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末世类(前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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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杰垂下头,冷静地看了看自己的……爪子。
没错,就是爪子。
一只狗爪子。
果然,主人的本质和他的品种一样,绝对是恶魔属性,常常喜欢给她来上突然的一击。
比如说这次。
他答应让她看看卜世仁,结果她看到卜世仁和弥生正在对决。两场激斗过后,在两人发现之前,主人带她离开,同时告诉她,五分钟后进入任务传送。
五分钟内,她需要看完一篇末世文大纲,还要记住尽可能多的细节。
如果说这些只是主人的一点小小的捉弄,但等她进到任务之后,她就在第一时间里发现了主人的恶魔特质!
尼玛,镜子里那个一身黑毛吐着舌头晃着尾巴半人来高的庞然大物……是狗吧?
可站在镜子前面的明明是她好不好?
她……变成了狗?
主人根本不是人,他是恶魔,怎么可能真的让她正正常常地进入任务呢?
在主人断绝和她的联系前,她立刻在脑海中和主人联系:“这是怎么回事?”
主人的声音里带着恶作剧成功的愉悦:“哦,不是告诉你了,你是这一次任务的女主角啊。”
这是……女……主……角?
“我现在是什么东西?我到底是谁?”难道女主角有变身的能力?不对啊,大纲里说那个女主角是谁来着?
“噢,你仔细想想大纲,大纲最开始那段,男人一直孤独,身边只有一只大黑狗陪伴。本来那只狗在大纲里面没写出性别,为了让你达到条件要求,我特意在前面加了个‘母’字。”主人“好心”地解释。
“尼玛啊!”梅杰再也忍不住了,终于爆出了粗口,“这是女主角吗?这是狗,这是黑狗,这是黑母狗!”
“我知道你现在的品种,你不用提醒我。说起来,其实我唯一的疏漏只是忘了告诉你这次不能用你自己的身体穿过去。其他的,你觉得我做得有什么错处么?”虽然被骂了,但主人的脾气却好得很。
当然有!
就算一点儿能力都没有,她也绝对不想在末世文里当一条狗!
“对了,鉴于你刚刚对主人我不敬,我决定对你实行一次小小的惩罚,本来答应给你的金手指,我要收回来!”主人说。
“金手指?”梅杰只顾着“震精”于这次穿越的“品种”问题了,根本没注意到还有什么外挂开进来。
“你看看你的脖子。”
梅杰看向镜子。
镜子里魁梧的大黑狗脖子上并没戴项圈,而是戴着一个金环,那金环的形状很别致,花纹也很精巧。
“应该值不少钱。”梅杰在心里判断。
主人嗤笑她:“你能不能更俗一点儿?末世文里,有钱有什么用?这可是有钱都换不到的好东西。听说过空间饰品吗?”
空间饰品?
梅杰立刻想起以前看过的魔法类小说,里面提过空间戒指,据说里面可以放进N多无生命的东西,甚至有个别的连有生命的都能收进去。
这是最违反物理规律的逆天物品之一。
“这个是空间手镯,既然只允许你在末世文里用,所以我索性把它的容积扩展为无限大。但是你现在已经不是人,戴手镯实在不合适,先对付着把它当项圈戴吧。”主人说,“不过作为惩罚,你要失去这个福利了。”
梅杰的狗爪子立刻紧紧地巴到项圈上,咧着嘴讨好着(如果狗也能咧嘴笑的话):“嘿嘿,主人,主人,您是世间最伟大最英明神武最风流不羁最宽宏大量最玉树临风最丰姿俊爽最善良最……不小心眼的主人,怎么可能和我这个小小的仆人计较呢?对吧?对吧对吧对吧?”
尼玛,无容量限制的空间手镯啊,或许平时她不在意,但是在末世文里,这的确是一个超级作弊器有木有?说什么也要保住啊。
主人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梅杰忐忑不安生怕他拒绝的时候,他终于说:“既然你实心实意地赞扬我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放过你吧。为了防止任务会失败,为了守护任务的成功,贯彻主人真实的慈悲,我!你的主人,我决定把空间手镯发还给你,但是,收回能存放生命物体的功能!就是这样,OVER!”
说着,主人切断了和她的联系。
梅杰默默无语流眼泪。
主人,那是火箭队的台词好么?她是不是应该配合地“汪”上一声?
知道再纠结也没有用,梅杰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先思索了一下刚刚看过没多久的大纲。
她看到的这本末世文的大纲,男主角是一个精通枪械、身手特别敏捷的男人,性格果断坚毅,同时因为一直一个人,内心孤独,渴望有同伴陪着他。另外,男主算得上博学多才,为了能找到把丧尸再次转化成普通人类的办法,他甚至捕捉到一个女性僵尸,用她做着实验。
应该说,实验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的。他发明了一种化学血清,把这种血清注射到丧尸身体里,类似于人类的“换血”,能让丧尸的特征消失,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但这种变化只限于外表体征,同时丧尸会进入沉眠状态,意识仍旧不能清醒。
而且换血的过程要一直持续,不能中断。一旦中断掉,沉眠的丧尸会再次清醒,人类体征消失,并且攻击人类。
这一部分是有关男主的设定。在前期的时候,男主并不是真的孤单一人,他还有一个大黑狗陪着他。
唔,就是现在的梅杰了。
太坑爹了有木有?
不是说她是女主角吗?
但大纲上的女主角明明另有其人。
难道是主人弄错了?
还是她忽略了什么?
梅杰把狗脸放在爪子上,趴在地上慢慢思索着。
来之前,主人告诉过她,任务可以不按照剧情进行。
问题是,外面到处是丧尸,这么危险的地方,就算不按剧情,难道她还有胆量出去不成?
“一定得死死巴着男主角。”她在心里下了决心。
大纲里面的男主可是一直活到最后的人,前期孤身一人,后来渐渐找到了同伴,甚至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和其他势力遥遥相对,这种模式有点儿像是春秋战国时候诸侯割据的情景。
她脑中有什么想法闪电般闪了过去,等她再想去回忆时,却怎么也抓不着头绪。
想不起来就算了,说不定以后能想出来。
她在心里安慰自己,虽然隐约有些不安的感觉。
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
正考虑时,突然卧室里传来一个声音:“小杰,过来。”
爸爸在叫她?
梅杰下意识地应了一声,等“汪”的声音传到耳朵里,她才反应过来,她正处在任务中,自己是条大黑狗。
虽然爸爸活着的时候经常叫她“小杰”,但以后,再也没有家人会这样叫她了。
她一直孤身一人。
就像这文的男主角一样。
一想到这里,她突然有种感伤的情绪。
男人见她没进去,走了出来:“小杰,怎么不进来?我们不是一直一起睡吗?”
看到走出来的男人,梅杰如遭电击。
弥生!
弥生!
又是弥生!
太好了,弥生没被卜世仁害死,还陪她到了末世文里。
谁说她在是孤单的?明明弥生一直在陪着她!
一股热流在心中流淌,她猛地站起来,下意识地摇动了几下尾巴,蹿起来朝他猛扑过去。
弥生没想到大黑狗一下子变得这么热情,熟悉地脚下绕了几步,避免了被它扑倒用口水洗脸的下场。
“还这么贪玩?时间太晚了。再说了,傻小杰,你该看看你的体重,现在这么重,真被你扑到,我非被压死不可。再不减肥,以后还有哪只公狗敢看上你哟。”
梅杰只觉得又兴奋又激动,根本停不下来动作,也不管弥生说的是什么,她的尾巴几乎都要摇断了,“汪汪”直叫。
她想说话,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她,想问问他有没有关于她前几次任务的记忆,还想问问他是不是和卜世仁对打的那一个。现在,她已经不在乎他到底是小说里的人物还是现实中的真人,只要有他在,就行!
可惜,出口后还是变成了一连串的“汪汪汪”。
弥生跟大黑狗虽然是患难与共的同伴,但明显没达到心有灵犀的程度:“又饿了?还是吃多了?想加餐?还是想减肥?”
梅杰绕着弥生蹦达了半天,最后发现自己所有的动作都被他理解成了别的意思,最后他甚至问出了“是不是肠子不舒服?抽筋了?”这种话。
她只得泄气地放弃了。
算了,看样子这个弥生既没有以前任务的回忆,估计也不是现实里的那个。
不过,没关系。
只要陪着她的是弥生就好。
弥生把身上背着的枪拿下来:“来,跟我去睡觉,明天太阳一升起来就出去干活儿!”
大纲介绍了男主角每天的活动,相当有规律。他跟着太阳同时起床,太阳升起来时,他已经整理好了自己,带着唯一的同伴大黑狗上街,寻找阴影中可能存在的落单的丧尸,当然,这种行动很少成功。中午的时候,他会走到港口的地方,反复用电台播放着事先录制好的寻找同伴的通知,同时把自己的住址夹在里面,希望能有幸存者听到,找到他。
下午,他会去城市里其他地方“远足”,搜索尽可能多的生活必须品,并且绝对会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回住处。
他的住处经过了特殊设计,很宽阔,下面还有一层地下室。墙壁是钢筋水泥的,除此之外他还用一层升降门般的特制钢板把它们全部包起来,每次他回到这里后,从里面锁好门,接着就会用遥控器将钢板放下来,尽可能隔断里面和外面的联系。
每三天,他会去地下室一次。
地下室是他的实验室,里面关着一只他捉回来的女性丧尸。丧尸一直处于沉眠状态,特殊的药物血清不停地顺着输液管进入丧尸的身体里,这时候的丧尸看起来像一只温顺得毫无攻击能力的小羊,完全任人宰割,就算把她开膛破腹都不会有任何问题,谁能想得到一旦清醒,她就会冲着人露出尖利的牙齿?
睡觉之外的所有事情,一律被男主角用“干活儿”这个词来代替。
梅杰顺从地摇了摇尾巴,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进了卧室。
卧室里面有一张大床,床非常大,同时睡三四个人不成问题。弥生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回到了住处休息,他的手边也绝对会放着上了膛的子弹,随时应付突发情况。
就是因为他的这种谨慎,他才能在这座人类死绝的城市里一个人呆下来,呆了一年多,并且还不知道要呆上多长时间为止。
当然,只是他不知道,看过大纲的梅杰是知道的,大概半年之后,会有人类幸存者找到他。
对了,在那之前还发生什么事儿来着?
都怪主人,只给她很短的时间看一份长长的大纲,导致她很多地方都没来得及细看,甚至开头都是跳着来的。
梅杰一边在心里抱怨,一边顺从大黑狗的本能跳上床,一转身,她呆住了。
弥生正在脱衣服。
她一直都知道,弥生是好看的,非常好看,光从外表上看,他的俊美几乎和主人不相上下。
可是,几次任务,就算上次两人“同居”了几年,弥生却相当有礼,她甚至没看过他光上身的样子。
但现在,她看到了。
弥生现在的形象和她在现实里看到的差不多,一头乌黑茂密的短发,虽然有一双剑眉,但剑眉下面却是一双目光流转间就会让很多女子轻易沦陷进去的桃花眼。他的身材相当结实,修长匀称,穿着衣服时看不出有多少肌肉,但脱下衣服后,才会发现这完全是一具经过长期训练过的身体,皮肤之下隐藏着随时能够爆发出来的强大力量。
梅杰正呆呆地看着,弥生很自然地把长裤也脱了下来,穿着条平脚裤坐到床上。
一股男子气息扑面而来。
她口干舌燥,面红耳赤。
唔,狗会脸红吗?
梅杰没想到这个,如今她满脑子都转着一个问题:“这是在色YOU我吧?是吧?是吧是吧是吧?难道他不介意来次人兽恋?”
弥生看看它呆滞的脸:“刚刚那么兴奋,好像生怕把你忘了,怎么一上床就安静下来了?难道是急着和我睡觉?”
梅杰满狗脸的黑线。
谁急着和你睡觉?
尼玛,这话太容易让人误会了有木有?
弥生把床脚的毯子拉起来,盖到身上:“时间差不多了,我们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呢。”他握了一下拳,“千万要和太阳一齐起来哟。”
“和太阳一齐起来”,是大纲中重点强调的一句话,她至少在不止一处看过。因为这个小说里面,丧尸的设定和普通的丧尸电影不同,更有点儿像是吸血鬼。它们具有很快的移动能力,强横的力气,不知道疼痛,特别害怕阳光。只要一接触到阳光,它们就会开始萎缩,直到缩成一团失去水份的干肉,再也活不过来。
唯一与吸血鬼不同的是,它们的外表很丑陋,连普通人都比不上,更谈不上俊美。
弥生虽然身手敏捷,毕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同时和那么多僵尸作战,只要被它们划伤一点点皮肉,它们所携带的丧尸病毒就能进到他身体里,让他也变成它们中的一个。
所以,阳光是他最强有力的盟友。
只要有阳光在,他就能横着走。但太阳一落山,或者是阴雨蒙蒙的日子,他就只能呆在住处里,把自己埋得深深地,像是地底深处的老鼠一样,一点儿声音都不敢泄露出去,生怕被丧尸们发现。
“睡吧。”弥生躺了下来,一人一狗离得很近。
一对成年男女睡在同一张床上,除了夫妻,怕是只有情人了吧?梅杰的心跳得很快。
说起来,现在的梅杰虽然是只黑狗,但对他却绝对是生命一样重要的存在。这个城市是一座死城,除了他再没有一个活人,如果不是大黑狗一直不离不弃地陪着他,就算他内心再强大,怕是也很难撑下来。
他可以失去任何东西,却绝对不能失去她。
她是他最重要的同伴,她是他精神的慰藉,她是他不会说话的知己,绝对不会背叛的朋友。
“睡吧。”他侧过身,在她耳朵边说,声音轻柔得像情人间的呢喃。
虽然是第一次穿到这种地方,而且还变了形态,但在弥生的安抚下,梅杰心里那种焦躁不安竟然慢慢退了下去,她在软软的床垫子里面拱了几下,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眼皮慢慢合上。
弥生很快就睡着了,呼吸声变得均匀。
梅杰没睡着,或许是因为变成狗的关系,她的嗅觉和听觉都当人类的时候强了很多。弥生的味道一直弥漫包围着她,外面,似乎有什么“人”,或者说什么东西走过去,速度很快,偶尔会停一下,却始终没注意过这座被武装得像钢铁堡垒一样的建筑物。
渐渐地,困意上来了,她的神智渐渐飘远,飘远。
梦里,弥生的桃花眼里一直带着懒洋洋的笑。
第二天,梅杰耳中听到一阵特别轻特别细微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她立刻睁开了狗眼。
弥生穿好衣服,简单冲洗一下,去食物贮藏室里挑了挑,找出几罐即将过期的罐头,打开,放到了桌上。
梅杰晃了晃尾巴,习惯性地去洗手间想洗脸刷牙,等伸出爪子才反应过来她现在是一条狗,至少在这次任务里是用不上这个了。
她失望地坐到饭桌上,看着弥生推过来的一盒打开的罐头:“吃吧,这个是肉罐头。难为你前几天一直陪着我吃那些个难吃死的黄豆罐头。”
梅杰伸手想拿勺子,爪子伸了半截,收了回来,垂下头开始舔起来。
尼玛,当狗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好。她怀念她的手,怀念她能洗脸刷牙冲凉的日子,怀念她坐在椅子上慢慢品尝食物的美好时光。
吃完早饭,弥生用遥控器打开了四周的铁板,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今天是个大晴天,阳光灿烂,适合出游的好日子。
“走吧。”弥生把枪背到背上,又把子弹袋捆在身上,打了声呼哨:“小杰,跟着我走,别乱钻。”
他喜欢这个同伴,虽然不会说话,不会交谈,但特别通人性。带它上街时,不用担心它会好奇到处跑,更不会给他惹什么麻烦。
梅杰叫了一声,跟着他的脚步小跑出了门。
两个人在附近的十几条街游逛了一上午,并没有什么收获,弥生很失望,转去了港口,开始每天一次的电台播音。
立刻一阵充满磁性的男子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你好,我是弥生,我住在某某城市某某街某某路某某号,我这里有食物,有清水,有防身的武器,还有……强力的保镖。如果你能听到这段播音,如果你能听到我的话,请来我的住处找我。非常重要的友情提示,请白天来,因为晚上是丧尸活动的时间,相当危险,非常危险!”
把这段话反复播话了半个小时之后,弥生站起身,向城市的另一面走去。
那边因为离他的住处很远,接下来的半天必须严格规划好行走路线,不但要在有限时间内拿尽可能多的生活必需品,还必须赶在日落前赶回去。
住处这半边城市的存货已经被弥生搬回住处消耗得差不多了,为了活下去,他的活动范围变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具有危险性。
梅杰紧紧跟着他。
这种感觉很诡异,周围全是高楼大厦的残余,却没有一个人影,孤零零地,似乎被世界遗弃了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扭动:说了只是醉话。
那个,要不日更六千?作者君还有篇古言也在同步更新,分三千字到那边,加一起也是九千字呢。
对手指,果然喝酒误事,某笔再也不醉后乱发愿了T_T
梅杰垂下头,冷静地看了看自己的……爪子。
没错,就是爪子。
一只狗爪子。
果然,主人的本质和他的品种一样,绝对是恶魔属性,常常喜欢给她来上突然的一击。
比如说这次。
他答应让她看看卜世仁,结果她看到卜世仁和弥生正在对决。两场激斗过后,在两人发现之前,主人带她离开,同时告诉她,五分钟后进入任务传送。
五分钟内,她需要看完一篇末世文大纲,还要记住尽可能多的细节。
如果说这些只是主人的一点小小的捉弄,但等她进到任务之后,她就在第一时间里发现了主人的恶魔特质!
尼玛,镜子里那个一身黑毛吐着舌头晃着尾巴半人来高的庞然大物……是狗吧?
可站在镜子前面的明明是她好不好?
她……变成了狗?
主人根本不是人,他是恶魔,怎么可能真的让她正正常常地进入任务呢?
在主人断绝和她的联系前,她立刻在脑海中和主人联系:“这是怎么回事?”
主人的声音里带着恶作剧成功的愉悦:“哦,不是告诉你了,你是这一次任务的女主角啊。”
这是……女……主……角?
“我现在是什么东西?我到底是谁?”难道女主角有变身的能力?不对啊,大纲里说那个女主角是谁来着?
“噢,你仔细想想大纲,大纲最开始那段,男人一直孤独,身边只有一只大黑狗陪伴。本来那只狗在大纲里面没写出性别,为了让你达到条件要求,我特意在前面加了个‘母’字。”主人“好心”地解释。
“尼玛啊!”梅杰再也忍不住了,终于爆出了粗口,“这是女主角吗?这是狗,这是黑狗,这是黑母狗!”
“我知道你现在的品种,你不用提醒我。说起来,其实我唯一的疏漏只是忘了告诉你这次不能用你自己的身体穿过去。其他的,你觉得我做得有什么错处么?”虽然被骂了,但主人的脾气却好得很。
当然有!
就算一点儿能力都没有,她也绝对不想在末世文里当一条狗!
“对了,鉴于你刚刚对主人我不敬,我决定对你实行一次小小的惩罚,本来答应给你的金手指,我要收回来!”主人说。
“金手指?”梅杰只顾着“震精”于这次穿越的“品种”问题了,根本没注意到还有什么外挂开进来。
“你看看你的脖子。”
梅杰看向镜子。
镜子里魁梧的大黑狗脖子上并没戴项圈,而是戴着一个金环,那金环的形状很别致,花纹也很精巧。
“应该值不少钱。”梅杰在心里判断。
主人嗤笑她:“你能不能更俗一点儿?末世文里,有钱有什么用?这可是有钱都换不到的好东西。听说过空间饰品吗?”
空间饰品?
梅杰立刻想起以前看过的魔法类小说,里面提过空间戒指,据说里面可以放进N多无生命的东西,甚至有个别的连有生命的都能收进去。
这是最违反物理规律的逆天物品之一。
“这个是空间手镯,既然只允许你在末世文里用,所以我索性把它的容积扩展为无限大。但是你现在已经不是人,戴手镯实在不合适,先对付着把它当项圈戴吧。”主人说,“不过作为惩罚,你要失去这个福利了。”
梅杰的狗爪子立刻紧紧地巴到项圈上,咧着嘴讨好着(如果狗也能咧嘴笑的话):“嘿嘿,主人,主人,您是世间最伟大最英明神武最风流不羁最宽宏大量最玉树临风最丰姿俊爽最善良最……不小心眼的主人,怎么可能和我这个小小的仆人计较呢?对吧?对吧对吧对吧?”
尼玛,无容量限制的空间手镯啊,或许平时她不在意,但是在末世文里,这的确是一个超级作弊器有木有?说什么也要保住啊。
主人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梅杰忐忑不安生怕他拒绝的时候,他终于说:“既然你实心实意地赞扬我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放过你吧。为了防止任务会失败,为了守护任务的成功,贯彻主人真实的慈悲,我!你的主人,我决定把空间手镯发还给你,但是,收回能存放生命物体的功能!就是这样,OVER!”
说着,主人切断了和她的联系。
梅杰默默无语流眼泪。
主人,那是火箭队的台词好么?她是不是应该配合地“汪”上一声?
知道再纠结也没有用,梅杰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先思索了一下刚刚看过没多久的大纲。
她看到的这本末世文的大纲,男主角是一个精通枪械、身手特别敏捷的男人,性格果断坚毅,同时因为一直一个人,内心孤独,渴望有同伴陪着他。另外,男主算得上博学多才,为了能找到把丧尸再次转化成普通人类的办法,他甚至捕捉到一个女性僵尸,用她做着实验。
应该说,实验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的。他发明了一种化学血清,把这种血清注射到丧尸身体里,类似于人类的“换血”,能让丧尸的特征消失,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但这种变化只限于外表体征,同时丧尸会进入沉眠状态,意识仍旧不能清醒。
而且换血的过程要一直持续,不能中断。一旦中断掉,沉眠的丧尸会再次清醒,人类体征消失,并且攻击人类。
这一部分是有关男主的设定。在前期的时候,男主并不是真的孤单一人,他还有一个大黑狗陪着他。
唔,就是现在的梅杰了。
太坑爹了有木有?
不是说她是女主角吗?
但大纲上的女主角明明另有其人。
难道是主人弄错了?
还是她忽略了什么?
梅杰把狗脸放在爪子上,趴在地上慢慢思索着。
来之前,主人告诉过她,任务可以不按照剧情进行。
问题是,外面到处是丧尸,这么危险的地方,就算不按剧情,难道她还有胆量出去不成?
“一定得死死巴着男主角。”她在心里下了决心。
大纲里面的男主可是一直活到最后的人,前期孤身一人,后来渐渐找到了同伴,甚至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和其他势力遥遥相对,这种模式有点儿像是春秋战国时候诸侯割据的情景。
她脑中有什么想法闪电般闪了过去,等她再想去回忆时,却怎么也抓不着头绪。
想不起来就算了,说不定以后能想出来。
她在心里安慰自己,虽然隐约有些不安的感觉。
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
正考虑时,突然卧室里传来一个声音:“小杰,过来。”
爸爸在叫她?
梅杰下意识地应了一声,等“汪”的声音传到耳朵里,她才反应过来,她正处在任务中,自己是条大黑狗。
虽然爸爸活着的时候经常叫她“小杰”,但以后,再也没有家人会这样叫她了。
她一直孤身一人。
就像这文的男主角一样。
一想到这里,她突然有种感伤的情绪。
男人见她没进去,走了出来:“小杰,怎么不进来?我们不是一直一起睡吗?”
看到走出来的男人,梅杰如遭电击。
弥生!
弥生!
又是弥生!
太好了,弥生没被卜世仁害死,还陪她到了末世文里。
谁说她在是孤单的?明明弥生一直在陪着她!
一股热流在心中流淌,她猛地站起来,下意识地摇动了几下尾巴,蹿起来朝他猛扑过去。
弥生没想到大黑狗一下子变得这么热情,熟悉地脚下绕了几步,避免了被它扑倒用口水洗脸的下场。
“还这么贪玩?时间太晚了。再说了,傻小杰,你该看看你的体重,现在这么重,真被你扑到,我非被压死不可。再不减肥,以后还有哪只公狗敢看上你哟。”
梅杰只觉得又兴奋又激动,根本停不下来动作,也不管弥生说的是什么,她的尾巴几乎都要摇断了,“汪汪”直叫。
她想说话,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她,想问问他有没有关于她前几次任务的记忆,还想问问他是不是和卜世仁对打的那一个。现在,她已经不在乎他到底是小说里的人物还是现实中的真人,只要有他在,就行!
可惜,出口后还是变成了一连串的“汪汪汪”。
弥生跟大黑狗虽然是患难与共的同伴,但明显没达到心有灵犀的程度:“又饿了?还是吃多了?想加餐?还是想减肥?”
梅杰绕着弥生蹦达了半天,最后发现自己所有的动作都被他理解成了别的意思,最后他甚至问出了“是不是肠子不舒服?抽筋了?”这种话。
她只得泄气地放弃了。
算了,看样子这个弥生既没有以前任务的回忆,估计也不是现实里的那个。
不过,没关系。
只要陪着她的是弥生就好。
弥生把身上背着的枪拿下来:“来,跟我去睡觉,明天太阳一升起来就出去干活儿!”
大纲介绍了男主角每天的活动,相当有规律。他跟着太阳同时起床,太阳升起来时,他已经整理好了自己,带着唯一的同伴大黑狗上街,寻找阴影中可能存在的落单的丧尸,当然,这种行动很少成功。中午的时候,他会走到港口的地方,反复用电台播放着事先录制好的寻找同伴的通知,同时把自己的住址夹在里面,希望能有幸存者听到,找到他。
下午,他会去城市里其他地方“远足”,搜索尽可能多的生活必须品,并且绝对会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回住处。
他的住处经过了特殊设计,很宽阔,下面还有一层地下室。墙壁是钢筋水泥的,除此之外他还用一层升降门般的特制钢板把它们全部包起来,每次他回到这里后,从里面锁好门,接着就会用遥控器将钢板放下来,尽可能隔断里面和外面的联系。
每三天,他会去地下室一次。
地下室是他的实验室,里面关着一只他捉回来的女性丧尸。丧尸一直处于沉眠状态,特殊的药物血清不停地顺着输液管进入丧尸的身体里,这时候的丧尸看起来像一只温顺得毫无攻击能力的小羊,完全任人宰割,就算把她开膛破腹都不会有任何问题,谁能想得到一旦清醒,她就会冲着人露出尖利的牙齿?
睡觉之外的所有事情,一律被男主角用“干活儿”这个词来代替。
梅杰顺从地摇了摇尾巴,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进了卧室。
卧室里面有一张大床,床非常大,同时睡三四个人不成问题。弥生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回到了住处休息,他的手边也绝对会放着上了膛的子弹,随时应付突发情况。
就是因为他的这种谨慎,他才能在这座人类死绝的城市里一个人呆下来,呆了一年多,并且还不知道要呆上多长时间为止。
当然,只是他不知道,看过大纲的梅杰是知道的,大概半年之后,会有人类幸存者找到他。
对了,在那之前还发生什么事儿来着?
都怪主人,只给她很短的时间看一份长长的大纲,导致她很多地方都没来得及细看,甚至开头都是跳着来的。
梅杰一边在心里抱怨,一边顺从大黑狗的本能跳上床,一转身,她呆住了。
弥生正在脱衣服。
她一直都知道,弥生是好看的,非常好看,光从外表上看,他的俊美几乎和主人不相上下。
可是,几次任务,就算上次两人“同居”了几年,弥生却相当有礼,她甚至没看过他光上身的样子。
但现在,她看到了。
弥生现在的形象和她在现实里看到的差不多,一头乌黑茂密的短发,虽然有一双剑眉,但剑眉下面却是一双目光流转间就会让很多女子轻易沦陷进去的桃花眼。他的身材相当结实,修长匀称,穿着衣服时看不出有多少肌肉,但脱下衣服后,才会发现这完全是一具经过长期训练过的身体,皮肤之下隐藏着随时能够爆发出来的强大力量。
梅杰正呆呆地看着,弥生很自然地把长裤也脱了下来,穿着条平脚裤坐到床上。
一股男子气息扑面而来。
她口干舌燥,面红耳赤。
唔,狗会脸红吗?
梅杰没想到这个,如今她满脑子都转着一个问题:“这是在色YOU我吧?是吧?是吧是吧是吧?难道他不介意来次人兽恋?”
弥生看看它呆滞的脸:“刚刚那么兴奋,好像生怕把你忘了,怎么一上床就安静下来了?难道是急着和我睡觉?”
梅杰满狗脸的黑线。
谁急着和你睡觉?
尼玛,这话太容易让人误会了有木有?
弥生把床脚的毯子拉起来,盖到身上:“时间差不多了,我们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呢。”他握了一下拳,“千万要和太阳一齐起来哟。”
“和太阳一齐起来”,是大纲中重点强调的一句话,她至少在不止一处看过。因为这个小说里面,丧尸的设定和普通的丧尸电影不同,更有点儿像是吸血鬼。它们具有很快的移动能力,强横的力气,不知道疼痛,特别害怕阳光。只要一接触到阳光,它们就会开始萎缩,直到缩成一团失去水份的干肉,再也活不过来。
唯一与吸血鬼不同的是,它们的外表很丑陋,连普通人都比不上,更谈不上俊美。
弥生虽然身手敏捷,毕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同时和那么多僵尸作战,只要被它们划伤一点点皮肉,它们所携带的丧尸病毒就能进到他身体里,让他也变成它们中的一个。
所以,阳光是他最强有力的盟友。
只要有阳光在,他就能横着走。但太阳一落山,或者是阴雨蒙蒙的日子,他就只能呆在住处里,把自己埋得深深地,像是地底深处的老鼠一样,一点儿声音都不敢泄露出去,生怕被丧尸们发现。
“睡吧。”弥生躺了下来,一人一狗离得很近。
一对成年男女睡在同一张床上,除了夫妻,怕是只有情人了吧?梅杰的心跳得很快。
说起来,现在的梅杰虽然是只黑狗,但对他却绝对是生命一样重要的存在。这个城市是一座死城,除了他再没有一个活人,如果不是大黑狗一直不离不弃地陪着他,就算他内心再强大,怕是也很难撑下来。
他可以失去任何东西,却绝对不能失去她。
她是他最重要的同伴,她是他精神的慰藉,她是他不会说话的知己,绝对不会背叛的朋友。
“睡吧。”他侧过身,在她耳朵边说,声音轻柔得像情人间的呢喃。
虽然是第一次穿到这种地方,而且还变了形态,但在弥生的安抚下,梅杰心里那种焦躁不安竟然慢慢退了下去,她在软软的床垫子里面拱了几下,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眼皮慢慢合上。
弥生很快就睡着了,呼吸声变得均匀。
梅杰没睡着,或许是因为变成狗的关系,她的嗅觉和听觉都当人类的时候强了很多。弥生的味道一直弥漫包围着她,外面,似乎有什么“人”,或者说什么东西走过去,速度很快,偶尔会停一下,却始终没注意过这座被武装得像钢铁堡垒一样的建筑物。
渐渐地,困意上来了,她的神智渐渐飘远,飘远。
梦里,弥生的桃花眼里一直带着懒洋洋的笑。
第二天,梅杰耳中听到一阵特别轻特别细微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她立刻睁开了狗眼。
弥生穿好衣服,简单冲洗一下,去食物贮藏室里挑了挑,找出几罐即将过期的罐头,打开,放到了桌上。
梅杰晃了晃尾巴,习惯性地去洗手间想洗脸刷牙,等伸出爪子才反应过来她现在是一条狗,至少在这次任务里是用不上这个了。
她失望地坐到饭桌上,看着弥生推过来的一盒打开的罐头:“吃吧,这个是肉罐头。难为你前几天一直陪着我吃那些个难吃死的黄豆罐头。”
梅杰伸手想拿勺子,爪子伸了半截,收了回来,垂下头开始舔起来。
尼玛,当狗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好。她怀念她的手,怀念她能洗脸刷牙冲凉的日子,怀念她坐在椅子上慢慢品尝食物的美好时光。
吃完早饭,弥生用遥控器打开了四周的铁板,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今天是个大晴天,阳光灿烂,适合出游的好日子。
“走吧。”弥生把枪背到背上,又把子弹袋捆在身上,打了声呼哨:“小杰,跟着我走,别乱钻。”
他喜欢这个同伴,虽然不会说话,不会交谈,但特别通人性。带它上街时,不用担心它会好奇到处跑,更不会给他惹什么麻烦。
梅杰叫了一声,跟着他的脚步小跑出了门。
两个人在附近的十几条街游逛了一上午,并没有什么收获,弥生很失望,转去了港口,开始每天一次的电台播音。
立刻一阵充满磁性的男子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你好,我是弥生,我住在某某城市某某街某某路某某号,我这里有食物,有清水,有防身的武器,还有……强力的保镖。如果你能听到这段播音,如果你能听到我的话,请来我的住处找我。非常重要的友情提示,请白天来,因为晚上是丧尸活动的时间,相当危险,非常危险!”
把这段话反复播话了半个小时之后,弥生站起身,向城市的另一面走去。
那边因为离他的住处很远,接下来的半天必须严格规划好行走路线,不但要在有限时间内拿尽可能多的生活必需品,还必须赶在日落前赶回去。
住处这半边城市的存货已经被弥生搬回住处消耗得差不多了,为了活下去,他的活动范围变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具有危险性。
梅杰紧紧跟着他。
这种感觉很诡异,周围全是高楼大厦的残余,却没有一个人影,孤零零地,似乎被世界遗弃了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扭动:说了只是醉话。
那个,要不日更六千?作者君还有篇古言也在同步更新,分三千字到那边,加一起也是九千字呢。
对手指,果然喝酒误事,某笔再也不醉后乱发愿了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