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病花魁(1)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八一中文网 www.byzw.cc,最快更新这个道士不太冷最新章节!
五月端阳,时至仲夏,骄阳似火,榴花吐艳,家家户户挂菖蒲、燃艾草,吃粽子,饮雄黄酒,引朋呼伴去看官府组织的赛龙舟,过个喜喜庆庆的端午节。 ?? 汴州城是五朝古都,有“琪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之称,节日里的盛景自是分外繁华热闹。城中大小街道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归宁的新妇和未出嫁的少女都穿戴着最时髦的衣饰,将自己装点得像花儿一般引人注目。
护城河外的杨柳荫里更是游人如织,其间夹杂着大小商贩的摊点,有卖饰的,卖胭脂水粉的,卖粽子的,卖五时图的……不一而足。商贩们的叫卖声和赛龙舟的喧天锣鼓声交织在一起,融汇成一支喧嚷的曲子,吵得人耳朵都快起了茧子。
端午节的热闹气氛也激了小桃的灵感。她软磨硬泡地让道士画了几十道五灵符,跑到护城河边向游人兜售,着实小赚了一笔。转眼间到了下午,小桃揣着一口袋沉甸甸的铜钱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灵符回到客栈,嚷着要请道士吃顿好的。
“大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小桃拍拍鼓囊囊的钱袋,朝道士挤了挤眼,“钱咱们有的是。”
道士略一思索,说道:“那就去聚仙楼吧。”
“聚仙楼?!”
聚仙楼是汴州城数一数二的豪华饭店,里面装饰得富丽堂皇,菜肴酒水均属上乘,价钱也贵得令人咋舌。不过让小桃如此惊讶的不只是饭店的规格,更是聚仙楼所在的位置:它位于柳烟大道和杏花巷的交界处,这两条街道皆是勾栏瓦肆聚集之地,一到晚上便红灯高悬、莺声燕语,是个香艳妩媚、教人**断肠的去处。
只是,一个道士去哪里要做什么?!
“嗯,聚仙楼。”道士淡淡地重复一遍,“现在就去。”
走在去聚仙楼的路上,小桃无奈地安慰自己:或许道士只是出于好奇,想去观摩一下寻常男子的生活而已。 § ? 、
**
一大一小两个道士走进聚仙楼时,着实吸引了不少或惊讶好奇或揶揄鄙夷的目光。嗯,其中的揶揄鄙夷远远大于惊讶好奇。小桃恨不得把脸埋进手里那张印着华丽纹饰、飘着淡淡香气的菜单里,草草点了几个菜算完事。道士倒是一脸淡定从容,不仅吃饭时慢条斯理,饭后还问伙计要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细细品尝,颇有在这里耗上大半晚的架势。
夜色渐浓,窗外次第燃起一盏盏招摇的红灯笼,远处有女子的温声软语夹杂着丝竹管弦声传到耳边,说不出的妩媚妖娆。小桃的好奇心渐渐战胜了羞耻,好几次忍不住伸长脖子往窗外看,大半个身子都从窗户边探了出去。道士从杯沿上方瞟了她一眼,淡淡道:
“别急,时候未道。”又用眼神示意周围,“他们也在等呢。”
小桃环顾四周,这才现有许多人和他们一样,都占据了酒楼二层靠窗的位置,一边交谈着一边不时往窗外看,神色中满是兴奋和焦急,似乎很快就会有大事生。
“等什么?”小桃满头雾水。
道士嘴角轻轻向上一勾,眼神中竟闪过一丝不常见的俏皮之色,讳莫如深道:“待会你就知道了。”
未及戌时,答案便自行揭晓了。
杏花巷深处突然响起了震天的鼓乐声,街道上起了不小的骚动,路边转瞬间便被看热闹的男女挤得满满当当,其中不少是服饰鲜丽的伎人和锦衣华服的恩客,本身便构成了一道亮丽夺目的风景。然而从他们兴奋和渴望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所期待的风景必定更加不同寻常。? ?
果然,过了约半柱香的时间,鼓乐声来到了聚仙楼下,一队装饰华丽、阵势浩大的游行队伍出现在杏花巷和柳烟大道的交界处。
打头阵的是一队乐人,两人一排,依次是笙、箫、锣、鼓,选用的皆是年纪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的青壮男子,相貌堂堂,身穿清一色的黑衣,格外庄严隆重。
其后步行的是一队尚未束的童伎,有男有女,年纪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只有四五岁,都穿着明媚鲜艳的服饰,相貌姣好惹人喜爱。
童伎之后紧跟着一辆敞篷马车,上面坐着当时最红的伎人,有的弹奏琵琶古琴,有的放声高歌,有的伴着歌声翩然起舞,纷纷亮出最拿手的本领来引人注意,简直令人目不暇接。
然而这些都不过是前奏,最引人瞩目的当属马车之后姗姗而来的那顶装饰得美轮美奂的彩舆。轿子由八名赤膊壮汉合抬,座椅、踏子和门窗均由朱红漆的藤子编成,轿外悬挂着桃粉的薄纱围幛,并不起遮盖藏匿的作用,反而将轿内的景象衬托得更加旖旎。
轿内铺设着红罗茵褥、软屏夹幔,其间坐着一位国色天香的年轻女子,身穿一袭逶迤拖地的大红丝裙,领口开得很低,裸露出大片凝脂般光洁白皙的肌肤,一头黑挽成高高的髻,其上缀满了明珠美玉做成的头饰,在灯光下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轿子甫一出现便遭到了众人的注目,人们不由自主地挤上前去,想要一睹轿中女子的风采。然而女子却仿佛对周围的骚乱视若无睹,一双摄人魂魄的凤眸平视前方,洁白姣好的面庞上并无半点笑意,仅两瓣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已足以令围拢在四周的男子为之心摇神荡,着实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
“哈哈,我没说错吧,今年的花魁非叶蓁蓁莫属!”右侧窗边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叫道,引得周围众人连连点头。
“话说这叶蓁蓁已经连续三年当选花魁了吧。”
“蓁蓁无论容貌、身段,还是才学、气度都属上乘,别说是一般教坊里的姑娘,就算是王公贵族家的闺秀,又有几个能比得上她的?”
有人想入非非:“若能够亲一亲这花魁的芳泽,这辈子也值了。”
立刻遭到旁人的嗤之以鼻:“你知道听叶蓁蓁弹一曲子要多少钱?”伸出五根手指头:“起码这个数。”
“五十两?”
众皆哗然:“五百两!”
“就算有五百两也不一定能见到真人,听说城东王家的公子花五千两买了张古琴送给**,蓁蓁姑娘连门都没让他进,嫌他没有才学、言行粗鄙!”
也有喜欢泼冷水的。“哼,就算好到天上去,也不过是这几年光鲜的功夫。花有几日好?叶蓁蓁少说也有二十一二了吧?”
“这倒是,教坊里的女人,过了二十五就没什么看头了。到时候门庭冷落,恐怕鱼贩子她也接!”
一阵轰然大笑。小桃听得刺耳,又为那个被他们说得不堪的女子不平,恨不得冲上去一人给个耳刮子,憋气憋得眼圈红。
道士拍拍她的肩膀:“别理他们,不过是一群乱吠的恶犬罢了。”
小桃默然,回过头去继续看街上的游行。彩舆已经过了聚仙楼,顺着柳烟大道向南缓缓而行。轿子里的女子坐得极端正,并不带半点风尘气息,反而如同仙子下凡般的肃然和洁净。或许正是为了抵抗那些不堪的评论。
突然——
小桃的目光停到彩舆右侧一个白衣少年身上。是个生得很好看的男孩子,大约十四五岁模样,头顶一个圆髻,两侧的短各编成一个小辫垂在脑后。眼睛细长,眼角微微上挑,很迷人的桃花眼。觉有人看他,少年回过头来,朝小桃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
“嗳?”小桃轻声惊叫。刚才那少年明明是混在童伎队伍里的,不知什么时候竟跑到这里来了。而且看周围人的神情举止,并不为他擅自离队的行为所干扰,围观的观众同样没有反应。
小桃正兀自觉得奇怪,突然看到少年轻巧地一跃,竟跳上了彩舆的轿顶,俯身隔着纱帘向里面张望。
“这小子太没礼貌了!”小桃猛地拍了下桌子,把旁边人吓了一跳。
道士同样神情茫然:“什么小子?”
“大叔你也没看见?就是那个穿白衣服的——”小桃看着空荡荡的轿顶,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奇怪,刚才还在这里的!”
不仅是轿顶,游行队伍里,被观众挤满的街道上,都没有了白衣少年的身影。难道她刚才出现了幻觉?
“你看到什么了?”道士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眼神中露出警觉。
小桃没来由地有些迟疑:“嗯……没,没什么。”奇怪,她为什么要撒谎呢?
总觉得,那少年她似乎在哪里见过似的……
道士倒也没再追问,继续观望楼下的游行。游行队伍已经走远了,街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有彩舆绘着金色凤凰与牡丹纹饰的轿顶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良久,道士轻轻叹了一声:“又是一个可怜人呢。”
五月端阳,时至仲夏,骄阳似火,榴花吐艳,家家户户挂菖蒲、燃艾草,吃粽子,饮雄黄酒,引朋呼伴去看官府组织的赛龙舟,过个喜喜庆庆的端午节。 ?? 汴州城是五朝古都,有“琪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之称,节日里的盛景自是分外繁华热闹。城中大小街道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归宁的新妇和未出嫁的少女都穿戴着最时髦的衣饰,将自己装点得像花儿一般引人注目。
护城河外的杨柳荫里更是游人如织,其间夹杂着大小商贩的摊点,有卖饰的,卖胭脂水粉的,卖粽子的,卖五时图的……不一而足。商贩们的叫卖声和赛龙舟的喧天锣鼓声交织在一起,融汇成一支喧嚷的曲子,吵得人耳朵都快起了茧子。
端午节的热闹气氛也激了小桃的灵感。她软磨硬泡地让道士画了几十道五灵符,跑到护城河边向游人兜售,着实小赚了一笔。转眼间到了下午,小桃揣着一口袋沉甸甸的铜钱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灵符回到客栈,嚷着要请道士吃顿好的。
“大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小桃拍拍鼓囊囊的钱袋,朝道士挤了挤眼,“钱咱们有的是。”
道士略一思索,说道:“那就去聚仙楼吧。”
“聚仙楼?!”
聚仙楼是汴州城数一数二的豪华饭店,里面装饰得富丽堂皇,菜肴酒水均属上乘,价钱也贵得令人咋舌。不过让小桃如此惊讶的不只是饭店的规格,更是聚仙楼所在的位置:它位于柳烟大道和杏花巷的交界处,这两条街道皆是勾栏瓦肆聚集之地,一到晚上便红灯高悬、莺声燕语,是个香艳妩媚、教人**断肠的去处。
只是,一个道士去哪里要做什么?!
“嗯,聚仙楼。”道士淡淡地重复一遍,“现在就去。”
走在去聚仙楼的路上,小桃无奈地安慰自己:或许道士只是出于好奇,想去观摩一下寻常男子的生活而已。 § ? 、
**
一大一小两个道士走进聚仙楼时,着实吸引了不少或惊讶好奇或揶揄鄙夷的目光。嗯,其中的揶揄鄙夷远远大于惊讶好奇。小桃恨不得把脸埋进手里那张印着华丽纹饰、飘着淡淡香气的菜单里,草草点了几个菜算完事。道士倒是一脸淡定从容,不仅吃饭时慢条斯理,饭后还问伙计要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细细品尝,颇有在这里耗上大半晚的架势。
夜色渐浓,窗外次第燃起一盏盏招摇的红灯笼,远处有女子的温声软语夹杂着丝竹管弦声传到耳边,说不出的妩媚妖娆。小桃的好奇心渐渐战胜了羞耻,好几次忍不住伸长脖子往窗外看,大半个身子都从窗户边探了出去。道士从杯沿上方瞟了她一眼,淡淡道:
“别急,时候未道。”又用眼神示意周围,“他们也在等呢。”
小桃环顾四周,这才现有许多人和他们一样,都占据了酒楼二层靠窗的位置,一边交谈着一边不时往窗外看,神色中满是兴奋和焦急,似乎很快就会有大事生。
“等什么?”小桃满头雾水。
道士嘴角轻轻向上一勾,眼神中竟闪过一丝不常见的俏皮之色,讳莫如深道:“待会你就知道了。”
未及戌时,答案便自行揭晓了。
杏花巷深处突然响起了震天的鼓乐声,街道上起了不小的骚动,路边转瞬间便被看热闹的男女挤得满满当当,其中不少是服饰鲜丽的伎人和锦衣华服的恩客,本身便构成了一道亮丽夺目的风景。然而从他们兴奋和渴望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所期待的风景必定更加不同寻常。? ?
果然,过了约半柱香的时间,鼓乐声来到了聚仙楼下,一队装饰华丽、阵势浩大的游行队伍出现在杏花巷和柳烟大道的交界处。
打头阵的是一队乐人,两人一排,依次是笙、箫、锣、鼓,选用的皆是年纪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的青壮男子,相貌堂堂,身穿清一色的黑衣,格外庄严隆重。
其后步行的是一队尚未束的童伎,有男有女,年纪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只有四五岁,都穿着明媚鲜艳的服饰,相貌姣好惹人喜爱。
童伎之后紧跟着一辆敞篷马车,上面坐着当时最红的伎人,有的弹奏琵琶古琴,有的放声高歌,有的伴着歌声翩然起舞,纷纷亮出最拿手的本领来引人注意,简直令人目不暇接。
然而这些都不过是前奏,最引人瞩目的当属马车之后姗姗而来的那顶装饰得美轮美奂的彩舆。轿子由八名赤膊壮汉合抬,座椅、踏子和门窗均由朱红漆的藤子编成,轿外悬挂着桃粉的薄纱围幛,并不起遮盖藏匿的作用,反而将轿内的景象衬托得更加旖旎。
轿内铺设着红罗茵褥、软屏夹幔,其间坐着一位国色天香的年轻女子,身穿一袭逶迤拖地的大红丝裙,领口开得很低,裸露出大片凝脂般光洁白皙的肌肤,一头黑挽成高高的髻,其上缀满了明珠美玉做成的头饰,在灯光下放射出夺目的光辉。
轿子甫一出现便遭到了众人的注目,人们不由自主地挤上前去,想要一睹轿中女子的风采。然而女子却仿佛对周围的骚乱视若无睹,一双摄人魂魄的凤眸平视前方,洁白姣好的面庞上并无半点笑意,仅两瓣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已足以令围拢在四周的男子为之心摇神荡,着实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
“哈哈,我没说错吧,今年的花魁非叶蓁蓁莫属!”右侧窗边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叫道,引得周围众人连连点头。
“话说这叶蓁蓁已经连续三年当选花魁了吧。”
“蓁蓁无论容貌、身段,还是才学、气度都属上乘,别说是一般教坊里的姑娘,就算是王公贵族家的闺秀,又有几个能比得上她的?”
有人想入非非:“若能够亲一亲这花魁的芳泽,这辈子也值了。”
立刻遭到旁人的嗤之以鼻:“你知道听叶蓁蓁弹一曲子要多少钱?”伸出五根手指头:“起码这个数。”
“五十两?”
众皆哗然:“五百两!”
“就算有五百两也不一定能见到真人,听说城东王家的公子花五千两买了张古琴送给**,蓁蓁姑娘连门都没让他进,嫌他没有才学、言行粗鄙!”
也有喜欢泼冷水的。“哼,就算好到天上去,也不过是这几年光鲜的功夫。花有几日好?叶蓁蓁少说也有二十一二了吧?”
“这倒是,教坊里的女人,过了二十五就没什么看头了。到时候门庭冷落,恐怕鱼贩子她也接!”
一阵轰然大笑。小桃听得刺耳,又为那个被他们说得不堪的女子不平,恨不得冲上去一人给个耳刮子,憋气憋得眼圈红。
道士拍拍她的肩膀:“别理他们,不过是一群乱吠的恶犬罢了。”
小桃默然,回过头去继续看街上的游行。彩舆已经过了聚仙楼,顺着柳烟大道向南缓缓而行。轿子里的女子坐得极端正,并不带半点风尘气息,反而如同仙子下凡般的肃然和洁净。或许正是为了抵抗那些不堪的评论。
突然——
小桃的目光停到彩舆右侧一个白衣少年身上。是个生得很好看的男孩子,大约十四五岁模样,头顶一个圆髻,两侧的短各编成一个小辫垂在脑后。眼睛细长,眼角微微上挑,很迷人的桃花眼。觉有人看他,少年回过头来,朝小桃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
“嗳?”小桃轻声惊叫。刚才那少年明明是混在童伎队伍里的,不知什么时候竟跑到这里来了。而且看周围人的神情举止,并不为他擅自离队的行为所干扰,围观的观众同样没有反应。
小桃正兀自觉得奇怪,突然看到少年轻巧地一跃,竟跳上了彩舆的轿顶,俯身隔着纱帘向里面张望。
“这小子太没礼貌了!”小桃猛地拍了下桌子,把旁边人吓了一跳。
道士同样神情茫然:“什么小子?”
“大叔你也没看见?就是那个穿白衣服的——”小桃看着空荡荡的轿顶,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奇怪,刚才还在这里的!”
不仅是轿顶,游行队伍里,被观众挤满的街道上,都没有了白衣少年的身影。难道她刚才出现了幻觉?
“你看到什么了?”道士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眼神中露出警觉。
小桃没来由地有些迟疑:“嗯……没,没什么。”奇怪,她为什么要撒谎呢?
总觉得,那少年她似乎在哪里见过似的……
道士倒也没再追问,继续观望楼下的游行。游行队伍已经走远了,街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有彩舆绘着金色凤凰与牡丹纹饰的轿顶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良久,道士轻轻叹了一声:“又是一个可怜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