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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第405章 正好!美利坚这旮旯也是在搞新文化,那就一起运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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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的这首诗,基本上在李梦杨的眼中,一个完成过正常9年义务制教育的同学,那就都能写的出来,就这两个黄蝴蝶, 没问题。

    可以说,这个诗的客观水平是很一般的,这是真的,谁也没办法否认。

    但李梦杨并不是想批判这个胡适,他真的不是想说人家胡适是什么浪得虚名,是什么伪大师。

    就这个事儿,真的是有一定的客观背景,就比如这个诗,明显的就是一个白话文的诗,那么也就是说,其实这就是给其他人打个样嘛!

    你看,我胡大师都能写这样的‘白诗’,那你们这些个学着什么的,怕什么呢?大家一起白嘛,白,没什么不好嘛,普通的学者就小白,小白也没问题呀,我是大师,我就是大白呀……

    以上的这种心理行为,其实都是李梦杨在研究这一段的新文化运动的时候,他自己合计的,而这个想法,真的有点儿称赞胡适了。

    但话说回来吧,其实胡适这个老头也是挺有意思的,很多的事儿做的,也没那么恶,也没那么坏,就好像,他也想过向小日本投降,但后来还在做驻美国大使的时候,拼命的离间美日关系,反正这个人是挺有意思的。

    但有一点得承认,大师这个名号还是当得的,胡适26岁就成了大师了,那时候就很牛B了,26岁呀,好年轻的……但不过,这其实也是反映了一件事,那就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文盲太多了……

    李梦杨这边的情况还好一些,因为他去绕了一圈,好多的人才都是‘老外’,而且运气也很好,搞纽约大革命的时候还把汤姆森这样的科学家打成了反革命……但是这毕竟都是老外呀!

    没错,之所以要推这个新文化运动,那就是李梦杨需要我们华人提高素质,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应该说,时至今日,帝国的华人这边经过了一些列的运动,发展,进步,华工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还有一些个对清廷不满意的有识之士跑过来,所以,整体来说要比满清那边好一些。

    而现在,帝国需要大发展,那么这样一场文化运动,势在必行,关键是这个运动可以实现一个有利教育发展的态势,推广白话文,可以让知识传播从天上到低上来。

    文言文呀,李梦杨这个文科生还不知道?后世学文的同学都反应,我们其实是在学三种语言,汉语,英语,文言文……

    可是,这里似乎有一个问题呀,那就是帝国现在可以说是多民族,多种族的国家了,那么就咱们华人进行新文化运动吗?

    这个事儿,还真的是有点儿让人头疼,因为李梦杨他不能给帝国的子民一种形象,那就是‘只对自己华人这边好’的形象,这很不好,容易让他的民族大融合,种族互相接受、平等的政策出问题!

    那怎么办?

    应该说,这个事儿有点儿难办,但不过,李梦杨这个家伙运气是真好,真的,简直就好似满天神佛还有耶哥都支持他一样……

    “I’M- Nobody! Who -are -you?

    Are you--Nobody--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

    Dont -tell!- They’d- advertise--you know!

    How -dreary--to be--Somebody!

    How -public--like- a- Frog--

    To -tell- your- name--the- livelong June--

    To -an -admiring- Bog!”

    这是什么呢?

    这个……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你也是无名之辈吗?

    那么我们就是一对……

    别说!他们会传出去的……你懂的!

    多无聊啊!是-某某名人!

    多招摇呀!真-像个青蛙!

    告诉你的名字-长长的六月-

    给一片赞赏的沼泽!

    这……这是什么玩意?

    简单来说,这是一首诗,对,别怀疑就是一首诗!

    当李梦杨在为如何的,不做出厚此薄彼的姿态而伤脑筋的时候,马克吐温这位帝国的文化部长就给他带来了这首诗,而且当时拿过来的时候马克吐温这个家伙还挺兴奋的,这家伙的脸上……80%的可能性是这家伙春心动了!

    好吧,那80%是李梦杨的估计,但反正挺像的,那这个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首诗,是一个叫艾米丽.迪金森的一个女士做的……哎,这80%应该提升到了90%了……这个女士可是很有意思的,据马克吐温说啊,这位女士就好像是美利坚帝国文学史上的一颗流星,突然的就出现了!

    好吧,其实如果从一开始来说,那就是这个迪金森女士,她的诗作是在合众国时期做的,而且这个女人特别的有意思,这个女人之前是一个特别特别自闭的家伙,就她的生活状态,基本上就是不出门,在现在这个年头,这叫修女式的生活方式,而李梦杨在听到了之后,他感感脚啊,这不就是宅女吗?

    19世纪就有宅女了呀……

    算了,不纠结这个,可是这么宅的这个女人,她挺有才的,经常的写诗,写了诗也不发表,就那么的宅着……

    那这不对呀!

    既然如此的宅,那这个女人的作品现在怎么就拿到了李梦杨的面前了呢?

    本来是应该就这么宅下去的,然后没准在这个女人死后,她的作品会被发现,但不过,之前不是有个事儿嘛。

    李梦杨的帝国大军打过来了呀,特别是在纽约的时候,那可是造成了一个大混乱的,那些个难民一开始是往北边的波士顿跑的,波士顿就是马萨诸塞州,这个州不大的嘛,波士顿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那么马萨诸塞也自然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跑啊!帝国都打过来了,那还不跑?!

    于是,迪金森这个女人的家族,要知道,她能有如此才华,那家学渊源一定是很深的,而有如此家学,那这样的家庭可不是一般老百姓,所以他们家自然就逃的更加的积极了。

    那逃难肯定就是混乱的,如此的混乱之下,一个宅了这么久的女人,她跟她的诗,也就很自然的跟世人见面了!

    应该说,迪金森女士之前在报纸上发过诗,但影响比较小,而现在……1000多首呀!

    宅的久了嘛,创作的时间多,所以,这个作品也自然就多了,而这么多的作品被发现,然后大家一看……

    好诗呀!好诗!

    做出如此评价的就是大大有名的惠特曼,这老头一看到这些个诗,当真是鸡冻坏了……

    迪金森这个女人,跑路没有跑成,可没想到她火了!

    惠特曼这样的执美国文学牛耳的人都如此评价,那还能不火?

    然后,帝国这边把东部都解放了,马克吐温这个家伙又去拜访了惠特曼,然后……那这个迪金森的诗自然就没落下。

    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那就是迪金森这个女人呀,之所以这么宅,其实是因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可是那个男人有老婆……

    哎呀,这可真的是一个有才华,还有故事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长的还不错,虽然宅,身体有点儿笨,可是并不胖,于是乎……

    李梦杨看马克吐温的这个状态,他感觉是这个家伙绝对是有想法了……这个事儿,有点儿绿呀!

    但算了,白人的感情世界,咱们中国人看来是比较奇怪的,真的,我们很难理解,但人家看对眼儿了就行。而且呀,马克吐温这家伙现在还是单身,这合法呀,李梦杨没有什么理由干涉。

    至于马克吐温,在原来的历史上,这个家伙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是成婚了,但不过,他娶的是欧洲大陆上的姑娘,据说当时还是一见钟情。

    说白了,就是李梦杨的到来让这个文学巨匠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光棍……

    那,这个诗跟李梦杨的这个新文化运动有什么关系呀?

    这关系还不明摆着嘛 ?看看这首诗,就这首诗里面的特点,那跟胡适先生的诗,有什么不一样吗?

    没错!

    简单来说,迪金森女士的诗,全都是差不多这样风格的,这种风格,或者说这种诗体,其实在欧美文学这边,也是很新的,换句话说,那就是之前的诗体旧,而再多说一点儿,那就是其实现在的欧美这边,文章方面,也是旧的!

    对呀,要不然当年李梦杨的那部《道林格雷的画像》要找埃莉诺呢?

    越是古旧的文体,那就越容易被肯定,就越好,其实,就这个年头,欧美这边也处于旧文体阶段,他们也是需要进行一场新文化运动的!

    你说李梦杨这个家伙的运气好不好?

    本来,他一个华人皇帝想要对帝国的英语方面的文学体制进行一些个指手画脚,这事儿很不靠谱的,虽然他的名头有著名的文学家,但毕竟你是个华人皇帝,你推行新诗体,白话的英语文章?

    一定是一大堆人来骂他的!

    而且国外的势力也绝对不会放过他!

    但是现在,你看,你们自己也再搞新的东西呀,新文体,那我们为啥不搞一搞呢?

    于是乎,一场中文,英文,同时进行的新文化运动就此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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