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微风轻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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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原本该是江城最舒适的季节,可今年不知怎么,已是十月中旬,不仅没有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反而连着几天都天气阴沉。今天甚至还下起了雨,不大不小,淅淅沥沥,又湿又凉。
大概也正因为这令人无处可去的天气,今天在“阴晴咖啡馆”里呆着的顾客格外多。洛晴天去得还算早,选了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电脑,开始思索新书大纲。就这么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捋顺了思路。
她伸了个懒腰,瞥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若是平日里,以球球那丫头的急性子早该到了。大概是今天天气不好的缘故,现在还没影。
其实今天两人碰面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把她的宠物狗汤圆托给球球养一阵子。原因是洛晴天正在为开新文做各项准备,好不容易经过深思熟虑把新书的男女主角定在香格里拉相识,可自己却至今都没机会去过那儿。秉着新文准备工作决不能含糊的考究精神,她打算去自由行一趟,订的机票是明天走。
按原本的计划,球球是要跟她一起去的。这丫头早就嚷嚷着要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这次终于找着机会了,还兴奋了好久,自告奋勇做了一堆攻略。结果临到订机票的时候,这位不靠谱的画手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个不久就要交的稿子没动笔。
闺蜜同游就此泡了汤,球球可怜兮兮地跑来跟她哭诉,并双手奉上香格里拉自由行攻略作为补偿。
骤然变成独自旅行,晴天多少有些没心理准备,不过对于计划好了的事情,她向来没有中途放弃的习惯,于是也就干脆当去度假加散心,一个人也好。
不过球球不能跟她一起去倒是能解决她家宠物狗汤圆的寄宿问题。原本晴天还担心要是把汤圆送去了自家今年都轮到教高三、每天忙得昏头转向的爸妈那里,肯定是天天一个人,不,一只狗看家,迟早会被闷坏,还指不定得时常饿肚子,怎么都让人放心不下。
这下球球放了她鸽子,倒是可以顺理成章的把汤圆交给她照料了。虽然这吃货趁机提出交换要求——来接汤圆之前,晴天要请她在“阴晴咖啡馆”吃一次甜品。
“阴晴咖啡馆”就在晴天租的房子的不远处,咖啡和甜品是出了名的好吃,环境也很是小资,当然,价格也不便宜。晴天常常去那里写稿,球球有时候也会一起来,但是她俩平时基本都舍不得点太多甜点,顶多是喝喝咖啡。
球球这次当然是趁机“敲诈”了,不过只要她帮忙把汤圆照顾好,洛晴天倒是也挺愿意请她的,毕竟自己也被那些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增的甜品诱惑好久了,借机会尝一尝也不错。
说起来,汤圆和球球本来也就挺有缘的。至于这个缘分,还得先从名字说起。
球球大名袁肖。取名的原因极其简单——爸爸姓袁,妈妈姓肖。据说她妈妈怀她的时候特别能吃,于是奶奶一口咬定这怀的一定是个大胖小子。以至于最后生出女儿的时候,从公司赶到医院的袁爸爸目瞪口呆道:咱儿子的那啥呢?
袁肖一向大大咧咧,再难过的时候也跟讲笑话似的。因此洛晴天第一次听她讲起这个故事,心里已经准备了无数句谴责重男轻女的措辞。结果事实是她真的多虑了,袁家除了一开始有点难以置信,之后还是都非常宠爱这个小姑娘的。只不过一直把她当男孩儿养,从名字到饭量。
由于袁肖同学实在是对自己的名字接受无能了太多年,于是在取了“球球”这个笔名之后,再也不让除了家人之外的身边朋友叫自己的大名。
至于洛晴天家的汤圆,原本是叫元宵的。
当球球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惊得下巴都要掉了,一边用她的“大力神掌”猛晃晴天的肩,一边叫着:“我去,晴小天你是不是故意的!说!是不是故意的!”
晴天无辜脸:“元宵节把它从姨妈家抱回来的,随口就取名叫元宵了。你这是——不希望它跟你重名?可你不是不让人叫你袁肖吗?那把名字让给它也不错嘛^_^”
球球连连摇头:“不行不行,我对这个名字有严重的心理阴影!我是没办法了,但是这么可爱的小狗,不能祸害它呀,求你快给它改名吧。对了,咱们都是南方人,又不吃元宵的,不如改名叫汤圆吧!不仅不膈应,听起来还萌萌哒。”
晴天听了满脸黑线。她给家狗取名元宵就是因为自己不吃元宵啊,不然以后每年正月十五说着吃汤圆,难道不会觉得很奇怪吗?
可是禁不住球球的软磨硬泡,到底还是改了名,汤圆这个名字就此诞生。
大概是有缘,球球格外喜欢汤圆。不仅非常热心的帮它争取了改名权,平时每次来晴天家都会记得带点吃的给它。晴天常常笑说“人不如狗”,这丫头都难得送她一次吃的,居然对她家狗的饮食这么惦记。
这次她一去香格里拉就是一个礼拜,把汤圆交给球球这个宅女加吃货照顾,比放到自家每天早出晚归的爸妈那儿放心得多。
听外面的声音,雨势好像又大了些。洛晴天拿起手机,打算发个微信给球球问问她到哪儿了。
就在这时,咖啡馆的门被人推开,一阵风吹进来,门边的风铃发出一串清脆的响声。洛晴天抬起头看过去,来人却不是球球。
是个男人,个子很高,穿着黑色连帽休闲衫,戴棒球帽,帽檐有点低。距离有点远,看不清容貌,但似乎感觉得出挺年轻。
等洛晴天反应过来自己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得稍稍久了一点的时候,已经出于“职业习惯”不知不觉把这些记得清清楚楚。而就在下一秒,对方竟然朝自己这边走了过来。
咖啡馆里出奇的安静,明明不知哪个角落方才还有低低的谈笑声,此时竟也停了。还没等她完全反应过来,对方已经站在了面前。
“请问这里有人吗?”
大概是因为咖啡馆里太静,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却直截了当毫不飘忽。
晴天原本已经垂下眼帘,听到声音再次抬头,发现他把帽檐略微往上抬了抬,方才还有些被遮挡的面容完全露了出来,包括那双漂亮得过分的眼睛,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嘴角有一丝礼貌的微笑。
她很快意识到他指的是自己对面的位置,不禁愣了一瞬,等回过神,迅速环视一圈,才发现今天咖啡馆竟然真的坐满了。这大概是唯一一个空位,怪不得他一进门就直奔这边而来。
晴天旋即转回头,落落大方朝他一笑——
“抱歉,有人了。”
这下该轮到面前的人愣住了。不过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便重新露出微笑,似乎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便往外走,径直推门出了咖啡店。
背影挺拔,步伐果决,没有一丁点儿停顿和犹疑。
和来时一样,带起一阵风。
洛晴天还犹自出着神,等了半天的人却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面前。她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已经被猛地抓着肩膀晃起来。
“啊啊啊啊啊,晴小天我跟你说,刚才在门口看到了一个长得好帅的男生!啊啊啊啊啊……”球球同志的手劲还是一如既往的大,加上这次受了额外的刺激,晃得尤其狠。
“嘘——小声点。”晴天顾不上挣脱她的魔爪,连忙先制止她继续低声尖叫花痴。看都不用看就知道,现在估计半个咖啡馆的注意力都要被这丫头给吸引到这边来了。
球球恋恋不舍地收回手,眼巴巴地朝门口看过去,当然,帅哥早就影子都没了,但刚刚那可真是惊鸿一瞥啊。思及至此,她在洛晴天对面位置上坐下时还满脸抑制不住的兴奋:“我昨天还想着好久没见着长得像样的男生了,今天就碰见一个这么帅的,简直可以去买彩票了。等等,他是从咖啡馆里出去的,晴小天你应该也看到了吧?怎么还能这么淡定,难不成是被帅晕了?”
饶是压低了声音,那极快的语速和激昂的语调也完全暴露了她的花痴属性。晴天暗自觉得好笑,等她一口气说完才不紧不慢地接过话:“不只看见了,还说了话。”
球球惊得嘴都合不拢:“什、什么?快说!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他想拼桌,我没让。”晴天忍着笑,故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云淡风轻。
果然,球球炸了:“我勒个去!人家想要跟你拼桌,你怎么能拒绝啊!这么帅的男生,我都好久没看见过了……”
洛晴天拿起立在桌角的甜品单,选了几个球球平日爱吃的勾出来,又看了看表,才终于摆手打断还要滔滔不绝表示不满的闺蜜——
“我要是同意拼桌,你现在坐哪儿?”
“……”球球语塞,随即愤愤捂面,语气幽怨,“原来,我才是多出来的那一个……”
晴天哭笑不得,知道她贫嘴得差不多了,把甜品单递过去:“你看看还要不要加什么,够了的话我就点单了。”
此言一出,方才还心心念念帅哥的球球迅速由花痴变为吃货,注意力全集中到甜品菜单上了。她扫了一眼,双手把单子递回来,笑眯眯的猛点头:“够了够了,金主大人真大方。”
“过奖,不用太感激,回报给我家汤圆就行。”
之后就是甜点依次上桌的过程,晴天最感兴趣的是那块名叫“倾城之恋”的咖啡味蛋糕,做得极为精巧漂亮,之前她几乎每次经过冷藏柜,都会忍不住瞄一眼。然而她刚把勺子伸过去就被球球飞快地挡下。
“怎么了?”
“还没上齐呢,要先拍照啊!这么难得的机会,不发朋友圈也太可惜了!而且都可以作为以后画画的素材,嘿嘿。”
“……服了你。”
等甜点上齐,两人大快朵颐之后,球球心满意足的跟着洛晴天回家去接汤圆了,路上还一边念叨着今天真是视觉和味觉双丰收,当然,语气里还透着没能跟帅哥拼桌的惋惜。
“虽然来得及看一眼,但是以我身为画手的敏锐眼神,真心觉得他帅得可以出道了。诶,晴小天,你上次不是去《醉风尘》剧组探班了吗?是不是那个孔……男主演,也就这么帅了啊?”
《醉风尘》是洛晴天的处女作小说,现在被改编成了电视剧,由她亲自参与编剧,当红小花旦和小鲜肉叶乔孔子祺主演。前几个月拍戏的时候,洛晴天作为原著作者去剧组探过班。
当时球球就让她帮忙要几个主演的签名。晴天奇怪地问你不是不追星吗,这丫头眼睛闪闪发光地回答,万一以后能卖钱呢?
签名是都要到了,球球拿到的时候只感叹了一句明星的字真是跟医生一样潦草得看不懂,希望他们千万别换签名字体,否则以后粉丝都认不出,会卖不出去的。
半天都没听到洛晴天的回答,球球有些疑惑地撞了撞她的胳膊:“怎么啦?干嘛不说话?”
洛晴天歪了歪头:“没。在回想孔子祺长什么样啊。”
“……需不需要我帮你百度一下?”球球哭笑不得地看着她,“你难道就记得你家叶乔和楚言之长什么样?”
“诶,小心。”
晴天伸手把还在嘟嘟囔囔的闺蜜扯过来一点,转眼间,一辆车子几乎是擦着球球的身子过去了。
球球被吓了一跳,呆呆地直呼好险,几秒之后才又回过神来,嬉皮笑脸道:“谢女侠救命之恩!”
晴天看她一眼,笑了:“以身相许就免了,等我回来,爱卿备个接风洗尘宴就行。”
“喳。”
之后一路两人都没怎么聊天,等回了洛晴天的公寓,汤圆自然成了占据了全部的关注。而之前被那个小插曲插科打诨掉的话题,也就这样沉了下去,没再提起。
像咖啡馆门口的那串风铃,微风拂过,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晃着晃着,也就归于平静了。
秋天原本该是江城最舒适的季节,可今年不知怎么,已是十月中旬,不仅没有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反而连着几天都天气阴沉。今天甚至还下起了雨,不大不小,淅淅沥沥,又湿又凉。
大概也正因为这令人无处可去的天气,今天在“阴晴咖啡馆”里呆着的顾客格外多。洛晴天去得还算早,选了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电脑,开始思索新书大纲。就这么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捋顺了思路。
她伸了个懒腰,瞥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若是平日里,以球球那丫头的急性子早该到了。大概是今天天气不好的缘故,现在还没影。
其实今天两人碰面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把她的宠物狗汤圆托给球球养一阵子。原因是洛晴天正在为开新文做各项准备,好不容易经过深思熟虑把新书的男女主角定在香格里拉相识,可自己却至今都没机会去过那儿。秉着新文准备工作决不能含糊的考究精神,她打算去自由行一趟,订的机票是明天走。
按原本的计划,球球是要跟她一起去的。这丫头早就嚷嚷着要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这次终于找着机会了,还兴奋了好久,自告奋勇做了一堆攻略。结果临到订机票的时候,这位不靠谱的画手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个不久就要交的稿子没动笔。
闺蜜同游就此泡了汤,球球可怜兮兮地跑来跟她哭诉,并双手奉上香格里拉自由行攻略作为补偿。
骤然变成独自旅行,晴天多少有些没心理准备,不过对于计划好了的事情,她向来没有中途放弃的习惯,于是也就干脆当去度假加散心,一个人也好。
不过球球不能跟她一起去倒是能解决她家宠物狗汤圆的寄宿问题。原本晴天还担心要是把汤圆送去了自家今年都轮到教高三、每天忙得昏头转向的爸妈那里,肯定是天天一个人,不,一只狗看家,迟早会被闷坏,还指不定得时常饿肚子,怎么都让人放心不下。
这下球球放了她鸽子,倒是可以顺理成章的把汤圆交给她照料了。虽然这吃货趁机提出交换要求——来接汤圆之前,晴天要请她在“阴晴咖啡馆”吃一次甜品。
“阴晴咖啡馆”就在晴天租的房子的不远处,咖啡和甜品是出了名的好吃,环境也很是小资,当然,价格也不便宜。晴天常常去那里写稿,球球有时候也会一起来,但是她俩平时基本都舍不得点太多甜点,顶多是喝喝咖啡。
球球这次当然是趁机“敲诈”了,不过只要她帮忙把汤圆照顾好,洛晴天倒是也挺愿意请她的,毕竟自己也被那些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增的甜品诱惑好久了,借机会尝一尝也不错。
说起来,汤圆和球球本来也就挺有缘的。至于这个缘分,还得先从名字说起。
球球大名袁肖。取名的原因极其简单——爸爸姓袁,妈妈姓肖。据说她妈妈怀她的时候特别能吃,于是奶奶一口咬定这怀的一定是个大胖小子。以至于最后生出女儿的时候,从公司赶到医院的袁爸爸目瞪口呆道:咱儿子的那啥呢?
袁肖一向大大咧咧,再难过的时候也跟讲笑话似的。因此洛晴天第一次听她讲起这个故事,心里已经准备了无数句谴责重男轻女的措辞。结果事实是她真的多虑了,袁家除了一开始有点难以置信,之后还是都非常宠爱这个小姑娘的。只不过一直把她当男孩儿养,从名字到饭量。
由于袁肖同学实在是对自己的名字接受无能了太多年,于是在取了“球球”这个笔名之后,再也不让除了家人之外的身边朋友叫自己的大名。
至于洛晴天家的汤圆,原本是叫元宵的。
当球球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惊得下巴都要掉了,一边用她的“大力神掌”猛晃晴天的肩,一边叫着:“我去,晴小天你是不是故意的!说!是不是故意的!”
晴天无辜脸:“元宵节把它从姨妈家抱回来的,随口就取名叫元宵了。你这是——不希望它跟你重名?可你不是不让人叫你袁肖吗?那把名字让给它也不错嘛^_^”
球球连连摇头:“不行不行,我对这个名字有严重的心理阴影!我是没办法了,但是这么可爱的小狗,不能祸害它呀,求你快给它改名吧。对了,咱们都是南方人,又不吃元宵的,不如改名叫汤圆吧!不仅不膈应,听起来还萌萌哒。”
晴天听了满脸黑线。她给家狗取名元宵就是因为自己不吃元宵啊,不然以后每年正月十五说着吃汤圆,难道不会觉得很奇怪吗?
可是禁不住球球的软磨硬泡,到底还是改了名,汤圆这个名字就此诞生。
大概是有缘,球球格外喜欢汤圆。不仅非常热心的帮它争取了改名权,平时每次来晴天家都会记得带点吃的给它。晴天常常笑说“人不如狗”,这丫头都难得送她一次吃的,居然对她家狗的饮食这么惦记。
这次她一去香格里拉就是一个礼拜,把汤圆交给球球这个宅女加吃货照顾,比放到自家每天早出晚归的爸妈那儿放心得多。
听外面的声音,雨势好像又大了些。洛晴天拿起手机,打算发个微信给球球问问她到哪儿了。
就在这时,咖啡馆的门被人推开,一阵风吹进来,门边的风铃发出一串清脆的响声。洛晴天抬起头看过去,来人却不是球球。
是个男人,个子很高,穿着黑色连帽休闲衫,戴棒球帽,帽檐有点低。距离有点远,看不清容貌,但似乎感觉得出挺年轻。
等洛晴天反应过来自己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得稍稍久了一点的时候,已经出于“职业习惯”不知不觉把这些记得清清楚楚。而就在下一秒,对方竟然朝自己这边走了过来。
咖啡馆里出奇的安静,明明不知哪个角落方才还有低低的谈笑声,此时竟也停了。还没等她完全反应过来,对方已经站在了面前。
“请问这里有人吗?”
大概是因为咖啡馆里太静,他压低了声音,语气却直截了当毫不飘忽。
晴天原本已经垂下眼帘,听到声音再次抬头,发现他把帽檐略微往上抬了抬,方才还有些被遮挡的面容完全露了出来,包括那双漂亮得过分的眼睛,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嘴角有一丝礼貌的微笑。
她很快意识到他指的是自己对面的位置,不禁愣了一瞬,等回过神,迅速环视一圈,才发现今天咖啡馆竟然真的坐满了。这大概是唯一一个空位,怪不得他一进门就直奔这边而来。
晴天旋即转回头,落落大方朝他一笑——
“抱歉,有人了。”
这下该轮到面前的人愣住了。不过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便重新露出微笑,似乎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便往外走,径直推门出了咖啡店。
背影挺拔,步伐果决,没有一丁点儿停顿和犹疑。
和来时一样,带起一阵风。
洛晴天还犹自出着神,等了半天的人却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面前。她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已经被猛地抓着肩膀晃起来。
“啊啊啊啊啊,晴小天我跟你说,刚才在门口看到了一个长得好帅的男生!啊啊啊啊啊……”球球同志的手劲还是一如既往的大,加上这次受了额外的刺激,晃得尤其狠。
“嘘——小声点。”晴天顾不上挣脱她的魔爪,连忙先制止她继续低声尖叫花痴。看都不用看就知道,现在估计半个咖啡馆的注意力都要被这丫头给吸引到这边来了。
球球恋恋不舍地收回手,眼巴巴地朝门口看过去,当然,帅哥早就影子都没了,但刚刚那可真是惊鸿一瞥啊。思及至此,她在洛晴天对面位置上坐下时还满脸抑制不住的兴奋:“我昨天还想着好久没见着长得像样的男生了,今天就碰见一个这么帅的,简直可以去买彩票了。等等,他是从咖啡馆里出去的,晴小天你应该也看到了吧?怎么还能这么淡定,难不成是被帅晕了?”
饶是压低了声音,那极快的语速和激昂的语调也完全暴露了她的花痴属性。晴天暗自觉得好笑,等她一口气说完才不紧不慢地接过话:“不只看见了,还说了话。”
球球惊得嘴都合不拢:“什、什么?快说!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他想拼桌,我没让。”晴天忍着笑,故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云淡风轻。
果然,球球炸了:“我勒个去!人家想要跟你拼桌,你怎么能拒绝啊!这么帅的男生,我都好久没看见过了……”
洛晴天拿起立在桌角的甜品单,选了几个球球平日爱吃的勾出来,又看了看表,才终于摆手打断还要滔滔不绝表示不满的闺蜜——
“我要是同意拼桌,你现在坐哪儿?”
“……”球球语塞,随即愤愤捂面,语气幽怨,“原来,我才是多出来的那一个……”
晴天哭笑不得,知道她贫嘴得差不多了,把甜品单递过去:“你看看还要不要加什么,够了的话我就点单了。”
此言一出,方才还心心念念帅哥的球球迅速由花痴变为吃货,注意力全集中到甜品菜单上了。她扫了一眼,双手把单子递回来,笑眯眯的猛点头:“够了够了,金主大人真大方。”
“过奖,不用太感激,回报给我家汤圆就行。”
之后就是甜点依次上桌的过程,晴天最感兴趣的是那块名叫“倾城之恋”的咖啡味蛋糕,做得极为精巧漂亮,之前她几乎每次经过冷藏柜,都会忍不住瞄一眼。然而她刚把勺子伸过去就被球球飞快地挡下。
“怎么了?”
“还没上齐呢,要先拍照啊!这么难得的机会,不发朋友圈也太可惜了!而且都可以作为以后画画的素材,嘿嘿。”
“……服了你。”
等甜点上齐,两人大快朵颐之后,球球心满意足的跟着洛晴天回家去接汤圆了,路上还一边念叨着今天真是视觉和味觉双丰收,当然,语气里还透着没能跟帅哥拼桌的惋惜。
“虽然来得及看一眼,但是以我身为画手的敏锐眼神,真心觉得他帅得可以出道了。诶,晴小天,你上次不是去《醉风尘》剧组探班了吗?是不是那个孔……男主演,也就这么帅了啊?”
《醉风尘》是洛晴天的处女作小说,现在被改编成了电视剧,由她亲自参与编剧,当红小花旦和小鲜肉叶乔孔子祺主演。前几个月拍戏的时候,洛晴天作为原著作者去剧组探过班。
当时球球就让她帮忙要几个主演的签名。晴天奇怪地问你不是不追星吗,这丫头眼睛闪闪发光地回答,万一以后能卖钱呢?
签名是都要到了,球球拿到的时候只感叹了一句明星的字真是跟医生一样潦草得看不懂,希望他们千万别换签名字体,否则以后粉丝都认不出,会卖不出去的。
半天都没听到洛晴天的回答,球球有些疑惑地撞了撞她的胳膊:“怎么啦?干嘛不说话?”
洛晴天歪了歪头:“没。在回想孔子祺长什么样啊。”
“……需不需要我帮你百度一下?”球球哭笑不得地看着她,“你难道就记得你家叶乔和楚言之长什么样?”
“诶,小心。”
晴天伸手把还在嘟嘟囔囔的闺蜜扯过来一点,转眼间,一辆车子几乎是擦着球球的身子过去了。
球球被吓了一跳,呆呆地直呼好险,几秒之后才又回过神来,嬉皮笑脸道:“谢女侠救命之恩!”
晴天看她一眼,笑了:“以身相许就免了,等我回来,爱卿备个接风洗尘宴就行。”
“喳。”
之后一路两人都没怎么聊天,等回了洛晴天的公寓,汤圆自然成了占据了全部的关注。而之前被那个小插曲插科打诨掉的话题,也就这样沉了下去,没再提起。
像咖啡馆门口的那串风铃,微风拂过,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晃着晃着,也就归于平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