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故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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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过得还好吧?”最终,还是文琪打破两人之间的沉默。
“还行,吃啥啥香,身子杠杠的棒。”秦棣微微一笑,轻轻的转动着拇指上的“大叔戒”,十分的坦然。
“也是,以你的身分,地位,权势,这世间还什么能令你头疼的事?”文琪柔声道,想了一想,继续问道:“这次回来是来拿毕业证吧?”
“不,纯属路过,顺便见一位老前辈。”秦棣如实道。
“打算呆几天?”文琪继续问道。
秦棣笑道:“一两天吧,最早明天下午,最迟后天一早就走。”
文琪拿起红酒,满满地倒上一杯,一口一口的喝着,很快大半瓶红酒见底,她酝酿了几分钟,微笑道:“不打算带一两个红颜知已走?”
“我可以认为你这是在审问犯人吗?”秦棣微微一笑,拿过一杯酒,小喝一口,道:“别光说我,谈谈你吧,最近过得如何?”
“老样子,上课、复习、睡觉,在紧张或不紧张中,一步步走向社会,还未毕业,已经在深海找了一家国资企业当饭碗。待遇不错,算是迈入了小白领级别。”文琪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她重新拿过一瓶红酒满上,有些醉意的清丽脸庞浮现灿烂的微笑,语气里微带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微笑道:“我啊,打算在这家企业混到一个经理级别,再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了,不要求门当户对,只求平平淡淡。”
“平淡是福。”秦棣说了一句,下意识的想说那位草民哥呢,不过想了一想,姬家和印家会放过陈家和文家?肯定痛下杀手,不把两家弄出官场,绝对不罢休,说不定陈家早就家破人亡了。
那位帅得掉渣的草民哥,估计下场不比王坚强父子差。
文家恐怕现在也再是什么书香门弟了!
想到这里,秦棣没有一丝愧疚,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当日那位准仗母娘何其的目空一切,陈草民的跋扈,何等的气焰嚣张。所以,秦棣脸上挤出一丝笑,打趣地道:“以你的能力,想当经理太容易了。”
“你就没有什么话对我说?”骄傲的她不在骄傲了。
秦棣想了一想,道:“伯父伯母还好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说。”
“不需要。”文琪抬起那张醉红的清丽脸蛋,盯着秦棣,忽然说道:“为什么一开始你不跟我说,你是姬家印家的少主,你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为什么你要在我面前说自己是在福利院长大,扛过砖头,上过工地?为什么你要把自己说得如此的平凡,偏偏却不平凡?”
秦棣轻轻叹息一声。
“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找回自己,曾经的自己。”秦棣平静地道:“何况,爱情本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不希望这中间有任何的利益关系?而且,我的世界,不适合普通人。”
“那她呢?”文琪瞥了安心一眼,出于女人的天性,她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位或许以前可以说是“敌人”的女人。
“我会把她带入我的世界。”秦棣斩钉截铁地道。
文琪一下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只是一个劲的灌酒。半晌,她道:“如果……假如……一切都没发生,你会带我进入你的世界吗?”
“会。”秦棣没有犹豫地肯定回答道。
文琪灿烂一笑,道:“我们还是朋友吧?”
秦棣坦然道:“是,但估计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文琪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甚至,还有一丝凄凉,看得让人心疼。
“你想再听一个故事吗?”秦棣做人做事,都有一个有始有终,不管结局会如何,他起码问心无愧。
“你说!”文琪挤出一个笑,这一次她没再喝酒。
秦棣淡淡地道:“有一个孩子,出生在这个世间上最古老,最具权势,最庞大,最有力量的家族,他父亲是这个家族的嫡系,在族内很有话语权,他本该是一个一出生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二世祖,却偏偏是一个私生子,与那个把他拉扯大的母亲过着各种险象环生的生活,他的大妈,也就是他父亲明媒正娶的女人,处心积虑的想置他们母子于死地,这孩子从懂事开始,发誓要努力做一个强者,要将那些欺负过他母亲、侮辱过他母亲的人不得好死,要将这些人狠狠的踩在脚下,狠狠的蹂躏!
“终于……”说到这里,秦棣用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微微笑了笑,道:“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做到了,为他的家族带来了荣耀,他天真的以为,经过他的努力,会改变他和他母亲的处境,然而恶梦才刚刚开始。或许这孩子太过锋芒毕露,在他挟带着无数荣誉回到家族时,却发现他视若生命的母亲,被他大妈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浑身鲜血淋淋,却仍然在呼唤着他的名字。那一刻,孩子很愤怒,很痛恨,似乎心都碎了,所以哪一次他杀了很多的人,但更多的人,却将他们母子擒下,然后审判,要处死他们母子,那位母亲用自己的鲜血,以一命偿一命的方式,自杀在庄严神圣的大殿上。
“哪一年,这个孩子十二岁不到,哪一次,是他外祖父救了他,哪一件事情过后,孩子失忆了,忘记了自我,懵懵懂懂的成长,一路跌跌倒倒,走狗屎运地考上了全国名列前茅的复大,土鳖一样的他,在看到那个女孩子时,竟然雄心壮志的发誓要日她,幸运的是,他桃花运不错,俘获了女孩的芳心,不幸的是,这个世界太他妈不是东西,处个女朋友也要论身份背景实力和金钱,当时我还真想问那准仗母娘一句:这么贵,你女儿不会是金子做的吧?”
顿了一下,秦棣默默的抽了口烟,喝了一口酒,他的眼睛里带着一种复杂的笑意,也看到了女孩神色流露出来的复杂情绪,而后,他脸上充满着一种自嘲,道:“但是,他还是相信了爱情是伟的,他也在随波逐流、浮浮沉沉中逐渐强大起来,发誓要凭借自己的双手,给自己的女人打下一片大大的事业出来,幸运也不幸的他找回了曾经的记忆,正要要告诉那女孩,什么身份背景,什么权势地位,在他眼中都是狗屎,一毛钱不值,他随便一句话,可令深海一把手分分钟钟赶来奴颜婢膝,可是他的世界,充满着各种血腥与残酷,比人吃人还可怕,不是被杀,便是杀人,逃跑根本没用,天下就这么大,能逃到哪里去?所以在他找回记忆后,一路像条丧家之犬地被人满世界的追杀,挣扎在各种生死一线之间。”
“终于!”秦棣冷冷地一笑:“那孩子好不容易暂时解决了所有问题,正要告诉那女孩自己真实的身份,却等到了一封喜柬,于是最后他还是选择去了参加那场订婚宴,并把那个红包交到女孩的手里,看到那女孩一脸灿烂幸福的微笑,他在一种莫明的情绪后,竟然松了一口气,不仅是因为少了一分责任,而是觉得她会幸福的过她自己想要的日子。”
故事讲到这里,秦棣微微一笑,道:“看,这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虽然不尽善尽美,可这天下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每一个人的世界,都是不相同的。”
“我先走了。”文琪起身。
秦棣将她送出夜场,道:“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女孩摇头,秦棣没勉强,她没开那辆甲壳虫,而是打了一辆出租车。
坐在出租后排,文琪捂着自己的嘴巴,身子在微微的抽搐,不断的抽搐……
夜中的你,为谁落泪,只是那个男孩,已经不愿意傻傻憨憨等待了!
“纳兰旭。”秦棣轻轻开口,纳兰旭如幽灵一般,追着出租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秦棣望着远去的出租车,没有一丝停留,转身回到了夜场。
人生哪能如初见。
再次见面,不过是悲春伤秋,徒增烦恼。
这个天下也没有不散的宴席,朋友、兄弟、女友、情人,哪怕是亲人子女,也有天南地北各自飞的一天,真正跟着自己走到老的,也只给你数白发的女人。
凌晨两点半,201寝室最终散去,这或许是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聚,当送醉生梦死的三位室友加兄弟进入一间总统套房睡下,走出酒店的秦棣气质浑然一变。
不在是平易近人的复大学生,没有了在李伟三人面前和和气气,他粗犷的脸庞多了一丝坚毅,似乎这世间再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撼动他复仇的心,成为强者的决心。
袁铭和纳兰坚也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终于发现带头大哥没有神经病,刚才的那股随和完全是灵光一闪,现在的秦棣才是掀动风波的小魔头。
就连一直躲在秦棣口袋里的“血血”,这时候也伸出一颗小脑袋,轻轻的松了口气,感概道:“还好!还好!这病很轻,没有继续发疯下去的症状。”
“去佘山。”秦棣重新钻进那辆红旗轿车。
在车上,“血血”忍不住说了一句:“你千里迢迢的跑来深海,不会就是见几个以前的狐朋狗友,会一会老情人,带一个小妞回‘复仇之地’当压寨夫人吧?何况,兽爷真没有看到你风风光光的一面啊?”
秦棣微微一笑,不计较“血血”的胆大包天,反问道:“难道英明神武的‘血血’大人,会跟一群凡夫俗子干上?欺男霸女的跟凡人争强斗狠?放一个屁通通把他们给秒杀了?”
“我当不会,高贵的我,宇宙无敌,怎么可能跟凡人一般见识?哦不,是蝼蚁!!!”“血血”一脸正气凛然道,有些飘飘然然了,原因是它可是第一次听到秦棣拍它的马屁。
“如果你会,我就会把你给蒸了。”
下一刻,“血血”噤若寒蝉啊。
魔鬼就是魔鬼,哪怕他偶尔露出天使的一面,但是他禀性里永远的藏着黑暗。
“我这次来,是给‘复仇之地’找一个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来的军师宰相,至于刚才的事情,只是在追忆过去,怀念我那逝去的青春。”终于,秦棣给出他这次来深海的真正目的:“虽然那位高人很难请动,也说过在十年之内,不会帮我,但是不去试一试,我总有些不甘心。毕竟,当年不同现在,天下将乱,群魔就要乱舞了。”RS
“最近过得还好吧?”最终,还是文琪打破两人之间的沉默。
“还行,吃啥啥香,身子杠杠的棒。”秦棣微微一笑,轻轻的转动着拇指上的“大叔戒”,十分的坦然。
“也是,以你的身分,地位,权势,这世间还什么能令你头疼的事?”文琪柔声道,想了一想,继续问道:“这次回来是来拿毕业证吧?”
“不,纯属路过,顺便见一位老前辈。”秦棣如实道。
“打算呆几天?”文琪继续问道。
秦棣笑道:“一两天吧,最早明天下午,最迟后天一早就走。”
文琪拿起红酒,满满地倒上一杯,一口一口的喝着,很快大半瓶红酒见底,她酝酿了几分钟,微笑道:“不打算带一两个红颜知已走?”
“我可以认为你这是在审问犯人吗?”秦棣微微一笑,拿过一杯酒,小喝一口,道:“别光说我,谈谈你吧,最近过得如何?”
“老样子,上课、复习、睡觉,在紧张或不紧张中,一步步走向社会,还未毕业,已经在深海找了一家国资企业当饭碗。待遇不错,算是迈入了小白领级别。”文琪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她重新拿过一瓶红酒满上,有些醉意的清丽脸庞浮现灿烂的微笑,语气里微带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微笑道:“我啊,打算在这家企业混到一个经理级别,再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了,不要求门当户对,只求平平淡淡。”
“平淡是福。”秦棣说了一句,下意识的想说那位草民哥呢,不过想了一想,姬家和印家会放过陈家和文家?肯定痛下杀手,不把两家弄出官场,绝对不罢休,说不定陈家早就家破人亡了。
那位帅得掉渣的草民哥,估计下场不比王坚强父子差。
文家恐怕现在也再是什么书香门弟了!
想到这里,秦棣没有一丝愧疚,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当日那位准仗母娘何其的目空一切,陈草民的跋扈,何等的气焰嚣张。所以,秦棣脸上挤出一丝笑,打趣地道:“以你的能力,想当经理太容易了。”
“你就没有什么话对我说?”骄傲的她不在骄傲了。
秦棣想了一想,道:“伯父伯母还好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说。”
“不需要。”文琪抬起那张醉红的清丽脸蛋,盯着秦棣,忽然说道:“为什么一开始你不跟我说,你是姬家印家的少主,你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为什么你要在我面前说自己是在福利院长大,扛过砖头,上过工地?为什么你要把自己说得如此的平凡,偏偏却不平凡?”
秦棣轻轻叹息一声。
“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找回自己,曾经的自己。”秦棣平静地道:“何况,爱情本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不希望这中间有任何的利益关系?而且,我的世界,不适合普通人。”
“那她呢?”文琪瞥了安心一眼,出于女人的天性,她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位或许以前可以说是“敌人”的女人。
“我会把她带入我的世界。”秦棣斩钉截铁地道。
文琪一下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只是一个劲的灌酒。半晌,她道:“如果……假如……一切都没发生,你会带我进入你的世界吗?”
“会。”秦棣没有犹豫地肯定回答道。
文琪灿烂一笑,道:“我们还是朋友吧?”
秦棣坦然道:“是,但估计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文琪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甚至,还有一丝凄凉,看得让人心疼。
“你想再听一个故事吗?”秦棣做人做事,都有一个有始有终,不管结局会如何,他起码问心无愧。
“你说!”文琪挤出一个笑,这一次她没再喝酒。
秦棣淡淡地道:“有一个孩子,出生在这个世间上最古老,最具权势,最庞大,最有力量的家族,他父亲是这个家族的嫡系,在族内很有话语权,他本该是一个一出生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二世祖,却偏偏是一个私生子,与那个把他拉扯大的母亲过着各种险象环生的生活,他的大妈,也就是他父亲明媒正娶的女人,处心积虑的想置他们母子于死地,这孩子从懂事开始,发誓要努力做一个强者,要将那些欺负过他母亲、侮辱过他母亲的人不得好死,要将这些人狠狠的踩在脚下,狠狠的蹂躏!
“终于……”说到这里,秦棣用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微微笑了笑,道:“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做到了,为他的家族带来了荣耀,他天真的以为,经过他的努力,会改变他和他母亲的处境,然而恶梦才刚刚开始。或许这孩子太过锋芒毕露,在他挟带着无数荣誉回到家族时,却发现他视若生命的母亲,被他大妈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浑身鲜血淋淋,却仍然在呼唤着他的名字。那一刻,孩子很愤怒,很痛恨,似乎心都碎了,所以哪一次他杀了很多的人,但更多的人,却将他们母子擒下,然后审判,要处死他们母子,那位母亲用自己的鲜血,以一命偿一命的方式,自杀在庄严神圣的大殿上。
“哪一年,这个孩子十二岁不到,哪一次,是他外祖父救了他,哪一件事情过后,孩子失忆了,忘记了自我,懵懵懂懂的成长,一路跌跌倒倒,走狗屎运地考上了全国名列前茅的复大,土鳖一样的他,在看到那个女孩子时,竟然雄心壮志的发誓要日她,幸运的是,他桃花运不错,俘获了女孩的芳心,不幸的是,这个世界太他妈不是东西,处个女朋友也要论身份背景实力和金钱,当时我还真想问那准仗母娘一句:这么贵,你女儿不会是金子做的吧?”
顿了一下,秦棣默默的抽了口烟,喝了一口酒,他的眼睛里带着一种复杂的笑意,也看到了女孩神色流露出来的复杂情绪,而后,他脸上充满着一种自嘲,道:“但是,他还是相信了爱情是伟的,他也在随波逐流、浮浮沉沉中逐渐强大起来,发誓要凭借自己的双手,给自己的女人打下一片大大的事业出来,幸运也不幸的他找回了曾经的记忆,正要要告诉那女孩,什么身份背景,什么权势地位,在他眼中都是狗屎,一毛钱不值,他随便一句话,可令深海一把手分分钟钟赶来奴颜婢膝,可是他的世界,充满着各种血腥与残酷,比人吃人还可怕,不是被杀,便是杀人,逃跑根本没用,天下就这么大,能逃到哪里去?所以在他找回记忆后,一路像条丧家之犬地被人满世界的追杀,挣扎在各种生死一线之间。”
“终于!”秦棣冷冷地一笑:“那孩子好不容易暂时解决了所有问题,正要告诉那女孩自己真实的身份,却等到了一封喜柬,于是最后他还是选择去了参加那场订婚宴,并把那个红包交到女孩的手里,看到那女孩一脸灿烂幸福的微笑,他在一种莫明的情绪后,竟然松了一口气,不仅是因为少了一分责任,而是觉得她会幸福的过她自己想要的日子。”
故事讲到这里,秦棣微微一笑,道:“看,这就是整个故事的结局,虽然不尽善尽美,可这天下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每一个人的世界,都是不相同的。”
“我先走了。”文琪起身。
秦棣将她送出夜场,道:“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女孩摇头,秦棣没勉强,她没开那辆甲壳虫,而是打了一辆出租车。
坐在出租后排,文琪捂着自己的嘴巴,身子在微微的抽搐,不断的抽搐……
夜中的你,为谁落泪,只是那个男孩,已经不愿意傻傻憨憨等待了!
“纳兰旭。”秦棣轻轻开口,纳兰旭如幽灵一般,追着出租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秦棣望着远去的出租车,没有一丝停留,转身回到了夜场。
人生哪能如初见。
再次见面,不过是悲春伤秋,徒增烦恼。
这个天下也没有不散的宴席,朋友、兄弟、女友、情人,哪怕是亲人子女,也有天南地北各自飞的一天,真正跟着自己走到老的,也只给你数白发的女人。
凌晨两点半,201寝室最终散去,这或许是他们最后的一次相聚,当送醉生梦死的三位室友加兄弟进入一间总统套房睡下,走出酒店的秦棣气质浑然一变。
不在是平易近人的复大学生,没有了在李伟三人面前和和气气,他粗犷的脸庞多了一丝坚毅,似乎这世间再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撼动他复仇的心,成为强者的决心。
袁铭和纳兰坚也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终于发现带头大哥没有神经病,刚才的那股随和完全是灵光一闪,现在的秦棣才是掀动风波的小魔头。
就连一直躲在秦棣口袋里的“血血”,这时候也伸出一颗小脑袋,轻轻的松了口气,感概道:“还好!还好!这病很轻,没有继续发疯下去的症状。”
“去佘山。”秦棣重新钻进那辆红旗轿车。
在车上,“血血”忍不住说了一句:“你千里迢迢的跑来深海,不会就是见几个以前的狐朋狗友,会一会老情人,带一个小妞回‘复仇之地’当压寨夫人吧?何况,兽爷真没有看到你风风光光的一面啊?”
秦棣微微一笑,不计较“血血”的胆大包天,反问道:“难道英明神武的‘血血’大人,会跟一群凡夫俗子干上?欺男霸女的跟凡人争强斗狠?放一个屁通通把他们给秒杀了?”
“我当不会,高贵的我,宇宙无敌,怎么可能跟凡人一般见识?哦不,是蝼蚁!!!”“血血”一脸正气凛然道,有些飘飘然然了,原因是它可是第一次听到秦棣拍它的马屁。
“如果你会,我就会把你给蒸了。”
下一刻,“血血”噤若寒蝉啊。
魔鬼就是魔鬼,哪怕他偶尔露出天使的一面,但是他禀性里永远的藏着黑暗。
“我这次来,是给‘复仇之地’找一个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来的军师宰相,至于刚才的事情,只是在追忆过去,怀念我那逝去的青春。”终于,秦棣给出他这次来深海的真正目的:“虽然那位高人很难请动,也说过在十年之内,不会帮我,但是不去试一试,我总有些不甘心。毕竟,当年不同现在,天下将乱,群魔就要乱舞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