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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颠覆咸鱼之路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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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咸鱼之路十三
他们四人牵了三匹马从清晨出发,赶在中午之前来到了守塔老人说的小镇,意料之外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道路旁栽满了鲜花,每家每户的窗台或者小店门口也放着几盆应季的花卉,多以粉色和红色为主,洋溢着一种艳丽至颓废的浪漫。
萧凉一乖顺地由阿瑞斯将他从马背上抱下,他的鼻子虽然闻不到花香,却觉得这里天气沉沉,头上是挥不去的乌云,眼下是连绵的花路,有股说不出的粘腻感。
利尔斯将马牵走,大概是去委托某户人家帮忙照看。柔壬跟上来,问向阿瑞斯:“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阿瑞斯摇摇头:“不太好,如果非要说什么,大概是少了圣洁。”
圣洁,这么抽象的概念,也只有从小到大在教会长大的人有资格说出来了。
萧凉一不置可否,他打探这条不是非常宽阔的街,正好看到一个行动迟缓的老太太拿着笔在门口的提示板上写着什么,穿着灰红色的裙子,裙摆长到脚踝,露出一双黑色的女士软皮鞋,非常瘦,弓着背,裙子颜色不是很亮丽却因此显得有些端庄,她上了年纪动作不灵活,却仿佛一朵似要枯萎的红色玫瑰,眉目间有盛放过的优雅骄傲。
他开口道:“去问问吧,问问守塔人侄子的店铺在哪里,我们得先找到这个关键人物。”
柔壬作为大祭司,交际能力逆天,自然由他出马。
他拍了拍骑马时稍稍弄皱的白色长裤,从兜里掏出一枚蓝色胸针将脖下松松系着的礼巾给固定住,才微笑着走到这家小店,对着老太太道:“美丽的夫人,您栽种的鲜花让我眼前一亮,忍不住冒昧打扰,只想请教一些小小的种花技巧。”
老太太也不回答他,右手慢腾腾地在门口的告示板上写“明日庆典,洗照半价”,原来这里是一家相馆。
可是门口挤满了熙熙攘攘的鲜花,每一盆都被精心照顾得枝叶舒展,□□婷婷,仿佛随手就能谈个好价钱的样子。
大祭司也不尴尬,他将额前落下的一缕碎发别在耳后,轻言细语地问:“是我失礼了,不知道夫人能不能为我照一张相呢?”
长期从事与相片相关工作的人,都有异于常人的挑剔目光,对美好的事物格外宽容。
老太太终于抬起了头,她架着小圆框的老花镜,仔细打量着这个不停推向自己的男人。
大祭司无疑是美丽的,铂金色的长发蜿蜒出柔顺的长辫,脸庞线条柔和眉眼精致让他看上去完全无害,从小在教堂生活以及身居高位又带着高人一等的圣洁,会使心虚之人感到畏惧,这样的人很适合高高放在神台上接受众人的敬仰。
偏偏他现在是这样一幅虔诚姿态。
纡尊降贵得足以让平凡人受宠若惊。
萧凉一觉得他为了问个事情卖弄美色有点可耻,谁知道玫瑰太太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又慢吞吞地收了笔,抽了一只百合递给柔壬说:“你的眼睛已经死啦,还不如这朵花有灵气。”
他发誓他有那么一秒看到大祭司在人前要撑不住优雅的愤怒。
不过柔壬调节情绪的能力也很高超,被拐弯抹角地嘲讽了一句还能继续死缠烂打,这种人就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着劲儿。
萧凉一和阿瑞斯也不嫌无聊,利尔斯放好了马又默默跟上大队伍,看着自己的正牌主子在纠缠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
萧凉一问:“他一直都这样吗?”
利尔斯斟酌了一下他的问题,回答道:“因为前任大祭司教导我们要有绝对的自信,在困难面前绝不屈服,这是圣教徒的准则。”
还给主子美化了一下。
萧凉一觉得这种准则要不得,就像圣教徒无法完成交、配繁衍后代,却想尽办法要跟老天作对一样,柔壬的父母完美地继承了圣教徒的这一点,宁愿死也要创造出奇迹,所以生下了更加偏执的柔壬。
就这样大祭司和长了刺的玫瑰太太侃了十多分钟,从一开始的问路到给不给照相最后彻底偏成了你说我眼睛不好看你具体点说明一下我不生气但是你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
年纪大了的玫瑰也是有刺的,萧凉一盘算着老太太要发火的时候,她忽然转过了头,小小的镜片上映着他小小的倒影。
老太太愣了一下,随即和蔼可亲地问:“小朋友,要照相吗?”
拿着百合每一个姿势都能入镜头的柔壬:“……”
萧凉一甜甜地笑:“夫人,可是我没钱。”
阿瑞斯默默地掏出了钱袋,老太太打开了门邀请他们进入店里,热情地说:“不用钱,我免费给你照,好久没有看到眼神这么温柔的孩子了……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可一世,觉得自己比谁都好看比谁都漂亮,眼睛里却藏着一只烂苹果。”
觉得自己的膝盖被刺了一刀的大祭司眼睁睁看着阿瑞斯抱着小僵尸进店,万分没有想通自己怎么眼里就藏着两颗烂苹果了,难道死人的眼睛能比自己亮?
利尔斯跟在最后面,见他想的专注就马上提醒道:“大人,门有点——”
“嘭!”
大概是从来没有逛过街边小店的大祭司没有想到店门会修得这么矮,猝不及防被撞到了额头,他捂着受伤的地方眼角泛红,利尔斯只能讪讪地补完来不及说完的话:“……低,您没事吧?”
其实不痛,就是有点丢人。
柔壬被再三落了面子,略微弯腰进去后就找个椅子坐着不说话了。
阿瑞斯抱着萧凉一进来的时候有低头,即使如此,萧凉一还是万分贴心地用手给他搭了一个小阳棚,避免他撞到,老太太因此万分赞叹,大祭司也听到了,可他没有人为他做小阳棚,也更郁闷了。
利尔斯垂着头站在一边,看都督为黑发的僵尸整理衣物,手指成梳为他抚发,心里面似乎搁着一块大石头,堵住了所有血脉的汇入,一瞬间有些窒息。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没有资格的,无论是都督,还是大祭司,他只有跟在后面的份。
“很好,孩子,你的头要往左边偏一点,对对对,这样我就能看到你长长的睫毛了。”
萧凉一跟着老太太的指令微微调整着姿势,这时的相机还会爆发出比较强烈的白光,他趁着间隙开口问道:“夫人,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老太太将头从黑布中抬出,笑道:“真是太失礼了,忘记自我介绍,我叫玫拉。”
“玫拉夫人,我的名字很绕口,你可以叫我小一。”
“小伊……”她默默念了一下这个字,眼中好像有泪光,“我的孩子也叫作伊。”
萧凉一:“……如果我无意中让您想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请夫人原谅我。”
玫拉摇头:“不,与其说是不愉快的事,不如说是不愿意回想。小一,你不要叫我夫人了,叫我玫拉吧,你们是有什么问题想要问我吗?”
萧凉一感激她的善解人意,说:“是的,我们是南边镇子过来的,那里有一个守钟楼的老人,他叫拉狄。拉狄的侄子贝里住在这个镇子里,但很久没有给拉狄联系了,老人很担心,我们就替他来看看。”
玫拉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你们是说那个理发的贝里吗?长得高高瘦瘦的,总是在腰间挂着一个皮夹子。”
“我想就是他。”
玫拉皱着眉头重新戴上了小镜片,她从高架上取下一本相册,红色的封面上写着黑色的“郁金香小镇”,当翻到某一页时她停下,递给萧凉一看:“他就是贝里,是我们这里唯一的理发师,不过我们小镇很多手艺都是家里传下来的,贝里的父亲和爷爷都是理发师,所以他也成为了理发师。”
那张照片上是很多年轻小伙子的合影,玫拉指着的一个人非常突兀,因为他很高,即使站在最后一排也让人一眼就看到他,贝里很高也很瘦,虽然是理发师却发型却非常简单,半长发没有遮住眼睛,笑得非常开心。
玫拉忽然说:“虽然不知道那个拉狄是谁,为什么要你去找贝里,不过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贝里早就死了,在二十年前。”
萧凉一怀疑是自己听错了,但不远处漫不经心的柔壬忽然端正了坐姿,显然也被这句话所含有的信息量给惊到,四个人的反应都颇为吃惊,他忽然觉得搁在大腿上的这本相册有些发烫。
老太太走过来,将那张合影抽出,背后有一串数字,果然是二十多年前的照片,她道:“贝里与我的女儿同龄,如果他还活着,现在都四十多岁了,他的大伯或者叔叔应该与我差不多大,怎么有力气去爬钟楼呢?”
萧凉一迅速与阿瑞斯交换了一个视线,对方皱着眉头说:“老头不会高于五十岁。”
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大多开始骨质疏松,腿脚不便。钟楼却很高,旋转向上的楼梯年轻上爬上去都会喘气,更不用说上了年纪的老人如何坚持每天最少三次的攀爬,清晨、正午和黄昏之前都要上去确定大钟的正常运转,还要定期打扫钟塔的卫生。
如果贝里真的如照片一样现在才二十出头,那拉狄是有可能不超过五十岁的。
但如果像玫拉所说,这张照片是二十多年前的,拉狄绝对是个不良于行的老人了。
谁在说谎?
颠覆咸鱼之路十三
他们四人牵了三匹马从清晨出发,赶在中午之前来到了守塔老人说的小镇,意料之外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道路旁栽满了鲜花,每家每户的窗台或者小店门口也放着几盆应季的花卉,多以粉色和红色为主,洋溢着一种艳丽至颓废的浪漫。
萧凉一乖顺地由阿瑞斯将他从马背上抱下,他的鼻子虽然闻不到花香,却觉得这里天气沉沉,头上是挥不去的乌云,眼下是连绵的花路,有股说不出的粘腻感。
利尔斯将马牵走,大概是去委托某户人家帮忙照看。柔壬跟上来,问向阿瑞斯:“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阿瑞斯摇摇头:“不太好,如果非要说什么,大概是少了圣洁。”
圣洁,这么抽象的概念,也只有从小到大在教会长大的人有资格说出来了。
萧凉一不置可否,他打探这条不是非常宽阔的街,正好看到一个行动迟缓的老太太拿着笔在门口的提示板上写着什么,穿着灰红色的裙子,裙摆长到脚踝,露出一双黑色的女士软皮鞋,非常瘦,弓着背,裙子颜色不是很亮丽却因此显得有些端庄,她上了年纪动作不灵活,却仿佛一朵似要枯萎的红色玫瑰,眉目间有盛放过的优雅骄傲。
他开口道:“去问问吧,问问守塔人侄子的店铺在哪里,我们得先找到这个关键人物。”
柔壬作为大祭司,交际能力逆天,自然由他出马。
他拍了拍骑马时稍稍弄皱的白色长裤,从兜里掏出一枚蓝色胸针将脖下松松系着的礼巾给固定住,才微笑着走到这家小店,对着老太太道:“美丽的夫人,您栽种的鲜花让我眼前一亮,忍不住冒昧打扰,只想请教一些小小的种花技巧。”
老太太也不回答他,右手慢腾腾地在门口的告示板上写“明日庆典,洗照半价”,原来这里是一家相馆。
可是门口挤满了熙熙攘攘的鲜花,每一盆都被精心照顾得枝叶舒展,□□婷婷,仿佛随手就能谈个好价钱的样子。
大祭司也不尴尬,他将额前落下的一缕碎发别在耳后,轻言细语地问:“是我失礼了,不知道夫人能不能为我照一张相呢?”
长期从事与相片相关工作的人,都有异于常人的挑剔目光,对美好的事物格外宽容。
老太太终于抬起了头,她架着小圆框的老花镜,仔细打量着这个不停推向自己的男人。
大祭司无疑是美丽的,铂金色的长发蜿蜒出柔顺的长辫,脸庞线条柔和眉眼精致让他看上去完全无害,从小在教堂生活以及身居高位又带着高人一等的圣洁,会使心虚之人感到畏惧,这样的人很适合高高放在神台上接受众人的敬仰。
偏偏他现在是这样一幅虔诚姿态。
纡尊降贵得足以让平凡人受宠若惊。
萧凉一觉得他为了问个事情卖弄美色有点可耻,谁知道玫瑰太太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又慢吞吞地收了笔,抽了一只百合递给柔壬说:“你的眼睛已经死啦,还不如这朵花有灵气。”
他发誓他有那么一秒看到大祭司在人前要撑不住优雅的愤怒。
不过柔壬调节情绪的能力也很高超,被拐弯抹角地嘲讽了一句还能继续死缠烂打,这种人就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着劲儿。
萧凉一和阿瑞斯也不嫌无聊,利尔斯放好了马又默默跟上大队伍,看着自己的正牌主子在纠缠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
萧凉一问:“他一直都这样吗?”
利尔斯斟酌了一下他的问题,回答道:“因为前任大祭司教导我们要有绝对的自信,在困难面前绝不屈服,这是圣教徒的准则。”
还给主子美化了一下。
萧凉一觉得这种准则要不得,就像圣教徒无法完成交、配繁衍后代,却想尽办法要跟老天作对一样,柔壬的父母完美地继承了圣教徒的这一点,宁愿死也要创造出奇迹,所以生下了更加偏执的柔壬。
就这样大祭司和长了刺的玫瑰太太侃了十多分钟,从一开始的问路到给不给照相最后彻底偏成了你说我眼睛不好看你具体点说明一下我不生气但是你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
年纪大了的玫瑰也是有刺的,萧凉一盘算着老太太要发火的时候,她忽然转过了头,小小的镜片上映着他小小的倒影。
老太太愣了一下,随即和蔼可亲地问:“小朋友,要照相吗?”
拿着百合每一个姿势都能入镜头的柔壬:“……”
萧凉一甜甜地笑:“夫人,可是我没钱。”
阿瑞斯默默地掏出了钱袋,老太太打开了门邀请他们进入店里,热情地说:“不用钱,我免费给你照,好久没有看到眼神这么温柔的孩子了……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可一世,觉得自己比谁都好看比谁都漂亮,眼睛里却藏着一只烂苹果。”
觉得自己的膝盖被刺了一刀的大祭司眼睁睁看着阿瑞斯抱着小僵尸进店,万分没有想通自己怎么眼里就藏着两颗烂苹果了,难道死人的眼睛能比自己亮?
利尔斯跟在最后面,见他想的专注就马上提醒道:“大人,门有点——”
“嘭!”
大概是从来没有逛过街边小店的大祭司没有想到店门会修得这么矮,猝不及防被撞到了额头,他捂着受伤的地方眼角泛红,利尔斯只能讪讪地补完来不及说完的话:“……低,您没事吧?”
其实不痛,就是有点丢人。
柔壬被再三落了面子,略微弯腰进去后就找个椅子坐着不说话了。
阿瑞斯抱着萧凉一进来的时候有低头,即使如此,萧凉一还是万分贴心地用手给他搭了一个小阳棚,避免他撞到,老太太因此万分赞叹,大祭司也听到了,可他没有人为他做小阳棚,也更郁闷了。
利尔斯垂着头站在一边,看都督为黑发的僵尸整理衣物,手指成梳为他抚发,心里面似乎搁着一块大石头,堵住了所有血脉的汇入,一瞬间有些窒息。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没有资格的,无论是都督,还是大祭司,他只有跟在后面的份。
“很好,孩子,你的头要往左边偏一点,对对对,这样我就能看到你长长的睫毛了。”
萧凉一跟着老太太的指令微微调整着姿势,这时的相机还会爆发出比较强烈的白光,他趁着间隙开口问道:“夫人,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老太太将头从黑布中抬出,笑道:“真是太失礼了,忘记自我介绍,我叫玫拉。”
“玫拉夫人,我的名字很绕口,你可以叫我小一。”
“小伊……”她默默念了一下这个字,眼中好像有泪光,“我的孩子也叫作伊。”
萧凉一:“……如果我无意中让您想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请夫人原谅我。”
玫拉摇头:“不,与其说是不愉快的事,不如说是不愿意回想。小一,你不要叫我夫人了,叫我玫拉吧,你们是有什么问题想要问我吗?”
萧凉一感激她的善解人意,说:“是的,我们是南边镇子过来的,那里有一个守钟楼的老人,他叫拉狄。拉狄的侄子贝里住在这个镇子里,但很久没有给拉狄联系了,老人很担心,我们就替他来看看。”
玫拉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你们是说那个理发的贝里吗?长得高高瘦瘦的,总是在腰间挂着一个皮夹子。”
“我想就是他。”
玫拉皱着眉头重新戴上了小镜片,她从高架上取下一本相册,红色的封面上写着黑色的“郁金香小镇”,当翻到某一页时她停下,递给萧凉一看:“他就是贝里,是我们这里唯一的理发师,不过我们小镇很多手艺都是家里传下来的,贝里的父亲和爷爷都是理发师,所以他也成为了理发师。”
那张照片上是很多年轻小伙子的合影,玫拉指着的一个人非常突兀,因为他很高,即使站在最后一排也让人一眼就看到他,贝里很高也很瘦,虽然是理发师却发型却非常简单,半长发没有遮住眼睛,笑得非常开心。
玫拉忽然说:“虽然不知道那个拉狄是谁,为什么要你去找贝里,不过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贝里早就死了,在二十年前。”
萧凉一怀疑是自己听错了,但不远处漫不经心的柔壬忽然端正了坐姿,显然也被这句话所含有的信息量给惊到,四个人的反应都颇为吃惊,他忽然觉得搁在大腿上的这本相册有些发烫。
老太太走过来,将那张合影抽出,背后有一串数字,果然是二十多年前的照片,她道:“贝里与我的女儿同龄,如果他还活着,现在都四十多岁了,他的大伯或者叔叔应该与我差不多大,怎么有力气去爬钟楼呢?”
萧凉一迅速与阿瑞斯交换了一个视线,对方皱着眉头说:“老头不会高于五十岁。”
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大多开始骨质疏松,腿脚不便。钟楼却很高,旋转向上的楼梯年轻上爬上去都会喘气,更不用说上了年纪的老人如何坚持每天最少三次的攀爬,清晨、正午和黄昏之前都要上去确定大钟的正常运转,还要定期打扫钟塔的卫生。
如果贝里真的如照片一样现在才二十出头,那拉狄是有可能不超过五十岁的。
但如果像玫拉所说,这张照片是二十多年前的,拉狄绝对是个不良于行的老人了。
谁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