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第211章 太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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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么一副情景,红七觉着有些好笑。
这样的事,似乎一向都是心地柔软善感的女子会上演的戏码,没有想到,今儿个在一个男子身上看到了。
不过,对这男子,红七倒也生出了些微好感。
很小的时候,父母还在的时候,红七曾经养过一条狗,不是什么名犬,只是路边的流浪狗。红七看到它的时候,腿是跛的,狗毛上有血迹,好像经历了一场大战似的。看到红七,低声咆哮着,护着从垃圾堆里找到的食物。
虽然体格很小,但看起来很凶恶,不怎么好惹。
红七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她从小,就不是个爱心泛滥的孩子,对于小动物什么的,虽然并不讨厌,看着挺可爱的,可是,从来没有起过养的念头,觉着会是一件挺麻烦的事儿。幼稚园里的小翠家里就养了猫,把他们家的真皮沙发抓得破破烂烂的,还打破了花瓶、水杯,电脑也因此报废了,很是麻烦。
所以,红七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
结果,那只凶悍的小狗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跟了上来。红七走,它也走;红七停,它也停。如果红七反过来往它那边走,它又会后退,同红七保持安全距离,对她咆哮、龇牙咧嘴,也不知道它是个什么意思,反正,就这么一路跟着红七回了家。
红七进了屋,那小狗却是没有跟进来,隔着一段距离,蹲在那里。
红七关了门,想一会儿,它应该就会走了。结果,后来吃饭的时候,红七从窗户里看得到了,它还蹲在原处。红七没有理它。后来睡到半夜,不知怎么地就醒了,推开了窗往外头看,开始没有看到,红七松了口气。后来准备关窗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团黑影在墙角,竟然还在这里。
红七就穿了衣服,走了出去,把它抱了起来。
抱它的时候,身子都在瑟瑟发抖了,一颤一颤的,还不忘对红七龇牙咧嘴,并用它的牙齿咬了红七的手,都渗出血了,身子也死命得挣扎。不过,到底是一只小狗,红七就是不松手,后来,小狗自己松嘴了。
红七给了它一条毯子,喂了剩饭、热牛奶。
第二天,妈妈见了,抱了它,要送给亲戚,红七却坚持留了它下来。
红七也没有给它取什么名字,就叫它小狗。那是只泼辣的小狗,挺好养的,红七吃什么,也同样给它吃一份,就这么,养大了。就一只土狗,不怎么好看,脾气还不好,对人特别警戒。就是家里的其他人,也不大理睬。
就对红七一个人,格外不同。
倒也不像有些狗那么亲热,喜欢扑上去舔人什么的。这只狗是有些孤僻,傲气的,总是与任何人或者动物,都保持着安全距离。
但是,红七去上学时,它都会跟出老远,放学回来的时候也是,放学还没有走到门口,老远,它就出来在红七必经的路口迎接了。但是,也不会过分靠近,就像最初它跟着红七回家一样,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亦步亦趋。
不同的是,这时,到了门口,它也会随同红七进门,还会在进门的地垫上,学着红七,摩干净爪子,这才进去。
晚上的时候,就乖乖地躺在红七的床边,从来不会主动跳上床。
如此,一直到红七的父母出了车祸,红七和妹妹还没有从悲伤中回转过来,就被送进了福利院,撵转了多个。
后来,红七终于再一次回到那个家里时,竟然在离家不远的那个垃圾堆,又一次,看到了小狗。
这一回,比第一回遇到的时候,更惨,浑身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只那凶悍、高傲的眼神,却是红七熟悉的。
后来,听邻居们说,他们出事后,小狗被房东赶了出来,这个家里也搬来了新的人家,可是,小狗却每天都来守着,不肯离去。它的样子又不好看,还凶,吓坏了那家人的小孩子,男主人就狠狠地教训了它。邻居们帮忙求情,那家主人知道了这一段故事,倒对小狗起了敬意和怜惜,也就不赶它了,还有意要养它。
但是,小狗却似乎知道这不是它原来的主人了,并不愿意,逃走了。
谁都不知道它晚上都睡在哪里,如何生活,只知道,一到了,红七上学、放学的时候,它就会跑了来,似乎在等红七,风雨无阻,每天每天,只是身上的伤,一天比一天多了,浑身也脏兮兮的。
红七将小狗带走了,只是,小狗这时年纪也大了,又受了很多伤,身体变得很不好。最后,有一次,一个街上的小混混欺负红七,小狗冲了上来,很凶悍地咬了他的手腕,咬得半残了,却也被他捅了一刀子。大夫说,没有救了。
它垂死的时候,红七陪着它,抱着它,睡在红七的床上,整夜整夜,流了很多泪,记忆中,是父母去世后,所流过的最多的泪。
小狗就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红七的泪,一直到天亮,才断了气。
在父母去世后,一直充当着妹妹的保护伞活着的红七,却被小狗保护了,用它的生命。
从此之后,红七再也没有养过任何一只宠物,就连心地柔软、善良的妹妹,也终身没有养过。
不过,因为这段缘故。
对小动物友善的人,看着,总是舒服了几分。
红七的目光柔和,准备让雨帮男子一把,之后,她就不再故意让雨说话折磨她了。反正,这园子熟不熟悉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就是迷了路,随便叫个下人带路就是了。镇北王府别的多不多红七不知道,但下人,绝对不缺。
春风一见这个男子,却是脸色大变。
怎么会是他?
春风连忙拉了一把红七,道:“小姐,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我们走吧。”红七有些疑惑地看着春风,怎么突然这么慌张?
年轻男子这时对红七微微笑着点了点头。
“你好,红七小姐。”
那是个让人印象深刻的男子,面庞白净、俊俏,外形十分出色。不过,若只是如此,也不算什么了。红七身边,不乏美男子,不说李墨这个绝无仅有的超级妖孽,顾绯、朱靖寒、煞,都是难得一见、各有特色的美男子,就是红家几个少爷,皮相也都十分不错。
这个男子特别在他的气质,干净温柔,一双眼睛,十分深邃,仿佛能包容所见到的一切。
在他的身边,你不过感觉到任何的压迫,只觉得平和、自在、舒服。
这是一个任谁看了,都很难生出恶感的温柔具亲和力的男子。
但他这种温柔,同女子又截然不同。比起女子,又多了几分大气,而且,并不会让人觉得娇弱。如果用温柔如水来形容女子的话,那放在他的身上,只能说如海了,如平静的海水那般温柔而又宽广,有一种内蕴的力量。
本来就有些好感,别人又十分有礼,而且,称呼她红七小姐,没有叫什么红姨娘,更是让人顺耳。
红七自然而然地也回了个笑容。
“你好。”
这两人,竟然还你来我往地相谈甚欢起来了。看着容若那温柔得可以滴出水来的笑容,春风心里暗地里焦急,虽然搞不清楚他出现在这里,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又究竟有何意图和目的,但还是让春风又惊又怕,终于忍不住附在红七的耳边,小小声的提醒道:“是他,小姐。”
他?
谁?
看着红七一脸疑惑的样子,春风都想学秋霜急得跌脚了。再也顾不得隐晦了,春风焦急地道:“是容公子啊,小姐。”
红七愣了一下,春风的口气貌似这是个很重要的人物?可是,为什么她没有什么印象?这样的男人,若是见过,没有道理会不记得吗?等等,容、容……这个姓好像很熟悉。总算,红七的忘性还没有那么大,容,这个男子,不会就是那个什么曾经同原主好过的那个叫什么容若的公子吧?
前几个月放榜的时候,中了探花,红家曾经还为此很是激动了一阵,都以为容若会上红家提亲什么的,可结果,人家根本就没有上门,传来的是他同别人的婚讯,新娘依稀好像是四大异姓王府之一的东平王府的四小姐吧?名字好像叫做向玉卿,封号似乎是蓝平郡主。就算是王爷的女儿,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有封号的。像李彤,就没有。汝南王府的几个庶女,就更没有了。据说东平王飞子女很多,这向玉卿身为四女,却独得了封号,估计东平王特别宠爱她。
原来,这就是容若啊!
红七恍然。
见状,春风简直有种想要落泪的感觉,这可是容若,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看她这焦急的样子,就是用脚趾头想都能都想得出来,您用得着这么久吗?如果红七再想不出来,春风都有一种想要剖开红七的头,看看里头是怎么长的冲动了。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一向聪明绝顶的小姐,竟然好像忘记了呢?
春风赶紧对红七使着眼神,巴之不得赶紧远离容若这个瘟神。完全忘记了刚发榜的时候,她们可是日盼夜盼容若来的。
正是所谓的此一时彼一时也。
知道了容若的身份,再看容若的态度,就是个白痴,也觉着有些不寻常了。再见抛弃过你的旧情人,如此云淡风轻地说“你好,红七小姐”,这正常吗?当然也有可能别人早就释怀了,毕竟,现在容若现在成了东平王府的乘龙快婿,前途一片大好,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但可能的麻烦,还是远着一些的好。
而且,就是没有这事儿,红七本来也没有打算同个陌生男子畅聊,打完招呼,也就打算告辞的。
红七的笑容不变。
“公子你忙,我有事,就先行一步了。”
说完,红七抬步欲走。
容若的笑意,这时却更深了。
“故人见面,如此行色匆匆,红七小姐,未免太过薄情了吧?”
见到这么一副情景,红七觉着有些好笑。
这样的事,似乎一向都是心地柔软善感的女子会上演的戏码,没有想到,今儿个在一个男子身上看到了。
不过,对这男子,红七倒也生出了些微好感。
很小的时候,父母还在的时候,红七曾经养过一条狗,不是什么名犬,只是路边的流浪狗。红七看到它的时候,腿是跛的,狗毛上有血迹,好像经历了一场大战似的。看到红七,低声咆哮着,护着从垃圾堆里找到的食物。
虽然体格很小,但看起来很凶恶,不怎么好惹。
红七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她从小,就不是个爱心泛滥的孩子,对于小动物什么的,虽然并不讨厌,看着挺可爱的,可是,从来没有起过养的念头,觉着会是一件挺麻烦的事儿。幼稚园里的小翠家里就养了猫,把他们家的真皮沙发抓得破破烂烂的,还打破了花瓶、水杯,电脑也因此报废了,很是麻烦。
所以,红七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
结果,那只凶悍的小狗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跟了上来。红七走,它也走;红七停,它也停。如果红七反过来往它那边走,它又会后退,同红七保持安全距离,对她咆哮、龇牙咧嘴,也不知道它是个什么意思,反正,就这么一路跟着红七回了家。
红七进了屋,那小狗却是没有跟进来,隔着一段距离,蹲在那里。
红七关了门,想一会儿,它应该就会走了。结果,后来吃饭的时候,红七从窗户里看得到了,它还蹲在原处。红七没有理它。后来睡到半夜,不知怎么地就醒了,推开了窗往外头看,开始没有看到,红七松了口气。后来准备关窗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团黑影在墙角,竟然还在这里。
红七就穿了衣服,走了出去,把它抱了起来。
抱它的时候,身子都在瑟瑟发抖了,一颤一颤的,还不忘对红七龇牙咧嘴,并用它的牙齿咬了红七的手,都渗出血了,身子也死命得挣扎。不过,到底是一只小狗,红七就是不松手,后来,小狗自己松嘴了。
红七给了它一条毯子,喂了剩饭、热牛奶。
第二天,妈妈见了,抱了它,要送给亲戚,红七却坚持留了它下来。
红七也没有给它取什么名字,就叫它小狗。那是只泼辣的小狗,挺好养的,红七吃什么,也同样给它吃一份,就这么,养大了。就一只土狗,不怎么好看,脾气还不好,对人特别警戒。就是家里的其他人,也不大理睬。
就对红七一个人,格外不同。
倒也不像有些狗那么亲热,喜欢扑上去舔人什么的。这只狗是有些孤僻,傲气的,总是与任何人或者动物,都保持着安全距离。
但是,红七去上学时,它都会跟出老远,放学回来的时候也是,放学还没有走到门口,老远,它就出来在红七必经的路口迎接了。但是,也不会过分靠近,就像最初它跟着红七回家一样,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亦步亦趋。
不同的是,这时,到了门口,它也会随同红七进门,还会在进门的地垫上,学着红七,摩干净爪子,这才进去。
晚上的时候,就乖乖地躺在红七的床边,从来不会主动跳上床。
如此,一直到红七的父母出了车祸,红七和妹妹还没有从悲伤中回转过来,就被送进了福利院,撵转了多个。
后来,红七终于再一次回到那个家里时,竟然在离家不远的那个垃圾堆,又一次,看到了小狗。
这一回,比第一回遇到的时候,更惨,浑身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只那凶悍、高傲的眼神,却是红七熟悉的。
后来,听邻居们说,他们出事后,小狗被房东赶了出来,这个家里也搬来了新的人家,可是,小狗却每天都来守着,不肯离去。它的样子又不好看,还凶,吓坏了那家人的小孩子,男主人就狠狠地教训了它。邻居们帮忙求情,那家主人知道了这一段故事,倒对小狗起了敬意和怜惜,也就不赶它了,还有意要养它。
但是,小狗却似乎知道这不是它原来的主人了,并不愿意,逃走了。
谁都不知道它晚上都睡在哪里,如何生活,只知道,一到了,红七上学、放学的时候,它就会跑了来,似乎在等红七,风雨无阻,每天每天,只是身上的伤,一天比一天多了,浑身也脏兮兮的。
红七将小狗带走了,只是,小狗这时年纪也大了,又受了很多伤,身体变得很不好。最后,有一次,一个街上的小混混欺负红七,小狗冲了上来,很凶悍地咬了他的手腕,咬得半残了,却也被他捅了一刀子。大夫说,没有救了。
它垂死的时候,红七陪着它,抱着它,睡在红七的床上,整夜整夜,流了很多泪,记忆中,是父母去世后,所流过的最多的泪。
小狗就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红七的泪,一直到天亮,才断了气。
在父母去世后,一直充当着妹妹的保护伞活着的红七,却被小狗保护了,用它的生命。
从此之后,红七再也没有养过任何一只宠物,就连心地柔软、善良的妹妹,也终身没有养过。
不过,因为这段缘故。
对小动物友善的人,看着,总是舒服了几分。
红七的目光柔和,准备让雨帮男子一把,之后,她就不再故意让雨说话折磨她了。反正,这园子熟不熟悉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就是迷了路,随便叫个下人带路就是了。镇北王府别的多不多红七不知道,但下人,绝对不缺。
春风一见这个男子,却是脸色大变。
怎么会是他?
春风连忙拉了一把红七,道:“小姐,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我们走吧。”红七有些疑惑地看着春风,怎么突然这么慌张?
年轻男子这时对红七微微笑着点了点头。
“你好,红七小姐。”
那是个让人印象深刻的男子,面庞白净、俊俏,外形十分出色。不过,若只是如此,也不算什么了。红七身边,不乏美男子,不说李墨这个绝无仅有的超级妖孽,顾绯、朱靖寒、煞,都是难得一见、各有特色的美男子,就是红家几个少爷,皮相也都十分不错。
这个男子特别在他的气质,干净温柔,一双眼睛,十分深邃,仿佛能包容所见到的一切。
在他的身边,你不过感觉到任何的压迫,只觉得平和、自在、舒服。
这是一个任谁看了,都很难生出恶感的温柔具亲和力的男子。
但他这种温柔,同女子又截然不同。比起女子,又多了几分大气,而且,并不会让人觉得娇弱。如果用温柔如水来形容女子的话,那放在他的身上,只能说如海了,如平静的海水那般温柔而又宽广,有一种内蕴的力量。
本来就有些好感,别人又十分有礼,而且,称呼她红七小姐,没有叫什么红姨娘,更是让人顺耳。
红七自然而然地也回了个笑容。
“你好。”
这两人,竟然还你来我往地相谈甚欢起来了。看着容若那温柔得可以滴出水来的笑容,春风心里暗地里焦急,虽然搞不清楚他出现在这里,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又究竟有何意图和目的,但还是让春风又惊又怕,终于忍不住附在红七的耳边,小小声的提醒道:“是他,小姐。”
他?
谁?
看着红七一脸疑惑的样子,春风都想学秋霜急得跌脚了。再也顾不得隐晦了,春风焦急地道:“是容公子啊,小姐。”
红七愣了一下,春风的口气貌似这是个很重要的人物?可是,为什么她没有什么印象?这样的男人,若是见过,没有道理会不记得吗?等等,容、容……这个姓好像很熟悉。总算,红七的忘性还没有那么大,容,这个男子,不会就是那个什么曾经同原主好过的那个叫什么容若的公子吧?
前几个月放榜的时候,中了探花,红家曾经还为此很是激动了一阵,都以为容若会上红家提亲什么的,可结果,人家根本就没有上门,传来的是他同别人的婚讯,新娘依稀好像是四大异姓王府之一的东平王府的四小姐吧?名字好像叫做向玉卿,封号似乎是蓝平郡主。就算是王爷的女儿,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有封号的。像李彤,就没有。汝南王府的几个庶女,就更没有了。据说东平王飞子女很多,这向玉卿身为四女,却独得了封号,估计东平王特别宠爱她。
原来,这就是容若啊!
红七恍然。
见状,春风简直有种想要落泪的感觉,这可是容若,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看她这焦急的样子,就是用脚趾头想都能都想得出来,您用得着这么久吗?如果红七再想不出来,春风都有一种想要剖开红七的头,看看里头是怎么长的冲动了。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一向聪明绝顶的小姐,竟然好像忘记了呢?
春风赶紧对红七使着眼神,巴之不得赶紧远离容若这个瘟神。完全忘记了刚发榜的时候,她们可是日盼夜盼容若来的。
正是所谓的此一时彼一时也。
知道了容若的身份,再看容若的态度,就是个白痴,也觉着有些不寻常了。再见抛弃过你的旧情人,如此云淡风轻地说“你好,红七小姐”,这正常吗?当然也有可能别人早就释怀了,毕竟,现在容若现在成了东平王府的乘龙快婿,前途一片大好,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但可能的麻烦,还是远着一些的好。
而且,就是没有这事儿,红七本来也没有打算同个陌生男子畅聊,打完招呼,也就打算告辞的。
红七的笑容不变。
“公子你忙,我有事,就先行一步了。”
说完,红七抬步欲走。
容若的笑意,这时却更深了。
“故人见面,如此行色匆匆,红七小姐,未免太过薄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