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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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槿回复了客户的邮件后,轻轻合上电脑放在床边的桌子上,心想着已经太晚,电脑还是明天再还程高阳吧。刚刚聚精会神的给客户回复邮件,现在整个头脑都清晰不已,再没有了丝毫的睡意。
她整个身子靠着柔软的枕头,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最终先是放开了她的手,这是她未曾预料到的,她以为他一定会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的。
而她跟着程高阳离开时,他却又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灵魂一样,双臂无力下垂,空洞的双眸哀凉如死水。
这倒是让她有些看不明白他了。
但是这样的他是她从来没看见过的,因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的眉宇间都张扬着意气风发,让人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难倒他的。
她频频回首,那一刻她想用力甩程高阳的手,大步往回跑,然后给他一个有力的拥抱。
可是,她手上的力量是那么的紧,根本就不允许她有挣扎反悔的机会。
于是,他那样的神情生生的把她的心给烫伤了一个洞,直至现在还在隐隐生痛。
思绪漫无边际的在游走,没由来的让她想起去年的那个生日,于爸爸说要为她大办生日宴会,爱玩凑热闹的于朗当然是举手举脚大喊赞成。顺带提一下于朗是于正信的独生子,比安槿大四岁,爱玩爱自由就是他的最大标签,号称是是个不婚主义者,把一心想着退休安享晚年以及含怡弄孙的于爸爸气得直吹胡子瞪眼。
安槿摇摇头拒绝了,她说我不喜欢那些灯红酒绿的宴会,看着虽然热闹,但却是跟一大堆不熟悉的人在一起,一点意思也没有。
“不如这样吧,我亲自下厨煮饭,煮中国菜,太久没吃了,都快忘记是什么味道了。”安槿提议道。
于朗从小在国外长大,对于中国菜的认识全都是来自他的妈妈,也许是体内是流着中国人的血液,对中国菜也是情有独钟的。但是几年前他的妈妈去世以后,虽然于爸爸也请来了一个中国厨师,但是他总感觉找不到味道。
现在听安槿这一提议,他倒也不反对,相反他还很期待她的厨艺。在他的认识中,漂亮的女人都是不会下厨的,就是不知道她会不会是个例外。
谁知道呢,反正他们认识了这么久,从来没见她亲自下过厨房,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别的女人热衷于社交、美容和逛街,但是她全不沾边,陪伴着她的无外乎就是一大堆他看了就想打磕睡的设计图纸和一部嗡嗡作响的缝纫机。他只能说她的生活除了枯燥还是枯燥,没有一点点的乐趣。
她绝对是他见过的最大的闷瓶子,他甚至在想要是谁以后娶了她,这感觉大概跟一块木头过日子没有什么差别,绝对能让她的另一半闷疯不可。
于爸爸就更是不会反对,只要安槿喜欢就好。
生日那天,在佣人的帮忙下,安槿还是忙乎了大半天,煮了一桌于爸爸和于朗爱吃的家常菜,色香味俱全,让人胃口大开。
“小槿,你的生日不但要自己下厨,还煮我们爷俩爱吃的菜,都不知道这谁给谁过生日了。”于爸爸笑得合不拢嘴。
于朗却是毫不客气,立马拿起了筷子,“嗯,这卖相还是挺不错的,就是不知道这味道怎么样了。”夹了一块糖醋鱼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掺杂着鱼的鲜味,味道极好。
于朗的眼睛瞪得老大,似乎是不敢相信这是出于她的手,不都说漂亮的女人是不会下厨的吗?
“真看不出你还有这厨艺。你以前有专门去学厨了吧?”他边说还不忘一一品尝其他的菜肴,顿时食欲大开,用他的话来说,好吃到差点把舌头都吃了。
一边嚼着饭,一边口齿不清地对于爸爸说:“爸,你把家里的那个中国厨子炒鱿鱼了吧。”
安槿笑说:“我觉得那个师傅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是你的嘴巴太刁了。再说了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人家漂洋过来这边找一份工作容易么。”
“我的嘴巴不刁啊,你看你做的菜我就很满意。”这不是嘴刁,还是对生活高质量的追求。
于爸爸笑着说:“把他给炒了,谁给你做饭吃?你从小就不爱吃西餐。”以前老伴在的时候,从来都是亲自下厨做中餐,以致于他们飘洋过海来这边二十多年了,胃还是不习惯西餐的味道。
于朗指着她,“当然是小谨煮哪,她做饭这么好吃,她不煮饭真的太浪费人才了。”
“臭小子,你当小谨像你一样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游手好闲啊。”于爸爸轻斥他道。
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就有一肚子的火想外蹭,他是于家的独苗,没有接手正信集团的工作替他分担工作就算了,还敢想着扼杀他的抱孙梦,实在太可恶!
安槿笑着说:“没事的。我有空的时候便煮吧。”
于朗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老不高兴道:“你这个工作狂魔,一天二十四小时,十五六个小时都是在工作上,吃饭睡觉分担剩下的八个小时,请问你哪里有闲着的时候啊?”把工作当成了全部的女人,说这样的话不是等于白说吗?
“于朗!”于爸爸的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很不高兴于朗这样说安槿,因为这两年她这么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她替他分担了很多的事情。
安槿自我反省,自己真的有他说的这样忙吗?来米兰这么久,好像她的生活重心几乎都放在了读书和工作上了。
于朗撇撇嘴的看了于爸一眼,又见安槿不哼声,以为她要反悔了,他又急忙忙开口,带着小孩子的恳求道:“我的要求不高,一个星期就煮一次好不好?”他可怜兮兮地伸出一根手指来,眼巴巴地看着安槿。
“没有问题啊。”虽然每天的时间好像都不够用,但是只要肯挤一挤,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于朗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她没法忍心拒绝。
“那我们就么愉快地决定了。”顿时眉开眼笑,顺手添了第三碗饭。
安槿没由来得觉得满足和快乐,有人如此捧场吃光你所做的菜,的确是一件让人觉得有成就感的事情。
见于爸爸的饭见了底,安槿接过他的饭碗给他盛饭。
三人的战斗力似乎不错,满满的一桌菜竟然几乎被“消灭”了。
晚饭过后,于朗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整个人不顾形象地躺在沙发上,时不时还打着一个饱嗝,嘴里还嘟囔着:“不行了,不行了,我实在太饱了,都快要把胃给撑破了。”
安槿直笑他夸张。
他连打了几个饱嗝,“我没有完全夸大,你看看我的肚子都撑到胃上来了。”
于爸爸拍了拍他横放在茶几桌上的双腿,“臭小子,坐没个坐样。”
于朗不以为然,“这里又没有外人要这么讲究干嘛,舒服就好啦。”
安槿很喜欢他的性子,活得真实、肆意、自我。
于爸爸也就是说说而己,他不是那种拘于小节的人。
“唉,要是有个像小谨这样会做饭的人天天给我煮饭吃就好了。”于朗感慨道,这样多好啊,就不担忧虐待自己的胃了。
民以食为天,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说得多生动形象啊!
安槿逗乐他说:“于朗,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娶一个中国厨师做老婆。”
既可以圆了于爸爸想要抱孙子的愿望,又解决了他的一日三餐,不失为一举两得的好主意。
于朗立刻给了安槿一个明知哪壶不开提哪壶的眼神,她的话落音不到十秒钟,果然不出所料地听到于爸爸顺着这个话题如唐僧念经般开口:“于朗啊,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
于朗知道他这一说肯定又是没完没了的,立马打断他说:“爸爸,等等,我先去接个电话。”装模作样地掏出手机,“喂,喂,谁啊,你大声点,我这听不清楚,你大声点,我这听不清楚。”对上于爸爸说:“爸,这信号可以不太好,我外边接去。”
还没等于爸爸反应过来,拔腿就往外面跑去了,活像是被人追杀一般。
安槿直笑,这个家伙装得也太假了,难道他就没有注意到他自己连手机都拿反了吗?
于爸爸摇摇头,“这个臭小子,一说到这个话题就给我找借口跑路。唉,真不知道在我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抱上孙子。”
安槿安慰他说:“爸,你也别太担心,感情讲究缘分,于朗他之所以会这么抗拒结婚,我想大概是他的生命里还没有出现这个人吧。”
“这个我知道,我就是怕这个臭小子没心没肺的,就算是遇上了也后知后觉。”他这个儿子,从小就没让他少操心,他说东他偏要往西,就是爱和他对着干。
“于朗看似大大咧咧,做事毫无分寸,其实我觉得他什么事情都心如明镜,只是从不挑明。”难得糊涂大约如此吧。
于正信不置可否,知子莫若父,他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他最清楚不过。
安槿回复了客户的邮件后,轻轻合上电脑放在床边的桌子上,心想着已经太晚,电脑还是明天再还程高阳吧。刚刚聚精会神的给客户回复邮件,现在整个头脑都清晰不已,再没有了丝毫的睡意。
她整个身子靠着柔软的枕头,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最终先是放开了她的手,这是她未曾预料到的,她以为他一定会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的。
而她跟着程高阳离开时,他却又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灵魂一样,双臂无力下垂,空洞的双眸哀凉如死水。
这倒是让她有些看不明白他了。
但是这样的他是她从来没看见过的,因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的眉宇间都张扬着意气风发,让人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难倒他的。
她频频回首,那一刻她想用力甩程高阳的手,大步往回跑,然后给他一个有力的拥抱。
可是,她手上的力量是那么的紧,根本就不允许她有挣扎反悔的机会。
于是,他那样的神情生生的把她的心给烫伤了一个洞,直至现在还在隐隐生痛。
思绪漫无边际的在游走,没由来的让她想起去年的那个生日,于爸爸说要为她大办生日宴会,爱玩凑热闹的于朗当然是举手举脚大喊赞成。顺带提一下于朗是于正信的独生子,比安槿大四岁,爱玩爱自由就是他的最大标签,号称是是个不婚主义者,把一心想着退休安享晚年以及含怡弄孙的于爸爸气得直吹胡子瞪眼。
安槿摇摇头拒绝了,她说我不喜欢那些灯红酒绿的宴会,看着虽然热闹,但却是跟一大堆不熟悉的人在一起,一点意思也没有。
“不如这样吧,我亲自下厨煮饭,煮中国菜,太久没吃了,都快忘记是什么味道了。”安槿提议道。
于朗从小在国外长大,对于中国菜的认识全都是来自他的妈妈,也许是体内是流着中国人的血液,对中国菜也是情有独钟的。但是几年前他的妈妈去世以后,虽然于爸爸也请来了一个中国厨师,但是他总感觉找不到味道。
现在听安槿这一提议,他倒也不反对,相反他还很期待她的厨艺。在他的认识中,漂亮的女人都是不会下厨的,就是不知道她会不会是个例外。
谁知道呢,反正他们认识了这么久,从来没见她亲自下过厨房,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别的女人热衷于社交、美容和逛街,但是她全不沾边,陪伴着她的无外乎就是一大堆他看了就想打磕睡的设计图纸和一部嗡嗡作响的缝纫机。他只能说她的生活除了枯燥还是枯燥,没有一点点的乐趣。
她绝对是他见过的最大的闷瓶子,他甚至在想要是谁以后娶了她,这感觉大概跟一块木头过日子没有什么差别,绝对能让她的另一半闷疯不可。
于爸爸就更是不会反对,只要安槿喜欢就好。
生日那天,在佣人的帮忙下,安槿还是忙乎了大半天,煮了一桌于爸爸和于朗爱吃的家常菜,色香味俱全,让人胃口大开。
“小槿,你的生日不但要自己下厨,还煮我们爷俩爱吃的菜,都不知道这谁给谁过生日了。”于爸爸笑得合不拢嘴。
于朗却是毫不客气,立马拿起了筷子,“嗯,这卖相还是挺不错的,就是不知道这味道怎么样了。”夹了一块糖醋鱼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掺杂着鱼的鲜味,味道极好。
于朗的眼睛瞪得老大,似乎是不敢相信这是出于她的手,不都说漂亮的女人是不会下厨的吗?
“真看不出你还有这厨艺。你以前有专门去学厨了吧?”他边说还不忘一一品尝其他的菜肴,顿时食欲大开,用他的话来说,好吃到差点把舌头都吃了。
一边嚼着饭,一边口齿不清地对于爸爸说:“爸,你把家里的那个中国厨子炒鱿鱼了吧。”
安槿笑说:“我觉得那个师傅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是你的嘴巴太刁了。再说了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人家漂洋过来这边找一份工作容易么。”
“我的嘴巴不刁啊,你看你做的菜我就很满意。”这不是嘴刁,还是对生活高质量的追求。
于爸爸笑着说:“把他给炒了,谁给你做饭吃?你从小就不爱吃西餐。”以前老伴在的时候,从来都是亲自下厨做中餐,以致于他们飘洋过海来这边二十多年了,胃还是不习惯西餐的味道。
于朗指着她,“当然是小谨煮哪,她做饭这么好吃,她不煮饭真的太浪费人才了。”
“臭小子,你当小谨像你一样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游手好闲啊。”于爸爸轻斥他道。
不提还好,一提这事就有一肚子的火想外蹭,他是于家的独苗,没有接手正信集团的工作替他分担工作就算了,还敢想着扼杀他的抱孙梦,实在太可恶!
安槿笑着说:“没事的。我有空的时候便煮吧。”
于朗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老不高兴道:“你这个工作狂魔,一天二十四小时,十五六个小时都是在工作上,吃饭睡觉分担剩下的八个小时,请问你哪里有闲着的时候啊?”把工作当成了全部的女人,说这样的话不是等于白说吗?
“于朗!”于爸爸的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很不高兴于朗这样说安槿,因为这两年她这么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她替他分担了很多的事情。
安槿自我反省,自己真的有他说的这样忙吗?来米兰这么久,好像她的生活重心几乎都放在了读书和工作上了。
于朗撇撇嘴的看了于爸一眼,又见安槿不哼声,以为她要反悔了,他又急忙忙开口,带着小孩子的恳求道:“我的要求不高,一个星期就煮一次好不好?”他可怜兮兮地伸出一根手指来,眼巴巴地看着安槿。
“没有问题啊。”虽然每天的时间好像都不够用,但是只要肯挤一挤,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于朗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她没法忍心拒绝。
“那我们就么愉快地决定了。”顿时眉开眼笑,顺手添了第三碗饭。
安槿没由来得觉得满足和快乐,有人如此捧场吃光你所做的菜,的确是一件让人觉得有成就感的事情。
见于爸爸的饭见了底,安槿接过他的饭碗给他盛饭。
三人的战斗力似乎不错,满满的一桌菜竟然几乎被“消灭”了。
晚饭过后,于朗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整个人不顾形象地躺在沙发上,时不时还打着一个饱嗝,嘴里还嘟囔着:“不行了,不行了,我实在太饱了,都快要把胃给撑破了。”
安槿直笑他夸张。
他连打了几个饱嗝,“我没有完全夸大,你看看我的肚子都撑到胃上来了。”
于爸爸拍了拍他横放在茶几桌上的双腿,“臭小子,坐没个坐样。”
于朗不以为然,“这里又没有外人要这么讲究干嘛,舒服就好啦。”
安槿很喜欢他的性子,活得真实、肆意、自我。
于爸爸也就是说说而己,他不是那种拘于小节的人。
“唉,要是有个像小谨这样会做饭的人天天给我煮饭吃就好了。”于朗感慨道,这样多好啊,就不担忧虐待自己的胃了。
民以食为天,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说得多生动形象啊!
安槿逗乐他说:“于朗,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娶一个中国厨师做老婆。”
既可以圆了于爸爸想要抱孙子的愿望,又解决了他的一日三餐,不失为一举两得的好主意。
于朗立刻给了安槿一个明知哪壶不开提哪壶的眼神,她的话落音不到十秒钟,果然不出所料地听到于爸爸顺着这个话题如唐僧念经般开口:“于朗啊,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
于朗知道他这一说肯定又是没完没了的,立马打断他说:“爸爸,等等,我先去接个电话。”装模作样地掏出手机,“喂,喂,谁啊,你大声点,我这听不清楚,你大声点,我这听不清楚。”对上于爸爸说:“爸,这信号可以不太好,我外边接去。”
还没等于爸爸反应过来,拔腿就往外面跑去了,活像是被人追杀一般。
安槿直笑,这个家伙装得也太假了,难道他就没有注意到他自己连手机都拿反了吗?
于爸爸摇摇头,“这个臭小子,一说到这个话题就给我找借口跑路。唉,真不知道在我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抱上孙子。”
安槿安慰他说:“爸,你也别太担心,感情讲究缘分,于朗他之所以会这么抗拒结婚,我想大概是他的生命里还没有出现这个人吧。”
“这个我知道,我就是怕这个臭小子没心没肺的,就算是遇上了也后知后觉。”他这个儿子,从小就没让他少操心,他说东他偏要往西,就是爱和他对着干。
“于朗看似大大咧咧,做事毫无分寸,其实我觉得他什么事情都心如明镜,只是从不挑明。”难得糊涂大约如此吧。
于正信不置可否,知子莫若父,他的儿子是什么样的人,他最清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