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西境征服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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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风吹过了绿霭森森的红杉森林,带上了一丝凉爽,让炎热的夏日多了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
又是一年夏收到来,整个红杉郡的平民们都陷入了忙碌中,漫布农场,抢收着被晒到金黄的燕麦。
商路上的车队来来往往,也即将达到一年当中的顶峰,作为进入落日大草原最后一站的晨雾镇,最近涌进来许多商队和佣兵,不仅金象牙酒馆被塞得满满当当,就连一些镇民的房子也都租了出去,赚取一些房租,贴补家用。
人多了,鱼龙混杂,难免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这在往年都不可避免,甚至严重的还有流血冲突发生,可是今年到现在都安然无事,别说口角对骂,就连大声说话的佣兵都很少见到。
没办法,看着那一队队顶盔掼甲一直在巡逻的食人魔卫兵,佣兵们即便想闹事,也得衡量下自身的实力。
不知道自己战斗力有多少?没关系,有对比,镇子的广场上还有镇外竖起了木桩,上面吊着不少在西境纵横多年的大盗和悍匪,其中不乏裁决阶的强者。
“听说这些丘陵土著都是新上任的镇长的部下?而且他还有一支不死军团!”
“你们的消息早过时了,人家现在有一支克虏伯巨人近卫团,还多了一只第一元素魔仆,知道从哪里来的吗?”一个大胡子佣兵指了指空掉的酒杯,“帮我买单就告诉你们。”
“得了吧,这消息早传开了,唐顿戏耍了杜邦和狼王,亲手杀死了圣日德兰帝国魔法青年大赛的冠军得主托雷斯,得到了沙罗曼达。”
“那只不死火鸟很强大,丹佛掘金冒险团和亚特兰大老鹰佣兵团惹到了唐顿。结果被它的魔仆一口火焰烧成灰烬。”
“这不是废话吗?第一元素能不强大?据说它还是熔岩秘境的火神。”
佣兵们说着各种各样有关唐顿的留言,不时地小声感叹几句真是走了狗屎运,自己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
“消息确定吗?”唐顿站在一座低缓的山坡上。用单筒望远镜瞭望附近的村庄。
“杰克逊已经去侦查了。”蒂森站在唐顿身侧,打量四周。在往后一些,是火烧云战马,正在啃着地上的青草。
“胡桃呢?怎么还没有回信?”唐顿看了眼流淌着白云的万里清空,忍不住皱眉。
小萝莉自告奉勇的骑着雪隼去侦查敌情,结果迟到了。
胡桃天真可爱,没什么心机,很快就和成为灵魂坐骑的超兽雪隼熟识了。碰上唐顿要清剿西境的盗匪,她就揽下了斥候的差事。
“肯定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玩了!”
蒂森知道胡桃的性格,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就会被吸引了注意力。
“算了。还是靠杰克逊吧!”
唐顿掏出啤酒罐灌了一口美酒后,将它抛给了罗西基,“不过是暂时休息,没必要冥想吧?”
“我想早日突破,进入屠龙阶!”罗西基穿着全身铠甲。遮住了脸颊,只要不是经验十足的魔能者,一般认不出他的亡灵身份。
“戒急戒躁,小心欲速则不达。”
唐顿双手抱头躺在了草地上,叼着一根草茎。享受着夏风吹拂。
西境之所以大范围流传唐顿的情报,是汉娜投桃报李,故意找人散播的,以她的家事,做这个很容易。
征服西境,并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需要准备太多的工作,第一件事就是要扬名,让民众的支持度上升。
唐顿剿匪,也是为了积累名望,让平民们知道,镇长是为了他们在浴血战斗,到时候要和普拉西多发生战争,至少保证不会陷入人民的反叛和申讨汪洋之中。
当然,这个时间也没有浪费,阿巴贡正在马不停跌的积攒物资,一旦战争开始,物价绝对高升,而且唐顿没什么人脉,被国家禁售限制后,说不定连一粒米都买不到,所以要早作准备。
“荷玛很厉害,按照它的计划实行下去,你成为西境公爵的几率有五成。”罗西基非常佩服大魔典,要不是身份问题,都想拜它为导师了。
“才五成?”唐顿没想到罗西基比自己悲观。
“是的,天时、地利、人和,战争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你别以为有了火鸟和迪马利亚就天下无敌了,普拉西多经略数百年,怎么可能没有几张决胜负的底牌?再说他还有盟友,至少主祭法尔福是站在他那边的,一旦开战,他肯定会派出部队支援的。”
比起唐顿这个平民,身为王子的罗西基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而且全都是名师指点,如果不是出了意外,他已经是雪曼帝国的国王了。
“别灰心,这是眼界问题,随着你不停的征战和地位变化,你也可以看到这些。”
荷玛安慰唐顿,人家起跑线高,这是出身决定的,你要想不输,就只能后天拼命的努力奔跑,才能追上去。
砰!
东北方向,一颗魔法信号弹拖着红色的烟雾升上了天空,跟着炸开成烟花状,之后被风吹翻。
“主人,杰克逊发信号了。”
卡西莫多恭敬的站在旁边汇报,所有的团员中,唯独它永远不觉得劳累,所以一直担任警戒员。
“知道了,全体上马。”
不用唐顿吹口哨,他刚一站起来,在远处撒欢儿的炙热梦魇就跑了过来,因为四蹄踏火,踩过的地方都留下了焦黑的痕迹。
“出发!”
唐顿翻身上马,随着一声命令,马蹄声震踏,全员犹如风暴一样冲下了山坡。
“团长,是信号弹,会不会和咱们有关?”
一支悍匪团正前往溧水镇,准备大肆劫掠一笔,陡然看到附近有信号弹升空。有些担心。
“应该是某个外出游玩的贵族公子遇到了麻烦,释放信号弹求助,别管它。继续前进。”
团长扫了一眼天空,就不在关心。一到夏收,简直是西境盗匪们的狂欢盛筵,
他们的数量太多了,要是劫掠的晚了,连一个铜板都捞不到。
“可是团长,我听说晨雾镇最近来了一个新镇长,强势的一塌糊涂。已经杀了不少人了。”
小弟很担心。
“杀的好,还省了和咱们抢物资了。”团长大笑,挥手用马鞭一指,“你看看。三百多人的强盗团,其中魔能者有二十多人,而且大都是战争阶,那个镇长要是敢来,我保证把他的卵蛋都打爆。”
“也对。吹牛又不上税,估计是为了吓唬咱们才使出的策略。”盗匪们安心了。
“再说即便是真的又如何,抓不到咱们,他就算是巨龙化身也没辙。”团长一脸的狞笑,“加速吧。我已经等不及了,这一次一定要劫掠几个少女好好的享受一下。”
红杉郡的防卫力量本来就薄弱,各个镇子的治安队根本打不过盗匪团,都是坚持到边防军到来,可是有着西境蛀虫的大部分边防军根本不会卖命保家卫国,即便有那么几支敢于作战的,也挡不住蝗虫一样肆虐的盗匪团。
夏收时节,强盗团实在太多了,军队也是有心无力,只能当救火队,帮了一点算一点。
溧水镇再望,团长已经看到了农田中忙活的平民们,不等他下令进攻,镇子外设置塔楼上已经传来了急促的钟声。
“快跑呀,强盗来了!”
吃了多年的亏,镇子也不是没有防御手段,除了安排了值勤监视的人,还有民兵,虽然知道是螳臂当车,但是也得为了财产和生命拼命。
听到示警声,平民们抛下手中的农活朝着村庄狂奔,黑色的狼烟已经点燃,袅袅升空,每个人都在祈祷边防军赶快抵达。
“负隅顽抗!”
团长吐了口浓痰,打了个响指。
三百多名盗匪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叫和呼哨,给镇民们保持心理压力,擅长的骑射的已经举起了长弓,瞄准了那些在农田中奔跑的平民,只有杀戮,才能让他们最快的放弃抵抗。
咻!咻!
几个倒霉鬼被射中,倒在了地上。
盗匪们冲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投出了绳索,套住了身体后,就那么拖在地上,奔向了小镇。
凄厉的惨叫声和呼救立刻响彻。
民兵们忙碌着,用最快的速度在镇子口设置杉木路障,防止骑兵冲进小镇,治安队则是拿着盾牌和长枪,挡在了前面。
盗匪们在镇子前汇合,马蹄声凌乱中,并没有着急进攻,而是把十几个被拖了个半死的平民拖了过来。
“不要杀我们!”
俘虏们哀求,可惜没用。
“跪下,全部跪下!”
盗匪们让俘虏们跪成了一排,拿着弯刀站在了旁边。
“我给你们十分钟的时间,全部投降,上缴一百万金币,不然我就屠光整个小镇,亲自去取。”
团长骑着战马走到了最前面,俯视着这群蝼蚁。
“我们哪有那么多钱?”镇长还没说完,就被一声声惊呼打断了。
一个盗匪手起刀落,砍掉了一个平民的脑袋,血柱冲天而起,尸体抽搐着,让人眼球痉挛。
“啧啧,我不想听到任何反驳,否则就是这个下场,记住,你们只有十分钟募集金币的时间,之后我会屠镇。”
团长做惯了这种事情,杀上百人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为了给你们一些警告,就用这些人的尸体展示我的决心吧!”
夏风吹过了绿霭森森的红杉森林,带上了一丝凉爽,让炎热的夏日多了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
又是一年夏收到来,整个红杉郡的平民们都陷入了忙碌中,漫布农场,抢收着被晒到金黄的燕麦。
商路上的车队来来往往,也即将达到一年当中的顶峰,作为进入落日大草原最后一站的晨雾镇,最近涌进来许多商队和佣兵,不仅金象牙酒馆被塞得满满当当,就连一些镇民的房子也都租了出去,赚取一些房租,贴补家用。
人多了,鱼龙混杂,难免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这在往年都不可避免,甚至严重的还有流血冲突发生,可是今年到现在都安然无事,别说口角对骂,就连大声说话的佣兵都很少见到。
没办法,看着那一队队顶盔掼甲一直在巡逻的食人魔卫兵,佣兵们即便想闹事,也得衡量下自身的实力。
不知道自己战斗力有多少?没关系,有对比,镇子的广场上还有镇外竖起了木桩,上面吊着不少在西境纵横多年的大盗和悍匪,其中不乏裁决阶的强者。
“听说这些丘陵土著都是新上任的镇长的部下?而且他还有一支不死军团!”
“你们的消息早过时了,人家现在有一支克虏伯巨人近卫团,还多了一只第一元素魔仆,知道从哪里来的吗?”一个大胡子佣兵指了指空掉的酒杯,“帮我买单就告诉你们。”
“得了吧,这消息早传开了,唐顿戏耍了杜邦和狼王,亲手杀死了圣日德兰帝国魔法青年大赛的冠军得主托雷斯,得到了沙罗曼达。”
“那只不死火鸟很强大,丹佛掘金冒险团和亚特兰大老鹰佣兵团惹到了唐顿。结果被它的魔仆一口火焰烧成灰烬。”
“这不是废话吗?第一元素能不强大?据说它还是熔岩秘境的火神。”
佣兵们说着各种各样有关唐顿的留言,不时地小声感叹几句真是走了狗屎运,自己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
“消息确定吗?”唐顿站在一座低缓的山坡上。用单筒望远镜瞭望附近的村庄。
“杰克逊已经去侦查了。”蒂森站在唐顿身侧,打量四周。在往后一些,是火烧云战马,正在啃着地上的青草。
“胡桃呢?怎么还没有回信?”唐顿看了眼流淌着白云的万里清空,忍不住皱眉。
小萝莉自告奉勇的骑着雪隼去侦查敌情,结果迟到了。
胡桃天真可爱,没什么心机,很快就和成为灵魂坐骑的超兽雪隼熟识了。碰上唐顿要清剿西境的盗匪,她就揽下了斥候的差事。
“肯定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玩了!”
蒂森知道胡桃的性格,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就会被吸引了注意力。
“算了。还是靠杰克逊吧!”
唐顿掏出啤酒罐灌了一口美酒后,将它抛给了罗西基,“不过是暂时休息,没必要冥想吧?”
“我想早日突破,进入屠龙阶!”罗西基穿着全身铠甲。遮住了脸颊,只要不是经验十足的魔能者,一般认不出他的亡灵身份。
“戒急戒躁,小心欲速则不达。”
唐顿双手抱头躺在了草地上,叼着一根草茎。享受着夏风吹拂。
西境之所以大范围流传唐顿的情报,是汉娜投桃报李,故意找人散播的,以她的家事,做这个很容易。
征服西境,并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需要准备太多的工作,第一件事就是要扬名,让民众的支持度上升。
唐顿剿匪,也是为了积累名望,让平民们知道,镇长是为了他们在浴血战斗,到时候要和普拉西多发生战争,至少保证不会陷入人民的反叛和申讨汪洋之中。
当然,这个时间也没有浪费,阿巴贡正在马不停跌的积攒物资,一旦战争开始,物价绝对高升,而且唐顿没什么人脉,被国家禁售限制后,说不定连一粒米都买不到,所以要早作准备。
“荷玛很厉害,按照它的计划实行下去,你成为西境公爵的几率有五成。”罗西基非常佩服大魔典,要不是身份问题,都想拜它为导师了。
“才五成?”唐顿没想到罗西基比自己悲观。
“是的,天时、地利、人和,战争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你别以为有了火鸟和迪马利亚就天下无敌了,普拉西多经略数百年,怎么可能没有几张决胜负的底牌?再说他还有盟友,至少主祭法尔福是站在他那边的,一旦开战,他肯定会派出部队支援的。”
比起唐顿这个平民,身为王子的罗西基从小就接受精英教育,而且全都是名师指点,如果不是出了意外,他已经是雪曼帝国的国王了。
“别灰心,这是眼界问题,随着你不停的征战和地位变化,你也可以看到这些。”
荷玛安慰唐顿,人家起跑线高,这是出身决定的,你要想不输,就只能后天拼命的努力奔跑,才能追上去。
砰!
东北方向,一颗魔法信号弹拖着红色的烟雾升上了天空,跟着炸开成烟花状,之后被风吹翻。
“主人,杰克逊发信号了。”
卡西莫多恭敬的站在旁边汇报,所有的团员中,唯独它永远不觉得劳累,所以一直担任警戒员。
“知道了,全体上马。”
不用唐顿吹口哨,他刚一站起来,在远处撒欢儿的炙热梦魇就跑了过来,因为四蹄踏火,踩过的地方都留下了焦黑的痕迹。
“出发!”
唐顿翻身上马,随着一声命令,马蹄声震踏,全员犹如风暴一样冲下了山坡。
“团长,是信号弹,会不会和咱们有关?”
一支悍匪团正前往溧水镇,准备大肆劫掠一笔,陡然看到附近有信号弹升空。有些担心。
“应该是某个外出游玩的贵族公子遇到了麻烦,释放信号弹求助,别管它。继续前进。”
团长扫了一眼天空,就不在关心。一到夏收,简直是西境盗匪们的狂欢盛筵,
他们的数量太多了,要是劫掠的晚了,连一个铜板都捞不到。
“可是团长,我听说晨雾镇最近来了一个新镇长,强势的一塌糊涂。已经杀了不少人了。”
小弟很担心。
“杀的好,还省了和咱们抢物资了。”团长大笑,挥手用马鞭一指,“你看看。三百多人的强盗团,其中魔能者有二十多人,而且大都是战争阶,那个镇长要是敢来,我保证把他的卵蛋都打爆。”
“也对。吹牛又不上税,估计是为了吓唬咱们才使出的策略。”盗匪们安心了。
“再说即便是真的又如何,抓不到咱们,他就算是巨龙化身也没辙。”团长一脸的狞笑,“加速吧。我已经等不及了,这一次一定要劫掠几个少女好好的享受一下。”
红杉郡的防卫力量本来就薄弱,各个镇子的治安队根本打不过盗匪团,都是坚持到边防军到来,可是有着西境蛀虫的大部分边防军根本不会卖命保家卫国,即便有那么几支敢于作战的,也挡不住蝗虫一样肆虐的盗匪团。
夏收时节,强盗团实在太多了,军队也是有心无力,只能当救火队,帮了一点算一点。
溧水镇再望,团长已经看到了农田中忙活的平民们,不等他下令进攻,镇子外设置塔楼上已经传来了急促的钟声。
“快跑呀,强盗来了!”
吃了多年的亏,镇子也不是没有防御手段,除了安排了值勤监视的人,还有民兵,虽然知道是螳臂当车,但是也得为了财产和生命拼命。
听到示警声,平民们抛下手中的农活朝着村庄狂奔,黑色的狼烟已经点燃,袅袅升空,每个人都在祈祷边防军赶快抵达。
“负隅顽抗!”
团长吐了口浓痰,打了个响指。
三百多名盗匪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叫和呼哨,给镇民们保持心理压力,擅长的骑射的已经举起了长弓,瞄准了那些在农田中奔跑的平民,只有杀戮,才能让他们最快的放弃抵抗。
咻!咻!
几个倒霉鬼被射中,倒在了地上。
盗匪们冲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投出了绳索,套住了身体后,就那么拖在地上,奔向了小镇。
凄厉的惨叫声和呼救立刻响彻。
民兵们忙碌着,用最快的速度在镇子口设置杉木路障,防止骑兵冲进小镇,治安队则是拿着盾牌和长枪,挡在了前面。
盗匪们在镇子前汇合,马蹄声凌乱中,并没有着急进攻,而是把十几个被拖了个半死的平民拖了过来。
“不要杀我们!”
俘虏们哀求,可惜没用。
“跪下,全部跪下!”
盗匪们让俘虏们跪成了一排,拿着弯刀站在了旁边。
“我给你们十分钟的时间,全部投降,上缴一百万金币,不然我就屠光整个小镇,亲自去取。”
团长骑着战马走到了最前面,俯视着这群蝼蚁。
“我们哪有那么多钱?”镇长还没说完,就被一声声惊呼打断了。
一个盗匪手起刀落,砍掉了一个平民的脑袋,血柱冲天而起,尸体抽搐着,让人眼球痉挛。
“啧啧,我不想听到任何反驳,否则就是这个下场,记住,你们只有十分钟募集金币的时间,之后我会屠镇。”
团长做惯了这种事情,杀上百人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为了给你们一些警告,就用这些人的尸体展示我的决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