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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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和萧蘅的电话,顾清语一个人在阳台站了良久。国庆节本打算和一家人去泰国玩,因为老公单位临时安排出差,计划取消,她就带儿子回了娘家。
自从再次见到靳天歌,顾清语的内心再也无法平复,她曾经以为那些都独属于自己的回忆,靳天歌居然也记了个七七八八。
如果当年自己勇敢点,是不是不只是擦肩而过?她无数次的自问,换来的是愈加的烦恼。说了又怎么样?靳天歌那么出色,那么完美,自己有什么?平凡的外貌,平凡的学习成绩……在育才高中学霸满地走的学校,她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丫头,拿什么去获得靳天歌的认可呢。
顾清语苦笑,她觉得自己是失败的。余晓恩暗恋萧蘅的苦不比她少,可是他虽没有高中毕业,却获得了事业的成功,以平等的姿态获得了萧蘅的爱情。自己呢,在四线城市的电视台做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毕业五年了还没有晋升;嫁给了家里介绍的一名建筑工程师,聚少离多,唯一的成功是生了一个伶俐的孩子。
如果,如果她和萧蘅一样选择了在外地上学,外地上班,是不是也会单着?是不是就可以等到他了……
顾清语第一次见到靳天歌,是在学校文学社办公室。
每年新生入学都是学校文学社招兵买马的时候,顾清语学业虽然一般般,却很喜欢写一些抒情散文,而且她有天赋,文章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朗读。所以看到文学社张贴的征人广告后,积极的报了名,她投石问路的是一篇小诗:母亲。一个星期后,文学社在告示栏贴上了征人结果,顾清语的大名赫然在上。
那是一个中午,文学社的同学放弃午休时间,在学校特批的办公室里进行新老交替工作。高二、高三的师兄师姐因临近高考,很多人会选择在此时退出。
顾清语是个特守时的女孩,通知说一点集合,她提前十分钟就到了。刚进门,她就看到一个男生靠在打开的窗户边,穿着一件黑色T恤,水洗蓝的牛仔裤,浓密的头发微微蜷曲,遮住了半个额头,浓黑的两道剑眉下是一双星辰般明亮的眼,正午的阳光很烈,她逆光看着他,整个人一下就懵住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样?就是你一眼看到他,周边的人和事都自动退散、隐形了,眼里心里就只一个他。
但是,只一眼,你就不敢再直面他了。
顾清语呆滞的站了片刻,走进去和社长等几个认识的人打了招呼,然后安静的坐了下来。
“天歌,你这才高二就退,不厚道了吧?”社长抱怨。
“这届新人很不错,我看过他们的稿子,稍稍培养就能成大器。”靳天歌避开话头。
“可你这主编才干了不到一年,你还不愿意带新人,这让兄弟很为难啊。”社长诉苦。
“王子飞,你少来这套。不就少我一个吗,不要小看其他社友的能力,我相信师弟师妹们能把文学社搞得更好。”靳天歌给社长拉仇恨了。
“得得得,说不过你,走吧走吧。趁着大伙还没到齐,省我一顿解释了。”
靳天歌闻言站直了身躯,和几个老社友打了声招呼,迈步出了办公室。
至始至终,靳天歌没有看顾清语一眼。而顾清语至始至终乖巧的坐在角落,微低着头,一言不发。
“阿蘅,我回想了好多遍,其实那一眼根本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后面也一直没有勇气抬头看他。你说这么一眼就喜欢上了,我是不是疯了?”顾清语的这一眼,成了她整个高中的执念,而她的好友萧蘅陪着她疯了三年。
顾清语打心里感谢萧蘅,她知道这个好友对高中早恋很不赞同,但她对她的暗恋却异常的宽容和支持。
萧蘅说,一见钟情属于人类感情的变异病态,无药可救,唯有理解,并且宽宥。
顾清语的惊鸿一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见着靳天歌。直到有个周末,她和萧蘅在学校小花园聊天看书。一阵清越的笛声突然拔地而起,直冲云霄……
两个女生都惊了一下,萧蘅说:“哇,谁在吹笛子,这底气都能赶上我爸爸了。”萧蘅的笛子是跟她爸爸学的,她老爸客串过大型演出,如果能得到她这样的评价,说明吹笛者的水平确实不凡。
二人好奇的往笛声出处张望,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正站在亭子对面的池塘边,临池而奏。
“真不错。”萧蘅赞道。
顾清语微张着嘴,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身影,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靳天歌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学生,优越的家世,兼优的品学,上等的容貌,谦逊的为人,他懂音乐、懂绘画、懂舞蹈、懂文学……文能写好文章,武能打好篮球,他是太阳最炽烈的光芒,闪瞎一片凡人的眼。
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顾清语只觉得悲哀。唯有的喜悦,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灵魂都在为他颤栗。
顾清语默默喜欢了靳天歌一年,最后受不住这样的煎熬,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最好的朋友萧蘅。萧蘅不能理解好友的苦恋,但她一直包容着,劝导着。
同为学校受人瞩目的学生,萧蘅比起靳天歌就接地气多了。她是双教师家庭,拥有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经历和喜怒哀乐,她看着高高在上,但又是温暖可亲的。
但凡学校有大型活动或演出,萧蘅就会这借着自己班长或校宣传部部长的名头拉上顾清语参加,因为她知道靳天歌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理所当然的安排着一切。没有经过暗恋的人,很容易犯萧蘅这样的错误,自以为是的以为这是对他人好。但对与暗恋中的人来说,那种有距离的接近所带来的微弱的甜蜜感根本无法与随后而来的痛苦相提并论。
顾清语慢慢的开始着了魔,她四处收集靳天歌的资料。邻居姐姐和靳天歌一个班,她有事没事晃荡到他的班级找姐姐聊天;文学社偶尔向靳天歌特约稿件,她自告奋勇的申请去拿稿子;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她努力挤到第一排,捕捉他比流川枫还要帅的身影……
“阿蘅,我觉得我快疯了,我跟他说了吧!”最痛苦的时候顾清语对好友说,她的爱恋那么低微,使她几乎落到尘埃。
“好,我支持你!不管他是拒绝还是接受,我永远站在你身边支持你!”萧蘅信誓旦旦的鼓励她。
这样的对话进行了无数次,直到靳天歌考上大学,顾清语还是没说。她安慰自己:没关系,再有一年我就会考到他的学校,只要我够努力。
高考的成绩公布后,顾清语默默的把自己关在房间呆了一天。
萧蘅过了几天才知道顾清语的成绩,急忙给她打了电话:“清语,没事的。”
顾清语哭出来:“怎么没事?我才考了个普通一本,我怎么和他在一起,我拿什么和他在一起?阿蘅,以后我们也会离得远远的,怎么办啊,我不想去!我不要去!”
靳天歌和萧蘅都考上了理想的名校,顾清语有种被遗弃的绝望感,她觉得自己没用,那么拼命的学习还是落下这么一大截。
过了一个多月,顾清语终于缓过来,自己收拾上大学的行李。
“爸妈,对不起,不用帮我安排复读的事了,我去Q大。”顾清语忍不住又哭了,她想,她再也见不着靳天歌了,这一辈子都可能见不到了,她决定把他忘了……
十多年后的重逢,靳天歌的光芒已经收敛,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秀,仍旧无法掩藏。他端坐在一众学校领导和老师中间,态度谦逊,侃侃而谈。
顾清语呆站在门口,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在靳天歌作完演讲之后,顾清语采访了他,采访例行的问题结束。靳天歌突然对顾清语笑道:“我记得你,顾清语是吧,特别爱脸红的小师妹,想不到已经出落的这样落落大方了。”
顾清语强行镇定的脸瞬间就有些HOLD不住了,她挤出一个笑:“想不到靳师兄还记得我。”
“你很特别,每次活动都能看到你,但是不爱说话,总一个人呆在一边老老实实做事。我一下好奇看了活动人员名单,‘顾清语’这个名字很好听,就记下来了。说起来,我们见面的次数还挺多了,但是居然没说过话。”靳天歌温和的说。
不,我们见面的次数一点都不多,我都一一记下来了,真的一点都不多。顾清语心里如是说,但她开口的确是:“师兄记性真好,怪不得工作短短几年就做到了大唐电视台的首席记者。”
接着顾清语又说了几句恭维靳天歌的话,二人的对话变得寡淡无味。草草结束采访,顾清语赶回电视台写稿子。她的十指在键盘上翻飞,很多词句不经大脑就打了出来,一直以为自己的脸是木然的,可是当她打完最后一行字,双手捂住脸的时候,手心是一片润湿。
你还想怎样,顾清语?靳天歌还是当年闪耀的靳天歌,他并没有从神坛上走下来。你呢?你已经有了丈夫,有了儿子,你还能再奢望什么?
他有他的风光,她有她的责任。原来,两个人的位置从来没有变过,以后也不会再变。那少年往事中最痴迷的一段,早已画上句号。
他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他也留意过自己的名字,只是,从一开始,就判决了这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故事。顾清语用冰冷的双手拍了拍脸颊,想让自己清醒些。
“妈妈,妈妈,快进来陪我玩!”客厅传来儿子闵轩的呼喊声。
“来了,宝贝。玩什么呀?”顾清语推门进了客厅,看到儿子坐在一堆彩色积木中间,城堡已经搭好了底部,她走过去,跪在儿子的身边,说:“来,妈妈帮闵轩把城堡建起来,里面可以住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还有闵轩和妈妈!”儿子大声的说。
顾清语笑着应道:“是的,还有小闵轩和妈妈。”
结束了和萧蘅的电话,顾清语一个人在阳台站了良久。国庆节本打算和一家人去泰国玩,因为老公单位临时安排出差,计划取消,她就带儿子回了娘家。
自从再次见到靳天歌,顾清语的内心再也无法平复,她曾经以为那些都独属于自己的回忆,靳天歌居然也记了个七七八八。
如果当年自己勇敢点,是不是不只是擦肩而过?她无数次的自问,换来的是愈加的烦恼。说了又怎么样?靳天歌那么出色,那么完美,自己有什么?平凡的外貌,平凡的学习成绩……在育才高中学霸满地走的学校,她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丫头,拿什么去获得靳天歌的认可呢。
顾清语苦笑,她觉得自己是失败的。余晓恩暗恋萧蘅的苦不比她少,可是他虽没有高中毕业,却获得了事业的成功,以平等的姿态获得了萧蘅的爱情。自己呢,在四线城市的电视台做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毕业五年了还没有晋升;嫁给了家里介绍的一名建筑工程师,聚少离多,唯一的成功是生了一个伶俐的孩子。
如果,如果她和萧蘅一样选择了在外地上学,外地上班,是不是也会单着?是不是就可以等到他了……
顾清语第一次见到靳天歌,是在学校文学社办公室。
每年新生入学都是学校文学社招兵买马的时候,顾清语学业虽然一般般,却很喜欢写一些抒情散文,而且她有天赋,文章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朗读。所以看到文学社张贴的征人广告后,积极的报了名,她投石问路的是一篇小诗:母亲。一个星期后,文学社在告示栏贴上了征人结果,顾清语的大名赫然在上。
那是一个中午,文学社的同学放弃午休时间,在学校特批的办公室里进行新老交替工作。高二、高三的师兄师姐因临近高考,很多人会选择在此时退出。
顾清语是个特守时的女孩,通知说一点集合,她提前十分钟就到了。刚进门,她就看到一个男生靠在打开的窗户边,穿着一件黑色T恤,水洗蓝的牛仔裤,浓密的头发微微蜷曲,遮住了半个额头,浓黑的两道剑眉下是一双星辰般明亮的眼,正午的阳光很烈,她逆光看着他,整个人一下就懵住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样?就是你一眼看到他,周边的人和事都自动退散、隐形了,眼里心里就只一个他。
但是,只一眼,你就不敢再直面他了。
顾清语呆滞的站了片刻,走进去和社长等几个认识的人打了招呼,然后安静的坐了下来。
“天歌,你这才高二就退,不厚道了吧?”社长抱怨。
“这届新人很不错,我看过他们的稿子,稍稍培养就能成大器。”靳天歌避开话头。
“可你这主编才干了不到一年,你还不愿意带新人,这让兄弟很为难啊。”社长诉苦。
“王子飞,你少来这套。不就少我一个吗,不要小看其他社友的能力,我相信师弟师妹们能把文学社搞得更好。”靳天歌给社长拉仇恨了。
“得得得,说不过你,走吧走吧。趁着大伙还没到齐,省我一顿解释了。”
靳天歌闻言站直了身躯,和几个老社友打了声招呼,迈步出了办公室。
至始至终,靳天歌没有看顾清语一眼。而顾清语至始至终乖巧的坐在角落,微低着头,一言不发。
“阿蘅,我回想了好多遍,其实那一眼根本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后面也一直没有勇气抬头看他。你说这么一眼就喜欢上了,我是不是疯了?”顾清语的这一眼,成了她整个高中的执念,而她的好友萧蘅陪着她疯了三年。
顾清语打心里感谢萧蘅,她知道这个好友对高中早恋很不赞同,但她对她的暗恋却异常的宽容和支持。
萧蘅说,一见钟情属于人类感情的变异病态,无药可救,唯有理解,并且宽宥。
顾清语的惊鸿一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见着靳天歌。直到有个周末,她和萧蘅在学校小花园聊天看书。一阵清越的笛声突然拔地而起,直冲云霄……
两个女生都惊了一下,萧蘅说:“哇,谁在吹笛子,这底气都能赶上我爸爸了。”萧蘅的笛子是跟她爸爸学的,她老爸客串过大型演出,如果能得到她这样的评价,说明吹笛者的水平确实不凡。
二人好奇的往笛声出处张望,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正站在亭子对面的池塘边,临池而奏。
“真不错。”萧蘅赞道。
顾清语微张着嘴,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身影,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靳天歌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学生,优越的家世,兼优的品学,上等的容貌,谦逊的为人,他懂音乐、懂绘画、懂舞蹈、懂文学……文能写好文章,武能打好篮球,他是太阳最炽烈的光芒,闪瞎一片凡人的眼。
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顾清语只觉得悲哀。唯有的喜悦,只在与他擦身而过的刹那,灵魂都在为他颤栗。
顾清语默默喜欢了靳天歌一年,最后受不住这样的煎熬,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最好的朋友萧蘅。萧蘅不能理解好友的苦恋,但她一直包容着,劝导着。
同为学校受人瞩目的学生,萧蘅比起靳天歌就接地气多了。她是双教师家庭,拥有和大多数人一样的经历和喜怒哀乐,她看着高高在上,但又是温暖可亲的。
但凡学校有大型活动或演出,萧蘅就会这借着自己班长或校宣传部部长的名头拉上顾清语参加,因为她知道靳天歌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理所当然的安排着一切。没有经过暗恋的人,很容易犯萧蘅这样的错误,自以为是的以为这是对他人好。但对与暗恋中的人来说,那种有距离的接近所带来的微弱的甜蜜感根本无法与随后而来的痛苦相提并论。
顾清语慢慢的开始着了魔,她四处收集靳天歌的资料。邻居姐姐和靳天歌一个班,她有事没事晃荡到他的班级找姐姐聊天;文学社偶尔向靳天歌特约稿件,她自告奋勇的申请去拿稿子;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她努力挤到第一排,捕捉他比流川枫还要帅的身影……
“阿蘅,我觉得我快疯了,我跟他说了吧!”最痛苦的时候顾清语对好友说,她的爱恋那么低微,使她几乎落到尘埃。
“好,我支持你!不管他是拒绝还是接受,我永远站在你身边支持你!”萧蘅信誓旦旦的鼓励她。
这样的对话进行了无数次,直到靳天歌考上大学,顾清语还是没说。她安慰自己:没关系,再有一年我就会考到他的学校,只要我够努力。
高考的成绩公布后,顾清语默默的把自己关在房间呆了一天。
萧蘅过了几天才知道顾清语的成绩,急忙给她打了电话:“清语,没事的。”
顾清语哭出来:“怎么没事?我才考了个普通一本,我怎么和他在一起,我拿什么和他在一起?阿蘅,以后我们也会离得远远的,怎么办啊,我不想去!我不要去!”
靳天歌和萧蘅都考上了理想的名校,顾清语有种被遗弃的绝望感,她觉得自己没用,那么拼命的学习还是落下这么一大截。
过了一个多月,顾清语终于缓过来,自己收拾上大学的行李。
“爸妈,对不起,不用帮我安排复读的事了,我去Q大。”顾清语忍不住又哭了,她想,她再也见不着靳天歌了,这一辈子都可能见不到了,她决定把他忘了……
十多年后的重逢,靳天歌的光芒已经收敛,但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秀,仍旧无法掩藏。他端坐在一众学校领导和老师中间,态度谦逊,侃侃而谈。
顾清语呆站在门口,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在靳天歌作完演讲之后,顾清语采访了他,采访例行的问题结束。靳天歌突然对顾清语笑道:“我记得你,顾清语是吧,特别爱脸红的小师妹,想不到已经出落的这样落落大方了。”
顾清语强行镇定的脸瞬间就有些HOLD不住了,她挤出一个笑:“想不到靳师兄还记得我。”
“你很特别,每次活动都能看到你,但是不爱说话,总一个人呆在一边老老实实做事。我一下好奇看了活动人员名单,‘顾清语’这个名字很好听,就记下来了。说起来,我们见面的次数还挺多了,但是居然没说过话。”靳天歌温和的说。
不,我们见面的次数一点都不多,我都一一记下来了,真的一点都不多。顾清语心里如是说,但她开口的确是:“师兄记性真好,怪不得工作短短几年就做到了大唐电视台的首席记者。”
接着顾清语又说了几句恭维靳天歌的话,二人的对话变得寡淡无味。草草结束采访,顾清语赶回电视台写稿子。她的十指在键盘上翻飞,很多词句不经大脑就打了出来,一直以为自己的脸是木然的,可是当她打完最后一行字,双手捂住脸的时候,手心是一片润湿。
你还想怎样,顾清语?靳天歌还是当年闪耀的靳天歌,他并没有从神坛上走下来。你呢?你已经有了丈夫,有了儿子,你还能再奢望什么?
他有他的风光,她有她的责任。原来,两个人的位置从来没有变过,以后也不会再变。那少年往事中最痴迷的一段,早已画上句号。
他早就知道自己喜欢他,他也留意过自己的名字,只是,从一开始,就判决了这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故事。顾清语用冰冷的双手拍了拍脸颊,想让自己清醒些。
“妈妈,妈妈,快进来陪我玩!”客厅传来儿子闵轩的呼喊声。
“来了,宝贝。玩什么呀?”顾清语推门进了客厅,看到儿子坐在一堆彩色积木中间,城堡已经搭好了底部,她走过去,跪在儿子的身边,说:“来,妈妈帮闵轩把城堡建起来,里面可以住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还有闵轩和妈妈!”儿子大声的说。
顾清语笑着应道:“是的,还有小闵轩和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