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始末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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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去了两天,除了夜里受受五禽戏幻境的折磨,陈默几乎把全部时间投入到多个穴窍运功的法门上,可惜自己毕竟是才走上仙路的菜鸟,想要在如此复杂的法诀上更进一步,却绝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
想想自己连那区区的“二牛之力”都无法突破,想要成为化神境界的陆地神仙,简直难于登天,难道,今生真的再也回不去家,见不到自己的亲人?这两日,陈默的脸上总挂着浓浓的抑郁,心中也沉甸甸的,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胡大侠虽然全身是伤,但每天还是很忙,四娘子和李屠子看到陈默的消沉,今日特意以养伤为借口拉着他在房中喝酒,给他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江湖故事。
据说,每一位穿越到古代的中国人,最适合做的职业是厨师。这里不是古代,却也差不太多。肉食很贵,但四象教的兄弟生怕陈默受了委屈,几乎是顿顿有鱼有肉,不过这种把材料放进一个个鼎里,加上调料倒上油然后用水熬熟的吃法实在算不上美味。
酒也不好喝,黄黄的液体度数很低,味道怪怪的。原本烤肉还是不错的,可惜调料实在太差,没有辣椒,也没有各种奇异的香料,陈默见识了平日里大家吃的食用盐,有一股酸涩的泥土味道,吃多了还会生病,想来是杂质很多的岩盐。
按照穿越小说的套路,说不定只要拿出提纯食盐的法子,就能一辈子吃穿不尽。可如今背井离乡、仙路遥遥,他对那些成为富豪、王爷的故事却丝毫提不起兴趣。
“陈兄弟,你可知道俺李屠子生得五大三粗,为何会有这绵里藏针的花名?”看到陈默有些分神,李大哥主动的挑起了话题,陈默不想拒绝那些有点拙劣的笑话,至少这让他感到在这陌生的世界还有人关心自己。
“这还用问?”四娘子不怀好意地坏笑着,眼睛直勾勾盯着李屠子的下半身。
“呸呸!你这婆娘休要乱想。”李屠子说着拿起了手边的长棍说道,“一切自然是由这根兵刃而来,这是墨家传下来的宝贝,虽不是灵器,其精妙之处却丝毫不逊。”
说着,他把棍首对准了桌上的酒杯,口中大叫:“陈兄弟看好了!”手中稍稍发力旋动棍上的机关,一根锋利的银针激射而出,将酒杯击得粉碎后,狠狠的没入不远处的墙中。
“厉害啊!”陈默走近墙边看了看上面的小洞,又问:“可这杀手锏被传得尽人皆知,岂不是吃了大亏?”
“这你便不懂了。”李屠子笑笑,拿起酒壶给陈默添上酒,又道:“胡大哥说过,虚者实之、实者虚之,俺的一身武艺可不是靠什么银针暗器取巧得来的。这暗器的名声响了,打斗之时对手自然有了顾忌,总要分出心神来提防,十分武艺只能使出八分,不就大大的占了便宜?”
“原来如此,果然厉害。”陈默端起酒杯,和李屠子碰了碰,又问道:“那四姐姐为何叫一马平川呢?”
“那还用问?”李屠子投桃报李地用一双眼睛在四娘子算不上挺拔的胸口扫来扫去。
“死开!”四娘子冲着李屠子翻了个白眼,随后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那年老娘……哦不,奴家年方十五……”四娘子嘴上说着,脸上嬉笑的神情却慢慢化作了忧伤,仿佛进入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总有一些事,我们以为永远不会忘,可很多年后却发现,曾经清晰的音容笑貌,只剩下一个个模糊的影子。
总有一些事,我们以为已经忘记了,但埋藏在心底的回忆,只要被偶然的撕开一角,才会惊慌失措地发现,自己永远无法坦然面对。
哀思如潮,四娘子沉浸在回忆中,泪水从她的眼角悄悄滑落。
故事其实算不上复杂,四娘子的爹是四象教在魏国颍川郡分堂的堂主,在一次阴谋中被朝廷的数千官兵围在了一座荒山上。事后有人说,那是教中敌对派系与魏国勾结的阴谋,但最终未能找到实据,只得不了了之。齐、楚、燕、韩、赵、魏、秦,四象教的根系遍布七国联盟,教内两派的斗争也从未停止,有太多太多类似的故事。
无论如何,她的父亲和兄长全部死在了那座山上,他们拼死替四娘子杀出一条血路,随后与官兵展开了死战。四娘子引着胡大侠与李屠子率人赶来援救时,分堂的兄弟早已死伤殆尽,愤怒的英雄们杀入敌群,在一比十的人数劣势下竟然全灭了官兵。
据说,当时年仅十五岁的四娘子杀得血葫芦一般,却依然举着剑没了命似的在人丛中挥舞,最后竟以一人之力斩杀了二十余朝廷鹰犬。从那天起,江湖上便出现了一位花名“一马平川”的女子。也是从那天起,她便跟着胡大侠与李屠子一同闯荡天涯。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有些想念爹爹呢!”四娘子擦掉了眼角的泪,斟满酒杯一饮而尽。
“四姐姐,李大哥,有些事情……”门吱扭一声开了,一位扛着巨锤的少女站在门口。
安阳分堂李副堂主,名字不详,女,二十一岁,比陈默只小一岁。
平心而论,陈默对这位有着苹果一样红扑扑面庞的女孩有些好奇。二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好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一副日本动漫中圆脸呆萌少女的形象。在外人面前,她总是绷着冷漠的面容,眼中甚至很有些要与人同归于尽的狠厉,可是一旦遇到了胡大侠三人,她便立刻化为了那个乖巧的红苹果,一声声哥哥姐姐叫得甜甜的。
陈默很想知道,这副看起来瘦弱得近乎发育不良的小小身体,究竟该如何催动那接近她身高的大锤,那天与白羽鹤对峙,眼见着她从人群中冲出,也不知真的打起来,却像不像动画片中的那些暴力少女。
原本,李副堂主对于陈默是感激的,作为三位豪杰的救命恩人,她甚至还甜甜的喊过几声“陈大哥”。可惜,在前日无意间看到陈默偷偷扔掉一块美味的“白水煮肉”时,情况就立刻急转直下。
李副堂主是聚灵初期的修为,而陈默作为一名炼气初期的伤残人士,年纪却比她“足足大了一岁”,修为代表着天赋和实力,之前的救人举动也就顺理成章被归为歪打正着一类的运气原因。李副堂主是个善良的女孩,陈默废柴一般的修炼资质当然不会成为她冷漠的理由,可是一个连“白水煮肉”都会扔掉的废柴,那可就是世上最十恶不赦的坏蛋。
“原来是李家妹子,快进来说话!”四娘子脸上的泪早已不知所踪,她笑着招呼门外的姑娘。
“不了,哥哥姐姐出来一下,有些事情要说。”苹果似的小脸忽的一红,她有些腼腆的答道。余光瞟到陈默,却见这位修炼废柴竟然拿起一块肉,只啃掉了其中瘦的部分,把香滑的肥油都扔在了桌上。
这个败家的混蛋,若不是看在哥哥姐姐的面子上,非要好好教训你!李副堂主的眼中满是怒火,小拳头握得紧紧的。
“陈兄弟,哥哥姐姐先出去一下,你慢慢吃着。”四娘子笑着拍了拍陈默的肩膀,款款走出了房间,方才的那丝哀愁,再次被她深深的埋进心底。
李屠子也出了房间,走到门口还不忘了叮嘱两句:“来日方长,兄弟莫要消沉,多吃些!你爹娘把你生得太瘦了!”
爹?娘?
心中某个地方猛地一阵剧痛。
爸爸、妈妈,你们还好吗?我很想你们。
***********************
坐在房间里自斟自饮,陈默的心却早已回到了几个月前。
至少在那以前,一切都是正常的。
英俊潇洒、颖悟绝伦的陈默自然是人中龙凤,作为年会评选的最佳新人,毕业大半年的他荣幸地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优秀员工春游。在神农架这个充满了神秘气息的大山林中,存在着太多让人心驰神往的传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竟也成为了传说的一部分。
“陈默,这边有条野路,离集合时间还远,咱们过去看看。”
“这边真漂亮,真正的原始森林比景区里壮观多了,陈默你说是不?”
“陈默你看,松鼠!松鼠!”
“陈默,我渴了,我要喝水!”
“呀!陈默快来,那边有只小狗,可爱死了!”
“追!陈默,咱们去追它!”
她为什么每句话都要带上一个“陈默”?哪怕至今也想不通这种表达习惯算是什么症候群,但当耳边响起小赵那银铃般的声音,他还是跟了上去,比自己追逐的目标更像一只标准的哈巴狗。
不得不承认,陈默对这个性格活泼的漂亮女孩有些好感,甚至说得上言听计从。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说不定会一记耳光抽过去,然后冲着小赵大吼:“陈默,陈默,陈默!除了叫我你还会说点别的吗?导游早就说了不能离开主路,你是不是有病?”
这种粗暴的举动对于小赵来说也许有些冤枉,不过如果不是两人冒失的脱离大部队,冒失的去追那只看起来很萌的小狗,一切都不会发生。
时光无法倒流,鬼迷心窍的陈默在追逐小狗的时候一个失足,然后便惨叫着从山崖上跌了下去。
小赵在山上手足无措的大声叫着:“啊——陈默——!”
好像,自己晕过去之前还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特么能不能喊点别的?”
日子过去了两天,除了夜里受受五禽戏幻境的折磨,陈默几乎把全部时间投入到多个穴窍运功的法门上,可惜自己毕竟是才走上仙路的菜鸟,想要在如此复杂的法诀上更进一步,却绝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
想想自己连那区区的“二牛之力”都无法突破,想要成为化神境界的陆地神仙,简直难于登天,难道,今生真的再也回不去家,见不到自己的亲人?这两日,陈默的脸上总挂着浓浓的抑郁,心中也沉甸甸的,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胡大侠虽然全身是伤,但每天还是很忙,四娘子和李屠子看到陈默的消沉,今日特意以养伤为借口拉着他在房中喝酒,给他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江湖故事。
据说,每一位穿越到古代的中国人,最适合做的职业是厨师。这里不是古代,却也差不太多。肉食很贵,但四象教的兄弟生怕陈默受了委屈,几乎是顿顿有鱼有肉,不过这种把材料放进一个个鼎里,加上调料倒上油然后用水熬熟的吃法实在算不上美味。
酒也不好喝,黄黄的液体度数很低,味道怪怪的。原本烤肉还是不错的,可惜调料实在太差,没有辣椒,也没有各种奇异的香料,陈默见识了平日里大家吃的食用盐,有一股酸涩的泥土味道,吃多了还会生病,想来是杂质很多的岩盐。
按照穿越小说的套路,说不定只要拿出提纯食盐的法子,就能一辈子吃穿不尽。可如今背井离乡、仙路遥遥,他对那些成为富豪、王爷的故事却丝毫提不起兴趣。
“陈兄弟,你可知道俺李屠子生得五大三粗,为何会有这绵里藏针的花名?”看到陈默有些分神,李大哥主动的挑起了话题,陈默不想拒绝那些有点拙劣的笑话,至少这让他感到在这陌生的世界还有人关心自己。
“这还用问?”四娘子不怀好意地坏笑着,眼睛直勾勾盯着李屠子的下半身。
“呸呸!你这婆娘休要乱想。”李屠子说着拿起了手边的长棍说道,“一切自然是由这根兵刃而来,这是墨家传下来的宝贝,虽不是灵器,其精妙之处却丝毫不逊。”
说着,他把棍首对准了桌上的酒杯,口中大叫:“陈兄弟看好了!”手中稍稍发力旋动棍上的机关,一根锋利的银针激射而出,将酒杯击得粉碎后,狠狠的没入不远处的墙中。
“厉害啊!”陈默走近墙边看了看上面的小洞,又问:“可这杀手锏被传得尽人皆知,岂不是吃了大亏?”
“这你便不懂了。”李屠子笑笑,拿起酒壶给陈默添上酒,又道:“胡大哥说过,虚者实之、实者虚之,俺的一身武艺可不是靠什么银针暗器取巧得来的。这暗器的名声响了,打斗之时对手自然有了顾忌,总要分出心神来提防,十分武艺只能使出八分,不就大大的占了便宜?”
“原来如此,果然厉害。”陈默端起酒杯,和李屠子碰了碰,又问道:“那四姐姐为何叫一马平川呢?”
“那还用问?”李屠子投桃报李地用一双眼睛在四娘子算不上挺拔的胸口扫来扫去。
“死开!”四娘子冲着李屠子翻了个白眼,随后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那年老娘……哦不,奴家年方十五……”四娘子嘴上说着,脸上嬉笑的神情却慢慢化作了忧伤,仿佛进入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总有一些事,我们以为永远不会忘,可很多年后却发现,曾经清晰的音容笑貌,只剩下一个个模糊的影子。
总有一些事,我们以为已经忘记了,但埋藏在心底的回忆,只要被偶然的撕开一角,才会惊慌失措地发现,自己永远无法坦然面对。
哀思如潮,四娘子沉浸在回忆中,泪水从她的眼角悄悄滑落。
故事其实算不上复杂,四娘子的爹是四象教在魏国颍川郡分堂的堂主,在一次阴谋中被朝廷的数千官兵围在了一座荒山上。事后有人说,那是教中敌对派系与魏国勾结的阴谋,但最终未能找到实据,只得不了了之。齐、楚、燕、韩、赵、魏、秦,四象教的根系遍布七国联盟,教内两派的斗争也从未停止,有太多太多类似的故事。
无论如何,她的父亲和兄长全部死在了那座山上,他们拼死替四娘子杀出一条血路,随后与官兵展开了死战。四娘子引着胡大侠与李屠子率人赶来援救时,分堂的兄弟早已死伤殆尽,愤怒的英雄们杀入敌群,在一比十的人数劣势下竟然全灭了官兵。
据说,当时年仅十五岁的四娘子杀得血葫芦一般,却依然举着剑没了命似的在人丛中挥舞,最后竟以一人之力斩杀了二十余朝廷鹰犬。从那天起,江湖上便出现了一位花名“一马平川”的女子。也是从那天起,她便跟着胡大侠与李屠子一同闯荡天涯。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有些想念爹爹呢!”四娘子擦掉了眼角的泪,斟满酒杯一饮而尽。
“四姐姐,李大哥,有些事情……”门吱扭一声开了,一位扛着巨锤的少女站在门口。
安阳分堂李副堂主,名字不详,女,二十一岁,比陈默只小一岁。
平心而论,陈默对这位有着苹果一样红扑扑面庞的女孩有些好奇。二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好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一副日本动漫中圆脸呆萌少女的形象。在外人面前,她总是绷着冷漠的面容,眼中甚至很有些要与人同归于尽的狠厉,可是一旦遇到了胡大侠三人,她便立刻化为了那个乖巧的红苹果,一声声哥哥姐姐叫得甜甜的。
陈默很想知道,这副看起来瘦弱得近乎发育不良的小小身体,究竟该如何催动那接近她身高的大锤,那天与白羽鹤对峙,眼见着她从人群中冲出,也不知真的打起来,却像不像动画片中的那些暴力少女。
原本,李副堂主对于陈默是感激的,作为三位豪杰的救命恩人,她甚至还甜甜的喊过几声“陈大哥”。可惜,在前日无意间看到陈默偷偷扔掉一块美味的“白水煮肉”时,情况就立刻急转直下。
李副堂主是聚灵初期的修为,而陈默作为一名炼气初期的伤残人士,年纪却比她“足足大了一岁”,修为代表着天赋和实力,之前的救人举动也就顺理成章被归为歪打正着一类的运气原因。李副堂主是个善良的女孩,陈默废柴一般的修炼资质当然不会成为她冷漠的理由,可是一个连“白水煮肉”都会扔掉的废柴,那可就是世上最十恶不赦的坏蛋。
“原来是李家妹子,快进来说话!”四娘子脸上的泪早已不知所踪,她笑着招呼门外的姑娘。
“不了,哥哥姐姐出来一下,有些事情要说。”苹果似的小脸忽的一红,她有些腼腆的答道。余光瞟到陈默,却见这位修炼废柴竟然拿起一块肉,只啃掉了其中瘦的部分,把香滑的肥油都扔在了桌上。
这个败家的混蛋,若不是看在哥哥姐姐的面子上,非要好好教训你!李副堂主的眼中满是怒火,小拳头握得紧紧的。
“陈兄弟,哥哥姐姐先出去一下,你慢慢吃着。”四娘子笑着拍了拍陈默的肩膀,款款走出了房间,方才的那丝哀愁,再次被她深深的埋进心底。
李屠子也出了房间,走到门口还不忘了叮嘱两句:“来日方长,兄弟莫要消沉,多吃些!你爹娘把你生得太瘦了!”
爹?娘?
心中某个地方猛地一阵剧痛。
爸爸、妈妈,你们还好吗?我很想你们。
***********************
坐在房间里自斟自饮,陈默的心却早已回到了几个月前。
至少在那以前,一切都是正常的。
英俊潇洒、颖悟绝伦的陈默自然是人中龙凤,作为年会评选的最佳新人,毕业大半年的他荣幸地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优秀员工春游。在神农架这个充满了神秘气息的大山林中,存在着太多让人心驰神往的传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竟也成为了传说的一部分。
“陈默,这边有条野路,离集合时间还远,咱们过去看看。”
“这边真漂亮,真正的原始森林比景区里壮观多了,陈默你说是不?”
“陈默你看,松鼠!松鼠!”
“陈默,我渴了,我要喝水!”
“呀!陈默快来,那边有只小狗,可爱死了!”
“追!陈默,咱们去追它!”
她为什么每句话都要带上一个“陈默”?哪怕至今也想不通这种表达习惯算是什么症候群,但当耳边响起小赵那银铃般的声音,他还是跟了上去,比自己追逐的目标更像一只标准的哈巴狗。
不得不承认,陈默对这个性格活泼的漂亮女孩有些好感,甚至说得上言听计从。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说不定会一记耳光抽过去,然后冲着小赵大吼:“陈默,陈默,陈默!除了叫我你还会说点别的吗?导游早就说了不能离开主路,你是不是有病?”
这种粗暴的举动对于小赵来说也许有些冤枉,不过如果不是两人冒失的脱离大部队,冒失的去追那只看起来很萌的小狗,一切都不会发生。
时光无法倒流,鬼迷心窍的陈默在追逐小狗的时候一个失足,然后便惨叫着从山崖上跌了下去。
小赵在山上手足无措的大声叫着:“啊——陈默——!”
好像,自己晕过去之前还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特么能不能喊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