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用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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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哈哈哈……大伯,别来这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暗暗的揣摩你,我对你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www.Pinwenba.com在我跟前,还是收起你的障眼法吧。我派去的都是帮会里的精干力量,而且我还给他们配备了清一色的自动武器,就算你本事再大,也逃不过这关。”
“我很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一回来就让马王党的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
“你真以为我在国外是为了读书么,其实早在出国之前我就已经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怎么准备?”
“收买?”
“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去海外读书,就是为了收买帮会的人会比较方便,如果我还是留在父亲身边,稍稍有点儿动作,不是很容易被他发现吗。我在海外的时候,隔三差五就会请帮会里的重要人物或是他们的家属过来旅游度假,我是马王的儿子,他们对此当然不会拒绝,重要的是,我父亲也很乐于派他们来海外探望自己的儿子。男人嘛,哪有没爱好的,他爱好钱,我就给他钱,他爱好女人,我就给他女人,他爱好豪宅别墅,我就在海外给他购置别墅,他喜欢赌,我就带他到摩洛哥最大的赌场玩个够。不管是谁,只要来到我这里,不出三天时间,我就能让他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我。”
“你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大伯,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当然不可能有那么多钱,钱都是我父亲给的,哪个父亲不想让自己儿子在国外生活好点儿,别忘了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司马风云暗暗心惊,马岳峰这小子从骨子里让人害怕,不是因为他有多凶恶,而是他的心计!
事实上,最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
一个人居然用自己老爸的钱收买他的手下,这个人的心计有多毒。
马岳峰就是那种杀人还要诛心的人!
“大伯,说真的,我很同情你,过去在黑金会的时候你就被手下兄弟出卖,到了燕京又被自己的女人出卖,现在嘛,同样的事又发生在你身上……出卖你的全都是你最亲近的人,可惜你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你根本就不识人。一个人要想成功,最重要的就是识人,尤其要看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从你身上总结出的道理。不过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走你的老路。就说这些吧,算是我给你的临别赠言。”
就在马岳峰打算结束这次谈话的时候,司马风云阴冷的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没出两分钟,司马风云第二次问了同样的问题,马岳峰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我这里太安静了么?”
的确,电话那头十分安静,一点儿不像遭受暗杀的样子,马岳峰心里一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你的人都死了!”
电话里顿时默然。
过了好久,才听到马岳峰又恢复了谈笑风生的格调:“大伯,真有你的,看来姜还是老的辣,我服了。”
“可是那些人根本不够我杀的,我还想要杀你。”
“呵呵,好啊,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带我放风筝的地方么,我正在这里带你儿子看星星。”
司马风云眉头一紧,“原来劫走我儿子的人也是你!”
“其实一点儿都不难猜,风云会总坛戒备森严,谁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把你儿子带走呢,这种事肯定是熟人作案才会方便些。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你太可怕了,我必须给自己留一张底牌。”
“什么也别说了,在那儿等我,我马上就去。”
挂了电话,司马风云兀自在沉思着什么,他和马岳峰的谈话别人都听到了,邱健鸿道:“老爷子,这明摆着是那小子设的圈套,你要是去了,凶多吉少啊。”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我和马岳峰之间的这笔账早晚都要清算。”司马风云笃定的说。
丁香转过脸来,脉脉的瞧着叶承欢,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
还没等她说话,叶承欢先开口了:“宝贝,这一次不管你怎么赶我,我也不走了。”
丁香踟蹰了半晌,终于还是把心一横,“老公,我知道我错了,我再也不会赶你了,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叶承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走出这间旅店的时候,街道冷清,北风正紧。
当众人看到旅店前横七竖八的死尸时,都倒吸口凉气。
十三具尸体,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枪。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感觉痛苦,脸上还都挂着错愕的表情。
邱健鸿、司马海、司马江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叶承欢,叶承欢倒一点儿不在意,和丁香十指相扣,嘴里吐着烟圈。
此时,天上的黑云渐渐消散,满天星斗和大白月亮将到处照的亮堂堂的。
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除了风声就是几个人的脚步声。
司马风云阔步向前,面色如铁,寒风掀起他黑白相间的发丝,却吹不散他一身的铮铮气魄。
他不说话,别人也不言语,大家就这么默默地往前走,但谁心里都清楚,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
到了现在,谁都已经将生死抛到脑后了,他们不为生死,只为尊严。
北风无情,江湖更无情,芸芸众生、滚滚红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笨蛋,全都希望有尊严的活着。
只不过每个人对尊严的理解不同,对于司马风云来说,最大的尊严就是夺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
穿过几条街区,他们便来到燕京西区最大的村屋北风塘。
这里是燕京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旧居民区,各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节次鳞比,大多谈不上什么建筑风格,凌乱得挤在一堆,有高有矮,好像鸽子窝似的,甚至其中还有些在50年代前苏联援建的苏式建筑。
这些高低错落的建筑物挤着街道,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街道的排布也没什么章法,一条条交错在一起,一个路口连着一个路口,一个胡同接着一个胡同,两边也没什么明显的标志物。
除了叶承欢,其他人刚到这里就迷失了方向。
司马风云倒是对这一带很熟,一路上大步向前,没有丝毫停顿。
大家只是不明白,马岳峰为什么会选择在这种地方见面,他说的小时候司马风云带他放风筝又是什么意思?
司马风云忽然放慢了脚步,望着不远处一栋老式红砖楼微微的有些出神。
原本涂在楼体上的涂料已经剥落的不成样子,硕大“6号楼”的字样也只剩个轮廓。
众人都预感到什么,顿时紧张起来,同时也握紧了枪。
四下里除了呜呜的冷风,并没任何动静,也看不到一个人影,空气十分诡异!
“我们会不会找错了地方?”邱健鸿道。
司马风云摇摇头,仰望着楼顶的方向:“他,就在上面。”
顺着漆黑的楼道一直来到顶层,有一个铁梯子通向天井上方。
司马风云刚要上去,被丁香拦住:“我先上。”
她担心马岳峰在上面设了埋伏,说不定刚一露头就是一顿乱枪。
“还是我来吧。”叶承欢也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直接上了铁梯。
顺着梯子一直爬到天井上面,叶承欢往四处稍稍打量下,上面是一片开阔的天台,拉着几根铁丝,搭着住户的衣服和被单,北风吹得猎猎作响,角落里还胡乱堆放着一些杂物。
这时,丁香和司马风云等人也已经一一上来。
放眼望去,远处的市区灯火阑珊,唯独只有这片村屋显得死气沉沉,好似处在世界边缘。
他们穿过那些搭在铁丝上的衣服和被单,面前的天台才渐渐开阔起来。
天台上站着十来个保镖,全都戴着墨镜,冷冷的注视着他们。
一个披着风衣的男人背对着他们,整个人坐在天台边的围栏上,手里抱着个孩子,一边指着远处一边对孩子说着:“这里的风景很美吧,等你以后长大了,哥哥带你来放风筝,哥哥小时候就常常来这里放风筝,我最喜欢老鹰的风筝,因为它飞得最高、最远……”
那个人当然就是马岳峰,他怀里的孩子当然就是司马风云的儿子。
孩子似乎很听话,不哭也不闹,只是很安静的听他说话,他这么小的年龄当然不懂得,更不知道这个亲切的哥哥是他父亲的仇人,只要他一松手,孩子就会掉下几十米的高空,摔成肉泥!
司马风云强压着内心的冲动,道:“我来了。”
马岳峰连头也没回,只是缓缓的招了招手,示意司马风云过去。
司马风云一步步走到马岳峰跟前,马岳峰拍拍旁边的栏杆:“坐。”
“不用了。孩子是无辜的,你先放了他,咱们的事怎么解决都随你。”
“孩子是无辜的,这话听起来好感动。”马岳峰摘掉眼镜,呵了口气,然后在孩子的襁褓上擦了擦又戴上,“大伯,还记得这里么?”
司马风云心里滚油煎似的,哪有心情跟他聊天,可自己儿子在他手里,自己只能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当然记得,你小时候我常常带你来放风筝,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没想到你还记得。”
“当然,大伯对我的好,我怎么可能忘了呢。”马岳峰平和的笑着,一点儿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他望着朗朗晴空,道:“你记忆里那么好,一定还记得每次为什么会带我来这里放风筝吧?”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哈哈哈……大伯,别来这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暗暗的揣摩你,我对你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www.Pinwenba.com在我跟前,还是收起你的障眼法吧。我派去的都是帮会里的精干力量,而且我还给他们配备了清一色的自动武器,就算你本事再大,也逃不过这关。”
“我很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一回来就让马王党的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
“你真以为我在国外是为了读书么,其实早在出国之前我就已经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怎么准备?”
“收买?”
“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去海外读书,就是为了收买帮会的人会比较方便,如果我还是留在父亲身边,稍稍有点儿动作,不是很容易被他发现吗。我在海外的时候,隔三差五就会请帮会里的重要人物或是他们的家属过来旅游度假,我是马王的儿子,他们对此当然不会拒绝,重要的是,我父亲也很乐于派他们来海外探望自己的儿子。男人嘛,哪有没爱好的,他爱好钱,我就给他钱,他爱好女人,我就给他女人,他爱好豪宅别墅,我就在海外给他购置别墅,他喜欢赌,我就带他到摩洛哥最大的赌场玩个够。不管是谁,只要来到我这里,不出三天时间,我就能让他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我。”
“你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大伯,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当然不可能有那么多钱,钱都是我父亲给的,哪个父亲不想让自己儿子在国外生活好点儿,别忘了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司马风云暗暗心惊,马岳峰这小子从骨子里让人害怕,不是因为他有多凶恶,而是他的心计!
事实上,最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
一个人居然用自己老爸的钱收买他的手下,这个人的心计有多毒。
马岳峰就是那种杀人还要诛心的人!
“大伯,说真的,我很同情你,过去在黑金会的时候你就被手下兄弟出卖,到了燕京又被自己的女人出卖,现在嘛,同样的事又发生在你身上……出卖你的全都是你最亲近的人,可惜你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你根本就不识人。一个人要想成功,最重要的就是识人,尤其要看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从你身上总结出的道理。不过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走你的老路。就说这些吧,算是我给你的临别赠言。”
就在马岳峰打算结束这次谈话的时候,司马风云阴冷的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没出两分钟,司马风云第二次问了同样的问题,马岳峰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我这里太安静了么?”
的确,电话那头十分安静,一点儿不像遭受暗杀的样子,马岳峰心里一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你的人都死了!”
电话里顿时默然。
过了好久,才听到马岳峰又恢复了谈笑风生的格调:“大伯,真有你的,看来姜还是老的辣,我服了。”
“可是那些人根本不够我杀的,我还想要杀你。”
“呵呵,好啊,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带我放风筝的地方么,我正在这里带你儿子看星星。”
司马风云眉头一紧,“原来劫走我儿子的人也是你!”
“其实一点儿都不难猜,风云会总坛戒备森严,谁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把你儿子带走呢,这种事肯定是熟人作案才会方便些。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你太可怕了,我必须给自己留一张底牌。”
“什么也别说了,在那儿等我,我马上就去。”
挂了电话,司马风云兀自在沉思着什么,他和马岳峰的谈话别人都听到了,邱健鸿道:“老爷子,这明摆着是那小子设的圈套,你要是去了,凶多吉少啊。”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我和马岳峰之间的这笔账早晚都要清算。”司马风云笃定的说。
丁香转过脸来,脉脉的瞧着叶承欢,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
还没等她说话,叶承欢先开口了:“宝贝,这一次不管你怎么赶我,我也不走了。”
丁香踟蹰了半晌,终于还是把心一横,“老公,我知道我错了,我再也不会赶你了,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叶承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走出这间旅店的时候,街道冷清,北风正紧。
当众人看到旅店前横七竖八的死尸时,都倒吸口凉气。
十三具尸体,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枪。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感觉痛苦,脸上还都挂着错愕的表情。
邱健鸿、司马海、司马江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叶承欢,叶承欢倒一点儿不在意,和丁香十指相扣,嘴里吐着烟圈。
此时,天上的黑云渐渐消散,满天星斗和大白月亮将到处照的亮堂堂的。
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除了风声就是几个人的脚步声。
司马风云阔步向前,面色如铁,寒风掀起他黑白相间的发丝,却吹不散他一身的铮铮气魄。
他不说话,别人也不言语,大家就这么默默地往前走,但谁心里都清楚,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
到了现在,谁都已经将生死抛到脑后了,他们不为生死,只为尊严。
北风无情,江湖更无情,芸芸众生、滚滚红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笨蛋,全都希望有尊严的活着。
只不过每个人对尊严的理解不同,对于司马风云来说,最大的尊严就是夺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
穿过几条街区,他们便来到燕京西区最大的村屋北风塘。
这里是燕京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旧居民区,各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节次鳞比,大多谈不上什么建筑风格,凌乱得挤在一堆,有高有矮,好像鸽子窝似的,甚至其中还有些在50年代前苏联援建的苏式建筑。
这些高低错落的建筑物挤着街道,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街道的排布也没什么章法,一条条交错在一起,一个路口连着一个路口,一个胡同接着一个胡同,两边也没什么明显的标志物。
除了叶承欢,其他人刚到这里就迷失了方向。
司马风云倒是对这一带很熟,一路上大步向前,没有丝毫停顿。
大家只是不明白,马岳峰为什么会选择在这种地方见面,他说的小时候司马风云带他放风筝又是什么意思?
司马风云忽然放慢了脚步,望着不远处一栋老式红砖楼微微的有些出神。
原本涂在楼体上的涂料已经剥落的不成样子,硕大“6号楼”的字样也只剩个轮廓。
众人都预感到什么,顿时紧张起来,同时也握紧了枪。
四下里除了呜呜的冷风,并没任何动静,也看不到一个人影,空气十分诡异!
“我们会不会找错了地方?”邱健鸿道。
司马风云摇摇头,仰望着楼顶的方向:“他,就在上面。”
顺着漆黑的楼道一直来到顶层,有一个铁梯子通向天井上方。
司马风云刚要上去,被丁香拦住:“我先上。”
她担心马岳峰在上面设了埋伏,说不定刚一露头就是一顿乱枪。
“还是我来吧。”叶承欢也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直接上了铁梯。
顺着梯子一直爬到天井上面,叶承欢往四处稍稍打量下,上面是一片开阔的天台,拉着几根铁丝,搭着住户的衣服和被单,北风吹得猎猎作响,角落里还胡乱堆放着一些杂物。
这时,丁香和司马风云等人也已经一一上来。
放眼望去,远处的市区灯火阑珊,唯独只有这片村屋显得死气沉沉,好似处在世界边缘。
他们穿过那些搭在铁丝上的衣服和被单,面前的天台才渐渐开阔起来。
天台上站着十来个保镖,全都戴着墨镜,冷冷的注视着他们。
一个披着风衣的男人背对着他们,整个人坐在天台边的围栏上,手里抱着个孩子,一边指着远处一边对孩子说着:“这里的风景很美吧,等你以后长大了,哥哥带你来放风筝,哥哥小时候就常常来这里放风筝,我最喜欢老鹰的风筝,因为它飞得最高、最远……”
那个人当然就是马岳峰,他怀里的孩子当然就是司马风云的儿子。
孩子似乎很听话,不哭也不闹,只是很安静的听他说话,他这么小的年龄当然不懂得,更不知道这个亲切的哥哥是他父亲的仇人,只要他一松手,孩子就会掉下几十米的高空,摔成肉泥!
司马风云强压着内心的冲动,道:“我来了。”
马岳峰连头也没回,只是缓缓的招了招手,示意司马风云过去。
司马风云一步步走到马岳峰跟前,马岳峰拍拍旁边的栏杆:“坐。”
“不用了。孩子是无辜的,你先放了他,咱们的事怎么解决都随你。”
“孩子是无辜的,这话听起来好感动。”马岳峰摘掉眼镜,呵了口气,然后在孩子的襁褓上擦了擦又戴上,“大伯,还记得这里么?”
司马风云心里滚油煎似的,哪有心情跟他聊天,可自己儿子在他手里,自己只能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当然记得,你小时候我常常带你来放风筝,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没想到你还记得。”
“当然,大伯对我的好,我怎么可能忘了呢。”马岳峰平和的笑着,一点儿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他望着朗朗晴空,道:“你记忆里那么好,一定还记得每次为什么会带我来这里放风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