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 明星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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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这个时代,普通老百姓打官司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舌头还能碰到鼻子呢,更何况是牙齿了。可明星要是打官司的话,那可就算是稀奇事儿了,尤其对方曾经还是一个红得发紫的大腕级明星。
秦飞扬想破了脑袋,也想象不到对方为什么会挑自己这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作为这场官司里的代理律师。
这个女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凭借一部电影火遍了大江南北。可不知道为什么,事业刚刚有所起色后,这个女人就从娱乐圈内消声觅迹了,仿佛一夜之间,就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秦飞扬清楚的记得,念书那会儿,不少同班的男生都将她的照片贴在自家卧室内的墙上,说对着相片撸一管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自己虽然没有那么龌蹉,但对方那清纯甜美的形象,还是深深的扎根在了自己内心的最深处。那是少男对梦中情人的一种悸动,那是年少无知时的一个美梦。可今儿,当唐丽君(化名)站在自己眼前的那一刻,秦飞扬有些懵。
年近四十的唐丽君看上去依旧很年轻,可能是保养得好,如果不是刻意观察的话,是很难看到她眼角的鱼尾纹和脖子上的皱纹的。
对方好歹也算是个公众人物,别管过气与否。为此秦飞扬问所长要了个单间儿,将唐丽君邀请进去,商谈打官司的具体事宜。
双方坐定后,唐丽君就将委托的事情和盘托出。不过让飞扬更加发懵的是,貌似人家跟自己谈的不是官司,而是买卖,更为确切点来说,应该算是一场交易。
秦飞扬真的很怀疑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到底是不是唐丽君,别是整容整出来的冒牌货吧。看到秦飞扬那不信任的眼神后,对方将身份证很随意的丢在办公桌上,看着身份证上唐丽君三个字后,飞扬这才打消了最初的顾虑。
通过跟唐丽君小姐的沟通,秦飞扬发现这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交易。因为官司本身并没有任何难度,别说自己已经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即便法学院大二的学生,都可以很轻松的搞定这场官司。纠结的根本就在于唐丽君本身不打算支付一分钱给自己,这还不说,她还要求官司如何打,要由她一个外人说了算。
这就等于说,唐丽君不给飞扬任何费用,飞扬还得自掏腰包交纳25%~30%的费用给律师事务所,这还不说,官司打到何种程度,具体的流程,甚至输赢都要由她来决定。
飞扬很怀疑是自己听错了,要是如此的话,她还过来请律师干嘛啊,自己打不就结了。
可更让飞扬意想不到的是,对方居然问我借了500元钱说应急。你说你这么大的明星打官司不给钱,就够让人郁闷的了,怎么还连吃带拿的,这算是个什么事儿啊?
不过飞扬还是乖乖的借给了对方500元,倒不是飞扬很有钱,只能说飞扬在为自己曾经的梦想埋单。接过飞扬递来的五张毛爷爷后,唐丽君问飞扬要了张名片,随后很洒脱的离去。仿佛刚刚的一切就如同一场春梦,要不是钱包内少了500元钱,飞扬真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白日梦呢。
其后,所长将飞扬叫到办公室内,语重心长的跟飞扬谈了半个钟头的话,无外乎最近怎么样啊,在他那里呆得还行吧,是否从上次的阴影里走出来之类的废话。就在我俩都没什么可说的了以后,飞扬准备起身告辞,所长这才扔出来这次谈话的主题:“无论如何,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也要将唐丽君这笔生意做成!”
其实这只是半句话,后半句话所长没说,但飞扬清楚的意识到,那半句应该是:“如果不能促成这笔生意,自己就可以卷铺盖卷滚蛋了!”
我的心有些发毛,这是实话,本来第一单生意对我的职业生涯就造成了不可估计的损害,要不是所长看我可怜,我想我早已退出这个行业了。要知道,一旦一名律师的名誉受损,尤其是像我这种初出茅庐的菜鸟,后果就是没有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会聘请我去当律师的。换句话来说,这等于是所长给我下的最后通牒,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
我非常后悔当时没有跟唐丽君要来对方的电话号码,如果对方不给我打电话,那么我根本就找不到人家。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晚饭过后,对方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只不过这次约谈的地点不是律师事务所内,而是对方的家中。
我本以为能够借此机会见识见识明星家的豪宅别墅,为此我特意穿着自己最为金贵的一身着装,还从朋友那里借了台丰田凯美瑞来为自己壮胆儿。可当我驱车来到对方给我的地址后,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想多了。
那是本市一处极为普通的居民楼,而且至少有着十五年以上的楼龄。小区内没有物业,脏乱差三个字就能将这个小区整体现状反应出来。刚一下车,我就被小区内迎面飘来的那股子垃圾发酵的味道,熏得好悬将晚饭吐了出来。
不会吧!堂堂红得发紫的大明星,虽然是过了气的,至于沦落到如此窘迫的地步吗?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事实证明,唐丽君远比我所能想到的,还要窘迫得多滴多滴多!
给我开门的唐丽君穿着蕾丝的睡衣,而且没穿胸罩。我极力的克制着自己的眼睛不往那上面集中,只不过效果并不理想。
给我打了杯开水,并告知我家中没有任何茶叶、咖啡以及其他的软饮供我选择后,唐丽君翘着二郎腿坐在了我的对面,开始述说起当年发生的种种。
都说权利让男人疯狂,爱情让女人疯狂,金钱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跟着疯狂,这句台词依旧经典。
唐丽君说自己很贱,国内这些个混娱乐圈的女人更贱。十五年前正值事业巅峰的自己,爱上了一个外国籍演员。为了爱情,她毅然舍弃了国内的一切,随着对方去了国外生活。
婚后的第一年还算可圈可点,对方努力的给唐丽君联系着各大片商,争取早日在国外闯出一片天地。可现实是残酷的,国内很红的自己在人家外国人眼中,根本一钱不值。
他们夫妻俩就靠着唐丽君带来的那些钱过日子,三年后,当唐丽君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一贫如洗的时候,对方果断的抛弃了她。
自己那个时候在国外可以说是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为了生存下去,自己刷过盘子洗过碗,当过酒吧的服务员,就差没出卖色相来换取回国的那张机票了。
好在某次电影节上,自己遇到了多年未曾谋面的朋友,得知自己的境况后,对方很慷慨的给她买了回国的机票,自己这才从国外回到了朝思暮想的祖国。
待续
现如今这个时代,普通老百姓打官司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舌头还能碰到鼻子呢,更何况是牙齿了。可明星要是打官司的话,那可就算是稀奇事儿了,尤其对方曾经还是一个红得发紫的大腕级明星。
秦飞扬想破了脑袋,也想象不到对方为什么会挑自己这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作为这场官司里的代理律师。
这个女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凭借一部电影火遍了大江南北。可不知道为什么,事业刚刚有所起色后,这个女人就从娱乐圈内消声觅迹了,仿佛一夜之间,就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秦飞扬清楚的记得,念书那会儿,不少同班的男生都将她的照片贴在自家卧室内的墙上,说对着相片撸一管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自己虽然没有那么龌蹉,但对方那清纯甜美的形象,还是深深的扎根在了自己内心的最深处。那是少男对梦中情人的一种悸动,那是年少无知时的一个美梦。可今儿,当唐丽君(化名)站在自己眼前的那一刻,秦飞扬有些懵。
年近四十的唐丽君看上去依旧很年轻,可能是保养得好,如果不是刻意观察的话,是很难看到她眼角的鱼尾纹和脖子上的皱纹的。
对方好歹也算是个公众人物,别管过气与否。为此秦飞扬问所长要了个单间儿,将唐丽君邀请进去,商谈打官司的具体事宜。
双方坐定后,唐丽君就将委托的事情和盘托出。不过让飞扬更加发懵的是,貌似人家跟自己谈的不是官司,而是买卖,更为确切点来说,应该算是一场交易。
秦飞扬真的很怀疑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到底是不是唐丽君,别是整容整出来的冒牌货吧。看到秦飞扬那不信任的眼神后,对方将身份证很随意的丢在办公桌上,看着身份证上唐丽君三个字后,飞扬这才打消了最初的顾虑。
通过跟唐丽君小姐的沟通,秦飞扬发现这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交易。因为官司本身并没有任何难度,别说自己已经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即便法学院大二的学生,都可以很轻松的搞定这场官司。纠结的根本就在于唐丽君本身不打算支付一分钱给自己,这还不说,她还要求官司如何打,要由她一个外人说了算。
这就等于说,唐丽君不给飞扬任何费用,飞扬还得自掏腰包交纳25%~30%的费用给律师事务所,这还不说,官司打到何种程度,具体的流程,甚至输赢都要由她来决定。
飞扬很怀疑是自己听错了,要是如此的话,她还过来请律师干嘛啊,自己打不就结了。
可更让飞扬意想不到的是,对方居然问我借了500元钱说应急。你说你这么大的明星打官司不给钱,就够让人郁闷的了,怎么还连吃带拿的,这算是个什么事儿啊?
不过飞扬还是乖乖的借给了对方500元,倒不是飞扬很有钱,只能说飞扬在为自己曾经的梦想埋单。接过飞扬递来的五张毛爷爷后,唐丽君问飞扬要了张名片,随后很洒脱的离去。仿佛刚刚的一切就如同一场春梦,要不是钱包内少了500元钱,飞扬真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白日梦呢。
其后,所长将飞扬叫到办公室内,语重心长的跟飞扬谈了半个钟头的话,无外乎最近怎么样啊,在他那里呆得还行吧,是否从上次的阴影里走出来之类的废话。就在我俩都没什么可说的了以后,飞扬准备起身告辞,所长这才扔出来这次谈话的主题:“无论如何,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也要将唐丽君这笔生意做成!”
其实这只是半句话,后半句话所长没说,但飞扬清楚的意识到,那半句应该是:“如果不能促成这笔生意,自己就可以卷铺盖卷滚蛋了!”
我的心有些发毛,这是实话,本来第一单生意对我的职业生涯就造成了不可估计的损害,要不是所长看我可怜,我想我早已退出这个行业了。要知道,一旦一名律师的名誉受损,尤其是像我这种初出茅庐的菜鸟,后果就是没有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会聘请我去当律师的。换句话来说,这等于是所长给我下的最后通牒,有困难要上,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
我非常后悔当时没有跟唐丽君要来对方的电话号码,如果对方不给我打电话,那么我根本就找不到人家。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晚饭过后,对方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只不过这次约谈的地点不是律师事务所内,而是对方的家中。
我本以为能够借此机会见识见识明星家的豪宅别墅,为此我特意穿着自己最为金贵的一身着装,还从朋友那里借了台丰田凯美瑞来为自己壮胆儿。可当我驱车来到对方给我的地址后,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想多了。
那是本市一处极为普通的居民楼,而且至少有着十五年以上的楼龄。小区内没有物业,脏乱差三个字就能将这个小区整体现状反应出来。刚一下车,我就被小区内迎面飘来的那股子垃圾发酵的味道,熏得好悬将晚饭吐了出来。
不会吧!堂堂红得发紫的大明星,虽然是过了气的,至于沦落到如此窘迫的地步吗?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事实证明,唐丽君远比我所能想到的,还要窘迫得多滴多滴多!
给我开门的唐丽君穿着蕾丝的睡衣,而且没穿胸罩。我极力的克制着自己的眼睛不往那上面集中,只不过效果并不理想。
给我打了杯开水,并告知我家中没有任何茶叶、咖啡以及其他的软饮供我选择后,唐丽君翘着二郎腿坐在了我的对面,开始述说起当年发生的种种。
都说权利让男人疯狂,爱情让女人疯狂,金钱让全世界的人们都跟着疯狂,这句台词依旧经典。
唐丽君说自己很贱,国内这些个混娱乐圈的女人更贱。十五年前正值事业巅峰的自己,爱上了一个外国籍演员。为了爱情,她毅然舍弃了国内的一切,随着对方去了国外生活。
婚后的第一年还算可圈可点,对方努力的给唐丽君联系着各大片商,争取早日在国外闯出一片天地。可现实是残酷的,国内很红的自己在人家外国人眼中,根本一钱不值。
他们夫妻俩就靠着唐丽君带来的那些钱过日子,三年后,当唐丽君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一贫如洗的时候,对方果断的抛弃了她。
自己那个时候在国外可以说是举目无亲,身无分文。为了生存下去,自己刷过盘子洗过碗,当过酒吧的服务员,就差没出卖色相来换取回国的那张机票了。
好在某次电影节上,自己遇到了多年未曾谋面的朋友,得知自己的境况后,对方很慷慨的给她买了回国的机票,自己这才从国外回到了朝思暮想的祖国。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