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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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让厉凡客疲惫不堪,原本应该躺在病床上的他没有得到主治医生的允许而擅自出院,他可以想像得到回病房后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徐仁英应该是怎样的一副焦急模样,尽管心中充满愧疚,可是,就让他任性一次,孩子气一次吧。
有细密的汗水不断地从额头处冒出来,厉凡客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往侯机室而去,还有半小时他就可以登上T市的飞机。侯机室里开着中央空调,厉凡客只觉得有些憋闷,因为害怕错过飞机,他打消了阖眼休息的念头。旁边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男孩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身旁的行礼,然而去没有看见他的家长,厉凡客在他身边坐下的时候,引起了小男孩的注意。
“叔叔,你生病了吗?”白净的一张小脸满是担忧,厉凡客扭头看着他微微一笑,说:“叔叔没有生病。”
“可是叔叔你的脸好红哦,妈妈说我发烧的时候,脸也是这么红。”男孩很严肃的说。
厉凡客只是笑,确实,他在发烧,或许是私自拆下了包扎伤口纱布让伤口感染,再加上他有十多个小时没有好好休息,才会发烧吧,他嘴唇抿成一条线,手不自觉的轻轻握成拳,似乎在极力控制着自己不倒下。
飞机上,陆朗朗睡得很不踏实,一是因为太兴奋,二是因为太紧张,以致于她每两个小时就要醒过来。林默然却正好和她相反,他在飞机上睡得很踏实,此时神清气爽。
陆朗朗对林默然是否出差而非为了跟踪仍旧持以怀疑态度,直到两人出了机场,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门口,一个中等个子的中年男人微笑着迎上前来,接过他手中的提包,说:“林总,一路辛苦了。”陆朗朗才不得不相信自己确实有些太自恋了。
“你去哪儿?”林默然并不急着上车,扭头看向正在东张西望的陆朗朗。
“什么?”所有的标识都是英文,上面写着什么,完全看不懂嘛。
“你旅游也得有个目的地吧,正好有顺风车,捎你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有人会来接我。”陆朗朗笑咪咪的说着谎。
“哦?是这样啊,那我就先走了,拜拜。”林默然俊眉微扬,似笑非笑的钻进商务车里,车窗落下,他冲陆朗朗挥挥手,车子很快消失在陆朗朗的视线。
直到再也看不到林默然的商务车,陆朗朗再次陷入了纠结之中。她刚刚才记起自己似乎好像忘记了厉凡客所住的医院,隐隐知道有个什么“斯”什么“维”的医院,为了明确具体地址,她赶紧翻出手机,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捉弄她,手机刚开机便自动关机了。
没电。
“不是吧,要不要这么捉弄我啊?”陆朗朗差点儿没哭出来,无奈,只得凭着自己紧存在脑海里的英语单词询问着唐人街的走向,被问的是一个四十多岁有些胖胖的黑人妇女,陆朗朗也是寻找了很久才将目标锁定为她的,只因为她比其他人看上去似乎比较友善,两人几乎鸡同鸭讲的对话让陆朗朗几乎抓狂。
巨大的挫败感让陆朗朗欲哭无泪,暗暗发誓回去后,一定要死磕英语。
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的时间,陆朗朗总算问清楚了唐人的走向,于是踏上了一辆大巴车。
林默然这次来纽约是来参加前女友的婚礼的,前任是美国人,算是他的青梅,两人曾经有交往过一段时间,但是或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原因,两人发现彼此的关系更像是一对兄妹,于是两人和平分手,一周前,他收到了前任的电话,她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
婚礼是在圣约翰大教堂举行。
车子快到达的时候,正在悠闲品尝咖啡的林默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轻笑,喃喃自语道:“还以为你不需要我的帮助呢。”他以为电话是陆朗朗打来的,然而电话里确实响起了一个女声,但声音略显粗犷,一口流利的美式英文打破了他的猜想。
“Again?”林默然因为激动差点儿将手中的咖啡洒在自己身上,然而对方再次说了一次,是警察局没错。
林默然赶到警察局的时候,背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直到他看到被吓得不轻的陆朗朗,这才暗暗松了口气,陆朗朗和一堆黑人男女关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因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陆朗朗全身瑟瑟发抖,让人看着心疼。
“陆、朗、朗?”一口撇脚的国语生硬的喊出,陆朗朗一个激灵的抬起头来,门口站着一个同是黑人的女警员,而她身后,林默然眉头微皱的看着自己。
从警察局里出来,陆朗朗哭得泣不成声,林默然一脸好笑的看着她,问:“我说,你说有人会来接你,不会就是说刚才那位女警官吧?”他幽默的口吻并没有让陆朗朗放松下来,反而让她哭得更厉害了。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他们抓进来了。”到现在她也没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呵,你胆子还真大呀,拐卖儿童你知道在国内是什么罪吗?”
林默然一句话便让她停住了哭声,只是因为脸上化了淡妆,此时一哭,妆都被哭花了,看上去有几分滑稽。
“到底怎么回事?”林默然从她包里摸出一包纸巾,抽了一张出来擦着她脸上的泪水,声音难得变得柔和。
陆朗朗或许是真的被吓着了,任由林默然帮她擦脸上的泪,将刚才的事情仔细的向他说了一遍。原来陆朗朗在等大巴的时候,突然一个黑人妇女将怀中的一名白人婴儿放到她怀里,霹雳啪啦说了什么,她压根儿就没听懂,不等她说些什么,对方已经往另一个方向跑去了,没多久,几名警察便追了过来。
“呵,看你平时挺机灵了,怎么到关键时刻就犯傻了。”林默然嗤笑一声,这个时刻也不忘发挥毒舌本能。
“谢谢,我自己来。”她总算恢复过来,沉着脸一巴掌拍掉他的手,抢过他手中的纸巾,重新抽出一张胡乱的擦着脸。
“呵,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早知道你会这样对我,我刚才就不应该救你出来了。”林默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一副“你就是一只白眼狼”的表情。
陆朗朗心底也感到歉意,但垂下眼帘,紧抿着嘴就是不愿意说出那三个字来,林默然看了她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说:“走吧。”
“去哪儿?”
“别再问了,跟我走就是了。”见对方一脸犹豫的表情,他没好气的对天翻了一个大白眼,“放心吧,我不会把你卖掉的。”说着便拉着她往车子所停的方向走去。
上了车,林默然为她冲了杯咖啡,“喝点咖啡,压压惊。”
陆朗朗接过,终究还是说了声:“谢谢。”
林默然笑,再次忍不住打趣的说:“你刚才要是这么有礼貌多好。”
陆朗朗撇嘴。
司机自始自终没有好奇的扭过头来看询问,认真的开着车,对身后的对话充耳不闻。
“我们这是去哪里?”啜了口咖啡,陆朗朗再次问着。
林默然一手枕头往后靠去,闭上眼睛说:“去参加一个婚礼。”
“那我去做什么呢?”
林默然豁地睁开一只眼,瞪着她说:“是想继续呆在警察局还是跟我一起去参加婚礼,二选一。”
果然,陆朗朗乖乖闭上嘴,林默然忍不住扬了扬唇角,复又重新闭上眼。
“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机械的女声不厌其烦的重复着这句话,中英文来回循环。直到耳边再次响起英文的翻译,厉凡客才将电话扣下,从公共电话厅里出来,他脸色发白,显得特别虚弱。他就在楼下,却一直联系不上她,让他有些着急。
此时的他可以说是身无分文,T市正落着小雨,此时的他的鞋子裤脚已经沾了不少泥,寻思片刻,他还是走进了老旧的小区,熟门熟路的来到陆朗朗所住的房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厉凡客饥寒交迫,再加上发烧,让他的大脑意识逐渐变得模糊,身体顿时像没了支撑点,让他沿着门滑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嘴唇干得开始脱皮,他终是没能够坚持住,眼皮慢慢合上。
那是陆朗朗第一次参加教堂的婚礼,所以显得尤为兴奋,特别是当新郎新娘拥吻时,她更是各种羡慕,林默然就坐在她的旁边,脸上从头到尾都保持着浅浅的微笑。
婚礼完毕,陆朗朗忍不住好奇的偷偷打量起林默然,当她知道他是来参加前女友的婚礼时,她很好奇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放在国内,任何一个男人都是不愿意参加前任的婚礼吧,哪怕两人已经不是恋人了,但眼睁睁看着自己相爱过的女人嫁给别的男人,怎么说心里也是别扭的呀。
“我一直知道自己长得很帅,所以,你不需要这么花痴的担醒我。”某人目不斜视说了一句,陆朗朗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道,心里暗骂,这个自恋的家伙。
“咳咳,我能采访你一下吗?”
“什么?”
“呃,参加自己前任的婚礼,你作何感想?”
林默然果然停下脚步,转身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陆朗朗原本是想看他笑话的,谁让这一路上都是他嘲笑捉弄自己,凭什么每次都是他占上风,然而很快她便有些后悔了,因为林默然的脸越来越凑近自己,她本能地往后退去,却被他一把拦住腰,迫使两人紧紧贴在一起,陆朗朗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她惊慌失措的别过脸去,林默然在她耳边轻轻问了一句:“想知道?”
陆朗朗轻咬着唇,摇头,耳边传来某人戏谑的低笑,“我偏不告诉你。”陆朗朗全身一僵,她的表情很让对方满意,林默然放开她退开几步,朗声笑了起来,迅速钻进车内,留下原地里直想跺脚的陆朗朗。
“贱、人。”陆朗朗忿忿低骂了一声后紧跟着上了车,手机正放在车里充电,她刚上车,手机便响了起来,林默然又闭上了眼睛假寐,陆朗朗只得自己伸手拿过他旁边的手机,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但却是国内的,而且还是T市的。
“谁会打电话给我呀?”她自言自语着,还是接听了电话。“你好,请问哪位?”
“请问是陆朗朗吗?”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对方的声音听上去很陌生,这让陆朗朗更加好奇。
“我这里是XX医院,请问你认识厉凡客先生吗?”
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让厉凡客疲惫不堪,原本应该躺在病床上的他没有得到主治医生的允许而擅自出院,他可以想像得到回病房后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徐仁英应该是怎样的一副焦急模样,尽管心中充满愧疚,可是,就让他任性一次,孩子气一次吧。
有细密的汗水不断地从额头处冒出来,厉凡客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往侯机室而去,还有半小时他就可以登上T市的飞机。侯机室里开着中央空调,厉凡客只觉得有些憋闷,因为害怕错过飞机,他打消了阖眼休息的念头。旁边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男孩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身旁的行礼,然而去没有看见他的家长,厉凡客在他身边坐下的时候,引起了小男孩的注意。
“叔叔,你生病了吗?”白净的一张小脸满是担忧,厉凡客扭头看着他微微一笑,说:“叔叔没有生病。”
“可是叔叔你的脸好红哦,妈妈说我发烧的时候,脸也是这么红。”男孩很严肃的说。
厉凡客只是笑,确实,他在发烧,或许是私自拆下了包扎伤口纱布让伤口感染,再加上他有十多个小时没有好好休息,才会发烧吧,他嘴唇抿成一条线,手不自觉的轻轻握成拳,似乎在极力控制着自己不倒下。
飞机上,陆朗朗睡得很不踏实,一是因为太兴奋,二是因为太紧张,以致于她每两个小时就要醒过来。林默然却正好和她相反,他在飞机上睡得很踏实,此时神清气爽。
陆朗朗对林默然是否出差而非为了跟踪仍旧持以怀疑态度,直到两人出了机场,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门口,一个中等个子的中年男人微笑着迎上前来,接过他手中的提包,说:“林总,一路辛苦了。”陆朗朗才不得不相信自己确实有些太自恋了。
“你去哪儿?”林默然并不急着上车,扭头看向正在东张西望的陆朗朗。
“什么?”所有的标识都是英文,上面写着什么,完全看不懂嘛。
“你旅游也得有个目的地吧,正好有顺风车,捎你一程。”
“不用了,谢谢,我……有人会来接我。”陆朗朗笑咪咪的说着谎。
“哦?是这样啊,那我就先走了,拜拜。”林默然俊眉微扬,似笑非笑的钻进商务车里,车窗落下,他冲陆朗朗挥挥手,车子很快消失在陆朗朗的视线。
直到再也看不到林默然的商务车,陆朗朗再次陷入了纠结之中。她刚刚才记起自己似乎好像忘记了厉凡客所住的医院,隐隐知道有个什么“斯”什么“维”的医院,为了明确具体地址,她赶紧翻出手机,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捉弄她,手机刚开机便自动关机了。
没电。
“不是吧,要不要这么捉弄我啊?”陆朗朗差点儿没哭出来,无奈,只得凭着自己紧存在脑海里的英语单词询问着唐人街的走向,被问的是一个四十多岁有些胖胖的黑人妇女,陆朗朗也是寻找了很久才将目标锁定为她的,只因为她比其他人看上去似乎比较友善,两人几乎鸡同鸭讲的对话让陆朗朗几乎抓狂。
巨大的挫败感让陆朗朗欲哭无泪,暗暗发誓回去后,一定要死磕英语。
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的时间,陆朗朗总算问清楚了唐人的走向,于是踏上了一辆大巴车。
林默然这次来纽约是来参加前女友的婚礼的,前任是美国人,算是他的青梅,两人曾经有交往过一段时间,但是或许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原因,两人发现彼此的关系更像是一对兄妹,于是两人和平分手,一周前,他收到了前任的电话,她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
婚礼是在圣约翰大教堂举行。
车子快到达的时候,正在悠闲品尝咖啡的林默然收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轻笑,喃喃自语道:“还以为你不需要我的帮助呢。”他以为电话是陆朗朗打来的,然而电话里确实响起了一个女声,但声音略显粗犷,一口流利的美式英文打破了他的猜想。
“Again?”林默然因为激动差点儿将手中的咖啡洒在自己身上,然而对方再次说了一次,是警察局没错。
林默然赶到警察局的时候,背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直到他看到被吓得不轻的陆朗朗,这才暗暗松了口气,陆朗朗和一堆黑人男女关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因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陆朗朗全身瑟瑟发抖,让人看着心疼。
“陆、朗、朗?”一口撇脚的国语生硬的喊出,陆朗朗一个激灵的抬起头来,门口站着一个同是黑人的女警员,而她身后,林默然眉头微皱的看着自己。
从警察局里出来,陆朗朗哭得泣不成声,林默然一脸好笑的看着她,问:“我说,你说有人会来接你,不会就是说刚才那位女警官吧?”他幽默的口吻并没有让陆朗朗放松下来,反而让她哭得更厉害了。
“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他们抓进来了。”到现在她也没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呵,你胆子还真大呀,拐卖儿童你知道在国内是什么罪吗?”
林默然一句话便让她停住了哭声,只是因为脸上化了淡妆,此时一哭,妆都被哭花了,看上去有几分滑稽。
“到底怎么回事?”林默然从她包里摸出一包纸巾,抽了一张出来擦着她脸上的泪水,声音难得变得柔和。
陆朗朗或许是真的被吓着了,任由林默然帮她擦脸上的泪,将刚才的事情仔细的向他说了一遍。原来陆朗朗在等大巴的时候,突然一个黑人妇女将怀中的一名白人婴儿放到她怀里,霹雳啪啦说了什么,她压根儿就没听懂,不等她说些什么,对方已经往另一个方向跑去了,没多久,几名警察便追了过来。
“呵,看你平时挺机灵了,怎么到关键时刻就犯傻了。”林默然嗤笑一声,这个时刻也不忘发挥毒舌本能。
“谢谢,我自己来。”她总算恢复过来,沉着脸一巴掌拍掉他的手,抢过他手中的纸巾,重新抽出一张胡乱的擦着脸。
“呵,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早知道你会这样对我,我刚才就不应该救你出来了。”林默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一副“你就是一只白眼狼”的表情。
陆朗朗心底也感到歉意,但垂下眼帘,紧抿着嘴就是不愿意说出那三个字来,林默然看了她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说:“走吧。”
“去哪儿?”
“别再问了,跟我走就是了。”见对方一脸犹豫的表情,他没好气的对天翻了一个大白眼,“放心吧,我不会把你卖掉的。”说着便拉着她往车子所停的方向走去。
上了车,林默然为她冲了杯咖啡,“喝点咖啡,压压惊。”
陆朗朗接过,终究还是说了声:“谢谢。”
林默然笑,再次忍不住打趣的说:“你刚才要是这么有礼貌多好。”
陆朗朗撇嘴。
司机自始自终没有好奇的扭过头来看询问,认真的开着车,对身后的对话充耳不闻。
“我们这是去哪里?”啜了口咖啡,陆朗朗再次问着。
林默然一手枕头往后靠去,闭上眼睛说:“去参加一个婚礼。”
“那我去做什么呢?”
林默然豁地睁开一只眼,瞪着她说:“是想继续呆在警察局还是跟我一起去参加婚礼,二选一。”
果然,陆朗朗乖乖闭上嘴,林默然忍不住扬了扬唇角,复又重新闭上眼。
“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机械的女声不厌其烦的重复着这句话,中英文来回循环。直到耳边再次响起英文的翻译,厉凡客才将电话扣下,从公共电话厅里出来,他脸色发白,显得特别虚弱。他就在楼下,却一直联系不上她,让他有些着急。
此时的他可以说是身无分文,T市正落着小雨,此时的他的鞋子裤脚已经沾了不少泥,寻思片刻,他还是走进了老旧的小区,熟门熟路的来到陆朗朗所住的房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厉凡客饥寒交迫,再加上发烧,让他的大脑意识逐渐变得模糊,身体顿时像没了支撑点,让他沿着门滑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嘴唇干得开始脱皮,他终是没能够坚持住,眼皮慢慢合上。
那是陆朗朗第一次参加教堂的婚礼,所以显得尤为兴奋,特别是当新郎新娘拥吻时,她更是各种羡慕,林默然就坐在她的旁边,脸上从头到尾都保持着浅浅的微笑。
婚礼完毕,陆朗朗忍不住好奇的偷偷打量起林默然,当她知道他是来参加前女友的婚礼时,她很好奇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放在国内,任何一个男人都是不愿意参加前任的婚礼吧,哪怕两人已经不是恋人了,但眼睁睁看着自己相爱过的女人嫁给别的男人,怎么说心里也是别扭的呀。
“我一直知道自己长得很帅,所以,你不需要这么花痴的担醒我。”某人目不斜视说了一句,陆朗朗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道,心里暗骂,这个自恋的家伙。
“咳咳,我能采访你一下吗?”
“什么?”
“呃,参加自己前任的婚礼,你作何感想?”
林默然果然停下脚步,转身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陆朗朗原本是想看他笑话的,谁让这一路上都是他嘲笑捉弄自己,凭什么每次都是他占上风,然而很快她便有些后悔了,因为林默然的脸越来越凑近自己,她本能地往后退去,却被他一把拦住腰,迫使两人紧紧贴在一起,陆朗朗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她惊慌失措的别过脸去,林默然在她耳边轻轻问了一句:“想知道?”
陆朗朗轻咬着唇,摇头,耳边传来某人戏谑的低笑,“我偏不告诉你。”陆朗朗全身一僵,她的表情很让对方满意,林默然放开她退开几步,朗声笑了起来,迅速钻进车内,留下原地里直想跺脚的陆朗朗。
“贱、人。”陆朗朗忿忿低骂了一声后紧跟着上了车,手机正放在车里充电,她刚上车,手机便响了起来,林默然又闭上了眼睛假寐,陆朗朗只得自己伸手拿过他旁边的手机,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但却是国内的,而且还是T市的。
“谁会打电话给我呀?”她自言自语着,还是接听了电话。“你好,请问哪位?”
“请问是陆朗朗吗?”
“我是,请问你是哪位?”对方的声音听上去很陌生,这让陆朗朗更加好奇。
“我这里是XX医院,请问你认识厉凡客先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