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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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人因为他们的出身都是渔猎加游牧混合的经济形式,所以部队中装备偏重装,而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确实雄风重振,且战术上亦喜欢较直接死磕。女真骑兵的主要兵器是弓箭,“弓力不过七斗,箭镞至六、七寸,形如凿,入辄不可出”,“刀剑亦不取其快利”。金朝拥有这支剽悍的骑兵,胜过了原先的辽和西夏骑兵。女真骑兵几乎所向披靡,从未遭到严重的挫败。
现在战场上赵勇的兵力有三千人,包括雇佣兵团第一旅和他的亲卫营、一个辎重队及幕僚班子。按照编制,每旅四个营,由两个骠骑营和龙骑营,但是都不满编,每营只有四百多人,直属队也只有一个机枪队,与忠勇军相比缺乏火炮等重武器,且都是轻骑兵,所以除了人数与手中的火器他们与金军相比并不占多大优势,而他不想第一战就弄个惨胜。
赵勇驱动方阵缓缓靠近,见敌军已经列好阵势,在三百步外停下了脚步。他端起望远镜向对面望去,发现对手全是骑兵,每五十人列为一队,前边二十人,人马全装重甲,手持棍枪;后边的三十人皆是弓骑,身穿轻甲,但比之他们身上的皮甲也算重甲了,弯弓搭箭以为掩护。但是金军的队形不似己方整齐严整,而是分成一个个散乱的集团,轻重骑兵混杂在一起,类似宋军的叠阵。
“龙骑两翼为护,骠骑居中!”赵勇看罢,便明白对方的意图,一是想以重骑为前锋冲阵,待对手阵型被冲乱后弓骑在后掩杀;二是采用弓骑轮番骚扰,待发现弱点后。重骑冲阵,其中变化全在对方将领随机应变,但看对方的架势,是想携初胜之威一鼓而下,如果双方对冲。己方必定会吃亏。所以他选了个保守的战术。
金军领兵的猛安(千夫长)不愧是久历沙场,赵勇这边阵势一动,立刻被他觉察,而变阵时候往往是最为脆弱的时候。他抓住了这个时机立刻发起了进攻。金军冲在最前边的是皆是身披重甲,名为‘硬军’,这些人在军中地位最低,装备最差,由他们充任前锋。与死军无异,但金军赏罚分明,他们如果能在战斗中活下来,往往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他们都不惜死。硬军后边便是正军,这些人装备更好,硬军冲开缺口,便由他们负责扩大突破口,扩大战果。
金军从几千人起家。打惯了以少胜多的仗,对人数占优的敌人有种天然的心理优势,号角声一起便放马冲了过来。两军相距不过三箭之地,冲阵的金军拼命打着马,他们必须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将马的速度提到最高。那样才能充分的发挥马匹强大的冲击力。过了百步,金军骑士纷纷摘弓搭箭,但都引而不发。
赵勇却是一怔,他之所以摆出偃月阵就是想以优势兵力将金军围起来打。而对面的金军却似乎不知死活,不赶紧撤退反而发起了逆袭。居然想跟他们直接对拼。可现在不是琢磨金军心理的时候,这么近的距离对方用不了几息便会冲到他们阵前,此时反击已失先机,如果对撞,以静制动不是说说那么容易,满身包在铁甲中纵马冲锋的金军士兵那就是人肉炮弹,撞也能把他们撞个半死。
正在重新列阵士兵们也面显惶恐,他们都是有过战斗经验的人,知道大阵被冲乱的后果,真正面对面的骑兵近战伤亡并不是决定性的,反倒是一方不支溃退时,会被背后的追兵尽情砍杀。但是他们没有人敢擅自出击,因为军棍和刀剑已经教会他们‘无令擅动,杀无赦’,所以他们虽然惊慌,但是还是依令转换阵型,而目光都集中到了将旗下的将军身上。
“拦阻射击!”赵勇没想到战斗刚一开始,就逼的自己使出了杀手锏,他急命机枪队上前实施拦截。
‘哒哒...’忠勇军的骑兵战术是先以火炮轰击打乱敌人阵型,再以机轮车开路,骑兵随后发起攻击。刚才赵勇就想这么干,没想到让金军抢了先,他命令一下,待命出击的机轮车队立刻阵前开始了射击...
激烈的枪声乍然响起,还是吓了进攻的金军一跳,但也只是瞬间而已,他们对自己身上的铁甲深有信心,即使在百步之内普通的弓箭也难以洞穿,不会对他们造成伤害,只要再有几息的功夫他们就能冲到敌前五十步以内,那是他们手中弓箭能发挥最大威力的距离,这些只穿这皮甲的敌人绝对挡不住他们射出的箭雨。
而金军很快发现自己错了,那些从烟雾中激射而出根本看不到痕迹的铅丸制造了一幕幕他们无法想象的惨剧。明白了一颗铅丸以闪电一般的速度射穿了人体会发生什么?首先它会在正面射入点的皮肤上留下一个拇指粗细的小洞,而后铅丸在经过身体时形成巨大的力量将内脏震伤,同时不老实的不断翻滚,将肌肉撕裂,血管截断,如果侥幸没有碰到坚硬的骨骼,会以稍慢的速度传出人体,但会在出弹的地方留下一个碗大的伤口。
如果打在脑袋上,恰巧有没有戴头盔,那么恭喜你成了无名烈士,将没有人能从面目上认出你是谁,子弹制造的伤口更为可怕,它将掀翻你的头盖骨,打的面目全非。要是正好打断了你的动脉,也不错,起码人不会感到痛苦,因为在心脏的强大压力下,几秒钟之内就将失去身体四分之一的血液,没等你感到痛苦,人就完了,不过在你三丈之内的战友都将品尝到你的鲜血的味道!
要是命中你裸露在外的四肢,进去一个小洞,连子弹带骨头茬子飞出来,留下个大洞,肌肉、血管全部一团糟,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即使能保住性命,也是个缺胳膊少腿的残废了,决不会出现什么夏侯惇拔箭啖睛的英雄,将箭拔出来就没事啦!
如果你有幸只是被子弹击中了盔甲,而子弹又没能洞穿,不要就以为平安无事。你会感觉到仿佛被铁锤重击了一下,你会不由自主的向后猛倒,此时可能会断掉几根肋骨,同时由于头部惯性,薄弱的颈项神经就会被压折,人会晕过去。可惜的是你正在骏马上飞驰,一个无意识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啊,猪都知道。头盔是盔甲中最坚固的部分,铅丸一般难以洞穿,它会在上边撞成一个小小的圆饼,可即使这样,变形的头盔也会夹碎你的颅骨,或者折断脖子。
调整好阵型的龙骑们也很快加入了阻断射击的行列,金军的‘硬军’也硬不起来了,他们纵马在弹雨中左右奔突,根本无法摆脱密集的火网,连人带马的击倒,又被后边涌上来同伴的马蹄踩成肉泥。根本无法突破这道看不见的障碍。
打头阵的硬军几乎全军覆没,却没能突进弓箭的最佳射程,金军领军的猛安这时不禁有些后悔,暗恨自己低估了对手的实力,贸然命令全军压上,妄想一举击溃对方,可现在只剩下悔恨和对敌手手中武器深深的恐惧。他下令前军转向后撤,打算重新整理队形再战。
按照平日的作战法则,进攻时往往会留下一队人在后接应,一旦进攻失利,后撤休整时,被敌人追击,留下的人就派上了用场。金军很快发现他们为自己的骄傲付出了代价。对手没有给他们机会,在他们四散开来,妄图跑出战场的时候,对手动了,他们没有像自己那样结成散乱的阵型发起进攻,而是排成整齐的队列发起了冲锋,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涌浪在后追逐!
进攻者变成了被追逐战,杀人者变成了被杀者,领军的猛安不再奢望能重整再战,他只想逃出生天,可此时金军引以为豪的铁甲此刻成了他们的负担。重骑兵的机动力怎么也比不上轻骑兵,无论他们如何鞭打战马,可依然难以跑过对手,一些人怀着必死的决心回马接战,可根本无法阻挡滚滚而来的铁流,有的人即使能从第一列追兵的刀锋下逃生,但是马上会被随后赶到的第二波劈下马去,根本无法抵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的偃月阵渐渐合拢。
“杀...”赵勇高喊一声,长刀出鞘,在空中一晃,一马当先冲向包围圈中的金军,平日狼一般的女真人此刻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不论下马投降的,还是拼死顽抗的,都无一例外的被砍下了脑袋。这一战他不需要俘虏,而是需要血腥,他要立威,用他们的鲜血作为祭礼,证明一支强军的崛起,而这些人的生命就是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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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人因为他们的出身都是渔猎加游牧混合的经济形式,所以部队中装备偏重装,而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确实雄风重振,且战术上亦喜欢较直接死磕。女真骑兵的主要兵器是弓箭,“弓力不过七斗,箭镞至六、七寸,形如凿,入辄不可出”,“刀剑亦不取其快利”。金朝拥有这支剽悍的骑兵,胜过了原先的辽和西夏骑兵。女真骑兵几乎所向披靡,从未遭到严重的挫败。
现在战场上赵勇的兵力有三千人,包括雇佣兵团第一旅和他的亲卫营、一个辎重队及幕僚班子。按照编制,每旅四个营,由两个骠骑营和龙骑营,但是都不满编,每营只有四百多人,直属队也只有一个机枪队,与忠勇军相比缺乏火炮等重武器,且都是轻骑兵,所以除了人数与手中的火器他们与金军相比并不占多大优势,而他不想第一战就弄个惨胜。
赵勇驱动方阵缓缓靠近,见敌军已经列好阵势,在三百步外停下了脚步。他端起望远镜向对面望去,发现对手全是骑兵,每五十人列为一队,前边二十人,人马全装重甲,手持棍枪;后边的三十人皆是弓骑,身穿轻甲,但比之他们身上的皮甲也算重甲了,弯弓搭箭以为掩护。但是金军的队形不似己方整齐严整,而是分成一个个散乱的集团,轻重骑兵混杂在一起,类似宋军的叠阵。
“龙骑两翼为护,骠骑居中!”赵勇看罢,便明白对方的意图,一是想以重骑为前锋冲阵,待对手阵型被冲乱后弓骑在后掩杀;二是采用弓骑轮番骚扰,待发现弱点后。重骑冲阵,其中变化全在对方将领随机应变,但看对方的架势,是想携初胜之威一鼓而下,如果双方对冲。己方必定会吃亏。所以他选了个保守的战术。
金军领兵的猛安(千夫长)不愧是久历沙场,赵勇这边阵势一动,立刻被他觉察,而变阵时候往往是最为脆弱的时候。他抓住了这个时机立刻发起了进攻。金军冲在最前边的是皆是身披重甲,名为‘硬军’,这些人在军中地位最低,装备最差,由他们充任前锋。与死军无异,但金军赏罚分明,他们如果能在战斗中活下来,往往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他们都不惜死。硬军后边便是正军,这些人装备更好,硬军冲开缺口,便由他们负责扩大突破口,扩大战果。
金军从几千人起家。打惯了以少胜多的仗,对人数占优的敌人有种天然的心理优势,号角声一起便放马冲了过来。两军相距不过三箭之地,冲阵的金军拼命打着马,他们必须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将马的速度提到最高。那样才能充分的发挥马匹强大的冲击力。过了百步,金军骑士纷纷摘弓搭箭,但都引而不发。
赵勇却是一怔,他之所以摆出偃月阵就是想以优势兵力将金军围起来打。而对面的金军却似乎不知死活,不赶紧撤退反而发起了逆袭。居然想跟他们直接对拼。可现在不是琢磨金军心理的时候,这么近的距离对方用不了几息便会冲到他们阵前,此时反击已失先机,如果对撞,以静制动不是说说那么容易,满身包在铁甲中纵马冲锋的金军士兵那就是人肉炮弹,撞也能把他们撞个半死。
正在重新列阵士兵们也面显惶恐,他们都是有过战斗经验的人,知道大阵被冲乱的后果,真正面对面的骑兵近战伤亡并不是决定性的,反倒是一方不支溃退时,会被背后的追兵尽情砍杀。但是他们没有人敢擅自出击,因为军棍和刀剑已经教会他们‘无令擅动,杀无赦’,所以他们虽然惊慌,但是还是依令转换阵型,而目光都集中到了将旗下的将军身上。
“拦阻射击!”赵勇没想到战斗刚一开始,就逼的自己使出了杀手锏,他急命机枪队上前实施拦截。
‘哒哒...’忠勇军的骑兵战术是先以火炮轰击打乱敌人阵型,再以机轮车开路,骑兵随后发起攻击。刚才赵勇就想这么干,没想到让金军抢了先,他命令一下,待命出击的机轮车队立刻阵前开始了射击...
激烈的枪声乍然响起,还是吓了进攻的金军一跳,但也只是瞬间而已,他们对自己身上的铁甲深有信心,即使在百步之内普通的弓箭也难以洞穿,不会对他们造成伤害,只要再有几息的功夫他们就能冲到敌前五十步以内,那是他们手中弓箭能发挥最大威力的距离,这些只穿这皮甲的敌人绝对挡不住他们射出的箭雨。
而金军很快发现自己错了,那些从烟雾中激射而出根本看不到痕迹的铅丸制造了一幕幕他们无法想象的惨剧。明白了一颗铅丸以闪电一般的速度射穿了人体会发生什么?首先它会在正面射入点的皮肤上留下一个拇指粗细的小洞,而后铅丸在经过身体时形成巨大的力量将内脏震伤,同时不老实的不断翻滚,将肌肉撕裂,血管截断,如果侥幸没有碰到坚硬的骨骼,会以稍慢的速度传出人体,但会在出弹的地方留下一个碗大的伤口。
如果打在脑袋上,恰巧有没有戴头盔,那么恭喜你成了无名烈士,将没有人能从面目上认出你是谁,子弹制造的伤口更为可怕,它将掀翻你的头盖骨,打的面目全非。要是正好打断了你的动脉,也不错,起码人不会感到痛苦,因为在心脏的强大压力下,几秒钟之内就将失去身体四分之一的血液,没等你感到痛苦,人就完了,不过在你三丈之内的战友都将品尝到你的鲜血的味道!
要是命中你裸露在外的四肢,进去一个小洞,连子弹带骨头茬子飞出来,留下个大洞,肌肉、血管全部一团糟,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即使能保住性命,也是个缺胳膊少腿的残废了,决不会出现什么夏侯惇拔箭啖睛的英雄,将箭拔出来就没事啦!
如果你有幸只是被子弹击中了盔甲,而子弹又没能洞穿,不要就以为平安无事。你会感觉到仿佛被铁锤重击了一下,你会不由自主的向后猛倒,此时可能会断掉几根肋骨,同时由于头部惯性,薄弱的颈项神经就会被压折,人会晕过去。可惜的是你正在骏马上飞驰,一个无意识的人会有什么下场啊,猪都知道。头盔是盔甲中最坚固的部分,铅丸一般难以洞穿,它会在上边撞成一个小小的圆饼,可即使这样,变形的头盔也会夹碎你的颅骨,或者折断脖子。
调整好阵型的龙骑们也很快加入了阻断射击的行列,金军的‘硬军’也硬不起来了,他们纵马在弹雨中左右奔突,根本无法摆脱密集的火网,连人带马的击倒,又被后边涌上来同伴的马蹄踩成肉泥。根本无法突破这道看不见的障碍。
打头阵的硬军几乎全军覆没,却没能突进弓箭的最佳射程,金军领军的猛安这时不禁有些后悔,暗恨自己低估了对手的实力,贸然命令全军压上,妄想一举击溃对方,可现在只剩下悔恨和对敌手手中武器深深的恐惧。他下令前军转向后撤,打算重新整理队形再战。
按照平日的作战法则,进攻时往往会留下一队人在后接应,一旦进攻失利,后撤休整时,被敌人追击,留下的人就派上了用场。金军很快发现他们为自己的骄傲付出了代价。对手没有给他们机会,在他们四散开来,妄图跑出战场的时候,对手动了,他们没有像自己那样结成散乱的阵型发起进攻,而是排成整齐的队列发起了冲锋,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涌浪在后追逐!
进攻者变成了被追逐战,杀人者变成了被杀者,领军的猛安不再奢望能重整再战,他只想逃出生天,可此时金军引以为豪的铁甲此刻成了他们的负担。重骑兵的机动力怎么也比不上轻骑兵,无论他们如何鞭打战马,可依然难以跑过对手,一些人怀着必死的决心回马接战,可根本无法阻挡滚滚而来的铁流,有的人即使能从第一列追兵的刀锋下逃生,但是马上会被随后赶到的第二波劈下马去,根本无法抵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的偃月阵渐渐合拢。
“杀...”赵勇高喊一声,长刀出鞘,在空中一晃,一马当先冲向包围圈中的金军,平日狼一般的女真人此刻变成了待宰的羔羊,不论下马投降的,还是拼死顽抗的,都无一例外的被砍下了脑袋。这一战他不需要俘虏,而是需要血腥,他要立威,用他们的鲜血作为祭礼,证明一支强军的崛起,而这些人的生命就是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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