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征服霸业之巴伦角风云(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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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平升兄慢走,在下不送……什么!平升兄你是说,在你的岛上有麦田水稻?”赵乐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道。
“嗯,怎么了,这是从大明带来的粮食,我看这里土地肥沃就种下了,收成还不错,就是地有些少了。”李富贵笑着说道,看样子这里的生活比起大明要好上许多啊。
“地少?平升兄,回来的时候带上一些麦种稻种来,在这里也都种上。”赵乐大手一挥,指着这巴伦角岛。
嘿嘿,发展是需要劳动力的,而澳大利亚的劳动力又那么少,整个澳大利亚的土著才只有几十万,算算男人,顶多只有十来万。
这十来万还要当兵打仗,剩下的怎么能够养活国家,这时候就需要多生孩子了,可是问题又来了,孩子一多,需要的粮食也多,凭澳大利亚现在的游牧生活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多孩子,所以,就要发展农业了。
本来是想着以后有能力造大船了,去大明弄些种子的,没想到,李富贵这就给送来了。
“老夫记住了,告辞。”说完,李富贵就离开赵乐,招呼着东斯一起走了。
心满意足的哼唧了几声“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我就站在舞台中间!”
唱完了一首《我相信》,赵乐又向着祭司的屋子走去了,想必现在祭司已经被群殴致死了吧。赵乐想着,悲催的娃,谁让你非得作死呢,敢叛变?这要是在以前我没来的时候也就算了,可是现在我来了,怎么能让你为所欲为呢,道家有言:死道友不死贫道。
来到祭司的屋子,只见祭司身上的衣服全被扒光了,只留下了一块烂袋鼠皮遮挡着裆部。他跪在门口处,屋子里是一众长老,坐在最里面的是族长,见到赵乐来了,族长赶紧起身,对着赵乐道:“精灵之子大人,请精灵之子大人代表神惩罚这个背叛了神的,背叛了部落的祭司。”
虽然祭司背叛了部落,但是他仍然是祭司,祭司是神的仆人,神与人沟通的媒介。惩罚祭司是需要神来执行的,在以前,如果祭司犯了这样的大错都是把他流落到野外,任他自生自灭的。不过呢,现在部落里有神的使者,就可以代表神来惩罚祭司了。
对此,赵乐只能说,祭司大人,对不住了,嘿嘿嘿。
之所以没有让全部落的人都来,是因为怕他们内心受到波动,影响接下来于战争部落的战斗。
赵乐装作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对着祭司说了一些自己都听不懂的话。随后,极其装逼的拿起打火机,将底部的盖子抽下,做到这一步,赵乐的手有些僵硬,狠了狠心,赵乐不再犹豫,把打火机内的汽油倒在了祭司的身上,“哗啦,哗啦。”祭司闻到了这刺鼻的味道,有些难受的抽了抽鼻子。毫不顾忌祭司和在场众人的表情,赵乐摸起火塘边的一根燃烧着的木棍,将,那火,点在了他的身上。
“呼~”瞬间,祭司就被大火吞噬了,“啊~啊~!!!”狠心,赵乐已经变了,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祭司被火烧着。无毒不丈夫,帝王家,生来就是狠心的,生来就是孤独的。
这也是赵乐显示自己手段的一个方式,让别人认为自己真的是火之精灵之子,这是自己掌握力量的唯一源头,必须把握好了。
坐在屋子里的一众土著都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惊了,看到时候正好,赵乐来了一句“这就是背叛神的下场!!!”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众人的脑海里,众人皆伏在了地上,唱起了赵乐不懂的歌声。
自己还有一桶汽油,虽然不知道是在那个游轮上放了多少年的,但也应该是管用的,到时候,自己的部落和战争部落打仗,用上它一定能震住不少人,最重要的是在那些打仗的青年人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才是赵乐要的。
毕竟,霸业不是靠那些长老来的,而是靠这些部落的勇士,只要自己成为了他们中间的首领,完全可以不用鸟这些人。
当然,现在鸟这些人,是为了更好的控制部落的勇士。
祭司已经被烧焦了,留下的是一副散发着糊焦味的尸体,不说别人,光是赵乐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尼玛,这么恐怖啊,一个打火机里的汽油都能把他烧成这样,草草草!真是日了狗了。
暗骂了两句,赵乐的心情才略有好转,招呼了两个部落的勇士把祭司的尸体抬出去,赵乐便和一众土著商量起了今后的事宜。
谁知道族长竟然说,凡事大事情都要全部落的男人一起讨论才行。尼玛,澳大利亚土著什么时候有的这个规矩,定这个规矩的人呢,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哼唧了一阵,赵乐也就不说了,等着族长找人把男的都叫过来,只是没找到东斯,在族长问东斯去哪的时候,我抢着答道:“我让东斯去办事情了。”果然,在听到我的回答后,族长便没有再问。
娘的,有了这个人情在,以后再使劲撮合撮合他们俩,还怕东斯不听我的话?早就看出来东斯喜欢克洁儿的赵乐在心中暗笑道。
一来一回去取些东西,怎么也要不了这么长时间,东斯肯定是在泡克洁儿那个妹子。唉,多好的一朵花,就这么插在了牛粪上,
要是让东斯听到这句话,非得指着赵乐的鼻子怒吼:“说我是牛粪?你也不看看你那样,整个一猥琐大叔,瘦的成什么样子了,看我,浑身的肌肉,我可是部落第一勇士。”
当然,东斯是不可能听到的。
全部落的男人都来了,围着一个巨大的篝火,胡月也来了,而李华和李富贵则因为身体还未痊愈和害怕这些土著没来。
假如李富贵看到现在的场景,一定会后悔死自己的想法,因为,赵乐他们正在烤着整只的袋鼠吃。
那滋味,别提多爽了,即使没有辣椒,没有精盐(粗盐的制作方法已经被胡月教给这些土著了。),但是赵乐和一众土著也是吃的肚子鼓溜圆。在吃了一阵后,东斯和克洁儿也来了,不过看样子,克洁儿好像没买他的帐。
那一脸傲娇公主样,别说是东斯了,就是赵乐也受不了,妈的也太傲娇了吧,还有没有王法了,你要记住,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
“嗯,平升兄慢走,在下不送……什么!平升兄你是说,在你的岛上有麦田水稻?”赵乐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说道。
“嗯,怎么了,这是从大明带来的粮食,我看这里土地肥沃就种下了,收成还不错,就是地有些少了。”李富贵笑着说道,看样子这里的生活比起大明要好上许多啊。
“地少?平升兄,回来的时候带上一些麦种稻种来,在这里也都种上。”赵乐大手一挥,指着这巴伦角岛。
嘿嘿,发展是需要劳动力的,而澳大利亚的劳动力又那么少,整个澳大利亚的土著才只有几十万,算算男人,顶多只有十来万。
这十来万还要当兵打仗,剩下的怎么能够养活国家,这时候就需要多生孩子了,可是问题又来了,孩子一多,需要的粮食也多,凭澳大利亚现在的游牧生活根本不足以养活这么多孩子,所以,就要发展农业了。
本来是想着以后有能力造大船了,去大明弄些种子的,没想到,李富贵这就给送来了。
“老夫记住了,告辞。”说完,李富贵就离开赵乐,招呼着东斯一起走了。
心满意足的哼唧了几声“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我就站在舞台中间!”
唱完了一首《我相信》,赵乐又向着祭司的屋子走去了,想必现在祭司已经被群殴致死了吧。赵乐想着,悲催的娃,谁让你非得作死呢,敢叛变?这要是在以前我没来的时候也就算了,可是现在我来了,怎么能让你为所欲为呢,道家有言:死道友不死贫道。
来到祭司的屋子,只见祭司身上的衣服全被扒光了,只留下了一块烂袋鼠皮遮挡着裆部。他跪在门口处,屋子里是一众长老,坐在最里面的是族长,见到赵乐来了,族长赶紧起身,对着赵乐道:“精灵之子大人,请精灵之子大人代表神惩罚这个背叛了神的,背叛了部落的祭司。”
虽然祭司背叛了部落,但是他仍然是祭司,祭司是神的仆人,神与人沟通的媒介。惩罚祭司是需要神来执行的,在以前,如果祭司犯了这样的大错都是把他流落到野外,任他自生自灭的。不过呢,现在部落里有神的使者,就可以代表神来惩罚祭司了。
对此,赵乐只能说,祭司大人,对不住了,嘿嘿嘿。
之所以没有让全部落的人都来,是因为怕他们内心受到波动,影响接下来于战争部落的战斗。
赵乐装作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对着祭司说了一些自己都听不懂的话。随后,极其装逼的拿起打火机,将底部的盖子抽下,做到这一步,赵乐的手有些僵硬,狠了狠心,赵乐不再犹豫,把打火机内的汽油倒在了祭司的身上,“哗啦,哗啦。”祭司闻到了这刺鼻的味道,有些难受的抽了抽鼻子。毫不顾忌祭司和在场众人的表情,赵乐摸起火塘边的一根燃烧着的木棍,将,那火,点在了他的身上。
“呼~”瞬间,祭司就被大火吞噬了,“啊~啊~!!!”狠心,赵乐已经变了,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祭司被火烧着。无毒不丈夫,帝王家,生来就是狠心的,生来就是孤独的。
这也是赵乐显示自己手段的一个方式,让别人认为自己真的是火之精灵之子,这是自己掌握力量的唯一源头,必须把握好了。
坐在屋子里的一众土著都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惊了,看到时候正好,赵乐来了一句“这就是背叛神的下场!!!”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众人的脑海里,众人皆伏在了地上,唱起了赵乐不懂的歌声。
自己还有一桶汽油,虽然不知道是在那个游轮上放了多少年的,但也应该是管用的,到时候,自己的部落和战争部落打仗,用上它一定能震住不少人,最重要的是在那些打仗的青年人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才是赵乐要的。
毕竟,霸业不是靠那些长老来的,而是靠这些部落的勇士,只要自己成为了他们中间的首领,完全可以不用鸟这些人。
当然,现在鸟这些人,是为了更好的控制部落的勇士。
祭司已经被烧焦了,留下的是一副散发着糊焦味的尸体,不说别人,光是赵乐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尼玛,这么恐怖啊,一个打火机里的汽油都能把他烧成这样,草草草!真是日了狗了。
暗骂了两句,赵乐的心情才略有好转,招呼了两个部落的勇士把祭司的尸体抬出去,赵乐便和一众土著商量起了今后的事宜。
谁知道族长竟然说,凡事大事情都要全部落的男人一起讨论才行。尼玛,澳大利亚土著什么时候有的这个规矩,定这个规矩的人呢,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哼唧了一阵,赵乐也就不说了,等着族长找人把男的都叫过来,只是没找到东斯,在族长问东斯去哪的时候,我抢着答道:“我让东斯去办事情了。”果然,在听到我的回答后,族长便没有再问。
娘的,有了这个人情在,以后再使劲撮合撮合他们俩,还怕东斯不听我的话?早就看出来东斯喜欢克洁儿的赵乐在心中暗笑道。
一来一回去取些东西,怎么也要不了这么长时间,东斯肯定是在泡克洁儿那个妹子。唉,多好的一朵花,就这么插在了牛粪上,
要是让东斯听到这句话,非得指着赵乐的鼻子怒吼:“说我是牛粪?你也不看看你那样,整个一猥琐大叔,瘦的成什么样子了,看我,浑身的肌肉,我可是部落第一勇士。”
当然,东斯是不可能听到的。
全部落的男人都来了,围着一个巨大的篝火,胡月也来了,而李华和李富贵则因为身体还未痊愈和害怕这些土著没来。
假如李富贵看到现在的场景,一定会后悔死自己的想法,因为,赵乐他们正在烤着整只的袋鼠吃。
那滋味,别提多爽了,即使没有辣椒,没有精盐(粗盐的制作方法已经被胡月教给这些土著了。),但是赵乐和一众土著也是吃的肚子鼓溜圆。在吃了一阵后,东斯和克洁儿也来了,不过看样子,克洁儿好像没买他的帐。
那一脸傲娇公主样,别说是东斯了,就是赵乐也受不了,妈的也太傲娇了吧,还有没有王法了,你要记住,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