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第109章 定要娶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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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郎兄弟,我,我跟你说啊……”
这个时候,红七和梅书瀚已经离开了原来相遇的地方。他们现在在一处空旷的高地,坐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酒香,岩石上,还摆着数碟下酒的小菜,往下看,正好看到云蒸霞蔚,美得惊心动魄的杏花湖。
如斯美景,再加上如此出众的两位少年郎,潇洒地畅饮,简直可以画一副春日游的图画了。
不过,美丽的外皮之下,事情的真相,往往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看着满脸红晕,醉眼朦胧,说话都开始大着舌头的梅书瀚,红七暗忖,火候应该也差不多了。
她就不经意地把话题转到了琼花宴的众女身上,然后,又不着痕迹地提到了她自个儿。说是这几日听人说,那红七是如何地没法,这样的佳人,只恨他不过是个微末贫寒学子,却是无缘得以一见,实为终身之憾云云。
边说边观察着梅书瀚的脸色,果然,就见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红七就又加大了夸奖的力度,果然,没有说几句,梅书瀚就爆了。
“那个毒妇!”
啪啪啪,不需要红七再多费心,梅书瀚就像竹筒筛豆子似的,三下五除二,一股脑儿就给红七全倒出来了。这话套的实在是太容易了,倒搞得红七心里颇不好意思地有那么点反省,难道她真的是这么阴险腹黑的银?阴险腹黑的银?
只不过,这么一点点儿小小的反省,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因为红七想起了以前一起执行任务的血狼所说的话,她这个人,实在是太妇人之仁了。
所以,她怎么称得上阴险腹黑呢?
一定是梅书瀚这少年的爽朗指数太高了,差不多到了缺心眼的程度,才这么容易就被一个不过刚刚见面,不知底细的人差不多连八代祖宗都套出来了。
唉,这头脑,这防备心。亏得是在古代,若是在现代,定是从事人口贩卖行业的人们的首选啊,只怕,不知被卖了多少次了。在现代,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比他强。
所以,这同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顺便说明一下,血狼说这话时,红七正用枪指着目标任务的脑袋,要他交出密码。不过,目标十分坚决,视死如归,坚决不肯。红七联系了也在这个城市执行任务的狐狸,准备以一个约会的代价请他帮这个忙。而血狼建议的解决办法是,立马去将那家伙熟睡的老妈妻子儿子女儿们全抓了过来,问一句,就崩一个。其中,那两个大些的孩子还不到十岁,小的有一个才刚满月。血狼选择的第一个对象,就是那个才满月的孩子。
这样的事情,就在一个月之前,血狼单独执行一个任务,碰到一个硬茬子,他就曾经这么做过,当着那人的前,将他不满一岁人女儿扔下了楼。效果,十分不错。那个死硬派,立马就招了,效率极高。
当狐狸说他实在是毫无人性,要选也不该选这么小的孩子的时候。
血狼回答,他这既节约了目标的养育成本,又节省他的时间,这么一举两得,皆大欢喜的事儿,为什么不做?
对红七的这种低效率的行为方式,血狼显然极为不屑。
一想到血狼,红七立马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
阴险腹黑?
笑话吗?
对难得产生的这么一点不好意思,红也七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做完了心里建设,消化完毕。然后,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继续引导梅书瀚往下说。没一会儿,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搞得一清二楚了。
原来,梅书瀚有一个师兄,名字叫做容若,为人最好不过,和梅书瀚同在书院里上学的时候,十分照顾于他,同他的关系极好,虽不是亲兄弟,感情却胜过亲兄弟。
容若率先完成学业,离开了书院,但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生疏了,书信往来十分频繁。梅书瀚有什么事儿就算不告诉爹娘也都会告诉容若,容若有什么事儿,也从来不瞒着梅书瀚。
后来,容若不知怎么地,认识了红七,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当然,这个红七不是现在的红七就是了。容若给梅书瀚写信说,认识了红七,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梅书瀚从来没有见到过向来温文内敛的师兄如此高兴过,他甚至说,过几天,他就去向红家提亲。红家自然是不可能把女儿嫁给容若的。后来没有过多久,红七就被红家许给了周家三公子。容若开始还以为是红家定下的亲事,红七其实是不愿意的。结果,后来红七却再也不来见他了,并且,十分绝情地说,她以前不过是耍着他玩的,根本就没有真的喜欢过他,请他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诋毁她的清誉了。
之后,两人就断绝了往来。
后来,容若一天一天地消瘦,有一天,他的书童在离家不远的河岸上,发现了容若的鞋子。他竟然投河自尽了。
而红七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竟然都没有来他的坟前看上一眼。
这些事情,梅书瀚有些是从信里知道的,有些是后来从容若的书童和父母口中听说的。他发觉后来容若的信越来越少,直到断了音信,心中不安。这才不到正式放假,就同老师打了个招呼,提前赶回了清河县,准备开导开导师兄。谁曾想,等他赶了回来,迎接他的只有容若的一个衣冠冢,凄凉立于风中。
想起可怜的师兄,梅书瀚泪流满面;提起红七,梅书瀚恨得咬牙。
红七不是想攀高枝吗?他绝对不会让她顺心如意。就让她一辈子也嫁不了她想嫁的人家,为死去的师兄报仇。
到了此时,红七总算知道这一笔账是从哪里来的了。
唉!
又是个为情想不开的。
和妹妹一个样。
红七就忍不住骂了句“傻子”,这些人,说起来也是自私透了,就想着他们的心情,那他们这些被留下来的人的心情呢?不过,如果失去了爱情,活着对他们就毫无意义,只是痛苦的话,强求他们为了他们这些人留下来,又何尝不是一种自私?不过是把自己的希望强加在别人身上罢了。
生命始终是自个儿的,出生无法选择,难道连死,也不能随自个儿高兴吗??那也太可怜了。
就像红七,她倒是没有想过死,结果给这么一板子砸死了,冤不冤枉?还一点儿选择机会也不给她的,把她扔到这个没有网络没有空调,最可恶的是没有电视剧、动漫的时代,不带这么悲催的。
红七骂得顺口。
梅书瀚听了,怒道:“不准骂我师兄。”
不过,这话刚落,接着,他自己反而大声地骂起容若来,什么“白痴”“蠢货”“蠢得不能再蠢了”,不准别人骂,他自己骂得倒是比红七难听多了。
骂完了容若,梅书瀚又骂红七,还再三告诫红七,千万不要被那红七的美貌所迷惑,那就是个害人的妖精。
红七得到了自个儿想要的东西,自然没有心思再听别人当面滔滔不绝地骂自个儿了。虽然是以前的红七做的好事,不过,听着也怪不顺耳的。
她连忙拿起一坛酒,又递给了梅书瀚。
梅书瀚一口饮尽,将酒坛子往草丛里一扔,那里已经有不少它的难兄难弟了。这下,梅书瀚总算没有继续骂了,见这法子有效,红七又递过来一坛,梅书瀚又一样饮尽,不过,大约是说起了这些伤心事,堵得慌,一下子跳了起来,一边长啸,一边抽出了腰间的长剑,狂舞了起来。
只是,梅书瀚显然醉得很有些厉害了,他的身手,红七见过,非常不错。不过,这剑法再好的人,一旦醉得狠了,这剑舞得也不能看了。东倒西歪,踉踉跄跄,实在是惨不忍睹。可看性,红七给了个光荣的分数——0蛋。
最后,“噗”地一声,梅书瀚栽倒在了地上,竟然呼呼大睡起来,毫无防备的睡颜,像孩子一般纯真,让人看得心都变得柔软了起来。
这人,还真是叫人讨厌不起来。
红七拿了毛毯过来,一条垫在了脑后,一条给他盖在了身上,本来是为自个儿准备的,最后却是便宜他了。
然后,红七准备站起来离去。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一暖,红七低头,只见梅书瀚将她的手握在了手中,眼睛微眯,似酔似醒地对着他傻笑道:“佳郎,你真好。如果你是女子,我定要娶了你,咱们长长久久地在一起,我一定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红七愣住了,怔怔地看着梅书瀚。
梅书瀚的头一歪,却是没心没肺地睡过去了,还流了一嘴的口水,弄得红七的手都黏糊糊、湿答答的。
红七皱眉,她虽然没有孔雀那家伙那么有洁癖,好歹还是个女的,还真有些受不了。而那个罪魁祸首却已经睡着了,连账也没有办法算。
瞪了梅书瀚半饷,最后,红七做了一件事。
她恨恨地把手上的口水狠狠地抹在了梅书瀚的脸上,十分用力地。看到梅书瀚在睡梦中不满地皱着眉,红七快意地笑了。
随后,想想自己竟然做了这么孩子气的报复,红七扶额叹息。
果然,跟白痴呆久了,智商也会受影响的。
红七快步离开了这里,离开了之后,还特意找了一条干净的小溪,彻彻底底地把手洗了个干净。并且想着,回去了,得叫雨前去厨房要点盐回来,也好消消毒。要不然,被白痴病菌感染了,那可划不来。
红七的背影很快消失不见了。
她走之后,本来闭着眼睛的梅书瀚却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难道,也算精明一世的红七竟然给这个一根筋的阴了不成?
“佳郎兄弟,我,我跟你说啊……”
这个时候,红七和梅书瀚已经离开了原来相遇的地方。他们现在在一处空旷的高地,坐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酒香,岩石上,还摆着数碟下酒的小菜,往下看,正好看到云蒸霞蔚,美得惊心动魄的杏花湖。
如斯美景,再加上如此出众的两位少年郎,潇洒地畅饮,简直可以画一副春日游的图画了。
不过,美丽的外皮之下,事情的真相,往往就没有那么美好了。
看着满脸红晕,醉眼朦胧,说话都开始大着舌头的梅书瀚,红七暗忖,火候应该也差不多了。
她就不经意地把话题转到了琼花宴的众女身上,然后,又不着痕迹地提到了她自个儿。说是这几日听人说,那红七是如何地没法,这样的佳人,只恨他不过是个微末贫寒学子,却是无缘得以一见,实为终身之憾云云。
边说边观察着梅书瀚的脸色,果然,就见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红七就又加大了夸奖的力度,果然,没有说几句,梅书瀚就爆了。
“那个毒妇!”
啪啪啪,不需要红七再多费心,梅书瀚就像竹筒筛豆子似的,三下五除二,一股脑儿就给红七全倒出来了。这话套的实在是太容易了,倒搞得红七心里颇不好意思地有那么点反省,难道她真的是这么阴险腹黑的银?阴险腹黑的银?
只不过,这么一点点儿小小的反省,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因为红七想起了以前一起执行任务的血狼所说的话,她这个人,实在是太妇人之仁了。
所以,她怎么称得上阴险腹黑呢?
一定是梅书瀚这少年的爽朗指数太高了,差不多到了缺心眼的程度,才这么容易就被一个不过刚刚见面,不知底细的人差不多连八代祖宗都套出来了。
唉,这头脑,这防备心。亏得是在古代,若是在现代,定是从事人口贩卖行业的人们的首选啊,只怕,不知被卖了多少次了。在现代,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比他强。
所以,这同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顺便说明一下,血狼说这话时,红七正用枪指着目标任务的脑袋,要他交出密码。不过,目标十分坚决,视死如归,坚决不肯。红七联系了也在这个城市执行任务的狐狸,准备以一个约会的代价请他帮这个忙。而血狼建议的解决办法是,立马去将那家伙熟睡的老妈妻子儿子女儿们全抓了过来,问一句,就崩一个。其中,那两个大些的孩子还不到十岁,小的有一个才刚满月。血狼选择的第一个对象,就是那个才满月的孩子。
这样的事情,就在一个月之前,血狼单独执行一个任务,碰到一个硬茬子,他就曾经这么做过,当着那人的前,将他不满一岁人女儿扔下了楼。效果,十分不错。那个死硬派,立马就招了,效率极高。
当狐狸说他实在是毫无人性,要选也不该选这么小的孩子的时候。
血狼回答,他这既节约了目标的养育成本,又节省他的时间,这么一举两得,皆大欢喜的事儿,为什么不做?
对红七的这种低效率的行为方式,血狼显然极为不屑。
一想到血狼,红七立马感觉到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
阴险腹黑?
笑话吗?
对难得产生的这么一点不好意思,红也七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做完了心里建设,消化完毕。然后,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继续引导梅书瀚往下说。没一会儿,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搞得一清二楚了。
原来,梅书瀚有一个师兄,名字叫做容若,为人最好不过,和梅书瀚同在书院里上学的时候,十分照顾于他,同他的关系极好,虽不是亲兄弟,感情却胜过亲兄弟。
容若率先完成学业,离开了书院,但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生疏了,书信往来十分频繁。梅书瀚有什么事儿就算不告诉爹娘也都会告诉容若,容若有什么事儿,也从来不瞒着梅书瀚。
后来,容若不知怎么地,认识了红七,两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当然,这个红七不是现在的红七就是了。容若给梅书瀚写信说,认识了红七,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梅书瀚从来没有见到过向来温文内敛的师兄如此高兴过,他甚至说,过几天,他就去向红家提亲。红家自然是不可能把女儿嫁给容若的。后来没有过多久,红七就被红家许给了周家三公子。容若开始还以为是红家定下的亲事,红七其实是不愿意的。结果,后来红七却再也不来见他了,并且,十分绝情地说,她以前不过是耍着他玩的,根本就没有真的喜欢过他,请他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诋毁她的清誉了。
之后,两人就断绝了往来。
后来,容若一天一天地消瘦,有一天,他的书童在离家不远的河岸上,发现了容若的鞋子。他竟然投河自尽了。
而红七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竟然都没有来他的坟前看上一眼。
这些事情,梅书瀚有些是从信里知道的,有些是后来从容若的书童和父母口中听说的。他发觉后来容若的信越来越少,直到断了音信,心中不安。这才不到正式放假,就同老师打了个招呼,提前赶回了清河县,准备开导开导师兄。谁曾想,等他赶了回来,迎接他的只有容若的一个衣冠冢,凄凉立于风中。
想起可怜的师兄,梅书瀚泪流满面;提起红七,梅书瀚恨得咬牙。
红七不是想攀高枝吗?他绝对不会让她顺心如意。就让她一辈子也嫁不了她想嫁的人家,为死去的师兄报仇。
到了此时,红七总算知道这一笔账是从哪里来的了。
唉!
又是个为情想不开的。
和妹妹一个样。
红七就忍不住骂了句“傻子”,这些人,说起来也是自私透了,就想着他们的心情,那他们这些被留下来的人的心情呢?不过,如果失去了爱情,活着对他们就毫无意义,只是痛苦的话,强求他们为了他们这些人留下来,又何尝不是一种自私?不过是把自己的希望强加在别人身上罢了。
生命始终是自个儿的,出生无法选择,难道连死,也不能随自个儿高兴吗??那也太可怜了。
就像红七,她倒是没有想过死,结果给这么一板子砸死了,冤不冤枉?还一点儿选择机会也不给她的,把她扔到这个没有网络没有空调,最可恶的是没有电视剧、动漫的时代,不带这么悲催的。
红七骂得顺口。
梅书瀚听了,怒道:“不准骂我师兄。”
不过,这话刚落,接着,他自己反而大声地骂起容若来,什么“白痴”“蠢货”“蠢得不能再蠢了”,不准别人骂,他自己骂得倒是比红七难听多了。
骂完了容若,梅书瀚又骂红七,还再三告诫红七,千万不要被那红七的美貌所迷惑,那就是个害人的妖精。
红七得到了自个儿想要的东西,自然没有心思再听别人当面滔滔不绝地骂自个儿了。虽然是以前的红七做的好事,不过,听着也怪不顺耳的。
她连忙拿起一坛酒,又递给了梅书瀚。
梅书瀚一口饮尽,将酒坛子往草丛里一扔,那里已经有不少它的难兄难弟了。这下,梅书瀚总算没有继续骂了,见这法子有效,红七又递过来一坛,梅书瀚又一样饮尽,不过,大约是说起了这些伤心事,堵得慌,一下子跳了起来,一边长啸,一边抽出了腰间的长剑,狂舞了起来。
只是,梅书瀚显然醉得很有些厉害了,他的身手,红七见过,非常不错。不过,这剑法再好的人,一旦醉得狠了,这剑舞得也不能看了。东倒西歪,踉踉跄跄,实在是惨不忍睹。可看性,红七给了个光荣的分数——0蛋。
最后,“噗”地一声,梅书瀚栽倒在了地上,竟然呼呼大睡起来,毫无防备的睡颜,像孩子一般纯真,让人看得心都变得柔软了起来。
这人,还真是叫人讨厌不起来。
红七拿了毛毯过来,一条垫在了脑后,一条给他盖在了身上,本来是为自个儿准备的,最后却是便宜他了。
然后,红七准备站起来离去。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一暖,红七低头,只见梅书瀚将她的手握在了手中,眼睛微眯,似酔似醒地对着他傻笑道:“佳郎,你真好。如果你是女子,我定要娶了你,咱们长长久久地在一起,我一定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红七愣住了,怔怔地看着梅书瀚。
梅书瀚的头一歪,却是没心没肺地睡过去了,还流了一嘴的口水,弄得红七的手都黏糊糊、湿答答的。
红七皱眉,她虽然没有孔雀那家伙那么有洁癖,好歹还是个女的,还真有些受不了。而那个罪魁祸首却已经睡着了,连账也没有办法算。
瞪了梅书瀚半饷,最后,红七做了一件事。
她恨恨地把手上的口水狠狠地抹在了梅书瀚的脸上,十分用力地。看到梅书瀚在睡梦中不满地皱着眉,红七快意地笑了。
随后,想想自己竟然做了这么孩子气的报复,红七扶额叹息。
果然,跟白痴呆久了,智商也会受影响的。
红七快步离开了这里,离开了之后,还特意找了一条干净的小溪,彻彻底底地把手洗了个干净。并且想着,回去了,得叫雨前去厨房要点盐回来,也好消消毒。要不然,被白痴病菌感染了,那可划不来。
红七的背影很快消失不见了。
她走之后,本来闭着眼睛的梅书瀚却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难道,也算精明一世的红七竟然给这个一根筋的阴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