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一章 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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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从未想过坐馆授徒,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不想考这个仙庭的功名。以前主要是因为师门,以及牛头坳村的血海深仇。而现在,他更多的是对这个所谓的仙庭失望到了极点,可以说是耻于与之为伍。
是以,他笑着婉言相拒:“蒙大人厚爱,晚等感激不尽。实在是惭愧得很,晚等尚且幼齿,未到及冠之年。仙都人才济济,强者如云。晚等不敢放肆。”
能跃过初级武者试,直接去考初级武师,一试扬名,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机遇。宁都尉也以为沈云是报着这样的想法来求见自己的。他混迹礼部衙门多年,人头都熟。要举荐沈云直接报考初级武师,稍微打点一下,不难办到。再者,他看到沈云少年英才,确实是心生喜爱,又加之是老友极力推荐的,也乐意提携一把。
不想,沈云竟然拒绝了。
心思一转,他也赞成此子的想法——半大小子去做坐馆授徒,的确风头太盛。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仙都,太多的人想踩着别人的肩膀出名。只要稍微有些名气,就会碰到不少人闻名而来“切磋”。当年,他在仙都过了高级武师试,得主考官青睐,赞了一句“上佳”,在一众考生之中晓有名气。结果,曾经最多的时候,他一天打了三场。那段时间,他真是不胜奇烦。
而此子不过幼齿,能将名利看得如此透彻,确实难得。于是,喜爱之情更甚,为之谋划之意也越真。他笑眯眯的捋了捋长须:“即是如此,倒有一职适合你。就是薪资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
他在衙门里混迹多年,早就炼出来了一样本事,即,只要三两眼就能大致看出旁人的家境。
沈小子从头到脚都是一身亲,甚是考究,然而,锦袍的式样却是年初的时新款式。也就是说,这件锦袍绝非此子本人的。再看旁边的洪天宝穿着不俗。他很快推断出,沈小子这一身的华服极有可能是身边这位同门资助。
再加之,此子肤色黝黑粗糙,也非锦衣玉食供养出来的公子少爷。
综上所述,极有可能,这又是一个家境寻常的后生。
孰料,沈云抱拳应道:“请大人不吝赐教。”
不在乎薪资?宁都尉轻轻挑眉:“前些天,老夫与虎跃堂的金长老闲聊,听闻他们那里的藏书阁管事刚辞职返乡了,有一个缺,看老夫手里有没有合适的人举荐。你有意否?”
沈动一听是藏书阁,便动了心,问道:“不知这个管事有些什么要求?”
宁都尉答道:“金长老说了,那是一个清闲之职,整日里与书为伍。只要粗通拳脚,做事细致、勤快,性情沉稳即可。按月结薪,每月纹银五两。”
洪天宝在一旁听了,心道:云弟在我们药院是出了名的爱看书。这份差事,怕是正合他心意。不要说每月还有五两的工钱,就算是自带干粮,叫他去藏书阁打白工,他也是乐意之极。
果不其然,沈云闻言,大喜,起身抱拳谢道:“此事甚佳,大人提携之恩,晚等没齿难忘。”
他脸上的喜色不象是做假。宁都尉笑了笑,心道:原来爱看书啊。遂起身吩咐他们:“你们在此稍坐片刻,老夫去里间写一份推荐信。”
大约一刻钟之后,沈云与洪天宝婉言谢绝了宁都尉的留饭,拿着推荐信离开。
回到马车上,洪天宝屁股一沾座褥,便搓着双手,欢喜的说道:“云弟,这回你算是耗子掉进米缸里了。虎跃堂是仙都一流的武馆,它的藏书阁也是在仙都颇有盛名。据传里头藏书以百万计呢。”
“太好了!”沈云拿着推荐信,笑得合不拢嘴,“后天,我便去应职。”百万计的藏书!简直是天上落馅饼雨啊!如果明天不是要去给洪天宝送行,他恨不得能马上就赶去虎跃堂。
第二天清晨,洪天宝出发了。因为大宗的东西,他早就找了间货行托运回去,再加之,急着赶回去打听陈龙的近况,所以,他只是单人匹马,在马屁股上驮了一大一小的两个行囊。大的那个,里头装了一些散碎银两,以及两身换洗的衣裳;小的则是罗婶和阿花姐连夜为他做出来的吃食零嘴儿。
沈云一直送他出了城门。
天公不作美,昨晚半夜的时候,竟然飘飘扬扬的下了一场大雪。这会儿,雪总算小了一些了,象玉屑一样,飘洒而下。本来就结了冰的官道,又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一眼望过去,白茫茫的,几乎看不到行人。
洪天宝看了看马屁股上挂着的两个包裹,又看看四周的冰天雪地,惆怅的拍了拍胸口:“我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凝结出了真气。这样的话,我就能打包一百多斤红烧肉。这一路上,热气腾腾,入口即化的红烧肉,想吃就能吃到。搞得现在有宝也不会用。”
沈云意会过来,这家伙将那只半残品乾坤袋贴身藏在怀里呢。
“要不再等几天,天放晴了再走。”这样的天气,骑马别提有多冷了。他很认真的提议。
洪天宝连忙摇了摇头,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开玩笑的呢。我在仙都游学三年,别的本事没见长,挨冻抗寒倒是历练出来了。城外冷,你回去罢。我骑快马,十几二十天就能到家了。”
“到了之后,记得给我写信。”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沈云点头,退后一步,看着他打马而去。直到他连人带马化成一个小黑点,融入了官道尽头的天际线,这才收回目光。
一转身,沈云突然想起来,连夜为洪天宝画的一包下品法符放在百宝囊里,忘了拿出来送给他。现在的世道,比起三年前,洪天宝去仙都时更乱。有这一大包下品法符伴身,洪天宝在路上万一碰到劫道的,也多几分应付的手段。
“他的马也不是很快,最多半个时辰应该能追上。”握了握拳头,见四下里无人,沈云施展“穿云步”,呼呼的沿着官道追上去了。
然而,他沿着官道全力跑了一刻多钟,过了一个小隘口,被新雪覆盖的官道上,再也找不到那行熟悉的马蹄印!
这里又没有岔路,两边全是被冰雪覆盖的群山。
人呢?去哪里了?沈云又迅速的退回隘口以内,额头上的冷汗“嗖嗖”的直往外涌。
沈云从未想过坐馆授徒,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不想考这个仙庭的功名。以前主要是因为师门,以及牛头坳村的血海深仇。而现在,他更多的是对这个所谓的仙庭失望到了极点,可以说是耻于与之为伍。
是以,他笑着婉言相拒:“蒙大人厚爱,晚等感激不尽。实在是惭愧得很,晚等尚且幼齿,未到及冠之年。仙都人才济济,强者如云。晚等不敢放肆。”
能跃过初级武者试,直接去考初级武师,一试扬名,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好机遇。宁都尉也以为沈云是报着这样的想法来求见自己的。他混迹礼部衙门多年,人头都熟。要举荐沈云直接报考初级武师,稍微打点一下,不难办到。再者,他看到沈云少年英才,确实是心生喜爱,又加之是老友极力推荐的,也乐意提携一把。
不想,沈云竟然拒绝了。
心思一转,他也赞成此子的想法——半大小子去做坐馆授徒,的确风头太盛。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仙都,太多的人想踩着别人的肩膀出名。只要稍微有些名气,就会碰到不少人闻名而来“切磋”。当年,他在仙都过了高级武师试,得主考官青睐,赞了一句“上佳”,在一众考生之中晓有名气。结果,曾经最多的时候,他一天打了三场。那段时间,他真是不胜奇烦。
而此子不过幼齿,能将名利看得如此透彻,确实难得。于是,喜爱之情更甚,为之谋划之意也越真。他笑眯眯的捋了捋长须:“即是如此,倒有一职适合你。就是薪资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
他在衙门里混迹多年,早就炼出来了一样本事,即,只要三两眼就能大致看出旁人的家境。
沈小子从头到脚都是一身亲,甚是考究,然而,锦袍的式样却是年初的时新款式。也就是说,这件锦袍绝非此子本人的。再看旁边的洪天宝穿着不俗。他很快推断出,沈小子这一身的华服极有可能是身边这位同门资助。
再加之,此子肤色黝黑粗糙,也非锦衣玉食供养出来的公子少爷。
综上所述,极有可能,这又是一个家境寻常的后生。
孰料,沈云抱拳应道:“请大人不吝赐教。”
不在乎薪资?宁都尉轻轻挑眉:“前些天,老夫与虎跃堂的金长老闲聊,听闻他们那里的藏书阁管事刚辞职返乡了,有一个缺,看老夫手里有没有合适的人举荐。你有意否?”
沈动一听是藏书阁,便动了心,问道:“不知这个管事有些什么要求?”
宁都尉答道:“金长老说了,那是一个清闲之职,整日里与书为伍。只要粗通拳脚,做事细致、勤快,性情沉稳即可。按月结薪,每月纹银五两。”
洪天宝在一旁听了,心道:云弟在我们药院是出了名的爱看书。这份差事,怕是正合他心意。不要说每月还有五两的工钱,就算是自带干粮,叫他去藏书阁打白工,他也是乐意之极。
果不其然,沈云闻言,大喜,起身抱拳谢道:“此事甚佳,大人提携之恩,晚等没齿难忘。”
他脸上的喜色不象是做假。宁都尉笑了笑,心道:原来爱看书啊。遂起身吩咐他们:“你们在此稍坐片刻,老夫去里间写一份推荐信。”
大约一刻钟之后,沈云与洪天宝婉言谢绝了宁都尉的留饭,拿着推荐信离开。
回到马车上,洪天宝屁股一沾座褥,便搓着双手,欢喜的说道:“云弟,这回你算是耗子掉进米缸里了。虎跃堂是仙都一流的武馆,它的藏书阁也是在仙都颇有盛名。据传里头藏书以百万计呢。”
“太好了!”沈云拿着推荐信,笑得合不拢嘴,“后天,我便去应职。”百万计的藏书!简直是天上落馅饼雨啊!如果明天不是要去给洪天宝送行,他恨不得能马上就赶去虎跃堂。
第二天清晨,洪天宝出发了。因为大宗的东西,他早就找了间货行托运回去,再加之,急着赶回去打听陈龙的近况,所以,他只是单人匹马,在马屁股上驮了一大一小的两个行囊。大的那个,里头装了一些散碎银两,以及两身换洗的衣裳;小的则是罗婶和阿花姐连夜为他做出来的吃食零嘴儿。
沈云一直送他出了城门。
天公不作美,昨晚半夜的时候,竟然飘飘扬扬的下了一场大雪。这会儿,雪总算小了一些了,象玉屑一样,飘洒而下。本来就结了冰的官道,又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一眼望过去,白茫茫的,几乎看不到行人。
洪天宝看了看马屁股上挂着的两个包裹,又看看四周的冰天雪地,惆怅的拍了拍胸口:“我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凝结出了真气。这样的话,我就能打包一百多斤红烧肉。这一路上,热气腾腾,入口即化的红烧肉,想吃就能吃到。搞得现在有宝也不会用。”
沈云意会过来,这家伙将那只半残品乾坤袋贴身藏在怀里呢。
“要不再等几天,天放晴了再走。”这样的天气,骑马别提有多冷了。他很认真的提议。
洪天宝连忙摇了摇头,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开玩笑的呢。我在仙都游学三年,别的本事没见长,挨冻抗寒倒是历练出来了。城外冷,你回去罢。我骑快马,十几二十天就能到家了。”
“到了之后,记得给我写信。”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沈云点头,退后一步,看着他打马而去。直到他连人带马化成一个小黑点,融入了官道尽头的天际线,这才收回目光。
一转身,沈云突然想起来,连夜为洪天宝画的一包下品法符放在百宝囊里,忘了拿出来送给他。现在的世道,比起三年前,洪天宝去仙都时更乱。有这一大包下品法符伴身,洪天宝在路上万一碰到劫道的,也多几分应付的手段。
“他的马也不是很快,最多半个时辰应该能追上。”握了握拳头,见四下里无人,沈云施展“穿云步”,呼呼的沿着官道追上去了。
然而,他沿着官道全力跑了一刻多钟,过了一个小隘口,被新雪覆盖的官道上,再也找不到那行熟悉的马蹄印!
这里又没有岔路,两边全是被冰雪覆盖的群山。
人呢?去哪里了?沈云又迅速的退回隘口以内,额头上的冷汗“嗖嗖”的直往外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