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七章 需要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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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杂役拿着扫帚和木灰斗飞跑进来。
沈云起身将手里的残页都扔进木灰斗里,退到一边,看着杂役清扫剩下的。
没有再看到花笺之类的,沈云挪开眼睛,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冰天雪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下心中的激动与雀跃。
可是,他还是禁不住心思转得飞快:
在仙都,仙者如云,怎么可能没有修士坊市呢?玉钩坊市,听着名字,就象是修士坊市啊!
只是十里坡在哪里?去玉钩坊市是不是和石桥坊市一样,也要通行符……
快到中午的时候,两名杂役做完了事,过来汇报。沈云依然满脑子都是想着十里坡与玉钩坊市。
“傅大哥,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名吗?”吃午饭时,他忍不住向傅雷打听。
后者摇头:“十里坡?没听说过。”
想到石桥坊市也是在当地打听不到的存在,沈云心中大喜:十之八九,玉钩坊市是我要找到的修士坊市。
傅雷给他夹了一筷子爆炒羊肚片,随口问道:“你打听它做什么?”
“哦,刚才在书阁里偶尔看到这个地名,说那里的雪景甚佳,想得了空的时候,过去看看。”沈云现编道。修士坊市周边危机重重,再者,玉钩坊市是修士坊市,仅仅是他的猜测。没影的事,眼下不宜张扬。等查实了,再说也不迟。
傅雷轻笑:“仙都有十大雪景胜地。等我忙完手头的事,你也得了空,就带你去看看。”
沈云在心里哀叹:这就是说谎的坏处了。说一句谎话,往往要更多的谎话去圆。
他其实对雪景之类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唔,现在没空。我刚接了差事,不敢分心。藏书阁那边都知道我是走了金长老的关系得的差事。差事办不好的话,是给金长老抹黑呢。”
傅雷不以为然:“藏书阁那边是出了名的不打紧,你莫要太紧张了。”“嗯,知道的。”
傅雷真的很忙。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派了早上的小童过来送口信:他有事,要外出几天。叫沈云如果有事,尽管去找秦管事。他特意打过招呼的。
沈云心道:我老老实实的当差,能有什么事?
不想,下一刻,他便被打脸了——回到小屋里,他发现有人动过他的被褥!
因为他自己的东西都收在百宝囊里,贴身带着,所以,他没有在屋子里做手脚。但是,中午在东阳院喝了点酒,他回屋小睡了一会儿。一直以来,他养成了保持房间整洁的习惯,出门前,特意叠好的被褥。又是习惯使然,他叠被褥的时候,在一只被角上做了点手脚。结果,下午当完差回来,他愕然发现,那只被角被动过了。
是谁?他跑到我的屋子里,到底想找什么?沈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同时,心里别提有多懊恼了——师父生前常常告诫他,人在江湖,小心谨慎不能丢。他这是膨胀了啊!
接下来,他每天出门前都会在屋子里做些手脚。
那人却没有再来过。
但沈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除了设防戒备,他也暗中观察藏书阁里的一干人等,试图找出那人来。
三天,很快过去了。
线索太少了的缘故,他一点眉目也没有。
第三天的下午,秦管事终于排出了轮班表。沈云排在三人之末,也就是十天之后。所以,次日上午,他便回家去了。
齐伯他们个个都欢天喜地的,在东厢房的外间围着他,你一句,我一句的问着虎跃堂里的情形。
结果,听沈云说,就是在藏书阁里修补破书,连院门都没有出,他们个个都气愤不已。
尤其是阿花姐,气得包子脸都绿了:“他们怎能让沈爷做那等活计呢?太过分了!”
沈云不在意的笑了笑:“补书本来就是管事的活。那些杂役没几个识字,做不来的。”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活有什么过分的。相反,他是真喜欢这个活。
以他的看书速度,一页书补好,上面的内容也全看完了。反正旁边又没有监工的,他们三个管事,一人一张桌子,各自忙活。要是看到感兴趣的内容,他便停下来,将整本书都读完。就这样,补书,看书,他只觉得三天的时间过得太快了。
“也是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会补书的。”阿花姐听他这么一说,立马气消了。
齐伯挥手:“补书肯定特费脑子。阿花,你去炖盅血燕,给沈爷补一补。”
“是。”阿花姐火气火燎的跑出去了。
其他人也生怕打扰到沈云休息,跟着散了。
沈云叫住齐伯,待众人都出去之后,问道:“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方吗?”
“十里坡?”齐伯摇头,“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要不,我去外头找人打听打听?”
沈云知道他是个嘴紧的,点点头:“莫要声张。”
“省得的。”
下午的时候,丁叔进来通传:“沈爷,后街的赵公子求见。”
赵公子?沈云很快记起来了。这位是家里开铺子卖文房四宝的那位。中级武者,精精瘦瘦的,其貌不扬。属于那种转身走进人堆里,就不见了的人。
“请进来。”
“是。”
不多时,丁叔引着一名二十出头的精瘦男子进来了。
“赵宣见过主公。”他抱拳行礼道。
沈云招呼他坐下,问道:“你找我何事?”
赵宣答道:“主公,今天我见到了陈老二。”
“谁?”沈云飞快的在脑海里翻找着这个名号。纵使他的记性过人,然而,呼啦啦的一下子有三十几家依附过来,短时间里,他很难熟练的记住所有人。
“就是街口刚搬走的陈家的二小子。”不等沈云再次发问,赵宣一脸八卦的说道,“主公,我听说,他们家是出城去了。可是,今天上午,我却在主簿大人家的附近看到了陈老二。他穿着半旧的棉袄棉裤,缩头缩脸的,行踪可疑,故而,我悄悄的跟在他后面。结果,我看到他进了主簿大人家的后门。我在外面守了一个多时辰,直到离开,也没见他出来。主公,陈老二一肚子坏水,又和主簿大人搅和到了一起,不能不提防。”
说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住了嘴。主公是个聪明人,他觉得自己只要这般略微点一点,就可以了。
沈云看着他,不禁想起了余头说过的一句话:“做探子,也是有天分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做探子的料。”
而赵宣,就是有这种天分的人。
更重要是,发现有人偷偷摸进过自己的房间之后,他意识到仙都太大,而自己的一双眼睛,一对耳朵,能看能听的太少,被动得很。
他很需要探子。
不过,天分归天分。赵宣堪用与否,他得考先校一番。
嗯,就拿这个陈老二来考一考他!沈云暗地里拿定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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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杂役拿着扫帚和木灰斗飞跑进来。
沈云起身将手里的残页都扔进木灰斗里,退到一边,看着杂役清扫剩下的。
没有再看到花笺之类的,沈云挪开眼睛,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冰天雪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下心中的激动与雀跃。
可是,他还是禁不住心思转得飞快:
在仙都,仙者如云,怎么可能没有修士坊市呢?玉钩坊市,听着名字,就象是修士坊市啊!
只是十里坡在哪里?去玉钩坊市是不是和石桥坊市一样,也要通行符……
快到中午的时候,两名杂役做完了事,过来汇报。沈云依然满脑子都是想着十里坡与玉钩坊市。
“傅大哥,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名吗?”吃午饭时,他忍不住向傅雷打听。
后者摇头:“十里坡?没听说过。”
想到石桥坊市也是在当地打听不到的存在,沈云心中大喜:十之八九,玉钩坊市是我要找到的修士坊市。
傅雷给他夹了一筷子爆炒羊肚片,随口问道:“你打听它做什么?”
“哦,刚才在书阁里偶尔看到这个地名,说那里的雪景甚佳,想得了空的时候,过去看看。”沈云现编道。修士坊市周边危机重重,再者,玉钩坊市是修士坊市,仅仅是他的猜测。没影的事,眼下不宜张扬。等查实了,再说也不迟。
傅雷轻笑:“仙都有十大雪景胜地。等我忙完手头的事,你也得了空,就带你去看看。”
沈云在心里哀叹:这就是说谎的坏处了。说一句谎话,往往要更多的谎话去圆。
他其实对雪景之类的,一点兴趣也没有。
“唔,现在没空。我刚接了差事,不敢分心。藏书阁那边都知道我是走了金长老的关系得的差事。差事办不好的话,是给金长老抹黑呢。”
傅雷不以为然:“藏书阁那边是出了名的不打紧,你莫要太紧张了。”“嗯,知道的。”
傅雷真的很忙。快到晚饭点的时候,他派了早上的小童过来送口信:他有事,要外出几天。叫沈云如果有事,尽管去找秦管事。他特意打过招呼的。
沈云心道:我老老实实的当差,能有什么事?
不想,下一刻,他便被打脸了——回到小屋里,他发现有人动过他的被褥!
因为他自己的东西都收在百宝囊里,贴身带着,所以,他没有在屋子里做手脚。但是,中午在东阳院喝了点酒,他回屋小睡了一会儿。一直以来,他养成了保持房间整洁的习惯,出门前,特意叠好的被褥。又是习惯使然,他叠被褥的时候,在一只被角上做了点手脚。结果,下午当完差回来,他愕然发现,那只被角被动过了。
是谁?他跑到我的屋子里,到底想找什么?沈云的心猛然提了起来。同时,心里别提有多懊恼了——师父生前常常告诫他,人在江湖,小心谨慎不能丢。他这是膨胀了啊!
接下来,他每天出门前都会在屋子里做些手脚。
那人却没有再来过。
但沈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除了设防戒备,他也暗中观察藏书阁里的一干人等,试图找出那人来。
三天,很快过去了。
线索太少了的缘故,他一点眉目也没有。
第三天的下午,秦管事终于排出了轮班表。沈云排在三人之末,也就是十天之后。所以,次日上午,他便回家去了。
齐伯他们个个都欢天喜地的,在东厢房的外间围着他,你一句,我一句的问着虎跃堂里的情形。
结果,听沈云说,就是在藏书阁里修补破书,连院门都没有出,他们个个都气愤不已。
尤其是阿花姐,气得包子脸都绿了:“他们怎能让沈爷做那等活计呢?太过分了!”
沈云不在意的笑了笑:“补书本来就是管事的活。那些杂役没几个识字,做不来的。”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活有什么过分的。相反,他是真喜欢这个活。
以他的看书速度,一页书补好,上面的内容也全看完了。反正旁边又没有监工的,他们三个管事,一人一张桌子,各自忙活。要是看到感兴趣的内容,他便停下来,将整本书都读完。就这样,补书,看书,他只觉得三天的时间过得太快了。
“也是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会补书的。”阿花姐听他这么一说,立马气消了。
齐伯挥手:“补书肯定特费脑子。阿花,你去炖盅血燕,给沈爷补一补。”
“是。”阿花姐火气火燎的跑出去了。
其他人也生怕打扰到沈云休息,跟着散了。
沈云叫住齐伯,待众人都出去之后,问道:“你听说过十里坡这个地方吗?”
“十里坡?”齐伯摇头,“从来没听说过,不知道。要不,我去外头找人打听打听?”
沈云知道他是个嘴紧的,点点头:“莫要声张。”
“省得的。”
下午的时候,丁叔进来通传:“沈爷,后街的赵公子求见。”
赵公子?沈云很快记起来了。这位是家里开铺子卖文房四宝的那位。中级武者,精精瘦瘦的,其貌不扬。属于那种转身走进人堆里,就不见了的人。
“请进来。”
“是。”
不多时,丁叔引着一名二十出头的精瘦男子进来了。
“赵宣见过主公。”他抱拳行礼道。
沈云招呼他坐下,问道:“你找我何事?”
赵宣答道:“主公,今天我见到了陈老二。”
“谁?”沈云飞快的在脑海里翻找着这个名号。纵使他的记性过人,然而,呼啦啦的一下子有三十几家依附过来,短时间里,他很难熟练的记住所有人。
“就是街口刚搬走的陈家的二小子。”不等沈云再次发问,赵宣一脸八卦的说道,“主公,我听说,他们家是出城去了。可是,今天上午,我却在主簿大人家的附近看到了陈老二。他穿着半旧的棉袄棉裤,缩头缩脸的,行踪可疑,故而,我悄悄的跟在他后面。结果,我看到他进了主簿大人家的后门。我在外面守了一个多时辰,直到离开,也没见他出来。主公,陈老二一肚子坏水,又和主簿大人搅和到了一起,不能不提防。”
说罢,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住了嘴。主公是个聪明人,他觉得自己只要这般略微点一点,就可以了。
沈云看着他,不禁想起了余头说过的一句话:“做探子,也是有天分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做探子的料。”
而赵宣,就是有这种天分的人。
更重要是,发现有人偷偷摸进过自己的房间之后,他意识到仙都太大,而自己的一双眼睛,一对耳朵,能看能听的太少,被动得很。
他很需要探子。
不过,天分归天分。赵宣堪用与否,他得考先校一番。
嗯,就拿这个陈老二来考一考他!沈云暗地里拿定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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