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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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对方息感兴趣的人也有过不少,明的、暗的,当然也不缺乏那种炽热追求的豪迈型。
如果换了旁人用这种“先斩后奏”的方式杀到他隔壁,再这样“堂而皇之”的开门“邀请”他,他大概最多留一个白眼,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人。
可惜,如今这样做的人是秦风宇。他就算心里像以往一样暗念一百遍“你玩你的,爷没兴趣奉陪”,明面上也不能表现出来,而且,还得从善如流的赏这个脸。
所以说,一个了解他,又了解自己在他心中位置的好友,一旦行动起来,就最让人头痛了。
见他换拖鞋进了屋,秦风宇也不再多做粘腻,直接放下一句——我去看看汤,你先看电视,饭好了叫你——便转身进了厨房。让方息简直不得不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在门外按了眼睛,要不然怎么他前脚刚一出门,后脚这小子就开门了?
百无聊赖的转了一圈,方息四下打量着房间的布局。
当初选房子的时候,他曾看过整栋楼的设计图,当然也知道隔壁这套是比自己那边大上四十平左右的三室一厅。而之前两次与邻居仅有的接触,他都是礼貌性的将脚步止在门口,也不曾见识过这边的内部。如今登堂入室,这套与他比邻而居的房子,显然已经不是它原本可能会有的样子。
天棚和墙壁都用DIY的方式做了隔音,客厅摆着的那套相当惹眼的音箱,是他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介绍的,天价到堪比一套房子的顶级产品,至少,可以比拟他住的那套。从沙发到书柜,秦风宇选择的,无一不是他曾对着图片流过口水,却也价格不菲到让他只能是看看的产品。
干巴巴的咽了口唾液,联想到本身对音乐不那么感兴趣的秦风宇会如此这般的理由,方息就觉得胃部开始隐隐痉挛。
推开明显不是主卧的房间门,看窗户上还来不及处理掉的贴画,这大概原本是小孩子的房间,如今被新主人改成了衣帽间。
虽然也谈不上特别注重仪表,但同样的衣服秦风宇的确是鲜少会穿三次以上。放眼望去,单是鞋子就摆了小半面墙,还有几个尚未开封的箱子堆在地上。而比较起其他,方息一眼就扫到挂在最显眼地方的,几套明显不是秦风宇风格的衣服。
这是……特别准备给他和虞子鸿穿的居家服么?
眼皮不由得跳了跳,方息将脚从衣帽间撤了出来,大概是心头仓惶的缘故,还差一点绊到矮的几乎就不怎么存在的门槛。
总不会,是连睡衣之类的,也都给他们备好了吧?——这样的想法无法克制的蹦入脑中,方息大力甩了甩头,企图挥开那个让自己周身不自在的想象。
没有勇气去翻看查证,也害怕再看到什么让自己头皮发麻的细节,方息干脆放弃了“参观”主卧和另一个房间,索性规规矩矩的坐在真皮沙发上,如秦风宇所说的那般,打开电视默默等待饭菜上桌。
好在等待的时间并不长,就在他百无聊赖的将电视频道从头按到尾也没有找到想看的时,厨房的大门终于打开,一个系着围裙的身子探出头来,召唤道:“方息,洗手,开饭了。”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独自居住的他和家有小鬼的虞子鸿也都经常下厨,但三人之中做饭最好吃的,却是豪门出身,按理应该连生鸡长什么样都不认识的秦风宇。
桌子正中间摆着一大盆炖鸡,大概是知道他的口味偏咸,秦风宇特别用了北方做法,不但蘑菇和粉条分量十足,就是里面的各色配料,这样一眼看过去,也是一样不落。对比起来,旁边的一道杂烩汤和两盘炒菜,虽然卖相也属上层,但显然就是用来做陪衬的。
“今天主要是吃小鸡炖蘑菇。这是三个月的本地鸡,蘑菇是前几天同事从北方带过来的松蘑,你尝尝,味道相当正点。”
拉开椅子入座,方息望着面前偌大一个盆,再看了看秦风宇放到自己面前的,盛满了米饭的超大海碗,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就算我们两个都是吃货,这也太多了吧?”
“是多了点,不过用保鲜膜裹住放冰箱,明天再一热就可以继续吃了。”
“……”那也要反复热好几顿才消灭得掉吧?那时候味道早就不知道打了多少层折扣了。
无言以对的干脆伸出筷子夹了一口鸡肉,见对面好友立刻用充满期许的目光望着自己,方息的嘴角抽了抽,筷头还是按照原本的路线,将肉送进了嘴里。
那鸡肉十分鲜嫩,炖得火候也很是正点,不但十足入味,而且不会太老。
“风宇,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一桌的?这火候可不像是刚刚我等的那点时间能出来的味道。”将嘴里的肉咽下去,方息又夹了一筷子放在碗里就饭,开始想办法将话题引向他想要的方向。
既然来了,又正好四下无人说话方便的面对面,有些问题当然是越早理清越好,他不喜欢拖泥带水。
“这个自然不是才下锅的,不过时间也不是特别久。你知道,鸡肉如果炖的时间太长,滋味就老了。”
“……”喂,你这是在四两拨千斤么?你知道我不是在和你讨论厨艺。
看了一眼好友等待下文的,意味分明的眼睛,秦风宇耸了耸肩,从善如流的接着道:“当然,主要掐着你下班的时间。你看,回家就吃饭,这时间点我不是掌握的刚刚好么?”
“……”这是什么诡异的邀功语气?
决定无视对方眼中的闪亮星辰,方息将筷子轻轻放下,摆出自己最为端正严肃的面孔,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语重心长的:
“风宇,我明白你对我的心意,我很感谢。但是,我很抱歉,我对你没有那样的感觉。而且,我对你说过,我考了公职,就是在走仕途。就算我能走到的高度在你的眼中可能不算什么,但我也没有放弃的打算……你明白么?”
想起之前的那一夜,那些“想要结婚生子”、“不再与男人搞在一起”之类的言辞,就无论如何也没有立场述之于口。
大概也是了解他的立场,秦风宇并没有在这点上出言反驳。
听了他的话,秦风宇表示了解的点了点头,然后也轻轻放下筷子,摆出同样端正严肃的姿态,回道:
“我知道你现在对我没有那样的感觉。所以,我才要追你啊。”
“啊?”被对方认真的态度和赖皮的语气给弄愣了,方息掏了掏耳朵,不可思议的看着好友那振振有词的,一张一合的嘴。
“如果你现在对我也有感觉,那我们就是在相爱了。虽然我很想那样,但也是知道目前的情况那不现实。所以,我这不是正在努力的追求你?当然,你也可以拒接我。嗯,你现在就是在拒绝了。不过,从无到有,才是追求的意义所在吧?而且,你也是现在对我没感觉而已,未来的事情谁能说准呢?你也不能剥夺我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啊。”
“……”=口=谁能告诉他面前这个满嘴歪理的人是who?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骄傲又自视甚高的人么?
“……嗯……”面对好友要求捍卫自己幸福权利的劲爆发言,方息干干的咽了口唾液,决定垂死挣扎,“我说过,我要走仕途……是要结婚生子的……”
“当然,如何选择那是你的自由。” 表示了解的耸了耸肩,秦风宇挑着一边的眉梢,脸上是一派的理所当然,“但,首先,你现在还没结婚。其次,我这不是搬到你隔壁住了么?以我们的交情,再加上比邻而居,就算我们天天同出同入,也没有人能说出什么吧?”
看着秦风宇那个——这根本不是问题——的表情,方息的嘴巴张了又张,那句“你这是偷换概念”的反驳,因为太过无力,就无论怎样都说不出口。
眼睁睁的看着面前这个,认准了自己无法将他“驱除出境、赶尽杀绝”的好友,方息的眼皮倍感压力的抽搐了几个来回,到底还是只能毫无办法的叹了口气,重新拿起筷子。
“……认识这么多年,我原本一直觉得你是很……那句话怎么说?持才而傲?自视甚高?反正就是那么个意思。我还真是不知道,你竟然有这么无赖的一面。”
听着方息那个放弃规劝的,随他去折腾的无奈语气,秦风宇嘴角勾起了一个得逞的开怀弧度,就连手上重新动筷子的动作,都在不知不觉中欢快了许多。
“刚好说明你对我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啊。”向前探了探身子,刻意压低说话的音调,半玩笑半认真的,“怎么样?一会饭后要不要洗个澡,一起运动一下,好加深你对我的了解?”
“一边去,少在那里给我得寸进尺。”
“哎?你在局促什么?我只是想一起去附近的公园散个步消化一下而已。”
“谁局促了?局促你个大头鬼!吃你的蘑菇吧!”
不需要刻意,嘴角自己就会上扬得高高的,看着方息耳尖略微红起来的部分,秦风宇只觉得心里被什么装得满满的,从胸口深处开始往外溢出的热度,简直就要让他的指尖都为之颤栗了。
以至于,他差一点点就要忘记,自己接下来,要如何亲手毁掉好友身上,那个即使经历过那么多,被调侃却依旧会耳尖发红的,难能可贵的可爱部分。
只差一点点,就要忘记。
作者有话要说:对手指,前天晚上七点多滴时候,本来打算只是小睡一下下,就起来码字滴。结果,等某花张开眼睛,已经天亮鸟......
方息:= =你觉得,这素让我饿着肚子在门口站了一天两夜的理由咩?
这些年,对方息感兴趣的人也有过不少,明的、暗的,当然也不缺乏那种炽热追求的豪迈型。
如果换了旁人用这种“先斩后奏”的方式杀到他隔壁,再这样“堂而皇之”的开门“邀请”他,他大概最多留一个白眼,然后就头也不回的走人。
可惜,如今这样做的人是秦风宇。他就算心里像以往一样暗念一百遍“你玩你的,爷没兴趣奉陪”,明面上也不能表现出来,而且,还得从善如流的赏这个脸。
所以说,一个了解他,又了解自己在他心中位置的好友,一旦行动起来,就最让人头痛了。
见他换拖鞋进了屋,秦风宇也不再多做粘腻,直接放下一句——我去看看汤,你先看电视,饭好了叫你——便转身进了厨房。让方息简直不得不怀疑这小子是不是在门外按了眼睛,要不然怎么他前脚刚一出门,后脚这小子就开门了?
百无聊赖的转了一圈,方息四下打量着房间的布局。
当初选房子的时候,他曾看过整栋楼的设计图,当然也知道隔壁这套是比自己那边大上四十平左右的三室一厅。而之前两次与邻居仅有的接触,他都是礼貌性的将脚步止在门口,也不曾见识过这边的内部。如今登堂入室,这套与他比邻而居的房子,显然已经不是它原本可能会有的样子。
天棚和墙壁都用DIY的方式做了隔音,客厅摆着的那套相当惹眼的音箱,是他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介绍的,天价到堪比一套房子的顶级产品,至少,可以比拟他住的那套。从沙发到书柜,秦风宇选择的,无一不是他曾对着图片流过口水,却也价格不菲到让他只能是看看的产品。
干巴巴的咽了口唾液,联想到本身对音乐不那么感兴趣的秦风宇会如此这般的理由,方息就觉得胃部开始隐隐痉挛。
推开明显不是主卧的房间门,看窗户上还来不及处理掉的贴画,这大概原本是小孩子的房间,如今被新主人改成了衣帽间。
虽然也谈不上特别注重仪表,但同样的衣服秦风宇的确是鲜少会穿三次以上。放眼望去,单是鞋子就摆了小半面墙,还有几个尚未开封的箱子堆在地上。而比较起其他,方息一眼就扫到挂在最显眼地方的,几套明显不是秦风宇风格的衣服。
这是……特别准备给他和虞子鸿穿的居家服么?
眼皮不由得跳了跳,方息将脚从衣帽间撤了出来,大概是心头仓惶的缘故,还差一点绊到矮的几乎就不怎么存在的门槛。
总不会,是连睡衣之类的,也都给他们备好了吧?——这样的想法无法克制的蹦入脑中,方息大力甩了甩头,企图挥开那个让自己周身不自在的想象。
没有勇气去翻看查证,也害怕再看到什么让自己头皮发麻的细节,方息干脆放弃了“参观”主卧和另一个房间,索性规规矩矩的坐在真皮沙发上,如秦风宇所说的那般,打开电视默默等待饭菜上桌。
好在等待的时间并不长,就在他百无聊赖的将电视频道从头按到尾也没有找到想看的时,厨房的大门终于打开,一个系着围裙的身子探出头来,召唤道:“方息,洗手,开饭了。”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独自居住的他和家有小鬼的虞子鸿也都经常下厨,但三人之中做饭最好吃的,却是豪门出身,按理应该连生鸡长什么样都不认识的秦风宇。
桌子正中间摆着一大盆炖鸡,大概是知道他的口味偏咸,秦风宇特别用了北方做法,不但蘑菇和粉条分量十足,就是里面的各色配料,这样一眼看过去,也是一样不落。对比起来,旁边的一道杂烩汤和两盘炒菜,虽然卖相也属上层,但显然就是用来做陪衬的。
“今天主要是吃小鸡炖蘑菇。这是三个月的本地鸡,蘑菇是前几天同事从北方带过来的松蘑,你尝尝,味道相当正点。”
拉开椅子入座,方息望着面前偌大一个盆,再看了看秦风宇放到自己面前的,盛满了米饭的超大海碗,不由得深深叹了口气。
“就算我们两个都是吃货,这也太多了吧?”
“是多了点,不过用保鲜膜裹住放冰箱,明天再一热就可以继续吃了。”
“……”那也要反复热好几顿才消灭得掉吧?那时候味道早就不知道打了多少层折扣了。
无言以对的干脆伸出筷子夹了一口鸡肉,见对面好友立刻用充满期许的目光望着自己,方息的嘴角抽了抽,筷头还是按照原本的路线,将肉送进了嘴里。
那鸡肉十分鲜嫩,炖得火候也很是正点,不但十足入味,而且不会太老。
“风宇,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一桌的?这火候可不像是刚刚我等的那点时间能出来的味道。”将嘴里的肉咽下去,方息又夹了一筷子放在碗里就饭,开始想办法将话题引向他想要的方向。
既然来了,又正好四下无人说话方便的面对面,有些问题当然是越早理清越好,他不喜欢拖泥带水。
“这个自然不是才下锅的,不过时间也不是特别久。你知道,鸡肉如果炖的时间太长,滋味就老了。”
“……”喂,你这是在四两拨千斤么?你知道我不是在和你讨论厨艺。
看了一眼好友等待下文的,意味分明的眼睛,秦风宇耸了耸肩,从善如流的接着道:“当然,主要掐着你下班的时间。你看,回家就吃饭,这时间点我不是掌握的刚刚好么?”
“……”这是什么诡异的邀功语气?
决定无视对方眼中的闪亮星辰,方息将筷子轻轻放下,摆出自己最为端正严肃的面孔,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语重心长的:
“风宇,我明白你对我的心意,我很感谢。但是,我很抱歉,我对你没有那样的感觉。而且,我对你说过,我考了公职,就是在走仕途。就算我能走到的高度在你的眼中可能不算什么,但我也没有放弃的打算……你明白么?”
想起之前的那一夜,那些“想要结婚生子”、“不再与男人搞在一起”之类的言辞,就无论如何也没有立场述之于口。
大概也是了解他的立场,秦风宇并没有在这点上出言反驳。
听了他的话,秦风宇表示了解的点了点头,然后也轻轻放下筷子,摆出同样端正严肃的姿态,回道:
“我知道你现在对我没有那样的感觉。所以,我才要追你啊。”
“啊?”被对方认真的态度和赖皮的语气给弄愣了,方息掏了掏耳朵,不可思议的看着好友那振振有词的,一张一合的嘴。
“如果你现在对我也有感觉,那我们就是在相爱了。虽然我很想那样,但也是知道目前的情况那不现实。所以,我这不是正在努力的追求你?当然,你也可以拒接我。嗯,你现在就是在拒绝了。不过,从无到有,才是追求的意义所在吧?而且,你也是现在对我没感觉而已,未来的事情谁能说准呢?你也不能剥夺我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啊。”
“……”=口=谁能告诉他面前这个满嘴歪理的人是who?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骄傲又自视甚高的人么?
“……嗯……”面对好友要求捍卫自己幸福权利的劲爆发言,方息干干的咽了口唾液,决定垂死挣扎,“我说过,我要走仕途……是要结婚生子的……”
“当然,如何选择那是你的自由。” 表示了解的耸了耸肩,秦风宇挑着一边的眉梢,脸上是一派的理所当然,“但,首先,你现在还没结婚。其次,我这不是搬到你隔壁住了么?以我们的交情,再加上比邻而居,就算我们天天同出同入,也没有人能说出什么吧?”
看着秦风宇那个——这根本不是问题——的表情,方息的嘴巴张了又张,那句“你这是偷换概念”的反驳,因为太过无力,就无论怎样都说不出口。
眼睁睁的看着面前这个,认准了自己无法将他“驱除出境、赶尽杀绝”的好友,方息的眼皮倍感压力的抽搐了几个来回,到底还是只能毫无办法的叹了口气,重新拿起筷子。
“……认识这么多年,我原本一直觉得你是很……那句话怎么说?持才而傲?自视甚高?反正就是那么个意思。我还真是不知道,你竟然有这么无赖的一面。”
听着方息那个放弃规劝的,随他去折腾的无奈语气,秦风宇嘴角勾起了一个得逞的开怀弧度,就连手上重新动筷子的动作,都在不知不觉中欢快了许多。
“刚好说明你对我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啊。”向前探了探身子,刻意压低说话的音调,半玩笑半认真的,“怎么样?一会饭后要不要洗个澡,一起运动一下,好加深你对我的了解?”
“一边去,少在那里给我得寸进尺。”
“哎?你在局促什么?我只是想一起去附近的公园散个步消化一下而已。”
“谁局促了?局促你个大头鬼!吃你的蘑菇吧!”
不需要刻意,嘴角自己就会上扬得高高的,看着方息耳尖略微红起来的部分,秦风宇只觉得心里被什么装得满满的,从胸口深处开始往外溢出的热度,简直就要让他的指尖都为之颤栗了。
以至于,他差一点点就要忘记,自己接下来,要如何亲手毁掉好友身上,那个即使经历过那么多,被调侃却依旧会耳尖发红的,难能可贵的可爱部分。
只差一点点,就要忘记。
作者有话要说:对手指,前天晚上七点多滴时候,本来打算只是小睡一下下,就起来码字滴。结果,等某花张开眼睛,已经天亮鸟......
方息:= =你觉得,这素让我饿着肚子在门口站了一天两夜的理由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