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整蛊笨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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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笑,也是,两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说成仙还真就没法解释。不过,大婶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百思不得其解。
大婶一本正经地跟我说:“杜宇王不是把王位禅让给了丞相鳖灵吗?杜宇王不想给开明帝添麻烦,带着他美貌的王妃什么财物都没带就不辞而别,离开了都城,不知去向。
可开明帝鳖灵是个重情义的人呐,就派人到处去寻找,后来终于打听到他们隐居在一个山谷里,开明帝就要亲自去请。结果没想到还是晚去了一步,等赶到的时候,杜宇王夫妻俩已经穿戴整齐地仙去了。
开明帝可伤心了,就决定把他们夫妻俩运回都城,给他们建墓立碑。可谁知半路上就出了稀奇事,两人的尸体好端端的就不见了,只剩下两身衣服。所以说,现在两人的墓实际上是衣冠冢,没有尸身的。
不过,我跟你说,今年清明可出了件奇事,大伙都传有杜娟鸟飞到田里,一个劲儿地叫‘快耕快耕’,老百姓啊都说这一定是我们的望帝杜宇来提醒大家快来撒种插秧呢!那杜娟鸟就是杜宇王夫妻变的。”
大婶说得神叨叨的,我则暗自咂舌,这鬼话也有人信?怕是有人为掩人耳目,故意放出的谣言吧?
“杜宇王爱戴百姓,教我们农耕,这是到死都不放心我们这些老百姓呀。”男人放下筷子,叹息着说。
看来,净空所言非虚,这杜宇王还真是深受百姓爱戴呢。
“那现在的开明帝怎么样?对百姓好吗?”
“好啊,开明帝的做派就象当年的杜宇王,处处为我们百姓着想,是难得的明主啊。”大婶说着直竖大拇指,连坐在正位的老翁都直点头。
这么说来,这鳖灵也不象是个大恶之人呐,对净空他们下毒手的真的是他吗?本来很笃定的事,现在反倒有些吃不准了。
现在净空他们人都不知道在哪,乱找也是枉费时间,还不如先去会会这个鳖灵。打定主意,我便笑着问大婶:“请问,都城离这儿远吗?”
“不是很远,过了河,也就走个七八天吧。怎么,你要去那里?”
“嗯,开明帝这难得的明主是个人就会仰慕他。我想去离他最近的地方,没准还能有机会见上一面呢!”
大婶只当我是开玩笑,便也调侃着说:“哎哟,那敢情好,你要是真能见到他,也帮我们带个好。”
我乐呵地应承着,“好啊,没问题。”
盛情难却,大婶一家把我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吃了饭才放行。
我倒是没什么,就是她家那条狗一晚上没睡好,饭也没吃,第二天早上走时看它精神萎靡,瘦了一大圈,把大婶纳闷的直说:“这狗鼻子冰凉的也没病啊,怎么就蔫了,还不吃东西了呢?”
我好笑道:“放心,这狗没事,就是有些积食。您先把狗食收了,等到晌午再给它,肯定就吃了。”
大婶有些狐疑,“真的吗?”
我看着那狗哀怨的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心里笑得肚子都快疼了,面上却一本正经道:“真的,我对狗很熟悉,相信我,没错的。”
大婶就点点头,看样子是真要照我说的办。我心说,不好意思了小狗狗,原谅我的恶作剧吧。
这里的人家一般都有船,大婶的男人亲自摆渡把我送过了河。
临下船,大婶还一个劲儿的向我挥手,说“要是哪天路过这里,别忘了还来婶家啊!”
“谢谢您,大婶!”我使劲地挥着手,心里温暖极了。多淳朴的民风啊,在这片土地上,就是块石头也能给捂化了。
直到看着船走远了,我才转身看向都城的方向。
前方一马平川,视野开阔,绿油油的稻田一眼望不到边。
真是个富庶美丽的地方啊。美丽的大平原,我来了!
我感叹着飞速行进,一路连打听带问的,耽误了些行程,等找到都城时,已近晌午了。
远远的看到高高的城墙上旌旗飘飘,城门上方正中有个大字,猛一看竟不认得,这一惊非同小可。
我自幼自学书法,自认为对各类字体都非常的熟悉,偏偏这种字体却从未见过,字形非常的古朴象形,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文字,感觉比篆字还要古老。
我站在城门下,仔细辨认后,发现它与篆字“郫”极为相似。看来,这种文字与篆字颇有渊源,没准篆字还是从它演化来的呢。若果真如此,现在所处的年代岂不是比春秋时期还要早?
正好有人迎面从我身旁经过,撞到了我的肩膀,我一转身伸手抓过那人指着城门上的字问道:“请问,这上面写的什么?”
那人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几个来回,象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这都不知道?这里是我大蜀的都城郫,上面当然写的是郫啊!”
说着,眼中露出鄙夷之色,“切”了一声,念叨着“乡巴佬。”便甩袖转身走开了。
太好了,这已经失传的文字我可有的机会好好学习一下了。
我恋恋不舍地盯着那字往城门里走,直到看不见了才把脖子转过来。
这世界真是有趣。我嘴角带笑,漫无目的在熙熙嚷嚷的人流中穿梭,看着街道两旁的物件,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
真不愧是都城,比我的家乡叶县还要热闹,处处透着繁华。街上的商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睱接;小摊小贩占满了街道两侧,临街的铺面也是人来人往,红火得很。
没想到这千年之前的商业竟如此发达,只可惜身上没带银钱,否则,可以买几件东西做个纪念。也不知道在此地得停留多久,没钱恐怕还怕真是不行呢。
按时间推算,这个时候佛教还未传入东土,应该没人知道和尚为何许人,更别说化缘了,人家恐怕只道你是个要饭的,世上哪有那么多象大婶一家淳朴热心肠的人啊?所以,得先想办法赚钱养活自己才行,总不能去食嗟来之食吧?
我暗笑,也是,两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说成仙还真就没法解释。不过,大婶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百思不得其解。
大婶一本正经地跟我说:“杜宇王不是把王位禅让给了丞相鳖灵吗?杜宇王不想给开明帝添麻烦,带着他美貌的王妃什么财物都没带就不辞而别,离开了都城,不知去向。
可开明帝鳖灵是个重情义的人呐,就派人到处去寻找,后来终于打听到他们隐居在一个山谷里,开明帝就要亲自去请。结果没想到还是晚去了一步,等赶到的时候,杜宇王夫妻俩已经穿戴整齐地仙去了。
开明帝可伤心了,就决定把他们夫妻俩运回都城,给他们建墓立碑。可谁知半路上就出了稀奇事,两人的尸体好端端的就不见了,只剩下两身衣服。所以说,现在两人的墓实际上是衣冠冢,没有尸身的。
不过,我跟你说,今年清明可出了件奇事,大伙都传有杜娟鸟飞到田里,一个劲儿地叫‘快耕快耕’,老百姓啊都说这一定是我们的望帝杜宇来提醒大家快来撒种插秧呢!那杜娟鸟就是杜宇王夫妻变的。”
大婶说得神叨叨的,我则暗自咂舌,这鬼话也有人信?怕是有人为掩人耳目,故意放出的谣言吧?
“杜宇王爱戴百姓,教我们农耕,这是到死都不放心我们这些老百姓呀。”男人放下筷子,叹息着说。
看来,净空所言非虚,这杜宇王还真是深受百姓爱戴呢。
“那现在的开明帝怎么样?对百姓好吗?”
“好啊,开明帝的做派就象当年的杜宇王,处处为我们百姓着想,是难得的明主啊。”大婶说着直竖大拇指,连坐在正位的老翁都直点头。
这么说来,这鳖灵也不象是个大恶之人呐,对净空他们下毒手的真的是他吗?本来很笃定的事,现在反倒有些吃不准了。
现在净空他们人都不知道在哪,乱找也是枉费时间,还不如先去会会这个鳖灵。打定主意,我便笑着问大婶:“请问,都城离这儿远吗?”
“不是很远,过了河,也就走个七八天吧。怎么,你要去那里?”
“嗯,开明帝这难得的明主是个人就会仰慕他。我想去离他最近的地方,没准还能有机会见上一面呢!”
大婶只当我是开玩笑,便也调侃着说:“哎哟,那敢情好,你要是真能见到他,也帮我们带个好。”
我乐呵地应承着,“好啊,没问题。”
盛情难却,大婶一家把我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吃了饭才放行。
我倒是没什么,就是她家那条狗一晚上没睡好,饭也没吃,第二天早上走时看它精神萎靡,瘦了一大圈,把大婶纳闷的直说:“这狗鼻子冰凉的也没病啊,怎么就蔫了,还不吃东西了呢?”
我好笑道:“放心,这狗没事,就是有些积食。您先把狗食收了,等到晌午再给它,肯定就吃了。”
大婶有些狐疑,“真的吗?”
我看着那狗哀怨的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心里笑得肚子都快疼了,面上却一本正经道:“真的,我对狗很熟悉,相信我,没错的。”
大婶就点点头,看样子是真要照我说的办。我心说,不好意思了小狗狗,原谅我的恶作剧吧。
这里的人家一般都有船,大婶的男人亲自摆渡把我送过了河。
临下船,大婶还一个劲儿的向我挥手,说“要是哪天路过这里,别忘了还来婶家啊!”
“谢谢您,大婶!”我使劲地挥着手,心里温暖极了。多淳朴的民风啊,在这片土地上,就是块石头也能给捂化了。
直到看着船走远了,我才转身看向都城的方向。
前方一马平川,视野开阔,绿油油的稻田一眼望不到边。
真是个富庶美丽的地方啊。美丽的大平原,我来了!
我感叹着飞速行进,一路连打听带问的,耽误了些行程,等找到都城时,已近晌午了。
远远的看到高高的城墙上旌旗飘飘,城门上方正中有个大字,猛一看竟不认得,这一惊非同小可。
我自幼自学书法,自认为对各类字体都非常的熟悉,偏偏这种字体却从未见过,字形非常的古朴象形,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文字,感觉比篆字还要古老。
我站在城门下,仔细辨认后,发现它与篆字“郫”极为相似。看来,这种文字与篆字颇有渊源,没准篆字还是从它演化来的呢。若果真如此,现在所处的年代岂不是比春秋时期还要早?
正好有人迎面从我身旁经过,撞到了我的肩膀,我一转身伸手抓过那人指着城门上的字问道:“请问,这上面写的什么?”
那人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几个来回,象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这都不知道?这里是我大蜀的都城郫,上面当然写的是郫啊!”
说着,眼中露出鄙夷之色,“切”了一声,念叨着“乡巴佬。”便甩袖转身走开了。
太好了,这已经失传的文字我可有的机会好好学习一下了。
我恋恋不舍地盯着那字往城门里走,直到看不见了才把脖子转过来。
这世界真是有趣。我嘴角带笑,漫无目的在熙熙嚷嚷的人流中穿梭,看着街道两旁的物件,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
真不愧是都城,比我的家乡叶县还要热闹,处处透着繁华。街上的商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睱接;小摊小贩占满了街道两侧,临街的铺面也是人来人往,红火得很。
没想到这千年之前的商业竟如此发达,只可惜身上没带银钱,否则,可以买几件东西做个纪念。也不知道在此地得停留多久,没钱恐怕还怕真是不行呢。
按时间推算,这个时候佛教还未传入东土,应该没人知道和尚为何许人,更别说化缘了,人家恐怕只道你是个要饭的,世上哪有那么多象大婶一家淳朴热心肠的人啊?所以,得先想办法赚钱养活自己才行,总不能去食嗟来之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