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街头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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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送这么多狗来的?”
王学谦捂着脑门,心惊胆战的看着从库管底下呼啸而过的小家伙们,他不知道这些毛茸茸的小狗,是否接受过狂犬病疫苗?或者,这个时代是否有疫苗都是一个未知数。这一刻,西蒙尼也意识到了也有些混乱。
“老板,您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找的……”
西蒙尼苦着脸,感觉有点委屈,要不是王学谦打电话给他,他能大半夜的去找狗贩子吗?
而且一开始他并不主张把狗放到房子里,但罗伊似乎对这些毛球很感兴趣,切了一盘腊肠,用食物逗着这些小狗。
感觉脚背凉飕飕滑腻腻的,低头一看,原来是只苏格兰梗,毛很硬,但眼睛很有神。
让王学谦更害怕的是,这些来历不明的狗,不会有狂犬病吧?
新生代富豪,死在一条狗的嘴下,确实有点冤枉。
一惊一乍的跳上了沙发,捂着睡袍,王学谦的脸都吓的绿了。
“都给我赶出去!”
见王学谦这么怕狗,西蒙尼纳闷了,不喜欢狗,还让我不惜一切代价去买,这不是消遣人吗?
但他也看出了王学谦的窘迫,大多是因为狗身上可能带有的病菌,用小腿一靠,见一条试图爬上沙发和王学谦亲热的英国史宾格犬踢开,从沙发背后将一直白色贵宾犬抱了起来。
“放心吧!老板,这些狗都是打过狂犬病疫苗的,而且昨天晚上都在宠物商那里洗过澡,还修剪过毛发。”
西蒙尼抱着小狗。硬着头皮拿起一只狗爪子,对王学谦推荐道:“您看,这只狗多精神,多可爱。”
听到都接受过疫苗,王学谦这才放心了一点,但还是感觉房间里的狗太多了,有点闹腾。于是嘱咐道:“留下两条狗,看看这条是母狗吗?就选两条母狗好了。”
“就这只苏格兰梗犬,和贵宾犬吧?这两只是最贵的,都是纯种狗。拥有血统证明,合起来要500美元。”西蒙尼喋喋不休的介绍着,总算王学谦的脸色是缓和了一些,心里是松了一口气,刚才差点有种马匹拍到了马腿上的悲剧。
见西蒙尼想的都是面面俱到的,用起来很服帖,关键是有眼力见。
心说:“怪不得大人物身边都喜欢用两个拍马屁的小人,虽然有时候会坏事,但对于保持心情愉悦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就那只贵宾吧!苏格兰梗看上去也挺精神的。也留下,其他都带回去。”
“都是要母狗吗?”
王学谦点了点头,其实他对养狗没什么兴趣,倒是冬天的时候。狗肉火锅……
唉,想多了。
西蒙尼却没有看是否是母狗,反而继续问:“老板,请问这狗是您养?还是送人。送人的话就有些讲究了。”
“哦,还有这个说法?”王学谦感觉也有点奇怪,毕竟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反倒是西蒙尼一晚上就能拉来一群狗,可能也会认识一些狗贩子的朋友,要是聊天的时候,说到那么一星半点的,也比王学谦懂得要多得多。
西蒙尼放下手中不断闹腾的小狗,这才开始解释道:“一般来说,如果是比较冷清的家庭,一条活泼好动的小狗,确实能够给人带来很大的精神慰藉,但要分什么样的情况。”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都是比拖鞋大不了多少的小狗,听说都是打过狂犬病疫苗的,王学谦也不担心了,一脚踹开一直企图将他的鞋子藏起来的腊肠狗,示意西蒙尼坐下来说。
“一般来说,作为小孩子的玩伴的话,一条温驯的小母狗再合适不过。但是活泼好动的小公狗,容易在玩闹中不经意间伤到小孩。可如果是一位比较孤单的贵妇人,养一条活泼的小公狗,最能排解心中的烦忧。而对于一位拥有不错地位,喜好打猎的绅士来说,一条猎犬,是不错的选择。而通过狩猎的不同,选择水猎犬,中型犬,和大型犬……”
“这么复杂?”真可谓是行行出状元,王学谦一听之下也大有长学问的感触:“如果是送给一位女士呢?”
不过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作为礼物送给罗斯福,实际上,是送给罗斯福的妻子,安娜。
西蒙尼这才缓了一口气,心中已经有底了,原来是为了泡妞。坐在沙发上扭动了一下身体,尽量想掩盖脸上的表情,有些时候可不能明说。
继续说:“如果是一位姑娘,一条法国蝴蝶犬,或者英国的约克夏犬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种狗热情,好动,而且对主人极其依赖,但有时候也会很固执……”
王学谦点上一个雪茄,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打断了西蒙尼的介绍,霸道的说:“不是年轻的姑娘,大概年纪比我稍微大一点的女士。”
西蒙尼脸色一僵,心说:“好重的可口味。果然,有钱人的想法,他不懂。”突然想起,脸上鄙夷样子容易造成误解,强挤着笑道:“如果是年轻的寡妇,这种苏格兰梗犬就不错,或者贵宾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贵宾太常见了,如果再岁数大一点的呢?”
西蒙尼呆呆的看着王学谦,心里可是对王学谦敬佩不已,这口味,不走寻常路啊!
西蒙尼惊恐的眼神中,带着一种难以琢磨的敬仰,可能还有担心……
王学谦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内心世界,这家伙不会以为是我要泡妞,而是重口味的那种吧?当即脸色一沉,道:“你想什么呢?生意上的需要,不要想歪了。”
就有种头皮一麻,背后发凉的惊悸,西蒙尼连忙低头解释道:“老板。你可是误会我了。其实我在想,维多利亚女王的最爱,博美犬。这种犬很小,体重不超过6磅,抱起来也不觉得费力,而且好动活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感觉比较孤单的人,看上如果雪球一样的小狗,第一眼就会喜欢上的。”
“好吧。你看着办吧。”
王学谦手指指着一头全身漆黑,眼神可怜巴巴的,正被几头体型较大的狗欺负的不成样子的小狗,问:“那条叫什么狗?”
西蒙尼定睛一看,笑道:“是苏格兰梗犬。”
“就这两条狗,其他的都带走。”当西蒙尼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王学谦突然叫住了西蒙尼,随口问道:“最近市面上有什么特别的专利吗?”
“杜邦化学实验室发布新闻,他们又发明了一种新的材料。”
“哦。对了,通用电气也研发出了一种可靠的大功率发射器,能够传送短波长波,能覆盖整个新英格兰地区。已经在研究建立广播台的可能。”
“新泽西的一个工程师,研发一款电动的洗衣机,但是因为漏电,差点被电死。”
……
没有一项成熟的专利是能买的过来的。要不就是那些不靠谱的专利。而且有些专利王学谦也已经在申请了,相信不久的将来就能拥有。
但总觉得在研究上有些薄弱。
总不能每一次面临危机,或公司需要扩张的时候。缺少技术的支持吧?
“是不是该筹备几个专门的研究机构,或者干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创办一所大学,网罗一群学者,作为技术储备?”王学谦确实有这种考虑,研究冰箱的时候,他打断了麦金莱的发动机研究,硬拉着弄了一个研究小组。
将来,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集团内部都需要研究机构,更不要说想设计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汽车、飞机制造行业了。
单说技术,就能把他拦在财富的大门外。
见王学谦不说话,西蒙尼的心里可吓坏了,他这个集团的技术总监,手底下也没几个人,光盯着纽约的专利局,等于是守株待兔,完全是撞大运的模式。
想要工作上干出一点成绩出来,简直就是难如登天。
打发走忧心忡忡的西蒙尼,王学谦叫住了罗伊,吩咐他准备一个纸盒子,将那只比鞋子稍微大一点的‘博美犬’放了进去,先去找一个兽医看看,如果没问题的话,接种疫苗之后给罗斯福家送去。
“先生,要是主人不想要怎么办?”
“不想要?”王学谦笑道:“那么就拿回来。不过今天晚上就南希在家,如果你热情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拒绝。”
其实他根本就不担心,因为罗斯福夫妇今天晚上压根就不会在家,只要等到投票统计出来之后。
新晋州长肯定有忙不完的应酬。
而他却故意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一个人走在街头,沿着公园大道散步,顺便理一下思路。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不时从身边走过拿着标语、纸牌的游行人群。
“支持罗斯福!”
“家才是最温暖的地方。”
“灵魂需要归宿,身体需要温暖……”
形形色色的标语,而且扛着标语的人大部分都是纽约的产业工人,而且这一天也不是正儿八经的休息日,估计不少工厂的工人集体罢工,来欢迎罗斯福的当选。
看着这么多的人,为了一个能蜗居的住所,充满希望的摇旗呐喊,虽说是个外国人,但情绪似乎也被带动了起来一样。
“子高,是你吗?”
驻足街头,突然被人在肩头拍了一下,还能听到一口津味很重的母语,王学谦这才恍然,他站在一片异国的土地上,时间久了,似乎连思维都在改变,这对他来说是非常可怕的。
回过神来的王学谦,见到那个穿着比身体小一号的西服,壮实的像头狗熊,脸上却是憨厚的质朴。
王学谦突然之间激动起来,平时不见也就罢了,当在异国他乡的街头,碰到一个老乡,这种心境,也只有当他切身感受才能体会,像极了老乡相见的那种感触之情,此情此景,还有一肚子的委屈,而张彭春感动的就差没抹眼泪了。
“仲述,想起在这个城市还有一个老乡,来看看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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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你送这么多狗来的?”
王学谦捂着脑门,心惊胆战的看着从库管底下呼啸而过的小家伙们,他不知道这些毛茸茸的小狗,是否接受过狂犬病疫苗?或者,这个时代是否有疫苗都是一个未知数。这一刻,西蒙尼也意识到了也有些混乱。
“老板,您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找的……”
西蒙尼苦着脸,感觉有点委屈,要不是王学谦打电话给他,他能大半夜的去找狗贩子吗?
而且一开始他并不主张把狗放到房子里,但罗伊似乎对这些毛球很感兴趣,切了一盘腊肠,用食物逗着这些小狗。
感觉脚背凉飕飕滑腻腻的,低头一看,原来是只苏格兰梗,毛很硬,但眼睛很有神。
让王学谦更害怕的是,这些来历不明的狗,不会有狂犬病吧?
新生代富豪,死在一条狗的嘴下,确实有点冤枉。
一惊一乍的跳上了沙发,捂着睡袍,王学谦的脸都吓的绿了。
“都给我赶出去!”
见王学谦这么怕狗,西蒙尼纳闷了,不喜欢狗,还让我不惜一切代价去买,这不是消遣人吗?
但他也看出了王学谦的窘迫,大多是因为狗身上可能带有的病菌,用小腿一靠,见一条试图爬上沙发和王学谦亲热的英国史宾格犬踢开,从沙发背后将一直白色贵宾犬抱了起来。
“放心吧!老板,这些狗都是打过狂犬病疫苗的,而且昨天晚上都在宠物商那里洗过澡,还修剪过毛发。”
西蒙尼抱着小狗。硬着头皮拿起一只狗爪子,对王学谦推荐道:“您看,这只狗多精神,多可爱。”
听到都接受过疫苗,王学谦这才放心了一点,但还是感觉房间里的狗太多了,有点闹腾。于是嘱咐道:“留下两条狗,看看这条是母狗吗?就选两条母狗好了。”
“就这只苏格兰梗犬,和贵宾犬吧?这两只是最贵的,都是纯种狗。拥有血统证明,合起来要500美元。”西蒙尼喋喋不休的介绍着,总算王学谦的脸色是缓和了一些,心里是松了一口气,刚才差点有种马匹拍到了马腿上的悲剧。
见西蒙尼想的都是面面俱到的,用起来很服帖,关键是有眼力见。
心说:“怪不得大人物身边都喜欢用两个拍马屁的小人,虽然有时候会坏事,但对于保持心情愉悦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就那只贵宾吧!苏格兰梗看上去也挺精神的。也留下,其他都带回去。”
“都是要母狗吗?”
王学谦点了点头,其实他对养狗没什么兴趣,倒是冬天的时候。狗肉火锅……
唉,想多了。
西蒙尼却没有看是否是母狗,反而继续问:“老板,请问这狗是您养?还是送人。送人的话就有些讲究了。”
“哦,还有这个说法?”王学谦感觉也有点奇怪,毕竟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反倒是西蒙尼一晚上就能拉来一群狗,可能也会认识一些狗贩子的朋友,要是聊天的时候,说到那么一星半点的,也比王学谦懂得要多得多。
西蒙尼放下手中不断闹腾的小狗,这才开始解释道:“一般来说,如果是比较冷清的家庭,一条活泼好动的小狗,确实能够给人带来很大的精神慰藉,但要分什么样的情况。”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都是比拖鞋大不了多少的小狗,听说都是打过狂犬病疫苗的,王学谦也不担心了,一脚踹开一直企图将他的鞋子藏起来的腊肠狗,示意西蒙尼坐下来说。
“一般来说,作为小孩子的玩伴的话,一条温驯的小母狗再合适不过。但是活泼好动的小公狗,容易在玩闹中不经意间伤到小孩。可如果是一位比较孤单的贵妇人,养一条活泼的小公狗,最能排解心中的烦忧。而对于一位拥有不错地位,喜好打猎的绅士来说,一条猎犬,是不错的选择。而通过狩猎的不同,选择水猎犬,中型犬,和大型犬……”
“这么复杂?”真可谓是行行出状元,王学谦一听之下也大有长学问的感触:“如果是送给一位女士呢?”
不过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作为礼物送给罗斯福,实际上,是送给罗斯福的妻子,安娜。
西蒙尼这才缓了一口气,心中已经有底了,原来是为了泡妞。坐在沙发上扭动了一下身体,尽量想掩盖脸上的表情,有些时候可不能明说。
继续说:“如果是一位姑娘,一条法国蝴蝶犬,或者英国的约克夏犬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种狗热情,好动,而且对主人极其依赖,但有时候也会很固执……”
王学谦点上一个雪茄,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打断了西蒙尼的介绍,霸道的说:“不是年轻的姑娘,大概年纪比我稍微大一点的女士。”
西蒙尼脸色一僵,心说:“好重的可口味。果然,有钱人的想法,他不懂。”突然想起,脸上鄙夷样子容易造成误解,强挤着笑道:“如果是年轻的寡妇,这种苏格兰梗犬就不错,或者贵宾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贵宾太常见了,如果再岁数大一点的呢?”
西蒙尼呆呆的看着王学谦,心里可是对王学谦敬佩不已,这口味,不走寻常路啊!
西蒙尼惊恐的眼神中,带着一种难以琢磨的敬仰,可能还有担心……
王学谦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内心世界,这家伙不会以为是我要泡妞,而是重口味的那种吧?当即脸色一沉,道:“你想什么呢?生意上的需要,不要想歪了。”
就有种头皮一麻,背后发凉的惊悸,西蒙尼连忙低头解释道:“老板。你可是误会我了。其实我在想,维多利亚女王的最爱,博美犬。这种犬很小,体重不超过6磅,抱起来也不觉得费力,而且好动活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感觉比较孤单的人,看上如果雪球一样的小狗,第一眼就会喜欢上的。”
“好吧。你看着办吧。”
王学谦手指指着一头全身漆黑,眼神可怜巴巴的,正被几头体型较大的狗欺负的不成样子的小狗,问:“那条叫什么狗?”
西蒙尼定睛一看,笑道:“是苏格兰梗犬。”
“就这两条狗,其他的都带走。”当西蒙尼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王学谦突然叫住了西蒙尼,随口问道:“最近市面上有什么特别的专利吗?”
“杜邦化学实验室发布新闻,他们又发明了一种新的材料。”
“哦。对了,通用电气也研发出了一种可靠的大功率发射器,能够传送短波长波,能覆盖整个新英格兰地区。已经在研究建立广播台的可能。”
“新泽西的一个工程师,研发一款电动的洗衣机,但是因为漏电,差点被电死。”
……
没有一项成熟的专利是能买的过来的。要不就是那些不靠谱的专利。而且有些专利王学谦也已经在申请了,相信不久的将来就能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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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集团内部都需要研究机构,更不要说想设计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汽车、飞机制造行业了。
单说技术,就能把他拦在财富的大门外。
见王学谦不说话,西蒙尼的心里可吓坏了,他这个集团的技术总监,手底下也没几个人,光盯着纽约的专利局,等于是守株待兔,完全是撞大运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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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发走忧心忡忡的西蒙尼,王学谦叫住了罗伊,吩咐他准备一个纸盒子,将那只比鞋子稍微大一点的‘博美犬’放了进去,先去找一个兽医看看,如果没问题的话,接种疫苗之后给罗斯福家送去。
“先生,要是主人不想要怎么办?”
“不想要?”王学谦笑道:“那么就拿回来。不过今天晚上就南希在家,如果你热情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拒绝。”
其实他根本就不担心,因为罗斯福夫妇今天晚上压根就不会在家,只要等到投票统计出来之后。
新晋州长肯定有忙不完的应酬。
而他却故意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一个人走在街头,沿着公园大道散步,顺便理一下思路。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不时从身边走过拿着标语、纸牌的游行人群。
“支持罗斯福!”
“家才是最温暖的地方。”
“灵魂需要归宿,身体需要温暖……”
形形色色的标语,而且扛着标语的人大部分都是纽约的产业工人,而且这一天也不是正儿八经的休息日,估计不少工厂的工人集体罢工,来欢迎罗斯福的当选。
看着这么多的人,为了一个能蜗居的住所,充满希望的摇旗呐喊,虽说是个外国人,但情绪似乎也被带动了起来一样。
“子高,是你吗?”
驻足街头,突然被人在肩头拍了一下,还能听到一口津味很重的母语,王学谦这才恍然,他站在一片异国的土地上,时间久了,似乎连思维都在改变,这对他来说是非常可怕的。
回过神来的王学谦,见到那个穿着比身体小一号的西服,壮实的像头狗熊,脸上却是憨厚的质朴。
王学谦突然之间激动起来,平时不见也就罢了,当在异国他乡的街头,碰到一个老乡,这种心境,也只有当他切身感受才能体会,像极了老乡相见的那种感触之情,此情此景,还有一肚子的委屈,而张彭春感动的就差没抹眼泪了。
“仲述,想起在这个城市还有一个老乡,来看看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