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娘气和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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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十二世,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前往岷山修养的朱恒忽然“病故”,消息一传来,王城缟素。
朱恒之所以得百姓爱戴,是因为他平时除了负责伺候蜀王之外,最主要的工作便是安排耕种事宜。丞相说朱恒事必躬亲,也不是没有出处,他每至耕收时节必会亲自到田间巡视,体察民情,且不论政绩如何,至少他为官十几年尽心尽力。
在葭萌关附近的宋初一得到消息,愣了片刻。按照她的估计,蜀王至少会思虑三五个月,却也没有想到他会下手如此之快!就在方才,她还在想该用什么法子再激蜀王的杀心,诱使他一个月内下手。
朱恒是蜀王亲兄弟,蜀国上下除了太子之外,王族之中就属他声望最高。蜀国不灭还看不出他的作用来,倘若蜀国一倒,朱恒这种人便会成为秦国统治蜀国的最大障碍,所以他早晚都要死。早早由蜀王下手,正可以进一步离间蜀国君臣关系,尤其是蜀王和众位执政大臣。朱恒怎么死的,无知百姓或许能够全部被蒙在鼓里,但怎么瞒得过那些人精?蜀王连亲兄弟都下手,满朝怎能不人人自危?
君臣二心,破蜀指日可待。
如此正合宋初一的心意,可是她心中并无丝毫成功的喜悦。
宋初一站在山丘上望着延绵无尽的杜鹃花,忽然道,“涣,拿酒来。”
季涣解下酒囊,递给她。
宋初一拔开酒囊塞子,转向岷山方向,将酒浇在面前,“恒大人,宋怀瑾敬你。”
谋国必谋人命。两国相对,彼国忠臣便是我之死敌,世事如此,宋初一心里谈不上内疚,她这一壶酒仅仅是敬朱恒为人忠良。而非惺惺作态。
“蜀国君主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越发的没有胸襟气度,更没脑子!”季涣叹道。
宋初一将酒囊递给他。抄手看着如霞绚烂的杜鹃花,淡淡道,“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蠢虫。”
“先生这话忒狠。”季涣咂嘴道。
蜀王也不是笨。关键是他的精明没用对地方,没用对地方也就算了,偏还有一颗狠心。
这是蜀国的灾难,却是秦国的幸事。
“礼物入蜀国了?”宋初一轻声问道。
“尚未。不过得到消息,东西已经到了蜀国人手里。估计再隔三五天便能到霞萌关。”籍羽答道。
“嗯,通知司马将军准备伏击吧。”宋初一道。
“嗨。”籍羽领命去与司马错会和。
“可惜我这体型太显眼了,否则真想打一仗!”季涣热血沸腾,他已经很久没有打仗了。
通常绝大部分人都怕死,每每提到打仗只觉得胆颤,可是鲜血与厮杀也同样能激起一些人骨血里潜藏的野性,并且一旦被激起,战场厮杀便会成为一种瘾,这种人注定是马革裹尸的战将。而季涣无疑是其中之一。
“列国伐交频频,最不缺仗打。”宋初一道。
这一次,他们要冒充苴国人去劫秦国那批礼物,所以全部都挑选身高不高的兵卒。这批人分为三拨,一为先锋袭击蜀军将起逼入峡谷;第二队人马埋伏在峡谷附近,进行伏击;第三拨人专程善后,将尸体处理干净。
蜀国山多,不便像在平原地区那样进行大规模的截杀,但是因地势埋伏却是极佳。
经过数月部署,关键,在此一举了!
“走吧,与张兄会和。”宋初一拍了拍蔫蔫的白刃。
狼的方向感尤其出色,尤其在山林、荒原,宋初一想避开蜀军,从山中捷径出关,就只能依靠白刃带路。这段时间,蜀王遍寻不见宋初一,也都是白刃的功劳。
直到现在,宋初一才能由衷的感叹一句: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在此时终于能够派上用场了,总算没白养!
白刃其实很委屈也很后悔,当初跟着赵倚楼想吃什么有什么,而且每天除了吃就是玩,跟着宋初一吃苦头也就算了,还要被嫌弃。
做狼难,做宋初一养的狼更难啊!
作为一头雪狼,白刃应该整天在雪原中翻滚,但自从被宋初一逼着当山狼使,一身洁白无瑕的毛已经被染的满是脏污,尤其是一张无辜的狼脸,已经花的认不出原来的模样了,以至于在六天以后,张仪见到它还惊诧的问宋初一:竟又在山中收了一头狼?
入了营,张仪立刻令人备热汤给宋初一一行洗尘。
白刃扑腾了三浴桶的水,才堪堪洗干净。
宋初一沐浴之后,与白刃一起坐在帐中烤火,等着司马错传来消息。
“怀瑾,长夜漫漫,来对弈一局吧!”话音未落,张仪依旧撩开帘子走了进来。
他看见蹲坐在火堆前的宋初一,不禁怔了怔。火光融融映照下,宋初一带着湿意的墨发披散在身后,脸部线条十分柔和,眉眼之间比平时更多了几分疏懒柔和。竟,似有三分女相……
但张仪旋即一想,宋初一如今才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难免少了些棱角,待再过几年定然会好许多。
“来来,怀瑾,咱们来一盘大国杀!”张仪将一瞬的异样抛诸脑后,抱着两罐棋子拉宋初一下棋。
方才张仪忽然进来,宋初一心中也是一跳,但见他面色又恢复如常,心里略略放心,飞快的寻了布条将头发全部绑起来。
“怀瑾加冠了?”张仪看着她的动作,忽然想起来宋初一平时并不披发。
在少年未及冠之前,多是半披半束,或者留有垂辫,待到成年之日则把所有头发都梳上去,由师长为其加冠。宋初一却一直都是将所有头发都绑成发髻的。
宋初一笑道,“我家父去的早,族里没有旁人了,又早早出来行走,稚子之相屡屡碰壁,所以便自己梳了起来,倘若成年时能有缘再遇上师父,便请他老人家替我加冠,倘若遇不见,便只好去家父坟前磕头自己加冠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长辈加冠的,宋初一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张仪也知道,宋初一出自道家,道家一向逍遥自在,遵礼却不强求礼节。
张仪点头,“如今年纪轻,有些娘气是难免的,待长开便好了。”
“娘气?鸟!老子这叫儒雅!”宋初一撩袍子,在棋盘前坐下,“来吧!既然是你邀我,我便为客,先下如何?”
张仪在心里默默收回方才的评价,“蝇头小利也不放,好,就让你先行。”
“黑子,秦国。小利否?”宋初一哈哈一笑,便将那罐黑子取了过来。
“一步先机啊!”张仪叹道。
围棋这种东西,往往先落的一方更有利,而且时人觉得选择好的方向、喜欢的棋子,也能够影响胜负运气,宋初一占取落子先机又选了生机勃勃的秦国,还未开局就已经处于上风,确实不是蝇头小利。
但自信如张仪,自不会放在心上,他思忖片刻,道,“我选韩国!”
开明十二世,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前往岷山修养的朱恒忽然“病故”,消息一传来,王城缟素。
朱恒之所以得百姓爱戴,是因为他平时除了负责伺候蜀王之外,最主要的工作便是安排耕种事宜。丞相说朱恒事必躬亲,也不是没有出处,他每至耕收时节必会亲自到田间巡视,体察民情,且不论政绩如何,至少他为官十几年尽心尽力。
在葭萌关附近的宋初一得到消息,愣了片刻。按照她的估计,蜀王至少会思虑三五个月,却也没有想到他会下手如此之快!就在方才,她还在想该用什么法子再激蜀王的杀心,诱使他一个月内下手。
朱恒是蜀王亲兄弟,蜀国上下除了太子之外,王族之中就属他声望最高。蜀国不灭还看不出他的作用来,倘若蜀国一倒,朱恒这种人便会成为秦国统治蜀国的最大障碍,所以他早晚都要死。早早由蜀王下手,正可以进一步离间蜀国君臣关系,尤其是蜀王和众位执政大臣。朱恒怎么死的,无知百姓或许能够全部被蒙在鼓里,但怎么瞒得过那些人精?蜀王连亲兄弟都下手,满朝怎能不人人自危?
君臣二心,破蜀指日可待。
如此正合宋初一的心意,可是她心中并无丝毫成功的喜悦。
宋初一站在山丘上望着延绵无尽的杜鹃花,忽然道,“涣,拿酒来。”
季涣解下酒囊,递给她。
宋初一拔开酒囊塞子,转向岷山方向,将酒浇在面前,“恒大人,宋怀瑾敬你。”
谋国必谋人命。两国相对,彼国忠臣便是我之死敌,世事如此,宋初一心里谈不上内疚,她这一壶酒仅仅是敬朱恒为人忠良。而非惺惺作态。
“蜀国君主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越发的没有胸襟气度,更没脑子!”季涣叹道。
宋初一将酒囊递给他。抄手看着如霞绚烂的杜鹃花,淡淡道,“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蠢虫。”
“先生这话忒狠。”季涣咂嘴道。
蜀王也不是笨。关键是他的精明没用对地方,没用对地方也就算了,偏还有一颗狠心。
这是蜀国的灾难,却是秦国的幸事。
“礼物入蜀国了?”宋初一轻声问道。
“尚未。不过得到消息,东西已经到了蜀国人手里。估计再隔三五天便能到霞萌关。”籍羽答道。
“嗯,通知司马将军准备伏击吧。”宋初一道。
“嗨。”籍羽领命去与司马错会和。
“可惜我这体型太显眼了,否则真想打一仗!”季涣热血沸腾,他已经很久没有打仗了。
通常绝大部分人都怕死,每每提到打仗只觉得胆颤,可是鲜血与厮杀也同样能激起一些人骨血里潜藏的野性,并且一旦被激起,战场厮杀便会成为一种瘾,这种人注定是马革裹尸的战将。而季涣无疑是其中之一。
“列国伐交频频,最不缺仗打。”宋初一道。
这一次,他们要冒充苴国人去劫秦国那批礼物,所以全部都挑选身高不高的兵卒。这批人分为三拨,一为先锋袭击蜀军将起逼入峡谷;第二队人马埋伏在峡谷附近,进行伏击;第三拨人专程善后,将尸体处理干净。
蜀国山多,不便像在平原地区那样进行大规模的截杀,但是因地势埋伏却是极佳。
经过数月部署,关键,在此一举了!
“走吧,与张兄会和。”宋初一拍了拍蔫蔫的白刃。
狼的方向感尤其出色,尤其在山林、荒原,宋初一想避开蜀军,从山中捷径出关,就只能依靠白刃带路。这段时间,蜀王遍寻不见宋初一,也都是白刃的功劳。
直到现在,宋初一才能由衷的感叹一句: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在此时终于能够派上用场了,总算没白养!
白刃其实很委屈也很后悔,当初跟着赵倚楼想吃什么有什么,而且每天除了吃就是玩,跟着宋初一吃苦头也就算了,还要被嫌弃。
做狼难,做宋初一养的狼更难啊!
作为一头雪狼,白刃应该整天在雪原中翻滚,但自从被宋初一逼着当山狼使,一身洁白无瑕的毛已经被染的满是脏污,尤其是一张无辜的狼脸,已经花的认不出原来的模样了,以至于在六天以后,张仪见到它还惊诧的问宋初一:竟又在山中收了一头狼?
入了营,张仪立刻令人备热汤给宋初一一行洗尘。
白刃扑腾了三浴桶的水,才堪堪洗干净。
宋初一沐浴之后,与白刃一起坐在帐中烤火,等着司马错传来消息。
“怀瑾,长夜漫漫,来对弈一局吧!”话音未落,张仪依旧撩开帘子走了进来。
他看见蹲坐在火堆前的宋初一,不禁怔了怔。火光融融映照下,宋初一带着湿意的墨发披散在身后,脸部线条十分柔和,眉眼之间比平时更多了几分疏懒柔和。竟,似有三分女相……
但张仪旋即一想,宋初一如今才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难免少了些棱角,待再过几年定然会好许多。
“来来,怀瑾,咱们来一盘大国杀!”张仪将一瞬的异样抛诸脑后,抱着两罐棋子拉宋初一下棋。
方才张仪忽然进来,宋初一心中也是一跳,但见他面色又恢复如常,心里略略放心,飞快的寻了布条将头发全部绑起来。
“怀瑾加冠了?”张仪看着她的动作,忽然想起来宋初一平时并不披发。
在少年未及冠之前,多是半披半束,或者留有垂辫,待到成年之日则把所有头发都梳上去,由师长为其加冠。宋初一却一直都是将所有头发都绑成发髻的。
宋初一笑道,“我家父去的早,族里没有旁人了,又早早出来行走,稚子之相屡屡碰壁,所以便自己梳了起来,倘若成年时能有缘再遇上师父,便请他老人家替我加冠,倘若遇不见,便只好去家父坟前磕头自己加冠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长辈加冠的,宋初一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张仪也知道,宋初一出自道家,道家一向逍遥自在,遵礼却不强求礼节。
张仪点头,“如今年纪轻,有些娘气是难免的,待长开便好了。”
“娘气?鸟!老子这叫儒雅!”宋初一撩袍子,在棋盘前坐下,“来吧!既然是你邀我,我便为客,先下如何?”
张仪在心里默默收回方才的评价,“蝇头小利也不放,好,就让你先行。”
“黑子,秦国。小利否?”宋初一哈哈一笑,便将那罐黑子取了过来。
“一步先机啊!”张仪叹道。
围棋这种东西,往往先落的一方更有利,而且时人觉得选择好的方向、喜欢的棋子,也能够影响胜负运气,宋初一占取落子先机又选了生机勃勃的秦国,还未开局就已经处于上风,确实不是蝇头小利。
但自信如张仪,自不会放在心上,他思忖片刻,道,“我选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