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买醉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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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汤挂面吃不下去了,谭纵刚送到嘴里的一口挂面,一半在嘴里,一半挂在嘴外,他面色阴沉地盯着监视器画面中那个戴墨镜的年轻女子。
虽然她戴着墨镜,虽然刚才他只打眼见了一次她的正脸,然后就只有侧影了,但谭纵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这道身影,他印象太深了!夸张一点说:化成灰,他都认得!
因为就是这个女人,那天晚上一鞭摘下他大哥的脑袋,也是这个女人,一路追杀他二十多里,差一点,差一点他谭纵就也死在她手中。
所以,他忘不了她!绝对忘不了她!
何况,她还是一个明星!
——雪幸!
这个女人,谭纵以前看电影、看新闻的时候,偶尔也看到过,当时是因为这女人长得实在漂亮,女人的柔美与英气糅合一身,很抢眼!
可在那晚之前,谭纵从来没有想过就是这个漂亮的女明星,竟然是袁家的余孽,那天晚上来向他们谭家报仇,她的手上沾了多少谭家人的血,谭纵不清楚,但他相信肯定不少!
最让他心痛的就是他大哥的死!
那天晚上他和他大哥心情不错地从一家会所出来,说说笑笑间,突然一条银鞭卷来,当时就卷住他大哥的脖子。
只是两下!
谭纵永远也忘不了,那条银鞭第一次发力,就将他大哥甩到旁边的墙上,砸出一片鲜血的同时,他看见他大哥眼睛瞪大,手脚抽搐,脖子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明显是死了。
第二次发力,缠在他大哥脖子上的那条银鞭就探囊取物一般,将他大哥的脑袋从脖子上摘走,那样的鞭法……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她姓袁,是袁家余孽,但谭纵一见那种神乎其技的鞭法,就知道她绝对是袁家的余孽。
否则,天底下还有谁家的鞭法能如此出神入化?神乎其技?
距离谭家被灭,自己开始流亡,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谭纵也曾想过报仇,但后来自己打消了念头。
因为谭家已亡,就算还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幸存者,但几个人够资格找现在的岳家和袁家报仇吗?
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那天晚上灭谭家的,还有一个姓杨的家伙。
他只知道灭谭家的,有岳家和袁家。
应该是岳家为主,袁家为辅,因为袁家余孽被谭家追杀那么多年,就算还有幸存者,也不会太多,所以袁家余孽和岳家合作的时候,不可能占据主导地位。
谭纵本来已经放弃为谭家报仇了,毕竟,蚂蚁撼树,永远也不可能成功,而且,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滋润,不想抛下现在的安逸日子去跟岳家、袁家死磕。
不值得!
就算杀掉一个两个岳家和袁家之人又怎么样?岳家和袁家会亡吗?谭家能重新出现吗?不可能了!
可是此时此刻,他却看见那个杀他大哥的女人进了他的酒吧!她……自己送上门来了。
有一句古话怎么说的来着?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这句话的出处,谭纵搞不清楚,但他记得以前看《三国演义》的时候,这句话出现过好几次,大意好像是:老天爷送给你的东西你如果不要,反过来就会受害!
“哧溜……”
谭纵一边转着念头,一边将嘴外的面条吸进嘴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嚼着,眼中的神色变幻不定。
犹豫、恨意、愧意、凶狠……
犹豫的是,如果他抓住这次机会杀这个女人,他谭纵的身份会不会暴露?就算这个身份不暴露,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在调查雪幸死因的时候,找上门来,到时候再次对他展开追杀,他谭纵又要亡命天涯?
恨意和愧意,都是因为这个女人杀了他大哥,从小对他极好的大哥,而且那天晚上他是眼睁睁目睹她是怎么杀他大哥的。
他大哥死的太惨了……
可怜他大哥一身出色的修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一鞭夺了性命,最后更是尸首分离,死无全尸。
当谭纵的目光变成凶狠的时候,他一口吞下口中的面条,脸上的神色终于坚定下来。
在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一定是天意!天下之大,她却自己进了我的酒吧,这不是天意是什么?既然老天都给我提供机会为大哥报仇,我谭纵还能退缩吗?这样的机会如果都不抓住,我谭纵还有什么资格姓谭?”
拿定主意的谭纵突然起身,一推面前的面碗,碗里的面汤溅了一桌子,他也没有看一眼,转身就从身后的床单下抓出一柄连鞘长剑。
这不是谭家标志性的金剑,逃亡的途中,他的金剑早就丢了,也不敢带在身上,这是他在这里安稳下来后根据自己原来那把金剑的尺寸,特意重金找人订制的。
通体都是硬度和韧性极高的合金打造,吹毛断发,绝不是吹。
一样的尺寸,差不多的重量,一拿到这把剑,谭纵浑身上下的气质就立时一变,身上慵懒的气息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锐气。
这是谭家子弟身上都有的气质,那是修炼谭家金剑练出来的锐气。
拿到剑,谭纵转身就要下楼去刺杀雪幸,但转身刚走了一步,他脚步就又停了下来,眉头微微皱起,面露思绪之色。
还是刚才想到的一个问题,此时又浮现在他脑中。
——如果将雪幸杀死在这里,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追查她死因的时候,调查到他头上来?
对于现在的生活,对于现在他名下的这家酒吧,谭纵是真舍不得,这是这条酒吧街上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人气也最高的一家酒吧。
当初他就是冲着这家酒吧的规模、档次和人气,才想办法把这家酒吧转到他名下的。
他想杀雪幸,为他大哥报仇。
但他也不想失去现在这家酒吧和他现在的生活,逃亡过一次,谭纵不想再过一次那样的日子了,太苦了!
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既能杀了她……又能保住这家酒吧,继续隐匿我现在的身份的办法?
思索着,谭纵又走到监视器屏幕前面,通过监视器上的另一块屏幕,他找到雪幸所坐的角落,这一会儿的工夫,她面前的桌子上,已经点了两瓶红酒,她正在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
她是买醉来了……
这个发现,让谭纵嘴角微微勾起。
“买醉好啊!好!”
清汤挂面吃不下去了,谭纵刚送到嘴里的一口挂面,一半在嘴里,一半挂在嘴外,他面色阴沉地盯着监视器画面中那个戴墨镜的年轻女子。
虽然她戴着墨镜,虽然刚才他只打眼见了一次她的正脸,然后就只有侧影了,但谭纵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这道身影,他印象太深了!夸张一点说:化成灰,他都认得!
因为就是这个女人,那天晚上一鞭摘下他大哥的脑袋,也是这个女人,一路追杀他二十多里,差一点,差一点他谭纵就也死在她手中。
所以,他忘不了她!绝对忘不了她!
何况,她还是一个明星!
——雪幸!
这个女人,谭纵以前看电影、看新闻的时候,偶尔也看到过,当时是因为这女人长得实在漂亮,女人的柔美与英气糅合一身,很抢眼!
可在那晚之前,谭纵从来没有想过就是这个漂亮的女明星,竟然是袁家的余孽,那天晚上来向他们谭家报仇,她的手上沾了多少谭家人的血,谭纵不清楚,但他相信肯定不少!
最让他心痛的就是他大哥的死!
那天晚上他和他大哥心情不错地从一家会所出来,说说笑笑间,突然一条银鞭卷来,当时就卷住他大哥的脖子。
只是两下!
谭纵永远也忘不了,那条银鞭第一次发力,就将他大哥甩到旁边的墙上,砸出一片鲜血的同时,他看见他大哥眼睛瞪大,手脚抽搐,脖子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明显是死了。
第二次发力,缠在他大哥脖子上的那条银鞭就探囊取物一般,将他大哥的脑袋从脖子上摘走,那样的鞭法……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她姓袁,是袁家余孽,但谭纵一见那种神乎其技的鞭法,就知道她绝对是袁家的余孽。
否则,天底下还有谁家的鞭法能如此出神入化?神乎其技?
距离谭家被灭,自己开始流亡,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谭纵也曾想过报仇,但后来自己打消了念头。
因为谭家已亡,就算还有几个和他一样的幸存者,但几个人够资格找现在的岳家和袁家报仇吗?
到现在,他都还不知道那天晚上灭谭家的,还有一个姓杨的家伙。
他只知道灭谭家的,有岳家和袁家。
应该是岳家为主,袁家为辅,因为袁家余孽被谭家追杀那么多年,就算还有幸存者,也不会太多,所以袁家余孽和岳家合作的时候,不可能占据主导地位。
谭纵本来已经放弃为谭家报仇了,毕竟,蚂蚁撼树,永远也不可能成功,而且,他现在的日子过得很滋润,不想抛下现在的安逸日子去跟岳家、袁家死磕。
不值得!
就算杀掉一个两个岳家和袁家之人又怎么样?岳家和袁家会亡吗?谭家能重新出现吗?不可能了!
可是此时此刻,他却看见那个杀他大哥的女人进了他的酒吧!她……自己送上门来了。
有一句古话怎么说的来着?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这句话的出处,谭纵搞不清楚,但他记得以前看《三国演义》的时候,这句话出现过好几次,大意好像是:老天爷送给你的东西你如果不要,反过来就会受害!
“哧溜……”
谭纵一边转着念头,一边将嘴外的面条吸进嘴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嚼着,眼中的神色变幻不定。
犹豫、恨意、愧意、凶狠……
犹豫的是,如果他抓住这次机会杀这个女人,他谭纵的身份会不会暴露?就算这个身份不暴露,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在调查雪幸死因的时候,找上门来,到时候再次对他展开追杀,他谭纵又要亡命天涯?
恨意和愧意,都是因为这个女人杀了他大哥,从小对他极好的大哥,而且那天晚上他是眼睁睁目睹她是怎么杀他大哥的。
他大哥死的太惨了……
可怜他大哥一身出色的修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一鞭夺了性命,最后更是尸首分离,死无全尸。
当谭纵的目光变成凶狠的时候,他一口吞下口中的面条,脸上的神色终于坚定下来。
在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一定是天意!天下之大,她却自己进了我的酒吧,这不是天意是什么?既然老天都给我提供机会为大哥报仇,我谭纵还能退缩吗?这样的机会如果都不抓住,我谭纵还有什么资格姓谭?”
拿定主意的谭纵突然起身,一推面前的面碗,碗里的面汤溅了一桌子,他也没有看一眼,转身就从身后的床单下抓出一柄连鞘长剑。
这不是谭家标志性的金剑,逃亡的途中,他的金剑早就丢了,也不敢带在身上,这是他在这里安稳下来后根据自己原来那把金剑的尺寸,特意重金找人订制的。
通体都是硬度和韧性极高的合金打造,吹毛断发,绝不是吹。
一样的尺寸,差不多的重量,一拿到这把剑,谭纵浑身上下的气质就立时一变,身上慵懒的气息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锐气。
这是谭家子弟身上都有的气质,那是修炼谭家金剑练出来的锐气。
拿到剑,谭纵转身就要下楼去刺杀雪幸,但转身刚走了一步,他脚步就又停了下来,眉头微微皱起,面露思绪之色。
还是刚才想到的一个问题,此时又浮现在他脑中。
——如果将雪幸杀死在这里,袁家其他余孽会不会追查她死因的时候,调查到他头上来?
对于现在的生活,对于现在他名下的这家酒吧,谭纵是真舍不得,这是这条酒吧街上规模最大、档次最高、人气也最高的一家酒吧。
当初他就是冲着这家酒吧的规模、档次和人气,才想办法把这家酒吧转到他名下的。
他想杀雪幸,为他大哥报仇。
但他也不想失去现在这家酒吧和他现在的生活,逃亡过一次,谭纵不想再过一次那样的日子了,太苦了!
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既能杀了她……又能保住这家酒吧,继续隐匿我现在的身份的办法?
思索着,谭纵又走到监视器屏幕前面,通过监视器上的另一块屏幕,他找到雪幸所坐的角落,这一会儿的工夫,她面前的桌子上,已经点了两瓶红酒,她正在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
她是买醉来了……
这个发现,让谭纵嘴角微微勾起。
“买醉好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