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赠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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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为陈近南的惋惜之余,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台湾虽然是反清的第一大势力,但内部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在内部问题解决之前,想要依仗他们为反清出力怕是很悬。
“看来,还得靠自己!”他心中念着,发现以前想的与台湾并立,一起拿下江南,以江南为基,反攻天下,是多么的不合实际。与其将希望寄托他人,不如依靠自己。只有自己的实力才是最真实的,最可信的。
在驿馆休息了一夜,翌日天明,李翔他们一并前往台湾的东宁府。
一路情形果如陈近南说的那样,深入台湾腹地,依旧是繁华似锦,田野间各种作物成长的欣欣向荣,但百姓并无盛世的喜悦,反而带有菜色。当年陈近南奖励垦荒,发展多种经营,大兴水利建设,使稻米、蔗糖、果类、渔业产量成倍增长。英国传教士曾如此评价当时的台湾“野沃土膏、耕桑并藕、渔盐兹生,硫磺水藤,木棉盛出,经织不乏,舟帆四达,嘉木阴森,屋宇完整的繁荣富裕之邦。”
在鼎盛的时候,台湾所产的粮食不仅足供本岛食用,还以所余运往各地贩卖;仅每年远销日本、波斯的就有三十万担。
现如今依旧能够看到繁荣之相,只是过高的税赋,让地方百姓无法享受丰收的喜悦。
沿途陈近南如数家珍的介绍着台湾的特点,现在的台湾与后世的台湾没法相比,军民加起来人口基数不多三十五万,其中汉人二十万,本地人十万上下,陈近南通过走私来的各国人数万。相比台湾之广,土地之富饶,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开发,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陈近南在政治上的才华,世所罕见,每一处地方应该如何开发都有着自己的见解。
李翔来到这个时代,从未接触过内政方面的事情,一路虚心请教,受益匪浅。
不过让他感触最深的还是当地的百姓,他们一个个都是标准的明人打扮,穿着直裰,戴万字巾,比起在大陆满大街的老鼠尾巴,让他激动的几乎要落泪了,这才是他们华夏应有的财富啊!
经过五日急行,他们来到东宁府。台湾作为最大的走私中心,交通便利,有着得天独厚贸易条件与环境。整个贸易网以东宁府为中心,与日本、暹逻、菲律宾、东南亚各国,甚至英国进行多边的国际贸易。
是以东宁府之繁华又在基隆港之上,如果不是因为郑家内部的原因,这台湾是当之无愧的贸易王国。
其实有如此情况是在情理之中的,想当年丝绸之路兴起的时候,那是何等的繁华,一条商业航线刺激大唐一个国家的经济。至宋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宋朝与各国贸易,经济之繁荣,更是难以想象。
清政府自断财路,只能便宜台湾了。
陈近南先将李翔他们安置在了驿馆,让他们稍作休息,自己先行去拜见郑经。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陈近南急匆匆的进了驿馆,通知他郑经召见。
延平郡王府位于东宁府中心地,并没有一个王府的奢华,反而以简单朴实。论总体形象,甚至比不上鳌拜送他的那栋豪宅。
“岳父大人!”一个年纪轻轻的俊秀少年,快步从王府内走了出来。
李翔目光落在俊秀少年脸上,不由心中一震。
这人太漂亮了。
李翔来到清朝,见过的帅哥不少,其中包括曹寅这类的高富帅,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对自己的相貌颇具自信,然而一见此人,却顿时生出邹忌见徐公之感。
他年纪不大,估计最多也就是十四五岁,但唇红齿白,好似画上的金童,五官如若女子,可眉宇间却有股儒雅之气,别具气质,并非是那种娘娘腔。
“见过世子……”陈近南上前作揖。
俊秀少年忙道:“岳父大人大人快快免礼……”他目光落在了李翔的身上,展颜一笑道:“这位就是李翔世兄吧,克臧听岳父大人说了你的事迹,你不过年长我几岁,却已经干出了如此轰轰烈烈的大事,实在令人敬佩。”
他说话的时候,神态陈恳,丝毫不给人奉承的感觉。
听眼前这人自称“克臧”,李翔以意识到他是谁了,郑克臧,陈近南的女婿,郑经的长子。聪明特达,年方十六,便能监国处理台湾政务,而且较之郑经更甚一筹。郑经诸弟贪婪成性,郑经优柔寡断,下不了决心严惩,郑克臧却刚直不阿,为百姓出头,年纪轻轻就做出了郑经都做不到的事情,秉公执法,严惩几位叔父,百姓喜有天日。
不过因为他的刚正不阿,伤害到了郑家的利益,冯锡范又想总揽台湾大权立他女婿郑克爽为王,连合郑经诸弟一起逼死了郑克臧,郑克臧的女儿亦跟着殉情。
故而在后世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妇亦死,君亡明乃亡”的对联,说的就是郑克臧夫妇。
“过奖了,世弟才是一表人才,将来成就无量。”李翔认真回礼,这也算是他特天独厚的天赋。作为后世人,能够知道一个人的好坏,在李翔眼中郑克臧的魄力更在郑经之上,只可惜英年早逝,若非如此,清朝想拿下台湾也非易事,是一个值得一交的人物。
“父王在大殿等候多时了,世兄、岳父,里面请……”
李翔走进了王府,王府里的摆设与府外一样,都是以简朴为主。
来到大殿,入眼便见一个和蔼的胖子高坐在堂上,他一身明朝标准的绿色郡王服,胸口绣着金丝行龙。因为郑经并不是皇帝,虽然外界已经将他视为东宁国王,但他的排场都是严格按照王爷的标准制定的,并非君王。
“见过延平郡王!”李翔对于郑经没有好感,但处于礼数,还是微微作揖。他们行的是明朝礼,只需弯腰即可。
郑经和悦笑道:“我的表妹是你娘,依照辈分来算,你应该叫我表舅才是,都是一家人,无需客气。我现在还记得当年你娘出嫁时的样子,一晃就是十数年,她的孩儿已经成为一位少年英杰了。表妹在九泉之下,定能瞑目。听军师说你来我台湾是有心继承先祖遗志。正好,我这做舅舅的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东宁这里别的不多,岛屿倒是不少,我送你一岛,供你粮草,待时机成熟我们舅甥一并西进,攻取江南。”
PS:这章补昨天的,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挂了点滴,来不及写,拖到现在更新,不好意思了。
另外依照历史严格来说郑克臧,现在还是娃儿,因为剧情需要,让他长了几岁。小说就不必要细究了。
C
李翔为陈近南的惋惜之余,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台湾虽然是反清的第一大势力,但内部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在内部问题解决之前,想要依仗他们为反清出力怕是很悬。
“看来,还得靠自己!”他心中念着,发现以前想的与台湾并立,一起拿下江南,以江南为基,反攻天下,是多么的不合实际。与其将希望寄托他人,不如依靠自己。只有自己的实力才是最真实的,最可信的。
在驿馆休息了一夜,翌日天明,李翔他们一并前往台湾的东宁府。
一路情形果如陈近南说的那样,深入台湾腹地,依旧是繁华似锦,田野间各种作物成长的欣欣向荣,但百姓并无盛世的喜悦,反而带有菜色。当年陈近南奖励垦荒,发展多种经营,大兴水利建设,使稻米、蔗糖、果类、渔业产量成倍增长。英国传教士曾如此评价当时的台湾“野沃土膏、耕桑并藕、渔盐兹生,硫磺水藤,木棉盛出,经织不乏,舟帆四达,嘉木阴森,屋宇完整的繁荣富裕之邦。”
在鼎盛的时候,台湾所产的粮食不仅足供本岛食用,还以所余运往各地贩卖;仅每年远销日本、波斯的就有三十万担。
现如今依旧能够看到繁荣之相,只是过高的税赋,让地方百姓无法享受丰收的喜悦。
沿途陈近南如数家珍的介绍着台湾的特点,现在的台湾与后世的台湾没法相比,军民加起来人口基数不多三十五万,其中汉人二十万,本地人十万上下,陈近南通过走私来的各国人数万。相比台湾之广,土地之富饶,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开发,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陈近南在政治上的才华,世所罕见,每一处地方应该如何开发都有着自己的见解。
李翔来到这个时代,从未接触过内政方面的事情,一路虚心请教,受益匪浅。
不过让他感触最深的还是当地的百姓,他们一个个都是标准的明人打扮,穿着直裰,戴万字巾,比起在大陆满大街的老鼠尾巴,让他激动的几乎要落泪了,这才是他们华夏应有的财富啊!
经过五日急行,他们来到东宁府。台湾作为最大的走私中心,交通便利,有着得天独厚贸易条件与环境。整个贸易网以东宁府为中心,与日本、暹逻、菲律宾、东南亚各国,甚至英国进行多边的国际贸易。
是以东宁府之繁华又在基隆港之上,如果不是因为郑家内部的原因,这台湾是当之无愧的贸易王国。
其实有如此情况是在情理之中的,想当年丝绸之路兴起的时候,那是何等的繁华,一条商业航线刺激大唐一个国家的经济。至宋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宋朝与各国贸易,经济之繁荣,更是难以想象。
清政府自断财路,只能便宜台湾了。
陈近南先将李翔他们安置在了驿馆,让他们稍作休息,自己先行去拜见郑经。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陈近南急匆匆的进了驿馆,通知他郑经召见。
延平郡王府位于东宁府中心地,并没有一个王府的奢华,反而以简单朴实。论总体形象,甚至比不上鳌拜送他的那栋豪宅。
“岳父大人!”一个年纪轻轻的俊秀少年,快步从王府内走了出来。
李翔目光落在俊秀少年脸上,不由心中一震。
这人太漂亮了。
李翔来到清朝,见过的帅哥不少,其中包括曹寅这类的高富帅,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对自己的相貌颇具自信,然而一见此人,却顿时生出邹忌见徐公之感。
他年纪不大,估计最多也就是十四五岁,但唇红齿白,好似画上的金童,五官如若女子,可眉宇间却有股儒雅之气,别具气质,并非是那种娘娘腔。
“见过世子……”陈近南上前作揖。
俊秀少年忙道:“岳父大人大人快快免礼……”他目光落在了李翔的身上,展颜一笑道:“这位就是李翔世兄吧,克臧听岳父大人说了你的事迹,你不过年长我几岁,却已经干出了如此轰轰烈烈的大事,实在令人敬佩。”
他说话的时候,神态陈恳,丝毫不给人奉承的感觉。
听眼前这人自称“克臧”,李翔以意识到他是谁了,郑克臧,陈近南的女婿,郑经的长子。聪明特达,年方十六,便能监国处理台湾政务,而且较之郑经更甚一筹。郑经诸弟贪婪成性,郑经优柔寡断,下不了决心严惩,郑克臧却刚直不阿,为百姓出头,年纪轻轻就做出了郑经都做不到的事情,秉公执法,严惩几位叔父,百姓喜有天日。
不过因为他的刚正不阿,伤害到了郑家的利益,冯锡范又想总揽台湾大权立他女婿郑克爽为王,连合郑经诸弟一起逼死了郑克臧,郑克臧的女儿亦跟着殉情。
故而在后世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妇亦死,君亡明乃亡”的对联,说的就是郑克臧夫妇。
“过奖了,世弟才是一表人才,将来成就无量。”李翔认真回礼,这也算是他特天独厚的天赋。作为后世人,能够知道一个人的好坏,在李翔眼中郑克臧的魄力更在郑经之上,只可惜英年早逝,若非如此,清朝想拿下台湾也非易事,是一个值得一交的人物。
“父王在大殿等候多时了,世兄、岳父,里面请……”
李翔走进了王府,王府里的摆设与府外一样,都是以简朴为主。
来到大殿,入眼便见一个和蔼的胖子高坐在堂上,他一身明朝标准的绿色郡王服,胸口绣着金丝行龙。因为郑经并不是皇帝,虽然外界已经将他视为东宁国王,但他的排场都是严格按照王爷的标准制定的,并非君王。
“见过延平郡王!”李翔对于郑经没有好感,但处于礼数,还是微微作揖。他们行的是明朝礼,只需弯腰即可。
郑经和悦笑道:“我的表妹是你娘,依照辈分来算,你应该叫我表舅才是,都是一家人,无需客气。我现在还记得当年你娘出嫁时的样子,一晃就是十数年,她的孩儿已经成为一位少年英杰了。表妹在九泉之下,定能瞑目。听军师说你来我台湾是有心继承先祖遗志。正好,我这做舅舅的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东宁这里别的不多,岛屿倒是不少,我送你一岛,供你粮草,待时机成熟我们舅甥一并西进,攻取江南。”
PS:这章补昨天的,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挂了点滴,来不及写,拖到现在更新,不好意思了。
另外依照历史严格来说郑克臧,现在还是娃儿,因为剧情需要,让他长了几岁。小说就不必要细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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