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六章 天才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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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彻底呆住,直到蓝月伸手在他眼前晃动,他才喃喃问道:
“五五分成,给我我二百四,那就是说总数到了四百八,难道艾米卖到了每件一百六十万?”
“别乱猜了,其实只卖了一把剑。”蓝月脸上带着兴奋之色,“您听我说,我觉得那小寡|妇是个天才!”
蓝月笑嘻嘻一路讲了下去。
原来艾米早年间做市政厅秘书,分管军备后勤,对武器与附魔很有研究。
后来死了丈夫,她又去酒馆挣钱还债,由于擅长察言观色,懂得讨人欢心,相貌还很漂亮,深受客人喜爱,冒险者都喜欢找她喝酒吹牛,所以她见闻相当广博。
等拿到常乐的附魔武器,听了铁匠大叔讲解,搞清其中的奥秘之后,艾米当即决定不能按照铁匠的建议只卖二十万。
她还给三件武器起了名字,分别编造了配套的传奇故事。
例如“塞蕾西娅的思念”,说是它原属西大陆一位王子,王子曾用它斩杀强大的兽人酋长,救出遇袭的邻国公主塞蕾西娅。
公主感动于王子的英勇援救,也爱上了对方挥剑杀敌的英姿,便留在了王子身边,愿意做他的妻子。
王子也喜欢公主的美丽纯洁,两人花前细语,月下漫步,恩爱到片刻都舍不得分开,盛大的婚礼同时开始筹备。
但就在正式结婚前夕,恶魔大军来袭,西大陆诸国组织同盟对抗,王子不得不率军出征,因怕心上人寂寞,王子将佩剑送给公主,代替自己陪伴她。
那天王子乘上白马,穿着银甲,带领骑兵列队出发,不断回头招手。
公主一身白裙,怀抱宝剑,含泪站在阳台上向王子挥动手帕。
人类打赢了战争,可惜王子已在恶魔烈焰中永远消失,而公主仍然每天站在阳台,默默遥望远方地平线。
起初她还会哭泣,后来却变做痴痴的微笑,好像心爱的王子随时会骑着白马来到眼前。
日复一日,任凭旁人怎么劝说,公主都坚持守望,直到面容憔悴,体力难支。
在即将失去意识那一刻,塞蕾西娅公主忽然大喊:
“我知道你在哪里!等我!”
身穿白裙的公主,从宫殿高处一跃而下,侍卫们连忙冲过去救护,然而地面却空无一人,从此再也没人看到公主。
“你猜,公主去了哪?”蓝月神秘问道。
“去哪了?”常乐已经听得入神,完全无意识地反问。
很久以后,一名牧羊人在山谷中发现了王子的盔甲与尸骸,而那柄剑就插在他身旁地面,与他相伴的,还有不知何时盛开的一朵白色雏菊,从来都不曾凋谢……
公主借助王子之剑,在生命终结那刻一跃千里,来到王子身边,化身为雏菊默默陪伴,从此和心上人永远在一起。
而这柄剑,被塞蕾西娅的痴情思念感染,就此拥有了穿越空间的能力!
它因而被命名为“塞蕾西娅的思念”。
虽然宝剑本身材质并不奇特,但背后有着凄美的传说,而且那跨越空间的能力也堪称神迹,如此圣剑卖几百万金币,绝对是良心价。
听完故事,常乐用手指抹去眼角泪水,骂了一句:
“妈的,明知道是假的,我居然哭了!为什么一讲故事就是公主王子?俗套!”
“亲爱的主人,您真傻!这故事明明是真的。”蓝月无奈摇头叹气
“怎么会是真的?你刚才说过,那是艾米瞎编的。”
蓝月凝视着常乐,略带玩世不恭的笑容:
“王子公主什么的大家都爱听,如果换成贱民奴仆与酒馆娼妇的故事,人家转身就走,半点兴趣也没有!”
“什么奴仆娼妇?!”
常乐脸色阴沉下来,因为蓝月明显在影射他和艾米,并且涉嫌侮辱。但他认识艾米的时候已经不是奴仆,艾米也只陪酒不卖身。
“故事里的女人很傻,但是您比她更傻!”蓝月笑得越发诡异。
然后她才说到重点:
“连我都听懂了,小寡|妇在讲她自己的故事,王子是您,公主是她,您救她脱离苦海,她现在日夜盼望您的出现,而且她远远地,默默地爱着您,就像那棵雏菊……”
“胡说……”
“对了,她房子很破,没有阳台可站,所以就守着柜台等您了。”
“别说了!”常乐强力打断,但是感觉自己声音有些干涩,连忙清了清嗓子,“那个……塞蕾西娅的思念,真的卖了几百万?”
卖出去的其实是另一柄剑,叫做“夜枭之魂”。
“塞蕾西娅的思念”还留在艾米手上,已是镇店之宝,塞蕾西娅的故事她已向无数人讲过,边讲边流泪,一次比一次感人。
蓝月觉得,那柄剑更确切的名字叫做“艾米的思念”。
此剑作为常乐亲手加工的武器,是艾米身边惟一与心上人有关的物品,像王子之剑陪着公主一样,代替常乐陪伴她,所以她绝对不舍得卖出去,无论别人出多高的价格。
蓝月在人类社会生活很久了,但仍不明白人类的“爱情”,为何像毒药一样把人变成傻瓜。
但抛开这些傻乎乎的感情纠葛,单论做生意,蓝月承认艾米是个天才。
起初新开张的小店人气惨淡,尽管艾米把资金都用在了装修,搞得奢华气派,以至于向铁匠大叔进货都要赊账,可新店就是新店,并非老字号,没有底蕴和信誉,挂着标价几百万的宝剑只会惹来嘲笑。
艾米发愁很久,忽然灵光一闪,仗着自己熟识三教九流人物,将其中一柄斧子“莱奥王的噩梦”免费送给某个地痞,当然也有配套的传奇故事。
那地痞有个不死不休的仇人,苦于对方太强而无法报仇,如今获得强大武器,便壮起胆子出手袭击,果然一击而中,砍掉了敌人的脑袋。
之后又是各种追杀突围等等惊险故事,地痞最终还是被对方的后援高手干掉了,但那斧头也早已打响名号,因为它太犀利!空间跳跃式的攻击防不胜防!
而艾米选择送斧子出去,就是考虑这种武器不易损坏,让很多高手围绕它争夺厮杀,无论谁胜谁败,武器店的牌子就算一炮而红,她告诉过那个地痞,自己店里还是类似的武器,更好,也更贵!
消息果然被对方泄露,而且传播出奇地快,转眼各方大佬云集卡塞尔城,都到摩根街拜访艾米的武器店。
当然,为了防备万一,艾米也雇了不少佣兵守卫商铺,加上此地一直有城防军巡逻,没人敢明抢,就只好客客气气询价。
“夜枭之魂”卖了二百四十万。至于“塞蕾西娅的思念”,艾米一直都留在手里。
既然听蓝月说常乐现在正缺钱,她那二百四十万毫无保留,找了佣兵团全部押运过来。
常乐刚刚还怀疑艾米吞没他的金币,没想到事实恰恰相反,心里满满的都是惭愧,忍不住又担心艾米营运资金够不够,是否该让蓝月再运一些回去?
蓝月苦笑拒绝:
“你们要累死我!我不干!”
然后她才转告了艾米捎来的话,说铁匠赤焰那些高级匠器也卖得很好,店里生意非常火,营运资金不成问题,并且这些财富都是常乐的,不存在分账问题,以后店里挣的钱,常乐想要多少,艾米就运来多少。
“这样不好……账应该算清楚。”常乐低声嘀咕。
明显艾米就是拿他当了自己男人,财产不分彼此,可常乐不希望对方如此定位两人的关系,他与艾米也根本不想有所发展。
蓝月咬着嘴唇哼了一声:
“主人,诚实一点吧,您的声音和表情出卖了您!您爱她!”
“你根本不懂爱情,没资格判断!”
蓝月嬉笑:
“主人,我不懂爱,但能看出您现在的样子比平时傻多了,根据我对人类了解,这就是陷入了爱!”
“够了!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是!主人。”蓝月终究是灵魂仆从,只要常乐处于发布命令的状态,她一定恭顺服从。
然后她转身取来了一柄匕首,说这是艾米提供的底材,主人再做这一件就可以。
艾米认为“物以稀为贵”,如果再做一百件,那么单价能卖二十万金币就谢天谢地了。
而这柄匕首如果只是孤品,艾米有把握卖三千万以上。
常乐细细端详,立刻就懂了艾米的意思,匕首锋锐坚固,削铁如泥,绝对是顶级匠器,结合附魔之后,本身至少就是中级灵器。
而匕首上的古朴纹路,以及宝石的镶嵌,更显得来历不凡,尊贵无比,方便艾米为其编织一个史诗级的故事。
匕首又通常是刺杀系擅用的武器,而刺杀系对闪袭附魔最为渴求,几种因素结合,匕首拍卖个三、四千万金币,绝对没问题。
常乐收起了匕首,微笑摇头:
“艾米啊艾米,你真是……”
他本想说“真是个贤内助”,话到嘴边硬生生忍住。
蓝月却好奇追问:“真是什么?”
“她真是辛苦了!”常乐斩钉截铁高声回答。
蓝月两手背向身后,饱满胸脯高高挺起,身体扭来扭去,撅嘴撒娇:
“主人……我也很辛苦!”
常乐很大方地一挥手:
“这些金币,你随便花!”
然后他转身就走。
蓝月却追到门口大喊:
“喂!主人,我已经告诉了那个小寡|妇,说我是您的女人,您特别爱我。她对我表示恭喜,嘱托我好好照顾您,可是她表情忧郁得好像要死,不知道哪天会跳下阳台!”
常乐愤然回身,蓝月立刻嘻嘻哈哈奔逃上楼。
常乐彻底呆住,直到蓝月伸手在他眼前晃动,他才喃喃问道:
“五五分成,给我我二百四,那就是说总数到了四百八,难道艾米卖到了每件一百六十万?”
“别乱猜了,其实只卖了一把剑。”蓝月脸上带着兴奋之色,“您听我说,我觉得那小寡|妇是个天才!”
蓝月笑嘻嘻一路讲了下去。
原来艾米早年间做市政厅秘书,分管军备后勤,对武器与附魔很有研究。
后来死了丈夫,她又去酒馆挣钱还债,由于擅长察言观色,懂得讨人欢心,相貌还很漂亮,深受客人喜爱,冒险者都喜欢找她喝酒吹牛,所以她见闻相当广博。
等拿到常乐的附魔武器,听了铁匠大叔讲解,搞清其中的奥秘之后,艾米当即决定不能按照铁匠的建议只卖二十万。
她还给三件武器起了名字,分别编造了配套的传奇故事。
例如“塞蕾西娅的思念”,说是它原属西大陆一位王子,王子曾用它斩杀强大的兽人酋长,救出遇袭的邻国公主塞蕾西娅。
公主感动于王子的英勇援救,也爱上了对方挥剑杀敌的英姿,便留在了王子身边,愿意做他的妻子。
王子也喜欢公主的美丽纯洁,两人花前细语,月下漫步,恩爱到片刻都舍不得分开,盛大的婚礼同时开始筹备。
但就在正式结婚前夕,恶魔大军来袭,西大陆诸国组织同盟对抗,王子不得不率军出征,因怕心上人寂寞,王子将佩剑送给公主,代替自己陪伴她。
那天王子乘上白马,穿着银甲,带领骑兵列队出发,不断回头招手。
公主一身白裙,怀抱宝剑,含泪站在阳台上向王子挥动手帕。
人类打赢了战争,可惜王子已在恶魔烈焰中永远消失,而公主仍然每天站在阳台,默默遥望远方地平线。
起初她还会哭泣,后来却变做痴痴的微笑,好像心爱的王子随时会骑着白马来到眼前。
日复一日,任凭旁人怎么劝说,公主都坚持守望,直到面容憔悴,体力难支。
在即将失去意识那一刻,塞蕾西娅公主忽然大喊:
“我知道你在哪里!等我!”
身穿白裙的公主,从宫殿高处一跃而下,侍卫们连忙冲过去救护,然而地面却空无一人,从此再也没人看到公主。
“你猜,公主去了哪?”蓝月神秘问道。
“去哪了?”常乐已经听得入神,完全无意识地反问。
很久以后,一名牧羊人在山谷中发现了王子的盔甲与尸骸,而那柄剑就插在他身旁地面,与他相伴的,还有不知何时盛开的一朵白色雏菊,从来都不曾凋谢……
公主借助王子之剑,在生命终结那刻一跃千里,来到王子身边,化身为雏菊默默陪伴,从此和心上人永远在一起。
而这柄剑,被塞蕾西娅的痴情思念感染,就此拥有了穿越空间的能力!
它因而被命名为“塞蕾西娅的思念”。
虽然宝剑本身材质并不奇特,但背后有着凄美的传说,而且那跨越空间的能力也堪称神迹,如此圣剑卖几百万金币,绝对是良心价。
听完故事,常乐用手指抹去眼角泪水,骂了一句:
“妈的,明知道是假的,我居然哭了!为什么一讲故事就是公主王子?俗套!”
“亲爱的主人,您真傻!这故事明明是真的。”蓝月无奈摇头叹气
“怎么会是真的?你刚才说过,那是艾米瞎编的。”
蓝月凝视着常乐,略带玩世不恭的笑容:
“王子公主什么的大家都爱听,如果换成贱民奴仆与酒馆娼妇的故事,人家转身就走,半点兴趣也没有!”
“什么奴仆娼妇?!”
常乐脸色阴沉下来,因为蓝月明显在影射他和艾米,并且涉嫌侮辱。但他认识艾米的时候已经不是奴仆,艾米也只陪酒不卖身。
“故事里的女人很傻,但是您比她更傻!”蓝月笑得越发诡异。
然后她才说到重点:
“连我都听懂了,小寡|妇在讲她自己的故事,王子是您,公主是她,您救她脱离苦海,她现在日夜盼望您的出现,而且她远远地,默默地爱着您,就像那棵雏菊……”
“胡说……”
“对了,她房子很破,没有阳台可站,所以就守着柜台等您了。”
“别说了!”常乐强力打断,但是感觉自己声音有些干涩,连忙清了清嗓子,“那个……塞蕾西娅的思念,真的卖了几百万?”
卖出去的其实是另一柄剑,叫做“夜枭之魂”。
“塞蕾西娅的思念”还留在艾米手上,已是镇店之宝,塞蕾西娅的故事她已向无数人讲过,边讲边流泪,一次比一次感人。
蓝月觉得,那柄剑更确切的名字叫做“艾米的思念”。
此剑作为常乐亲手加工的武器,是艾米身边惟一与心上人有关的物品,像王子之剑陪着公主一样,代替常乐陪伴她,所以她绝对不舍得卖出去,无论别人出多高的价格。
蓝月在人类社会生活很久了,但仍不明白人类的“爱情”,为何像毒药一样把人变成傻瓜。
但抛开这些傻乎乎的感情纠葛,单论做生意,蓝月承认艾米是个天才。
起初新开张的小店人气惨淡,尽管艾米把资金都用在了装修,搞得奢华气派,以至于向铁匠大叔进货都要赊账,可新店就是新店,并非老字号,没有底蕴和信誉,挂着标价几百万的宝剑只会惹来嘲笑。
艾米发愁很久,忽然灵光一闪,仗着自己熟识三教九流人物,将其中一柄斧子“莱奥王的噩梦”免费送给某个地痞,当然也有配套的传奇故事。
那地痞有个不死不休的仇人,苦于对方太强而无法报仇,如今获得强大武器,便壮起胆子出手袭击,果然一击而中,砍掉了敌人的脑袋。
之后又是各种追杀突围等等惊险故事,地痞最终还是被对方的后援高手干掉了,但那斧头也早已打响名号,因为它太犀利!空间跳跃式的攻击防不胜防!
而艾米选择送斧子出去,就是考虑这种武器不易损坏,让很多高手围绕它争夺厮杀,无论谁胜谁败,武器店的牌子就算一炮而红,她告诉过那个地痞,自己店里还是类似的武器,更好,也更贵!
消息果然被对方泄露,而且传播出奇地快,转眼各方大佬云集卡塞尔城,都到摩根街拜访艾米的武器店。
当然,为了防备万一,艾米也雇了不少佣兵守卫商铺,加上此地一直有城防军巡逻,没人敢明抢,就只好客客气气询价。
“夜枭之魂”卖了二百四十万。至于“塞蕾西娅的思念”,艾米一直都留在手里。
既然听蓝月说常乐现在正缺钱,她那二百四十万毫无保留,找了佣兵团全部押运过来。
常乐刚刚还怀疑艾米吞没他的金币,没想到事实恰恰相反,心里满满的都是惭愧,忍不住又担心艾米营运资金够不够,是否该让蓝月再运一些回去?
蓝月苦笑拒绝:
“你们要累死我!我不干!”
然后她才转告了艾米捎来的话,说铁匠赤焰那些高级匠器也卖得很好,店里生意非常火,营运资金不成问题,并且这些财富都是常乐的,不存在分账问题,以后店里挣的钱,常乐想要多少,艾米就运来多少。
“这样不好……账应该算清楚。”常乐低声嘀咕。
明显艾米就是拿他当了自己男人,财产不分彼此,可常乐不希望对方如此定位两人的关系,他与艾米也根本不想有所发展。
蓝月咬着嘴唇哼了一声:
“主人,诚实一点吧,您的声音和表情出卖了您!您爱她!”
“你根本不懂爱情,没资格判断!”
蓝月嬉笑:
“主人,我不懂爱,但能看出您现在的样子比平时傻多了,根据我对人类了解,这就是陷入了爱!”
“够了!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是!主人。”蓝月终究是灵魂仆从,只要常乐处于发布命令的状态,她一定恭顺服从。
然后她转身取来了一柄匕首,说这是艾米提供的底材,主人再做这一件就可以。
艾米认为“物以稀为贵”,如果再做一百件,那么单价能卖二十万金币就谢天谢地了。
而这柄匕首如果只是孤品,艾米有把握卖三千万以上。
常乐细细端详,立刻就懂了艾米的意思,匕首锋锐坚固,削铁如泥,绝对是顶级匠器,结合附魔之后,本身至少就是中级灵器。
而匕首上的古朴纹路,以及宝石的镶嵌,更显得来历不凡,尊贵无比,方便艾米为其编织一个史诗级的故事。
匕首又通常是刺杀系擅用的武器,而刺杀系对闪袭附魔最为渴求,几种因素结合,匕首拍卖个三、四千万金币,绝对没问题。
常乐收起了匕首,微笑摇头:
“艾米啊艾米,你真是……”
他本想说“真是个贤内助”,话到嘴边硬生生忍住。
蓝月却好奇追问:“真是什么?”
“她真是辛苦了!”常乐斩钉截铁高声回答。
蓝月两手背向身后,饱满胸脯高高挺起,身体扭来扭去,撅嘴撒娇:
“主人……我也很辛苦!”
常乐很大方地一挥手:
“这些金币,你随便花!”
然后他转身就走。
蓝月却追到门口大喊:
“喂!主人,我已经告诉了那个小寡|妇,说我是您的女人,您特别爱我。她对我表示恭喜,嘱托我好好照顾您,可是她表情忧郁得好像要死,不知道哪天会跳下阳台!”
常乐愤然回身,蓝月立刻嘻嘻哈哈奔逃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