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 原来是个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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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根在乱石林中穿行,他是个骄傲的人,正因为骄傲才让他从万千流民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前一个让人仰视的存在,他必须捍卫他的骄傲,从他自命名“命中眼”开始,他感觉自己已隐隐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牌狙击手。
罗根选择马刀镇的原因很简单,第一,马当需要他,并给与让他满意的待遇和态度;第二,马刀镇的刀客团队是他最大的屏障,这是马当的承诺,任何近战能力者想要杀他,必须从马当的尸体上跨过去;第三,马刀镇其实是以个不错的跳板,罗根跟马当深聊过,看中他的野心。
只可惜这一年马当的扩张计划接连受挫,进取心受到很大的打击,野心也开始收敛,罗根想,也许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
他做出了决定,就拿这场战争做一个跳板,如果他能击杀对面的狙击手,就有和铁罡或卡尔谈条件的资本,而且,他证明了自己,证明在这片土地上,只有一名最顶级的狙击手,那就是他——命中眼罗根。
此时,岑牧也独自进入乱石林,他有一种强烈预感,对面的狙击手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依旧在这片乱石林中游荡,寻觅着∝,自己的踪迹。
如果能够击杀他,那么他们和马当镇的战争会提前结束,失去狙击手的支持,马当镇的刀客们会彻底丧失冲锋的勇气。不过岑牧对此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一个狙击手如果打定主意藏匿,是很难被发现的,岑牧在林中巡逻,属于一种自卫式的巡逻。
好的狙击手必须掌握视野,这是一条铁律,尤其是在运动战中,合理的走位能让狙击手拥有更广的视野,而视野在顶尖狙击手的决战中,即是生或死的区别。
可断肢严重限制了岑牧的活动区域,如此一来,他在两人的对决中,已然处于下风,对方发现他的概率远大于岑牧发现他的概率。
岑牧不可能蹲守在一个地方,在这么大的林子里,蹲到对手的概率很低,而且,这意味着他完全放弃外围的视野,把主动权拱手交到对方手里,对方可以像岑牧一样,瞬间发出冷枪,然后从容抽身离去,那么游戏会变成对手狩猎的游戏。
岑牧一边在乱石林中穿梭,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脑海中对于山谷的立体地形图在不断完善,地形图可以细致到每块石头的形状大小、颜色纹路和摆放状态,是的,他确实有这么变态的记忆力!
这可以算是岑牧的一大优势,是他当前最大的倚重,也是发现对手行踪的一个笨方法。
岑牧以团队为中心,将周边方圆三百米走了一遍,一无所获,而这区域仅占整个山谷二十分之一。
在边走边记的同时,岑牧甚至有闲情琢磨“命中眼”这个名字,据云戚透露,这个外号是他自己取的。
罗根的绰号中带了一个“眼”,可能说明他的眼神很准,兴许有视觉方面的高阶能力,比如说:焦点投射能力的高阶版本——区域分析,或者去除人眼图像延迟缺陷,提高对高速运动物体反馈的高阶能力——复眼瞳。
不过,不管什么能力,在岑牧也具备视觉强化的情况下,对于两人决战的影响不是很大。
然后,再看前面两个字“命中”,从心理学分析,他应该是一个自负的人,自负的人往往很骄傲,在性格上会有一些缺憾,会选择性忽略一些东西。
比如说,他也许觉得自己做不到连发五枪的精准度,但不代表他会在对决中会输给岑牧,因为影响对决的因素有很多:天气、环境、体能、枪法和运气,等等,高阶狙击手的对决往往是一颗子弹决定胜负,用不着连发。
但是,他可能会忽略快速连发下的本质,是对于快速瞄准的极致追求,对于全身肌肉的精确控制,当然这也只是一个臆测,岑牧自然不会因为从名字分析出来的东西,而对他盖棺定论。
基于这些猜想,岑牧可以尝试走更为直接的线路,正面对决,兴许可以提高碰到对手的概率。
岑牧在两根拐杖下包了两块毛皮垫,是小芥子的杰作,避免太大的走路声泄漏自己的行踪,听觉有时候比视觉要更重要,尤其是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
就这么在乱石林中跋涉了约一个多小时,没有搜索到任何蛛丝马迹,体力下降得有些厉害,胸口传来一股窒闷的感觉,忍不住开始气喘。
岑牧越来越无法忍受这孱弱的体质,他决定在形成火焰之种前,花费几点星能,先短暂提升个人体质,否则,当前的体力真可能成为能力发展的一个桎梏。
岑牧打算找一个隐秘的地方,作短暂的休息,补充一点水分。
就在这时,突然感觉头皮有一种针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它来得如此毫无征兆。
一瞬间,脑袋一片空白,身体的反应却十分迅速,几乎是一种本能,岑牧顺势往地面一扑,一个翻滚,滚到一旁的蘑菇石下。
当他的身体还在凌空的状态,一条炽烈火线狠狠撞击在山壁上,在花岗岩上直掏出一个大洞,迸射的碎石块砸在岑牧身上,打出一个青紫的印子。
咚!这时候,沉闷的声响才传过来,掀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回声,撕裂山谷的平静。
而这时,在远方乱石林某个地方,一个人微微牵起嘴角,扯出一抹不屑的笑意,口里吐出几个字:“原来是个瘸子!”
然后,在他血红的右眼中,缩成十字的瞳孔缓缓恢复成圆形,他快速收枪,快速穿插,消失在乱石林中。
这种故意下跌式的躲避让岑牧吃尽了苦头,整个人没有任何缓冲径直扑到地面上,尖锐的石头撞击在肋骨上,一时间令人喘不过气来,他又不顾尖锐的石面,竭力翻滚,腰背少不了青紫一片。
断肢最为脆弱,杵到尖锐的石头上,鲜血撒了一地,钻心地疼,疼到岑牧把嘴唇咬出血来。
岑牧观察弹道,找到一个安全的角度,也顾不上收拾伤口,杵着拐杖,朝另外一个方向疾走而去。
鲜血一滴一滴撒在路上,会是一条无法抹灭的痕迹,岑牧不能忽视这条尾巴。
岑牧靠着山壁,将麻布上衣脱下来,快速将断肢缠绕起来,紧紧包住,毛细血管的渗血会很快结束,流血慢慢止住,这件亚麻上衣足够兜住所有的血液。
处理完伤口,岑牧缓缓吐出一口灼热的气息,怒火激荡血液,驱赶它们在血管中狂奔,他攥紧手中的枪,轻轻哼了一声。
游戏现在才算真正开始!
血迹可以暴露踪迹,也可以拿起来做点文章,岑牧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罗根一定会赶回来,一定会!
岑牧拿掉带血的麻布上衣,从伤口中一边挤血,一边布置……
一个瘸子凭什么和自己斗?!罗根不禁为自己之前产生畏惧情绪感到好笑,果然,未知是恐惧最大的调味料。
罗根坚定了击杀对手的决心,他相信以对手的脚力,根本摸不到自己的走位。
他会不会回到自己的团队中呢?如果他回到团队中,还有下手的机会吗?
罗根一直在思考这两个问题,他其实早就发现了铁罡镇的团队,奇怪的是,这帮人今天突然有了非常高明的反狙击意识,他能看到其中部分人的身影,但这些人的要害部位被挡住,贸然开枪也许能重伤一两个,但也会暴露自己的位置,罗根不想做这样的交换,他认为只要不是一击爆头,狙击手的枪法就没有威慑力,也没有意义。
这是他的执念,死在他枪下的亡魂有93%以上,死于一击碎颅。
要不要包抄他的退路呢?罗根默默计算三者的距离方位,如果他全力奔跑,似乎有戏,罗根加快了脚步……
六十七秒,一千四百米,还是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这是“五阶速度”(荒野标准)的效果,是一个王牌狙击手必备的素质。
罗根嘴角浮现一丝笑意,右眼如风中的火炭,越来越红,越来越亮,然后,淡蓝色的瞳孔往内凹陷,凝聚成一个十字。
十字瞳,“五阶稀有能力”,全光谱视觉和超远视距,这就是罗根命中眼的来历,尤其在黑夜中,那就是罗根天然的主场,他是黑夜君王。
在十字瞳的凝视下,180度的视角中,任何物体纤毫毕现,很快,他发现了地面上一两点不自然的痕迹。
红褐色,是血迹。
罗根收敛气息,放缓了脚步,沿着血迹,一点一点往前走……
大约走了两百多米,在一个拐角的地方,他发现了一点布料从一个山石后面露出来。
罗根邪笑一声,心里讥讽,这真是一个拙劣的陷阱!
尽管如此,他还是紧紧贴着一堵山岩,让自己的身影尽量躲在岩石凹陷中,保持最少对外的暴露面,除了前方,没有人能够命中他,这是一个专业狙击手必备的素质。
你可以在战术上藐视对手,但你必须在战略上重视他,罗根脑海中浮现这么一句旧时代的名言。
老鼠,快出来吧!
罗根缓慢地移动着,一点一点靠近那块布料,以他的经验推测,对手真正的位置,恐怕在那块布料的对面,这情况比的就是谁开枪快了!
突然,前方暴起一点响声。
幼稚的试探!
罗根右手食指压实在扳机上,狙击枪贴着脸,他还没有出手。
咚!一声巨大的爆鸣声。
罗根的脑袋被狠狠按在山壁上,轰然撞碎,红白碎末涂满半面岩壁,十字瞳依旧凝形,不同的是,惊愕的表情凝固在那张被打烂一半的脸上。
他怎么会在上面?!这是他最后的意识。
罗根在乱石林中穿行,他是个骄傲的人,正因为骄傲才让他从万千流民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前一个让人仰视的存在,他必须捍卫他的骄傲,从他自命名“命中眼”开始,他感觉自己已隐隐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牌狙击手。
罗根选择马刀镇的原因很简单,第一,马当需要他,并给与让他满意的待遇和态度;第二,马刀镇的刀客团队是他最大的屏障,这是马当的承诺,任何近战能力者想要杀他,必须从马当的尸体上跨过去;第三,马刀镇其实是以个不错的跳板,罗根跟马当深聊过,看中他的野心。
只可惜这一年马当的扩张计划接连受挫,进取心受到很大的打击,野心也开始收敛,罗根想,也许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
他做出了决定,就拿这场战争做一个跳板,如果他能击杀对面的狙击手,就有和铁罡或卡尔谈条件的资本,而且,他证明了自己,证明在这片土地上,只有一名最顶级的狙击手,那就是他——命中眼罗根。
此时,岑牧也独自进入乱石林,他有一种强烈预感,对面的狙击手并没有善罢甘休,他依旧在这片乱石林中游荡,寻觅着∝,自己的踪迹。
如果能够击杀他,那么他们和马当镇的战争会提前结束,失去狙击手的支持,马当镇的刀客们会彻底丧失冲锋的勇气。不过岑牧对此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一个狙击手如果打定主意藏匿,是很难被发现的,岑牧在林中巡逻,属于一种自卫式的巡逻。
好的狙击手必须掌握视野,这是一条铁律,尤其是在运动战中,合理的走位能让狙击手拥有更广的视野,而视野在顶尖狙击手的决战中,即是生或死的区别。
可断肢严重限制了岑牧的活动区域,如此一来,他在两人的对决中,已然处于下风,对方发现他的概率远大于岑牧发现他的概率。
岑牧不可能蹲守在一个地方,在这么大的林子里,蹲到对手的概率很低,而且,这意味着他完全放弃外围的视野,把主动权拱手交到对方手里,对方可以像岑牧一样,瞬间发出冷枪,然后从容抽身离去,那么游戏会变成对手狩猎的游戏。
岑牧一边在乱石林中穿梭,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脑海中对于山谷的立体地形图在不断完善,地形图可以细致到每块石头的形状大小、颜色纹路和摆放状态,是的,他确实有这么变态的记忆力!
这可以算是岑牧的一大优势,是他当前最大的倚重,也是发现对手行踪的一个笨方法。
岑牧以团队为中心,将周边方圆三百米走了一遍,一无所获,而这区域仅占整个山谷二十分之一。
在边走边记的同时,岑牧甚至有闲情琢磨“命中眼”这个名字,据云戚透露,这个外号是他自己取的。
罗根的绰号中带了一个“眼”,可能说明他的眼神很准,兴许有视觉方面的高阶能力,比如说:焦点投射能力的高阶版本——区域分析,或者去除人眼图像延迟缺陷,提高对高速运动物体反馈的高阶能力——复眼瞳。
不过,不管什么能力,在岑牧也具备视觉强化的情况下,对于两人决战的影响不是很大。
然后,再看前面两个字“命中”,从心理学分析,他应该是一个自负的人,自负的人往往很骄傲,在性格上会有一些缺憾,会选择性忽略一些东西。
比如说,他也许觉得自己做不到连发五枪的精准度,但不代表他会在对决中会输给岑牧,因为影响对决的因素有很多:天气、环境、体能、枪法和运气,等等,高阶狙击手的对决往往是一颗子弹决定胜负,用不着连发。
但是,他可能会忽略快速连发下的本质,是对于快速瞄准的极致追求,对于全身肌肉的精确控制,当然这也只是一个臆测,岑牧自然不会因为从名字分析出来的东西,而对他盖棺定论。
基于这些猜想,岑牧可以尝试走更为直接的线路,正面对决,兴许可以提高碰到对手的概率。
岑牧在两根拐杖下包了两块毛皮垫,是小芥子的杰作,避免太大的走路声泄漏自己的行踪,听觉有时候比视觉要更重要,尤其是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
就这么在乱石林中跋涉了约一个多小时,没有搜索到任何蛛丝马迹,体力下降得有些厉害,胸口传来一股窒闷的感觉,忍不住开始气喘。
岑牧越来越无法忍受这孱弱的体质,他决定在形成火焰之种前,花费几点星能,先短暂提升个人体质,否则,当前的体力真可能成为能力发展的一个桎梏。
岑牧打算找一个隐秘的地方,作短暂的休息,补充一点水分。
就在这时,突然感觉头皮有一种针刺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它来得如此毫无征兆。
一瞬间,脑袋一片空白,身体的反应却十分迅速,几乎是一种本能,岑牧顺势往地面一扑,一个翻滚,滚到一旁的蘑菇石下。
当他的身体还在凌空的状态,一条炽烈火线狠狠撞击在山壁上,在花岗岩上直掏出一个大洞,迸射的碎石块砸在岑牧身上,打出一个青紫的印子。
咚!这时候,沉闷的声响才传过来,掀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回声,撕裂山谷的平静。
而这时,在远方乱石林某个地方,一个人微微牵起嘴角,扯出一抹不屑的笑意,口里吐出几个字:“原来是个瘸子!”
然后,在他血红的右眼中,缩成十字的瞳孔缓缓恢复成圆形,他快速收枪,快速穿插,消失在乱石林中。
这种故意下跌式的躲避让岑牧吃尽了苦头,整个人没有任何缓冲径直扑到地面上,尖锐的石头撞击在肋骨上,一时间令人喘不过气来,他又不顾尖锐的石面,竭力翻滚,腰背少不了青紫一片。
断肢最为脆弱,杵到尖锐的石头上,鲜血撒了一地,钻心地疼,疼到岑牧把嘴唇咬出血来。
岑牧观察弹道,找到一个安全的角度,也顾不上收拾伤口,杵着拐杖,朝另外一个方向疾走而去。
鲜血一滴一滴撒在路上,会是一条无法抹灭的痕迹,岑牧不能忽视这条尾巴。
岑牧靠着山壁,将麻布上衣脱下来,快速将断肢缠绕起来,紧紧包住,毛细血管的渗血会很快结束,流血慢慢止住,这件亚麻上衣足够兜住所有的血液。
处理完伤口,岑牧缓缓吐出一口灼热的气息,怒火激荡血液,驱赶它们在血管中狂奔,他攥紧手中的枪,轻轻哼了一声。
游戏现在才算真正开始!
血迹可以暴露踪迹,也可以拿起来做点文章,岑牧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罗根一定会赶回来,一定会!
岑牧拿掉带血的麻布上衣,从伤口中一边挤血,一边布置……
一个瘸子凭什么和自己斗?!罗根不禁为自己之前产生畏惧情绪感到好笑,果然,未知是恐惧最大的调味料。
罗根坚定了击杀对手的决心,他相信以对手的脚力,根本摸不到自己的走位。
他会不会回到自己的团队中呢?如果他回到团队中,还有下手的机会吗?
罗根一直在思考这两个问题,他其实早就发现了铁罡镇的团队,奇怪的是,这帮人今天突然有了非常高明的反狙击意识,他能看到其中部分人的身影,但这些人的要害部位被挡住,贸然开枪也许能重伤一两个,但也会暴露自己的位置,罗根不想做这样的交换,他认为只要不是一击爆头,狙击手的枪法就没有威慑力,也没有意义。
这是他的执念,死在他枪下的亡魂有93%以上,死于一击碎颅。
要不要包抄他的退路呢?罗根默默计算三者的距离方位,如果他全力奔跑,似乎有戏,罗根加快了脚步……
六十七秒,一千四百米,还是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这是“五阶速度”(荒野标准)的效果,是一个王牌狙击手必备的素质。
罗根嘴角浮现一丝笑意,右眼如风中的火炭,越来越红,越来越亮,然后,淡蓝色的瞳孔往内凹陷,凝聚成一个十字。
十字瞳,“五阶稀有能力”,全光谱视觉和超远视距,这就是罗根命中眼的来历,尤其在黑夜中,那就是罗根天然的主场,他是黑夜君王。
在十字瞳的凝视下,180度的视角中,任何物体纤毫毕现,很快,他发现了地面上一两点不自然的痕迹。
红褐色,是血迹。
罗根收敛气息,放缓了脚步,沿着血迹,一点一点往前走……
大约走了两百多米,在一个拐角的地方,他发现了一点布料从一个山石后面露出来。
罗根邪笑一声,心里讥讽,这真是一个拙劣的陷阱!
尽管如此,他还是紧紧贴着一堵山岩,让自己的身影尽量躲在岩石凹陷中,保持最少对外的暴露面,除了前方,没有人能够命中他,这是一个专业狙击手必备的素质。
你可以在战术上藐视对手,但你必须在战略上重视他,罗根脑海中浮现这么一句旧时代的名言。
老鼠,快出来吧!
罗根缓慢地移动着,一点一点靠近那块布料,以他的经验推测,对手真正的位置,恐怕在那块布料的对面,这情况比的就是谁开枪快了!
突然,前方暴起一点响声。
幼稚的试探!
罗根右手食指压实在扳机上,狙击枪贴着脸,他还没有出手。
咚!一声巨大的爆鸣声。
罗根的脑袋被狠狠按在山壁上,轰然撞碎,红白碎末涂满半面岩壁,十字瞳依旧凝形,不同的是,惊愕的表情凝固在那张被打烂一半的脸上。
他怎么会在上面?!这是他最后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