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小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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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小姐妹
俾斯麦王城傍晚的阳光呈现一种金黄的颜色,懒洋洋的洒落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当中,将这街道染的金黄。顶点 23S.更新最快
这个时候是人们最赋闲的时候,忙碌了一天的平民官员们,在这个时候都下班了,他们都不急着回去,而是游荡在和大街小巷里面,暖暖的晒晒太阳。阳光是最平等的,它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罢,都会将这温暖的光芒沐浴到每一个人的身上。
伊歌丽儿沐浴着一身金色的光芒,穿梭在崎岖不平的土路上,她欢快的犹如一曲动人的歌声,在这到处都是低矮的屋棚,污水、异味四处飘扬,到处都是吵闹声,喧哗声,打骂声,各种奇奇怪怪声音的贫民窟当中,她显得十分的格格不入,因为伊歌丽儿长的实在是不像一个平民窟长出来的女儿。
已经刚好十八岁的伊歌丽儿身材十分的高挑,足足有一米七以上,而且发育良好,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尽管一直都是那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却让伊歌丽儿有着一股出水芙蓉似地清丽,她有一张吹弹可破的小脸,五官说不上什么美丽,但是非常的清秀可人,而且她的皮肤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使得脸上一些微小的雀斑十分明显,但是却给她添了一份一样的活泼生动。
她欢快的小跑着,一路上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脸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对每一个熟悉的人,她都热情的打一声招呼,这让平民窟当中所有的人都喜欢她。
伊歌丽儿身上有着一股子平民窟少有的气息,这种气息究竟是什么,这些朴实的,粗鲁的,极少懂得文化的平民说不上来,不过他们大概知道,这个伊歌丽儿据说小时候,也是一个大商人的女儿,只是后来父母死了,才沦落到了这个平民窟,不过她从来不像有些人,怨天怨地,自怨自艾,她总是那么活泼,那么快乐,那么积极向上,这就连周围的人都被影响了,每每看到这个女孩,这些劳累一天的平民,总是感到一股积极向上的劲头。
“哈哈哈,小伊歌丽儿是不是拿到薪水了,你可是有一个好主人啊。”
“嘻嘻,约翰大叔最近可是胖了啊,是不是最近店里面客人多了,让大叔赚钱了。”
约翰是一个老铁匠,不过只能打造一些菜刀镰刀之类的廉价铁具,他一生因为贫困没有娶妻,至今无儿无女,于是将伊歌丽儿看成自己女儿一般,每天都喜欢和她聊几句,顺便买点点心让她带回去,因为约翰知道,安歌丽儿还有一个更小的妹妹,而且这个心地善良的女孩,总是喜欢收养一些流浪的猫狗,经常自己还吃不饱,却拿食物喂养这些猫狗。
“哈哈哈,托小安歌丽儿的福气,最近好多人来我店里买斧头,我可是小赚一笔,来,这些点心拿上吧,给小弥弥尝尝甜味,顺便也给你那些猫狗尝尝鲜。”
约翰今天准备的一包廉价的糖果,这可是平民窟里面的奢侈品,安歌丽儿大大方方的接过来,不过她嘿嘿一笑,神秘说道。
“今天我可没有猫狗尝鲜了呢。”
“咦,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小安歌丽儿竟然没有捡那些猫狗回来?”约翰打趣说道。
“没有猫狗,不过,却捡回来一个人……”
“人?”约翰笑了一下,却突然一愣,目光露出一丝怪异,不过安歌丽儿却没有解释,而是笑嘻嘻的回到了她的家里面。
“我回来了。”
安歌丽儿的家是一个很破旧的木屋,里面只能容纳几张木桌大小,不过房间虽然破旧,但是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挨着窗子的小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插着鲜花的水瓶,旁边还放着几本教堂免费发放的书籍。
“姐姐,你可算回来了,你可真是的,今天准备的食物连我们都不够吃饱,你怎么还捡回来怎么一个……”
突然跳出来的小女孩叫弥弥古丽儿,是安歌丽儿的妹妹,今年不过十岁,长的十分的小巧可爱,虽然也是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洗的干干净净,加上圆圆的小脸,一头纯金的长发绑成两个小辫子,让人一看就喜欢,不过这个小女孩老是喜欢皱着眉头,好似一个小大人,又让人觉着好笑。
“嘿,你还敢质疑你姐姐,我既然敢捡回来,自然不会让你饿着,吃吧,这是约翰大叔给你的糖果。”
一把将糖果塞到弥弥古丽儿的怀中,安歌丽儿几步走到床边,这一看,却是愣了一下。
“咦,我今天捡来的女孩,有这么漂亮吗?”
安歌丽儿看到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女孩,不由惊愕了一下,只见躺在床上的女孩,肌肤如雪,容颜如玉,一头长达三尺的白发都好似初雪一样炫眼,那好似空谷幽兰似地气质,让一只以为那贵族夫人女儿就是最漂亮女孩的安歌丽儿,不由大吃一惊,只感觉贵妇夫人的女儿和这个女孩一比,简直是泥土和羊脂白玉的差距。
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就是林曦,这是安歌丽儿今天一大清早,跑到树林里面去捡蘑菇的时候,顺便捡回来的。
在这古老沧桑,植被旺盛的树林里面,蘑菇长的都是又大又嫩,肥美多汁,吃起来好像肉一样,一直以来都是小弥弥古丽儿的最爱,安歌丽儿在一个贵族夫人家里面当仆人,她可是听说,这种野生蘑菇,最是营养,而且价格昂贵,只有贵族才享用的起,普通人根本吃不到,这是安歌丽儿以前无意间发现,在靠近森林墓园的不远处,有一片朽烂的灌木,里面密密麻麻长的都是这些大蘑菇,她每天清晨都跑来捡一些,给弥弥古丽儿当饭吃。
这一天的清晨,太阳还没升起来,她就一个人来到那个墓园附近,采摘蘑菇,结果无疑当中发现,墓园里面,竟然躺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安歌丽儿也知道这个墓园是俾斯麦王城的一大禁地,在这里经常发生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安歌丽儿是一次也没有遇上过,因而她就大胆的走过去,结果发现竟然是一个昏迷过去的小女孩,她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看不清长相,安格丽儿看其衣衫破烂,手中握了一朵小花,看上去分外可怜,于是就将其“捡”了回来,然而没想到竟然捡了这么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孩。
“哇,姐姐,你可真利害,竟然捡回来这么一个大木(美)人,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小姐,吃饱了撑的卵泡(乱跑)。”
第十章小姐妹
俾斯麦王城傍晚的阳光呈现一种金黄的颜色,懒洋洋的洒落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当中,将这街道染的金黄。顶点 23S.更新最快
这个时候是人们最赋闲的时候,忙碌了一天的平民官员们,在这个时候都下班了,他们都不急着回去,而是游荡在和大街小巷里面,暖暖的晒晒太阳。阳光是最平等的,它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罢,都会将这温暖的光芒沐浴到每一个人的身上。
伊歌丽儿沐浴着一身金色的光芒,穿梭在崎岖不平的土路上,她欢快的犹如一曲动人的歌声,在这到处都是低矮的屋棚,污水、异味四处飘扬,到处都是吵闹声,喧哗声,打骂声,各种奇奇怪怪声音的贫民窟当中,她显得十分的格格不入,因为伊歌丽儿长的实在是不像一个平民窟长出来的女儿。
已经刚好十八岁的伊歌丽儿身材十分的高挑,足足有一米七以上,而且发育良好,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尽管一直都是那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却让伊歌丽儿有着一股出水芙蓉似地清丽,她有一张吹弹可破的小脸,五官说不上什么美丽,但是非常的清秀可人,而且她的皮肤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使得脸上一些微小的雀斑十分明显,但是却给她添了一份一样的活泼生动。
她欢快的小跑着,一路上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脸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对每一个熟悉的人,她都热情的打一声招呼,这让平民窟当中所有的人都喜欢她。
伊歌丽儿身上有着一股子平民窟少有的气息,这种气息究竟是什么,这些朴实的,粗鲁的,极少懂得文化的平民说不上来,不过他们大概知道,这个伊歌丽儿据说小时候,也是一个大商人的女儿,只是后来父母死了,才沦落到了这个平民窟,不过她从来不像有些人,怨天怨地,自怨自艾,她总是那么活泼,那么快乐,那么积极向上,这就连周围的人都被影响了,每每看到这个女孩,这些劳累一天的平民,总是感到一股积极向上的劲头。
“哈哈哈,小伊歌丽儿是不是拿到薪水了,你可是有一个好主人啊。”
“嘻嘻,约翰大叔最近可是胖了啊,是不是最近店里面客人多了,让大叔赚钱了。”
约翰是一个老铁匠,不过只能打造一些菜刀镰刀之类的廉价铁具,他一生因为贫困没有娶妻,至今无儿无女,于是将伊歌丽儿看成自己女儿一般,每天都喜欢和她聊几句,顺便买点点心让她带回去,因为约翰知道,安歌丽儿还有一个更小的妹妹,而且这个心地善良的女孩,总是喜欢收养一些流浪的猫狗,经常自己还吃不饱,却拿食物喂养这些猫狗。
“哈哈哈,托小安歌丽儿的福气,最近好多人来我店里买斧头,我可是小赚一笔,来,这些点心拿上吧,给小弥弥尝尝甜味,顺便也给你那些猫狗尝尝鲜。”
约翰今天准备的一包廉价的糖果,这可是平民窟里面的奢侈品,安歌丽儿大大方方的接过来,不过她嘿嘿一笑,神秘说道。
“今天我可没有猫狗尝鲜了呢。”
“咦,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小安歌丽儿竟然没有捡那些猫狗回来?”约翰打趣说道。
“没有猫狗,不过,却捡回来一个人……”
“人?”约翰笑了一下,却突然一愣,目光露出一丝怪异,不过安歌丽儿却没有解释,而是笑嘻嘻的回到了她的家里面。
“我回来了。”
安歌丽儿的家是一个很破旧的木屋,里面只能容纳几张木桌大小,不过房间虽然破旧,但是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挨着窗子的小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插着鲜花的水瓶,旁边还放着几本教堂免费发放的书籍。
“姐姐,你可算回来了,你可真是的,今天准备的食物连我们都不够吃饱,你怎么还捡回来怎么一个……”
突然跳出来的小女孩叫弥弥古丽儿,是安歌丽儿的妹妹,今年不过十岁,长的十分的小巧可爱,虽然也是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洗的干干净净,加上圆圆的小脸,一头纯金的长发绑成两个小辫子,让人一看就喜欢,不过这个小女孩老是喜欢皱着眉头,好似一个小大人,又让人觉着好笑。
“嘿,你还敢质疑你姐姐,我既然敢捡回来,自然不会让你饿着,吃吧,这是约翰大叔给你的糖果。”
一把将糖果塞到弥弥古丽儿的怀中,安歌丽儿几步走到床边,这一看,却是愣了一下。
“咦,我今天捡来的女孩,有这么漂亮吗?”
安歌丽儿看到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女孩,不由惊愕了一下,只见躺在床上的女孩,肌肤如雪,容颜如玉,一头长达三尺的白发都好似初雪一样炫眼,那好似空谷幽兰似地气质,让一只以为那贵族夫人女儿就是最漂亮女孩的安歌丽儿,不由大吃一惊,只感觉贵妇夫人的女儿和这个女孩一比,简直是泥土和羊脂白玉的差距。
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就是林曦,这是安歌丽儿今天一大清早,跑到树林里面去捡蘑菇的时候,顺便捡回来的。
在这古老沧桑,植被旺盛的树林里面,蘑菇长的都是又大又嫩,肥美多汁,吃起来好像肉一样,一直以来都是小弥弥古丽儿的最爱,安歌丽儿在一个贵族夫人家里面当仆人,她可是听说,这种野生蘑菇,最是营养,而且价格昂贵,只有贵族才享用的起,普通人根本吃不到,这是安歌丽儿以前无意间发现,在靠近森林墓园的不远处,有一片朽烂的灌木,里面密密麻麻长的都是这些大蘑菇,她每天清晨都跑来捡一些,给弥弥古丽儿当饭吃。
这一天的清晨,太阳还没升起来,她就一个人来到那个墓园附近,采摘蘑菇,结果无疑当中发现,墓园里面,竟然躺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安歌丽儿也知道这个墓园是俾斯麦王城的一大禁地,在这里经常发生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安歌丽儿是一次也没有遇上过,因而她就大胆的走过去,结果发现竟然是一个昏迷过去的小女孩,她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看不清长相,安格丽儿看其衣衫破烂,手中握了一朵小花,看上去分外可怜,于是就将其“捡”了回来,然而没想到竟然捡了这么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孩。
“哇,姐姐,你可真利害,竟然捡回来这么一个大木(美)人,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小姐,吃饱了撑的卵泡(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