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往事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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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总和我隔得很近,他的眼睛在我的脸上逡巡,手臂撑在我的身侧,接着说了一句,“一百年了,你还是没有变,还有原先那副样子,一样的身高,一样的眉眼,不过,你比她多了几分的坚定和风情!”
我愣愣地看着陆总,他在说什么?
一百年?一百年前的事情他怎么知道?
一百年前我又是谁?
难道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常人吗?
我愣愣地看着陆总,整个人都忘了反抗。
他也注视着我,说道,“这一百年来,你就给我补过两次衣服,一是一百年前,一是一百年后的前几天。”
我在想,得癔症的人是陆总吧?为什么平白无故地说起这些话来,而且,我以前从未见过他,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
我挣扎着要从他的身下溜走,可是陆总似乎有些不冷静,要亲我的脸,我挣脱了,我要走,我不想听他在这里胡说八道,我明天就要辞职。
“林知暖!”陆总在后面说道,“你看见那件红色旗袍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手疼?为什么你看见那些旗袍觉得熟悉?你记得这些,为什么你就不记得我?你甚至和姜起山又组建了家庭,那我呢?”
我听到陆总话中有话,什么叫我不记得他?什么叫又和姜起山组建了家庭?难道这其中还有姜起山的事儿?
一百年前,我和姜起山有什么样的缘分呢?
基于这层疑问,我定了下来,回头看着陆总,他的眼睛里,已经基本上恢复了平静,除了比平日多几分的波澜,并没有什么异常,我仔细观察他的眉眼,好像有几分熟悉,可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曾经什么时候见过他。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他说道。
我抬腕看了一下手下,才下午五点多,夏天,天还早得很,现在姜起山还在秦淮,所以不会知道我的行踪的,不是诚心骗他,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我也想知道,那些让我脑子中不断闪现的片段来自哪里,毕竟人对自己的过去都是好奇的嘛,尤其是对永远未知的过去。
陆总开车,我坐在旁边,一句话不说。
很快就到了常家大院旁边。
这座院子早就没落,没有人住了。
不知道陆淮安从哪来拿出来的钥匙,打开了院子的大门,接着一股熟悉的味道扑到,这里原先庭院深深,如今早就杂草丛生,纵然温度,也比外面低了好多,有些冷飕飕的,以前总是听说过常家大院,常家大院,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里的故事,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这个家里就没有人了,我很少问起,因为和常家没有交集,所以也没有任何兴趣。
陆淮安走在院子里,轻车熟路的样子,说道,开始给我讲一百年前的常家的情况。
通过旗袍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这个家里和我有某种关系了,可是我不知道一百年前我在这里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陆总的声音很平稳,可是看看似平稳的声音中,透露出他纵观百年的事情。
我一直想知道,他是怎么知道一百年前的事情的,而且,还记得这样清楚。
我走到了东厢房的一间房,打开了这间房的门。
一股旧日的气息扑面而来,斑驳的旧日气息,我甚至一眼就看到门前的那张桌子上是放茶壶的。
“这里是放茶壶的地方对吗?”我问道陆总。
陆总点点头。
我又站在房子的中央,“这里有一台炉子?”
“你记得挺清楚。”他又说道。
他用了一个词“记得”,说明,我说出来的是事实,并不是我根据自己的想象臆断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是谁?
陆总看到我纳闷一头雾水的样子,开始给我讲常家的日常。
常家有兄妹二人,老大也是常家的继承人,叫常南天,他英俊洒脱,为人豪爽,做事极有分寸,属于义薄云天的那种人,他还有一个妹妹,叫做常北,在常南天二十二岁那天,家里做主,给他定了一门亲事,也就是说,常南天是有妻室的人了。
我慌忙问道,“那个妻子肯定不是我吧?”
虽然我对转世投胎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信,不过旗袍带给我的所有的一切都那样真实,让人不得不信,而且,我还知道常家大少爷家里器具的摆放,所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陆总苦笑着摇了摇头,常南天不喜欢他的妻子,因为他从十五岁开始,心里就有人了。
“谁---谁啊?”我问。
因为已经感觉到是我,刚才他吻我时,那种负气的模样,让我不得不信。
她是妹妹房里的丫头,八岁的时候才来到常家,因为家乡瘟疫,所以,来了扬州了,常家收留了她。
那一天,常南天刚从外面回来,便看到有一个小丫头站在院子里,当时他只能看到这个小丫头的背影,看不清太多,然后小丫头在院子里跌跌撞撞,一下子就撞到了常南天的怀里。
她惊慌失措地给常南天认错,说自己是刚来的,什么都不懂,请大少爷原谅。
常南天来了兴趣,问道,“你第一次见我,怎知道我是大少爷?”
小丫头也觉得自己多说了话,说道,“大少爷这般好的气质,穿得又是上等的丝绸,年龄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了,放眼整个常家,有着等气质的人,也只有大少爷一人吧!”
常南天被这个小丫头的七巧玲珑心折服,他让小丫头抬起头来。
小丫头慢慢地抬起了她的头,然后,那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却灵动逼人,一下子就勾住了十五岁的常南天的心。
常南天呆呆地看着眼前玲珑的人儿,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觉得心里好欢喜,他也问了这个小姑娘的名字,小姑娘说她叫苏蝶。
“苏蝶!”我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不难听啊!”
陆总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这个名字我整整记了一百年。”
我还是不明白陆总是怎么能够记住一百年前的事情的,但是我知道现在还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陆总继续讲过去的事情。
苏蝶就在常家住了下来,成了常北的贴身小丫鬟,因为灵巧懂事,又嘴甜掏心,所以赢得了常府上上下下的人的心。
自从苏蝶住进了常府,常南天每天都斗志昂扬,接下了祖上的好几个铺子,盘活了江南的一家茶叶店,并且业务不断向北方发展,北京都在常南天的掌握之中。
苏蝶除了每日陪常北外,她也有自己的爱好,她很喜欢绣旗袍,常家不缺布料,所以,她用的布料也都是上好的,而且,她有一种不用丈量人的本事,就是用眼睛目量,就能够把人的尺寸勾勒地特别精准,可以说她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
她本来自己一个人没事儿偷偷地做,可是后来被常北知道了,所以常北就被这件事情捅到了老夫人那里。
老夫人是常南天和常北的奶奶,因为常父常年在外地,所以,家里掌握大权的人就是老夫人。
常北捅破这件事,本来是抱着好玩的态度的,不过这一下子,苏蝶一下子成了常府的名人了,大家庭,大姑娘小媳妇人本来就多,所以,大家都吵着让苏蝶给做,苏蝶给别人做的旗袍,和外面做的有着本质的区别,几乎每一针她都是很认真地在缝,从来不敷衍任何一个针脚,又因为她钟灵毓秀,所以巧夺天工,几乎有着独一无二的色彩和模样。
当然,这其中受益最多的还是常北,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所以,苏蝶给她做了十几身旗袍,有时候,常家来客人,老夫人就让苏蝶暗暗地观察女来宾的身材,好给人家定做衣服,所以,每当有客人来家里住上几天以后,走得时候,老夫人就命人送她们一身旗袍。
这些旗袍当然都获得了这些女来宾的一致称赞,所以,那时候,常家的生意几乎做到了全国各地,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看到苏蝶有这番拯救,常南天也非常非常高兴,他私心里有一个打算,如果他能够拿下广东这块的地盘,回来他就会和老夫人提亲,让把苏蝶许配给他。
可是喜欢苏蝶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他从来没有问过苏蝶的想法,不过他觉得苏蝶应该也会同意的,毕竟哪家的下人不想攀上主子的高枝,虽然他从未把苏蝶当作下人看过,可是,就算是身为一个男人,他也是很优秀的,他年龄二十二岁,生意已经做遍了大江南北,而且长相英俊,长身玉立,一袭青色的长衫在他的身上愈发显得他玉树临风。
而当年眉眼生疏却灵动无比的小小的苏蝶,早就变成了亭亭玉立,容貌动人的大姑娘了,而且,苏蝶的个子很高,不过身条很细,属于那种圆圆的凹凸有致的身材,这种身材哪个男人见了,都会为之动容的。
他常常会外出做一段日子的生意,然后回家。
每当这时候,苏蝶带给他的常常是种种的冲动。
陆总和我隔得很近,他的眼睛在我的脸上逡巡,手臂撑在我的身侧,接着说了一句,“一百年了,你还是没有变,还有原先那副样子,一样的身高,一样的眉眼,不过,你比她多了几分的坚定和风情!”
我愣愣地看着陆总,他在说什么?
一百年?一百年前的事情他怎么知道?
一百年前我又是谁?
难道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常人吗?
我愣愣地看着陆总,整个人都忘了反抗。
他也注视着我,说道,“这一百年来,你就给我补过两次衣服,一是一百年前,一是一百年后的前几天。”
我在想,得癔症的人是陆总吧?为什么平白无故地说起这些话来,而且,我以前从未见过他,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
我挣扎着要从他的身下溜走,可是陆总似乎有些不冷静,要亲我的脸,我挣脱了,我要走,我不想听他在这里胡说八道,我明天就要辞职。
“林知暖!”陆总在后面说道,“你看见那件红色旗袍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手疼?为什么你看见那些旗袍觉得熟悉?你记得这些,为什么你就不记得我?你甚至和姜起山又组建了家庭,那我呢?”
我听到陆总话中有话,什么叫我不记得他?什么叫又和姜起山组建了家庭?难道这其中还有姜起山的事儿?
一百年前,我和姜起山有什么样的缘分呢?
基于这层疑问,我定了下来,回头看着陆总,他的眼睛里,已经基本上恢复了平静,除了比平日多几分的波澜,并没有什么异常,我仔细观察他的眉眼,好像有几分熟悉,可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曾经什么时候见过他。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看看!”他说道。
我抬腕看了一下手下,才下午五点多,夏天,天还早得很,现在姜起山还在秦淮,所以不会知道我的行踪的,不是诚心骗他,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我也想知道,那些让我脑子中不断闪现的片段来自哪里,毕竟人对自己的过去都是好奇的嘛,尤其是对永远未知的过去。
陆总开车,我坐在旁边,一句话不说。
很快就到了常家大院旁边。
这座院子早就没落,没有人住了。
不知道陆淮安从哪来拿出来的钥匙,打开了院子的大门,接着一股熟悉的味道扑到,这里原先庭院深深,如今早就杂草丛生,纵然温度,也比外面低了好多,有些冷飕飕的,以前总是听说过常家大院,常家大院,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里的故事,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这个家里就没有人了,我很少问起,因为和常家没有交集,所以也没有任何兴趣。
陆淮安走在院子里,轻车熟路的样子,说道,开始给我讲一百年前的常家的情况。
通过旗袍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这个家里和我有某种关系了,可是我不知道一百年前我在这里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陆总的声音很平稳,可是看看似平稳的声音中,透露出他纵观百年的事情。
我一直想知道,他是怎么知道一百年前的事情的,而且,还记得这样清楚。
我走到了东厢房的一间房,打开了这间房的门。
一股旧日的气息扑面而来,斑驳的旧日气息,我甚至一眼就看到门前的那张桌子上是放茶壶的。
“这里是放茶壶的地方对吗?”我问道陆总。
陆总点点头。
我又站在房子的中央,“这里有一台炉子?”
“你记得挺清楚。”他又说道。
他用了一个词“记得”,说明,我说出来的是事实,并不是我根据自己的想象臆断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是谁?
陆总看到我纳闷一头雾水的样子,开始给我讲常家的日常。
常家有兄妹二人,老大也是常家的继承人,叫常南天,他英俊洒脱,为人豪爽,做事极有分寸,属于义薄云天的那种人,他还有一个妹妹,叫做常北,在常南天二十二岁那天,家里做主,给他定了一门亲事,也就是说,常南天是有妻室的人了。
我慌忙问道,“那个妻子肯定不是我吧?”
虽然我对转世投胎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信,不过旗袍带给我的所有的一切都那样真实,让人不得不信,而且,我还知道常家大少爷家里器具的摆放,所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陆总苦笑着摇了摇头,常南天不喜欢他的妻子,因为他从十五岁开始,心里就有人了。
“谁---谁啊?”我问。
因为已经感觉到是我,刚才他吻我时,那种负气的模样,让我不得不信。
她是妹妹房里的丫头,八岁的时候才来到常家,因为家乡瘟疫,所以,来了扬州了,常家收留了她。
那一天,常南天刚从外面回来,便看到有一个小丫头站在院子里,当时他只能看到这个小丫头的背影,看不清太多,然后小丫头在院子里跌跌撞撞,一下子就撞到了常南天的怀里。
她惊慌失措地给常南天认错,说自己是刚来的,什么都不懂,请大少爷原谅。
常南天来了兴趣,问道,“你第一次见我,怎知道我是大少爷?”
小丫头也觉得自己多说了话,说道,“大少爷这般好的气质,穿得又是上等的丝绸,年龄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了,放眼整个常家,有着等气质的人,也只有大少爷一人吧!”
常南天被这个小丫头的七巧玲珑心折服,他让小丫头抬起头来。
小丫头慢慢地抬起了她的头,然后,那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却灵动逼人,一下子就勾住了十五岁的常南天的心。
常南天呆呆地看着眼前玲珑的人儿,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觉得心里好欢喜,他也问了这个小姑娘的名字,小姑娘说她叫苏蝶。
“苏蝶!”我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不难听啊!”
陆总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这个名字我整整记了一百年。”
我还是不明白陆总是怎么能够记住一百年前的事情的,但是我知道现在还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陆总继续讲过去的事情。
苏蝶就在常家住了下来,成了常北的贴身小丫鬟,因为灵巧懂事,又嘴甜掏心,所以赢得了常府上上下下的人的心。
自从苏蝶住进了常府,常南天每天都斗志昂扬,接下了祖上的好几个铺子,盘活了江南的一家茶叶店,并且业务不断向北方发展,北京都在常南天的掌握之中。
苏蝶除了每日陪常北外,她也有自己的爱好,她很喜欢绣旗袍,常家不缺布料,所以,她用的布料也都是上好的,而且,她有一种不用丈量人的本事,就是用眼睛目量,就能够把人的尺寸勾勒地特别精准,可以说她天生就是干这个的料。
她本来自己一个人没事儿偷偷地做,可是后来被常北知道了,所以常北就被这件事情捅到了老夫人那里。
老夫人是常南天和常北的奶奶,因为常父常年在外地,所以,家里掌握大权的人就是老夫人。
常北捅破这件事,本来是抱着好玩的态度的,不过这一下子,苏蝶一下子成了常府的名人了,大家庭,大姑娘小媳妇人本来就多,所以,大家都吵着让苏蝶给做,苏蝶给别人做的旗袍,和外面做的有着本质的区别,几乎每一针她都是很认真地在缝,从来不敷衍任何一个针脚,又因为她钟灵毓秀,所以巧夺天工,几乎有着独一无二的色彩和模样。
当然,这其中受益最多的还是常北,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所以,苏蝶给她做了十几身旗袍,有时候,常家来客人,老夫人就让苏蝶暗暗地观察女来宾的身材,好给人家定做衣服,所以,每当有客人来家里住上几天以后,走得时候,老夫人就命人送她们一身旗袍。
这些旗袍当然都获得了这些女来宾的一致称赞,所以,那时候,常家的生意几乎做到了全国各地,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看到苏蝶有这番拯救,常南天也非常非常高兴,他私心里有一个打算,如果他能够拿下广东这块的地盘,回来他就会和老夫人提亲,让把苏蝶许配给他。
可是喜欢苏蝶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他从来没有问过苏蝶的想法,不过他觉得苏蝶应该也会同意的,毕竟哪家的下人不想攀上主子的高枝,虽然他从未把苏蝶当作下人看过,可是,就算是身为一个男人,他也是很优秀的,他年龄二十二岁,生意已经做遍了大江南北,而且长相英俊,长身玉立,一袭青色的长衫在他的身上愈发显得他玉树临风。
而当年眉眼生疏却灵动无比的小小的苏蝶,早就变成了亭亭玉立,容貌动人的大姑娘了,而且,苏蝶的个子很高,不过身条很细,属于那种圆圆的凹凸有致的身材,这种身材哪个男人见了,都会为之动容的。
他常常会外出做一段日子的生意,然后回家。
每当这时候,苏蝶带给他的常常是种种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