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平淡人生 第三十章 第一个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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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菜市场西面靠近杀猪场的一个拐角摆着一张半人高的方桌,桌上铺着一张黄纸,左右各竖着一面用白纸和木棍做成的嶓,左边一面龙飞凤舞的写着“铁口断命”,右边则写着“预知未来”。
深秋的响午总会让人容易产生睡意,一个小孩正趴在桌子上打着瞌睡,时不时睁开双眼,睡意朦胧地望着空荡荡道路,不停的摇头叹息。
小孩正是叶知秋,他之所以会突然到菜市场来摆这么一个古里古怪的摊位完全是为了未来的幸福人生着想。自从确定了做个大神棍的伟大理想后,他就思考着如何才能把自己的名号打响,本想先弄个惊世的大预言让自己声名远播,可是却悲哀的发现自己除了记得发生在自己周围人的点点滴滴外,对国家发生的大事几乎是一无所知,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首先让自己的名声在秋华镇这一片区域如雷贯耳,然后再借助女人间聊八卦的疯狂劲让名声逐渐蚕食整个星河县。以星河县几十万人口的其数,养活他这个小人物已是绰绰有余。
之所以会选择在这个年龄段开始创业是因为小孩弄这一行会比较吸引人,同时就算自己说得不对别人也不会太过计较,说得简单点就是他在实习,累积经验。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摆摊不用交摊位费。然而梦想与现实总是相差遥远,自己精心高计过的摊位一连摆了几天却无人问津,最后经过反思才发现了问题的所在,那些江湖术士所说的话很多人都不相信,更何况是他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呢?凭什么要让人相信你,难道要叶知秋在自己所做的简单的嶓上再加一道横批“我是重生者”?这不是笑话吗?就算加了也未必有人会信。由此也再一次证明了叶知秋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材料。不过心有不甘的他依然决定坚持一个星期,如果还是和之前一样门庭冷落,他只能另谋出路了。
而今天就是一个星期期限的最后一天,再过三个钟没有人来,他就只能打包回家好好过完这个暑假。
“垃圾猴子,你给我记住,竟然敢放我鸽子,等守完今天就好好收拾你。”叶知秋一想到欧阳强几人就一脸随闷,本来他把自己要摆摊这个想法告诉几人的时候,他们还一脸兴奋的说要帮忙,忙是帮了几天,可是看到没人还要守在一张桌子前,好动的他们再也受不了了,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辞,到最后连理由也不懒得说了,直接旷工。本来叶知秋找几人也只是想为自己造造势,哪想到会冷清到这种地步,刚开始几天还有几个人聊天解闷,可自从几人不再来后,他就一个人闷得发慌,每天到中午就犯困。
“哟,小预言师,今天又没生意啊!”随着时间的推移,卖菜的大婶们都一个个陆续的收摊回家,因为叶知秋所选的地方是出菜市场的必经之路,所以这个时候人流特别多,每个经过叶知秋摊位的大叔或大婶都会停下来调侃几句。
虽然叶知秋的名声还没响遍整个秋华镇,不过他的古怪举措和搞笑装扮却让他在这片菜市场里人尽皆知,所以每天傍晚总会有这么一两个闲得发慌的骚人来调戏叶知秋,最主要的是叶知秋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如果碰上那些有特殊爱好的怪叔叔,一定会用大白兔奶糖把他拐卖走。
面对这种调侃叶知秋只能抱以苦笑,无奈的起身准备收拾自己的家当,想想自己第一次生意就以失败告终心里就憋得发慌。
“你能预知未来?”在众多的调侃声中,一道明显不是嬉笑的话语让叶知秋心中大喜,“生意终于还是来了,看来老天还是给了自己一条活路啊!”
可是当他看清问话者的时候,整个脑立刻耷拉了下来,来人是个中年人,身材很是魁梧,如果只听声音不看他的脸,绝对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壮实的绝世猛男,可是当你把眼光放到他脸上时,一张傻里傻气的脸中透着一股痴呆相,嘴角总是微咧着,口水不停的从咧着的嘴中流出。
这个人不仅叶知秋认识,整个秋华镇上的人都认识,他现在的名气正是叶知秋所想要的,他就是那个据说被鬼魂吓傻了的王二傻。
路过的人群看到叶知秋摊位上有了个人都不由好奇的围了上去,待看清是王二傻后,所有人都笑了,不用想就知道王二傻是来捣乱的,不过他们却很想知道叶知秋要如何应对王二傻的发难。
“你能预知未来?”看到叶知秋苦笑着摇头却没有回一他的话,王二傻傻笑着又问了一句。
“嗯,你想知道什么?”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经营理念,更何况还是叶知秋这么多天来第一笔生意,他觉得有必要认真对待,表情一敛,重新坐回位置上。
“要钱吗?”王二傻抓了抓头傻笑道。
“免费。”叶知秋干脆道。
“你是好人。”王二傻傻傻的表情突然变得真诚无比,声音也变得严肃起来,仿佛突然之间换了个人似的,“我想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死。”
“哈哈哈……”本来围观的众人包括叶知秋在内都被王二傻突然变得正经的表情和严肃的声音弄得愣住了,可随后他问出的话却认众人哄堂大笑。
叶知秋没有笑,生命是个严肃的问题,哪怕问这个问题的人是一个傻子,也会让这个问题带上一种神圣的光芒。
“你知道吗?”叶知秋似乎感觉到了王二傻语气中的急切,他摇了摇头把这种类似荒谬的感觉扫出脑海,脑海里开始快速搜寻起上一世有关王二傻的一切信息,王二傻原名王石,人未疯前是厂里的一个冶炼工,疯后老婆跟着外地人跑了,留下一个十岁的女儿由他母亲照顾……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被溺死在秋华镇北郊的一个小水库内,至于为何他会跑到如此远的水库,去水库又是做什么却无人得知。
“今天是八月十四,意思是明天王二傻就会死于非命。”想到此处叶知秋内心不由一震,这是巧合还是偶然,他有些迷惑了。
“你知道吗?”看到叶知秋久久不答,王二傻又问了一次,表情依然严肃认真得可怕。
“明天!”叶知秋声音有些沉重,想到今天一条鲜活的生命明天就要消逝,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完全没有接下第一笔生意的兴奋。
“我明天就要死了,我明天就要死了。”听到叶知秋的回答,王二傻突然高兴地大笑起来,边叫边兴奋地跑出人群,仿佛要向整个世界宣布自己终于解脱了般。
“傻子就是傻子,知道自己要死了还笑。”
“如果不笑那还叫傻子吗?”
众人悄声议论着刚刚上演的一幕闹剧,是的只是一幕闹剧,一幕供众人茶余饭后聊天打屁的闹剧。
人群渐渐散去,叶知秋却站在晚风中呆呆注视着王二傻离去的方向一动不动,整个人就仿佛变成了一尊雕塑般,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王二傻转头飞奔而去的瞬间,他分明看到了从这个男人眼里飘落的泪水,他在这个男人身上读到了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区菜市场西面靠近杀猪场的一个拐角摆着一张半人高的方桌,桌上铺着一张黄纸,左右各竖着一面用白纸和木棍做成的嶓,左边一面龙飞凤舞的写着“铁口断命”,右边则写着“预知未来”。
深秋的响午总会让人容易产生睡意,一个小孩正趴在桌子上打着瞌睡,时不时睁开双眼,睡意朦胧地望着空荡荡道路,不停的摇头叹息。
小孩正是叶知秋,他之所以会突然到菜市场来摆这么一个古里古怪的摊位完全是为了未来的幸福人生着想。自从确定了做个大神棍的伟大理想后,他就思考着如何才能把自己的名号打响,本想先弄个惊世的大预言让自己声名远播,可是却悲哀的发现自己除了记得发生在自己周围人的点点滴滴外,对国家发生的大事几乎是一无所知,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首先让自己的名声在秋华镇这一片区域如雷贯耳,然后再借助女人间聊八卦的疯狂劲让名声逐渐蚕食整个星河县。以星河县几十万人口的其数,养活他这个小人物已是绰绰有余。
之所以会选择在这个年龄段开始创业是因为小孩弄这一行会比较吸引人,同时就算自己说得不对别人也不会太过计较,说得简单点就是他在实习,累积经验。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摆摊不用交摊位费。然而梦想与现实总是相差遥远,自己精心高计过的摊位一连摆了几天却无人问津,最后经过反思才发现了问题的所在,那些江湖术士所说的话很多人都不相信,更何况是他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呢?凭什么要让人相信你,难道要叶知秋在自己所做的简单的嶓上再加一道横批“我是重生者”?这不是笑话吗?就算加了也未必有人会信。由此也再一次证明了叶知秋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材料。不过心有不甘的他依然决定坚持一个星期,如果还是和之前一样门庭冷落,他只能另谋出路了。
而今天就是一个星期期限的最后一天,再过三个钟没有人来,他就只能打包回家好好过完这个暑假。
“垃圾猴子,你给我记住,竟然敢放我鸽子,等守完今天就好好收拾你。”叶知秋一想到欧阳强几人就一脸随闷,本来他把自己要摆摊这个想法告诉几人的时候,他们还一脸兴奋的说要帮忙,忙是帮了几天,可是看到没人还要守在一张桌子前,好动的他们再也受不了了,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辞,到最后连理由也不懒得说了,直接旷工。本来叶知秋找几人也只是想为自己造造势,哪想到会冷清到这种地步,刚开始几天还有几个人聊天解闷,可自从几人不再来后,他就一个人闷得发慌,每天到中午就犯困。
“哟,小预言师,今天又没生意啊!”随着时间的推移,卖菜的大婶们都一个个陆续的收摊回家,因为叶知秋所选的地方是出菜市场的必经之路,所以这个时候人流特别多,每个经过叶知秋摊位的大叔或大婶都会停下来调侃几句。
虽然叶知秋的名声还没响遍整个秋华镇,不过他的古怪举措和搞笑装扮却让他在这片菜市场里人尽皆知,所以每天傍晚总会有这么一两个闲得发慌的骚人来调戏叶知秋,最主要的是叶知秋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如果碰上那些有特殊爱好的怪叔叔,一定会用大白兔奶糖把他拐卖走。
面对这种调侃叶知秋只能抱以苦笑,无奈的起身准备收拾自己的家当,想想自己第一次生意就以失败告终心里就憋得发慌。
“你能预知未来?”在众多的调侃声中,一道明显不是嬉笑的话语让叶知秋心中大喜,“生意终于还是来了,看来老天还是给了自己一条活路啊!”
可是当他看清问话者的时候,整个脑立刻耷拉了下来,来人是个中年人,身材很是魁梧,如果只听声音不看他的脸,绝对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壮实的绝世猛男,可是当你把眼光放到他脸上时,一张傻里傻气的脸中透着一股痴呆相,嘴角总是微咧着,口水不停的从咧着的嘴中流出。
这个人不仅叶知秋认识,整个秋华镇上的人都认识,他现在的名气正是叶知秋所想要的,他就是那个据说被鬼魂吓傻了的王二傻。
路过的人群看到叶知秋摊位上有了个人都不由好奇的围了上去,待看清是王二傻后,所有人都笑了,不用想就知道王二傻是来捣乱的,不过他们却很想知道叶知秋要如何应对王二傻的发难。
“你能预知未来?”看到叶知秋苦笑着摇头却没有回一他的话,王二傻傻笑着又问了一句。
“嗯,你想知道什么?”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经营理念,更何况还是叶知秋这么多天来第一笔生意,他觉得有必要认真对待,表情一敛,重新坐回位置上。
“要钱吗?”王二傻抓了抓头傻笑道。
“免费。”叶知秋干脆道。
“你是好人。”王二傻傻傻的表情突然变得真诚无比,声音也变得严肃起来,仿佛突然之间换了个人似的,“我想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死。”
“哈哈哈……”本来围观的众人包括叶知秋在内都被王二傻突然变得正经的表情和严肃的声音弄得愣住了,可随后他问出的话却认众人哄堂大笑。
叶知秋没有笑,生命是个严肃的问题,哪怕问这个问题的人是一个傻子,也会让这个问题带上一种神圣的光芒。
“你知道吗?”叶知秋似乎感觉到了王二傻语气中的急切,他摇了摇头把这种类似荒谬的感觉扫出脑海,脑海里开始快速搜寻起上一世有关王二傻的一切信息,王二傻原名王石,人未疯前是厂里的一个冶炼工,疯后老婆跟着外地人跑了,留下一个十岁的女儿由他母亲照顾……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被溺死在秋华镇北郊的一个小水库内,至于为何他会跑到如此远的水库,去水库又是做什么却无人得知。
“今天是八月十四,意思是明天王二傻就会死于非命。”想到此处叶知秋内心不由一震,这是巧合还是偶然,他有些迷惑了。
“你知道吗?”看到叶知秋久久不答,王二傻又问了一次,表情依然严肃认真得可怕。
“明天!”叶知秋声音有些沉重,想到今天一条鲜活的生命明天就要消逝,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完全没有接下第一笔生意的兴奋。
“我明天就要死了,我明天就要死了。”听到叶知秋的回答,王二傻突然高兴地大笑起来,边叫边兴奋地跑出人群,仿佛要向整个世界宣布自己终于解脱了般。
“傻子就是傻子,知道自己要死了还笑。”
“如果不笑那还叫傻子吗?”
众人悄声议论着刚刚上演的一幕闹剧,是的只是一幕闹剧,一幕供众人茶余饭后聊天打屁的闹剧。
人群渐渐散去,叶知秋却站在晚风中呆呆注视着王二傻离去的方向一动不动,整个人就仿佛变成了一尊雕塑般,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王二傻转头飞奔而去的瞬间,他分明看到了从这个男人眼里飘落的泪水,他在这个男人身上读到了一种解脱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