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药店风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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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儿卧房,昨天还活蹦乱跳在延平郡王府大闹一场的小丫头,这会儿正虚弱的躺在床上,一张娃娃脸通红似火,虚汗直流,神智不清。口中囔囔念着,似乎在说什么:坏蛋……吃口水之类,说着还会无意中发出一阵嘻嘻笑,好像很得意似得。
李翔、桂仲明皆露关怀之色,紧张的看着床侧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夫给百灵儿把脉。
百灵儿活蹦乱跳的,一旦失去踪迹,在了解她的人都不知道她身在何处,唯一知道的便是她在的地方一定会有热闹看。但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吃饭的时候,饭桌上一定会有她的身影。
今日一早,李翔与桂仲明晨练归来,在饭桌上没有发现百灵儿的身影,就觉得事不寻常,李翔忙让桂仲明去百灵儿的房间瞧瞧。
不过一刻便得知百灵儿病了,烧的很严重。
李翔忙让驿馆护卫带路,上街请来大夫医治。
听着百灵儿在病中不断的说什么吃口水,不住的傻笑,李翔忍不住心道:“这丫头是不是烧的出了幻觉,做起春梦来了?”
这时大夫问道:“这位姑娘身体虚的厉害,是不是在此之前也生了病。”
李翔道:“病到是没有,不过小丫头晕船,一路吐得厉害。”
大夫颔首道:“晕船算不上病,但久吐伤身。底子虚,不加以调整,在水土不服的环境下,极易突发病症。”
李翔听大夫说的利害,心头一跳,忙道:“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大夫笑道:“那到不至于,只是身体太虚,不能做太耗体力的事情。最好能够在家修养月余。辅以去热养身的药即可。”他说着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开了两幅药方,耐心的说着熬药的火候以及吃药的时间。
李翔支付了诊费,亲自送大夫出门,让桂仲明守着百灵儿。自己去抓药。
桂仲明担心道:“这种事情还是让末将去吧。”
李翔笑着摇头:“我去就是了。我没你那份耐心,懂得照顾病人。再说我跟那丫头八字不合。见面就少不了对嘴吵架。我说东,她就得说西,跟我唱反调。指不定让她病情加重呢。”桂仲明性子沉稳有耐心。待百灵儿如同妹妹一般照料。平时对她百依百顺的,但也只有他能在关键的时候让百灵儿听话。换做是他,反而会激起百灵儿的逆反心理,越是让她休息。越要下床嬉戏。
桂仲明深知百灵儿脾性,点头道:“那就劳烦小殿下了。一切小心。”
李翔道:“这里是东宁,只是去买几副药,出不了什么事情。”
桂仲明有些放心不下,但他们人手如此,也没法子。若胡德帝还在,还能请他同往,只是大陆天地会还有事情喜欢他去处理,在东宁不过一日,即悄然离去了。
来到驿馆外,李翔正打算问去药店的路,耳中便听,有人以古怪的腔调大叫:“师傅!”
寻声望去,远处贝克利拉着一辆大马车,兴致高昂的往他这边走来。
来至近处,贝克利一拉马车的门帘道:“师傅,这是拜师礼,一百一十支火枪,还多了十支。”
李翔大喜上前,看着满满一马车的火枪,双眼闪着精光,随意拿一个把检阅一下,果真是上等的货色,论质量绝对在清朝的火枪之上,随口问道:“这玩意越多越好,还能不能多弄一些来。”
贝克利当即苦了张脸道:“为了这些火枪,我已经将我在伦敦的房子都卖了,用你们的话说是光着身子,找不到一个铜钱英镑,实在拿不出来了。”
李翔见贝克利一晚上就拿出了一百一十支火枪,以为他是什么大人物,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其实不然,西方人很重视交易,尤其是从英国远来的商人,哪怕是彼此关系再好,也不会向中国人那样,一张面子抵得上千两黄金。
贝克利在英国却有些人脉,又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老板有着过命的交情,也没有用。这交情能够换来便利,让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货,却换不来一个铜钱。
贝克利将英国的屋子加上自身的积蓄都卖给了东印度公司,这才换来的一百一十支火枪。
李翔听了为之动容,心道:“这家伙对于火枪真不是一般的痴迷。”
李翔让贝克利将一马车的火枪存入驿站。
贝克利迫不及待的擦拳磨掌道:“师傅,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训练?”
李翔瞧那急样,哑然失笑道:“别急,我朋友病了,先去抓药,等处理要一切再说。要不你晚上来吧,我指点你一些简单的技巧。”
贝克利很绅士的道:“救人要紧,愿主庇佑师傅的朋友。我知道东宁有一处药店,那里价格公道,而且药材质量极好,我带师傅去。”
李翔正愁不识的路,欣然点头。
贝克利领着李翔在城中绕来转去,从城东一直走到城西,再从城西往南,走好一会儿,身旁的行人渐渐少去,也不知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一路而来,他看到了两家高挂“药”字的店铺,但念着贝克利的那一句“药材质量极好”,才没有选择进去。
可现在走了将近大半个时辰,越走越偏僻,心中不免疑乎,问道:“药店究竟在哪?沿途都遇上两家了,将店铺开在这偏僻的地方,能赚到钱吗?”
贝克利道:“就在前面,到底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是朋友介绍的,好像是说受到了逼迫才到这里来的。老板是一个热心的好人,非常的友善……就是那。”他手指着前方不远处。
李翔远远眺望,果然在偏僻的小巷中高挂着“武记药店”,似乎只有小小的一个店面。
来到近处,更发现药店极小,面积的大半部分都让一个个药柜占据了,只留下最前方的一条不足一步的位子。供买药的人停步,构造几乎跟当铺一样。
店掌柜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他坐在柜台前看着《本草纲目》,见李翔他们进来,立刻笑脸相迎道:“两位客官。要抓些什么药。别看我这里店小。可五脏俱全。”
李翔将药方子递给了青年,青年看了眼药方。道:“客官是第一次来东宁吧,有家人因水土不服,长时晕船。导致身体虚弱?稍等片刻。这就抓药。”
李翔见青年友善热情,还一语道破了百灵儿的病,点头道:“掌柜好手段,只凭药方就看出了我朋友的病情。猜出了我们初来乍到。”
青年掌柜笑道:“客官过奖了,客人面生。又不像穷苦人家,能关顾这偏僻小店,只可能是经人介绍。若对东宁很熟,怕不会关顾本店了。”
李翔不住点头,如果不是贝克利带路,他只会问驿馆护卫附近最近的药店在何处,哪里会绕半天,来这家偏僻的小店,见掌柜眼观独道,不免奇道:“我看掌柜也不算什么蠢人,为何将药店开在如此偏僻的地方?”
青年掌柜脸现怒色,咬牙道:“还不是让人逼得?‘武记药店’金字招牌,在苏州有百年历史,清兵南下,如贼如寇。先父说宁可砸了招牌,也不将店铺开在鞑子的境内。举家应了国姓爷的招募,东渡东宁,在东宁立足。因为家底殷实,在这里开了最大的药店,算得上是财源广进。但是三年前,郑家人涉足草药行业,手段霸道卑鄙。为了避开他们,连续搬迁了三次,最后只能在这偏僻的地方立足。不是我武宁自吹,郑家的药店虽说品种多,但他们是外行,为了牟利,药材根本不注重保养,论药性远远不及小店的。”
李翔摇头暗叹,郑家,又是郑家,如果这武宁的父亲知道会有今日,不知会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郑家的那群混账不清,台湾难宁。
李翔付了账,正打算离去。
一群凶神恶煞的地痞流氓突然冲进了药店,他们见李翔手中拿着药包,二话不说,直接就抡拳而上。
李翔反应神速,避开了两人的攻击,退了三步道:“你们发什么神经?”
武宁恶狠狠的望着为首那人,双目喷火,喝道:“又是你们,你们砸了我两次店了,真的没有王法了嘛?”
为首一人冷声道:“开一次砸一次。”说着,手一挥,八人分作两对,其中三人冲向李翔、贝克利,另外五人随手抄起椅子就往药柜上砸去。
李翔恍然明白,郑家的竞争手段,果然卑劣。他抬脚猛地一踹,将冲向他的一人踹到在地,接着一拳打断了另一人的鼻梁,脚下一拌,便将他绊倒。
另一个人对上了贝克利。
贝克利左跳右跳,耍起了西洋拳连续五计快拳,将对方直接打的鼻青脸肿,晕了过去。
这些人都是混混,是那些好勇斗狠一类的流氓,武艺平平。
李翔好歹也身怀醉拳、少林轻身术、大擒拿手三套绝技,虽说练的不怎么样,但对付这些流氓地痞,却是绰绰有余。换做是桂仲明这样的好手,便是一百个,也不足为惧。
贝克利的拳脚功夫还不及李翔,但也练过西洋拳,派的上用场。
李翔三下两下便干翻了四人,贝克利打倒了两个,武宁在怒极之下,也举起了一张板凳,在付出了一个熊猫眼的代价下,将一人打翻在了地上。
最后一人吓的是面如土色,颤声道:“我是郑家三爷的家奴,你们,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庇佑武宁,与我家老爷为敌。”
“去你娘的!”李翔飞起一脚,直接踹在了他的脸上,将他踹飞了出去。
随着惨叫声起,一群兵卒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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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儿卧房,昨天还活蹦乱跳在延平郡王府大闹一场的小丫头,这会儿正虚弱的躺在床上,一张娃娃脸通红似火,虚汗直流,神智不清。口中囔囔念着,似乎在说什么:坏蛋……吃口水之类,说着还会无意中发出一阵嘻嘻笑,好像很得意似得。
李翔、桂仲明皆露关怀之色,紧张的看着床侧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夫给百灵儿把脉。
百灵儿活蹦乱跳的,一旦失去踪迹,在了解她的人都不知道她身在何处,唯一知道的便是她在的地方一定会有热闹看。但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吃饭的时候,饭桌上一定会有她的身影。
今日一早,李翔与桂仲明晨练归来,在饭桌上没有发现百灵儿的身影,就觉得事不寻常,李翔忙让桂仲明去百灵儿的房间瞧瞧。
不过一刻便得知百灵儿病了,烧的很严重。
李翔忙让驿馆护卫带路,上街请来大夫医治。
听着百灵儿在病中不断的说什么吃口水,不住的傻笑,李翔忍不住心道:“这丫头是不是烧的出了幻觉,做起春梦来了?”
这时大夫问道:“这位姑娘身体虚的厉害,是不是在此之前也生了病。”
李翔道:“病到是没有,不过小丫头晕船,一路吐得厉害。”
大夫颔首道:“晕船算不上病,但久吐伤身。底子虚,不加以调整,在水土不服的环境下,极易突发病症。”
李翔听大夫说的利害,心头一跳,忙道:“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大夫笑道:“那到不至于,只是身体太虚,不能做太耗体力的事情。最好能够在家修养月余。辅以去热养身的药即可。”他说着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开了两幅药方,耐心的说着熬药的火候以及吃药的时间。
李翔支付了诊费,亲自送大夫出门,让桂仲明守着百灵儿。自己去抓药。
桂仲明担心道:“这种事情还是让末将去吧。”
李翔笑着摇头:“我去就是了。我没你那份耐心,懂得照顾病人。再说我跟那丫头八字不合。见面就少不了对嘴吵架。我说东,她就得说西,跟我唱反调。指不定让她病情加重呢。”桂仲明性子沉稳有耐心。待百灵儿如同妹妹一般照料。平时对她百依百顺的,但也只有他能在关键的时候让百灵儿听话。换做是他,反而会激起百灵儿的逆反心理,越是让她休息。越要下床嬉戏。
桂仲明深知百灵儿脾性,点头道:“那就劳烦小殿下了。一切小心。”
李翔道:“这里是东宁,只是去买几副药,出不了什么事情。”
桂仲明有些放心不下,但他们人手如此,也没法子。若胡德帝还在,还能请他同往,只是大陆天地会还有事情喜欢他去处理,在东宁不过一日,即悄然离去了。
来到驿馆外,李翔正打算问去药店的路,耳中便听,有人以古怪的腔调大叫:“师傅!”
寻声望去,远处贝克利拉着一辆大马车,兴致高昂的往他这边走来。
来至近处,贝克利一拉马车的门帘道:“师傅,这是拜师礼,一百一十支火枪,还多了十支。”
李翔大喜上前,看着满满一马车的火枪,双眼闪着精光,随意拿一个把检阅一下,果真是上等的货色,论质量绝对在清朝的火枪之上,随口问道:“这玩意越多越好,还能不能多弄一些来。”
贝克利当即苦了张脸道:“为了这些火枪,我已经将我在伦敦的房子都卖了,用你们的话说是光着身子,找不到一个铜钱英镑,实在拿不出来了。”
李翔见贝克利一晚上就拿出了一百一十支火枪,以为他是什么大人物,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其实不然,西方人很重视交易,尤其是从英国远来的商人,哪怕是彼此关系再好,也不会向中国人那样,一张面子抵得上千两黄金。
贝克利在英国却有些人脉,又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老板有着过命的交情,也没有用。这交情能够换来便利,让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货,却换不来一个铜钱。
贝克利将英国的屋子加上自身的积蓄都卖给了东印度公司,这才换来的一百一十支火枪。
李翔听了为之动容,心道:“这家伙对于火枪真不是一般的痴迷。”
李翔让贝克利将一马车的火枪存入驿站。
贝克利迫不及待的擦拳磨掌道:“师傅,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训练?”
李翔瞧那急样,哑然失笑道:“别急,我朋友病了,先去抓药,等处理要一切再说。要不你晚上来吧,我指点你一些简单的技巧。”
贝克利很绅士的道:“救人要紧,愿主庇佑师傅的朋友。我知道东宁有一处药店,那里价格公道,而且药材质量极好,我带师傅去。”
李翔正愁不识的路,欣然点头。
贝克利领着李翔在城中绕来转去,从城东一直走到城西,再从城西往南,走好一会儿,身旁的行人渐渐少去,也不知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一路而来,他看到了两家高挂“药”字的店铺,但念着贝克利的那一句“药材质量极好”,才没有选择进去。
可现在走了将近大半个时辰,越走越偏僻,心中不免疑乎,问道:“药店究竟在哪?沿途都遇上两家了,将店铺开在这偏僻的地方,能赚到钱吗?”
贝克利道:“就在前面,到底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是朋友介绍的,好像是说受到了逼迫才到这里来的。老板是一个热心的好人,非常的友善……就是那。”他手指着前方不远处。
李翔远远眺望,果然在偏僻的小巷中高挂着“武记药店”,似乎只有小小的一个店面。
来到近处,更发现药店极小,面积的大半部分都让一个个药柜占据了,只留下最前方的一条不足一步的位子。供买药的人停步,构造几乎跟当铺一样。
店掌柜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他坐在柜台前看着《本草纲目》,见李翔他们进来,立刻笑脸相迎道:“两位客官。要抓些什么药。别看我这里店小。可五脏俱全。”
李翔将药方子递给了青年,青年看了眼药方。道:“客官是第一次来东宁吧,有家人因水土不服,长时晕船。导致身体虚弱?稍等片刻。这就抓药。”
李翔见青年友善热情,还一语道破了百灵儿的病,点头道:“掌柜好手段,只凭药方就看出了我朋友的病情。猜出了我们初来乍到。”
青年掌柜笑道:“客官过奖了,客人面生。又不像穷苦人家,能关顾这偏僻小店,只可能是经人介绍。若对东宁很熟,怕不会关顾本店了。”
李翔不住点头,如果不是贝克利带路,他只会问驿馆护卫附近最近的药店在何处,哪里会绕半天,来这家偏僻的小店,见掌柜眼观独道,不免奇道:“我看掌柜也不算什么蠢人,为何将药店开在如此偏僻的地方?”
青年掌柜脸现怒色,咬牙道:“还不是让人逼得?‘武记药店’金字招牌,在苏州有百年历史,清兵南下,如贼如寇。先父说宁可砸了招牌,也不将店铺开在鞑子的境内。举家应了国姓爷的招募,东渡东宁,在东宁立足。因为家底殷实,在这里开了最大的药店,算得上是财源广进。但是三年前,郑家人涉足草药行业,手段霸道卑鄙。为了避开他们,连续搬迁了三次,最后只能在这偏僻的地方立足。不是我武宁自吹,郑家的药店虽说品种多,但他们是外行,为了牟利,药材根本不注重保养,论药性远远不及小店的。”
李翔摇头暗叹,郑家,又是郑家,如果这武宁的父亲知道会有今日,不知会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郑家的那群混账不清,台湾难宁。
李翔付了账,正打算离去。
一群凶神恶煞的地痞流氓突然冲进了药店,他们见李翔手中拿着药包,二话不说,直接就抡拳而上。
李翔反应神速,避开了两人的攻击,退了三步道:“你们发什么神经?”
武宁恶狠狠的望着为首那人,双目喷火,喝道:“又是你们,你们砸了我两次店了,真的没有王法了嘛?”
为首一人冷声道:“开一次砸一次。”说着,手一挥,八人分作两对,其中三人冲向李翔、贝克利,另外五人随手抄起椅子就往药柜上砸去。
李翔恍然明白,郑家的竞争手段,果然卑劣。他抬脚猛地一踹,将冲向他的一人踹到在地,接着一拳打断了另一人的鼻梁,脚下一拌,便将他绊倒。
另一个人对上了贝克利。
贝克利左跳右跳,耍起了西洋拳连续五计快拳,将对方直接打的鼻青脸肿,晕了过去。
这些人都是混混,是那些好勇斗狠一类的流氓,武艺平平。
李翔好歹也身怀醉拳、少林轻身术、大擒拿手三套绝技,虽说练的不怎么样,但对付这些流氓地痞,却是绰绰有余。换做是桂仲明这样的好手,便是一百个,也不足为惧。
贝克利的拳脚功夫还不及李翔,但也练过西洋拳,派的上用场。
李翔三下两下便干翻了四人,贝克利打倒了两个,武宁在怒极之下,也举起了一张板凳,在付出了一个熊猫眼的代价下,将一人打翻在了地上。
最后一人吓的是面如土色,颤声道:“我是郑家三爷的家奴,你们,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庇佑武宁,与我家老爷为敌。”
“去你娘的!”李翔飞起一脚,直接踹在了他的脸上,将他踹飞了出去。
随着惨叫声起,一群兵卒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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