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中东之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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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作战服,戴着黑色的墨镜,手持一把黑色步枪,背上还背着一把狙击枪,漠然淡定的表情配上这身行头,有点酷酷的感觉。
他的作战装备非常精良,手里的突击步枪附带榴弹发射器,配备光学瞄准镜和小型LED显示屏,甚至在枪身右侧还有一个电子扫描仪,端着这把枪,其人就跟从科幻片里走出来的一样。
两相一比,王宏伟费力从暴徒那里收集来的AK47等武器,简直就是鸟枪土铳,有一种强烈的破铜烂铁既视感。
“我说黑衣人老兄,你这身装备很酷啊,枪法也犀利着呢,请问您混哪里的?你也是华夏人吧!”王宏伟凑到黑衣战士身边,展开了外交手段,对方脸上涂着浓重的油彩,他只能从面部轮廓上看出一点端倪。
黑衣战士微微点头示意,没有回话。
宫长青抱拳道:“敢问阁下大名?”
“我叫沈飞武,各位是从国内来的玄门义士吗?”黑衣战士摘掉墨镜,一对精光闪闪的眸子看着众人。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点大,众修士面面相觑,心想难不成中东还有很多来自国内的同道?他们到这里来做什么?对付仙岛的修士?
宫长青不动声色,反问道:“沈老弟也是来清除变异体的?”
沈飞武摇头道:“这是个被‘异化’的村子,所有村民都被感染了,我可没有能力清除它们。我从西面来,只是路过此地,本想从那些废弃的车辆中找些补给品,却发现你们在和村里的变异体交战,所以就帮了你们一下。”
卢莹道:“你刚才提到国内的玄门人士,他们怎么会到中东来的?”
沈飞武道:“跟你们一样,清扫变异体。”
卢莹又问:“他们的人数很多吗?”
沈飞武微微凝眉,说道:“不多,我有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们了,五天来你们是第一批,你们这些义士到中东来,相互之间就没有联系的方法吗?”
“我们的飞行器意外坠毁在伊国,不是有意来中东的。”
宫长青扫了一眼沈飞武的装备,试探道:“阁下身上都是华夏军方单兵作战的尖端武器,你是华夏特种部队的人?在中东执行任务?”
此人不是修士,体格却比职业运动员还要强健,显然是经过长期体能训练的结果。
沈飞武沉默片刻,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们要小心虫子……”
“虫子?”
王宏伟心里一阵恶寒,过去的半个月里,他见到过太多的虫子了!
众修士的脸色也不太自然,他们在净土中吃了虫群的大亏,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葬身虫腹,就在刚才的战斗里,那些变异虫还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他们都想知道沈飞武口中的虫子到底是什么。
“对,近来中东地区的变化很大,异虫肆虐,你们初来乍到一定要小心它们。”
沈飞武道:“我所说的虫子,初始形态是一种病毒,感染了人体之后再发育成寄生虫。它们会控制人的思想,把人变得跟野兽一样凶残嗜血。这种病毒的传播方式和携带体目前是未知的,我只知道它们会通过感染者的体液和寄生虫来传播,所以你们要格外留神,不要被任何虫子咬到,也不要与感染者近距离接触。”
王宏伟想到的却是NC基地生活区的“怪人”,那人在病毒库感染了病毒,之后便成为了一个打不死的生物,体内同样含有大量的寄生虫……
沈飞武所描述的病毒,与NC培育出来的病毒何其相似,根本就是近亲了。
宫长青阅历丰富,沈飞武刻意岔开话题,他就猜到对方身上有机密任务,此人怎么说也算同一阵营里的盟友,人家不愿说,己方也不好强来,遂问道:“沈老弟,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沈飞武目中闪过一丝迷茫,摇了摇头。
苏真道:“我的同伴你都看到了,对你的朋友没有威胁,还是先把他们接过来吧。”
沈飞武点头道:“是我过于小心,给兄弟你添麻烦了。”说完转身走向青树林。
“你还有朋友呢?我也跟你去。”王宏伟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
沈飞武的装备再科幻,自身好歹是个“正常人”,和一帮修士混在一起,王宏伟始终有些不自在,因此反倒是初次见面的沈飞武令他觉得很是亲切。
“屋里有些人,你们看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我去去就来。”苏真对众修士交代一句,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
法神在村中收集到了一些东西,他要过去看一下。
……
“开始我还以为你是独行侠呢。”扭脸看了看沈飞武的侧影,王宏伟的眼神中隐隐透着一点小崇拜。
因为幼年的遭遇,他喜欢英雄人物,最爱看的就是展现个人英雄主义的电影,可别管电视里的角色如何厉害,毕竟是导演和编剧以戏剧化的手段拍出来给人观赏的,再写实的片子,其中也不免充斥着各种夸张元素,与现实差距太大。
现实中英雄往往是不存在的,团队配合作战才能诞生奇迹,可是这样一来,单个人的能力和作用就显得比较微弱了,王宏伟内心深处憧憬的是那种能够独来独往,关键时刻救人于水火的英雄人物,就像苏真一样,而不是团队协作。
但修士的世界离他太遥远,他也没什么信心成为苏真那样的人,倒是忽然冒出来的沈飞武,让他看到了成为英雄的希望。
“独行侠么?以前不是,后来是了,现在又不是了。”沈飞武淡淡一笑。
王宏伟还以为他在跟自己说笑,根本没能发现对方笑容里的那丝苦涩。
树林中段,沈飞武拉开一辆废弃军车的后门,门口有一个黑色的背包,里面还躲着一名年轻女子和一个小男孩。
男孩五、六岁的年纪,静静地靠在女子怀里,小脸上挂着浓浓倦色。
女子二十岁出头,大眼睛高鼻梁,朱唇皓齿容颜娇丽,五官十分精致,她的肌肤很白,一头乌黑的秀发被丝巾包着,只有几缕散落在外,更添风致。
王宏伟呆了一呆,想不到在这么荒蛮的地方还能见到如此娇巧水灵的美人。
男孩与女子的眉眼、鼻子、嘴唇都有几分神似,看起来像是一对母子,又像姐弟,摆明是沈飞武在汽车坟墓中寻找补给时,由于距离异化村庄太近,为了避免危险,就把她俩藏在了这里。
这一下王宏伟更崇拜他了。
此人就是一名现实版的英雄,孤胆,铁血,昂然行走在险恶的中东地区,挽救弱者的生命。
变异犬有多强横就不用说了,对方神秘登场,一杆枪,一个普通人,通过精准高效的狙杀扫荡群犬,事后再回来带走自己保护的弱者,这是何等的拉风?
“这是你的——朋友?”有过前车之鉴,王宏伟不敢乱说话。
“她们是我的恩人。”沈飞武把枪和背包挎到肩上,一手抱起男孩,一手扶着女子下了车。
王宏伟道:“中东这么乱,你要带她俩去哪里?”
“找个安全的地方给她们安家。”沈飞武为双方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女子名叫阿依古丽,小男孩名叫吾米提,是她的儿子。
母子俩所在的村子跟这里一样,也遭到了病毒感染,彻底沦陷了,她俩是村中仅有的幸存者。
……
“宫六爷,这些人该怎么处理?”
林边小屋里,林佩舟望着一群叽叽喳喳庆祝余生的难民,额头上冒出来几条黑线。
原来林边几栋连体式的小屋是一座用来关押犯人的牢房,里面一共关了十二名囚犯,其中有商人、学者、游客,还有人道主义援助团的成员。
这些人对众修士来说是个难题,大家很快就会再次上路,杀了他们于心不忍,打昏了留在这儿跟杀了他们没多大区别,放了他们苏真又不让,难道要带着一起走吗?
而且这帮难民显然把众修士当成救援队的了,伸手就要吃的喝的,众人把从村庄里搜来的干净食物分了一点出去,一群难民一哄而上抢过来就吃,一个个狼吞虎咽,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也不知多少天没吃过饭了,有两个肥头大耳的胖子甚至嚷嚷着要吃肉!
王宏伟与沈飞武接人归来刚巧看到这一幕,不禁奇道:“诶?这些家伙哪里来的?哦,我知道了,是跟那位被砍头的哥们一起的吧!”
他心中有气,队伍里的食物有多紧缺他心知肚明,村里到处都是病毒和变异体,没有被污染的食物就算有也不会多。
救了你妹,给你们吃的,不感激也就算了,还挑毛拣刺的!
特别是那俩要吃肉的肥猪穿着得体,一副政要富商的模样,对于这两个群体,他一直是保持着唾弃的态度。
“你怎么说话呢?能不能不要讲的这么恶心!一位异国公民被斩首了,你居然在这里说风凉话,你还有没有人性!”一名说话声音很软的难民女子开口斥道,她是位华夏人,白人男子被斩首的场面她通过窗户全都看到了,现在一想起来就欲作呕!
“我对那位遇难的老兄是深表同情的,可是呢,这不代表我就得同情你们,国内好好的你们不待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不是自己找刺激吗?再说了,我说我的,你吃你的,嫌我说话不好听,那你别听啊?”王宏伟翻了个白眼。
“你!”女子被怼得说不出话来,瞪起一双桃花眼,冲王宏伟怒目而视。
宫长青道:“小兄弟,不用跟他们一般见识。”
王宏伟冷哼道:“我就不明白了,那些个变异体很凶残的啊,为什么还留着他们?”
宫长青笑道:“因为他们是诱饵。”
王宏伟想起青树林里的格式车辆,顿时恍然。
“启明,佩舟。”
“老爷(六爷)有何吩咐?”
“带他们去里屋审一审,弄清楚他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以及最近村里都发生了什么事。”
宫长青派出两人审问难民,转而看向地面。
除了难民,地上还趴着个被一张土黄色符纸压得不能动弹的村妇。
变异体力量大得惊人,身体的构造也与人体不同,封穴对它们没有效果,却被一张小小的符纸压得服服帖帖,这又让众修士开了一把眼界。
“六爷,这东西越看越瘆得慌,不如烧死它算了!”说话的是宫家另一位家臣,宫磊。
剩下的这名变异体面相浮肿,想到对方体内的事物,他就浑身发痒。
董汉塬瓮声瓮气地附和道:“是啊六爷,烧了它吧,留着它也不是事儿啊。”
“不能烧。”宫长青道:“那位小友镇而不杀必有用意,还是等他回来以后听听他怎么说吧……阁下到了,怎么也不进屋呢?”
他话音未落,众人便听身后一个清冷之极的声音说道:“几个大男人残害妇女,算什么本事?”
除却宫长青,屋里的几个人心头一震,齐刷刷转过身来,只见一个年轻女子缓步走进屋子,对方穿着一身黄衣,轻纱遮面,一双水蒙蒙的大眼睛里寒意逼人。
屋中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一起。
她的眼睛极美,黑白分明,黑的部分如夜空一般深邃,白的部分又像清潭上荡漾的水波,无比清澈,定力最差的王宏伟只看了一眼就陷入其中便无法自拔了。
她的声音也很美,尽管语气十分冷淡,语声也有些急,但听她一字接一字地说出来,珠圆玉润,错落有致,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异常的清脆动听。
她的人更美,丝绸般润泽的秀发被束在脑后,扎成了一个大马尾,为娇柔曼妙的身姿增添了几分清爽靓丽,没有过多的惊艳,一切恰到好处,这样的一位女子,即使不论容貌也胜过世俗美女太多,那是气质上的美丽,超凡出尘,俨然就是谪落凡间的仙子,随便看上一眼便叫人有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相比之下,就连宫颖都要黯然失色!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作战服,戴着黑色的墨镜,手持一把黑色步枪,背上还背着一把狙击枪,漠然淡定的表情配上这身行头,有点酷酷的感觉。
他的作战装备非常精良,手里的突击步枪附带榴弹发射器,配备光学瞄准镜和小型LED显示屏,甚至在枪身右侧还有一个电子扫描仪,端着这把枪,其人就跟从科幻片里走出来的一样。
两相一比,王宏伟费力从暴徒那里收集来的AK47等武器,简直就是鸟枪土铳,有一种强烈的破铜烂铁既视感。
“我说黑衣人老兄,你这身装备很酷啊,枪法也犀利着呢,请问您混哪里的?你也是华夏人吧!”王宏伟凑到黑衣战士身边,展开了外交手段,对方脸上涂着浓重的油彩,他只能从面部轮廓上看出一点端倪。
黑衣战士微微点头示意,没有回话。
宫长青抱拳道:“敢问阁下大名?”
“我叫沈飞武,各位是从国内来的玄门义士吗?”黑衣战士摘掉墨镜,一对精光闪闪的眸子看着众人。
这句话的信息量有点大,众修士面面相觑,心想难不成中东还有很多来自国内的同道?他们到这里来做什么?对付仙岛的修士?
宫长青不动声色,反问道:“沈老弟也是来清除变异体的?”
沈飞武摇头道:“这是个被‘异化’的村子,所有村民都被感染了,我可没有能力清除它们。我从西面来,只是路过此地,本想从那些废弃的车辆中找些补给品,却发现你们在和村里的变异体交战,所以就帮了你们一下。”
卢莹道:“你刚才提到国内的玄门人士,他们怎么会到中东来的?”
沈飞武道:“跟你们一样,清扫变异体。”
卢莹又问:“他们的人数很多吗?”
沈飞武微微凝眉,说道:“不多,我有一段时间没见过他们了,五天来你们是第一批,你们这些义士到中东来,相互之间就没有联系的方法吗?”
“我们的飞行器意外坠毁在伊国,不是有意来中东的。”
宫长青扫了一眼沈飞武的装备,试探道:“阁下身上都是华夏军方单兵作战的尖端武器,你是华夏特种部队的人?在中东执行任务?”
此人不是修士,体格却比职业运动员还要强健,显然是经过长期体能训练的结果。
沈飞武沉默片刻,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们要小心虫子……”
“虫子?”
王宏伟心里一阵恶寒,过去的半个月里,他见到过太多的虫子了!
众修士的脸色也不太自然,他们在净土中吃了虫群的大亏,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葬身虫腹,就在刚才的战斗里,那些变异虫还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他们都想知道沈飞武口中的虫子到底是什么。
“对,近来中东地区的变化很大,异虫肆虐,你们初来乍到一定要小心它们。”
沈飞武道:“我所说的虫子,初始形态是一种病毒,感染了人体之后再发育成寄生虫。它们会控制人的思想,把人变得跟野兽一样凶残嗜血。这种病毒的传播方式和携带体目前是未知的,我只知道它们会通过感染者的体液和寄生虫来传播,所以你们要格外留神,不要被任何虫子咬到,也不要与感染者近距离接触。”
王宏伟想到的却是NC基地生活区的“怪人”,那人在病毒库感染了病毒,之后便成为了一个打不死的生物,体内同样含有大量的寄生虫……
沈飞武所描述的病毒,与NC培育出来的病毒何其相似,根本就是近亲了。
宫长青阅历丰富,沈飞武刻意岔开话题,他就猜到对方身上有机密任务,此人怎么说也算同一阵营里的盟友,人家不愿说,己方也不好强来,遂问道:“沈老弟,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沈飞武目中闪过一丝迷茫,摇了摇头。
苏真道:“我的同伴你都看到了,对你的朋友没有威胁,还是先把他们接过来吧。”
沈飞武点头道:“是我过于小心,给兄弟你添麻烦了。”说完转身走向青树林。
“你还有朋友呢?我也跟你去。”王宏伟屁颠屁颠地追了上去。
沈飞武的装备再科幻,自身好歹是个“正常人”,和一帮修士混在一起,王宏伟始终有些不自在,因此反倒是初次见面的沈飞武令他觉得很是亲切。
“屋里有些人,你们看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我去去就来。”苏真对众修士交代一句,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
法神在村中收集到了一些东西,他要过去看一下。
……
“开始我还以为你是独行侠呢。”扭脸看了看沈飞武的侧影,王宏伟的眼神中隐隐透着一点小崇拜。
因为幼年的遭遇,他喜欢英雄人物,最爱看的就是展现个人英雄主义的电影,可别管电视里的角色如何厉害,毕竟是导演和编剧以戏剧化的手段拍出来给人观赏的,再写实的片子,其中也不免充斥着各种夸张元素,与现实差距太大。
现实中英雄往往是不存在的,团队配合作战才能诞生奇迹,可是这样一来,单个人的能力和作用就显得比较微弱了,王宏伟内心深处憧憬的是那种能够独来独往,关键时刻救人于水火的英雄人物,就像苏真一样,而不是团队协作。
但修士的世界离他太遥远,他也没什么信心成为苏真那样的人,倒是忽然冒出来的沈飞武,让他看到了成为英雄的希望。
“独行侠么?以前不是,后来是了,现在又不是了。”沈飞武淡淡一笑。
王宏伟还以为他在跟自己说笑,根本没能发现对方笑容里的那丝苦涩。
树林中段,沈飞武拉开一辆废弃军车的后门,门口有一个黑色的背包,里面还躲着一名年轻女子和一个小男孩。
男孩五、六岁的年纪,静静地靠在女子怀里,小脸上挂着浓浓倦色。
女子二十岁出头,大眼睛高鼻梁,朱唇皓齿容颜娇丽,五官十分精致,她的肌肤很白,一头乌黑的秀发被丝巾包着,只有几缕散落在外,更添风致。
王宏伟呆了一呆,想不到在这么荒蛮的地方还能见到如此娇巧水灵的美人。
男孩与女子的眉眼、鼻子、嘴唇都有几分神似,看起来像是一对母子,又像姐弟,摆明是沈飞武在汽车坟墓中寻找补给时,由于距离异化村庄太近,为了避免危险,就把她俩藏在了这里。
这一下王宏伟更崇拜他了。
此人就是一名现实版的英雄,孤胆,铁血,昂然行走在险恶的中东地区,挽救弱者的生命。
变异犬有多强横就不用说了,对方神秘登场,一杆枪,一个普通人,通过精准高效的狙杀扫荡群犬,事后再回来带走自己保护的弱者,这是何等的拉风?
“这是你的——朋友?”有过前车之鉴,王宏伟不敢乱说话。
“她们是我的恩人。”沈飞武把枪和背包挎到肩上,一手抱起男孩,一手扶着女子下了车。
王宏伟道:“中东这么乱,你要带她俩去哪里?”
“找个安全的地方给她们安家。”沈飞武为双方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女子名叫阿依古丽,小男孩名叫吾米提,是她的儿子。
母子俩所在的村子跟这里一样,也遭到了病毒感染,彻底沦陷了,她俩是村中仅有的幸存者。
……
“宫六爷,这些人该怎么处理?”
林边小屋里,林佩舟望着一群叽叽喳喳庆祝余生的难民,额头上冒出来几条黑线。
原来林边几栋连体式的小屋是一座用来关押犯人的牢房,里面一共关了十二名囚犯,其中有商人、学者、游客,还有人道主义援助团的成员。
这些人对众修士来说是个难题,大家很快就会再次上路,杀了他们于心不忍,打昏了留在这儿跟杀了他们没多大区别,放了他们苏真又不让,难道要带着一起走吗?
而且这帮难民显然把众修士当成救援队的了,伸手就要吃的喝的,众人把从村庄里搜来的干净食物分了一点出去,一群难民一哄而上抢过来就吃,一个个狼吞虎咽,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也不知多少天没吃过饭了,有两个肥头大耳的胖子甚至嚷嚷着要吃肉!
王宏伟与沈飞武接人归来刚巧看到这一幕,不禁奇道:“诶?这些家伙哪里来的?哦,我知道了,是跟那位被砍头的哥们一起的吧!”
他心中有气,队伍里的食物有多紧缺他心知肚明,村里到处都是病毒和变异体,没有被污染的食物就算有也不会多。
救了你妹,给你们吃的,不感激也就算了,还挑毛拣刺的!
特别是那俩要吃肉的肥猪穿着得体,一副政要富商的模样,对于这两个群体,他一直是保持着唾弃的态度。
“你怎么说话呢?能不能不要讲的这么恶心!一位异国公民被斩首了,你居然在这里说风凉话,你还有没有人性!”一名说话声音很软的难民女子开口斥道,她是位华夏人,白人男子被斩首的场面她通过窗户全都看到了,现在一想起来就欲作呕!
“我对那位遇难的老兄是深表同情的,可是呢,这不代表我就得同情你们,国内好好的你们不待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不是自己找刺激吗?再说了,我说我的,你吃你的,嫌我说话不好听,那你别听啊?”王宏伟翻了个白眼。
“你!”女子被怼得说不出话来,瞪起一双桃花眼,冲王宏伟怒目而视。
宫长青道:“小兄弟,不用跟他们一般见识。”
王宏伟冷哼道:“我就不明白了,那些个变异体很凶残的啊,为什么还留着他们?”
宫长青笑道:“因为他们是诱饵。”
王宏伟想起青树林里的格式车辆,顿时恍然。
“启明,佩舟。”
“老爷(六爷)有何吩咐?”
“带他们去里屋审一审,弄清楚他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以及最近村里都发生了什么事。”
宫长青派出两人审问难民,转而看向地面。
除了难民,地上还趴着个被一张土黄色符纸压得不能动弹的村妇。
变异体力量大得惊人,身体的构造也与人体不同,封穴对它们没有效果,却被一张小小的符纸压得服服帖帖,这又让众修士开了一把眼界。
“六爷,这东西越看越瘆得慌,不如烧死它算了!”说话的是宫家另一位家臣,宫磊。
剩下的这名变异体面相浮肿,想到对方体内的事物,他就浑身发痒。
董汉塬瓮声瓮气地附和道:“是啊六爷,烧了它吧,留着它也不是事儿啊。”
“不能烧。”宫长青道:“那位小友镇而不杀必有用意,还是等他回来以后听听他怎么说吧……阁下到了,怎么也不进屋呢?”
他话音未落,众人便听身后一个清冷之极的声音说道:“几个大男人残害妇女,算什么本事?”
除却宫长青,屋里的几个人心头一震,齐刷刷转过身来,只见一个年轻女子缓步走进屋子,对方穿着一身黄衣,轻纱遮面,一双水蒙蒙的大眼睛里寒意逼人。
屋中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一起。
她的眼睛极美,黑白分明,黑的部分如夜空一般深邃,白的部分又像清潭上荡漾的水波,无比清澈,定力最差的王宏伟只看了一眼就陷入其中便无法自拔了。
她的声音也很美,尽管语气十分冷淡,语声也有些急,但听她一字接一字地说出来,珠圆玉润,错落有致,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异常的清脆动听。
她的人更美,丝绸般润泽的秀发被束在脑后,扎成了一个大马尾,为娇柔曼妙的身姿增添了几分清爽靓丽,没有过多的惊艳,一切恰到好处,这样的一位女子,即使不论容貌也胜过世俗美女太多,那是气质上的美丽,超凡出尘,俨然就是谪落凡间的仙子,随便看上一眼便叫人有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相比之下,就连宫颖都要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