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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5章 逐白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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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高云淡,草色黯黄。

    湛蓝深远的天空,浅淡悠闲的白云,果实累累的田园,层林尽染的山野……………,

    深秋的北方气象,明净、超逸、洒脱、清傲,可以将人所有的烦闷都一扫而空。

    一俟到了野外,小樱果然就变了模样,就像一管水灵灵的青葱,被骄阳晒得打了蔫儿,被雨水一淋,立即就恢复了精气神儿,笔直地挺起了她的身子。不但脸上容光焕光,眸波也是神彩盎然。

    以前她在草原上天天策马驰骋,疯野的很,到了中原之后住在秣陵镇上,也能时常到田野间走走,及至被夏浔请入金陵杨府,也时常要陪同锦衣卫或应天府的官差外出办事,可是这一路北来,都是闷在车里,好不容易到了北京,也只是住在馆驿里面,这可不是她习惯的生活。

    如今到了草原上,她终于又变娄了她,那个剽悍狂野的长生天的女儿。

    娄浔微笑着看她策马驰骋,大声欢呼。夏浔穿着一身玄色猎装,紧致的猎装包裹着他颀长健美的身材,仿佛一头威武矫健的猎猫,而同样一身玄服的小樱……,夏浔不得不承认:母猫比公猫看起来似乎更加的狂野。

    皇帝还未北迁,所以北京没有圈出皇家的围猎场。不过东郊本来大片的山地和草原,是原来元朝皇室的皇家围猎场,燕王就藩北京后,常常在此行猎,普通小民自然始终不得入内,所以这里的植被和生物没有受到太多的破坏。如今赵王朱高燧就藩北京,常去行猎的也是这片区域。

    这片区域因为是就着山势和草原的自然地势而形成,所以非常的宽广,离开大道折入草原,渐到深处之后,双目所及,与塞外草原一般无二,看不出它的边缘在哪里,不过外围地区最多的动物只有兔子,灰兔白兔大黑兔,想要见到更多的动物却难,再往深处走,才有山鸡、麂子、马鹿等大型食草动物。

    虎狼在这一地区是见不到的,所以虽有百姓偶尔偷猎,其实反而起到了平衡动物链的作用,对这里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并没有造成破坏。夏浔的游猎队伍并不大,只有他和小樱,以及辛雷、费贺炜等带着二十多名侍卫。

    这里是半官方的游猎场,地方官府在外围设了巡检司的人巡视监察,见是辅国公一行人,自然放行无误。

    夏浔没有加鹰牵犬,就只背一壶箭,挎一张弓,带着二十余侍卫,这一路下去,夏浔空箭放的比较多,只有一次,一只灰兔慌不择路,向他马前窜来,夏浔一箭射去,歪打正着,将那灰兔射中,其余驮在马股上的猎物,都是小樱和一众侍卫们射得,夏浔也不沮丧,只看小

    樱那神采飞扬的样子,其实已经足够,难道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还不及兔子可爱么?

    行至一处山坳时,天色将晚,金乌已西悬天空,夏浔回首对尾随其后的辛雷笑道:“天色将晚,就在这谷中扎下帐蓬吧,看那谷中有泉,可就泉水录洗猎物,今晚吃炙肉!”顿了一顿又道:“许你们饮酒!”话音刚落,远处一声呼哨,传来小樱惊喜的叫声:“有狐狸,还是一头白狐!”

    夏浔扬眉望去,只见小樱打马如飞,已向草原深处扑去,随即便有十余骑快马从山谷中冲出来,一见谷外有人,立即有人大呼:“是谁在此行猎?可曾见我家王爷所赶的一头白狐?”

    夏浔提马迎上去,漫声道:“辅国公爵杨旭在此,谷中来的,可是赵王殿下?”

    那十余骑身着大明军服的卫士听说游猎者是一位国公,倒也不敢放肆,当下有人拨马回去报信,又有人迎上前来,向夏浔见礼,其余几人眼尖,瞧见一骑远逍,草尖上时隐时现一抹白毫,晓得是他们正在追赶的白狐,忙也扬鞭追去。

    须臾,谷中蹄声急骤,数十骑快马如奔雷一般冲了出来,夏浔伫马不动,迎面望去,只见数十骑快马驰出谷口,立即分向左右,仿佛夏浔立足之处有一块无形的巨石,而他们就是一股奔腾的洪流,数十骑将官分向左右,雁翅状勒马站定,动作整齐划一。

    数十铁骑,刹那间由动入静,人不低头,马不摇鬃,晚风夕阳下,宛如精铁铸就的雕塑一般,气势当真不凡。夏浔见了不禁暗暗赞叹:“虎父无犬子!永乐皇帝这三个儿子,实实的没有一个庸才!”

    随即,一个昂藏七尺、青白箭袖、大红缎带系腰,发束抹额的魁梧大汉一手提着拓木硬弓,策马缓缓驰出,蹄声嗒嗒,那直挺挺的虎躯映在红日下,长长的影子在草地上拖曳出好远。

    夏浔双脚一磕马镫,驱马向前,抱拳笑道:一臣杨旭,见过赵王殿下。与殿下一别经年,今日一见,殿下威仪,

    俨然已经有几分陛下当年的神韵了!”

    当初朱高燧离开金陵赴北京就藩的时候还是一位刚刚长成的少年,如今则不然,他就藩北京已经差不多快十年了。赵王就藩北京之际,

    皇帝便下旨,诏命有司,北平政务皆启赵王而后行。赵王这些年来但凡北京政务莫不过问处断,威权日重。

    他又领着常山三护卫。以他赵王身份,这常山三护卫,所挑选的士卒自然都是边军中一等一的豪杰,兵器甲胄、诸般军需,也是可着他先来供应,常山三护卫的战力比之当年的燕山三护卫也不遑稍让,久久熏陶之下,这位赵王确实威严日增,眼下的他,比起久居金陵,受江南金粉温柔风气侵蚀下的汉王朱高煦,似乎更具几分霸气。

    朱高燧看见夏浔,嘴角微微一勾,淡笑着挪揄道:“本王已经听说,国公要到北京来,只是没想到,国公身负要事,居然还有闲心游赏打猎,呵呵,着实出乎本王的意料之外。”夏浔谦逊地道:“殿下说笑了,臣现在哪还有什么要事,皇上念臣多年操劳,这是放了臣的大假,叫臣赋闲休假来着。”朱高燧嘿嘿一笑,日光掠过夏浔身后几名侍卫马股上所驮的猎物,见只有几只小兔,不禁有些好笑,说道:“听闻国公喜拳脚,好刀枪,却不擅骑射,今日看来却也不然,国公的收获颇丰嘛!”

    娄浔睨了眼朱高燧身后跟来几匹马上驮着的獐、鹿、睢、狐,笑道:“殿下过奖了,臣本不擅骑射,此番游猎,就是放马散心而已,就是这些兔子,也是臣的女伴所射,并非微臣的功劳。”

    听说是夏浔的女伴,朱高燧只当是他家眷,倒是不好多问,他转眼一看,舟手下人问道:“那只白狐呢?”有侍卫答道:“禀王爷,已经使人追下去了。”

    朱高燧听了便不再问,他将弓挂好,驰近夏浔,向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似笑非笑地道:“国公北来,貌似不甚得意吧,怎么还有如此雅兴?”

    夏浔坦然道:“人之命运,半由天定,半由自己。天定的一半,自己把握不得,自己掌握的一半,若再随波逐流于天定的一半,喜怒不由自己,殿下以为,那是幸或不幸呢?,…

    朱高燧深深地看了夏浔一眼,说道:“天定的一半,未尝就不可争取。”夏浔眉锋一挑,道:“天命可争么?臣愿闻其详。”

    朱高燧笑了笑,叹息道:“国公为国为民,出生入死,可谓劳苦功高。尤其是力保太子,数挽危澜,却不想致有今日,而太子却无只言片语为你公道。高燧虽与太子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也为国公抱不平呢。”夏浔淡淡一笑,并不接话。

    朱高燧睨他一眼,不甘心地又试探道:“本王就藩北平,九边军机尽在掌握,所缺乏者,正是一智勇双全之人。国公能来北平,本王闻之甚喜。以后诸多大事,还要向国公多多请教呀。”

    夏浔伸手一指,笑道:“殿下请看,我那女伴回来了!”

    朱高燧被他岔开话题,心中颇为不悦,扭头一瞧,只见一骑驰来,仿佛一朵冉冉而至的黑云,不由目光一亮,脱口赞道:“好骑术!”小樱人马合一,飞驰如电,任那骏马起伏奔腾,马鬃迎风猎猎,她却似与马背合为一体,这等骑术看似与人并无不同,内中大有奥妙,既不颠簸自己,又不会让马匹产生额外的负担,的确是一等一等的骑术,朱高燧是大行家,自然一看便知。

    小樱飞驰而至,到了夏浔马前猛地一勒马缰,那马戛然而止,连草皮都没踏破一块,这一手比方才朱高燧的常山三护卫的马术则又高明不止一筹了。朱高燧定晴看她,十七八岁年纪,十分的俊俏妩媚,眸光微带蓝色,似乎有些异族血统。

    夕阳下,她一身猎装,细腰衬得酥胸丰挺,蜂腰长腿不似汉家女子的娇弱秀气,却是挺胸直背,倍显精神。朱高燧原听夏浔说携了女伴同来,还以为是他的妻眷,可是瞧这少女,线条柔和的粉色唇瓣,唇上一抹淡细汗毛,却是个还未开脸的姑娘,不禁陡生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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