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力拔山兮气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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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沟南线战场。
守御此地的秦将李仲翔缓缓的放下“落日弓”手指间传来的酥麻感觉还是让他面部表情微微的有些不自然,自从娶了安庆兰之后,新婚燕尔,又在对匈一战中取得大捷,这让李仲翔心中的骄傲更上了一层楼,简接的也有些荒废了射术。
要不然的话,以他的本领,在无余第一下冒头的时候,就已经一箭破空,射杀了此僚,也不必再等到对方持了木盾再靠近二十余步时再稳稳的射杀。
战场之上。
无余的身体倒下后,许久都没有再站起来,这说明这家伙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战场杀戮中,装死的情况虽然也有,但作为一方的猛将,是绝对无法弃了部众依靠装死逃脱性命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目标太大,还因为自己一方的士兵也盯着呢,要是将领带头躲避,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一箭射杀敌将!
让楚军番兵的攻势为之一挫,失去指挥的番兵在巨大的伤亡面前,终于恢复到了理智状态,一个个同伴的死伤,也让他们对战事取得胜利感到茫然。
“将军,番兵退了!”身畔,一名亲兵〖兴〗奋的叫喊起来。
“大秦,大秦!”欢呼声响彻一片,这一晚的激战,让久违了战事的弩兵们又找回了昔日在战场上的自信与从容。
听着阵阵的欢呼,李仲翔年轻又遍是胡渣的脸上,也流露出几分满意的微笑,他挽弓的手摸了摸颌下的胡渣,学着李原的样子喝令秦军将卒乘胜追击。
这个时代的人,一般胡子都会蓄起,以视作男子成年的标志,但在秦国,另有一种风尚正在悄然出现,李仲翔正是这一种新风尚的引领者之一,每隔两、三天,用锋利的小刀在下巴和颌间刮上一次,只留下一抹青青淡淡的胡渣,之所以这样,据说都是想要效仿武侯李原的样子。
风潮。
一般会随着大人物的一言一行而发生改变。
李原的身体虽然是古人,但他的灵魂却来自于二千余年后的现代,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习惯上面,会不自禁的有一些不合时代的做法,若是放在未显名之前,李原这么做那是标新立异,是要被口诛笔伐的对象,而在他成为大秦的武侯之后,他的这些不一样的举动,那就是引领时尚的潮流。
最先模仿的群体,无疑是李原身边的亲兵营将卒,这些对李原顶礼膜拜崇敬到了极处的将士,是最忠实的信徒。同样,随着一个个亲兵营将领的开枝散叶,秦军中一股新风尚也在悄然的刮起。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留待以后再细细叙述。
番人留下一地的尸体,李仲翔目送着如潮而来又如潮而去的番人队伍,心中突然感到奇怪起来,这楚军这一次夜袭如此规模,自然不可能轻轻一触就退却,但面前的情形又很奇怪,番兵的背后似乎并没有多少后续力量在支撑着。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支番兵很有可能是一支疑兵部队,楚军的真正攻击方向并不在这里,而在其他地方。
要真是那样的话,他刚刚下令的将河西骑军一部派往南面包抄,这是一个败招,失去了骑军在南线与中军之间的防护,极有可能会让楚军抓住机会,在结合部一带对秦军中军发动致命的一击。
“传令,弩兵停止追击,向中军靠拢!”在疑惑之下,李仲翔在稍一犹豫之后,作出了一个后来被认为是改变整个战局进程的决断。
——。
南线战事随着无余的阵亡而渐渐的沉寂下来。
秦中军大营。
肃穆凝重的气氛渐渐笼罩了整个军帐,李原在南边营垒遭到楚军夜袭时就起来了,李仲翔对于楚兵来犯的应对从总体来看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对于处于守势中的秦军来说,目前冒然出击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楚军只是出动了一支番兵攻击,项羽手中真正的强力部队,二千余楚骑还有万余直接隶属于本部的精锐步卒虽然渡过了鸿沟,但他们的真正攻击方向是哪里?是与番兵一起合击秦军侧翼,还是直接进攻秦中军,又或者不管不顾,漫无目的的来一场混战?
一个优秀的军事将领,必须具备预判的能力。
面对强横不讲道理的项羽,李原打点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在目前关健的胜负点还没有出现的情况下,李原最后决定静观其变。
半夜激战。
丑时三刻,当东方的第一颗最亮的星晨闪耀着最明亮的光芒时,项羽终于露出了他手里最锋利的獠牙。
楚军大部顺利的从开辟的几条浮桥上涌到鸿沟以西,项羽的中军在抵达西岸之后,即马不停蹄的对秦军中军发起了迅猛无比的进攻。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番人作为先锋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项羽对无余下达的命令就是牵制住秦军南线的部队,从而造成秦军侧翼部队和中军之间出现断裂带,这种细微的裂痕对于其他将领来说或许察觉到了也不能如何,但项羽则迥然不同。
凭着天生对战机的敏锐嗅觉,项羽在无余发动进攻的同时,即亲率一支精锐骑兵穿插到位,同时在楚骑的背后,接近万余楚军步卒也是迅速出动,准备沿着骑军开辟的通道一举杀向秦军的腹地。
巨鹿。
楚军九战九捷。
直杀得素有秦军精锐之称的边军惨不忍睹,而今,更换了一个战场,漳水换作了鸿沟,结果是否还是一样?
项羽对此,信心十足。
燕北与匈奴人一战的失利,他也认真的分析过教训,不过最后的结论却是燕地远离楚国,楚军将卒远征北方水土不服,加上匈奴人实在太过狡猾,燕人中又出现了叛徒,此为天意,非战之罪!
这一次与强秦决战,项羽要用一次完胜来证明自己依旧是那个势不可挡、让任何敌人都望而生畏的西楚霸王,同时,他也要用这一仗来向虞姬证明,他项羽还是那个男人中的男人,而不是废了一只手的残废。
身体上的残疾,有的时候会让人奋起,有的时候则会让人陷入到一种偏执之中,很不幸的是,项羽属于后一种。每每有人将他与李原作比较时,项羽都会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妒忌。
楚军突入秦营。
项羽骑乘在乌骓马上,就如同一团浓得化不开的乌云,失了腕部的左手虽然不能使用兵器,但经过绑扶之后,还是能稳稳的扯住马缰,而他的右手,则高高的举着粗如儿臂的霸王锐戟,一戟刺出,即扫落一蓬血雨。
“力拔山兮气盖世,挡者死!”
楚军锐气如虹,缺少了骑兵的连接,秦中军部队一下面临着项羽军最为猛烈的打击,鸿沟附近的这一场秦楚大战也渐渐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李原的中军大纛屹立在向着太阳的地方,高高飘扬的黑色旗帜就象是指引楚军进攻的信号,让楚卒们热血沸腾。
“李贼就在前面,夺其首级者,赐将军位!赏田万顷——。”
“杀秦将一名,晋三极,赏田千顷。”
项羽的叫喊声如洪钟大鼓,在战场上传送出很远,听到这一巨额的重奖,楚军士卒更是士气大涨。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
若是拼了一条性命,运气又好的话,这辈子的富贵荣华都全都有了。
带着这一份侥幸的心思,楚卒们摧动战马、迈开双腿,跟随着项羽一次次的挥动刀剑,可惜,他们却并不知道,这重奖要想得到,又谈何容易,也许就算流尽了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心中的这一愿望也不一定能够实现。(未完待续
鸿沟南线战场。
守御此地的秦将李仲翔缓缓的放下“落日弓”手指间传来的酥麻感觉还是让他面部表情微微的有些不自然,自从娶了安庆兰之后,新婚燕尔,又在对匈一战中取得大捷,这让李仲翔心中的骄傲更上了一层楼,简接的也有些荒废了射术。
要不然的话,以他的本领,在无余第一下冒头的时候,就已经一箭破空,射杀了此僚,也不必再等到对方持了木盾再靠近二十余步时再稳稳的射杀。
战场之上。
无余的身体倒下后,许久都没有再站起来,这说明这家伙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战场杀戮中,装死的情况虽然也有,但作为一方的猛将,是绝对无法弃了部众依靠装死逃脱性命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目标太大,还因为自己一方的士兵也盯着呢,要是将领带头躲避,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一箭射杀敌将!
让楚军番兵的攻势为之一挫,失去指挥的番兵在巨大的伤亡面前,终于恢复到了理智状态,一个个同伴的死伤,也让他们对战事取得胜利感到茫然。
“将军,番兵退了!”身畔,一名亲兵〖兴〗奋的叫喊起来。
“大秦,大秦!”欢呼声响彻一片,这一晚的激战,让久违了战事的弩兵们又找回了昔日在战场上的自信与从容。
听着阵阵的欢呼,李仲翔年轻又遍是胡渣的脸上,也流露出几分满意的微笑,他挽弓的手摸了摸颌下的胡渣,学着李原的样子喝令秦军将卒乘胜追击。
这个时代的人,一般胡子都会蓄起,以视作男子成年的标志,但在秦国,另有一种风尚正在悄然出现,李仲翔正是这一种新风尚的引领者之一,每隔两、三天,用锋利的小刀在下巴和颌间刮上一次,只留下一抹青青淡淡的胡渣,之所以这样,据说都是想要效仿武侯李原的样子。
风潮。
一般会随着大人物的一言一行而发生改变。
李原的身体虽然是古人,但他的灵魂却来自于二千余年后的现代,不可避免的,在生活习惯上面,会不自禁的有一些不合时代的做法,若是放在未显名之前,李原这么做那是标新立异,是要被口诛笔伐的对象,而在他成为大秦的武侯之后,他的这些不一样的举动,那就是引领时尚的潮流。
最先模仿的群体,无疑是李原身边的亲兵营将卒,这些对李原顶礼膜拜崇敬到了极处的将士,是最忠实的信徒。同样,随着一个个亲兵营将领的开枝散叶,秦军中一股新风尚也在悄然的刮起。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留待以后再细细叙述。
番人留下一地的尸体,李仲翔目送着如潮而来又如潮而去的番人队伍,心中突然感到奇怪起来,这楚军这一次夜袭如此规模,自然不可能轻轻一触就退却,但面前的情形又很奇怪,番兵的背后似乎并没有多少后续力量在支撑着。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支番兵很有可能是一支疑兵部队,楚军的真正攻击方向并不在这里,而在其他地方。
要真是那样的话,他刚刚下令的将河西骑军一部派往南面包抄,这是一个败招,失去了骑军在南线与中军之间的防护,极有可能会让楚军抓住机会,在结合部一带对秦军中军发动致命的一击。
“传令,弩兵停止追击,向中军靠拢!”在疑惑之下,李仲翔在稍一犹豫之后,作出了一个后来被认为是改变整个战局进程的决断。
——。
南线战事随着无余的阵亡而渐渐的沉寂下来。
秦中军大营。
肃穆凝重的气氛渐渐笼罩了整个军帐,李原在南边营垒遭到楚军夜袭时就起来了,李仲翔对于楚兵来犯的应对从总体来看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对于处于守势中的秦军来说,目前冒然出击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楚军只是出动了一支番兵攻击,项羽手中真正的强力部队,二千余楚骑还有万余直接隶属于本部的精锐步卒虽然渡过了鸿沟,但他们的真正攻击方向是哪里?是与番兵一起合击秦军侧翼,还是直接进攻秦中军,又或者不管不顾,漫无目的的来一场混战?
一个优秀的军事将领,必须具备预判的能力。
面对强横不讲道理的项羽,李原打点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在目前关健的胜负点还没有出现的情况下,李原最后决定静观其变。
半夜激战。
丑时三刻,当东方的第一颗最亮的星晨闪耀着最明亮的光芒时,项羽终于露出了他手里最锋利的獠牙。
楚军大部顺利的从开辟的几条浮桥上涌到鸿沟以西,项羽的中军在抵达西岸之后,即马不停蹄的对秦军中军发起了迅猛无比的进攻。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番人作为先锋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项羽对无余下达的命令就是牵制住秦军南线的部队,从而造成秦军侧翼部队和中军之间出现断裂带,这种细微的裂痕对于其他将领来说或许察觉到了也不能如何,但项羽则迥然不同。
凭着天生对战机的敏锐嗅觉,项羽在无余发动进攻的同时,即亲率一支精锐骑兵穿插到位,同时在楚骑的背后,接近万余楚军步卒也是迅速出动,准备沿着骑军开辟的通道一举杀向秦军的腹地。
巨鹿。
楚军九战九捷。
直杀得素有秦军精锐之称的边军惨不忍睹,而今,更换了一个战场,漳水换作了鸿沟,结果是否还是一样?
项羽对此,信心十足。
燕北与匈奴人一战的失利,他也认真的分析过教训,不过最后的结论却是燕地远离楚国,楚军将卒远征北方水土不服,加上匈奴人实在太过狡猾,燕人中又出现了叛徒,此为天意,非战之罪!
这一次与强秦决战,项羽要用一次完胜来证明自己依旧是那个势不可挡、让任何敌人都望而生畏的西楚霸王,同时,他也要用这一仗来向虞姬证明,他项羽还是那个男人中的男人,而不是废了一只手的残废。
身体上的残疾,有的时候会让人奋起,有的时候则会让人陷入到一种偏执之中,很不幸的是,项羽属于后一种。每每有人将他与李原作比较时,项羽都会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妒忌。
楚军突入秦营。
项羽骑乘在乌骓马上,就如同一团浓得化不开的乌云,失了腕部的左手虽然不能使用兵器,但经过绑扶之后,还是能稳稳的扯住马缰,而他的右手,则高高的举着粗如儿臂的霸王锐戟,一戟刺出,即扫落一蓬血雨。
“力拔山兮气盖世,挡者死!”
楚军锐气如虹,缺少了骑兵的连接,秦中军部队一下面临着项羽军最为猛烈的打击,鸿沟附近的这一场秦楚大战也渐渐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李原的中军大纛屹立在向着太阳的地方,高高飘扬的黑色旗帜就象是指引楚军进攻的信号,让楚卒们热血沸腾。
“李贼就在前面,夺其首级者,赐将军位!赏田万顷——。”
“杀秦将一名,晋三极,赏田千顷。”
项羽的叫喊声如洪钟大鼓,在战场上传送出很远,听到这一巨额的重奖,楚军士卒更是士气大涨。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
若是拼了一条性命,运气又好的话,这辈子的富贵荣华都全都有了。
带着这一份侥幸的心思,楚卒们摧动战马、迈开双腿,跟随着项羽一次次的挥动刀剑,可惜,他们却并不知道,这重奖要想得到,又谈何容易,也许就算流尽了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心中的这一愿望也不一定能够实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