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朱邪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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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华收拾妥当,带着明蓝明语去了王氏的院子,因为落水着凉,她之前一直被拘在屋子,这还是三天来第一次出门。
宽阔的石子路,旁边是几乎遮天的高大的不知名树木,没有九曲长廊,也没有亭台水榭,只是郁郁葱葱的不知名植被,开阔的视野,湛蓝的天空,让人心中的苦闷也消散了许多。
一路走来,虽说没有停步,李朝华眼角却在打量着那些路上向她行礼的胡人婢仆。
王氏来自大燕,现在朱邪琼华身边伺候的贴身丫鬟都是燕人,认真说来,这还是李朝华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胡人,看着她们不同的发色眼眸,李朝华第一次清晰的感受到了她在这胡人的聚居地金满洲,而不是大燕的高大宫殿。
到了世安院,李朝华见院门口连个守门的人都没有,心下正疑惑,就听到院里传来一阵男子爽朗的笑声,还有语调略微古怪的汉话,“两月不见,珍娘又美了许多,汉人不是有句话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为夫与你两月不见,竟然和你隔了百八十年!”
这谁啊?这么没羞没躁的,李朝华听了一阵脸红,复又懊恼,看王氏刚才在她那的架势,应该是有手腕的,怎么院子还有这么不知廉耻的人?
“你们能听出是谁吗?”李朝华问道,她想着明蓝明语应该常到王氏院子的,说不定会认识,她一个小娘子总不能跑去教训,先找到人报给王氏才是。
明蓝略微奇怪的看了一眼李朝华,俯身道:“回娘子,是郎君和夫人。”
……
露馅了……李朝华暗自懊恼,无视两个丫鬟的神情,佯装不满道:“阿爹的口音真是越来越难听了。”她落水来到这儿后,朱邪赤心在外办事一直没回来,自然没见过面,这次当然没听出是朱邪赤心的声音了。
恰好此时又响起朱邪赤心的声音,“珍娘有没有想为夫?珍娘为夫日日夜夜念着你。”
李朝华一阵恶寒,早就听闻胡人不重礼教,话语露骨,今日方才领教。
扭头就想离开,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来的父亲她还真不想见,只是转身之际又有些犹豫,她刚刚才暗自发誓要替原身尽孝道的……
算了,总归是这具身体的生身父亲。
李朝华轻咳一声,便抬步进了院子,就见院子里的梧桐树下正坐着一男一女,男子正拉着女子坐在腿上,嘴也越来越近……
“啊!”李朝华下意识的闭上眼睛,万万没想到一来竟然看到这么个画面,提脚就要转身离开,她后悔了,她才不要这么没羞没躁的父亲呢。
“花花?”男子爽朗的笑声传来,李朝华还没反应过来,就如小鸡仔般被拎起。
王氏也是脸红通通的走了过来,刚才夫君才回来,就吩咐下人离开,夫君这次两个月才回来,也是想的紧,就依了他,没想到却被女儿撞个正着。
想到此王氏不由狠狠的剜了一眼男子,却见男子虽然嘴里逗着女儿,眼睛却是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脸更是通红。
“花花~”朱邪赤心叫着女儿。
李朝华虽然被朱邪赤心拎在手里,双眼却是仍旧紧闭,不放心的还用手捂住,对朱邪赤心的声音闻而不应。
“花花~”“花花~”“花花~”
李朝华听着花花,花花的,终究忍不住道:“我叫华华,不叫花花!”
前世她的乳名就叫华华,恰好这具身体的也是,这也是到目前为止她对这身体唯一满意的地方,最起码还有一样东西是自己的,此刻听到男子把自己的乳名念成这样再也忍不住了。
“好,是华—华—”朱邪赤心一字一字的念到,他的汉话一直说的不标准,“华”和“花”总是发不准音,为此还闹了不少笑话。
哼,这还差不多,李朝华终于大发慈悲的放下了两只爪子,睁开眼,准备看一下这具身体的父亲。
看到眼前突然放大的脸,李朝华不由轻呼一声。
天,这人怎么长这样?刚才距离远,现在李朝华才看清,男子一头杂乱不堪的金发,碧绿的眼眸,脸上长满金色的络腮胡子,几乎看不清五官,就像个长毛怪物一样。
此时朱邪赤心见女儿直愣愣的盯着自己,不由对女儿灿烂一笑,看到李朝华眼里就是长满金毛的怪物对着她咧开大嘴。
……
“哇!”李朝华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她后悔了,她要父皇母后,她不要认长毛怪物当爹!
见女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朱邪赤心顿时手忙脚乱。
一旁的王氏终于看不下去了,赶紧从朱邪赤心手里接过李朝华,对朱邪赤心道:“别吓坏女儿了。”朱邪赤心一直有蓄胡须,可这次进了沙漠腹地,风沙阻隔,两个月没打理,胡子都快爬满脸上了,别说是李朝华了,就是刚才朱邪赤心进了院子,她一开始也以为是遇见贼人了,
“你现在这副样子,华华能认识你才怪!”王氏嗔道。
“华华不哭,不哭。”王氏拍着小人的背安慰道。
“呜哇……”
“花花,是阿爹的错,阿爹马上去梳洗!”朱邪赤心道歉道。
“呜哇……”
待一切恢复平静,一家人坐在饭桌上用饭,李朝华还是暗暗感到羞愧,刚才她竟然哭了!她堂堂大燕公主竟然就那么哭了!
可心中却是明白,刚才她的哭泣不是害怕,只是发泄,发泄来到这里的苦闷。
尤其是见到朱邪赤心,让她真正意识到她现在在一个胡人家庭,她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父亲,曾经的生活已经离她那么远。
李朝华心中感叹,只听“咕噜……”一声。
在寂静的大厅格外响亮,李朝华脸色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现在这身子不过七岁,早晨闹了那么久,早都饿了。
“哈哈,我家花花饿了?”朱邪赤心大笑,用公筷夹了只春卷放进李朝华的盘子里,“燕人食物不错,这春卷尤其好吃,花花尝一尝。”
李朝华默默,扒拉着盘子,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幸亏这对夫妻用饭时不喜人伺候,要不今日就丢死个人了。
看女儿窘迫,王氏瞪了一眼朱邪赤心,道:“慢些吃,小孩子不经饿,很是正常。”
王氏和朱邪赤心继续用饭没有再关注李朝华,到让她轻松许多。
李朝华小口咬着春卷,偷偷打量着一旁的朱邪赤心,卷曲的金色头发披散,银色鹰图腾发圈固定在额头,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挺直的鼻梁,浓密的睫毛,还有那双和原身一样的碧绿色眼眸。她不太懂胡人的审美,可在她看来,却是赏心悦目的美男子一枚。
原来这就是朱邪赤心的本来模样,当初那些京中贵女避之不及的胡族首领原来这么英俊。
说到金满洲,其实一开始并不属于大燕,而是大燕旁边的沙漠国家沙陀国的属地。朱邪赤心所在的处月部落是沙陀国三大部落之一,世代居住在金满洲,朱邪赤心的父亲朱邪雄鹰英年早逝,朱邪赤心早早继位首领,沙陀国另外两大部落,沙陀部和吐浑部觊觎金满洲的富庶,欲将其占领。
危急之下,朱邪赤心投靠大燕,这才得到父皇庇护,派兵镇压沙陀,免于灭族之祸,自此金满洲也成了大燕的边陲城池,而朱邪赤心也成为了金满洲都护。
李朝华打量着朱邪赤心,想着前世她知道的信息,又见两人眉来眼去,互相夹菜,完全不顾坐在一旁的她,李朝华已经不想什么礼数了,刚才院子里的那幕让她觉得这都是小意思了。
吃完盘子里的食物,李朝华托腮,看着含情脉脉的两人,认真说来,这两个人的姻缘还有她前世的功劳呢。
朱邪赤心当初进京面见圣人,主动请父皇为他赐婚,可当时的朱邪赤心还是那一脸的胡子,京中贵女自是避之不及,那段时间,京中贵女婚嫁,定亲的人数可比往年高了不少,哪怕她在宫中也是听过的。
她常年卧病在床,听到这么个乐子自是关注异常,母后因为京中贵女的那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震怒,还是她劝住母后,毕竟身为嫡长公主,她明白那些贵女不愿嫁到外族的心情。
最后她给母后出主意,办了游园会,有意愿的贵女到时候穿红衣,那时她在为数不多的红衣女子中,第一眼看到了王淑珍。
明明是热烈如火的颜色,在她身上却是分外温柔,举止虽有些怯怯,却是眼神清亮。当时她便对母后说:“我喜欢这个姐姐。”
后来母后调查了王淑珍的家世,她才知道王淑珍是平国公府的嫡长小姐,自幼丧母,因为继母不慈,父亲偏爱继母的次子,从小日子就过得很是艰难,这次主动下嫁,也是嫡亲兄长世子地位不保,这才无奈如此,毕竟朱邪赤心是新投诚的部落首领,他的妻子娘家自会受父皇优待。
说实话,当时她没想到王氏的身世会那么坎坷,说到底,当时她年纪尚小,选王氏说到底不过是王氏她看的最为舒服,任性为之而已,只是没想到,现在她重生到了王氏的女儿身上。
看来命里皆有定数啊,李朝华鼓起包子脸,老成的叹了口气。
王氏边给夫君夹菜,边欣赏着夫君英俊的面庞,没办法,自嫁给朱邪赤心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夫君胡子刮的这么干净。
胡人以髯为美,胡人贵族一直以蓄一脸漂亮的胡须为荣。想当初朱邪赤心初到长安,因为这脸胡子吓退了多少姑娘。
她当时因为家中形势所逼被迫主动下嫁,可心中也是忐忑的,虽然后来才发现夫君和外表是完全不相同,两人也是如胶似漆,更是连个通房都没有,可关于胡子这事上朱邪赤心一直非常坚持,现在女儿出马,立马搞定,真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王氏暖呼呼的想道。
此时看到女儿故作老成的叹气也觉得异常可爱。
李朝华在这么“心意相通”的氛围中结束了与原身父母的第一次聚餐。
李朝华收拾妥当,带着明蓝明语去了王氏的院子,因为落水着凉,她之前一直被拘在屋子,这还是三天来第一次出门。
宽阔的石子路,旁边是几乎遮天的高大的不知名树木,没有九曲长廊,也没有亭台水榭,只是郁郁葱葱的不知名植被,开阔的视野,湛蓝的天空,让人心中的苦闷也消散了许多。
一路走来,虽说没有停步,李朝华眼角却在打量着那些路上向她行礼的胡人婢仆。
王氏来自大燕,现在朱邪琼华身边伺候的贴身丫鬟都是燕人,认真说来,这还是李朝华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胡人,看着她们不同的发色眼眸,李朝华第一次清晰的感受到了她在这胡人的聚居地金满洲,而不是大燕的高大宫殿。
到了世安院,李朝华见院门口连个守门的人都没有,心下正疑惑,就听到院里传来一阵男子爽朗的笑声,还有语调略微古怪的汉话,“两月不见,珍娘又美了许多,汉人不是有句话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为夫与你两月不见,竟然和你隔了百八十年!”
这谁啊?这么没羞没躁的,李朝华听了一阵脸红,复又懊恼,看王氏刚才在她那的架势,应该是有手腕的,怎么院子还有这么不知廉耻的人?
“你们能听出是谁吗?”李朝华问道,她想着明蓝明语应该常到王氏院子的,说不定会认识,她一个小娘子总不能跑去教训,先找到人报给王氏才是。
明蓝略微奇怪的看了一眼李朝华,俯身道:“回娘子,是郎君和夫人。”
……
露馅了……李朝华暗自懊恼,无视两个丫鬟的神情,佯装不满道:“阿爹的口音真是越来越难听了。”她落水来到这儿后,朱邪赤心在外办事一直没回来,自然没见过面,这次当然没听出是朱邪赤心的声音了。
恰好此时又响起朱邪赤心的声音,“珍娘有没有想为夫?珍娘为夫日日夜夜念着你。”
李朝华一阵恶寒,早就听闻胡人不重礼教,话语露骨,今日方才领教。
扭头就想离开,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来的父亲她还真不想见,只是转身之际又有些犹豫,她刚刚才暗自发誓要替原身尽孝道的……
算了,总归是这具身体的生身父亲。
李朝华轻咳一声,便抬步进了院子,就见院子里的梧桐树下正坐着一男一女,男子正拉着女子坐在腿上,嘴也越来越近……
“啊!”李朝华下意识的闭上眼睛,万万没想到一来竟然看到这么个画面,提脚就要转身离开,她后悔了,她才不要这么没羞没躁的父亲呢。
“花花?”男子爽朗的笑声传来,李朝华还没反应过来,就如小鸡仔般被拎起。
王氏也是脸红通通的走了过来,刚才夫君才回来,就吩咐下人离开,夫君这次两个月才回来,也是想的紧,就依了他,没想到却被女儿撞个正着。
想到此王氏不由狠狠的剜了一眼男子,却见男子虽然嘴里逗着女儿,眼睛却是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脸更是通红。
“花花~”朱邪赤心叫着女儿。
李朝华虽然被朱邪赤心拎在手里,双眼却是仍旧紧闭,不放心的还用手捂住,对朱邪赤心的声音闻而不应。
“花花~”“花花~”“花花~”
李朝华听着花花,花花的,终究忍不住道:“我叫华华,不叫花花!”
前世她的乳名就叫华华,恰好这具身体的也是,这也是到目前为止她对这身体唯一满意的地方,最起码还有一样东西是自己的,此刻听到男子把自己的乳名念成这样再也忍不住了。
“好,是华—华—”朱邪赤心一字一字的念到,他的汉话一直说的不标准,“华”和“花”总是发不准音,为此还闹了不少笑话。
哼,这还差不多,李朝华终于大发慈悲的放下了两只爪子,睁开眼,准备看一下这具身体的父亲。
看到眼前突然放大的脸,李朝华不由轻呼一声。
天,这人怎么长这样?刚才距离远,现在李朝华才看清,男子一头杂乱不堪的金发,碧绿的眼眸,脸上长满金色的络腮胡子,几乎看不清五官,就像个长毛怪物一样。
此时朱邪赤心见女儿直愣愣的盯着自己,不由对女儿灿烂一笑,看到李朝华眼里就是长满金毛的怪物对着她咧开大嘴。
……
“哇!”李朝华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她后悔了,她要父皇母后,她不要认长毛怪物当爹!
见女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朱邪赤心顿时手忙脚乱。
一旁的王氏终于看不下去了,赶紧从朱邪赤心手里接过李朝华,对朱邪赤心道:“别吓坏女儿了。”朱邪赤心一直有蓄胡须,可这次进了沙漠腹地,风沙阻隔,两个月没打理,胡子都快爬满脸上了,别说是李朝华了,就是刚才朱邪赤心进了院子,她一开始也以为是遇见贼人了,
“你现在这副样子,华华能认识你才怪!”王氏嗔道。
“华华不哭,不哭。”王氏拍着小人的背安慰道。
“呜哇……”
“花花,是阿爹的错,阿爹马上去梳洗!”朱邪赤心道歉道。
“呜哇……”
待一切恢复平静,一家人坐在饭桌上用饭,李朝华还是暗暗感到羞愧,刚才她竟然哭了!她堂堂大燕公主竟然就那么哭了!
可心中却是明白,刚才她的哭泣不是害怕,只是发泄,发泄来到这里的苦闷。
尤其是见到朱邪赤心,让她真正意识到她现在在一个胡人家庭,她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父亲,曾经的生活已经离她那么远。
李朝华心中感叹,只听“咕噜……”一声。
在寂静的大厅格外响亮,李朝华脸色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现在这身子不过七岁,早晨闹了那么久,早都饿了。
“哈哈,我家花花饿了?”朱邪赤心大笑,用公筷夹了只春卷放进李朝华的盘子里,“燕人食物不错,这春卷尤其好吃,花花尝一尝。”
李朝华默默,扒拉着盘子,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幸亏这对夫妻用饭时不喜人伺候,要不今日就丢死个人了。
看女儿窘迫,王氏瞪了一眼朱邪赤心,道:“慢些吃,小孩子不经饿,很是正常。”
王氏和朱邪赤心继续用饭没有再关注李朝华,到让她轻松许多。
李朝华小口咬着春卷,偷偷打量着一旁的朱邪赤心,卷曲的金色头发披散,银色鹰图腾发圈固定在额头,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挺直的鼻梁,浓密的睫毛,还有那双和原身一样的碧绿色眼眸。她不太懂胡人的审美,可在她看来,却是赏心悦目的美男子一枚。
原来这就是朱邪赤心的本来模样,当初那些京中贵女避之不及的胡族首领原来这么英俊。
说到金满洲,其实一开始并不属于大燕,而是大燕旁边的沙漠国家沙陀国的属地。朱邪赤心所在的处月部落是沙陀国三大部落之一,世代居住在金满洲,朱邪赤心的父亲朱邪雄鹰英年早逝,朱邪赤心早早继位首领,沙陀国另外两大部落,沙陀部和吐浑部觊觎金满洲的富庶,欲将其占领。
危急之下,朱邪赤心投靠大燕,这才得到父皇庇护,派兵镇压沙陀,免于灭族之祸,自此金满洲也成了大燕的边陲城池,而朱邪赤心也成为了金满洲都护。
李朝华打量着朱邪赤心,想着前世她知道的信息,又见两人眉来眼去,互相夹菜,完全不顾坐在一旁的她,李朝华已经不想什么礼数了,刚才院子里的那幕让她觉得这都是小意思了。
吃完盘子里的食物,李朝华托腮,看着含情脉脉的两人,认真说来,这两个人的姻缘还有她前世的功劳呢。
朱邪赤心当初进京面见圣人,主动请父皇为他赐婚,可当时的朱邪赤心还是那一脸的胡子,京中贵女自是避之不及,那段时间,京中贵女婚嫁,定亲的人数可比往年高了不少,哪怕她在宫中也是听过的。
她常年卧病在床,听到这么个乐子自是关注异常,母后因为京中贵女的那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震怒,还是她劝住母后,毕竟身为嫡长公主,她明白那些贵女不愿嫁到外族的心情。
最后她给母后出主意,办了游园会,有意愿的贵女到时候穿红衣,那时她在为数不多的红衣女子中,第一眼看到了王淑珍。
明明是热烈如火的颜色,在她身上却是分外温柔,举止虽有些怯怯,却是眼神清亮。当时她便对母后说:“我喜欢这个姐姐。”
后来母后调查了王淑珍的家世,她才知道王淑珍是平国公府的嫡长小姐,自幼丧母,因为继母不慈,父亲偏爱继母的次子,从小日子就过得很是艰难,这次主动下嫁,也是嫡亲兄长世子地位不保,这才无奈如此,毕竟朱邪赤心是新投诚的部落首领,他的妻子娘家自会受父皇优待。
说实话,当时她没想到王氏的身世会那么坎坷,说到底,当时她年纪尚小,选王氏说到底不过是王氏她看的最为舒服,任性为之而已,只是没想到,现在她重生到了王氏的女儿身上。
看来命里皆有定数啊,李朝华鼓起包子脸,老成的叹了口气。
王氏边给夫君夹菜,边欣赏着夫君英俊的面庞,没办法,自嫁给朱邪赤心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夫君胡子刮的这么干净。
胡人以髯为美,胡人贵族一直以蓄一脸漂亮的胡须为荣。想当初朱邪赤心初到长安,因为这脸胡子吓退了多少姑娘。
她当时因为家中形势所逼被迫主动下嫁,可心中也是忐忑的,虽然后来才发现夫君和外表是完全不相同,两人也是如胶似漆,更是连个通房都没有,可关于胡子这事上朱邪赤心一直非常坚持,现在女儿出马,立马搞定,真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王氏暖呼呼的想道。
此时看到女儿故作老成的叹气也觉得异常可爱。
李朝华在这么“心意相通”的氛围中结束了与原身父母的第一次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