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1章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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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方水笙和林烨,算是不欢而散。接下来几天,方水笙照常上学生活,林烨也没有再打扰她。
周末去机场接机,方妈妈和程于琛一起出现。有时候真的是不得不感叹爱情的魔力,将近一个月不见,方妈妈变得微胖了些,但整个人容光焕发,但她在车上的时候还是在跟方水笙埋怨最近身材走样。
“人上了年纪,想不认老都不行,最近长的脂肪都堆积在腰里,我腰围不止大一圈。”方妈妈在后座叹息着说道。
方水笙正在开车,只是笑没有说话。妈妈的话虽是埋怨,可她只感觉到她话语间的满足感。这个蜜月,妈妈和程于琛应该都过得颇为愉快。
倒是程于琛安慰说道:“长些肉没关系,人到中年,身体健康最重要。”
方水笙趁着前面的空挡点头附和,“程叔说的对,身体健康最重要。”
方妈妈失笑,“你们在这个问题上倒是取得了共识。”
方水笙笑了起来,没有搭腔。
一路上,几人在交流最近方妈妈他们的路上见闻和趣事儿,对程佳佳的事情,程于琛对方水笙的招待表示了感谢,但其他的事情一直闭口不谈。方水笙见程于琛不说,她也乐得沉默。对方水笙而言,即使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也并不意味着早已成年的程佳佳是她和方妈妈必须要为她操心的人。
将方妈妈和程于琛送回了他们的住处,方水笙和方妈妈他们一起到外面的西餐厅用晚餐。一个晚上下来,方水笙除了听方妈妈说之外,并没有插话太多。
倒是最后,方妈妈叹息着说道:“我总感觉自己有些亢奋过头。”
程于琛笑:“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亢奋的并不只是你一个人。”
方水笙心里还是那句话,不管怎样,她觉得自家妈妈此时的心情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一顿饭的时间过去,三个人也吃得差不多的时候,程于琛招来人要埋单,却被告知已经付过钱了。
程于琛一怔,看向方妈妈,“舒珊,你已经去付过钱了?”
方妈妈也是一脸的惊讶,“我如果付过钱怎么可能会不告诉你?”
服务员脸上带着微笑,说道:“付钱的先生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瘦瘦高高的,很帅气,他自称是方小姐的朋友。”
方小姐?
方妈妈看向方水笙,“是你的朋友?”
方水笙愣住,转头看向服务员,“他有没有留下姓名?”
服务员笑,“那位先生也算是熟客了,我只知道他姓林。”
林烨?
是他吗?
方妈妈狐疑的声音再度响起,“囡囡?”
方水笙回神,看向方妈妈。
方妈妈问:“是男性的朋友?”叹息,但凡是母亲,似乎对女儿的这些事情都特别敏感,敏感程度跟在身上装了个雷达装置没什么两样了。
方水笙微微一笑,说道:“可能是,我不太确定。”
方妈妈眼前一亮。
但方水笙毫不留情地朝她泼冷水,“如果是我所认识的姓林的异性朋友,那么一定不会是你现在所想象的那种关系。”
正说着,手机短信提示的声音响起,打开信息,果然是林烨的短信——
“今天跟朋友吃饭,凑巧见到你们一家。我就不去打扰了,祝阿姨和她的另一半幸福美满,这顿权当我的小小心意。”
果然是他。
方水笙抬头,见程于琛和方妈妈的目光都在她身上。
“妈妈,程叔,你们做什么看着我?”看得她心里有些发毛好么?
程于琛温和笑道:“我看水笙长得好看,有人追求也是情理之中啊。”
方妈妈叹息,“有人追求也得要她看对眼才行。”
方水笙:“……”
照这样的架势,方水笙觉得如果她还拖着不将丁陌介绍给自家妈妈认识,大概过几天过腻了两人世界的方妈妈,又要开始烦恼她恋爱的事情。
离开餐厅之后,方水笙自己驾车离开。上车,带上蓝牙耳机,打个电话给丁陌。
“你妈妈愿意放你回家?”丁陌笑问。
“为什么不愿意,她和程叔有自己的小窝,我跟着他们一起,会成为一个瓦数超大的电灯泡。”
丁陌笑斥:“又在胡言乱语。”
听到他温柔的声音,方水笙的嘴角忍不住扬起。
当喜欢着一个人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喜欢上他的各种小动作和鲜为人知的语调。譬如说,当丁陌牵着她手,想要引起她注意的时候,会轻轻捏一下她的掌心;又譬如说,他在对她有无可奈何的情绪时,会用带笑的语气斥责她,但又让她感觉他的温柔和宠溺。
“丁陌,我要晚点才能陪你吃宵夜。”
“这么晚了,还有事?”
“嗯,我要去见个朋友。”
“可这都挺晚了,还是我陪你一道吧。”
“不用,我可以自己去的。”停了停,她又难得放柔了声音,“丁陌,相信我。”
“至少让我知道地点。”
“Crazy Bar,林烨。”方水笙也干脆。
电话那头的丁陌沉默片刻,然后说道:“好。”
对于方水笙的到来,林烨似乎并不意外。
他的目光落在压着那几张红色钞票的葱白手指上,然后缓缓抬眼,看向方水笙,嘴角噙着漫不经心的笑。
方水笙迎着他的视线,平静地说道:“这是晚餐时你付的钱。”说着,手往前几公分,将钞票推往了林烨的跟前。
“水笙,你跟我,不需要这么生分。”
“无亲无故,怎么能无缘无故花你的钱。”
“就当是我祝阿姨新婚快乐,不可以吗?”
“不可以。”
林烨望着方水笙坚决的脸色,眉头微蹙,有些不悦地问道:“方水笙,你一定要这么固执吗?”
方水笙也皱着眉头,“固执的不是我,林烨。我妈妈与你素不相识,我跟你就算是以前曾经有些交情,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淡忘了。我们现在有各自的生活圈子,相安无事,这样不好吗?”
林烨眼睛眯了起来。
方水笙忍不住叹息,放软了声音,“林烨,别浪费时间了,我们不可能的。”
“如果今天为你们结账的是你的老师,你就会接受?”林烨问。
“他是我男朋友,跟你不一样。”方水笙说。
在这种时候,多给一份希望,都是不应该。
林烨盯着方水笙半晌,忽然笑了起来,“好吧,既然你坚持,那就这样吧。”语毕,他将那几章钞票拿了起来,还数了数,笑着说道:“不多不少刚刚好,看来你是铁了心。”
“不是铁了心,而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想让你有任何错觉。”
林烨脸色一冷,语气也变得冷起来,“好了,既然你已经做完你想做的事情,那就走吧。”
方水笙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回头,见林烨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指间的那根香烟燃着,烟雾缭绕中,他望着空中的某一点出神。方水笙心里酸酸涩涩的,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感觉。
才出了Crazy Bar,就接到了丁陌的电话。
“见完朋友了?”丁陌的声音传来。
方水笙点头,“嗯。”停了停,她又说,“其实那个朋友,你见过他的。”
“嗯?”
方水笙笑起来,“我跟他见面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根烟正想抽,但是被你抓包了。”
“……你身边的人似乎都有些奇怪。”丁陌忍住叹息,委婉说道。
方水笙的凤眸完成一条桥,“他们是有些奇怪,但是我会解释给你听的。丁陌,饿了吗?”
“饿了,怎么?让我到你家,你亲自给我做宵夜?”
“不,我妈妈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单身女性最好不要轻易让男朋友到自己的地方。”
“然后?”
“然后……嗯,我到你家去。”方水笙笑道。
“不怕送羊入虎口?”丁陌的声音难得带了几分开玩笑的意味。
方水笙走到停车的地方,开了车门,上车,“不怕。”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丁陌。”
因为你是丁陌,所以我无条件信任。
那是方水笙第一次到丁陌的住处,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书房一个卧室,装潢以白色调为主,简洁大方。
方水笙看到穿着一身白色休闲居家服的丁陌,愣了一下。
丁陌就站在那儿,一头黑发还带着湿气,刘海随性散落在额前,穿着休闲长裤,而且他没带眼镜,这让他少了几分儒雅的斯文气息,但五官看着却更加帅气。
“刚洗完澡不久。”丁陌开了门,十分自然地牵她的手,将她拉了进屋。
方水笙眨了眨眼,说:“我第一次见你没带眼睛的模样。”
丁陌笑着说:“我近视不算很深,只是三百多度,但不戴眼镜容易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觉得不礼貌,所以平常都尽量带眼镜。”
方水笙点头,“原来是这样。”说着,她又侧头看向丁陌,她发现不戴眼镜的丁陌看着更好看些,少了几分儒雅斯文的气息,连带着身上的那种冷清气质都弱了几分,但……也更容易勾人。
丁陌迎着她的视线,有些莞尔,“你这么瞅着我,可有瞅出些什么了?”
方水笙说:“有。”
“嗯?”
“我觉得你应该换上一副黑框眼镜。”方水笙一边说一边想象着丁陌带着黑框眼镜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问:“那样会不会很像书呆子?”
言语间,丁陌已经将她拉到沙发上坐下,然后将一杯红茶地给她。
方水笙偏爱红茶,在她来之前,丁陌已经帮她泡好了,现在温度刚刚好。
方水笙接过丁陌的红茶,不等他回答,又笑着说:“不过就算你是书呆子,也是个帅气的书呆子。”
那天晚上方水笙和林烨,算是不欢而散。接下来几天,方水笙照常上学生活,林烨也没有再打扰她。
周末去机场接机,方妈妈和程于琛一起出现。有时候真的是不得不感叹爱情的魔力,将近一个月不见,方妈妈变得微胖了些,但整个人容光焕发,但她在车上的时候还是在跟方水笙埋怨最近身材走样。
“人上了年纪,想不认老都不行,最近长的脂肪都堆积在腰里,我腰围不止大一圈。”方妈妈在后座叹息着说道。
方水笙正在开车,只是笑没有说话。妈妈的话虽是埋怨,可她只感觉到她话语间的满足感。这个蜜月,妈妈和程于琛应该都过得颇为愉快。
倒是程于琛安慰说道:“长些肉没关系,人到中年,身体健康最重要。”
方水笙趁着前面的空挡点头附和,“程叔说的对,身体健康最重要。”
方妈妈失笑,“你们在这个问题上倒是取得了共识。”
方水笙笑了起来,没有搭腔。
一路上,几人在交流最近方妈妈他们的路上见闻和趣事儿,对程佳佳的事情,程于琛对方水笙的招待表示了感谢,但其他的事情一直闭口不谈。方水笙见程于琛不说,她也乐得沉默。对方水笙而言,即使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也并不意味着早已成年的程佳佳是她和方妈妈必须要为她操心的人。
将方妈妈和程于琛送回了他们的住处,方水笙和方妈妈他们一起到外面的西餐厅用晚餐。一个晚上下来,方水笙除了听方妈妈说之外,并没有插话太多。
倒是最后,方妈妈叹息着说道:“我总感觉自己有些亢奋过头。”
程于琛笑:“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亢奋的并不只是你一个人。”
方水笙心里还是那句话,不管怎样,她觉得自家妈妈此时的心情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一顿饭的时间过去,三个人也吃得差不多的时候,程于琛招来人要埋单,却被告知已经付过钱了。
程于琛一怔,看向方妈妈,“舒珊,你已经去付过钱了?”
方妈妈也是一脸的惊讶,“我如果付过钱怎么可能会不告诉你?”
服务员脸上带着微笑,说道:“付钱的先生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瘦瘦高高的,很帅气,他自称是方小姐的朋友。”
方小姐?
方妈妈看向方水笙,“是你的朋友?”
方水笙愣住,转头看向服务员,“他有没有留下姓名?”
服务员笑,“那位先生也算是熟客了,我只知道他姓林。”
林烨?
是他吗?
方妈妈狐疑的声音再度响起,“囡囡?”
方水笙回神,看向方妈妈。
方妈妈问:“是男性的朋友?”叹息,但凡是母亲,似乎对女儿的这些事情都特别敏感,敏感程度跟在身上装了个雷达装置没什么两样了。
方水笙微微一笑,说道:“可能是,我不太确定。”
方妈妈眼前一亮。
但方水笙毫不留情地朝她泼冷水,“如果是我所认识的姓林的异性朋友,那么一定不会是你现在所想象的那种关系。”
正说着,手机短信提示的声音响起,打开信息,果然是林烨的短信——
“今天跟朋友吃饭,凑巧见到你们一家。我就不去打扰了,祝阿姨和她的另一半幸福美满,这顿权当我的小小心意。”
果然是他。
方水笙抬头,见程于琛和方妈妈的目光都在她身上。
“妈妈,程叔,你们做什么看着我?”看得她心里有些发毛好么?
程于琛温和笑道:“我看水笙长得好看,有人追求也是情理之中啊。”
方妈妈叹息,“有人追求也得要她看对眼才行。”
方水笙:“……”
照这样的架势,方水笙觉得如果她还拖着不将丁陌介绍给自家妈妈认识,大概过几天过腻了两人世界的方妈妈,又要开始烦恼她恋爱的事情。
离开餐厅之后,方水笙自己驾车离开。上车,带上蓝牙耳机,打个电话给丁陌。
“你妈妈愿意放你回家?”丁陌笑问。
“为什么不愿意,她和程叔有自己的小窝,我跟着他们一起,会成为一个瓦数超大的电灯泡。”
丁陌笑斥:“又在胡言乱语。”
听到他温柔的声音,方水笙的嘴角忍不住扬起。
当喜欢着一个人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喜欢上他的各种小动作和鲜为人知的语调。譬如说,当丁陌牵着她手,想要引起她注意的时候,会轻轻捏一下她的掌心;又譬如说,他在对她有无可奈何的情绪时,会用带笑的语气斥责她,但又让她感觉他的温柔和宠溺。
“丁陌,我要晚点才能陪你吃宵夜。”
“这么晚了,还有事?”
“嗯,我要去见个朋友。”
“可这都挺晚了,还是我陪你一道吧。”
“不用,我可以自己去的。”停了停,她又难得放柔了声音,“丁陌,相信我。”
“至少让我知道地点。”
“Crazy Bar,林烨。”方水笙也干脆。
电话那头的丁陌沉默片刻,然后说道:“好。”
对于方水笙的到来,林烨似乎并不意外。
他的目光落在压着那几张红色钞票的葱白手指上,然后缓缓抬眼,看向方水笙,嘴角噙着漫不经心的笑。
方水笙迎着他的视线,平静地说道:“这是晚餐时你付的钱。”说着,手往前几公分,将钞票推往了林烨的跟前。
“水笙,你跟我,不需要这么生分。”
“无亲无故,怎么能无缘无故花你的钱。”
“就当是我祝阿姨新婚快乐,不可以吗?”
“不可以。”
林烨望着方水笙坚决的脸色,眉头微蹙,有些不悦地问道:“方水笙,你一定要这么固执吗?”
方水笙也皱着眉头,“固执的不是我,林烨。我妈妈与你素不相识,我跟你就算是以前曾经有些交情,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淡忘了。我们现在有各自的生活圈子,相安无事,这样不好吗?”
林烨眼睛眯了起来。
方水笙忍不住叹息,放软了声音,“林烨,别浪费时间了,我们不可能的。”
“如果今天为你们结账的是你的老师,你就会接受?”林烨问。
“他是我男朋友,跟你不一样。”方水笙说。
在这种时候,多给一份希望,都是不应该。
林烨盯着方水笙半晌,忽然笑了起来,“好吧,既然你坚持,那就这样吧。”语毕,他将那几章钞票拿了起来,还数了数,笑着说道:“不多不少刚刚好,看来你是铁了心。”
“不是铁了心,而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想让你有任何错觉。”
林烨脸色一冷,语气也变得冷起来,“好了,既然你已经做完你想做的事情,那就走吧。”
方水笙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回头,见林烨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指间的那根香烟燃着,烟雾缭绕中,他望着空中的某一点出神。方水笙心里酸酸涩涩的,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感觉。
才出了Crazy Bar,就接到了丁陌的电话。
“见完朋友了?”丁陌的声音传来。
方水笙点头,“嗯。”停了停,她又说,“其实那个朋友,你见过他的。”
“嗯?”
方水笙笑起来,“我跟他见面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根烟正想抽,但是被你抓包了。”
“……你身边的人似乎都有些奇怪。”丁陌忍住叹息,委婉说道。
方水笙的凤眸完成一条桥,“他们是有些奇怪,但是我会解释给你听的。丁陌,饿了吗?”
“饿了,怎么?让我到你家,你亲自给我做宵夜?”
“不,我妈妈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单身女性最好不要轻易让男朋友到自己的地方。”
“然后?”
“然后……嗯,我到你家去。”方水笙笑道。
“不怕送羊入虎口?”丁陌的声音难得带了几分开玩笑的意味。
方水笙走到停车的地方,开了车门,上车,“不怕。”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丁陌。”
因为你是丁陌,所以我无条件信任。
那是方水笙第一次到丁陌的住处,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书房一个卧室,装潢以白色调为主,简洁大方。
方水笙看到穿着一身白色休闲居家服的丁陌,愣了一下。
丁陌就站在那儿,一头黑发还带着湿气,刘海随性散落在额前,穿着休闲长裤,而且他没带眼镜,这让他少了几分儒雅的斯文气息,但五官看着却更加帅气。
“刚洗完澡不久。”丁陌开了门,十分自然地牵她的手,将她拉了进屋。
方水笙眨了眨眼,说:“我第一次见你没带眼睛的模样。”
丁陌笑着说:“我近视不算很深,只是三百多度,但不戴眼镜容易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觉得不礼貌,所以平常都尽量带眼镜。”
方水笙点头,“原来是这样。”说着,她又侧头看向丁陌,她发现不戴眼镜的丁陌看着更好看些,少了几分儒雅斯文的气息,连带着身上的那种冷清气质都弱了几分,但……也更容易勾人。
丁陌迎着她的视线,有些莞尔,“你这么瞅着我,可有瞅出些什么了?”
方水笙说:“有。”
“嗯?”
“我觉得你应该换上一副黑框眼镜。”方水笙一边说一边想象着丁陌带着黑框眼镜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问:“那样会不会很像书呆子?”
言语间,丁陌已经将她拉到沙发上坐下,然后将一杯红茶地给她。
方水笙偏爱红茶,在她来之前,丁陌已经帮她泡好了,现在温度刚刚好。
方水笙接过丁陌的红茶,不等他回答,又笑着说:“不过就算你是书呆子,也是个帅气的书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