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好厉害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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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拿手在桌子上敲敲,让云烨抬起头来才说:“就是这个理啊,打仗就是一个吃人的怪兽,打红眼了,道德礼仪谁顾得上,高丽人不想让你进入辽水,当然会反抗,他们反抗,你就要消灭掉他们才能放心的进入辽水,杀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拿刀子杀够不着,只好点火了,你想自己的部下没伤亡,就只能扔掉那些同情心了。
人活着其实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抛弃,有时候看起来很无理,实际上从细处着眼之后,就会发现道理,这一次你只不过选择保存自己的部下,杀死敌人,很合理,如果将来有一天你保存敌人,杀死自己的部下也会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所以啊,小子,杀了人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只不过是一次选择的结果罢了,想在让你再选,一定还是保存部下,杀死敌人,这就够了,你这些日子很像一个刺猬,别人碰不得你这个疮疤,谁碰你跟谁翻脸,这很不好,做出事来,就是让人评价的,你没本事满足所有人的胃口,谁都不可能。
放下你的心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的就多干些,讨厌的就少干或者不干,不过《天魔舞》你好像很喜欢的样子,怎么样,老夫看了那个舞,会不会死?“
云烨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老头子一开始就开了一个沉痛的话题,可是拐了一个弯之后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杀人的事情内疚,必要的时候可以一边内疚一边杀人,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不用春分散伤害您的心脏的话,看一曲艳舞,对您老人家大有裨益,或许您能够恢复几分活力。”
“有这句话就好,怎么看出端倪来了?老夫也是疑惑,看个舞。会把命看掉?原来是这东西作怪。少年人服用之后都受不了,别说老头子,我这样的死的最快了,春风散单独服用好像作用不大,必须有药引子,不会是鲜血吧?”
云烨忽然想起自己和李安澜在皇城的那个晚上,一个白衣女子旋转着跳舞。赤裸的脚上都是血痕,再想到那些舞娘划破胸口流出来的血有些怪异,谁见过水晶一样的血?
“很有可能,老太爷,小子这就要回家去问问我带回来的那个舞娘,问清楚。要是阴沟里翻船就太不值了。”
人老成精这话丝毫不假,云烨自认为将情绪掩饰得很好,但是在颜之推面前还是被看了个通透,老头子今天大张旗鼓的请云烨吃饭,目的就是要解开他的心结,对于《天魔舞》老头子其实很不在乎,看也好,不看也罢都无伤大雅。这样做的唯一的目的就是逼着云烨不断地做事。人人都想把这块玉琢磨出来,琢磨的办法就是不断地给他找事情做。遇到这种总想雕琢自己的人,云烨一般情况下都是躲得远远地。
才三天时间,蒙面舞娘就喜欢上了云家,她喜欢人家称呼她为天魔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花丛中看天空,调皮的小丫偷偷的拿着小竹竿挑开她的面纱,想要看看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为什么会整天蒙着脸。
天魔姬故意装作不知道,想吓唬小丫一下子,这样以后就不会有人再偷看她了,谁知道小丫掀开面纱之后,愤怒的哇哇大叫,拽着云烨来到后花园,指着天魔姬说,是谁把一个漂亮的美人弄成这样子的,该死之极,让哥哥想办法把美人恢复过来。
看到云烨摇头,小丫竟然委屈的抽噎起来,在她看来哥哥无所不能,如今各个都没有办法,一个漂亮的美人毁了。
云家的人多少都有点怪癖,大丫喜欢读书,小丫喜欢美丽的东西,做好的花馍馍都舍不得吃,最后长了绿毛只好扔掉,被奶奶教训了好多回也不知悔改。
天魔姬很清楚自己的脸是个什么模样,小女孩竟然不害怕,还帮着自己抱打不平,这对她来说是最新奇的体验。
小丫特意找来了蒔莳,小武,还有狄仁杰来找她玩,天魔姬发现,这三个孩子也只是对她的容颜损毁有些可惜,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憎恶,害怕的表现。
院子里还有一个分不清男女的美人总是带着浓郁的香气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自己也没有半点的好奇之意,又一次还让她帮着拿镜子,看看自己的后脑勺上红疙瘩下去了没有。
主家娘子和自己谈好了例份,就给她找了一个很小的院子,管事婆子,自然给她送来了被褥家具,院子虽小,却也雅致,离花园很近,推开后窗就能看到一大丛淡黄色的野菊,前日才量身,今天三套衣衫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针线篮子也给她送来了,有什么不喜欢的地方可以自己改改。
拿起绣花的绷子,不算名贵,是竹子做的,和以前自己的绣花绷子没法比,四处看看小小的屋子,她有一种重新回到少女时期的感觉。
有人敲门,天魔姬快速的擦了把眼泪,才要开门就听云烨站在院子里说:“你没必要开门,我只是想问问春风散是不是必须借助血液才能催发药性?我觉得这很古怪。”
天魔姬打开了房门请云烨进来,斟了一杯茶递到云烨手上说:“不是的,《天魔舞》其实是在诱发人七情六欲的一种舞蹈,大喜伤心,大怒伤肝,大思伤脾,悲忧伤肺,惊恐伤肾。春分散只不过是一个媒介,把这些感觉放大了一点,让看舞蹈的人自己伤害自己,也就是说,春风散其实没有多大作用,那只是一种男女房中助兴的东西,让人的身体变得容易动情,有没有都无所谓。”
“不可能,我中过春风散,当时……”说了半截,云烨忽然发现,和李安澜在一起的时候,很多时候好像自己也很主动,如果自己从心底里不愿意的话,李安澜是不会得逞的,云烨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不但头顶冒热气,脚心都在发热,只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呵呵,云侯难道被女子下过这种药?”天魔姬哪壶不开偏偏提哪壶。
“没有!没有这回事,我只是自己尝了尝。”
“您没事干自己尝春药?”天魔姬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三十几岁的女人也不知道哪来那么些好奇心。
“不说这些了,我在你跳舞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幻觉出现,这是怎么回事?青雀也感觉到了,我看到的是一段生离死别的故事,青雀看到的是一道道未解的难题,处默一直在心里和别人厮杀,到了最后扛不住才撞破窗户的,这是怎么回事?”
“这说明你们三个是好人,幻由心生,你心里想什么,你就会有什么样的幻境,感受会比平日里强烈百十倍,您看到的是故事,那么故事就不可能伤害你,青雀看到的是算学难题,解开就是,也不会有危险,程处默看到的是厮杀,这个有点凶险,如果他不撞破窗户,说不定会损伤心脉,至于裴寂感受到的是什么,就不用我明说了吧。”
明白了,老家伙人老心不老,被环境激发了欲念,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算得上老人中的奇葩。
“幻觉是怎么产生的,难道是通过你们的舞蹈?”云烨很不相信这个结果,如果这样都可以,后世的那些宅男就会大大的不妙。
“当然不行,需要配上这个。”天魔姬从枕头边上拿过一个木头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朵干瘪的蘑菇,橘红色,颜色漂亮,样子也美观,一看就不是善类。
刚要去拿,天魔姬说:“别碰,这是一颗成熟的神仙香,伞盖里面有黑黑的小小的粉末,只要接触一点,你就会陷入幻境。我每回取这些粉末的时候都会自己陷进去,我的幻境比较可怕,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进去。”
云烨再看了一眼蘑菇,不信都不成了,有些蘑菇吃了会毒死人,有些蘑菇吃了让人飘飘欲仙,这朵叫神仙香的蘑菇,孢子有强烈的致幻作用,果然是好东西。
“妾身来自江南西道的郴州,在那里巫蛊横行,有好多人家都有自己供奉的神婆,我家的神婆是我姑奶奶,从小就疼我,把她当神婆的秘密告诉了我,她老人家就是靠着着个东西成为方圆百里之内最有名的神婆。当我被当做战利品送到长安的时候,我就想着这东西会有用,带来了十朵,如今就剩下这最后一朵了,不过皇宫里或许还有,就在我住的宫殿里,我听说,那个宫殿现在早就荒芜了。如果我的梳妆台子还在,桌面底下的密格里面应该还有两朵,也不知道腐烂了没有。”
“这是你最大的秘密,不留着防身用,一点不留的告诉我,是何道理?“
“我喜欢留在云家,在这里很舒服,我要成为你家的供奉,这样我们的命运就结为一体了,我也有理由长久的留在这个家里,把我的下半辈子好好地过完。
ps:第三节
颜之推拿手在桌子上敲敲,让云烨抬起头来才说:“就是这个理啊,打仗就是一个吃人的怪兽,打红眼了,道德礼仪谁顾得上,高丽人不想让你进入辽水,当然会反抗,他们反抗,你就要消灭掉他们才能放心的进入辽水,杀人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拿刀子杀够不着,只好点火了,你想自己的部下没伤亡,就只能扔掉那些同情心了。
人活着其实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不断地选择,不断地抛弃,有时候看起来很无理,实际上从细处着眼之后,就会发现道理,这一次你只不过选择保存自己的部下,杀死敌人,很合理,如果将来有一天你保存敌人,杀死自己的部下也会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所以啊,小子,杀了人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只不过是一次选择的结果罢了,想在让你再选,一定还是保存部下,杀死敌人,这就够了,你这些日子很像一个刺猬,别人碰不得你这个疮疤,谁碰你跟谁翻脸,这很不好,做出事来,就是让人评价的,你没本事满足所有人的胃口,谁都不可能。
放下你的心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喜欢的就多干些,讨厌的就少干或者不干,不过《天魔舞》你好像很喜欢的样子,怎么样,老夫看了那个舞,会不会死?“
云烨的嘴巴张的大大的,老头子一开始就开了一个沉痛的话题,可是拐了一个弯之后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杀人的事情内疚,必要的时候可以一边内疚一边杀人,这是什么道理?
“如果不用春分散伤害您的心脏的话,看一曲艳舞,对您老人家大有裨益,或许您能够恢复几分活力。”
“有这句话就好,怎么看出端倪来了?老夫也是疑惑,看个舞。会把命看掉?原来是这东西作怪。少年人服用之后都受不了,别说老头子,我这样的死的最快了,春风散单独服用好像作用不大,必须有药引子,不会是鲜血吧?”
云烨忽然想起自己和李安澜在皇城的那个晚上,一个白衣女子旋转着跳舞。赤裸的脚上都是血痕,再想到那些舞娘划破胸口流出来的血有些怪异,谁见过水晶一样的血?
“很有可能,老太爷,小子这就要回家去问问我带回来的那个舞娘,问清楚。要是阴沟里翻船就太不值了。”
人老成精这话丝毫不假,云烨自认为将情绪掩饰得很好,但是在颜之推面前还是被看了个通透,老头子今天大张旗鼓的请云烨吃饭,目的就是要解开他的心结,对于《天魔舞》老头子其实很不在乎,看也好,不看也罢都无伤大雅。这样做的唯一的目的就是逼着云烨不断地做事。人人都想把这块玉琢磨出来,琢磨的办法就是不断地给他找事情做。遇到这种总想雕琢自己的人,云烨一般情况下都是躲得远远地。
才三天时间,蒙面舞娘就喜欢上了云家,她喜欢人家称呼她为天魔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花丛中看天空,调皮的小丫偷偷的拿着小竹竿挑开她的面纱,想要看看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为什么会整天蒙着脸。
天魔姬故意装作不知道,想吓唬小丫一下子,这样以后就不会有人再偷看她了,谁知道小丫掀开面纱之后,愤怒的哇哇大叫,拽着云烨来到后花园,指着天魔姬说,是谁把一个漂亮的美人弄成这样子的,该死之极,让哥哥想办法把美人恢复过来。
看到云烨摇头,小丫竟然委屈的抽噎起来,在她看来哥哥无所不能,如今各个都没有办法,一个漂亮的美人毁了。
云家的人多少都有点怪癖,大丫喜欢读书,小丫喜欢美丽的东西,做好的花馍馍都舍不得吃,最后长了绿毛只好扔掉,被奶奶教训了好多回也不知悔改。
天魔姬很清楚自己的脸是个什么模样,小女孩竟然不害怕,还帮着自己抱打不平,这对她来说是最新奇的体验。
小丫特意找来了蒔莳,小武,还有狄仁杰来找她玩,天魔姬发现,这三个孩子也只是对她的容颜损毁有些可惜,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憎恶,害怕的表现。
院子里还有一个分不清男女的美人总是带着浓郁的香气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自己也没有半点的好奇之意,又一次还让她帮着拿镜子,看看自己的后脑勺上红疙瘩下去了没有。
主家娘子和自己谈好了例份,就给她找了一个很小的院子,管事婆子,自然给她送来了被褥家具,院子虽小,却也雅致,离花园很近,推开后窗就能看到一大丛淡黄色的野菊,前日才量身,今天三套衣衫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针线篮子也给她送来了,有什么不喜欢的地方可以自己改改。
拿起绣花的绷子,不算名贵,是竹子做的,和以前自己的绣花绷子没法比,四处看看小小的屋子,她有一种重新回到少女时期的感觉。
有人敲门,天魔姬快速的擦了把眼泪,才要开门就听云烨站在院子里说:“你没必要开门,我只是想问问春风散是不是必须借助血液才能催发药性?我觉得这很古怪。”
天魔姬打开了房门请云烨进来,斟了一杯茶递到云烨手上说:“不是的,《天魔舞》其实是在诱发人七情六欲的一种舞蹈,大喜伤心,大怒伤肝,大思伤脾,悲忧伤肺,惊恐伤肾。春分散只不过是一个媒介,把这些感觉放大了一点,让看舞蹈的人自己伤害自己,也就是说,春风散其实没有多大作用,那只是一种男女房中助兴的东西,让人的身体变得容易动情,有没有都无所谓。”
“不可能,我中过春风散,当时……”说了半截,云烨忽然发现,和李安澜在一起的时候,很多时候好像自己也很主动,如果自己从心底里不愿意的话,李安澜是不会得逞的,云烨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不但头顶冒热气,脚心都在发热,只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
“呵呵,云侯难道被女子下过这种药?”天魔姬哪壶不开偏偏提哪壶。
“没有!没有这回事,我只是自己尝了尝。”
“您没事干自己尝春药?”天魔姬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三十几岁的女人也不知道哪来那么些好奇心。
“不说这些了,我在你跳舞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幻觉出现,这是怎么回事?青雀也感觉到了,我看到的是一段生离死别的故事,青雀看到的是一道道未解的难题,处默一直在心里和别人厮杀,到了最后扛不住才撞破窗户的,这是怎么回事?”
“这说明你们三个是好人,幻由心生,你心里想什么,你就会有什么样的幻境,感受会比平日里强烈百十倍,您看到的是故事,那么故事就不可能伤害你,青雀看到的是算学难题,解开就是,也不会有危险,程处默看到的是厮杀,这个有点凶险,如果他不撞破窗户,说不定会损伤心脉,至于裴寂感受到的是什么,就不用我明说了吧。”
明白了,老家伙人老心不老,被环境激发了欲念,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算得上老人中的奇葩。
“幻觉是怎么产生的,难道是通过你们的舞蹈?”云烨很不相信这个结果,如果这样都可以,后世的那些宅男就会大大的不妙。
“当然不行,需要配上这个。”天魔姬从枕头边上拿过一个木头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有一朵干瘪的蘑菇,橘红色,颜色漂亮,样子也美观,一看就不是善类。
刚要去拿,天魔姬说:“别碰,这是一颗成熟的神仙香,伞盖里面有黑黑的小小的粉末,只要接触一点,你就会陷入幻境。我每回取这些粉末的时候都会自己陷进去,我的幻境比较可怕,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进去。”
云烨再看了一眼蘑菇,不信都不成了,有些蘑菇吃了会毒死人,有些蘑菇吃了让人飘飘欲仙,这朵叫神仙香的蘑菇,孢子有强烈的致幻作用,果然是好东西。
“妾身来自江南西道的郴州,在那里巫蛊横行,有好多人家都有自己供奉的神婆,我家的神婆是我姑奶奶,从小就疼我,把她当神婆的秘密告诉了我,她老人家就是靠着着个东西成为方圆百里之内最有名的神婆。当我被当做战利品送到长安的时候,我就想着这东西会有用,带来了十朵,如今就剩下这最后一朵了,不过皇宫里或许还有,就在我住的宫殿里,我听说,那个宫殿现在早就荒芜了。如果我的梳妆台子还在,桌面底下的密格里面应该还有两朵,也不知道腐烂了没有。”
“这是你最大的秘密,不留着防身用,一点不留的告诉我,是何道理?“
“我喜欢留在云家,在这里很舒服,我要成为你家的供奉,这样我们的命运就结为一体了,我也有理由长久的留在这个家里,把我的下半辈子好好地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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