第二百七十八章 宝马黑云(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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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裴世矩的府上出来后,王世充第一时间出了城,他要先回极乐山庄一趟,然后去看看跑马场和射猎场,这两个地方虽然来钱的速度不如极乐山庄,但是大兴城里的关陇军功贵族子弟,却多是喜欢来此驰马射猎,在这里结识到一些以后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人,要比在极乐山庄的机会更高一些。
王世充回到了山庄,带上麦铁杖和张金称,换了三匹好马,驰向了城东的方向,当年岭南之战结束后,麦铁杖和王世充一样,领了个五品的仪同将军官职回家闲居,无所事事,王世充干脆就把他全家接到了大兴一起居住,也找了教书先生教麦铁杖读书写字。
麦铁杖虽然看着五大三粗,但人其实极为聪明,上次因为没文化给打发回家后,更是有了读书习字,学习文化的动力,几年下来,也算粗通文墨,四书五经都读过了一遍,虽不能说才华出众,能吟诗作赋,但至少写个公文,辞能达意,是不成问题了。
还有那个当年在极乐山庄当施工兼保安队长的张金称,王世充当年也吩咐过弟弟王世伟打听过他的来路,确实是在河北清河县的一处庄户人家,父母和三个弟弟都在家务农。
王世充看这人有一股狠劲,又武艺了得,便提拔他当了极乐山庄的管事,平时专门负责教训那些上门惹事的泼皮混混,开庄之初曾有过十几拨大兴城的地痞流氓上来惹过事,都被张金称带人打得屁滚尿流,此后就没人再敢来惹事生非。
有了麦铁杖和张金称这两大打手,王世充在大兴城内出巡时一般都带着这两人,以防万一,刚才去裴世矩那里时,由于隐身车内,因此只让张金称在前面驾车,而现在去城东的跑马射猎场,他特意又带上了麦铁杖。没准结识了某个大将,也能为麦铁杖谋个不错的前程。
在城内行走时,王世充听到两边的道路和小店铺里不停地有人在议论纷纷。
“老兄,看到刚才过去的那匹黑马了吗?当真是神骏得紧啊!”
“可不是吗。兄弟我来往西域商路多年,汗血马也见过,但也没这马好啊,看看那个头,那骨架。那肌肉,万中挑一都不能形容啊。”
“嘿嘿,我前年看到至尊出巡的时候,骑的那匹汗血马朱龙,马背比我的个头还高,一跃出去有两三丈,至尊骑在上面,可当真是威风凛凛啊,以前我以为天下没有比朱龙更好的马了,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一匹。”
“你们不知道了吧。我听说那马名叫黑云,是西突厥送来的贡品,标准的汗血宝马,而且未经驯服,太烈,连御马监的那些飞龙使们都没办法骑,去年越国公杨素帮至尊修了仁寿宫,至尊过去住了几个月,龙颜大悦,就把这匹黑云赠给了越国公作赏赐呢。”
“噢。原来是这样,哎,可为什么刚才骑在马上的不是越国公呢?他可是征战一生的大将,名马配英雄。驾驭黑云可没什么问题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黑云野性未驯,越国公年轻的时候要驾驭它应该没问题,可他现在毕竟已经年过五旬啦,经不起这种折腾和颠跛,听说黑云送到越国公府后。越国公骑过两次后,还是无法驯服,差点伤到了自己。”
“啊呀,这马这么难骑呀,那难道越国公把马送还给至尊了?”
“你这人说话也不先仔细想想的,至尊御赐之物,哪个做臣子的敢退!越国公自己不能骑这马,就把它圈养在自己府中,听说前一阵子,越国公世子杨玄感,骑了这黑云,结果跑到街上来了,那黑云野性未驯,一路狂奔,还把杨世子给摔了下来呢。”
“可不是么,我那天就亲眼看到了,就在鸿福酒楼那里,哎哟,你们是没看到啊,那黑云一路撞翻了十几个路边的小摊子,我当时就在刘记胡饼店里吃馎饦(一种北方的面食,类似泡馍),在靠门的位置,只看眼一花,一阵风似的就卷过去了,蹄子扬起的土弄得我一碗都是,奶奶的,早饭就这么没的吃了。”
“等我出去一看,才发现一匹黑马远远地向顺天大道那边奔了过去,路边的摊子给冲得七零八落的,而鸿福酒楼前面一点的十字路口,却摔下来一个人,已经围了一圈人过去啦,当时我挤不到前面看不清楚,后来看到来了十几个越国公府上的家丁,用担架把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穿着丝绸华服的孩子给抬了出来,听说那人就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几个看客吃惊地张大了嘴,而马上的王世充也听得心中一动,下了马,走到了这个小饭馆里,只见四五个平民装束,穿着布衣的人,在一边喝着羊肉汤,一边啃着胡饼,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小黄脸汉子,正口沫横飞地说着呢。
王世充和麦铁杖,张金称二人坐在了隔壁的一张桌子上,也叫了三碗羊肉馎饦,压低了声音问道:“他们说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麦铁杖摇了摇头,张金称却笑了笑:“听说过一些,那黑云确实神骏,当天我正好进城办事,看到黑云奔过,奶奶的,这么好的马要是能骑上一次,给摔下来也值了。”
隔壁的那个黄脸汉子继续说道:“我听说后来杨世子给抬回去十几天才恢复了过来,越国公夫人气得差点要去杀了那黑云,还好给家人拦住了。你们刚才说有人骑黑云经过,不会是眼花了吧。”
一个蓝衣大个子说道:“不会不会,千真万确,我看到一个十五六岁,浓眉大眼,肌肉发达得能把身上衣服撑暴的小子,就骑在黑云上面,连马鞍和辔头都没有,就这么抱着黑云的脖子,一路就向东城外出去啦。”
另一个二十出头,一身短打扮,长工模样的人也附和道:“就是,而且我看到越国公带了四五个人,也骑马跟过去了。那个骑黑云的不会就是前一阵给摔下来的杨世子吧。听黄兄说摔得那么重,才隔了十几天,就能重新驯马了?”
黄脸汉子哈哈一笑:“这可是说不准的事,杨世子在这大兴城里号称小霸王,几年前刘居士完蛋后,就成了大兴城里的头号官二代,成天领着一帮兄弟们在城里横行霸道的,威风得紧呢。
加上他一直跟高仆射家的三公子高表仁较着劲,我估摸着上次高表仁迎娶太子殿下的大宁公主时,至尊把朱龙生的一匹混血小汗血给高公子当了嫁妆,高公子成天骑着那小汗血,让杨世子看着眼热,所以才想驯服黑云,给那高公子一点颜色看看呢。”
王世充听到这里时,心中一动,低声对张金称问道:“金称,这个月杨世子来射箭场和跑马场的次数多吗?”
张金称摇了摇头:“好象自从去年底高表仁正式迎娶了大宁郡主后,他就没再来过射箭场了,估计就是象他们说的那样,心里憋着气吧。”
王世充从怀里掏出两个钱,往桌上一拍:“我们走。”他的声音转低:“越国公出了东门外,我们跟上去,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麦铁杖放下面前的大海碗,遗憾地叹了口气:“才刚吃了一小半呢。”
王世充这会儿已经出门跨上了马,笑道:“吃太多了骑马当心颠出来,那个什么黑云,我真的想亲眼见识一下。”(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9点。
从裴世矩的府上出来后,王世充第一时间出了城,他要先回极乐山庄一趟,然后去看看跑马场和射猎场,这两个地方虽然来钱的速度不如极乐山庄,但是大兴城里的关陇军功贵族子弟,却多是喜欢来此驰马射猎,在这里结识到一些以后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人,要比在极乐山庄的机会更高一些。
王世充回到了山庄,带上麦铁杖和张金称,换了三匹好马,驰向了城东的方向,当年岭南之战结束后,麦铁杖和王世充一样,领了个五品的仪同将军官职回家闲居,无所事事,王世充干脆就把他全家接到了大兴一起居住,也找了教书先生教麦铁杖读书写字。
麦铁杖虽然看着五大三粗,但人其实极为聪明,上次因为没文化给打发回家后,更是有了读书习字,学习文化的动力,几年下来,也算粗通文墨,四书五经都读过了一遍,虽不能说才华出众,能吟诗作赋,但至少写个公文,辞能达意,是不成问题了。
还有那个当年在极乐山庄当施工兼保安队长的张金称,王世充当年也吩咐过弟弟王世伟打听过他的来路,确实是在河北清河县的一处庄户人家,父母和三个弟弟都在家务农。
王世充看这人有一股狠劲,又武艺了得,便提拔他当了极乐山庄的管事,平时专门负责教训那些上门惹事的泼皮混混,开庄之初曾有过十几拨大兴城的地痞流氓上来惹过事,都被张金称带人打得屁滚尿流,此后就没人再敢来惹事生非。
有了麦铁杖和张金称这两大打手,王世充在大兴城内出巡时一般都带着这两人,以防万一,刚才去裴世矩那里时,由于隐身车内,因此只让张金称在前面驾车,而现在去城东的跑马射猎场,他特意又带上了麦铁杖。没准结识了某个大将,也能为麦铁杖谋个不错的前程。
在城内行走时,王世充听到两边的道路和小店铺里不停地有人在议论纷纷。
“老兄,看到刚才过去的那匹黑马了吗?当真是神骏得紧啊!”
“可不是吗。兄弟我来往西域商路多年,汗血马也见过,但也没这马好啊,看看那个头,那骨架。那肌肉,万中挑一都不能形容啊。”
“嘿嘿,我前年看到至尊出巡的时候,骑的那匹汗血马朱龙,马背比我的个头还高,一跃出去有两三丈,至尊骑在上面,可当真是威风凛凛啊,以前我以为天下没有比朱龙更好的马了,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一匹。”
“你们不知道了吧。我听说那马名叫黑云,是西突厥送来的贡品,标准的汗血宝马,而且未经驯服,太烈,连御马监的那些飞龙使们都没办法骑,去年越国公杨素帮至尊修了仁寿宫,至尊过去住了几个月,龙颜大悦,就把这匹黑云赠给了越国公作赏赐呢。”
“噢。原来是这样,哎,可为什么刚才骑在马上的不是越国公呢?他可是征战一生的大将,名马配英雄。驾驭黑云可没什么问题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黑云野性未驯,越国公年轻的时候要驾驭它应该没问题,可他现在毕竟已经年过五旬啦,经不起这种折腾和颠跛,听说黑云送到越国公府后。越国公骑过两次后,还是无法驯服,差点伤到了自己。”
“啊呀,这马这么难骑呀,那难道越国公把马送还给至尊了?”
“你这人说话也不先仔细想想的,至尊御赐之物,哪个做臣子的敢退!越国公自己不能骑这马,就把它圈养在自己府中,听说前一阵子,越国公世子杨玄感,骑了这黑云,结果跑到街上来了,那黑云野性未驯,一路狂奔,还把杨世子给摔了下来呢。”
“可不是么,我那天就亲眼看到了,就在鸿福酒楼那里,哎哟,你们是没看到啊,那黑云一路撞翻了十几个路边的小摊子,我当时就在刘记胡饼店里吃馎饦(一种北方的面食,类似泡馍),在靠门的位置,只看眼一花,一阵风似的就卷过去了,蹄子扬起的土弄得我一碗都是,奶奶的,早饭就这么没的吃了。”
“等我出去一看,才发现一匹黑马远远地向顺天大道那边奔了过去,路边的摊子给冲得七零八落的,而鸿福酒楼前面一点的十字路口,却摔下来一个人,已经围了一圈人过去啦,当时我挤不到前面看不清楚,后来看到来了十几个越国公府上的家丁,用担架把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穿着丝绸华服的孩子给抬了出来,听说那人就是越国公世子杨玄感。”
几个看客吃惊地张大了嘴,而马上的王世充也听得心中一动,下了马,走到了这个小饭馆里,只见四五个平民装束,穿着布衣的人,在一边喝着羊肉汤,一边啃着胡饼,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瘦小黄脸汉子,正口沫横飞地说着呢。
王世充和麦铁杖,张金称二人坐在了隔壁的一张桌子上,也叫了三碗羊肉馎饦,压低了声音问道:“他们说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麦铁杖摇了摇头,张金称却笑了笑:“听说过一些,那黑云确实神骏,当天我正好进城办事,看到黑云奔过,奶奶的,这么好的马要是能骑上一次,给摔下来也值了。”
隔壁的那个黄脸汉子继续说道:“我听说后来杨世子给抬回去十几天才恢复了过来,越国公夫人气得差点要去杀了那黑云,还好给家人拦住了。你们刚才说有人骑黑云经过,不会是眼花了吧。”
一个蓝衣大个子说道:“不会不会,千真万确,我看到一个十五六岁,浓眉大眼,肌肉发达得能把身上衣服撑暴的小子,就骑在黑云上面,连马鞍和辔头都没有,就这么抱着黑云的脖子,一路就向东城外出去啦。”
另一个二十出头,一身短打扮,长工模样的人也附和道:“就是,而且我看到越国公带了四五个人,也骑马跟过去了。那个骑黑云的不会就是前一阵给摔下来的杨世子吧。听黄兄说摔得那么重,才隔了十几天,就能重新驯马了?”
黄脸汉子哈哈一笑:“这可是说不准的事,杨世子在这大兴城里号称小霸王,几年前刘居士完蛋后,就成了大兴城里的头号官二代,成天领着一帮兄弟们在城里横行霸道的,威风得紧呢。
加上他一直跟高仆射家的三公子高表仁较着劲,我估摸着上次高表仁迎娶太子殿下的大宁公主时,至尊把朱龙生的一匹混血小汗血给高公子当了嫁妆,高公子成天骑着那小汗血,让杨世子看着眼热,所以才想驯服黑云,给那高公子一点颜色看看呢。”
王世充听到这里时,心中一动,低声对张金称问道:“金称,这个月杨世子来射箭场和跑马场的次数多吗?”
张金称摇了摇头:“好象自从去年底高表仁正式迎娶了大宁郡主后,他就没再来过射箭场了,估计就是象他们说的那样,心里憋着气吧。”
王世充从怀里掏出两个钱,往桌上一拍:“我们走。”他的声音转低:“越国公出了东门外,我们跟上去,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麦铁杖放下面前的大海碗,遗憾地叹了口气:“才刚吃了一小半呢。”
王世充这会儿已经出门跨上了马,笑道:“吃太多了骑马当心颠出来,那个什么黑云,我真的想亲眼见识一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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