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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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是个大胖小子!”
兴奋得奔着主家而来的女人身材臃肿,喘着粗气脸上却难掩开怀笑意,那样危险的生产虽然到头来只是虚惊一场,但任是谁人都会觉得怀中这孩子得来不易。
他接过稳婆手中的襁褓,心静如水,手臂却不知怎的有一丝颤抖。
健康的婴孩扑腾着手脚,显然连漫长的降世过程都未消磨光他所有的力气,直到这力气被无意识挥霍干净,孩子才沉沉睡去。屋里还满是蒸腾不散的热气,浓郁的血腥一时半会还弥漫着,丫鬟匆忙的脚步也掩饰不住喜悦,他抬起头,妻子芝娘在微微晃动的纱帘之后望向这边,疲惫却欣慰得笑着。
一墙之隔的外头,大雪满草野,他怀疑自己甚至听到雪将茅草压弯折断的细微声响,怀中襁褓嘹亮又充满活力的叫喊渐渐消失,而那种无法言喻的来自血脉的陌生冲击,却长久得在他的身体里挥散不去。让他有些迟疑,又有些害怕。
——这是他的孩子。
时光飞逝如梭,稚嫩的孩子开始长大。芝娘在生产时吃了大苦头,即便是产后调养得好,在以后的日子里都不曾再怀上孩子。但有熙儿承欢膝下也是足够。
那是很平静也很满足的岁月,他是一家之主,是妻儿的天地,享受过全心全意的依赖,也深切得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没有他,孤儿寡母何以立足,又要怎般受那些污脏贪婪的亲眷欺凌……所以在他突兀得离世之际,芝娘熙儿那般的悲痛欲绝他已有预料。
熙儿已经到了该上学堂的年纪,送了束脩行过师礼,他亲自出门帮忙置办笔墨纸砚,谁料却无端遇上一股邪气。那本是大户人家内宅争斗落下太多胎儿,日久天长孕生的血婴,因逢上鬼月,白日里亦能借阴气显形。普通人自然不受其扰,可他虽居羸弱的凡人身躯,毕竟包裹着一股灵气,却是被血婴盯上。
当下魂魄离体。他用尽了法子,却没法再回转被血婴吸尽生气的躯壳。恐生魂消散,急急寻找下一个渡魂之躯。可待他渡了魂回转,满府缟素都已经撤下。这么些时日,芝娘容颜已憔悴得像是老去十载,熙儿似乎一夜之间成长,瞳眸中已不复孩童懵懂的纯真。
而他满腔的怜惜与重回此间的热情,在遭逢妻儿满脸惊恐几欲晕厥的模样前,都化作了一捧冷寒雪水。任他再如何解释,芝娘只认他是吞了丈夫记忆前来谋财害命的鬼怪,熙儿更是抄起供奉的香炉,在母亲刺耳的尖叫中狠狠砸向他的头。
额头破开一个口子,血水汩汩往下淌,染上他的双眼,更显出可怖的模样。浑身上下犹如刚从冰窖中捞出般毫无温度,在手拿挑担瑟瑟发抖的护主丫鬟冲上来前,他往门口慢慢走去。
人心,呵,人心啊,费尽心机算计着成了人心中最重要的人,到底还是算不透这玩意儿。
韶平十六年,八月,天蝗蔽日。
旦逢灾年,人命如草芥便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死的人多了,瘟疫更是频繁。不过而自那生机断灭的死地,总会生出些寻常见不到的东西。他在采药回来的路上,捡回个濒死的丫头。
这心肠已经锻成了石头,自不是起怜悯恻隐之心,只是见着那精瘦枯败的脸上,镶着的一双挣扎困苦的眼,他驻足看了眼,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鬼使神差竟将她给捡了回来——可捡回来又无什么用,总归是一口饭而已。他点了油灯,一页一页翻那些老旧的医术,素华炮制好他采来的草药,做了饭,便又坐在门槛边呆呆望着毫无变化的天空。
素华是一具鲜活的傀儡。当年他在这南山脚下起了医庐长住,往后研究的也是些古怪症状,名声也有,只是脾性冷僻,与其说是行医,不如说治人,也算不得什么好人雷神重生。某一年遇上对症状奇特的病患。当家的千里迢迢带着二子求医,当他言明只能救一个之时,来人竟毫不犹豫舍弃了长子,数日之后更是付了金银便忙不迭带着小儿子离去,竟连长子后事都不愿理会。
家宅闹剧他自是没兴致理会,只是素华情况过于诡异,叫他在人断了气之后还是搁在自己榻上用心钻研。病因是阴怪作祟,潜伏在两兄弟胸腹中几乎炼成了蛊,弟弟命格重些,因此他毫不犹豫将弟弟身上的东西引到哥哥体内,两物一冲,直接将素华致死。
但素华的命格太轻,实在太轻,轻得本不应该降生,所以魂魄也易散——偏偏那东西盘踞在他身体内,竟由死气转化成了生气,活生生将素华魂魄给拉扯住了。所以素华体内是有魂魄的,只是他已是死了,两者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他的身体仍在生长,模样也不似行尸走肉,但他已是死了。
他便将素华炼成了傀儡,不愿刺激那股生气温养躯壳,作为自己下一个渡魂的宿体留着。
如此又是几年。他当年无意捡回来的丫头也长大了,名为阿蒲。虽然阿蒲为他所救,后来又拜了他为师,但她是深深厌恶着这地方的。整个医庐都像是座巨大的死气的坟墓,死气沉沉的鬼手大夫,死气沉沉的冷面药童,而她或许是这里面唯一一点鲜活之色。她有普通女孩的鲜活生命,有像花一样蓬勃而绽放的妍丽姿态,哪怕是压抑在恐惧背后的厌恶与排斥都无比鲜活。可或许世事总有那么多阴差阳错,阿蒲竟恋上了素华。
他曾在昏夜明明昧昧的光影中,听到屋外的阿蒲小声而颤抖得对他的傀儡说:“哥哥,逃吧……我们逃吧,逃得远远的!”
素华的身体没有停止生长,所以现在已是个弱冠之龄的青年。容貌尚好,肤色苍白,总带着股病态般的孱弱,阿蒲是怜惜素华的,先入为主想当然的认知牢牢占据大脑,没有回应的爱恋竟也炽烈燃烧起来。所以当素华的傀儡之躯开始崩坏之时,阿蒲以为素华旧病复发,无计可施之际竟冒着犯师长的忌讳,也要盗取他救命的药。
身上这躯壳使用得久了,难免散发出介于生死交界的既清明又腐臭的气息,越是到需要再次渡魂之际,他对这方面便越重视,于是手制了一些药,算好时日,药尽时便是渡魂之期。傀儡因他身体的反馈,自然也会有影响。而他用来稳定魂魄的药,在阿蒲看来,就是救命之药。
在阿蒲偷入他房间时,他便无声无息站在门口,眼看着她又恐又慌得找药,眼看着她回过身见到他时恐惧得几欲晕厥的模样,眼见着她慌不择路将师长撞到在地,眼见着她发现他已无鼻息时战栗如抖筛。
这一次渡魂已是被他准备了十几年的事了,比起过去来自然要顺利得多,只是痛苦却是一点没少。到他终于能全然控制这身躯之时,他也醒了过来。
然后他一睁眼,便见着伏在他床头的阿蒲那欣喜若狂的眼,慢慢变成惊疑不定,慢慢变成难以置信,慢慢变成惊恐欲绝。
她认出来了。这个在医庐中生长见惯了那么多不可以人力来解释的事的女孩,这个哪怕误害了师长也要救她心上人的女孩,在见着他醒来的第一眼,便认出,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心上人,这是自己误杀的师父。
阿蒲疯了。
韶平三十年,二月,梅花枝头俏。
……
已经很多年了,他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次渡魂的经历了。
忙忙碌碌一世世跋涉,因人而扰,为人所弃,艰辛,困苦,哪怕是那点想要牢牢抓住的温暖,都微薄得如同即将熄灭的黯淡烛火,在日出时分就会随薄岚一道烟消云散。
他已是真真切切得撕却了那身仙神清风明月的皮,整个人都浸淬了这凡尘的污浊,如凡人般专营不休,算计着人心,谋求着**——却到底是被天命所戏弄道魔天荒。明明在无数次被放弃之后懂得,他必须要成为最重要的那一个人,才不会被舍却,可明明他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那个人,还要眼睁睁看着似乎唾手可得的真情面目全非,然后被现实冷冷嘲讽。
他曾承欢膝下彩衣娱亲,为换得父母真心相待。
他曾执子之手举案齐眉,为换得妻子真情以付。
他曾慈心善意遮蔽风雨,为换得子女真心相伴。
他曾杯酒许誓雪中送炭,为换得旧友真情追随。
……
不断变换着身份,不断算计着人心,可再和乐太平的景象,在他再次渡魂归来,都被撕扯得粉碎。没有人肯信他便是自己的儿子、丈夫、父亲、挚友、师长……他永远都是侵占了他们记忆与魂魄的鬼怪,甚至当着他的面苦苦哀求着将过去的那人还回来。
那些年,他还没有那般得偏激。因为不屑,所以被伤到了也只会转身离去,不叫它伤到第二回。可那痛在心尖上一层一层得叠,总有一天污了他的胸膛。
——他是真的曾感受到温暖的,可他后来困扰着,他得到的那些温暖究竟是因着他本身,还只是这些壳子?
繁华盛景匆匆,终究不过一付断墙残垣。
随着魂力渐消,越来越多的记忆模糊不清,他疯得更厉害了。再理智不过得疯狂着。
然而怎甘对着那天命认输?怎甘就此一败涂地?
他像所有普通人一样,与青梅竹马的表妹成婚,生子。贪婪得紧抓着那些浅薄的暖意,在又一次被迫转换躯壳之后,他还是回到了原地。总是连枕畔人都不肯信他,他将他的妻子囚禁起来,用各种事实表明自己的身份,逼她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他确实是自己的丈夫。然后他眼睁睁看着多年相守的妻子在自己面前自尽。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竟然是这样一个夺人魂魄与躯体的怪物。
原来就算是成为最重要的一个,就算是叫人知晓从头至尾都是他,他还是要被抛弃,被远离。
这天道总有理由叫他一无所有。
他的胸腔中开始潜伏起一只野兽,鲜血淋漓张牙舞爪,似乎随时都会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撕得粉碎。继续辗转凡尘,用尽一切想得到不变的真情,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背弃之后,亲手杀了那些辜负他的人,看鲜血淌遍双手,总会叫他感受到人体中最后一点暖意。
不甘心,再如何也不能甘心。
……
千疮百孔之后,坐在衡山洞府中,看那漫长岁月里刻记下的烙印,记忆时刻不停得在消逝,若不是借着这些文字,他都已回忆不起久远之前的经历。
可这一世一世,她竟再未出现。
你去哪了?你再不会来了吗?
他其实已知道他为何会那样憎厌她的缘由了。
他也终于明白,多年以前,在洞灵源的那一世,方其雅为何会那样绝望得毁灭自己。
……无论是爱你,还是恨你,都永远不会得到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2018
最后还是决定借着这样的基调写完这些世。阿湮要出来了。下章蓬莱。
老板你已成功被玩坏- -,不谢。
“恭喜,恭喜!是个大胖小子!”
兴奋得奔着主家而来的女人身材臃肿,喘着粗气脸上却难掩开怀笑意,那样危险的生产虽然到头来只是虚惊一场,但任是谁人都会觉得怀中这孩子得来不易。
他接过稳婆手中的襁褓,心静如水,手臂却不知怎的有一丝颤抖。
健康的婴孩扑腾着手脚,显然连漫长的降世过程都未消磨光他所有的力气,直到这力气被无意识挥霍干净,孩子才沉沉睡去。屋里还满是蒸腾不散的热气,浓郁的血腥一时半会还弥漫着,丫鬟匆忙的脚步也掩饰不住喜悦,他抬起头,妻子芝娘在微微晃动的纱帘之后望向这边,疲惫却欣慰得笑着。
一墙之隔的外头,大雪满草野,他怀疑自己甚至听到雪将茅草压弯折断的细微声响,怀中襁褓嘹亮又充满活力的叫喊渐渐消失,而那种无法言喻的来自血脉的陌生冲击,却长久得在他的身体里挥散不去。让他有些迟疑,又有些害怕。
——这是他的孩子。
时光飞逝如梭,稚嫩的孩子开始长大。芝娘在生产时吃了大苦头,即便是产后调养得好,在以后的日子里都不曾再怀上孩子。但有熙儿承欢膝下也是足够。
那是很平静也很满足的岁月,他是一家之主,是妻儿的天地,享受过全心全意的依赖,也深切得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没有他,孤儿寡母何以立足,又要怎般受那些污脏贪婪的亲眷欺凌……所以在他突兀得离世之际,芝娘熙儿那般的悲痛欲绝他已有预料。
熙儿已经到了该上学堂的年纪,送了束脩行过师礼,他亲自出门帮忙置办笔墨纸砚,谁料却无端遇上一股邪气。那本是大户人家内宅争斗落下太多胎儿,日久天长孕生的血婴,因逢上鬼月,白日里亦能借阴气显形。普通人自然不受其扰,可他虽居羸弱的凡人身躯,毕竟包裹着一股灵气,却是被血婴盯上。
当下魂魄离体。他用尽了法子,却没法再回转被血婴吸尽生气的躯壳。恐生魂消散,急急寻找下一个渡魂之躯。可待他渡了魂回转,满府缟素都已经撤下。这么些时日,芝娘容颜已憔悴得像是老去十载,熙儿似乎一夜之间成长,瞳眸中已不复孩童懵懂的纯真。
而他满腔的怜惜与重回此间的热情,在遭逢妻儿满脸惊恐几欲晕厥的模样前,都化作了一捧冷寒雪水。任他再如何解释,芝娘只认他是吞了丈夫记忆前来谋财害命的鬼怪,熙儿更是抄起供奉的香炉,在母亲刺耳的尖叫中狠狠砸向他的头。
额头破开一个口子,血水汩汩往下淌,染上他的双眼,更显出可怖的模样。浑身上下犹如刚从冰窖中捞出般毫无温度,在手拿挑担瑟瑟发抖的护主丫鬟冲上来前,他往门口慢慢走去。
人心,呵,人心啊,费尽心机算计着成了人心中最重要的人,到底还是算不透这玩意儿。
韶平十六年,八月,天蝗蔽日。
旦逢灾年,人命如草芥便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死的人多了,瘟疫更是频繁。不过而自那生机断灭的死地,总会生出些寻常见不到的东西。他在采药回来的路上,捡回个濒死的丫头。
这心肠已经锻成了石头,自不是起怜悯恻隐之心,只是见着那精瘦枯败的脸上,镶着的一双挣扎困苦的眼,他驻足看了眼,也不知想到了什么,鬼使神差竟将她给捡了回来——可捡回来又无什么用,总归是一口饭而已。他点了油灯,一页一页翻那些老旧的医术,素华炮制好他采来的草药,做了饭,便又坐在门槛边呆呆望着毫无变化的天空。
素华是一具鲜活的傀儡。当年他在这南山脚下起了医庐长住,往后研究的也是些古怪症状,名声也有,只是脾性冷僻,与其说是行医,不如说治人,也算不得什么好人雷神重生。某一年遇上对症状奇特的病患。当家的千里迢迢带着二子求医,当他言明只能救一个之时,来人竟毫不犹豫舍弃了长子,数日之后更是付了金银便忙不迭带着小儿子离去,竟连长子后事都不愿理会。
家宅闹剧他自是没兴致理会,只是素华情况过于诡异,叫他在人断了气之后还是搁在自己榻上用心钻研。病因是阴怪作祟,潜伏在两兄弟胸腹中几乎炼成了蛊,弟弟命格重些,因此他毫不犹豫将弟弟身上的东西引到哥哥体内,两物一冲,直接将素华致死。
但素华的命格太轻,实在太轻,轻得本不应该降生,所以魂魄也易散——偏偏那东西盘踞在他身体内,竟由死气转化成了生气,活生生将素华魂魄给拉扯住了。所以素华体内是有魂魄的,只是他已是死了,两者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他的身体仍在生长,模样也不似行尸走肉,但他已是死了。
他便将素华炼成了傀儡,不愿刺激那股生气温养躯壳,作为自己下一个渡魂的宿体留着。
如此又是几年。他当年无意捡回来的丫头也长大了,名为阿蒲。虽然阿蒲为他所救,后来又拜了他为师,但她是深深厌恶着这地方的。整个医庐都像是座巨大的死气的坟墓,死气沉沉的鬼手大夫,死气沉沉的冷面药童,而她或许是这里面唯一一点鲜活之色。她有普通女孩的鲜活生命,有像花一样蓬勃而绽放的妍丽姿态,哪怕是压抑在恐惧背后的厌恶与排斥都无比鲜活。可或许世事总有那么多阴差阳错,阿蒲竟恋上了素华。
他曾在昏夜明明昧昧的光影中,听到屋外的阿蒲小声而颤抖得对他的傀儡说:“哥哥,逃吧……我们逃吧,逃得远远的!”
素华的身体没有停止生长,所以现在已是个弱冠之龄的青年。容貌尚好,肤色苍白,总带着股病态般的孱弱,阿蒲是怜惜素华的,先入为主想当然的认知牢牢占据大脑,没有回应的爱恋竟也炽烈燃烧起来。所以当素华的傀儡之躯开始崩坏之时,阿蒲以为素华旧病复发,无计可施之际竟冒着犯师长的忌讳,也要盗取他救命的药。
身上这躯壳使用得久了,难免散发出介于生死交界的既清明又腐臭的气息,越是到需要再次渡魂之际,他对这方面便越重视,于是手制了一些药,算好时日,药尽时便是渡魂之期。傀儡因他身体的反馈,自然也会有影响。而他用来稳定魂魄的药,在阿蒲看来,就是救命之药。
在阿蒲偷入他房间时,他便无声无息站在门口,眼看着她又恐又慌得找药,眼看着她回过身见到他时恐惧得几欲晕厥的模样,眼见着她慌不择路将师长撞到在地,眼见着她发现他已无鼻息时战栗如抖筛。
这一次渡魂已是被他准备了十几年的事了,比起过去来自然要顺利得多,只是痛苦却是一点没少。到他终于能全然控制这身躯之时,他也醒了过来。
然后他一睁眼,便见着伏在他床头的阿蒲那欣喜若狂的眼,慢慢变成惊疑不定,慢慢变成难以置信,慢慢变成惊恐欲绝。
她认出来了。这个在医庐中生长见惯了那么多不可以人力来解释的事的女孩,这个哪怕误害了师长也要救她心上人的女孩,在见着他醒来的第一眼,便认出,这已经不是自己的心上人,这是自己误杀的师父。
阿蒲疯了。
韶平三十年,二月,梅花枝头俏。
……
已经很多年了,他自己也数不清有多少次渡魂的经历了。
忙忙碌碌一世世跋涉,因人而扰,为人所弃,艰辛,困苦,哪怕是那点想要牢牢抓住的温暖,都微薄得如同即将熄灭的黯淡烛火,在日出时分就会随薄岚一道烟消云散。
他已是真真切切得撕却了那身仙神清风明月的皮,整个人都浸淬了这凡尘的污浊,如凡人般专营不休,算计着人心,谋求着**——却到底是被天命所戏弄道魔天荒。明明在无数次被放弃之后懂得,他必须要成为最重要的那一个人,才不会被舍却,可明明他已经成为了最重要的那个人,还要眼睁睁看着似乎唾手可得的真情面目全非,然后被现实冷冷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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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他还没有那般得偏激。因为不屑,所以被伤到了也只会转身离去,不叫它伤到第二回。可那痛在心尖上一层一层得叠,总有一天污了他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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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盛景匆匆,终究不过一付断墙残垣。
随着魂力渐消,越来越多的记忆模糊不清,他疯得更厉害了。再理智不过得疯狂着。
然而怎甘对着那天命认输?怎甘就此一败涂地?
他像所有普通人一样,与青梅竹马的表妹成婚,生子。贪婪得紧抓着那些浅薄的暖意,在又一次被迫转换躯壳之后,他还是回到了原地。总是连枕畔人都不肯信他,他将他的妻子囚禁起来,用各种事实表明自己的身份,逼她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他确实是自己的丈夫。然后他眼睁睁看着多年相守的妻子在自己面前自尽。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丈夫竟然是这样一个夺人魂魄与躯体的怪物。
原来就算是成为最重要的一个,就算是叫人知晓从头至尾都是他,他还是要被抛弃,被远离。
这天道总有理由叫他一无所有。
他的胸腔中开始潜伏起一只野兽,鲜血淋漓张牙舞爪,似乎随时都会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撕得粉碎。继续辗转凡尘,用尽一切想得到不变的真情,而在一次又一次的背弃之后,亲手杀了那些辜负他的人,看鲜血淌遍双手,总会叫他感受到人体中最后一点暖意。
不甘心,再如何也不能甘心。
……
千疮百孔之后,坐在衡山洞府中,看那漫长岁月里刻记下的烙印,记忆时刻不停得在消逝,若不是借着这些文字,他都已回忆不起久远之前的经历。
可这一世一世,她竟再未出现。
你去哪了?你再不会来了吗?
他其实已知道他为何会那样憎厌她的缘由了。
他也终于明白,多年以前,在洞灵源的那一世,方其雅为何会那样绝望得毁灭自己。
……无论是爱你,还是恨你,都永远不会得到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2018
最后还是决定借着这样的基调写完这些世。阿湮要出来了。下章蓬莱。
老板你已成功被玩坏- -,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