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遍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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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楚河已经夺尽了风头。
即便是一国帝王在此,也无法掩盖他绽放出来的绝世光芒。
人们畏惧权势,但却又本能的向往美好。
楚河的诗都太美了,仿佛不似人间应有物。
而他的衣着打扮,形容做派,则彻彻底底的满足了人们,对于那些超凡脱俗者应有的幻想。
能够出现在这场酒宴中的女人,无不是名媛贵妇,都是见多识广之辈。却都为楚河此时的扮相所心折。
其实楚河依旧只是一个表演者。
就像电影、电视剧里的角色一般,一个角色赋予了他格外的色彩,显得特别的令人动容。
留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
有人开始小声打听楚河的来历。
但是这个人却像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仅姓甚名谁不知,就连他是怎么到这赵国公府,出现在酒宴之上的,也都不清楚。
倒是有人围上了长孙无忌,找他打听关于楚河的消息。
视线一直盯着楚河的长孙无忌,自然知道楚河的身份。
不过看了楚河的做派,听了楚河‘作的’诗,长孙无忌本身都疑惑了。
实在很难,也很不愿,将眼前这个潇洒如仙,倜傥狂姿之人,与之前那个奸诈狡猾,卑鄙下作的家伙联系在一起。这画风转变的太快,令长孙无忌有点大脑失常。
便也只能模糊的应对着。
长孙玉儿坐在楚河身边,心跳的飞快。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紧张。
原已经心如止水,为了达到目的,早已将生死都置之度外。
但是当看到楚河的时候,她竟然重新拾起了少女消失的羞涩。
只是本能的掩饰着,难以令人看清。
她不自觉的为楚河斟酒一杯,浅浅的推到楚河面前,并不多言,反而主动与楚河又拉开了一些距离。
寻常人只觉得她这是在避嫌。
唯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是在避免自己心动。
如果心动了,那就想要活着,而不愿舍身忘死。
李世民一贯作为绝对的视线中心,此刻感觉到了众人注意力的偏移,本能的便再度朝着视线中心处走去,要重新夺回主动权。
他相信,无论这个突然进来,又是念诗,又是舞剑的狂生是谁。一旦见着了他,知道了他的身份,从酒浆的麻痹中清醒过来哪怕是一丝一毫,都一定会倒头便拜。
到那时,此人所汲取的一切目光,都会重新回到他的身上。
而此人所拥有的荣耀,都会是他这个皇帝颁发和赐予。
天然的便站在了至高的顶点,俯视着脚下的芸芸众生。
李世民才走到桌子边,却见那狂生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砚台和一块墨石。
将清澈的酒水倒入砚台之中。
“研墨···!”楚河醉眼朦胧的对李世民说道。
···!
此刻早已被楚河的表演,震麻木的众人,突然感觉自己僵硬的身体还可以再跳动一下,早已狂奔不止的心脏,竟然又加快了几个节拍。
此人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疯了!
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竟然敢让李世民给他研墨?
李世民也惊呆了。
别说是他做皇帝以后,哪怕是在此之前,做秦王,做唐国公的二公子时,也没人这样和他说过话,更让他做这般事。
楚河却又开口了,开口便是绝世名篇。
一首接着一首往外蹦,好像绝世的好诗文,都不要钱似的。
只是词句零散,往往前言不搭后语,相互连贯不起来。
这让听的人都难受极了。
既感叹诗文的精美、妙丽,却又心塞听了一半,却不能听另一半。
为楚河的断章斩又续了一大波。
李世民也服了,同时明白过来。
若是不能执笔在手,眼前这个狂生东一句、西一句的乱来,只会让所有人都难受。
便慷慨一笑道:“也罢!也罢!朕不与你一个醉汉计较。今日朕便亲自给你研墨,你若不能做够名篇三十,朕摘了你的脑袋!”
李世民这话好像说的很过火。
放在别人身上,那一定是为难。
但是楚河这一晃神的功夫,嘴里已经蹦出了二十来篇名诗的残篇,只要补齐,三十篇诗还是不难的。
这也说明了李世民的爱才、惜才之心。
说罢之后,李世民竟然真的开始给楚河研墨。
如此举动,惊爆了一地的眼球。
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长孙无忌更是微张着嘴巴,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
同时也有些小小的嫉妒。
像他们为李老二出生入死几十载,又何曾有过此等礼遇?
这简直就是捧上天的节奏。
墨汁调好,楚河抽出笔来,沾染了浓郁的墨汁。
醉眼朦胧,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
桌面颜色太深,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而且有些远,踉跄了几步,却没站起来。
一扭头,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提笔就写。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
此时的楚河已经夺尽了风头。
即便是一国帝王在此,也无法掩盖他绽放出来的绝世光芒。
人们畏惧权势,但却又本能的向往美好。
楚河的诗都太美了,仿佛不似人间应有物。
而他的衣着打扮,形容做派,则彻彻底底的满足了人们,对于那些超凡脱俗者应有的幻想。
能够出现在这场酒宴中的女人,无不是名媛贵妇,都是见多识广之辈。却都为楚河此时的扮相所心折。
其实楚河依旧只是一个表演者。
就像电影、电视剧里的角色一般,一个角色赋予了他格外的色彩,显得特别的令人动容。
留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
有人开始小声打听楚河的来历。
但是这个人却像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仅姓甚名谁不知,就连他是怎么到这赵国公府,出现在酒宴之上的,也都不清楚。
倒是有人围上了长孙无忌,找他打听关于楚河的消息。
视线一直盯着楚河的长孙无忌,自然知道楚河的身份。
不过看了楚河的做派,听了楚河‘作的’诗,长孙无忌本身都疑惑了。
实在很难,也很不愿,将眼前这个潇洒如仙,倜傥狂姿之人,与之前那个奸诈狡猾,卑鄙下作的家伙联系在一起。这画风转变的太快,令长孙无忌有点大脑失常。
便也只能模糊的应对着。
长孙玉儿坐在楚河身边,心跳的飞快。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紧张。
原已经心如止水,为了达到目的,早已将生死都置之度外。
但是当看到楚河的时候,她竟然重新拾起了少女消失的羞涩。
只是本能的掩饰着,难以令人看清。
她不自觉的为楚河斟酒一杯,浅浅的推到楚河面前,并不多言,反而主动与楚河又拉开了一些距离。
寻常人只觉得她这是在避嫌。
唯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是在避免自己心动。
如果心动了,那就想要活着,而不愿舍身忘死。
李世民一贯作为绝对的视线中心,此刻感觉到了众人注意力的偏移,本能的便再度朝着视线中心处走去,要重新夺回主动权。
他相信,无论这个突然进来,又是念诗,又是舞剑的狂生是谁。一旦见着了他,知道了他的身份,从酒浆的麻痹中清醒过来哪怕是一丝一毫,都一定会倒头便拜。
到那时,此人所汲取的一切目光,都会重新回到他的身上。
而此人所拥有的荣耀,都会是他这个皇帝颁发和赐予。
天然的便站在了至高的顶点,俯视着脚下的芸芸众生。
李世民才走到桌子边,却见那狂生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砚台和一块墨石。
将清澈的酒水倒入砚台之中。
“研墨···!”楚河醉眼朦胧的对李世民说道。
···!
此刻早已被楚河的表演,震麻木的众人,突然感觉自己僵硬的身体还可以再跳动一下,早已狂奔不止的心脏,竟然又加快了几个节拍。
此人怕不是真的···彻头彻尾的疯了!
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竟然敢让李世民给他研墨?
李世民也惊呆了。
别说是他做皇帝以后,哪怕是在此之前,做秦王,做唐国公的二公子时,也没人这样和他说过话,更让他做这般事。
楚河却又开口了,开口便是绝世名篇。
一首接着一首往外蹦,好像绝世的好诗文,都不要钱似的。
只是词句零散,往往前言不搭后语,相互连贯不起来。
这让听的人都难受极了。
既感叹诗文的精美、妙丽,却又心塞听了一半,却不能听另一半。
为楚河的断章斩又续了一大波。
李世民也服了,同时明白过来。
若是不能执笔在手,眼前这个狂生东一句、西一句的乱来,只会让所有人都难受。
便慷慨一笑道:“也罢!也罢!朕不与你一个醉汉计较。今日朕便亲自给你研墨,你若不能做够名篇三十,朕摘了你的脑袋!”
李世民这话好像说的很过火。
放在别人身上,那一定是为难。
但是楚河这一晃神的功夫,嘴里已经蹦出了二十来篇名诗的残篇,只要补齐,三十篇诗还是不难的。
这也说明了李世民的爱才、惜才之心。
说罢之后,李世民竟然真的开始给楚河研墨。
如此举动,惊爆了一地的眼球。
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长孙无忌更是微张着嘴巴,心中有一万头羊驼飞奔而过。
同时也有些小小的嫉妒。
像他们为李老二出生入死几十载,又何曾有过此等礼遇?
这简直就是捧上天的节奏。
墨汁调好,楚河抽出笔来,沾染了浓郁的墨汁。
醉眼朦胧,似乎是在找下笔的地方。
桌面颜色太深,墙壁的颜色也不够浅,而且有些远,踉跄了几步,却没站起来。
一扭头,正巧看见长孙玉儿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于是抓起长长的衣襟,提笔就写。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