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红帽子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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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章红帽子营(2)
前来学习“缝针术”的少年多是军医们的学徒,年纪小的十二三,年纪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董宁宁虽然实际上比他们年长得多,但是无奈现在这幅皮相尚未成年,站在少年们面前不像“老师”,倒更像是学堂里的同窗。
好在这个情况董大夫早有预料,外貌不够“威武霸气”,他便直接用课程树立形象。
第一堂课,他就给了学生们一人一只兔子,要求众人给兔子开膛剖肚,还不许弄死。
学生们自然叫苦不迭,开膛剖肚的兔子哪里有活命的道理,都道董宁宁强人所难。董大夫不理他们的哀嚎,当场演示了一番,亲手给一只兔子灌了药,破开肚皮,再给它缝起来。
给兔子灌的药是他与贾凤亭一同研究的“麻醉药”,旨在叫人昏睡,不觉疼痛。这药目前效力不够,用在人身上尚且勉强,麻醉兔子倒是绰绰有余,正好拿来立威用了。
被“灌醉”的兔子任凭董宁宁一番宰割,昏睡之间,肚子上便多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教室里最初还有些喧哗声,渐渐地便安静了,少年郎最容易被新奇的事情吸引,以往所学中还从未有过将伤口像做针线活一般缝起来的事,全都看住了。就连淑玥派过来的两个女官,尽管见了血淋淋的兔子几乎尖叫,还是瞪大了眼看完了全程。
等缝好兔子,趁着麻药的效果还没退,董宁宁便开始给他们讲解缝合的原理和必要性。
简单地说,缝合是为了让伤口尽快愈合,不被感染,同时让伤口的皮肤长得紧密,不造成更大的疤痕。
董大夫原以为给这些孩子讲解会很困难,比如万一有人问什么是“感染”,他该怎么解释细菌和病毒,还有破伤风之类的……但是出乎意料,少年们非但没有“十万个为什么”,有几个神情中还露出些恍然大悟。
董宁宁不得不停下来反复问了几遍:“如果有疑问,但说无妨。”
少年们反而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董大夫只好认为,大约他们是在军营中见多了实际病例,所以对于“感染”的意思一点就通,毕竟伤口化脓发炎,伤者发烧等,这些现实情况远比“感染”两个字更加具体形象。
这第一讲,董宁宁便花了将近两个时辰。
他当学生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滔滔不绝一讲数小时的老师,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是如此,不禁十分汗颜。好在恢复意识的兔子帮他解了围,学生们都拥上前去看兔子是不是真的还活着。
两个少女中的一个怯生生问:“敢问先生,小兔子如此……折腾,疼不疼呢?”
董宁宁看到她们俩,就好像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女同学们,刚入学的时候看着被解剖的兔子啊狗啊小白鼠啊,不是掩面就是尖叫,更甚者抽抽嗒嗒梨花带泪,好像躺在解剖台上的是自己的亲人一般。等到毕业时候,这些娇娇女们就会百炼成钢化身女魔头,宰鼠若轻,杀兔如麻,甚至可以对着病变的兔子肝脏吃血肠。
带着恶魔耳朵的董大夫桀桀偷笑:你还有空管兔子疼不疼?落在老子手里,非得把你调/教得杀猪宰羊样样拿得出手!
披着美人皮的董大夫则温文一笑:“落刀之前先给它灌了药,睡死了不会觉得疼,醒了之后总稍微有些。”
少女闻言,便十分感伤地去摸兔子耳朵,轻轻道:“为了将来能在沙场上救得将士们性命,只好多委屈你了。”
这话倒叫董宁宁刮目相看,他还以为花季少女总归是十分可怜弱小,看到兔子受伤就天塌地灭呼天抢地,却没想到她一开始就有如此觉悟,果然淑玥送来的学生也不同一般。
刚从麻醉中苏醒的兔子动作还很迟缓,而且估计伤口疼得厉害,十分虚弱地瘫软着。有个年纪小的学生便问:“先生虽称能救活它,可是如今看来,怎知它是真的无恙了呢,或是一时苟延残喘?”
董宁宁不慌不忙:“人受了伤还要好好休养,何况是兔子,它现在正是最凶险的时候,就算伤口缝上了,还要熬得过愈合期才行。”随后,他便扯出一堆大道理,大意是告诫众人医者最忌急功近利,世上没有能叫人速愈的药,凡事都要慎之又慎云云。
少年们谁没有听过类似的教训,都是一个头两个大,唯恐董宁宁还要说下去,赶紧换个话题扯开了。
翰霄也在教室中从头到尾听完。他不似学徒们对缝合术有那么多的看法观点,而是对董宁宁适才用的一样东西很感兴趣,拿起来看了看,闻了闻。
“董大夫,这个瓶子里的……是酒?”
董宁宁见他拿着自己充作消毒水用的酒,点头:“正是。”
翰霄不解道:“缝线之前,一定要洒酒?”
“洒酒是为了消毒……就是……冲洗脏东西,而且一定要烈酒。”受电影电视的影响,董宁宁还以为酒能够消毒是从古代就流传的常识,听翰霄这样问,显见得不是了。
“若是不洒酒呢?”
“也可以,就是感染的风险要高一些。”
翰霄晃晃手中的半瓶酒,似笑非笑地低下头。战场上莫说是酒,有时候就是清水也不易得,谁不知伤口要保持清洁,却是条件不允许无可奈何。
董宁宁之前和淑玥一起面对军医们,如何不知道翰霄叹气的意思,但有些知识和常识不能因为环境艰苦实现困难就不予理睬,至少应该要广而告之,或许有人就能在机缘之下挽回性命。
他还想再说些什么,肃王已经在身后不耐地咳嗽。
他们这边上完课,那边士兵们也差不多操练完毕,都三三俩俩地回帐篷,或是去井边打水擦洗。
水井在广场西边,教室的位置正在广场西南边,离得不太远,又是个半开放的棚子,谁有心都能一眼看见棚子里的人。
董宁宁长得显眼就不必说了,与之同行的除了易过容的肃王,寒枝树方等人都是漂亮的漂亮,俊秀的俊秀,再加上衣着一看就是外来人,很容易引起众人注意。肃王连连在董宁宁背后咳嗽,就是催促他快些走,反正今日的授课已经结束,多留何益,万一被谁惦记上可怎生是好。
翰霄早在淑玥公主那边听说了董宁宁在肃王府的地位,况且树方等人是肃王亲随,让自己的贴身侍卫护送,肃王是什么态度再明了不过了。只是……这个人又是什么身份?
能够催促主子离开,即便是仆从侍卫也必定是有些身份的,只是肃王身边的几个侍卫多年来不曾变过,翰霄就算喊不上所有人的名字,看着脸熟是一定的,唯独这黑脸汉子,的确是没见过。
董宁宁还能不晓得肃王肚子里那点小心肠,不就是怕他被人围观,像小狗护食似的不肯叫人多看他。要在以前,董大夫多半不会理睬,不过此时他却有些小得意,对肃王殿下的小气心思颇为受用。
为了表示公正,他将受伤的兔子交给翰霄照顾,并留下几帖药让喂给兔子喝,说是只要调理无碍,兔子会一日好过一日。交代完毕,便匆匆告辞。
离开营地后,肃王固然松了口气,但却不免担心那只兔子的性命。
“虽说卿卿医术高明,可是那东西本就脆弱瘦小,只是喝点生水便能叫它病死,万一……”死一只兔子事小,折损了他家卿卿的威名才是大事。
董宁宁不以为然。
为了试验羊肠线,他缝过的兔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且是他自己下的刀,伤口有多深他清楚得很,那只兔子应该死不了。
等到几天后第二次授课时,兔子已经恢复得差不多,能吃能睡,在翰霄的悉心照料下似乎还胖了不少。学徒们自然十分信服,原先还有人看董宁宁年纪不大,内心有些不服气,在事实之下,也不得不收敛态度。
董宁宁不打算浪费太多时间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第二次开始,他就叫肃王派人准备了许多猪皮,让学生们亲手开始学习缝针。
他想来想去,对着一群半大孩子把医学常识讲得多深奥都没有用,横竖他们也理解不了,不过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倒不如让这些少年们从现在就开始上手练习,图一个熟能生巧,要是真能培养一群缝针超级快的“创伤医生”也不错。
肃王殿下仍旧是易了容,扮成侍卫跟在一旁,只不过这回起,他亲点了又恒和南五跟着。
余又恒的名字在精兵营里也算小有名气,他当年的几个后辈如今已经一个一个升了官,在军中担任着大小职务,见了他仍然十分热络。有几个关系要好的也曾替他不值,若不是出自王府,身份尴尬,凭余又恒的本事何愁没有正五品以上的官职等着他,只不过若非出自王府,他却又没有机会在军中历练,确实是有得有失。
孔南五是胜在高大强壮,在肃王的亲随中最为醒目,许多军中小头目未必亲眼见过肃王殿下本人,但是远远扫一眼,多半能看到鹤立鸡群的南五,肃王便想用他威吓众人。
王爷的用意本是好的,可惜想得还是不够周到。试问能够认得出余又恒和孔南五的人,又怎会在红帽子营中四处闲逛,更不会跑到原来还是作马厩的草棚附近闲逛。除了负责接引的翰霄晓得其中关窍,平头士兵哪里会把一个野路子的大夫和肃王府联系在一起。
又恒和南五非但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相反,几次授课下来,围在“教室”外的士兵是越来越多。
这些人却不是像肃王想的那样,为了他家卿卿的“花容月貌”,或者是对董大夫的缝合术有什么兴趣,而是为了一个叫肃王想生气也没处生的理由——肉!
作者有话要说:双更哦~~~双更哦~~~~
有存稿的赶脚真TM好XDDDDDD咳~
二十章红帽子营(2)
前来学习“缝针术”的少年多是军医们的学徒,年纪小的十二三,年纪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董宁宁虽然实际上比他们年长得多,但是无奈现在这幅皮相尚未成年,站在少年们面前不像“老师”,倒更像是学堂里的同窗。
好在这个情况董大夫早有预料,外貌不够“威武霸气”,他便直接用课程树立形象。
第一堂课,他就给了学生们一人一只兔子,要求众人给兔子开膛剖肚,还不许弄死。
学生们自然叫苦不迭,开膛剖肚的兔子哪里有活命的道理,都道董宁宁强人所难。董大夫不理他们的哀嚎,当场演示了一番,亲手给一只兔子灌了药,破开肚皮,再给它缝起来。
给兔子灌的药是他与贾凤亭一同研究的“麻醉药”,旨在叫人昏睡,不觉疼痛。这药目前效力不够,用在人身上尚且勉强,麻醉兔子倒是绰绰有余,正好拿来立威用了。
被“灌醉”的兔子任凭董宁宁一番宰割,昏睡之间,肚子上便多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教室里最初还有些喧哗声,渐渐地便安静了,少年郎最容易被新奇的事情吸引,以往所学中还从未有过将伤口像做针线活一般缝起来的事,全都看住了。就连淑玥派过来的两个女官,尽管见了血淋淋的兔子几乎尖叫,还是瞪大了眼看完了全程。
等缝好兔子,趁着麻药的效果还没退,董宁宁便开始给他们讲解缝合的原理和必要性。
简单地说,缝合是为了让伤口尽快愈合,不被感染,同时让伤口的皮肤长得紧密,不造成更大的疤痕。
董大夫原以为给这些孩子讲解会很困难,比如万一有人问什么是“感染”,他该怎么解释细菌和病毒,还有破伤风之类的……但是出乎意料,少年们非但没有“十万个为什么”,有几个神情中还露出些恍然大悟。
董宁宁不得不停下来反复问了几遍:“如果有疑问,但说无妨。”
少年们反而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董大夫只好认为,大约他们是在军营中见多了实际病例,所以对于“感染”的意思一点就通,毕竟伤口化脓发炎,伤者发烧等,这些现实情况远比“感染”两个字更加具体形象。
这第一讲,董宁宁便花了将近两个时辰。
他当学生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滔滔不绝一讲数小时的老师,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是如此,不禁十分汗颜。好在恢复意识的兔子帮他解了围,学生们都拥上前去看兔子是不是真的还活着。
两个少女中的一个怯生生问:“敢问先生,小兔子如此……折腾,疼不疼呢?”
董宁宁看到她们俩,就好像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女同学们,刚入学的时候看着被解剖的兔子啊狗啊小白鼠啊,不是掩面就是尖叫,更甚者抽抽嗒嗒梨花带泪,好像躺在解剖台上的是自己的亲人一般。等到毕业时候,这些娇娇女们就会百炼成钢化身女魔头,宰鼠若轻,杀兔如麻,甚至可以对着病变的兔子肝脏吃血肠。
带着恶魔耳朵的董大夫桀桀偷笑:你还有空管兔子疼不疼?落在老子手里,非得把你调/教得杀猪宰羊样样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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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闻言,便十分感伤地去摸兔子耳朵,轻轻道:“为了将来能在沙场上救得将士们性命,只好多委屈你了。”
这话倒叫董宁宁刮目相看,他还以为花季少女总归是十分可怜弱小,看到兔子受伤就天塌地灭呼天抢地,却没想到她一开始就有如此觉悟,果然淑玥送来的学生也不同一般。
刚从麻醉中苏醒的兔子动作还很迟缓,而且估计伤口疼得厉害,十分虚弱地瘫软着。有个年纪小的学生便问:“先生虽称能救活它,可是如今看来,怎知它是真的无恙了呢,或是一时苟延残喘?”
董宁宁不慌不忙:“人受了伤还要好好休养,何况是兔子,它现在正是最凶险的时候,就算伤口缝上了,还要熬得过愈合期才行。”随后,他便扯出一堆大道理,大意是告诫众人医者最忌急功近利,世上没有能叫人速愈的药,凡事都要慎之又慎云云。
少年们谁没有听过类似的教训,都是一个头两个大,唯恐董宁宁还要说下去,赶紧换个话题扯开了。
翰霄也在教室中从头到尾听完。他不似学徒们对缝合术有那么多的看法观点,而是对董宁宁适才用的一样东西很感兴趣,拿起来看了看,闻了闻。
“董大夫,这个瓶子里的……是酒?”
董宁宁见他拿着自己充作消毒水用的酒,点头:“正是。”
翰霄不解道:“缝线之前,一定要洒酒?”
“洒酒是为了消毒……就是……冲洗脏东西,而且一定要烈酒。”受电影电视的影响,董宁宁还以为酒能够消毒是从古代就流传的常识,听翰霄这样问,显见得不是了。
“若是不洒酒呢?”
“也可以,就是感染的风险要高一些。”
翰霄晃晃手中的半瓶酒,似笑非笑地低下头。战场上莫说是酒,有时候就是清水也不易得,谁不知伤口要保持清洁,却是条件不允许无可奈何。
董宁宁之前和淑玥一起面对军医们,如何不知道翰霄叹气的意思,但有些知识和常识不能因为环境艰苦实现困难就不予理睬,至少应该要广而告之,或许有人就能在机缘之下挽回性命。
他还想再说些什么,肃王已经在身后不耐地咳嗽。
他们这边上完课,那边士兵们也差不多操练完毕,都三三俩俩地回帐篷,或是去井边打水擦洗。
水井在广场西边,教室的位置正在广场西南边,离得不太远,又是个半开放的棚子,谁有心都能一眼看见棚子里的人。
董宁宁长得显眼就不必说了,与之同行的除了易过容的肃王,寒枝树方等人都是漂亮的漂亮,俊秀的俊秀,再加上衣着一看就是外来人,很容易引起众人注意。肃王连连在董宁宁背后咳嗽,就是催促他快些走,反正今日的授课已经结束,多留何益,万一被谁惦记上可怎生是好。
翰霄早在淑玥公主那边听说了董宁宁在肃王府的地位,况且树方等人是肃王亲随,让自己的贴身侍卫护送,肃王是什么态度再明了不过了。只是……这个人又是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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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宁宁还能不晓得肃王肚子里那点小心肠,不就是怕他被人围观,像小狗护食似的不肯叫人多看他。要在以前,董大夫多半不会理睬,不过此时他却有些小得意,对肃王殿下的小气心思颇为受用。
为了表示公正,他将受伤的兔子交给翰霄照顾,并留下几帖药让喂给兔子喝,说是只要调理无碍,兔子会一日好过一日。交代完毕,便匆匆告辞。
离开营地后,肃王固然松了口气,但却不免担心那只兔子的性命。
“虽说卿卿医术高明,可是那东西本就脆弱瘦小,只是喝点生水便能叫它病死,万一……”死一只兔子事小,折损了他家卿卿的威名才是大事。
董宁宁不以为然。
为了试验羊肠线,他缝过的兔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且是他自己下的刀,伤口有多深他清楚得很,那只兔子应该死不了。
等到几天后第二次授课时,兔子已经恢复得差不多,能吃能睡,在翰霄的悉心照料下似乎还胖了不少。学徒们自然十分信服,原先还有人看董宁宁年纪不大,内心有些不服气,在事实之下,也不得不收敛态度。
董宁宁不打算浪费太多时间在这种无意义的事情上,第二次开始,他就叫肃王派人准备了许多猪皮,让学生们亲手开始学习缝针。
他想来想去,对着一群半大孩子把医学常识讲得多深奥都没有用,横竖他们也理解不了,不过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倒不如让这些少年们从现在就开始上手练习,图一个熟能生巧,要是真能培养一群缝针超级快的“创伤医生”也不错。
肃王殿下仍旧是易了容,扮成侍卫跟在一旁,只不过这回起,他亲点了又恒和南五跟着。
余又恒的名字在精兵营里也算小有名气,他当年的几个后辈如今已经一个一个升了官,在军中担任着大小职务,见了他仍然十分热络。有几个关系要好的也曾替他不值,若不是出自王府,身份尴尬,凭余又恒的本事何愁没有正五品以上的官职等着他,只不过若非出自王府,他却又没有机会在军中历练,确实是有得有失。
孔南五是胜在高大强壮,在肃王的亲随中最为醒目,许多军中小头目未必亲眼见过肃王殿下本人,但是远远扫一眼,多半能看到鹤立鸡群的南五,肃王便想用他威吓众人。
王爷的用意本是好的,可惜想得还是不够周到。试问能够认得出余又恒和孔南五的人,又怎会在红帽子营中四处闲逛,更不会跑到原来还是作马厩的草棚附近闲逛。除了负责接引的翰霄晓得其中关窍,平头士兵哪里会把一个野路子的大夫和肃王府联系在一起。
又恒和南五非但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相反,几次授课下来,围在“教室”外的士兵是越来越多。
这些人却不是像肃王想的那样,为了他家卿卿的“花容月貌”,或者是对董大夫的缝合术有什么兴趣,而是为了一个叫肃王想生气也没处生的理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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