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2章】 长命锁,极度深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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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邺城馆驿住了八天,第九天皇甫郦被接到司空府,谒见司空袁绍。
就在这时,与司空府相距不到百步的皇宫内院,西边偏殿的一间屋子里,身披黑斗篷的李挚席地而坐,好整以暇地自酌自饮。
不多时,一坛酒喝掉一半,伴随房门“嘎吱“一声轻响,一个白面无须的男子闪身走进房间,并探出头向门外张望,确定没有人发现后,迅速关上房门。
随即他靠在门后轻轻拍着胸口长嘘一口气:“呼!太危险了,统领还是早些离开吧,否则早晚会被禁卫发现的!”
“离开?”李挚沉吟一声,随手撩起斗篷前沿的黑纱,露出一张似笑非笑、满脸不屑的冷酷面孔。
抬手示意男子上前坐下,李挚神情冷漠地道:“等一切都办妥了,不用你催,我也会走,片刻不愿在此停留。但眼下是走是留并非由我自己决定,而要看你什么时候把事情办好,然后我带着你离开这里。就这么简单,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
男子闻声色变,如同女子一样白皙的脸颊上流露出挣扎忧郁之色,哭丧着脸,低声哀求道:“求求统领别逼我,老奴服侍他十几年了,怎能加害于他?何况他视我如父,还是个尚未及冠的孩子,老奴岂能亲手害死自己的孩子?”语罢。李挚神情木然,脸色自若,俨然是无动于衷。
白面无须男子脸色发苦。眼神极为落寞,继续哀求道:“老奴知道统领亦是贫苦出身,自幼尝尽人间冷暖,饱受欺凌,是以统领当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的道理。他自幼丧母,是老奴一手把他抚养成人,而今已是十几个寒暑。好不容易盼到他长大成人,可统领却要老奴亲手了结他的性命,老奴于心何忍。怎能下得了手啊?”
李挚抬眼看了看一脸苦相的男子,轻声道:“看来主公说的一点没错,你确实良心未泯,值得李某亲自走一趟。”
“呃?统领此话何意。老奴不明白?”男子神情顿愕。低声问道。
李挚不假思索道:“临来之前,我家主公说你秉性敦厚,良心未泯,并非大奸大恶之徒,遂命我前来邺城接你回去,否则你性命难保,死无葬身之地。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那就是你必须办好这件事。不然的话。李某此来并不是救你,而是送你和他一起上路。”一边说话。李挚一边斟上一盏酒,话音未落便举盏一饮而尽,点滴未撒,嘴角一点酒渍都没有。
“这”无须男子见状脸色煞白,全身哆嗦,两条颤颤巍巍地不同抖动,若不是他双手抓紧案几,险些瘫软倒地。
好半晌,他才回过神来,惴惴不安地看着面无表情的李挚,深吸一口气,竭力平复心神。少顷,他心存侥幸地道:“老奴并不怕死,统领如想取老奴性命,尽管下手便是。只求统领放过他,他还是个孩子,而且眼下重病在床,求统领手下留情,饶他一命好吗?老奴给统领跪下了,恳求统领高抬贵手,放过他吧!”身形一矮,男子扑通跪在地上,给面前的李挚连连叩头求饶。
李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眯着眼睛俯视着地上的男子,眼底闪过一丝不忍,却一闪而没,脸上的神色丝毫未变,依旧冷酷如冰,不动声色。
“你应该知道这件事无可挽回,无论你如何哀求我都没用,因为我也做不了主。但是,我要提醒你一句,主公交付的使命必须完成,谁也不能违背,你我二人也不例外。”
说罢话后,李挚暗自叹息一声,语气淡漠地道:“其实主公没有强迫你做这件事,你原本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或离开皇宫回临洮老家做个富家翁,或前往大将军府侍奉主公或主公夫人,可惜你都放弃了。
其实,不用我过多解释,你也应该知道自身处境,也能猜到你所肩负的使命,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这么多年来,先后五次清理宫中阉宦、侍从、婢女和嫔妃,唯独你始终安然无恙。即便是李傕将军克扣宫中用度的时候,你的俸禄仍然分毫不少,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就是你替主公效力的时候。如果你执意不肯,本将军顾念你是二夫人的族人,不会为难你,可以饶你一命。只是从今往后,你就不再是主公麾下的一员,你的族人和亲属将不再享有任何照顾,名下房产、良田和家资全部收缴充公。此外,董氏宗族中将不会再有你的名字,从今往后你就是孤魂野鬼,百年之后这个世上不会有人知道曾经还有你这么个人。”
“不”白面无须男子失魂落魄地大叫一声,瘫坐在地上,老泪横流,如丧考妣一般落寞无助。
眼见于此,李挚不再多言,随手从袖袋中取出一些东西放在桌案上,而后从怀里取出一个只有核桃大小的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色小锦囊,与袖袋中的东西放在一起。
做完这些,李挚长身而起,单手将男子从地上提起来坐好,男子战战兢兢地坐稳后,抬眼便看到桌上的一叠东西。
“啊!”失声尖叫之中,他一把抓住摆在桌案上的金光灿灿的长命金锁,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道:“这这个金锁你们是从何处得来的?”
李挚似乎早就知道他会有此一问,不加思索地随口答道:“这个金锁从何而来,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可是皇家御用之物。为何会出现在你的临洮老家,而且还挂在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脖子上。哦不,准确地说他今年已经十五岁了。再过两年就长大成人了。事实上,这些东西早在两年前你离开函谷关时就已经在我手里了,当时我委托贾诩军师交给你一个包袱,想必你不会忘记吧?
在你跟随董承等人钻林子的两个多月里,你应该切身体会到这包东西的重要性了;无论是毒蛇还是猛兽,都不会伤害你。因为你背上的包袱在特殊液体中浸泡过半年,上面有一种特殊气味。你自己闻不到,但所有动物都能闻到,并且不会靠近你。更不可能伤害你。所以你和他都没有遭遇毒蛇猛兽的惊扰,可其他兵士和百官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你们一行五成以上的人都葬身在丛林里。”
耳边听着李挚的讲述,白面无须男子不禁想起离开函谷关的前一天夜里。贾诩找到他。笑眯眯地送给他一个包袱,笑称:“最近天气多变,中常侍身子单薄,包袱里有两件换洗衣裳,还望中常侍带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些许薄礼不成敬意,请中常侍笑纳。”当时他也没有多想,便欣然收下。第二天逃离娄底原时他走得匆忙,把包袱落在营帐里。不成想随行兵士却帮他拿来了,此后他一直背在身上。
等到置身丛林时他才有空打开包袱查看里面的东西,确如贾诩所说,里面只有两件衣服和一块拇指大的树脂状熏香。两件衣服,一件是锦袍,做工很精致,看着眼熟,似曾相识,可惜白面无须男子当时并未想起这件衣服是谁缝制的。另一件不是衣服,而是一件金丝软甲,极为罕见,实乃可遇不可求的宝贝。一小块熏香也极其名贵,馨香袭人,似是极为难得龙涎香,可以驱逐蚊虫,也能熏衣服,或是直接涂抹在身上。
这三件东西最终只有一件落在白面无须男子身上,那是他刻意隐瞒下来的,这就是金丝软甲。他一直贴身穿着,由此才没被刘协发现,而锦袍和熏香都被刘协占为己有了。
在丛林中的两个多月里,一切正如李挚所说,他整天背着包袱在丛林里跌跌撞撞地行走,别人都被蚊虫咬得惨不忍睹,很多兵士都毒蛇咬伤后不治身亡,甚至还有人在深夜里被猛兽偷袭而丧命,唯独他什么事都没有。
既没有蚊虫叮咬,也没有看见过毒蛇。甚至有一次他从树杈下面走过,两条缠绕在树梢上的毒蛇竟然突然从树上掉下来,砸在他身上,却愣是没有咬他,而后一溜烟儿跑掉了。此外,但凡他歇息的地方,五步之内连一只蚂蚁都没有,更别说蚊虫了。
因此他可能是一行人逃亡之中最惬意的一个,除了赶路辛苦一些、偶尔挨饿之外,几乎没有后顾之忧,根本不用担心被毒蛇咬伤或猛兽袭击。连带着,跟他在一起的刘协也跟着沾光,没有蚊虫或毒物袭扰;否则,以刘协羸弱的身体只怕很难活着走出丛林。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们精心设计的,太不可思议了,你们太可怕了!”
直到此刻,白面无须男子方才恍然大悟,原以为逃离长安是幸运所致,如今看来一切都在大将军李利的掌握之中,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唏嘘惊叹之余,男子骤然想起那件极其眼熟的锦袍是谁的手艺了,那是他的母亲一针一线缝制的,难怪似曾相识,看着那么眼熟。来不及惊叹,他随之想起另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熏香,刘协此次生病就是那块名贵的龙涎香所致。
去年冬天,刘协将那块一直没舍得用的熏香切下一小块放在香炉里,结果那天夜里他龙精虎猛,与伏寿、董贵人彻夜缠绵,一夜风流到天明。自此,刘协就对那块熏香情有独钟,每次欢好时总要切一小块放在香炉里,馨香之气充斥着整个寝宫,使得他异常兴奋。却不料乐极生悲,熏香只用了四个晚上就用完了,从第五天开始刘协便无精打采,食欲不振,昏昏欲睡,随后越来越严重,以致现在整天躺在榻上昏睡不醒,只能灌食参汤续命,就像个活死人一样。
“那熏香到底是何物?为何能让人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以致最后昏迷不醒?”白面无须男子一脸骇然地看着李挚,沉声问道。
李挚面无表情地道:“你和他曾经都亲眼见过,并且还被这种东西吓得心惊胆战,他还为此被吓得尿裤子。”
“都见过,吓尿了?”男子随口沉吟一声,随即骤然睁大眼睛,惊骇不已地道:“你是说毒龙!大将军游历荆州时猎杀的寒潭蛟龙?”
李挚神情淡漠,低声道:“准确地说,应该是毒龙腹下毒囊外面的油脂,真正的龙涎香,馥郁馨香,却也致命的毒药。此毒,天下独一无二,无药可解。迄今为止,只有神医华佗和张机二人能够救治,除此之外,中毒者必死无疑!”
桌上黑色锦囊里便有一小块,你拿回去放在香炉里,刘协便会立即醒过来,让他最后看一眼大汉天下,而后在纵欲狂欢中安然走完一生。即使你不愿意这么做,他同样会死,而且是在睡梦中死去;你再给他点上一块熏香,他就能醒过来,然后在风流快活中死去。”
白面无须男子颇为不忿地道:“他已经这样了,你为何还不放过他,执意置他于死地?”
李挚眉头一皱,语气极为冷厉地道:“因为他是天子,大汉唯一的正统皇帝,他必须死!即便今日我不杀他,他日别人同样会除掉他。与其让他死的不明不白,不如让他真正当一回男人,死在温柔乡里。
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活着窝囊,无能中兴汉室,临死前享受人间至乐,最终还能落个风流帝王的名头。如何抉择,你自己选,东西都在桌上,临走时把门关上。记住,你只有两天时间,过期不候,一切后果你自己承担!”
说完话后,李挚随手抓起酒坛,拨开帷帐,大步走进内室。
“怎么会这样毒龙,毒杀真龙天子么?上苍不佑,天亡我大汉哪!”白面无须男子,哦不,应该是中常侍董弘拿起桌上的东西塞进怀里,一边往外走,一边神不守舍地唉声叹气。失魂落魄地推开门走出去,走出十余步后,董弘又退回来,小心翼翼地关好房门,然后身形佝偻的轻步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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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一坛酒喝掉一半,伴随房门“嘎吱“一声轻响,一个白面无须的男子闪身走进房间,并探出头向门外张望,确定没有人发现后,迅速关上房门。
随即他靠在门后轻轻拍着胸口长嘘一口气:“呼!太危险了,统领还是早些离开吧,否则早晚会被禁卫发现的!”
“离开?”李挚沉吟一声,随手撩起斗篷前沿的黑纱,露出一张似笑非笑、满脸不屑的冷酷面孔。
抬手示意男子上前坐下,李挚神情冷漠地道:“等一切都办妥了,不用你催,我也会走,片刻不愿在此停留。但眼下是走是留并非由我自己决定,而要看你什么时候把事情办好,然后我带着你离开这里。就这么简单,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
男子闻声色变,如同女子一样白皙的脸颊上流露出挣扎忧郁之色,哭丧着脸,低声哀求道:“求求统领别逼我,老奴服侍他十几年了,怎能加害于他?何况他视我如父,还是个尚未及冠的孩子,老奴岂能亲手害死自己的孩子?”语罢。李挚神情木然,脸色自若,俨然是无动于衷。
白面无须男子脸色发苦。眼神极为落寞,继续哀求道:“老奴知道统领亦是贫苦出身,自幼尝尽人间冷暖,饱受欺凌,是以统领当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的道理。他自幼丧母,是老奴一手把他抚养成人,而今已是十几个寒暑。好不容易盼到他长大成人,可统领却要老奴亲手了结他的性命,老奴于心何忍。怎能下得了手啊?”
李挚抬眼看了看一脸苦相的男子,轻声道:“看来主公说的一点没错,你确实良心未泯,值得李某亲自走一趟。”
“呃?统领此话何意。老奴不明白?”男子神情顿愕。低声问道。
李挚不假思索道:“临来之前,我家主公说你秉性敦厚,良心未泯,并非大奸大恶之徒,遂命我前来邺城接你回去,否则你性命难保,死无葬身之地。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那就是你必须办好这件事。不然的话。李某此来并不是救你,而是送你和他一起上路。”一边说话。李挚一边斟上一盏酒,话音未落便举盏一饮而尽,点滴未撒,嘴角一点酒渍都没有。
“这”无须男子见状脸色煞白,全身哆嗦,两条颤颤巍巍地不同抖动,若不是他双手抓紧案几,险些瘫软倒地。
好半晌,他才回过神来,惴惴不安地看着面无表情的李挚,深吸一口气,竭力平复心神。少顷,他心存侥幸地道:“老奴并不怕死,统领如想取老奴性命,尽管下手便是。只求统领放过他,他还是个孩子,而且眼下重病在床,求统领手下留情,饶他一命好吗?老奴给统领跪下了,恳求统领高抬贵手,放过他吧!”身形一矮,男子扑通跪在地上,给面前的李挚连连叩头求饶。
李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眯着眼睛俯视着地上的男子,眼底闪过一丝不忍,却一闪而没,脸上的神色丝毫未变,依旧冷酷如冰,不动声色。
“你应该知道这件事无可挽回,无论你如何哀求我都没用,因为我也做不了主。但是,我要提醒你一句,主公交付的使命必须完成,谁也不能违背,你我二人也不例外。”
说罢话后,李挚暗自叹息一声,语气淡漠地道:“其实主公没有强迫你做这件事,你原本有很多选择的机会,或离开皇宫回临洮老家做个富家翁,或前往大将军府侍奉主公或主公夫人,可惜你都放弃了。
其实,不用我过多解释,你也应该知道自身处境,也能猜到你所肩负的使命,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这么多年来,先后五次清理宫中阉宦、侍从、婢女和嫔妃,唯独你始终安然无恙。即便是李傕将军克扣宫中用度的时候,你的俸禄仍然分毫不少,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就是你替主公效力的时候。如果你执意不肯,本将军顾念你是二夫人的族人,不会为难你,可以饶你一命。只是从今往后,你就不再是主公麾下的一员,你的族人和亲属将不再享有任何照顾,名下房产、良田和家资全部收缴充公。此外,董氏宗族中将不会再有你的名字,从今往后你就是孤魂野鬼,百年之后这个世上不会有人知道曾经还有你这么个人。”
“不”白面无须男子失魂落魄地大叫一声,瘫坐在地上,老泪横流,如丧考妣一般落寞无助。
眼见于此,李挚不再多言,随手从袖袋中取出一些东西放在桌案上,而后从怀里取出一个只有核桃大小的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色小锦囊,与袖袋中的东西放在一起。
做完这些,李挚长身而起,单手将男子从地上提起来坐好,男子战战兢兢地坐稳后,抬眼便看到桌上的一叠东西。
“啊!”失声尖叫之中,他一把抓住摆在桌案上的金光灿灿的长命金锁,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道:“这这个金锁你们是从何处得来的?”
李挚似乎早就知道他会有此一问,不加思索地随口答道:“这个金锁从何而来,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可是皇家御用之物。为何会出现在你的临洮老家,而且还挂在一个十三岁的男孩脖子上。哦不,准确地说他今年已经十五岁了。再过两年就长大成人了。事实上,这些东西早在两年前你离开函谷关时就已经在我手里了,当时我委托贾诩军师交给你一个包袱,想必你不会忘记吧?
在你跟随董承等人钻林子的两个多月里,你应该切身体会到这包东西的重要性了;无论是毒蛇还是猛兽,都不会伤害你。因为你背上的包袱在特殊液体中浸泡过半年,上面有一种特殊气味。你自己闻不到,但所有动物都能闻到,并且不会靠近你。更不可能伤害你。所以你和他都没有遭遇毒蛇猛兽的惊扰,可其他兵士和百官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你们一行五成以上的人都葬身在丛林里。”
耳边听着李挚的讲述,白面无须男子不禁想起离开函谷关的前一天夜里。贾诩找到他。笑眯眯地送给他一个包袱,笑称:“最近天气多变,中常侍身子单薄,包袱里有两件换洗衣裳,还望中常侍带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些许薄礼不成敬意,请中常侍笑纳。”当时他也没有多想,便欣然收下。第二天逃离娄底原时他走得匆忙,把包袱落在营帐里。不成想随行兵士却帮他拿来了,此后他一直背在身上。
等到置身丛林时他才有空打开包袱查看里面的东西,确如贾诩所说,里面只有两件衣服和一块拇指大的树脂状熏香。两件衣服,一件是锦袍,做工很精致,看着眼熟,似曾相识,可惜白面无须男子当时并未想起这件衣服是谁缝制的。另一件不是衣服,而是一件金丝软甲,极为罕见,实乃可遇不可求的宝贝。一小块熏香也极其名贵,馨香袭人,似是极为难得龙涎香,可以驱逐蚊虫,也能熏衣服,或是直接涂抹在身上。
这三件东西最终只有一件落在白面无须男子身上,那是他刻意隐瞒下来的,这就是金丝软甲。他一直贴身穿着,由此才没被刘协发现,而锦袍和熏香都被刘协占为己有了。
在丛林中的两个多月里,一切正如李挚所说,他整天背着包袱在丛林里跌跌撞撞地行走,别人都被蚊虫咬得惨不忍睹,很多兵士都毒蛇咬伤后不治身亡,甚至还有人在深夜里被猛兽偷袭而丧命,唯独他什么事都没有。
既没有蚊虫叮咬,也没有看见过毒蛇。甚至有一次他从树杈下面走过,两条缠绕在树梢上的毒蛇竟然突然从树上掉下来,砸在他身上,却愣是没有咬他,而后一溜烟儿跑掉了。此外,但凡他歇息的地方,五步之内连一只蚂蚁都没有,更别说蚊虫了。
因此他可能是一行人逃亡之中最惬意的一个,除了赶路辛苦一些、偶尔挨饿之外,几乎没有后顾之忧,根本不用担心被毒蛇咬伤或猛兽袭击。连带着,跟他在一起的刘协也跟着沾光,没有蚊虫或毒物袭扰;否则,以刘协羸弱的身体只怕很难活着走出丛林。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们精心设计的,太不可思议了,你们太可怕了!”
直到此刻,白面无须男子方才恍然大悟,原以为逃离长安是幸运所致,如今看来一切都在大将军李利的掌握之中,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唏嘘惊叹之余,男子骤然想起那件极其眼熟的锦袍是谁的手艺了,那是他的母亲一针一线缝制的,难怪似曾相识,看着那么眼熟。来不及惊叹,他随之想起另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熏香,刘协此次生病就是那块名贵的龙涎香所致。
去年冬天,刘协将那块一直没舍得用的熏香切下一小块放在香炉里,结果那天夜里他龙精虎猛,与伏寿、董贵人彻夜缠绵,一夜风流到天明。自此,刘协就对那块熏香情有独钟,每次欢好时总要切一小块放在香炉里,馨香之气充斥着整个寝宫,使得他异常兴奋。却不料乐极生悲,熏香只用了四个晚上就用完了,从第五天开始刘协便无精打采,食欲不振,昏昏欲睡,随后越来越严重,以致现在整天躺在榻上昏睡不醒,只能灌食参汤续命,就像个活死人一样。
“那熏香到底是何物?为何能让人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以致最后昏迷不醒?”白面无须男子一脸骇然地看着李挚,沉声问道。
李挚面无表情地道:“你和他曾经都亲眼见过,并且还被这种东西吓得心惊胆战,他还为此被吓得尿裤子。”
“都见过,吓尿了?”男子随口沉吟一声,随即骤然睁大眼睛,惊骇不已地道:“你是说毒龙!大将军游历荆州时猎杀的寒潭蛟龙?”
李挚神情淡漠,低声道:“准确地说,应该是毒龙腹下毒囊外面的油脂,真正的龙涎香,馥郁馨香,却也致命的毒药。此毒,天下独一无二,无药可解。迄今为止,只有神医华佗和张机二人能够救治,除此之外,中毒者必死无疑!”
桌上黑色锦囊里便有一小块,你拿回去放在香炉里,刘协便会立即醒过来,让他最后看一眼大汉天下,而后在纵欲狂欢中安然走完一生。即使你不愿意这么做,他同样会死,而且是在睡梦中死去;你再给他点上一块熏香,他就能醒过来,然后在风流快活中死去。”
白面无须男子颇为不忿地道:“他已经这样了,你为何还不放过他,执意置他于死地?”
李挚眉头一皱,语气极为冷厉地道:“因为他是天子,大汉唯一的正统皇帝,他必须死!即便今日我不杀他,他日别人同样会除掉他。与其让他死的不明不白,不如让他真正当一回男人,死在温柔乡里。
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活着窝囊,无能中兴汉室,临死前享受人间至乐,最终还能落个风流帝王的名头。如何抉择,你自己选,东西都在桌上,临走时把门关上。记住,你只有两天时间,过期不候,一切后果你自己承担!”
说完话后,李挚随手抓起酒坛,拨开帷帐,大步走进内室。
“怎么会这样毒龙,毒杀真龙天子么?上苍不佑,天亡我大汉哪!”白面无须男子,哦不,应该是中常侍董弘拿起桌上的东西塞进怀里,一边往外走,一边神不守舍地唉声叹气。失魂落魄地推开门走出去,走出十余步后,董弘又退回来,小心翼翼地关好房门,然后身形佝偻的轻步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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