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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小包子X黑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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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包子咯,卖包子咯,皮薄馅厚的包子咯,一文钱两个嘞……”
“姑娘,您看看我这布料,看这纹理,一钱银子一匹,童叟无欺啊……”
“来,客官,要不要来壶茶啊,普洱、凉茶应有尽有啊……”
走在人群中,不时被那些走动的人群撞几下,林珑没有不耐,只有种重生的快感,仰头透过指缝看了看灿烂的阳光,这样真实的活着真好。
“小二,来壶普洱,再上几样点心和小菜。”走进一家茶寮,林珑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
“好叻,公子,您稍等哈。”小二连忙应声,对着厨房那边高唱道:“特色点心两盘,普洱一壶!”
林珑有些新奇的看着这种叫卖方式,不时观察着外面走动的人群,然后她注意到一群衣着低调却绝对看得出不凡的人走进来,打头的便是云诺,只见他俊白的脸此刻紧绷着,眉间阴沉。
她在山上躲了近十天,没想到这伙人竟然还没走,林珑暗想还好对方没见过自己的样貌,而且自己为了方便穿了男装,否则岂不惨了。
林珑在一旁暗幸,却不想云诺等人根本就没有一直停留在这个镇上找林珑,那晚之后,云诺等人就被道禛特意留下用来转移视线的子蛊带离了镇上,等到云诺等人好不容易在一条狼犬的体内发现了子蛊,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在禁龙卫成立以来,他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任务,没先到这次仅仅在一个找人的任务里翻了船,也怪他,多年来顺风顺水,降低了警觉心。此番任务失败,想起主子对那个看不见的姑娘的重视,心里已经做好了被刑罚的准备。
林珑所坐的桌子离云诺等人的桌子不远,就隔着一张桌子,而且那张桌子没人,她想换到那个桌子去听些消息好做防范,但是这时小二又把点心送上来了,再加上那群人一直没有说话,林珑也就歇了偷听的心思。
这下子未来回不去,道禛那个和尚也在她醒来的第二天走了,除了那封告知她已经无事的信和一本户籍外,什么都没留下,普天之大,她总的找个安身的地方不是,好在当时离开皇宫,她拿了不少值钱的珠宝首饰,银票和金子拿的也不少,按照现在的生活水平,混吃等死过三辈子估计都没问题。
想了半天仍旧没有什么头绪,林珑决定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先回自己的老家看看。
吃完点心,林珑也懒得去管云诺那帮人了,反正对方不认识自己不是,现在最重要的是进关,到了、关内,就是明朝的天下,皇太极再厉害也拿她没办法。
林珑在小镇雇了一辆马车朝江南驶去,另一面,云诺等人决定先回京复命,朝着反方向驶去。
进关的时候,看着那些守城的官兵,林珑还有些紧张,给对方看了道禛留下的户籍后,林珑又学着之前在商队看到的,谄笑着给守城官兵人手塞了一些碎银子,然后就被爽快的放通关了。还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关内的景象不如林珑想象的好,用哀鸿遍野来说也不夸张,由于是边关,这两年大金和明朝关系紧张,征战连连,靠近边陲的百姓也遭了秧,除了被打仗波及的,更多是的被饿死的。大街上卖孩子的处处可见,林珑有心想给几个孩子一些吃食,但是被雇来的车夫拦住了,车夫说难民太多,再多的银子也填不满这里,而且眼下时局乱,说不得会有难民闹事,车夫认为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听了车夫的话,林珑想想也是,就按照车夫说的,加快了车程。在接下来的车程里,林珑一个人躲在马车里看书,不敢再出马车,不愿意看这乱世。
“驴……”林珑正在车里看书,努力学习古代的字,突然马车停下来了,“老王,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探出马车,就见车夫老王怀中抱着一个面色发黄的婴儿,婴儿瘦巴巴的,完全不见婴孩特有的圆润,脸上糊的很脏,鼻涕眼泪到处都是,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声音弱的几乎听不见,看来是哭了许久,嗓子已经哑了。
“公子,我在路旁看到这孩子,周围也不见什么大人,估计是难民的孩子,养不起了,所以丢在这里,盼望有什么善心人帮忙收养,作孽啊!”老王一边拿水小心的喂了孩子,一边皱眉解释着。
“这……那怎么办呢?”莫说她不会照顾婴孩,就说她现在也是在逃难啊,哪儿心思去照顾一个婴儿,而且,这可不比现代,可以冲牛奶喂养,这小孩饿了,到哪儿去找奶水给他啊。
老王也看出了林珑的为难,但是就这样把小孩给丢在这荒山野岭,这天色也不早了,说不得这小孩的一条命就这样没了,左右想了想,“不然公子我们把这个孩子带到下一个镇子上看看,说不定就有人愿意收养这孩子了。”
“唉,那好吧。”林珑也不愿意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没遇到她可以当不知道,可是现在……林珑抱过小家伙,先是摸了摸小婴儿的额头,万幸,没有发烧!就这样,林珑的老妈生涯就开始了。
林珑在现代就是一个大孩子,自己还需要照顾呢,怎么可能去照顾人,老王比林珑好一点,知道要给婴儿换尿布啥的,但是也就看过,没实际操作过什么,所以,这两人一路上被个小小的婴儿给闹腾的不得了,又不能把孩子给扔了,只能在心底安慰自己,找到人接手就好了。
但是经过了好几个城镇,在终于找到人愿意接手的时候,林珑却决定自己养了,尼、玛,她一把屎一把尿好不容易养的白嫩了一些的宝贝,那些人一脸嫌弃施恩的样子算是怎么回事,一脸后妈的相算是怎嘛回事?!反正养了这半个多月,林珑也顺手了,虽然累,但是多了这么个小东西,生活也多了不少乐趣,把这小家伙送出去,她又有点舍不得了。
“唉,我才19岁呢就当上妈了,不对,是又当爸又当妈。”林珑在马车里对着小婴儿感慨了一番,那小家伙被林珑逗得呵呵直笑。
“唉,老王啊,我想买个丫鬟来照顾这个孩子,我们两个男的,照顾起小孩子缺了女人真的是不方便。(妹纸,你还有点当女人的自觉么?!)”
“公子说的是,我去问问这附近有没有牙婆哈。”
没过多久,老王就领了一个半大的丫头走过来,那丫头看着像是九、十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背后还贴着一根稻草,林珑一看就知道又是哪家卖孩子的了。
“公子,这是黑妞,我去找牙婆的时候,正好看到她跪在街上,这孩子一个人跪在那里,挺可怜的,我看着她身子壮实,挺老实的样子,又便宜,就做主给您买下了,您看看,合适不?”老王把黑妞推到林珑面前,小心说道。
黑妞……林珑黑线,这个名字好像是以前广告听过的一种软糖来着。
“你多大了?”林珑抱着小包子问道。
“回主子,奴婢已经十岁了,奴婢以前家里有个小弟弟,奴婢会照顾少爷的,主子别不要我,求您了。”黑妞说着说着突然跪下拽着林珑的衣角,哽咽着说道。黑妞已经懂事了,她知道爹爹妈妈都死了,小弟弟也在几天前饿死了,叔叔婶婶也不愿意养她,她已经饿了好几天了,饥一顿饱一顿的,如果主子再不要她,她也会死的。
“你别……唉,好了好了,我又没说不要你,你快起来吧,地上多冷啊,病了就不好了。”老天,这是要闹哪样。
黑妞狠狠地抹了把脸,然后站起来,“主子不用担心黑妞,黑妞身体好着呢,不会病的,不会浪费主子的钱的!”
“这个不是重点,唉,算了,你叫黑妞,这个名字是真名?”怎么会有人给自己女儿取这个名字啊!
“公子,普通农户一般是不会给自己女儿取名字的,都是贱养着,只有男娃,才给取名字的,黑妞这个名字想必是她父母叫着习惯吧!”老王在一旁解释着。
“这样啊,”林珑想了想,决定给丫鬟取个名字,黑妞这个名字她实在接受不了,“我给你重新取个名字吧,叫红袖如何?”
“还不快谢谢公子赐名。”老王赶忙拍了下黑妞,不,现在是叫红袖了。
红袖又利落的跪下对林珑磕了头,“红袖谢主子赐名。”
“行了行了,老王,天色也晚了,我们今晚就在这个镇上休息吧,你带着她去梳洗一下,再买身衣服给她换上。”林珑拿出几吊钱给老王,财不可露白,所以包袱里那些银子她重来都没用过,还好古代的人都实诚,那东西叫一个便宜啊。
此时的盛京大金皇宫。
“找,给我去找,不论如何都要找到她。”御书房内,皇太极气得将桌上所有东西都砸到地上,他快步地走到跪在地上的人的面前,揪起对方的衣领,“朕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必须给我找到她,否则,你提头来见。”
“是。”云诺留下一个字便退下了。
“阿云,你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什么都没有,怎么找,我们连那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那个人又会隐身,这要怎么找?!”惊雷愤愤不满的嘟囔着。
“只要是人就会留下踪迹,虽然她身上的子蛊不管用了,她走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珠宝,为什么,就是因为她要吃喝。”
“可是别人看不到她不是么,她直接偷偷拿不就好了,用得着付钱么?”惊雷觉得云诺的说法不靠谱。
“我虽从没见过她,也没跟她说过话,但是据璧珠和主子说所,她应该是个很自律很单纯的人,偷盗这种事她也许会做,但是如果遇上贫苦人家,她定然狠不下心。”云诺倒是对自己的说法很赞成。
惊雷不明白云诺哪儿来的自信,但是还是没有再反驳了,“算了,就照你说的做吧,但是我们是不是该找主子给幅那姑娘的画像啊,说不准就有什么奇人异士能看到她呢。”
云诺想想,便答应了。有备无患不是……
“卖包子咯,卖包子咯,皮薄馅厚的包子咯,一文钱两个嘞……”
“姑娘,您看看我这布料,看这纹理,一钱银子一匹,童叟无欺啊……”
“来,客官,要不要来壶茶啊,普洱、凉茶应有尽有啊……”
走在人群中,不时被那些走动的人群撞几下,林珑没有不耐,只有种重生的快感,仰头透过指缝看了看灿烂的阳光,这样真实的活着真好。
“小二,来壶普洱,再上几样点心和小菜。”走进一家茶寮,林珑随意找了个座位坐下。
“好叻,公子,您稍等哈。”小二连忙应声,对着厨房那边高唱道:“特色点心两盘,普洱一壶!”
林珑有些新奇的看着这种叫卖方式,不时观察着外面走动的人群,然后她注意到一群衣着低调却绝对看得出不凡的人走进来,打头的便是云诺,只见他俊白的脸此刻紧绷着,眉间阴沉。
她在山上躲了近十天,没想到这伙人竟然还没走,林珑暗想还好对方没见过自己的样貌,而且自己为了方便穿了男装,否则岂不惨了。
林珑在一旁暗幸,却不想云诺等人根本就没有一直停留在这个镇上找林珑,那晚之后,云诺等人就被道禛特意留下用来转移视线的子蛊带离了镇上,等到云诺等人好不容易在一条狼犬的体内发现了子蛊,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在禁龙卫成立以来,他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任务,没先到这次仅仅在一个找人的任务里翻了船,也怪他,多年来顺风顺水,降低了警觉心。此番任务失败,想起主子对那个看不见的姑娘的重视,心里已经做好了被刑罚的准备。
林珑所坐的桌子离云诺等人的桌子不远,就隔着一张桌子,而且那张桌子没人,她想换到那个桌子去听些消息好做防范,但是这时小二又把点心送上来了,再加上那群人一直没有说话,林珑也就歇了偷听的心思。
这下子未来回不去,道禛那个和尚也在她醒来的第二天走了,除了那封告知她已经无事的信和一本户籍外,什么都没留下,普天之大,她总的找个安身的地方不是,好在当时离开皇宫,她拿了不少值钱的珠宝首饰,银票和金子拿的也不少,按照现在的生活水平,混吃等死过三辈子估计都没问题。
想了半天仍旧没有什么头绪,林珑决定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先回自己的老家看看。
吃完点心,林珑也懒得去管云诺那帮人了,反正对方不认识自己不是,现在最重要的是进关,到了、关内,就是明朝的天下,皇太极再厉害也拿她没办法。
林珑在小镇雇了一辆马车朝江南驶去,另一面,云诺等人决定先回京复命,朝着反方向驶去。
进关的时候,看着那些守城的官兵,林珑还有些紧张,给对方看了道禛留下的户籍后,林珑又学着之前在商队看到的,谄笑着给守城官兵人手塞了一些碎银子,然后就被爽快的放通关了。还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关内的景象不如林珑想象的好,用哀鸿遍野来说也不夸张,由于是边关,这两年大金和明朝关系紧张,征战连连,靠近边陲的百姓也遭了秧,除了被打仗波及的,更多是的被饿死的。大街上卖孩子的处处可见,林珑有心想给几个孩子一些吃食,但是被雇来的车夫拦住了,车夫说难民太多,再多的银子也填不满这里,而且眼下时局乱,说不得会有难民闹事,车夫认为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听了车夫的话,林珑想想也是,就按照车夫说的,加快了车程。在接下来的车程里,林珑一个人躲在马车里看书,不敢再出马车,不愿意看这乱世。
“驴……”林珑正在车里看书,努力学习古代的字,突然马车停下来了,“老王,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探出马车,就见车夫老王怀中抱着一个面色发黄的婴儿,婴儿瘦巴巴的,完全不见婴孩特有的圆润,脸上糊的很脏,鼻涕眼泪到处都是,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声音弱的几乎听不见,看来是哭了许久,嗓子已经哑了。
“公子,我在路旁看到这孩子,周围也不见什么大人,估计是难民的孩子,养不起了,所以丢在这里,盼望有什么善心人帮忙收养,作孽啊!”老王一边拿水小心的喂了孩子,一边皱眉解释着。
“这……那怎么办呢?”莫说她不会照顾婴孩,就说她现在也是在逃难啊,哪儿心思去照顾一个婴儿,而且,这可不比现代,可以冲牛奶喂养,这小孩饿了,到哪儿去找奶水给他啊。
老王也看出了林珑的为难,但是就这样把小孩给丢在这荒山野岭,这天色也不早了,说不得这小孩的一条命就这样没了,左右想了想,“不然公子我们把这个孩子带到下一个镇子上看看,说不定就有人愿意收养这孩子了。”
“唉,那好吧。”林珑也不愿意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没遇到她可以当不知道,可是现在……林珑抱过小家伙,先是摸了摸小婴儿的额头,万幸,没有发烧!就这样,林珑的老妈生涯就开始了。
林珑在现代就是一个大孩子,自己还需要照顾呢,怎么可能去照顾人,老王比林珑好一点,知道要给婴儿换尿布啥的,但是也就看过,没实际操作过什么,所以,这两人一路上被个小小的婴儿给闹腾的不得了,又不能把孩子给扔了,只能在心底安慰自己,找到人接手就好了。
但是经过了好几个城镇,在终于找到人愿意接手的时候,林珑却决定自己养了,尼、玛,她一把屎一把尿好不容易养的白嫩了一些的宝贝,那些人一脸嫌弃施恩的样子算是怎么回事,一脸后妈的相算是怎嘛回事?!反正养了这半个多月,林珑也顺手了,虽然累,但是多了这么个小东西,生活也多了不少乐趣,把这小家伙送出去,她又有点舍不得了。
“唉,我才19岁呢就当上妈了,不对,是又当爸又当妈。”林珑在马车里对着小婴儿感慨了一番,那小家伙被林珑逗得呵呵直笑。
“唉,老王啊,我想买个丫鬟来照顾这个孩子,我们两个男的,照顾起小孩子缺了女人真的是不方便。(妹纸,你还有点当女人的自觉么?!)”
“公子说的是,我去问问这附近有没有牙婆哈。”
没过多久,老王就领了一个半大的丫头走过来,那丫头看着像是九、十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背后还贴着一根稻草,林珑一看就知道又是哪家卖孩子的了。
“公子,这是黑妞,我去找牙婆的时候,正好看到她跪在街上,这孩子一个人跪在那里,挺可怜的,我看着她身子壮实,挺老实的样子,又便宜,就做主给您买下了,您看看,合适不?”老王把黑妞推到林珑面前,小心说道。
黑妞……林珑黑线,这个名字好像是以前广告听过的一种软糖来着。
“你多大了?”林珑抱着小包子问道。
“回主子,奴婢已经十岁了,奴婢以前家里有个小弟弟,奴婢会照顾少爷的,主子别不要我,求您了。”黑妞说着说着突然跪下拽着林珑的衣角,哽咽着说道。黑妞已经懂事了,她知道爹爹妈妈都死了,小弟弟也在几天前饿死了,叔叔婶婶也不愿意养她,她已经饿了好几天了,饥一顿饱一顿的,如果主子再不要她,她也会死的。
“你别……唉,好了好了,我又没说不要你,你快起来吧,地上多冷啊,病了就不好了。”老天,这是要闹哪样。
黑妞狠狠地抹了把脸,然后站起来,“主子不用担心黑妞,黑妞身体好着呢,不会病的,不会浪费主子的钱的!”
“这个不是重点,唉,算了,你叫黑妞,这个名字是真名?”怎么会有人给自己女儿取这个名字啊!
“公子,普通农户一般是不会给自己女儿取名字的,都是贱养着,只有男娃,才给取名字的,黑妞这个名字想必是她父母叫着习惯吧!”老王在一旁解释着。
“这样啊,”林珑想了想,决定给丫鬟取个名字,黑妞这个名字她实在接受不了,“我给你重新取个名字吧,叫红袖如何?”
“还不快谢谢公子赐名。”老王赶忙拍了下黑妞,不,现在是叫红袖了。
红袖又利落的跪下对林珑磕了头,“红袖谢主子赐名。”
“行了行了,老王,天色也晚了,我们今晚就在这个镇上休息吧,你带着她去梳洗一下,再买身衣服给她换上。”林珑拿出几吊钱给老王,财不可露白,所以包袱里那些银子她重来都没用过,还好古代的人都实诚,那东西叫一个便宜啊。
此时的盛京大金皇宫。
“找,给我去找,不论如何都要找到她。”御书房内,皇太极气得将桌上所有东西都砸到地上,他快步地走到跪在地上的人的面前,揪起对方的衣领,“朕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必须给我找到她,否则,你提头来见。”
“是。”云诺留下一个字便退下了。
“阿云,你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什么都没有,怎么找,我们连那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那个人又会隐身,这要怎么找?!”惊雷愤愤不满的嘟囔着。
“只要是人就会留下踪迹,虽然她身上的子蛊不管用了,她走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珠宝,为什么,就是因为她要吃喝。”
“可是别人看不到她不是么,她直接偷偷拿不就好了,用得着付钱么?”惊雷觉得云诺的说法不靠谱。
“我虽从没见过她,也没跟她说过话,但是据璧珠和主子说所,她应该是个很自律很单纯的人,偷盗这种事她也许会做,但是如果遇上贫苦人家,她定然狠不下心。”云诺倒是对自己的说法很赞成。
惊雷不明白云诺哪儿来的自信,但是还是没有再反驳了,“算了,就照你说的做吧,但是我们是不是该找主子给幅那姑娘的画像啊,说不准就有什么奇人异士能看到她呢。”
云诺想想,便答应了。有备无患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