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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四章 肝胆(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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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间,三道人影从黑暗中走出。

    三人身上都穿着皮甲,外着锦袍下着革靴,身上并没有什么碍事的配件,又都是满身武艺的豪杰,脚步轻盈行路无声,是以之前并未被发觉。这三人中右手之人身材适中体形壮硕,看上去就像是一尊移动的宝塔。他的个子其实不如秦琼、程咬金这些人高大,可是走过来的时侯,却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会移动的山丘,哪怕是胆大如程咬金又或者狂傲如罗士信者,面对此人时都会产生一种莫名地压迫感,就连呼吸都不由自主变得混乱

    。左手之人也不算如何高大,走路之时固然脚步轻盈迅捷看得出身怀武艺,但是在明眼人眼中一看就知,此人的武艺绝比不过右手那位无名上将,也比不上秦琼、程咬金这

    些以勇力闻名于世的豪杰。

    可是当下以左为尊,此人明明武艺不算特别高明,却能位于那等猛将之上,自然有着过人之处。

    而方才开口说话的,则是位于正中的男子。此时三人已经走到篝火旁,火光下映照出正中男子的面孔。他年纪不大,也就是三十几岁,方面大耳浓眉阔目,相貌很是出色,眉眼五官俨然是个俊品人物,更有一种儒雅气度蕴含其中。不需通报姓名出身,但是看他的气度以及那光洁的面孔,便知此人必然出身高门大户,从小不曾受过风霜之苦更不曾操持过苦役,所以才能一直保持这

    种上位者的优容气度。

    他并未蓄长须而是留着短髭,唇上短髯又特意上了油,保证胡须上翘,这又是昔日关中世家子最流行的风仪。其身上裹得外袍乃是用上好织锦制成,所值怕不在百金上下。可是有经验的绿林人都知道,在这等山高林密的地方摸爬滚打熬上一两日,再好的衣袍也都会糟践得不成样子。是以大家每逢进山钻林,都会找一件旧衣袍穿上,免得自己的好衣衫受损。只有不拿钱财当回事,使钱如泥沙得世家子,才会不管开销费用以及实际情形,不管去哪

    都要保持锦衣华服的风度。此人从气度到穿戴,都和程咬金等人格格不入,站在瓦岗诸将面前一如鹤立鸡群。按说这等人在瓦岗军里面注定难以立足,更不可能得到其他人的支持。可是随着他的出

    现,山谷里的气氛陡然为之一变,所有人都主动向他靠拢过去。来人却是没理会双方,而是来到篝火旁边,也不顾自己的锦袍何等昂贵,寻了块石头坐下,将手放在篝火上方取暖,口内道:“入娘的!若不是亲身走过一遭,真不敢相信山中居然如此寒冷。都是这月份了,晚上还冻得人手脚冰凉。若不是懋功思虑周全,提前准备了烈酒又配了药汤,只怕要被冻个半死。到时候别说打仗,就连站都站不稳

    了,白白便宜了破野头那狗东西……”说到这里来人抬眼看去,见众人全都站着,不耐烦地挥手招呼:“坐下,全都站着做甚?你们个个都时大个子,某这里坐着你们站着,就像是两列人肉屏风。偏偏又不是俊

    俏小娘而是满脸胡子的大汉,实在煞风景。快快坐下讲话。”随后他又自顾说道:“宇文化及胆小如鼠偏生带的辎重又多,吓死他也不敢走小路,只会延着山间驰道而行。就算是斥候再多,也走不到这地方。也莫说在此烤火说话,便是寻十几面大鼓一起擂,他也听不着动静。不过程大你也是,就你那叫驴也似的嗓门,某听了也觉得厌烦。别人说你两句也是理所应当,你咋还能跟人翻脸?难不成你这

    大嗓门还有理了?要我说,你这就是欠拾掇,着实打你一顿老拳,你便知道听话。罗大,下次程咬金药是再跟你罗唣,你便只管捶他,谁不服让他寻我说话!”

    他这番粗俗不堪的言语加上脏话,和他的形象大相径庭,但是并不惹人讨厌。相反,对于瓦岗军来说,他这种言辞行事,反倒是更得这些人拥戴。

    众人这当口纷纷坐下,程、罗两人都是性如烈火的性子,可是挨了这位几句数落非但不恼,反倒是都露出笑容,全都朝着来人所在的位置靠近。经过这一番折腾,大家坐的位置已经发生了变化,再落座之时便没法找回自己之前的位置,都是寻个地方要紧就坐,顾不上其他。如此一来,之前那两个距离明显的小团

    体彻底被打乱,大家彼此毗邻而坐,从之前的两个小团体,变成了以来人为中心的一个完整队伍。

    来人正是那位以才名闻于世,曾为杨玄感谋主,后兵败逃亡投奔瓦岗,如今却又鸠占鹊巢乃至取翟让而代之的蒲山公李密李法主。自瓦岗军起事以来,规模始终有限。主要兵马来源都是啸聚山林的绿林好汉再加上部分饥民,兵力适中没有超过两万之数。直到李密、徐世勣等人加入后,才让瓦岗改变

    策略,从流寇转向义军,攻城拔寨开仓放粮招募饥民为军。同时又收编隋朝降卒溃兵,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让自己的兵力规模达到二十万之数。短时间内迅速扩充实力,必然带来诸多隐患,瓦岗也不例外。像是程咬金与罗士信这种冲突,并非偶然情形,而是各山头之间积怨的反应之一。类似这种矛盾并非一处,

    如果不是有人在中间弥缝,整个瓦岗军怕不是早就乱成一锅粥,而这个弥缝者就是李密。他靠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强行整合诸军,让这些武艺高强但是性情各异且彼此不能相容的豪杰,可以暂时和睦相处。不管这些人私下里有多少过节,彼此看对方是否顺眼

    ,在李密面前的时候他们都会忘掉不快亲如手足。李密就像是眼下众人围拢的那团篝火,并不能真的驱散山间严寒,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得到同样的温暖。但是只要这团篝火在,就意味着希望存在,大家就会主动向着篝

    火靠拢,这就是他的过人之处。在李密身旁的两人,则是如今瓦岗军一文一武两根擎天玉柱。那壮硕的汉子名叫裴行俨,乃是降将裴仁基之子。其实裴行俨还是个少年,其年纪与徐乐差相仿佛,一张红

    扑扑的面孔,配上那平实无华的眉眼,一眼看去就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庄稼少年。但就是这个貌不出众的少年,曾经一度在战阵上成为瓦岗群雄的噩梦。即便是豪勇如秦琼者,也在他手下吃了苦头。直到李密用计收降其父,才让这位勇猛少年不得不下

    马归顺。裴行俨正值少年血气方刚,虽然从小被父亲严格约束,又在军营里受军法约束,可是心中总归还是有几分叛逆心思。对他而言,死气沉沉的朝廷官军显然不如瓦岗军这种

    绿林草莽军队如意,是以他归顺时虽然不情不愿,但是归顺之后不久就心悦诚服,主动为瓦岗军冲锋陷阵。凭借其一身堪比鬼神的勇力,裴行俨闯出了“万人敌”的名号,也让瓦岗军的对手吃足了苦头。单以名号论,裴行俨的名头可能比徐乐还要更响亮几分,毕竟他打得仗更多

    ,又是在中原之地,名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神武、云中乃至马邑那些地方总归是边陲苦寒之地,在这方面天生就处于下风。可是不管裴行俨名声如何响亮,一身艺业如何惊人,对于瓦岗军来说,他的地位最多也只能排在第三位。排第一的自然是瓦岗实际主人李密,而排第二的则是李密左手的

    那位俊朗少年:徐世勣!徐世勣出身高平上房徐氏,也算是名门之后。只不过到了他父亲那一代,家业便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随着大隋朝政日非,徐家的日子也就愈发艰难,走投无路的徐世勣

    最终只能选择带领乡兵部曲高擎反旗加入瓦岗军麾下。他虽然学过武艺,但并不擅长厮杀,其心性也确实不在于此。比起披坚执锐白刃交锋,他更喜欢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徐世勣看来,一个人再如何能杀善战,对于战事的

    影响也总归有限。如何指挥这些善战斗将,把他们的本领用在合适之处,以猛将豪杰为爪牙供自己驱使,这才是真正的豪杰。这话倒也不是空吹大气,徐世勣行事心思有前朝白袍陈庆之风范,手段亦不逊色。其加入瓦岗之后出谋划策无有不成,指挥作战亦是有如神助。瓦岗军斩杀张须陀、击破

    裴仁基,又成功攻陷大隋几个粮仓,得以控制了海量粮草。这些堪称神迹一般的大捷哪个都离不开徐世勣指挥运筹,瓦岗众人也把他当成自家的诸葛看待。若是将瓦岗看作一个巨人,秦琼、裴行俨、罗士信等人组成了巨人的手足,徐世勣便是巨人的头脑,李密则是这个巨人的心脏,瓦岗大军作为躯干。这些器官单独摆开,

    并不具备什么杀伤力,可是当这些器官组合一处,便组成了一个强大的战斗机器,足以摧枯拉朽扫荡群雄。如今这架战争机器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发动攻击。只等头脑与心脏传达命令,躯干四肢就会发挥各自的职能,把骁果军轰得灰飞烟灭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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