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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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度烧伤,必须植皮,失血过多,要输血”
“脾脏肝脏都有不同程度的破裂,内脏有出血点,要查找,快,快止血钳”
“我这面要清宫,她流产了”
“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快用注射强心剂”
她不知道在这片白色中停留了多久,耳边的声音又变了,似乎是一个很苍老的声音,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梵语,仿佛暮鼓晨钟,又似沧海明月,流年不息,带来一片安静清凉的感觉,她慢慢的平静下来
睁开眼睛的时候,是一片安静朴素的白色,没有很浓郁的消毒水味道,反倒有些淡淡的花香,她转过头,发现床头放了一大捧白色的姜花,晶莹的白色花瓣,嫩黄的花蕊,碎碎的小花,带着淡雅的香气。
她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发现脑子里一片空白,想撑起身子,脑袋顿时一片眩晕。
一个声音传过来:“醒了,阿婉,你醒了?大哥,快,快来啊,大嫂醒了”面前陡然蹦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刮的黎青的头皮,浓眉大眼,看着一脸的憨直。
门外就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面目俊朗,五官深刻,气质豪烈,一双眼睛尤其漂亮,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衫,黑色牛仔裤,手上还拎着一个摩托车头盔,身后跟着四个打扮差不多的年轻人,匪气十足,看见她倒都十分欢喜。
“大嫂,醒了”
“大嫂,你可醒了,再不醒,咱们都要把医院给拆了”
为首的那个走到床前,仔细的看看她,小心的捧着她的手,轻声道:“醒了?还晕吗?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她眨眨眼睛,觉得脑袋更晕了,迟疑了半晌,才道:“有,我头晕,我还记不起来自己是谁,你,是谁”她的嗓子十分沙哑,反应和语言能力也有些迟钝,几乎是一字一顿。
那些人叫自己大嫂,那么这个男人是自己老公?虽然感觉很亲近,可还是觉得很别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自己是传说中的失忆?太追赶流行了吧?这年头咋动不动就失忆呢?好像,很多电视呀电影啊小说啊都有这样的桥段,很烂了好不好?自己也赶上了?穿越也流行自己咋不穿越呢?
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里现在全是小圈圈,脑袋里乱七八糟的。
所有喧闹的问候声戛然而止,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半晌,为首的男人才叹了口气,脸上没有太过震惊的表情,反倒有些如释重负:“大夫说,你被爆炸震的有严重的脑震荡,也许会出现短暂性的失忆,你不记得不要紧,但不要用力去想,你病的时候有抽搐,如果过度用力想,怕会出现同样的状况,医生特意叮嘱过,你不要去想太多事情,好好休息就好,我就告诉你,我叫陈归人,你叫丁婉婉,你是我女朋友,大家都叫你阿婉。”
其余的几个立马笑嘻嘻的自我介绍:“大嫂,我是大兵。”
“我是老哏”
“我是飞鱼”
“我是锤子。”
几天之后,她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她叫丁婉婉,是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陈归人家住在是孤儿院隔壁的老房子里,他是私生子,母亲年轻时名声就不好,在外地呆了多年,回来时就有了大把的钱,还带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镇上人说什么的都有,陈归人小时候挨了不少的白眼,长到十五六岁就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带着几个小弟骑着摩托车成日呼啸而过,三五成群的打架,砸店,镇上人见到他们都要绕着走。就这么混到了二十二,人大一些了,可能长了点脑子,开始走点正路了,居然和人合伙开了个修车行,当然手下还是那帮小兄弟,可手艺实在不赖,价格也算便宜,当然,也有些人事害怕不去修车,这伙人去捣乱,所以车行的生意还不错。
陈归人脾气暴烈,横行霸道,可对自个女朋友不错,大家都说这么个活驴似得人居然对女朋友呵护备至,让众人都倍感诧异。
这次婉婉受伤时因为给人家试车发生了爆炸,婉婉重伤,陈归人暴怒,把车主抓过来暴揍了一顿,差点进了警察局。
丁婉婉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被允许出院,陈归人来接她出院,刚下床,就被他一个公主抱抱在了怀里,丁婉婉浑身僵硬,感觉十分不好意思。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走了出来,身上扎着围裙,笑的十分殷勤:“你们回来了,快进来,阿婉,好点没有?阿姨可惦记你了,给你炖了你最爱吃的笋干烧肉,在医院呆着嘴馋了吧?”
这就是陈归人的妈妈刘彩凤。
丁婉婉笑笑:“好多了,谢谢阿姨”
陈家屋子是镇上的老宅子,平房,前后院加在一起有六间房,是刘彩凤的父母留下的,院里还种了一棵高大的杏树,据说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
丁婉婉在这次爆炸中受伤极重,加上脑震荡后遗症,她一直持续的反应迟钝,记忆力极差,语速缓慢,她时常发呆,神色木然,她的后背经历了两次植皮,一直在吃药,内脏的大出血让她整个身体呈现出极度的虚弱,稍微有点感冒都会在床上躺一个星期,陈归人和刘彩凤用各种药材给她进补,让她好好休息,从来不让外人打扰她,几乎是在密不透风的呵护她,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大半年,她青白的脸色才慢慢的好转,可以正常速度的说话了。
她的精神渐渐恢复了,脑子可以正常的思考问题了,就发现很多让她感觉不合常理的地方。
比如陈归人跟他母亲相处的方式,刘彩凤其实是个很泼辣的女人丁婉婉看见她跟邻居吵架时掐着腰,口若悬河的骂街,可对上儿子就跟见了猫的耗子似的,往往陈归人一个眼风扫过去,刘彩凤就立刻偃旗息鼓,讪讪的笑着,溜到厨房去做饭,她对待儿子和自己这个准儿媳妇都是小心殷勤,甚至有些讨好的意思,让丁婉婉觉得说不上来的别扭。
陈归人开的修车行生意虽然好,可一个小镇能有多少车多少生意?丁婉婉觉得给自己看病应该花了不少钱了,光植皮的费用和之后的药物治疗就是不菲的数字,可她发觉陈归人似乎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他手面挺大,给自己买补养品都是上好的红参、燕窝、当归等等,这钱是哪来的?
每个月,他都要出差去外地一个星期,那几个手下的小兄弟就干脆住到他们家来,美其名曰是保护她们娘俩的安全,可丁婉婉怎么想都觉得其中透着一些诡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民风淳朴,总共也没有多少人,有什么安全可保护的?
自己从小在这个小镇上长大,可居然没有一个朋友?自己病了也没人来探望,难道自己从前人缘差成这样?
她的记忆呈现一种碎片的状态,有时会一片空白,有时会忽然蹦出来几个散乱的场景,她时常说着说着话就会没来由的怔忡起来,仿佛这句话在什么地方听过,或是做过。
更为诡异的是自从上周她的脑震荡后遗症好转后,开始每晚做梦,梦里都是同一个男人,精致绝美令人惊艳,那男人苍白消瘦,眉宇间满是忧愁,时常神色茫然的看着窗外,或者手机,每当有人开门,他都会忽然冒出一句“阿婉”,看到身后的人后,又失望的回过头来,继续茫然的看着前方。
这个梦居然成了连续剧,每晚,丁婉婉的梦里都是他,他依然苍白消瘦,神色悒郁,可是开始工作了,坐在电脑前很久都不起身,然后很多人来劝他,让他好好休息,他都不听,仍然坚持工作,大量的喝咖啡,很少说话。
丁婉婉揉着额头坐起身来,靠在床头发了一会呆,这是个下午,窗外是一片深秋的景致,虽然气温仍然温暖,可树叶已经一片金黄,阳光顺着树叶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泽,有些刺眼。
她的窗子正对着淇水河,河面上有几条船正在摆渡,船夫豪爽的唱着本地的船调子,几个孩子跟着嬉笑,河边几个洗菜洗衣服的大嫂叽里呱啦的说着闲话,一派舒缓惬意的红尘热闹,让人没来由的就觉得骨头松散起来,想躺下来享受秋日里难得的阳光和清风。
淇水镇是个十分偏远的小镇,这里祖辈都是做瓷器的窑口,大部分人都以此为生计,淇水镇最著名的窑口叫端窑,在北宋时期曾繁荣一时,后来渐渐被哥窑龙泉窑取代,没了名声,这里的窑火就渐渐熄灭了。改革开放后,景德镇的瓷器又开始走俏,端窑也开始跟着烧起来,不过多数以烧制仿品为主,说穿了,这里就是个专门造假的根据地,镇上人大多有一手绝活,可以仿制各个时期的瓷器,因而这里虽然偏远却也富庶。
门外有一些嘈杂声,仔细听听,好像是锤子的声音。
“炖了吃最补身子,婶子,一会给做上”
刘彩凤爽脆的说:“行,我一会就做”
陈归人推门而入,手上抱着一件紫色的皮草,看见她展眉一笑:“看看这个,是紫貂的坎肩,天快冷了,你身体弱,早晚穿上,省的冻着”
那貂皮皮毛油亮,一看就是成色极好的貂皮。
陈归人看着她,头发长到肩膀了,再不是原先英姿飒爽的样子,多了几分婉约,小脸瘦的只有一巴掌宽,唇色越发的淡了,衬得脸色苍白如玉,透着一种楚楚可怜的娇柔。
他眼神中带出几分恍惚来,仿佛那个英姿勃勃的少女正瞪着一双丹凤眼不满的看着自己
叹了口气,将她拥在怀里,怀中的女子瘦弱的可怜,伸手抬起她的脸来,浅浅的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丁婉婉有些羞涩,耳根子泛起了红晕,白玉般的脸颊多了些血色,倒有了荷花初绽的娇媚,让陈归人心里有几分异样。
他咳嗽了一声,努力忽视身体的亢奋,专注的将皮坎肩给她穿上,大小正好,毛皮的华贵让女子有了几分不一般的艳光,眸光流转处,更加动人。
陈归人的嗓音有些黯哑:“我和锤子弄了几只飞龙来,一会让我妈炖了给你吃,听说那玩意也挺补的”
丁婉婉娇嗔:“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基本就这几样,不是这个补,就是那个补,你也不怕把我补成个胖子,回头吓死你”
陈归人笑着将她抱到膝盖上坐着,一只手揉了揉她的腰,道:“好呀,你还是胖点好,你现在这个样子,我都不敢碰你,总怕劲大一点就把你弄折了”
这男人真是粗野,说起话来荤素不忌,自从丁婉婉的身体好了一些,两人虽没有同房,亲亲抱抱总是有的,陈归人是个粗人,自小混迹市井,调戏女人的话手到擒来,有事没事总爱逗弄她,丁婉婉脸涨的通红,用力掐他的耳朵:“你再乱说”
陈归人看着她瞪着大大的凤眼,嘟着的红唇,一副娇蛮的样子喜欢的不得了,耳朵上的疼也顾不得,抱着她在她脸上脖子上亲了半晌才罢手。
丁婉婉皱着鼻子去洗脸,嘟嘟囔囔的牢骚:“八成是属狗的,怎么这么爱啃人”随即一愣,脑海中有一把好听的男声在说:“你怎么那么爱啃鸭脖子?是属狗的嘛”
她恍惚了一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陌生的让自己心慌,她用力的咬咬嘴唇,镜中的女孩面色苍白,眼睛中是一片无助的茫然。
我到底丢失了什么?为什么我感觉这么惶恐,仿佛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里,似乎总有个陌生的声音在向自己乞求着什么,为什么自己会觉得难受,心像被一双手生生的扭来扭去,疼的难以自己。
刘彩凤的手艺的确出色,清炖飞龙、辣椒炒山珍、红焖泥鳅、口蘑肉片,四个菜做的色香味俱全,锤子一边吃一边赞美,逗得刘彩凤极为开心,陈归人神色淡然,只看着丁婉婉多喝一碗汤,才高兴的大口吃饭。
刘彩凤今天兴致很高,自斟自饮的喝了一盅白酒,脸红扑扑的,说话也豪气起来:“你们都处了这么长时间了,差不多该结婚了,等你们结婚了再生个孩子,妈给你们带孩子,呵呵”
陈归人蹙眉,眼神中有寒光一现,下颌兜紧,脸部的线条就生出了凛然的寒气来。
锤子是个懂事的,一见老大脸色不好,忙打圆场“哎呦,婶子,您这急个啥呀,依我看啊,您就好好照顾好咱们嫂子,将来自然有您老含饴弄孙的日子呢”
饭后散步时,丁婉婉沉默的跟着陈归人在河边走了很久,忽然停下脚步问:“你不喜欢阿姨?”
“怎么这么问?”
“看得出来,你对阿姨有些严苛,你不喜欢她,可她,毕竟是你妈妈”
陈归人面色凛冽,出神的看着河对岸苍茫暮色和深浓的翠色,良久,唇边勾出一抹淡淡的笑来,隐含着几分讥诮,几分苍凉。
“妈妈?这么神圣的词,配她有些可惜了”他的声音低沉清越,有些像大提琴丝绒般的华丽沉厚,只是说出的话却刻薄尖锐。
丁婉婉张张嘴,终究没有问什么,潜意识中,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好故事,那些往事说起来也许会让人疼痛,她如今,很怕痛!
每晚,陈归人都是搂着丁婉婉入睡,她大病初愈,气血不足,手脚总是冷冰冰的,他总是先上床,将被窝捂热,然后小心的将她的手脚放在自己身上,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可从不碰她,她时常能感觉到他的亢奋,有时也会搂着她热吻不休,几乎将她扒的一干二净,在她身上种上一朵朵绚丽的花朵,有时也会听见他在黑暗中自己解决的喘息,可他仍然压抑着自己,说她身体不好,大夫再三嘱咐,不能让她劳累,她的身体恢复期要两到三年。
丁婉婉很感动,她能感觉到陈归人对自己的执着和深情,却从未曾想到,他能为自己压抑男性的*,男人是肉食动物,在女色方面尤其强烈,对一个男人来说,女人的最根本作用就是水乳交融的*,陈归人性情乖张,没什么耐性,唯独对自己,是真的一百个好,全心全意的爱护珍重。
黑暗中,陈归人沉默的搂着她,渐渐回暖的手脚,丝绒般的肌肤,温度有些低,可摸上去很舒服,他听见丁婉婉规律平稳的呼吸,慢慢睁开眼睛,黑亮的眼睛即使在黑暗中依然散发着炯炯的光芒,他一遍遍抚摸着怀中女子的肌肤,带着几分缱绻的温柔,唇角却挂着一丝凄凉的微笑,似满足,又似惋惜
我终于得到了你,阿婉,我梦寐以求的姑娘,这是我毕生所求的时光,我只希望,这样的日子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在他怀中沉睡的丁婉婉此刻,还梦在她的连续剧中,今天,她梦中的绝色美男总算说话了。
“抓到她了?在哪儿?”
他对面,一个穿着军装的英挺男子,面目冷肃:“在缅甸,她跟着几个雇佣兵厮混,染上了毒瘾,我们雇佣的人抓住了他们,已经问出来了,给她传递阿婉行踪的人是雷樱,是阿婉的高中同学,q市市委书记雷懋生的独生女,曾经任职于通达公司陈归人的助理,她的伯父恰好是公安部对外宣传办的主任,雷樱从他那得到了阿婉的行踪,泄露给了陈静初,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美男死一般沉寂的眼睛总算有了一丝波动,他抬起头,看着窗外,半晌,才问:“雷樱,我知道她,是因为陈归人吧?上高中的时候,她曾经追求过他”忽然顿住,他的眼睛忽然瞪大,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脸色潮红起来:“对,我忘了陈归人,我怎么会忘了他呢?老韩,帮我查查他,看他在干什么?也许,阿婉在他那里,对,那么大的爆炸,阿婉不可能自己走掉,我都受了重伤,阿婉当时扑倒了我,整个身体压在我身上,她的伤势肯定更重,她不会是自己走掉,肯定有人救了她,老韩,帮帮我”因为亢奋,他的嗓音有些尖锐,整个人发着抖,瘦弱的身躯仿佛一吹就要倒了似的。
那个姓韩的男人忙扶住他,蹙眉道:“我帮你,我一定帮你找到阿婉,你别这样,这几个月你都快瘦成一道闪电了,就算找到阿婉,看你这个样子,她也会心疼的,你放心,我一定帮你,可是,陈静初和雷樱要怎么处理?”
“杀了陈静初,那几个雇佣军也都杀了,我花了两百万美金,总要物有所值才行,雷樱?我要好好想想,怎么才能让她为她所做的付出代价”美男的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阴狠,那样带着微笑的乖戾表情让人不寒而栗,这一刻,原本如月光一样轻柔忧伤的男子忽然变身成为地狱中妖冶艳丽的曼陀罗,散发着恶毒的气息
姓韩的男子蹙眉,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他欲言又止,似乎终究还是放弃了,转身出了房间。
房间的外面,是两个十分俊美的男子,正在沙发上抽烟,看见他出来,忙问:“老三怎么样了?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道:“他让我杀了陈静初,还说,阿婉可能是被陈归人带走了,让我帮他找”
其中一个男子皱眉:“阿婉失踪九个月了,如果还活着,伤势也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她不回来,要么,是自己不愿意回来,要么是被人控制住了,如果是后者还好,如果是前者”
“不,阿婉不会那么狠心的,她和老三那么多年的感情,咱们都是眼看着的,是,老三是做错了事情,伤到了阿婉,可也不能一棒子就把他打死吧?从他醒了发现阿婉不见了,就跟疯了一样,非要出去找人,结果本来伤口都好了,又被撕裂了,多住了半个多月的院,出院了也不消停,把咱们手上公司的股份收了百分之十过去,成为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干脆的把公司改名为岳氏了,这几个月,他就跟疯了似的玩命的拓展公司业务,秘书见到我都哭了,说他三餐一共就吃一碗饭,每天喝十几杯咖啡,这样下去,人都要垮了”
“老三这么糟蹋自己可不行,你们告诉姜叔叔和姜婶婶了吗?
“别提了,姜婶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把姜家爷几个臭骂了一顿,连老三都挨了耳光,你也知道,姜婶婶一直把小儿媳当自己女儿一样,听见这种事气的不得了,说要是不把阿婉完好无损的带回来,就永远都不认他们”
“唉,那怎么办?我见过老三的心理医生了,医生说他的心理情况极为不稳定,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他现在是因为要给阿婉报仇,在勉强撑着,一旦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他就会陷入极大的自我厌弃心态当中,到时候,他的状况就不好说了,咱们最近还是多找几个人,24小时看着点吧”
三个相貌极为出色的男人似乎陷入了困境,都蹙着眉,相顾叹息。
“五度烧伤,必须植皮,失血过多,要输血”
“脾脏肝脏都有不同程度的破裂,内脏有出血点,要查找,快,快止血钳”
“我这面要清宫,她流产了”
“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快用注射强心剂”
她不知道在这片白色中停留了多久,耳边的声音又变了,似乎是一个很苍老的声音,说着谁也听不懂的梵语,仿佛暮鼓晨钟,又似沧海明月,流年不息,带来一片安静清凉的感觉,她慢慢的平静下来
睁开眼睛的时候,是一片安静朴素的白色,没有很浓郁的消毒水味道,反倒有些淡淡的花香,她转过头,发现床头放了一大捧白色的姜花,晶莹的白色花瓣,嫩黄的花蕊,碎碎的小花,带着淡雅的香气。
她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发现脑子里一片空白,想撑起身子,脑袋顿时一片眩晕。
一个声音传过来:“醒了,阿婉,你醒了?大哥,快,快来啊,大嫂醒了”面前陡然蹦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刮的黎青的头皮,浓眉大眼,看着一脸的憨直。
门外就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面目俊朗,五官深刻,气质豪烈,一双眼睛尤其漂亮,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衫,黑色牛仔裤,手上还拎着一个摩托车头盔,身后跟着四个打扮差不多的年轻人,匪气十足,看见她倒都十分欢喜。
“大嫂,醒了”
“大嫂,你可醒了,再不醒,咱们都要把医院给拆了”
为首的那个走到床前,仔细的看看她,小心的捧着她的手,轻声道:“醒了?还晕吗?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她眨眨眼睛,觉得脑袋更晕了,迟疑了半晌,才道:“有,我头晕,我还记不起来自己是谁,你,是谁”她的嗓子十分沙哑,反应和语言能力也有些迟钝,几乎是一字一顿。
那些人叫自己大嫂,那么这个男人是自己老公?虽然感觉很亲近,可还是觉得很别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自己是传说中的失忆?太追赶流行了吧?这年头咋动不动就失忆呢?好像,很多电视呀电影啊小说啊都有这样的桥段,很烂了好不好?自己也赶上了?穿越也流行自己咋不穿越呢?
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里现在全是小圈圈,脑袋里乱七八糟的。
所有喧闹的问候声戛然而止,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半晌,为首的男人才叹了口气,脸上没有太过震惊的表情,反倒有些如释重负:“大夫说,你被爆炸震的有严重的脑震荡,也许会出现短暂性的失忆,你不记得不要紧,但不要用力去想,你病的时候有抽搐,如果过度用力想,怕会出现同样的状况,医生特意叮嘱过,你不要去想太多事情,好好休息就好,我就告诉你,我叫陈归人,你叫丁婉婉,你是我女朋友,大家都叫你阿婉。”
其余的几个立马笑嘻嘻的自我介绍:“大嫂,我是大兵。”
“我是老哏”
“我是飞鱼”
“我是锤子。”
几天之后,她终于弄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她叫丁婉婉,是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陈归人家住在是孤儿院隔壁的老房子里,他是私生子,母亲年轻时名声就不好,在外地呆了多年,回来时就有了大把的钱,还带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镇上人说什么的都有,陈归人小时候挨了不少的白眼,长到十五六岁就成了镇上的不良少年,带着几个小弟骑着摩托车成日呼啸而过,三五成群的打架,砸店,镇上人见到他们都要绕着走。就这么混到了二十二,人大一些了,可能长了点脑子,开始走点正路了,居然和人合伙开了个修车行,当然手下还是那帮小兄弟,可手艺实在不赖,价格也算便宜,当然,也有些人事害怕不去修车,这伙人去捣乱,所以车行的生意还不错。
陈归人脾气暴烈,横行霸道,可对自个女朋友不错,大家都说这么个活驴似得人居然对女朋友呵护备至,让众人都倍感诧异。
这次婉婉受伤时因为给人家试车发生了爆炸,婉婉重伤,陈归人暴怒,把车主抓过来暴揍了一顿,差点进了警察局。
丁婉婉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被允许出院,陈归人来接她出院,刚下床,就被他一个公主抱抱在了怀里,丁婉婉浑身僵硬,感觉十分不好意思。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走了出来,身上扎着围裙,笑的十分殷勤:“你们回来了,快进来,阿婉,好点没有?阿姨可惦记你了,给你炖了你最爱吃的笋干烧肉,在医院呆着嘴馋了吧?”
这就是陈归人的妈妈刘彩凤。
丁婉婉笑笑:“好多了,谢谢阿姨”
陈家屋子是镇上的老宅子,平房,前后院加在一起有六间房,是刘彩凤的父母留下的,院里还种了一棵高大的杏树,据说已经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
丁婉婉在这次爆炸中受伤极重,加上脑震荡后遗症,她一直持续的反应迟钝,记忆力极差,语速缓慢,她时常发呆,神色木然,她的后背经历了两次植皮,一直在吃药,内脏的大出血让她整个身体呈现出极度的虚弱,稍微有点感冒都会在床上躺一个星期,陈归人和刘彩凤用各种药材给她进补,让她好好休息,从来不让外人打扰她,几乎是在密不透风的呵护她,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大半年,她青白的脸色才慢慢的好转,可以正常速度的说话了。
她的精神渐渐恢复了,脑子可以正常的思考问题了,就发现很多让她感觉不合常理的地方。
比如陈归人跟他母亲相处的方式,刘彩凤其实是个很泼辣的女人丁婉婉看见她跟邻居吵架时掐着腰,口若悬河的骂街,可对上儿子就跟见了猫的耗子似的,往往陈归人一个眼风扫过去,刘彩凤就立刻偃旗息鼓,讪讪的笑着,溜到厨房去做饭,她对待儿子和自己这个准儿媳妇都是小心殷勤,甚至有些讨好的意思,让丁婉婉觉得说不上来的别扭。
陈归人开的修车行生意虽然好,可一个小镇能有多少车多少生意?丁婉婉觉得给自己看病应该花了不少钱了,光植皮的费用和之后的药物治疗就是不菲的数字,可她发觉陈归人似乎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他手面挺大,给自己买补养品都是上好的红参、燕窝、当归等等,这钱是哪来的?
每个月,他都要出差去外地一个星期,那几个手下的小兄弟就干脆住到他们家来,美其名曰是保护她们娘俩的安全,可丁婉婉怎么想都觉得其中透着一些诡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民风淳朴,总共也没有多少人,有什么安全可保护的?
自己从小在这个小镇上长大,可居然没有一个朋友?自己病了也没人来探望,难道自己从前人缘差成这样?
她的记忆呈现一种碎片的状态,有时会一片空白,有时会忽然蹦出来几个散乱的场景,她时常说着说着话就会没来由的怔忡起来,仿佛这句话在什么地方听过,或是做过。
更为诡异的是自从上周她的脑震荡后遗症好转后,开始每晚做梦,梦里都是同一个男人,精致绝美令人惊艳,那男人苍白消瘦,眉宇间满是忧愁,时常神色茫然的看着窗外,或者手机,每当有人开门,他都会忽然冒出一句“阿婉”,看到身后的人后,又失望的回过头来,继续茫然的看着前方。
这个梦居然成了连续剧,每晚,丁婉婉的梦里都是他,他依然苍白消瘦,神色悒郁,可是开始工作了,坐在电脑前很久都不起身,然后很多人来劝他,让他好好休息,他都不听,仍然坚持工作,大量的喝咖啡,很少说话。
丁婉婉揉着额头坐起身来,靠在床头发了一会呆,这是个下午,窗外是一片深秋的景致,虽然气温仍然温暖,可树叶已经一片金黄,阳光顺着树叶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泽,有些刺眼。
她的窗子正对着淇水河,河面上有几条船正在摆渡,船夫豪爽的唱着本地的船调子,几个孩子跟着嬉笑,河边几个洗菜洗衣服的大嫂叽里呱啦的说着闲话,一派舒缓惬意的红尘热闹,让人没来由的就觉得骨头松散起来,想躺下来享受秋日里难得的阳光和清风。
淇水镇是个十分偏远的小镇,这里祖辈都是做瓷器的窑口,大部分人都以此为生计,淇水镇最著名的窑口叫端窑,在北宋时期曾繁荣一时,后来渐渐被哥窑龙泉窑取代,没了名声,这里的窑火就渐渐熄灭了。改革开放后,景德镇的瓷器又开始走俏,端窑也开始跟着烧起来,不过多数以烧制仿品为主,说穿了,这里就是个专门造假的根据地,镇上人大多有一手绝活,可以仿制各个时期的瓷器,因而这里虽然偏远却也富庶。
门外有一些嘈杂声,仔细听听,好像是锤子的声音。
“炖了吃最补身子,婶子,一会给做上”
刘彩凤爽脆的说:“行,我一会就做”
陈归人推门而入,手上抱着一件紫色的皮草,看见她展眉一笑:“看看这个,是紫貂的坎肩,天快冷了,你身体弱,早晚穿上,省的冻着”
那貂皮皮毛油亮,一看就是成色极好的貂皮。
陈归人看着她,头发长到肩膀了,再不是原先英姿飒爽的样子,多了几分婉约,小脸瘦的只有一巴掌宽,唇色越发的淡了,衬得脸色苍白如玉,透着一种楚楚可怜的娇柔。
他眼神中带出几分恍惚来,仿佛那个英姿勃勃的少女正瞪着一双丹凤眼不满的看着自己
叹了口气,将她拥在怀里,怀中的女子瘦弱的可怜,伸手抬起她的脸来,浅浅的在她的唇上啄了一下,丁婉婉有些羞涩,耳根子泛起了红晕,白玉般的脸颊多了些血色,倒有了荷花初绽的娇媚,让陈归人心里有几分异样。
他咳嗽了一声,努力忽视身体的亢奋,专注的将皮坎肩给她穿上,大小正好,毛皮的华贵让女子有了几分不一般的艳光,眸光流转处,更加动人。
陈归人的嗓音有些黯哑:“我和锤子弄了几只飞龙来,一会让我妈炖了给你吃,听说那玩意也挺补的”
丁婉婉娇嗔:“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基本就这几样,不是这个补,就是那个补,你也不怕把我补成个胖子,回头吓死你”
陈归人笑着将她抱到膝盖上坐着,一只手揉了揉她的腰,道:“好呀,你还是胖点好,你现在这个样子,我都不敢碰你,总怕劲大一点就把你弄折了”
这男人真是粗野,说起话来荤素不忌,自从丁婉婉的身体好了一些,两人虽没有同房,亲亲抱抱总是有的,陈归人是个粗人,自小混迹市井,调戏女人的话手到擒来,有事没事总爱逗弄她,丁婉婉脸涨的通红,用力掐他的耳朵:“你再乱说”
陈归人看着她瞪着大大的凤眼,嘟着的红唇,一副娇蛮的样子喜欢的不得了,耳朵上的疼也顾不得,抱着她在她脸上脖子上亲了半晌才罢手。
丁婉婉皱着鼻子去洗脸,嘟嘟囔囔的牢骚:“八成是属狗的,怎么这么爱啃人”随即一愣,脑海中有一把好听的男声在说:“你怎么那么爱啃鸭脖子?是属狗的嘛”
她恍惚了一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陌生的让自己心慌,她用力的咬咬嘴唇,镜中的女孩面色苍白,眼睛中是一片无助的茫然。
我到底丢失了什么?为什么我感觉这么惶恐,仿佛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里,似乎总有个陌生的声音在向自己乞求着什么,为什么自己会觉得难受,心像被一双手生生的扭来扭去,疼的难以自己。
刘彩凤的手艺的确出色,清炖飞龙、辣椒炒山珍、红焖泥鳅、口蘑肉片,四个菜做的色香味俱全,锤子一边吃一边赞美,逗得刘彩凤极为开心,陈归人神色淡然,只看着丁婉婉多喝一碗汤,才高兴的大口吃饭。
刘彩凤今天兴致很高,自斟自饮的喝了一盅白酒,脸红扑扑的,说话也豪气起来:“你们都处了这么长时间了,差不多该结婚了,等你们结婚了再生个孩子,妈给你们带孩子,呵呵”
陈归人蹙眉,眼神中有寒光一现,下颌兜紧,脸部的线条就生出了凛然的寒气来。
锤子是个懂事的,一见老大脸色不好,忙打圆场“哎呦,婶子,您这急个啥呀,依我看啊,您就好好照顾好咱们嫂子,将来自然有您老含饴弄孙的日子呢”
饭后散步时,丁婉婉沉默的跟着陈归人在河边走了很久,忽然停下脚步问:“你不喜欢阿姨?”
“怎么这么问?”
“看得出来,你对阿姨有些严苛,你不喜欢她,可她,毕竟是你妈妈”
陈归人面色凛冽,出神的看着河对岸苍茫暮色和深浓的翠色,良久,唇边勾出一抹淡淡的笑来,隐含着几分讥诮,几分苍凉。
“妈妈?这么神圣的词,配她有些可惜了”他的声音低沉清越,有些像大提琴丝绒般的华丽沉厚,只是说出的话却刻薄尖锐。
丁婉婉张张嘴,终究没有问什么,潜意识中,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好故事,那些往事说起来也许会让人疼痛,她如今,很怕痛!
每晚,陈归人都是搂着丁婉婉入睡,她大病初愈,气血不足,手脚总是冷冰冰的,他总是先上床,将被窝捂热,然后小心的将她的手脚放在自己身上,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可从不碰她,她时常能感觉到他的亢奋,有时也会搂着她热吻不休,几乎将她扒的一干二净,在她身上种上一朵朵绚丽的花朵,有时也会听见他在黑暗中自己解决的喘息,可他仍然压抑着自己,说她身体不好,大夫再三嘱咐,不能让她劳累,她的身体恢复期要两到三年。
丁婉婉很感动,她能感觉到陈归人对自己的执着和深情,却从未曾想到,他能为自己压抑男性的*,男人是肉食动物,在女色方面尤其强烈,对一个男人来说,女人的最根本作用就是水乳交融的*,陈归人性情乖张,没什么耐性,唯独对自己,是真的一百个好,全心全意的爱护珍重。
黑暗中,陈归人沉默的搂着她,渐渐回暖的手脚,丝绒般的肌肤,温度有些低,可摸上去很舒服,他听见丁婉婉规律平稳的呼吸,慢慢睁开眼睛,黑亮的眼睛即使在黑暗中依然散发着炯炯的光芒,他一遍遍抚摸着怀中女子的肌肤,带着几分缱绻的温柔,唇角却挂着一丝凄凉的微笑,似满足,又似惋惜
我终于得到了你,阿婉,我梦寐以求的姑娘,这是我毕生所求的时光,我只希望,这样的日子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在他怀中沉睡的丁婉婉此刻,还梦在她的连续剧中,今天,她梦中的绝色美男总算说话了。
“抓到她了?在哪儿?”
他对面,一个穿着军装的英挺男子,面目冷肃:“在缅甸,她跟着几个雇佣兵厮混,染上了毒瘾,我们雇佣的人抓住了他们,已经问出来了,给她传递阿婉行踪的人是雷樱,是阿婉的高中同学,q市市委书记雷懋生的独生女,曾经任职于通达公司陈归人的助理,她的伯父恰好是公安部对外宣传办的主任,雷樱从他那得到了阿婉的行踪,泄露给了陈静初,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美男死一般沉寂的眼睛总算有了一丝波动,他抬起头,看着窗外,半晌,才问:“雷樱,我知道她,是因为陈归人吧?上高中的时候,她曾经追求过他”忽然顿住,他的眼睛忽然瞪大,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脸色潮红起来:“对,我忘了陈归人,我怎么会忘了他呢?老韩,帮我查查他,看他在干什么?也许,阿婉在他那里,对,那么大的爆炸,阿婉不可能自己走掉,我都受了重伤,阿婉当时扑倒了我,整个身体压在我身上,她的伤势肯定更重,她不会是自己走掉,肯定有人救了她,老韩,帮帮我”因为亢奋,他的嗓音有些尖锐,整个人发着抖,瘦弱的身躯仿佛一吹就要倒了似的。
那个姓韩的男人忙扶住他,蹙眉道:“我帮你,我一定帮你找到阿婉,你别这样,这几个月你都快瘦成一道闪电了,就算找到阿婉,看你这个样子,她也会心疼的,你放心,我一定帮你,可是,陈静初和雷樱要怎么处理?”
“杀了陈静初,那几个雇佣军也都杀了,我花了两百万美金,总要物有所值才行,雷樱?我要好好想想,怎么才能让她为她所做的付出代价”美男的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阴狠,那样带着微笑的乖戾表情让人不寒而栗,这一刻,原本如月光一样轻柔忧伤的男子忽然变身成为地狱中妖冶艳丽的曼陀罗,散发着恶毒的气息
姓韩的男子蹙眉,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他欲言又止,似乎终究还是放弃了,转身出了房间。
房间的外面,是两个十分俊美的男子,正在沙发上抽烟,看见他出来,忙问:“老三怎么样了?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道:“他让我杀了陈静初,还说,阿婉可能是被陈归人带走了,让我帮他找”
其中一个男子皱眉:“阿婉失踪九个月了,如果还活着,伤势也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她不回来,要么,是自己不愿意回来,要么是被人控制住了,如果是后者还好,如果是前者”
“不,阿婉不会那么狠心的,她和老三那么多年的感情,咱们都是眼看着的,是,老三是做错了事情,伤到了阿婉,可也不能一棒子就把他打死吧?从他醒了发现阿婉不见了,就跟疯了一样,非要出去找人,结果本来伤口都好了,又被撕裂了,多住了半个多月的院,出院了也不消停,把咱们手上公司的股份收了百分之十过去,成为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干脆的把公司改名为岳氏了,这几个月,他就跟疯了似的玩命的拓展公司业务,秘书见到我都哭了,说他三餐一共就吃一碗饭,每天喝十几杯咖啡,这样下去,人都要垮了”
“老三这么糟蹋自己可不行,你们告诉姜叔叔和姜婶婶了吗?
“别提了,姜婶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把姜家爷几个臭骂了一顿,连老三都挨了耳光,你也知道,姜婶婶一直把小儿媳当自己女儿一样,听见这种事气的不得了,说要是不把阿婉完好无损的带回来,就永远都不认他们”
“唉,那怎么办?我见过老三的心理医生了,医生说他的心理情况极为不稳定,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他现在是因为要给阿婉报仇,在勉强撑着,一旦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他就会陷入极大的自我厌弃心态当中,到时候,他的状况就不好说了,咱们最近还是多找几个人,24小时看着点吧”
三个相貌极为出色的男人似乎陷入了困境,都蹙着眉,相顾叹息。