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你的心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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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深沉。
紫金山风景依旧,清风掠过,仿佛在轻轻叹息着什么。
古道上一辆马车嗒嗒奔行,驾马的是一位锦袍人。
锦袍人满脸皱纹,老气横秋,双手策着马鞭,透着精光的双眼时刻警惕着四周;转过一个道口,他长吁了口气,像是捡回了一条命。
“此行算是功成身退。”锦袍人笑容泛起,脸上皱纹涌动,说不出的得意。
月光洒下,锦袍人的面部轮廓显露出来,他长得像条狗,只有一双眼睛像个人,精明能干的人。
他也确实是条狗,有名的恶狗。金陵人若是看到这一幕,绝对会想不通,连出门都要四位硬汉抬着轿子走的葛老爷,怎么会亲自架着马车,还行色匆匆。
葛老爷是金陵城有名的富商,为人最为吝啬,蛮横霸道,江湖上谁要是惹了他,他也不顾什么身份,必然要搞得别人全家鸡犬不宁。
所以江湖上都称呼他,“恶狗”,葛老爷有一点好处,他死守金陵的规矩,对顾大先生已经不能用尊敬形容,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是给顾大先生尽孝道。
葛老爷做买卖很有一套,祖上传下来的门道,像他这种商人要是生在大唐年间,必然地位低下;幸逢生在乱世,他又很有眼光,把宝押在金陵顾大身上,帮顾大先生打理着各处钱庄布庄的生意,即使金陵官吏见了这位商人,也得尊称一声葛老爷。
葛老爷在金陵十一年,给顾大先生尽了十一年孝道。
就是这样一条老狗,在今天,狠狠咬了顾大一口,这是谁也想不到的。
赵一坤死后,淮河一十八路水帮的大当家都被召集到杀合庄,葛老爷打理着金陵粮食,水路上的事情有些牵扯,也顺理成章入座杀合庄,共同商议当下局面。
这个时辰,正好是元长风带剑入崇武庄的时辰。十八位身手不凡的帮主,连同看守庄府的刀手,共计不下一百人,不到一盏茶时间,全部死在了杀合庄,顾大先生的水路被彻底斩断。
雷霆一击,这一切布置的太巧妙。
清场的是十三个灰衣人,下手狠辣,行动利落,手段更是诡异多变,都是易容潜入杀合庄。
葛老爷这样一个看起来半截身子入黄土的人,居然也是一位隐藏的绝顶高手,商议之时猛然爆起出手,一人之力虐杀十八位帮主。
不是因为淮河这些帮主武功太差,而是葛老爷武功真的是高。
知道了葛老爷的真实身份,就一定不会奇怪他有如此高绝的武功。
季广手下四暗八明,八位亮明身份坐镇洛阳的高手,四位只听从季广调遣的神秘人物,这四位大人物都能够调动不小的势力,往往一出手,就不是死一个人那么简单,都将是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所以江湖把这四位并称“四将军”。
前后左右,以汉代官职为号,也以此排名。前虎后豹,左狼右犬,这是江湖根据这四位每次出手的特点总结出来的一句话。
葛老爷,就是季广手下威名震江湖的右将军,麾下十三犬卫,个个都是刺杀打探,跟踪渗透的好手。
从来没有人在金陵闹出这么大动静,这是狠狠甩了一巴掌在顾大先生脸上,葛老爷非常自豪,这件事情足够他得意一辈子了,或许四将军的排名座次,也要改一改了。
葛老爷甚至哼起小曲,高兴的不得了。他做的这件事,可不是覆灭杀合庄那么简单。
以顾大先生的手腕,要找到一个武功比赵一坤高绝的人替代,那是小事一桩。可要找到赵一坤这种天不怕地不怕,只对顾大先生忠心耿耿的人,那就非常困难了。
淮河水路伤筋动骨,要重新整合那些水路悍匪,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事,水路一日不通,顾大先生损失钱粮无可估量,这些损失,足够喂饱一大批江湖好手,买上许多条人命。
“葛老爷,紫金山马上就过去了,我憋不住,要办正经事了。”
马车内传出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葛老爷皱了皱眉头:“到淮河岸口上了船,想怎么玩那娘子都行,现在,好好待着。”
葛老爷苍老的声音很具威严,马车内安静下来。
“要不是这小子事办的不错,洛阳那位对他刮目相看。呵。”葛老爷心里冷笑了一声。
葛老爷对于马车内的常喜,没有一丁点好感,因为这小子,手下十三犬卫全部丧命,自己去崇武庄卷人的时候,也差点落在玉扇手里丢了老命。
回想玉扇那一手落英缤纷,葛老爷现在都心有余悸。
原本办好杀合庄的事,他至少可以带走一半犬卫撤离金陵,就是因为常喜色瘾大发,偏要把崇武庄那位大小姐卷走,他为此不得不牺牲十三犬卫来掩护。
偏偏常喜这件事办的很漂亮,功劳比起他还大,他不得不满足这小子的欲望。虽然心痛十三位多年训练出来的好手葬送在金陵,但好在事情办妥了,只要上了在淮河安排好的船只,安然无恙回到洛阳,也不担心手底下聚拢不了一批人。
“老狗。手底下十三犬卫都死了,一把年纪回到洛阳还能有什么用?倒要看看回洛阳是小爷我地位高,还是你这条老狗得宠。”常喜心里同样冷笑,憋着一股邪火。
“大小姐,你就稍安勿躁,马上就到淮河岸口,到时候我好好怜惜你一番。”
常喜邪笑起来,玩味盯着马车内的女人,感觉浑身散着热气。
他想眼前这个女人可是想很多年了,今天终于是落在他手里,这让他有一种很大的成就感,在崇武庄忍气吞声当儿子当了八年,总算可以一泄怨气,发泄怒火。
“常喜,你敢!我爹和顾大先生绝不会放过你。”武红菱怒瞪常喜,愤怒到眉毛竖立,偏偏又被点住了穴位,动弹不了。
常喜用一种怜悯的神色看着她:“武振威做了这等蠢事,说不定已经自尽在崇武庄,哪还有脸面存活金陵。至于顾大先生,还会有功夫顾及到你?”
“金陵的事瞒不过叶先生,你别以为你能得逞。”
常喜傲然而笑:“都说叶先生如何了不得,我在金陵八年,他可曾看出什么端倪?何况,今晚朱殿主亲自去对付叶先生,他也脱不开身。”
武红菱流露绝望之色,常喜十五岁初到崇武庄,那时她也只有十岁,都是儿时玩伴,认识常喜八年,平时怎么看都是一个老实勤恳的人,对她和老爹恭恭敬敬。
发生这种情况,武红菱万分震惊,她心里在想,为什么人心如此难测?
“你别忘了还有俞显,他的武功你们谁也挡不住。”
常喜哈哈大笑,可怜般叹了口气:“大小姐啊,你也真是可怜,初次谈婚论嫁,就要丧父丧偶,啧,连洞房都来不及,这春宵一刻,是要留给我咯。”
“还想着那个傻子能救你?”常喜又得意笑了笑,“我那个师傅只会钻研剑道,脑袋一窍不通,知道那傻子叫俞显,提剑就上了崇武庄,你觉得那傻子能活下来?”
“就算我那蠢师傅未必是傻子的对手。可玉扇也赶去崇武庄了,他就是杀了我师傅,能在玉扇手下活命?”常喜神采飞扬说着,“他要是把玉扇也给杀了,那就妙极了,缘剑喂了奇毒,他再厉害也要挨上一剑,最多到天亮,毒发身亡。”
武红菱脸色惊恐,难以保持镇定。
常喜很喜欢武红菱害怕的样子,调戏道:“怎么样?你往后的丈夫,是不是非常了不得?金陵这一个个风云人物,还不是被我一手摆布。”
说完这段话,常喜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畜生!我爹和元长风对你恩重如山,一个育你做人,一个授你武艺。你这样陷害他们,你还算个人吗?”武红菱怒喝道。
常喜的目光移向武红菱,用两指勾起她的下巴,狠狠道:“我自幼在洛阳长大,十五岁进金陵那天,我就已经知道他们两个迟早要死在我手里。”
“呵。你这么多年大小姐的威风也使惯了,我会让你体会做**的滋味。”常喜冷笑一声,“等把你玩腻了,我会把你送进洛阳最有名的烟花巷子,让你懂得什么叫人尽可夫。”
武红菱咬住嘴唇,一丝鲜血从嘴角滑落出来。
常喜一惊,两指迅速捏在喉咙上,“咔”的一声,武红菱面部僵住,小嘴微微张开,连牙齿都动不了,只有一双眼睛死死瞪着常喜。
“想死?我都还没玩过你,哪有那么简单。”
常喜目露淫光,开始仔细打量武红菱。
武红菱平日里都是一身火红衣裳包裹身躯,显得英姿飒爽。今日却是换上青绿喜服,红男绿女,严格按照礼制穿戴,钗钿礼服衬托出妙曼身姿,另有一番雍容华贵气度,风姿更令人仰慕。
常喜盯住武红菱柔软的腰,她的腰实在是美妙,把柔美身段全都体现出来,侧观似山峦起伏,勾人欲火,她的腰为何会这么细?很多人都能够想到。
他把武红菱的身子翻转过去,背朝他,只是看着如此诱人姿态,他就觉得血脉喷张,无法再把控。
“呼。”
常喜长吸一口气,已经压制不住这股邪火,开始解下腰间玉佩,缓缓松开腰带,他没有去脱武红菱的衣裳,因为他要留着这身喜服,搂住细腰令她承欢,这一幕光是想想他都感到是种愉快享受。
他现在就像一条发情野狗,他现在也只想做一条死狗,只要能爬在这妙曼身躯抽搐就好。
“嘶!”
马儿嘶鸣惊叫,受惊之下前蹄腾起,整辆马车颠覆。
葛老爷腾空一拍,稳住马车,把骏马死死牵住,双眼眯起来,目光透满杀机在四周扫视。
“是谁!”
常喜暴怒跳出,此刻只想杀人泄愤,刚才一枚石子横空飞入马车,惊出他一身冷汗,腹下邪火也萎靡下去。
常喜不明白,那枚石子为何正好点在武红菱昏穴之上,来人到底是何用意?
“顾大先生说了,崇武庄大小姐见不得血腥,待会场景太过血腥残忍,一个有礼数的男人,不应该让一个女人难堪。”
声音稚嫩,说的话却是那么老气。
一位布衣少年从漆黑中走出,淡淡月光照耀他的面容,少年容貌清秀稚嫩,嘴唇上连胡子都没有,看起来年龄也就十五六岁。
葛老爷注意到布衣少年背后裹了一件东西,不知道是一根长铁棍,还是从树上砍下来的枝干,活生生像个进山砍柴的无知孩童,只是少年眉目间透着邪性,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连毛都没长齐,就敢在紫金山瞎咋呼,找死!”
寒光映过,常喜那柄小缘剑猛然出鞘,颇有几分缘剑风采,拔剑犀利至极。
只是剑身刚亮出三尺,就再也无法拔出一寸,难道剑鞘藏了什么东西?并非如此。
拔剑的人死了。
常喜身上多出一个血洞,鲜血如泉喷涌,转眼间血流满地,像是屠宰场的景观,令人不忍直视,他身上最重要的器官不见了,他的心。
“你的心很毒,我想看看长什么样。”
布衣少年就像欣赏情人肌肤一样,神情痴醉缓缓望向手中那柄修长剑身。
他手中的剑足有七尺长,比起他的人还要高出一大截,剑身宽厚,不显锋芒,是一柄无锋重剑,只有剑尖泛着一点寒光,勾着一颗血淋淋的器官。
他的剑很奇特,用剑的方法也很奇特,挑,孩童挑泥鳅一样,把常喜的心肝挑了出来。
葛老爷纵然是从尸山血海踏出来的人物,见识到这一幕,也从骨子里冒出寒意。
对峙数息时间,葛老爷当机立断,猛然拍马腾飞,身躯老迈,行动却是十分迅猛,五指抓出,双手布满老茧,指甲尖锐亮如刀锋,显然是练得鹰爪功一类功夫。
这一抓足以开碑裂石,撕心裂肺,直刁布衣少年握剑手腕。
少年看似娇弱的小手很有力量,一手推出七尺重剑,手腕一转,变幻中无锋重剑以诡异弧度横出。
风声涌动间,葛老爷迅猛的身形凌空停住了,五指僵直向前抓着,满脸惊骇之色。
葛老爷只有一个念头,后悔,临死前借着月光,他才完全看清楚布衣少年的容貌,那张邪性十足的容貌。
他在金陵十一年,没有听说过顾大先生手底下有这样一号人,可许多年前,他在洛阳见过这张脸许多遍。
真如孩童挑泥鳅一般,又一次挑出葛老爷的心肝。
布衣少年横剑一挑,高高挂起常喜和葛老爷,串了起来,身形腾上马儿,牵住骏马一扭,整辆马车倒转一圈。
月影映照血光,少年一手驾着马车,一剑挑着两人,鲜血一路淌去,直向金陵。
夜色深沉。
紫金山风景依旧,清风掠过,仿佛在轻轻叹息着什么。
古道上一辆马车嗒嗒奔行,驾马的是一位锦袍人。
锦袍人满脸皱纹,老气横秋,双手策着马鞭,透着精光的双眼时刻警惕着四周;转过一个道口,他长吁了口气,像是捡回了一条命。
“此行算是功成身退。”锦袍人笑容泛起,脸上皱纹涌动,说不出的得意。
月光洒下,锦袍人的面部轮廓显露出来,他长得像条狗,只有一双眼睛像个人,精明能干的人。
他也确实是条狗,有名的恶狗。金陵人若是看到这一幕,绝对会想不通,连出门都要四位硬汉抬着轿子走的葛老爷,怎么会亲自架着马车,还行色匆匆。
葛老爷是金陵城有名的富商,为人最为吝啬,蛮横霸道,江湖上谁要是惹了他,他也不顾什么身份,必然要搞得别人全家鸡犬不宁。
所以江湖上都称呼他,“恶狗”,葛老爷有一点好处,他死守金陵的规矩,对顾大先生已经不能用尊敬形容,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是给顾大先生尽孝道。
葛老爷做买卖很有一套,祖上传下来的门道,像他这种商人要是生在大唐年间,必然地位低下;幸逢生在乱世,他又很有眼光,把宝押在金陵顾大身上,帮顾大先生打理着各处钱庄布庄的生意,即使金陵官吏见了这位商人,也得尊称一声葛老爷。
葛老爷在金陵十一年,给顾大先生尽了十一年孝道。
就是这样一条老狗,在今天,狠狠咬了顾大一口,这是谁也想不到的。
赵一坤死后,淮河一十八路水帮的大当家都被召集到杀合庄,葛老爷打理着金陵粮食,水路上的事情有些牵扯,也顺理成章入座杀合庄,共同商议当下局面。
这个时辰,正好是元长风带剑入崇武庄的时辰。十八位身手不凡的帮主,连同看守庄府的刀手,共计不下一百人,不到一盏茶时间,全部死在了杀合庄,顾大先生的水路被彻底斩断。
雷霆一击,这一切布置的太巧妙。
清场的是十三个灰衣人,下手狠辣,行动利落,手段更是诡异多变,都是易容潜入杀合庄。
葛老爷这样一个看起来半截身子入黄土的人,居然也是一位隐藏的绝顶高手,商议之时猛然爆起出手,一人之力虐杀十八位帮主。
不是因为淮河这些帮主武功太差,而是葛老爷武功真的是高。
知道了葛老爷的真实身份,就一定不会奇怪他有如此高绝的武功。
季广手下四暗八明,八位亮明身份坐镇洛阳的高手,四位只听从季广调遣的神秘人物,这四位大人物都能够调动不小的势力,往往一出手,就不是死一个人那么简单,都将是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所以江湖把这四位并称“四将军”。
前后左右,以汉代官职为号,也以此排名。前虎后豹,左狼右犬,这是江湖根据这四位每次出手的特点总结出来的一句话。
葛老爷,就是季广手下威名震江湖的右将军,麾下十三犬卫,个个都是刺杀打探,跟踪渗透的好手。
从来没有人在金陵闹出这么大动静,这是狠狠甩了一巴掌在顾大先生脸上,葛老爷非常自豪,这件事情足够他得意一辈子了,或许四将军的排名座次,也要改一改了。
葛老爷甚至哼起小曲,高兴的不得了。他做的这件事,可不是覆灭杀合庄那么简单。
以顾大先生的手腕,要找到一个武功比赵一坤高绝的人替代,那是小事一桩。可要找到赵一坤这种天不怕地不怕,只对顾大先生忠心耿耿的人,那就非常困难了。
淮河水路伤筋动骨,要重新整合那些水路悍匪,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事,水路一日不通,顾大先生损失钱粮无可估量,这些损失,足够喂饱一大批江湖好手,买上许多条人命。
“葛老爷,紫金山马上就过去了,我憋不住,要办正经事了。”
马车内传出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葛老爷皱了皱眉头:“到淮河岸口上了船,想怎么玩那娘子都行,现在,好好待着。”
葛老爷苍老的声音很具威严,马车内安静下来。
“要不是这小子事办的不错,洛阳那位对他刮目相看。呵。”葛老爷心里冷笑了一声。
葛老爷对于马车内的常喜,没有一丁点好感,因为这小子,手下十三犬卫全部丧命,自己去崇武庄卷人的时候,也差点落在玉扇手里丢了老命。
回想玉扇那一手落英缤纷,葛老爷现在都心有余悸。
原本办好杀合庄的事,他至少可以带走一半犬卫撤离金陵,就是因为常喜色瘾大发,偏要把崇武庄那位大小姐卷走,他为此不得不牺牲十三犬卫来掩护。
偏偏常喜这件事办的很漂亮,功劳比起他还大,他不得不满足这小子的欲望。虽然心痛十三位多年训练出来的好手葬送在金陵,但好在事情办妥了,只要上了在淮河安排好的船只,安然无恙回到洛阳,也不担心手底下聚拢不了一批人。
“老狗。手底下十三犬卫都死了,一把年纪回到洛阳还能有什么用?倒要看看回洛阳是小爷我地位高,还是你这条老狗得宠。”常喜心里同样冷笑,憋着一股邪火。
“大小姐,你就稍安勿躁,马上就到淮河岸口,到时候我好好怜惜你一番。”
常喜邪笑起来,玩味盯着马车内的女人,感觉浑身散着热气。
他想眼前这个女人可是想很多年了,今天终于是落在他手里,这让他有一种很大的成就感,在崇武庄忍气吞声当儿子当了八年,总算可以一泄怨气,发泄怒火。
“常喜,你敢!我爹和顾大先生绝不会放过你。”武红菱怒瞪常喜,愤怒到眉毛竖立,偏偏又被点住了穴位,动弹不了。
常喜用一种怜悯的神色看着她:“武振威做了这等蠢事,说不定已经自尽在崇武庄,哪还有脸面存活金陵。至于顾大先生,还会有功夫顾及到你?”
“金陵的事瞒不过叶先生,你别以为你能得逞。”
常喜傲然而笑:“都说叶先生如何了不得,我在金陵八年,他可曾看出什么端倪?何况,今晚朱殿主亲自去对付叶先生,他也脱不开身。”
武红菱流露绝望之色,常喜十五岁初到崇武庄,那时她也只有十岁,都是儿时玩伴,认识常喜八年,平时怎么看都是一个老实勤恳的人,对她和老爹恭恭敬敬。
发生这种情况,武红菱万分震惊,她心里在想,为什么人心如此难测?
“你别忘了还有俞显,他的武功你们谁也挡不住。”
常喜哈哈大笑,可怜般叹了口气:“大小姐啊,你也真是可怜,初次谈婚论嫁,就要丧父丧偶,啧,连洞房都来不及,这春宵一刻,是要留给我咯。”
“还想着那个傻子能救你?”常喜又得意笑了笑,“我那个师傅只会钻研剑道,脑袋一窍不通,知道那傻子叫俞显,提剑就上了崇武庄,你觉得那傻子能活下来?”
“就算我那蠢师傅未必是傻子的对手。可玉扇也赶去崇武庄了,他就是杀了我师傅,能在玉扇手下活命?”常喜神采飞扬说着,“他要是把玉扇也给杀了,那就妙极了,缘剑喂了奇毒,他再厉害也要挨上一剑,最多到天亮,毒发身亡。”
武红菱脸色惊恐,难以保持镇定。
常喜很喜欢武红菱害怕的样子,调戏道:“怎么样?你往后的丈夫,是不是非常了不得?金陵这一个个风云人物,还不是被我一手摆布。”
说完这段话,常喜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畜生!我爹和元长风对你恩重如山,一个育你做人,一个授你武艺。你这样陷害他们,你还算个人吗?”武红菱怒喝道。
常喜的目光移向武红菱,用两指勾起她的下巴,狠狠道:“我自幼在洛阳长大,十五岁进金陵那天,我就已经知道他们两个迟早要死在我手里。”
“呵。你这么多年大小姐的威风也使惯了,我会让你体会做**的滋味。”常喜冷笑一声,“等把你玩腻了,我会把你送进洛阳最有名的烟花巷子,让你懂得什么叫人尽可夫。”
武红菱咬住嘴唇,一丝鲜血从嘴角滑落出来。
常喜一惊,两指迅速捏在喉咙上,“咔”的一声,武红菱面部僵住,小嘴微微张开,连牙齿都动不了,只有一双眼睛死死瞪着常喜。
“想死?我都还没玩过你,哪有那么简单。”
常喜目露淫光,开始仔细打量武红菱。
武红菱平日里都是一身火红衣裳包裹身躯,显得英姿飒爽。今日却是换上青绿喜服,红男绿女,严格按照礼制穿戴,钗钿礼服衬托出妙曼身姿,另有一番雍容华贵气度,风姿更令人仰慕。
常喜盯住武红菱柔软的腰,她的腰实在是美妙,把柔美身段全都体现出来,侧观似山峦起伏,勾人欲火,她的腰为何会这么细?很多人都能够想到。
他把武红菱的身子翻转过去,背朝他,只是看着如此诱人姿态,他就觉得血脉喷张,无法再把控。
“呼。”
常喜长吸一口气,已经压制不住这股邪火,开始解下腰间玉佩,缓缓松开腰带,他没有去脱武红菱的衣裳,因为他要留着这身喜服,搂住细腰令她承欢,这一幕光是想想他都感到是种愉快享受。
他现在就像一条发情野狗,他现在也只想做一条死狗,只要能爬在这妙曼身躯抽搐就好。
“嘶!”
马儿嘶鸣惊叫,受惊之下前蹄腾起,整辆马车颠覆。
葛老爷腾空一拍,稳住马车,把骏马死死牵住,双眼眯起来,目光透满杀机在四周扫视。
“是谁!”
常喜暴怒跳出,此刻只想杀人泄愤,刚才一枚石子横空飞入马车,惊出他一身冷汗,腹下邪火也萎靡下去。
常喜不明白,那枚石子为何正好点在武红菱昏穴之上,来人到底是何用意?
“顾大先生说了,崇武庄大小姐见不得血腥,待会场景太过血腥残忍,一个有礼数的男人,不应该让一个女人难堪。”
声音稚嫩,说的话却是那么老气。
一位布衣少年从漆黑中走出,淡淡月光照耀他的面容,少年容貌清秀稚嫩,嘴唇上连胡子都没有,看起来年龄也就十五六岁。
葛老爷注意到布衣少年背后裹了一件东西,不知道是一根长铁棍,还是从树上砍下来的枝干,活生生像个进山砍柴的无知孩童,只是少年眉目间透着邪性,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连毛都没长齐,就敢在紫金山瞎咋呼,找死!”
寒光映过,常喜那柄小缘剑猛然出鞘,颇有几分缘剑风采,拔剑犀利至极。
只是剑身刚亮出三尺,就再也无法拔出一寸,难道剑鞘藏了什么东西?并非如此。
拔剑的人死了。
常喜身上多出一个血洞,鲜血如泉喷涌,转眼间血流满地,像是屠宰场的景观,令人不忍直视,他身上最重要的器官不见了,他的心。
“你的心很毒,我想看看长什么样。”
布衣少年就像欣赏情人肌肤一样,神情痴醉缓缓望向手中那柄修长剑身。
他手中的剑足有七尺长,比起他的人还要高出一大截,剑身宽厚,不显锋芒,是一柄无锋重剑,只有剑尖泛着一点寒光,勾着一颗血淋淋的器官。
他的剑很奇特,用剑的方法也很奇特,挑,孩童挑泥鳅一样,把常喜的心肝挑了出来。
葛老爷纵然是从尸山血海踏出来的人物,见识到这一幕,也从骨子里冒出寒意。
对峙数息时间,葛老爷当机立断,猛然拍马腾飞,身躯老迈,行动却是十分迅猛,五指抓出,双手布满老茧,指甲尖锐亮如刀锋,显然是练得鹰爪功一类功夫。
这一抓足以开碑裂石,撕心裂肺,直刁布衣少年握剑手腕。
少年看似娇弱的小手很有力量,一手推出七尺重剑,手腕一转,变幻中无锋重剑以诡异弧度横出。
风声涌动间,葛老爷迅猛的身形凌空停住了,五指僵直向前抓着,满脸惊骇之色。
葛老爷只有一个念头,后悔,临死前借着月光,他才完全看清楚布衣少年的容貌,那张邪性十足的容貌。
他在金陵十一年,没有听说过顾大先生手底下有这样一号人,可许多年前,他在洛阳见过这张脸许多遍。
真如孩童挑泥鳅一般,又一次挑出葛老爷的心肝。
布衣少年横剑一挑,高高挂起常喜和葛老爷,串了起来,身形腾上马儿,牵住骏马一扭,整辆马车倒转一圈。
月影映照血光,少年一手驾着马车,一剑挑着两人,鲜血一路淌去,直向金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