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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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级酒店的包厢内,大圆桌上杯盘狼藉,各种高档酒流水似的列了整排。
某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醉眼醺醺的朝一个相貌硬朗的男子走过去,因为手腕不稳,酒杯里的液体晃荡而出,洒了一些在那男子的衬衫上,晕染出一小片水迹。男子几不可察的蹙了蹙眉。
中年男人摇摇晃晃地说:“小季啊,你今天没怎么喝嘛。”
季驰略带歉意地说:“前两天胃出血,刚从医院出来的,医生说我要是再喝,胃就要穿孔了,改天等我养好了,一定陪王法官好好喝一场。”
王法官拍拍季驰的肩膀,显得谆谆教诲:“年轻小伙子,都还没娶上老婆,身体这么差可不行啊。”
季驰按捺下心中的不适感,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与他周旋了一阵,便寻了借口去洗手间。
扭开水龙头,水流哗哗地往下流淌,季驰接了点水扑在脸上,抬起头时,从镜子里看到身边站了一个细瘦的青年,也是那桌的其中一个陪客,叫做小林的书记员。季驰向他点了点头,抽出纸擦脸。
小林慢吞吞的洗着手,通过镜子凝视季驰,当季驰不经意对上他的视线时,他笑了笑,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季驰像没看见,随手把擦过的纸丢入纸篓,转身离开。
刚到走廊上,手机就震动起来,来电显示竟然是他存储过的某个派出所的电话,心头狐疑,他接通道:“喂,您好……对对,我认识他,请问他出了什么事?”片刻后他听完了那边的陈述,沉下脸道,“我马上过来,谢谢您刘警官。”
小林从后面追上来,拉住他的胳膊,用细柔的语气说:“季律师,我们一起回包厢吧。”不知是不是刻意,他的脸靠得很近,气息几乎喷到季驰的脖子上。
季驰侧身一让:“不好意思,家里人出了点事,我要立刻赶去,拜托你和王法官他们说声抱歉。”
说完也不看那人,脚步匆匆的出了酒店门口,拦了辆出租就赶到派出所,下了车就赶紧往里走,到门口时才缓了缓脚步,尽量显得不那么急迫。
值班的小警员瞥见他,惊讶地说:“咦,季律师是你啊,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季驰笑笑:“刚才是不是来了几个打架的?”
“是啊,还在里面呢。”
季驰拐进里面的房间,果不其然看到长凳上泾渭分明的两拨人,他最熟悉的那个人嘴角青肿了一块,蔫蔫的呆坐着。
心像被针扎了似的酸疼,忍不住叫道:“麦麦!”
麦冬想冲他笑一下,奈何牵动了嘴角的伤口,只能呲了呲牙。
季驰深深地看了看他,转头对那警官说:“刘警官,这是我弟弟,小孩子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
那刘警官笑眯眯地说:“小事而已,我们派出所每天都要接待几起,人你带走吧。”
季驰连声感谢,帮他们办好了手续,麦冬和安森站起身走人,泥塑般一动不动坐了这么久,腿都麻了,走了几步却没见莴笋跟上,回头一看一脑门子黑线,这货居然在这地方都睡得着!安森过去一通猛摇,揪着莴笋的衣领半拖半拉地走了。
另一拨的见状也要走,刘警官喝道:“让你们走了吗?给我坐下!”
“凭什么他们走了,我们还不能走啊?”这几个人不服气地嚷嚷起来。
“凭你们是惯犯!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先给我进拘留所呆15天吧!”
把吵嚷声丢在身后,麦冬几个快步离开,还没下台阶,季驰突然停住旋过身。之前一直是季驰走在最前,麦冬跟在他身后,这时他突然停下脚步,麦冬还没来得及收脚,差点直接撞上去。下一瞬他的下巴被人捏住了,眼前那人的脸庞因太过靠近而放大,五官被虚化,只有那双眼眸幽深若水。
季驰借着一点灯光细看麦冬嘴角的伤口,说道:“我带你去看急诊。”
“看毛急诊,一点小伤而已。”
“伤口要消毒化瘀。”季驰的眼神像在看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不去不去!”
“那个啥,你们在这商量着哈,咱俩先回去了。”安森意味不明地笑着,把走路跌跌撞撞浑身没骨头似的的莴笋拖走了。
就剩下麦冬和季驰,面面相觑之下顿时就有点暧昧的气息萦绕在周围。麦冬退后一步,尽量跟这人保持距离。
最后当然没去急诊,但是季驰坚持在药店买了冰袋和药酒。到家一进门,没等麦冬脱完鞋,季驰就撩起他的衣服检查他的身上,见腰腹也有几块青紫,眼神暗了暗。
麦冬气急败坏的抢救自己的衣服,这种二三十块一件的t恤经不起你这么大力的折腾啊喂!
麦冬后来干脆自己把衣服脱了,半躺着任由季驰帮他处理伤口。季驰把一个冰袋交给他敷脸,然后再手心里倒了一些药酒,慢慢搓热了,缓缓按揉在他的淤青部位。
被揉按的地方有些烫,麦冬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想到什么自嘲地说:“前几天才把你肚皮踢了一大块青的,今个就遭报应了。”
季驰的手顿了一瞬,又接着按捏,“你去跟那些人打架干什么?”
“我也是糊里糊涂的打上了,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那些人街头混惯了,你犯不着和他们硬碰硬,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报警就是。”
“我这不是看那个阴险的拿凳子去砸莴笋吗?要是我还干看着,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嘶——你轻点好不?”
季驰控制着手上的力道,脸庞黑得能滴出水来,从他夹紧的眉峰似乎可以看出他在极力克制着什么。揉完腰腹上淤青,他问:“还有哪被打到的?”
“还有个混蛋冲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不过没事,那里肉厚,呵呵。”
“以后,不要再跟这种人起冲突了,也不要为了朋友卷入这类事,他们就算死上一万个,也及不上你一个。”季驰闷声说。
麦冬竟无言以对。
遇上个这么重视他的人,他是该觉得震惊呢还是震惊呢?
“季驰。”他叫了一声。
季驰刚才半跪着替他揉药酒,听到他的呼唤,抬起眼从下往上看向他,那目光不经然的让麦冬联想到顺从、温顺等与之相关的词汇。
“你现在还喜欢我?”他问。
季驰点头:“我一直喜欢麦麦。”
“我哪点值得你喜欢?”不是麦冬妄自菲薄,而是对方确实比他优秀太多,以季驰不到三十的年纪和目前的成就,说句年轻有为绝不过分。而他麦冬呢,身无长物,又无一技之长,跟季驰比起来简直是个废柴。
季驰注视着他,极为认真地说:“麦麦,你很好,哪一点都值得我去喜欢。”
半晌后,“可我不喜欢你。”麦冬说。
“我知道。”
“我对你也不好,还害你进过医院。”
“那是我有错在先,与你无关。”
麦冬无力地扶额。
季驰半跪在地,大手按在麦冬搁在膝盖上的手上,凝视着他说道:“麦麦,你揍我让我受伤进医院都没关系,可你不能让自己受伤,一点点也不行。”
麦冬望着季驰专注而认真的眼神,又一次说不出话来。
某高级酒店的包厢内,大圆桌上杯盘狼藉,各种高档酒流水似的列了整排。
某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醉眼醺醺的朝一个相貌硬朗的男子走过去,因为手腕不稳,酒杯里的液体晃荡而出,洒了一些在那男子的衬衫上,晕染出一小片水迹。男子几不可察的蹙了蹙眉。
中年男人摇摇晃晃地说:“小季啊,你今天没怎么喝嘛。”
季驰略带歉意地说:“前两天胃出血,刚从医院出来的,医生说我要是再喝,胃就要穿孔了,改天等我养好了,一定陪王法官好好喝一场。”
王法官拍拍季驰的肩膀,显得谆谆教诲:“年轻小伙子,都还没娶上老婆,身体这么差可不行啊。”
季驰按捺下心中的不适感,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与他周旋了一阵,便寻了借口去洗手间。
扭开水龙头,水流哗哗地往下流淌,季驰接了点水扑在脸上,抬起头时,从镜子里看到身边站了一个细瘦的青年,也是那桌的其中一个陪客,叫做小林的书记员。季驰向他点了点头,抽出纸擦脸。
小林慢吞吞的洗着手,通过镜子凝视季驰,当季驰不经意对上他的视线时,他笑了笑,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季驰像没看见,随手把擦过的纸丢入纸篓,转身离开。
刚到走廊上,手机就震动起来,来电显示竟然是他存储过的某个派出所的电话,心头狐疑,他接通道:“喂,您好……对对,我认识他,请问他出了什么事?”片刻后他听完了那边的陈述,沉下脸道,“我马上过来,谢谢您刘警官。”
小林从后面追上来,拉住他的胳膊,用细柔的语气说:“季律师,我们一起回包厢吧。”不知是不是刻意,他的脸靠得很近,气息几乎喷到季驰的脖子上。
季驰侧身一让:“不好意思,家里人出了点事,我要立刻赶去,拜托你和王法官他们说声抱歉。”
说完也不看那人,脚步匆匆的出了酒店门口,拦了辆出租就赶到派出所,下了车就赶紧往里走,到门口时才缓了缓脚步,尽量显得不那么急迫。
值班的小警员瞥见他,惊讶地说:“咦,季律师是你啊,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季驰笑笑:“刚才是不是来了几个打架的?”
“是啊,还在里面呢。”
季驰拐进里面的房间,果不其然看到长凳上泾渭分明的两拨人,他最熟悉的那个人嘴角青肿了一块,蔫蔫的呆坐着。
心像被针扎了似的酸疼,忍不住叫道:“麦麦!”
麦冬想冲他笑一下,奈何牵动了嘴角的伤口,只能呲了呲牙。
季驰深深地看了看他,转头对那警官说:“刘警官,这是我弟弟,小孩子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
那刘警官笑眯眯地说:“小事而已,我们派出所每天都要接待几起,人你带走吧。”
季驰连声感谢,帮他们办好了手续,麦冬和安森站起身走人,泥塑般一动不动坐了这么久,腿都麻了,走了几步却没见莴笋跟上,回头一看一脑门子黑线,这货居然在这地方都睡得着!安森过去一通猛摇,揪着莴笋的衣领半拖半拉地走了。
另一拨的见状也要走,刘警官喝道:“让你们走了吗?给我坐下!”
“凭什么他们走了,我们还不能走啊?”这几个人不服气地嚷嚷起来。
“凭你们是惯犯!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先给我进拘留所呆15天吧!”
把吵嚷声丢在身后,麦冬几个快步离开,还没下台阶,季驰突然停住旋过身。之前一直是季驰走在最前,麦冬跟在他身后,这时他突然停下脚步,麦冬还没来得及收脚,差点直接撞上去。下一瞬他的下巴被人捏住了,眼前那人的脸庞因太过靠近而放大,五官被虚化,只有那双眼眸幽深若水。
季驰借着一点灯光细看麦冬嘴角的伤口,说道:“我带你去看急诊。”
“看毛急诊,一点小伤而已。”
“伤口要消毒化瘀。”季驰的眼神像在看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不去不去!”
“那个啥,你们在这商量着哈,咱俩先回去了。”安森意味不明地笑着,把走路跌跌撞撞浑身没骨头似的的莴笋拖走了。
就剩下麦冬和季驰,面面相觑之下顿时就有点暧昧的气息萦绕在周围。麦冬退后一步,尽量跟这人保持距离。
最后当然没去急诊,但是季驰坚持在药店买了冰袋和药酒。到家一进门,没等麦冬脱完鞋,季驰就撩起他的衣服检查他的身上,见腰腹也有几块青紫,眼神暗了暗。
麦冬气急败坏的抢救自己的衣服,这种二三十块一件的t恤经不起你这么大力的折腾啊喂!
麦冬后来干脆自己把衣服脱了,半躺着任由季驰帮他处理伤口。季驰把一个冰袋交给他敷脸,然后再手心里倒了一些药酒,慢慢搓热了,缓缓按揉在他的淤青部位。
被揉按的地方有些烫,麦冬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想到什么自嘲地说:“前几天才把你肚皮踢了一大块青的,今个就遭报应了。”
季驰的手顿了一瞬,又接着按捏,“你去跟那些人打架干什么?”
“我也是糊里糊涂的打上了,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那些人街头混惯了,你犯不着和他们硬碰硬,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报警就是。”
“我这不是看那个阴险的拿凳子去砸莴笋吗?要是我还干看着,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嘶——你轻点好不?”
季驰控制着手上的力道,脸庞黑得能滴出水来,从他夹紧的眉峰似乎可以看出他在极力克制着什么。揉完腰腹上淤青,他问:“还有哪被打到的?”
“还有个混蛋冲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不过没事,那里肉厚,呵呵。”
“以后,不要再跟这种人起冲突了,也不要为了朋友卷入这类事,他们就算死上一万个,也及不上你一个。”季驰闷声说。
麦冬竟无言以对。
遇上个这么重视他的人,他是该觉得震惊呢还是震惊呢?
“季驰。”他叫了一声。
季驰刚才半跪着替他揉药酒,听到他的呼唤,抬起眼从下往上看向他,那目光不经然的让麦冬联想到顺从、温顺等与之相关的词汇。
“你现在还喜欢我?”他问。
季驰点头:“我一直喜欢麦麦。”
“我哪点值得你喜欢?”不是麦冬妄自菲薄,而是对方确实比他优秀太多,以季驰不到三十的年纪和目前的成就,说句年轻有为绝不过分。而他麦冬呢,身无长物,又无一技之长,跟季驰比起来简直是个废柴。
季驰注视着他,极为认真地说:“麦麦,你很好,哪一点都值得我去喜欢。”
半晌后,“可我不喜欢你。”麦冬说。
“我知道。”
“我对你也不好,还害你进过医院。”
“那是我有错在先,与你无关。”
麦冬无力地扶额。
季驰半跪在地,大手按在麦冬搁在膝盖上的手上,凝视着他说道:“麦麦,你揍我让我受伤进医院都没关系,可你不能让自己受伤,一点点也不行。”
麦冬望着季驰专注而认真的眼神,又一次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