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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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周围的孩子都聚集在这了。林依依对着春桃嘀咕几句。春桃便让人拿了很多水桶过来。
“我家小姐说,不知你们可愿意参加一场比赛,比赛抓大夹怪,抓得多最多的那个为胜,胜者奖励一只烤鸭!”
春桃说完,林依依看着孩子们一点反应都没,纳闷了,难道这些小孩不喜欢烤鸭?!
“真的有烤鸭?一整只烤鸭?”一个小孩惊奇的问道。
“什么是烤鸭啊?”另一个小孩疑惑的说道。
敢情是自己想多了?!
春桃向孩子们介绍烤鸭是怎么做的,但越介绍,孩子们就越糊涂了。
“反正烤鸭就是弄得很好吃的鸭子!”小希一句话总结。
“真的?那好!我们比赛吧?!”
“有鸭子吃咯!”
孩子们欢腾起来,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小希看着林依依,幸好小姐没想去抓。其实林依依心里还真想去抓的,但是情形不容许。
胜者得了香喷喷的烤鸭,羡慕死大家了,但林依依看着大夹怪心里又纳闷了,这么多的大夹怪怎么办?!难道放回去吗?
“用个合理的价钱,把这些大夹怪买了吧?!”林依依轻声的对春桃说。知道有钱得,孩子们也顾不上妒忌了,纷纷把自己的大夹怪卖给林依依。
小龙虾在这似乎不怎么受欢迎,不如就把它加到自助餐的菜色里吧?!林依依心里高兴的想着。林母留给林依依的店铺在西市有一间,但不大,林依依用一楼来卖些小菜,二楼卖自助餐了,生意不错,但和云想阁是没法比的,只是这事没多少人知。
晚饭过后,大夹怪上桌了。
“依依!你确定这些大夹怪好吃?”
“好吃!相信姜嬷嬷的厨艺吧?!”林依依闻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依依!好辣!”慧心拿起水杯往嘴里灌。
“依依不辣,好辣就别吃!”林依依毫不客气的甩了慧心一眼,都说了多少个好辣了?!还不接着吃?!吃得比我还多!
“但是好好吃,好像会辣上瘾!”慧心拿起一只小龙虾继续奋斗。
“当然会辣上瘾啦!”吃辣也是能上瘾的,在现代林依依就特爱辣,属于无辣不欢的。
“慧心!你的淑女风范呢?”以前慧心和铃儿可不会直接用手拿食物。
“跟你学没了!”慧心毫不犹豫的回答。
林依依吐血,敢情这还怪我?!
林依依瞄慧心一眼,“慧心啊~”
“怎么了,依依?是不想吃了吗?不想吃,我吃!”
“咳!我是说,你也太能吃吧?”林依依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一点。
“是你说的,能吃就吃多点!食物才是最养人的。”
林依依嘴角忍不住抽搐,“咳!我的意思是,你吃了那么多,你有没有做运动、多晒太阳啊?”
“有啊!都按你说的做了。”
林依依瞄了一眼慧心,“可我怎么觉得你胖了呢?”
“吃好喝好,胖了也正常!”
林依依嘴角抽搐,正常?哪里正常了?你吃的比我多,动的比我少,能不胖吗?!
“慧心啊~你明天开始随我去爬山吧?”
“好啊!”
第二天,小希带着林依依等人去爬山,但途经田地时,林依依无意中望到了玉米杆。
玉米杆?这有玉米?林依依历史不是很好,但也知道玉米传到中国那是在清朝,如今只相当于唐朝而已,怎么可能那么快就有玉米?!
“那是玉米吗?”
小希随手看去,“是啊!这玉米可稀罕呢?!瞧!日夜教人守着,就怕被人偷去了。”
“这就是玉米?”慧心也来兴趣了。
“为什么啊?玉米不是很大产量的吗?怎么会稀罕呢?”在现代,玉米可是继小麦之后的第二大产量的农作物啊!
“是啊!可是现在有玉米的人不多啊!”
“不多?”
慧心突然醒起,林依依曾经失忆,“哦!你可能忘了,这玉米是你失忆前传进来的,不但有玉米,还有马铃薯、番薯。那时可惊动全城呢?!”
“哦?详细说来听听!”
从慧心的叙述中,林依依得知,其实这玉米、马铃薯和番薯都是大王子找给皇上的生辰礼物,因为产量高,轰动一时。但毕竟从海外带回来的,数量有限,是以不是皇亲贵族很难拿到手。经过这些年,已经越来越多人种了,但还是很稀少。而那块地的主人正好就是京城里认识有贵人了,便拿到手了。林依依推断,大王子阵营肯定也有穿越的,但既然对方不准备暴露,自己也就不去找吧?!
晚上,找来廖庄头。
“小姐,你是想种玉米?”
“嗯!你知不知道马铃薯一般在三月或者九月下种,一般三个月就成熟了,夏季是不会长大的,而且它的苗可以做肥。”马铃薯的根在土壤温度达到二十五度以上就不会变大,这些都是高中一个交好的同学告诉她的,那个同学家乡号称马铃薯之乡,他很为此感到骄傲,便告诉林依依很多关于马铃薯的事了。
“竟是如此,不要说我了,就是别人也未必知道啊!”
这答案在林依依的意料之中,毕竟刚传过来,想摸清楚习性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紧接着,林依依又说了很多番薯和玉米的一些用处,如番薯苗可以喂猪,玉米杆可以······
在现代,林依依并不是出生在有钱人家里,小时候也在农村住过,后来生活才慢慢变好的,穿越过来时,已经不愁吃喝了。所以也知道不少农作物的知识,再加上林依依爱看种田文,有些东西虽然只是听说过,但如今说说还是可以的。
“小姐,你这——”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若我们把这些告诉别人,你说他会不会愿意拿些东西来换呢?”
“可是,若别人都知道了,不是也能生产很多吗?到时就不值钱了!”
林依依不以为然的笑了,“是啊!但是这样也好啊!买的人就便宜了嘛!”这明明是难得的农作物,只是小部分人种,根本不能使这个国家受益嘛~
“那老奴试试!”
林依依看着廖庄头憨实的模样,道:“等等!叫上谭掌柜吧!这种事,怎么看谭掌柜都比你熟练。”
第二天,谭掌柜来了,林依依交给谭掌柜一百两,“尽可能的买,能买多少就买多少,我还有别的庄子,也要种!”
林依依手中有四个庄子,江南一个,京郊一个,这两个都有绣娘在,另外在陕西和四川也有,而陕西那个是出产最差的,而玉米和马铃薯、番薯,都不是挑地的农作物,正适合,说不定那里还没传到呢?!由于罕有,定能卖个好价!
谭掌柜笑嘻嘻的说:“小姐,用不着那么多,给我十两就够了。”
“十两?不是说这东西少有吗?怎么十两就够了?”
“嘿!小姐,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价,这东西是不多,但都是穷人吃食,不贵的,更何况小姐不是还教他们怎么种吗?!总要给些回报的,再一个,小姐是什么身份啊!只要亮出身份,你不拿钱去,也没人敢说半句。”
“穷人吃食?”这个林依依还真没听说过。
“是啊!这种东西富人都不屑吃!”
“为什么?”
“不知道,大概传过来的时候大王子说过,这种粮食产量大,容易种,穷人有了就不怕,所以大家都觉得这种贱生的东西是穷人吃食!”
林依依想了想,突然明白了,原本林依依就纳闷,哪怕再少,自己也是侯府小姐,也该尝过才是,可来这个世界那么久了,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大家觉得是穷人吃食,不敢拿给自己罢!
由谭掌柜出马,自然马到功成。林依依连忙叫人给几个庄子送去。办好了这事,林依依终于放松了。
接着,爬山、采蘑菇、摘野菜,能玩的林依依都毫不犹豫去玩了。请相信,快乐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林依依回到侯府时,穿起白衣完全没气质了,谁叫她整个人都黑了。
“依依~”魏氏看着林依依,眼里飙泪了。这哪是大家闺秀啊?又黑又瘦的。
“依依!你结实了!”林父点点头,似乎挺满意的。
在齐家,慧心的情况也差不多。
“轩儿!你不是说慧心好好的吗?!”齐母恨铁不成钢,果然只知道看那个林依依。
“是好好的啊!慧心不好吗?”齐志轩心虚了,看了眼慧心,不忍再看第二眼。
“咳!是挺好的,壮了!”齐老夫人说道,但语气却颇为无奈。林依依变得又黑又瘦,慧心是又白又胖。
慧心摸摸自己圆起来的脸,“依依说我该减肥了!”依依还传给她很多健康吃食的法子呢?!
几年之后,小希成了村子里百家求的女子,原因是小希聪明又能干,好几次识破骗子的骗局。据知情人士介绍,原来小希也是个傻傻的小姑娘,但自从京城里来了个小姐,小希负责照顾那个小姐,跟小姐呆了一段时间后,就长见识了。村里人感慨,大家闺秀就是有见识,呆上一段时间人都能变聪明。
至于小希本人,听了别人这么说,哭笑不得,若可以她还不希望变聪明呢?!每当想起那段日子,总是忍不住把它屏蔽。她当初怎么就那么好奇呢?!该死的好奇心,要不就不会去爬树,去见识什么大小姐了,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
不久后,周围的孩子都聚集在这了。林依依对着春桃嘀咕几句。春桃便让人拿了很多水桶过来。
“我家小姐说,不知你们可愿意参加一场比赛,比赛抓大夹怪,抓得多最多的那个为胜,胜者奖励一只烤鸭!”
春桃说完,林依依看着孩子们一点反应都没,纳闷了,难道这些小孩不喜欢烤鸭?!
“真的有烤鸭?一整只烤鸭?”一个小孩惊奇的问道。
“什么是烤鸭啊?”另一个小孩疑惑的说道。
敢情是自己想多了?!
春桃向孩子们介绍烤鸭是怎么做的,但越介绍,孩子们就越糊涂了。
“反正烤鸭就是弄得很好吃的鸭子!”小希一句话总结。
“真的?那好!我们比赛吧?!”
“有鸭子吃咯!”
孩子们欢腾起来,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小希看着林依依,幸好小姐没想去抓。其实林依依心里还真想去抓的,但是情形不容许。
胜者得了香喷喷的烤鸭,羡慕死大家了,但林依依看着大夹怪心里又纳闷了,这么多的大夹怪怎么办?!难道放回去吗?
“用个合理的价钱,把这些大夹怪买了吧?!”林依依轻声的对春桃说。知道有钱得,孩子们也顾不上妒忌了,纷纷把自己的大夹怪卖给林依依。
小龙虾在这似乎不怎么受欢迎,不如就把它加到自助餐的菜色里吧?!林依依心里高兴的想着。林母留给林依依的店铺在西市有一间,但不大,林依依用一楼来卖些小菜,二楼卖自助餐了,生意不错,但和云想阁是没法比的,只是这事没多少人知。
晚饭过后,大夹怪上桌了。
“依依!你确定这些大夹怪好吃?”
“好吃!相信姜嬷嬷的厨艺吧?!”林依依闻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依依!好辣!”慧心拿起水杯往嘴里灌。
“依依不辣,好辣就别吃!”林依依毫不客气的甩了慧心一眼,都说了多少个好辣了?!还不接着吃?!吃得比我还多!
“但是好好吃,好像会辣上瘾!”慧心拿起一只小龙虾继续奋斗。
“当然会辣上瘾啦!”吃辣也是能上瘾的,在现代林依依就特爱辣,属于无辣不欢的。
“慧心!你的淑女风范呢?”以前慧心和铃儿可不会直接用手拿食物。
“跟你学没了!”慧心毫不犹豫的回答。
林依依吐血,敢情这还怪我?!
林依依瞄慧心一眼,“慧心啊~”
“怎么了,依依?是不想吃了吗?不想吃,我吃!”
“咳!我是说,你也太能吃吧?”林依依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一点。
“是你说的,能吃就吃多点!食物才是最养人的。”
林依依嘴角忍不住抽搐,“咳!我的意思是,你吃了那么多,你有没有做运动、多晒太阳啊?”
“有啊!都按你说的做了。”
林依依瞄了一眼慧心,“可我怎么觉得你胖了呢?”
“吃好喝好,胖了也正常!”
林依依嘴角抽搐,正常?哪里正常了?你吃的比我多,动的比我少,能不胖吗?!
“慧心啊~你明天开始随我去爬山吧?”
“好啊!”
第二天,小希带着林依依等人去爬山,但途经田地时,林依依无意中望到了玉米杆。
玉米杆?这有玉米?林依依历史不是很好,但也知道玉米传到中国那是在清朝,如今只相当于唐朝而已,怎么可能那么快就有玉米?!
“那是玉米吗?”
小希随手看去,“是啊!这玉米可稀罕呢?!瞧!日夜教人守着,就怕被人偷去了。”
“这就是玉米?”慧心也来兴趣了。
“为什么啊?玉米不是很大产量的吗?怎么会稀罕呢?”在现代,玉米可是继小麦之后的第二大产量的农作物啊!
“是啊!可是现在有玉米的人不多啊!”
“不多?”
慧心突然醒起,林依依曾经失忆,“哦!你可能忘了,这玉米是你失忆前传进来的,不但有玉米,还有马铃薯、番薯。那时可惊动全城呢?!”
“哦?详细说来听听!”
从慧心的叙述中,林依依得知,其实这玉米、马铃薯和番薯都是大王子找给皇上的生辰礼物,因为产量高,轰动一时。但毕竟从海外带回来的,数量有限,是以不是皇亲贵族很难拿到手。经过这些年,已经越来越多人种了,但还是很稀少。而那块地的主人正好就是京城里认识有贵人了,便拿到手了。林依依推断,大王子阵营肯定也有穿越的,但既然对方不准备暴露,自己也就不去找吧?!
晚上,找来廖庄头。
“小姐,你是想种玉米?”
“嗯!你知不知道马铃薯一般在三月或者九月下种,一般三个月就成熟了,夏季是不会长大的,而且它的苗可以做肥。”马铃薯的根在土壤温度达到二十五度以上就不会变大,这些都是高中一个交好的同学告诉她的,那个同学家乡号称马铃薯之乡,他很为此感到骄傲,便告诉林依依很多关于马铃薯的事了。
“竟是如此,不要说我了,就是别人也未必知道啊!”
这答案在林依依的意料之中,毕竟刚传过来,想摸清楚习性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紧接着,林依依又说了很多番薯和玉米的一些用处,如番薯苗可以喂猪,玉米杆可以······
在现代,林依依并不是出生在有钱人家里,小时候也在农村住过,后来生活才慢慢变好的,穿越过来时,已经不愁吃喝了。所以也知道不少农作物的知识,再加上林依依爱看种田文,有些东西虽然只是听说过,但如今说说还是可以的。
“小姐,你这——”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若我们把这些告诉别人,你说他会不会愿意拿些东西来换呢?”
“可是,若别人都知道了,不是也能生产很多吗?到时就不值钱了!”
林依依不以为然的笑了,“是啊!但是这样也好啊!买的人就便宜了嘛!”这明明是难得的农作物,只是小部分人种,根本不能使这个国家受益嘛~
“那老奴试试!”
林依依看着廖庄头憨实的模样,道:“等等!叫上谭掌柜吧!这种事,怎么看谭掌柜都比你熟练。”
第二天,谭掌柜来了,林依依交给谭掌柜一百两,“尽可能的买,能买多少就买多少,我还有别的庄子,也要种!”
林依依手中有四个庄子,江南一个,京郊一个,这两个都有绣娘在,另外在陕西和四川也有,而陕西那个是出产最差的,而玉米和马铃薯、番薯,都不是挑地的农作物,正适合,说不定那里还没传到呢?!由于罕有,定能卖个好价!
谭掌柜笑嘻嘻的说:“小姐,用不着那么多,给我十两就够了。”
“十两?不是说这东西少有吗?怎么十两就够了?”
“嘿!小姐,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价,这东西是不多,但都是穷人吃食,不贵的,更何况小姐不是还教他们怎么种吗?!总要给些回报的,再一个,小姐是什么身份啊!只要亮出身份,你不拿钱去,也没人敢说半句。”
“穷人吃食?”这个林依依还真没听说过。
“是啊!这种东西富人都不屑吃!”
“为什么?”
“不知道,大概传过来的时候大王子说过,这种粮食产量大,容易种,穷人有了就不怕,所以大家都觉得这种贱生的东西是穷人吃食!”
林依依想了想,突然明白了,原本林依依就纳闷,哪怕再少,自己也是侯府小姐,也该尝过才是,可来这个世界那么久了,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大家觉得是穷人吃食,不敢拿给自己罢!
由谭掌柜出马,自然马到功成。林依依连忙叫人给几个庄子送去。办好了这事,林依依终于放松了。
接着,爬山、采蘑菇、摘野菜,能玩的林依依都毫不犹豫去玩了。请相信,快乐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林依依回到侯府时,穿起白衣完全没气质了,谁叫她整个人都黑了。
“依依~”魏氏看着林依依,眼里飙泪了。这哪是大家闺秀啊?又黑又瘦的。
“依依!你结实了!”林父点点头,似乎挺满意的。
在齐家,慧心的情况也差不多。
“轩儿!你不是说慧心好好的吗?!”齐母恨铁不成钢,果然只知道看那个林依依。
“是好好的啊!慧心不好吗?”齐志轩心虚了,看了眼慧心,不忍再看第二眼。
“咳!是挺好的,壮了!”齐老夫人说道,但语气却颇为无奈。林依依变得又黑又瘦,慧心是又白又胖。
慧心摸摸自己圆起来的脸,“依依说我该减肥了!”依依还传给她很多健康吃食的法子呢?!
几年之后,小希成了村子里百家求的女子,原因是小希聪明又能干,好几次识破骗子的骗局。据知情人士介绍,原来小希也是个傻傻的小姑娘,但自从京城里来了个小姐,小希负责照顾那个小姐,跟小姐呆了一段时间后,就长见识了。村里人感慨,大家闺秀就是有见识,呆上一段时间人都能变聪明。
至于小希本人,听了别人这么说,哭笑不得,若可以她还不希望变聪明呢?!每当想起那段日子,总是忍不住把它屏蔽。她当初怎么就那么好奇呢?!该死的好奇心,要不就不会去爬树,去见识什么大小姐了,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