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节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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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才知道兄弟能够一路做到侯爵,绝非幸至,做官的皮厚心黑不要脸这三样法宝你运用的收发自如,只是你确定那个春风散确实有用?九娘是历经过灾难的人,心智之坚不是普通弱女子可以比拟的。”
“小弟确定,任她是贞洁烈妇,用了此药,也难逃哥哥手心。”
“你怎么如此肯定?好像你吃过似的”说完这句话,看云烨不言语,惊奇地问:“莫非你真的栽在这种药物之下?谁啊,施药的是男人,女人?”问完话,还把身子往后挪挪。
“公主,大唐的长公主,现在你侄子都一岁了,要是男人,信不信我把长安城都给点了。“无论是谁,丑事被揭穿都有些恼羞成怒。
熙童放声大笑,震得房檐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云烨稍一惊愕,也跟着大笑,丢人事拿出来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成了有趣的事。
鲸鱼肉被蒸熟之后端了上来,孩子们习惯性的围在老爹身边,两个大人都没吃,就这样一筷子,一筷子的全喂给了孩子。
“这就是你的希望之所在?“云烨指指吃完鱼肉散去的孩子,看得出来,熙童看这些孩子看的眼角都带着笑意。
“是啊,老子今年三十有五,蹉跎了半生,在生死间徘徊了这么久,也该有个窝了,现在我老婆孩子一样不缺,你来了之后,连粮食都不缺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现在孩子的底子差,等九娘给孩子们教的字够多了,我就带着他们去长安找你,放在书院里好好教教,成才也罢,不成材也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这个当爹的责任就算是尽到了。等到他们长大成人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老娘了,如果你做官做腻了,咱们就一起再去天边走走。说实话,那里的风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说起这些,云烨长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说:‘要想到达白玉京,几乎不可能,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就是白白送命。有些事情我不想瞒你,当初田襄子要去白玉京。我没有过多的阻拦,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必须死,盛世就要来临,我想看到长安八水之上白帆点点,商贾如云。我想看到百姓脸上带着自豪地笑容。
而田襄子,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大敌,他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所有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包括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一个智者入魔有多么可怕,我见识过,大唐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所以你明知他到不了白玉京,却给他指明了道路,让他带着自己的梦想去死?”熙童哀伤的低下了头接着说:“他至死都在感激你。”
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朱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
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酒,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蛭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
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划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赤裸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把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
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
“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有个屁的尽头,你要是一直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上个几年,你会发现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试试看,我们将来要是从长安向南出发,最后一定会回到长安,就像拉磨的老驴,这种蠢事情,我才不干。”
“有这种事情?那他娘的南辕北辙这句话岂不是没错?”熙童一脸的狐疑。
“当然没错,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才会以为这个典故是笑话蠢人的,其实啊,谁笑话,谁才是蠢人。”
穿着单衣把头浸在温水里,直到快憋死了,才吐几个泡泡把头抬起来,大口的喘气,有一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很美好,不敢再耽搁了,李二在京城里望眼欲穿的等着珍宝呢,准备好好地刺激一下那些权贵,现在看他们心痛的样子是李二最大的恶趣味。
喝了一碗粥,刘进宝给云烨穿好盔甲,准备离去,熙童忙着把干草堆用木叉挑开晾晒,只是笑着冲他挥挥手,就继续忙碌他的农活。
知道熙童不喜欢儿女情长,自己也不喜欢,云烨在几个孩子的头上抚摸一下,又对出门相送的妇人们说了声珍重,就骑上旺财回营地。
不错的日子,把真话留在河北,自己一身轻松地回到长安继续虚情假意的周旋在权贵之间也不错,人总要有真诚的时候,如果假的时间长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这是一种境界,自己还没到弄假成真的地步。
骑在马上重新揪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里,正在闭上眼睛品尝清新的青草味道时,身后好像有苍凉雄浑的歌声传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ps: 第一节《医界天骄》,书号:2705777
简介:妙手回春,一针万金!
达官显贵,富豪明星,成功人士竞折腰!
实习医生,身怀医家绝技,善治各种疑难杂症。这里有西医,也有中医,他家世显赫,丰姿盖世,更有惊艳的医术,红颜知己倾国倾城,集百家之大长,济世为怀,成为一代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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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才知道兄弟能够一路做到侯爵,绝非幸至,做官的皮厚心黑不要脸这三样法宝你运用的收发自如,只是你确定那个春风散确实有用?九娘是历经过灾难的人,心智之坚不是普通弱女子可以比拟的。”
“小弟确定,任她是贞洁烈妇,用了此药,也难逃哥哥手心。”
“你怎么如此肯定?好像你吃过似的”说完这句话,看云烨不言语,惊奇地问:“莫非你真的栽在这种药物之下?谁啊,施药的是男人,女人?”问完话,还把身子往后挪挪。
“公主,大唐的长公主,现在你侄子都一岁了,要是男人,信不信我把长安城都给点了。“无论是谁,丑事被揭穿都有些恼羞成怒。
熙童放声大笑,震得房檐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云烨稍一惊愕,也跟着大笑,丢人事拿出来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成了有趣的事。
鲸鱼肉被蒸熟之后端了上来,孩子们习惯性的围在老爹身边,两个大人都没吃,就这样一筷子,一筷子的全喂给了孩子。
“这就是你的希望之所在?“云烨指指吃完鱼肉散去的孩子,看得出来,熙童看这些孩子看的眼角都带着笑意。
“是啊,老子今年三十有五,蹉跎了半生,在生死间徘徊了这么久,也该有个窝了,现在我老婆孩子一样不缺,你来了之后,连粮食都不缺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现在孩子的底子差,等九娘给孩子们教的字够多了,我就带着他们去长安找你,放在书院里好好教教,成才也罢,不成材也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这个当爹的责任就算是尽到了。等到他们长大成人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老娘了,如果你做官做腻了,咱们就一起再去天边走走。说实话,那里的风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说起这些,云烨长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说:‘要想到达白玉京,几乎不可能,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就是白白送命。有些事情我不想瞒你,当初田襄子要去白玉京。我没有过多的阻拦,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必须死,盛世就要来临,我想看到长安八水之上白帆点点,商贾如云。我想看到百姓脸上带着自豪地笑容。
而田襄子,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大敌,他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所有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包括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一个智者入魔有多么可怕,我见识过,大唐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所以你明知他到不了白玉京,却给他指明了道路,让他带着自己的梦想去死?”熙童哀伤的低下了头接着说:“他至死都在感激你。”
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朱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
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酒,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蛭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
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划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赤裸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把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
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
“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有个屁的尽头,你要是一直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上个几年,你会发现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试试看,我们将来要是从长安向南出发,最后一定会回到长安,就像拉磨的老驴,这种蠢事情,我才不干。”
“有这种事情?那他娘的南辕北辙这句话岂不是没错?”熙童一脸的狐疑。
“当然没错,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才会以为这个典故是笑话蠢人的,其实啊,谁笑话,谁才是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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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碗粥,刘进宝给云烨穿好盔甲,准备离去,熙童忙着把干草堆用木叉挑开晾晒,只是笑着冲他挥挥手,就继续忙碌他的农活。
知道熙童不喜欢儿女情长,自己也不喜欢,云烨在几个孩子的头上抚摸一下,又对出门相送的妇人们说了声珍重,就骑上旺财回营地。
不错的日子,把真话留在河北,自己一身轻松地回到长安继续虚情假意的周旋在权贵之间也不错,人总要有真诚的时候,如果假的时间长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这是一种境界,自己还没到弄假成真的地步。
骑在马上重新揪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里,正在闭上眼睛品尝清新的青草味道时,身后好像有苍凉雄浑的歌声传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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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妙手回春,一针万金!
达官显贵,富豪明星,成功人士竞折腰!
实习医生,身怀医家绝技,善治各种疑难杂症。这里有西医,也有中医,他家世显赫,丰姿盖世,更有惊艳的医术,红颜知己倾国倾城,集百家之大长,济世为怀,成为一代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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