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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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沈云在库房里过得甚是如意:
每天,吴掌柜教他识一味常见药,以及相关的制药、储药原则。当然,这些都是极其简单的药材常识。他早已驾轻就熟,是以,往往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做完。
除此之外,按照吴掌柜的要求,务必保持一号库房的整洁。
这也不成问题。沈云参照以前的陈例,将每天及时整理出入库的药村,并且在收工之前,清扫一次库房。他是做惯活的,此类活计虽然零碎,却也点用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一天下来,他还能空出不少空暇时间。
最初的几天,吴掌柜时不时会来一号库房转转。后来,看到沈云做事利落、漂亮,且为人又甚是沉稳,有章有法,小小年练将库房打理得井井有条,遂渐渐放了心。十来天后,除了每天早晨教他识药时,过来一趟,以后,便很少过来了。
三位伙计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掌柜的吩咐,去库房领药,或者送药材入库,他们也懒得跑到后头去。
是以,库房这边平常很少有人会来,清净得很。
沈云摸清情况后,放心大胆的将空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库房里宽敞得很,是以,炮制完药材,他便练半个时辰的拳法;从前堂用罢午饭,他回到库房,练练字,打发午休时间;下午再抽个半时辰出来扎马步……
有一次,偶然的,他发现在库房里练心法,效果更好——究其原因,他感觉是库房里无处不在的药香的缘故。
练心法时,浓浓的药香似乎动了起来,象水流一样的在他周边流淌。这样的感觉真好。他能更快、更好的集中精神。尤其是练到第二遍时,每一次呼吸,吸入药香味儿,丹田的位置便暖意融融,比三九严寒天,抱了一个汤婆子还要舒服。
沈云又试着在不同时间段练心法。通过对比,他发现上午,练完拳之后,紧接着练三遍心法,效果最佳。
三遍之后,再贪多,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越练越乏,得不偿失。
不过,白天练了三遍心法,晚上睡觉前,他不能再象以前一样练七遍。通过反复实践和对比,他发现晚上练五遍,刚好合适。
而吴掌柜冷眼看着,越来越看好沈云。慢慢的,除了一号库房的日常事务完全交给了他,也隔三岔五的派给他一些前堂的活计。比如说,给客人上门送药。
省城的药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即,请哪家的郎中,便在哪家抓药。
是以,就算是病家拿着现成的方子去药铺里抓药,掌柜们也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在省城其他药铺开的方子。如果是的话,他们通常不会接;即便不是,也得先请坐堂郎中先验验方子。查验无碍之后,才接下来。
通常,坐堂郎中出诊时,如果诊出病患已是医石无药,直接撂下一句“另请高明”,拿着药箱,匆匆离去;如果有得治,便当面开出一式两份方子。一份给病患家,另一份他自己带回药铺。
稍后,药铺自会派伙计按照方子抓了药,送上门去。如果病患嫌煎药麻烦,只要每剂药多花五个大钱,药铺还能代劳,并且保管药汤送到家时,不冷也不烫,刚好合用。
当然,和代为煎药一样,送药也是要付酬劳的。病患要是想省下三五个大钱,可以跟着坐堂郎中一起回药铺,自行取药。
而对于伙计们来说,送药是件美差:送一趟药,能有两个大钱的车马费入袋。运气好的话,碰到大方的客人,往往还能得一笔赏钱;除此之外,送药时,没有掌柜的时时盯着,竟是难得的轻松时候。尤其是回来的时候,可以稍微偷偷懒,乘机逛逛街,看看热闹什么的。反正,只要不做得太过火,掌柜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计较。
沈云也不例外。送了两趟药之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项活计:从早到晚,都呆在库房里,看到的只是小小的一块四方天。对于他这种在山林里跑惯了的人来说,真是憋屈得很;去外面送趟药,散散心的同时,也能看看一省城的市井百态。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关于新武馆的传闻。何乐而不为?
这天,从早上开始,外面一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秦先生自外面出诊回来,青布长衫被淋湿了大半。
“真是晦气。”他一边抱怨着,一边在柜台上撂下一张方子,“玉春院,胭脂姑娘。一付两剂,早、晚各送一次。今天的头剂药,午饭后送过去。”说罢,他急匆匆的到后头换衣裳去了。
眼见着便是午饭点,吴掌柜接过方子,招呼大江他们赶紧的抓药、煎药。
待大家一起用过午饭,药也煎好了。
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病患,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下贱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沈云在库房里过得甚是如意:
每天,吴掌柜教他识一味常见药,以及相关的制药、储药原则。当然,这些都是极其简单的药材常识。他早已驾轻就熟,是以,往往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做完。
除此之外,按照吴掌柜的要求,务必保持一号库房的整洁。
这也不成问题。沈云参照以前的陈例,将每天及时整理出入库的药村,并且在收工之前,清扫一次库房。他是做惯活的,此类活计虽然零碎,却也点用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一天下来,他还能空出不少空暇时间。
最初的几天,吴掌柜时不时会来一号库房转转。后来,看到沈云做事利落、漂亮,且为人又甚是沉稳,有章有法,小小年练将库房打理得井井有条,遂渐渐放了心。十来天后,除了每天早晨教他识药时,过来一趟,以后,便很少过来了。
三位伙计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掌柜的吩咐,去库房领药,或者送药材入库,他们也懒得跑到后头去。
是以,库房这边平常很少有人会来,清净得很。
沈云摸清情况后,放心大胆的将空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库房里宽敞得很,是以,炮制完药材,他便练半个时辰的拳法;从前堂用罢午饭,他回到库房,练练字,打发午休时间;下午再抽个半时辰出来扎马步……
有一次,偶然的,他发现在库房里练心法,效果更好——究其原因,他感觉是库房里无处不在的药香的缘故。
练心法时,浓浓的药香似乎动了起来,象水流一样的在他周边流淌。这样的感觉真好。他能更快、更好的集中精神。尤其是练到第二遍时,每一次呼吸,吸入药香味儿,丹田的位置便暖意融融,比三九严寒天,抱了一个汤婆子还要舒服。
沈云又试着在不同时间段练心法。通过对比,他发现上午,练完拳之后,紧接着练三遍心法,效果最佳。
三遍之后,再贪多,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越练越乏,得不偿失。
不过,白天练了三遍心法,晚上睡觉前,他不能再象以前一样练七遍。通过反复实践和对比,他发现晚上练五遍,刚好合适。
而吴掌柜冷眼看着,越来越看好沈云。慢慢的,除了一号库房的日常事务完全交给了他,也隔三岔五的派给他一些前堂的活计。比如说,给客人上门送药。
省城的药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即,请哪家的郎中,便在哪家抓药。
是以,就算是病家拿着现成的方子去药铺里抓药,掌柜们也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在省城其他药铺开的方子。如果是的话,他们通常不会接;即便不是,也得先请坐堂郎中先验验方子。查验无碍之后,才接下来。
通常,坐堂郎中出诊时,如果诊出病患已是医石无药,直接撂下一句“另请高明”,拿着药箱,匆匆离去;如果有得治,便当面开出一式两份方子。一份给病患家,另一份他自己带回药铺。
稍后,药铺自会派伙计按照方子抓了药,送上门去。如果病患嫌煎药麻烦,只要每剂药多花五个大钱,药铺还能代劳,并且保管药汤送到家时,不冷也不烫,刚好合用。
当然,和代为煎药一样,送药也是要付酬劳的。病患要是想省下三五个大钱,可以跟着坐堂郎中一起回药铺,自行取药。
而对于伙计们来说,送药是件美差:送一趟药,能有两个大钱的车马费入袋。运气好的话,碰到大方的客人,往往还能得一笔赏钱;除此之外,送药时,没有掌柜的时时盯着,竟是难得的轻松时候。尤其是回来的时候,可以稍微偷偷懒,乘机逛逛街,看看热闹什么的。反正,只要不做得太过火,掌柜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计较。
沈云也不例外。送了两趟药之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项活计:从早到晚,都呆在库房里,看到的只是小小的一块四方天。对于他这种在山林里跑惯了的人来说,真是憋屈得很;去外面送趟药,散散心的同时,也能看看一省城的市井百态。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关于新武馆的传闻。何乐而不为?
这天,从早上开始,外面一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秦先生自外面出诊回来,青布长衫被淋湿了大半。
“真是晦气。”他一边抱怨着,一边在柜台上撂下一张方子,“玉春院,胭脂姑娘。一付两剂,早、晚各送一次。今天的头剂药,午饭后送过去。”说罢,他急匆匆的到后头换衣裳去了。
眼见着便是午饭点,吴掌柜接过方子,招呼大江他们赶紧的抓药、煎药。
待大家一起用过午饭,药也煎好了。
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病患,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下贱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